华东理工大学房屋、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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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学校项目建议书

【项目】学校项目建议书

【关键字】项目学校项目建议书篇一:学校食堂改造项目建议书华东理工大学奉贤校区食堂改造项目建议书华东理工大学XX年10月30日第一章概论华东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

奉贤新校区占地1544亩,位于上海奉贤区海湾旅游度假区的北侧,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的西侧。

华东理工大学奉贤校区始建于XX年,由于建校时食堂设计规模较小,占地面积不足,以致现在食堂紧缺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学校的深入发展,学校办学规模难于扩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办学需求却日益增长,供需矛盾必须得到解决,才能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标本兼治",通过多元化渠道,引入资金,扩建校园,将是华东理工大学办学史上一次改革方式的重大突破,此举必将拓宽华东理工大学的发展的空间,更大程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第二章项目概要2.1项目名称华东理工大学奉贤校区食堂扩建项目2.2项目建设地点奉贤校区原食堂地址,占地约为600平方米,建造为更加规范的餐饮服务性建筑。

2.3建设规模及内容认真规划,在食堂原址之上新建3层,建设各类建筑面积6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0多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有:学生食堂以及配套的其它辅助设施,如:校园通道,绿化工程等。

2.4项目法人及法人代表项目法人:华东理工大学奉贤校区第三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提出理由3.1现状分析华东理工大学注重科学的定位,明确培养目标,针对市场需求办学,广泛联系企业,加强职业指导,实现了高就业率。

就业率以及继续深造率稳定居高,保持95%以上读研比率30%以上,某些专业的毕业生甚至供不应求。

而且招生人数也是历年呈现增加的趋势。

3.2华东理工大学奉贤校区食堂现状(1)我校发展形势喜人,由于学校身在上海,地价贵,占地面积小,而且食堂周围建筑物固定,不能外扩的状况,只能对原食堂进行扩建,在原食堂基础上新建三层。

奉贤校区现有人数10000人左右,而食堂面积不够,每到开放时间,都会人满为患。

房屋建筑、设施维修及改造项目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设施维修及改造项目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设施维修及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说明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房屋建筑、设施维修及改造项目(以下简称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工作,提高维修、改造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规范维修、改造项目办事工作流程,确保维修、改造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指导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校各院、部、处及直属单位使用财政资金(含科研经费)、自筹资金(含校外赞助、科研经费)及国家或教委下拨的专项经费中用于维修、改造项目。

第三条名词解释(一)维修项目:是指对学校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和公共设施实施修缮、装饰装修等工程。

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抗震加固等列入固定资产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

附属设施和公共设施包括围墙、道路、变配电间、自行车库等构筑物、体育场地以及电气、给排水等相应的线路、管道设施。

(二)改造项目:是指涉及到建筑物或构筑物结构改变或使用功能改变的项目,包括装饰、装修工程。

(三)零星维修项目:是指为恢复原使用功能或保持美观而进行的维修工程,如局部墙体开裂、渗水、涂料剥落、吊顶损坏、墙地砖损坏等。

(四)急修、抢修项目:是指不能通过事先预测到的突发设施故障,直接影响师生正常教学和生活,按照正常审批程序无法满足时间要求的工程项目。

(五)申报部门:是指提出维修、改造项目的本校各院、部、处及直属单位。

第四条维修、改造项目工作小组维修、改造项目工作小组由分管校领导、校长办公室、徐汇校区管委会办公室、基建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以下简称资产处)、审计处、财务处、安全保卫处(以下简称保卫处)、信息化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后勤保障与服务中心组成。

各部门委派工作人员参加维修、改造项目工作小组会议履行相应责任、义务。

所有维修、改造项目必须全过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维修、改造项目工作小组的职责:1.制定并修编维修及改造项目管理办法;2.审核申报部门提出的维修、改造项目,对是否同意入库提出明确意见;3.参与或监督施工项目的全过程管理;4.按学校制度规定审议涉及“三重一大”等事项的执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所属公办高等学校房屋、设施维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所属公办高等学校房屋、设施维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所属公办高等学校房屋、设施维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5.24•【字号】沪教委发〔2016〕109号•【施行日期】2016.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所属公办高等学校房屋、设施维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教委发〔2016〕109号委属各高等学校: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委所属高等学校房屋、设施维修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等四个文件的通知》《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交通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建设工程管理分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我委制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所属公办高等学校房屋、设施维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所属公办高等学校房屋、设施维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6年5月24日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所属公办高等学校房屋、设施维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所属公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委属高校”)房屋、设施维修项目管理工作,提高维修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升财政教育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防范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确保委属高校房屋建筑、设施安全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等四个文件的通知》《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交通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建设工程管理分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结合本市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科研成果转化大楼-建筑设计说明

科研成果转化大楼-建筑设计说明

科研成果转化大楼建筑设计说明一、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华东理工大学徐汇校园内,东临老沪闵路。

要求在临老沪闵路地块内设计一幢科研成果转化大楼,用于科研实验。

总用地面积实测为4058平方米,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7660平方米,地下面积4340平方米。

拟建地上12层,地下2层的教学楼,且基地内有规划中15号线地铁的出入口和风亭组。

项目总投资额12650万元,建筑高度限制不超过50米。

二、设计依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修订版《公共建筑节能标准》GB50189-2015《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设计规范、标准项目招标任务书三、设计理念1.传承校园的文脉,创造新型校园气息本方案的建成应使华东理工大学徐汇校区的整体面貌得到补充,体现校园建筑环境的统一与和谐,而非独树一帜,简单浮夸,破坏原有的校园肌理。

传承校园文脉对已有建筑应当体现充分尊重的同时,也塑造一些当代教育建筑新型的理念,形成内聚而又外向的校园建筑空间。

2.诠释交流和互动,塑造舒适科研环境当代科研试验建筑已不再仅仅限制与建造为实验设备提供合理的空间,而是更加关注科研工作的环境空间品质。

本方案将环境作为促进因素,创造出利于科研、教学及创造的激励性空间。

通过建筑语言来诠释交流与廊道,互动与庭院,协作与平台关系的完美结合,创造出不同的室内与室外之间,封闭与开敞之间,公共活动与个人活动之间,自然与建筑之间丰富多样的校园交流空间。

3.优化城市界面环境,增添校园空间活力基地东临老沪闵路,西临校园内部空间,独特的区位条件造就了特殊的基地界面属性和设计要求。

东侧城市界面要充分整合地铁、东校门、临街绿化空间及项目建筑本身的复杂关系,并形成一深具城市空间属性和尺度的空间界面;而西侧校园空间界面要求方案设计上深切吸收校园文化的精髓,创造出一可激发校园自由精神和创造性活力的空间界面,彰显华东理工独特的校园文化内涵。

2024年度工程招投标与协议管理实施细则

2024年度工程招投标与协议管理实施细则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度工程招投标与协议管理实施细则本合同目录一览1. 工程招投标概述1.1 工程范围1.2 投标资格要求1.3 招投标文件的提交2. 招投标流程2.1 招标公告2.2 招标文件的获取2.3 投标文件的提交2.4 投标文件的评审2.5 中标通知3. 协议管理3.1 协议的签订3.2 协议的主要内容3.3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3.4 协议的终止条件4. 工程实施与管理4.1 工程进度管理4.2 工程质量管理4.3 工程成本管理4.4 工程变更管理5. 付款与结算5.1 付款条件5.2 付款方式5.3 结算程序5.4 违约金计算6. 违约责任6.1 承包商的违约行为6.2 发包商的违约行为6.3 违约责任的处理方式7. 争议解决7.1 争议的解决方式7.2 调解程序7.3 仲裁或诉讼8.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8.1 合同的生效条件8.2 合同的变更程序8.3 合同的解除条件9. 保密条款9.1 保密信息的定义9.2 保密义务的履行9.3 保密信息的泄露处理10.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0.1 法律适用10.2 争议解决方式11. 其他条款11.1 合同的签订地11.2 合同的签订日期11.3 合同的份数12. 附件12.1 招投标文件12.2 协议文本12.3 相关法律法规13. 签字页13.1 承包商签字13.2 发包商签字14. 附件说明14.1 附件的定义14.2 附件的提交时间14.3 附件的修改与替换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工程招投标概述1.1 工程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技术服务、培训等。

具体工程范围和内容详见附件一。

1.2 投标资格要求1.2.2 承包商应具备与本工程相关的业绩经验,并提供相关合同或项目证明。

1.2.3 承包商应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华东理工大学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登记表

华东理工大学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登记表
施工单位承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施工单位(盖章)
附件二
2、《华东理工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移交时间:
(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在取得所在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颁发的档案验收合格证后天内移交。
(二)修缮工程项目在取得竣工结算审价报告后天内移交”。
3、《华东理工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未取得《华东理工大学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证明书》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不得支付竣工结算款;未取得《华东理工大学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证明书》的修缮工程项目不得支付项目保修金”。
华东理工大学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登记表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地点:
项目类型:□新、改、扩建□修缮
报建号
总投资(万元)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资料员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资料员
联系电话
基建处项目负责人
告知事项:
1、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应按照《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和《华东理工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1988年10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修正,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工程设计改革,引进竞争机制,促进技术进步,提高勘察设计水平,缩短设计周期,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下列建设工程项目,均应按本办法进行设计招标:(一)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公共建筑工程以及市区广场、主要道路两旁和重要风景区的建筑物;(二)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技术改造的工业、市政工程等项目。

有保密或者其他特殊要求的项目,由主管局提出申请,经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批准后,可由建设单位自行委托设计。

第三条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是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受国家的法律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是本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主管部门,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管办)负责本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工作,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投标办)具体负责设计招标投标日常工作。

第五条市招投标办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方面的主要任务是:(一)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进行招标项目的登记;(三)审核招标投标咨询服务单位、招标工作小组和评标小组的资格;(四)备案招标单位的招标文件;(五)协助建设单位聘请有关专家;(六)调解决标中的分歧;(七)处理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建设工程设计的招标投标,招标单位可申请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章招标第七条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一)招标单位组织招标工作小组;(二)招标单位向市招投标办办理招标登记;(三)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并经市招投标办备案后,自行发布招标信息;(四)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提出参加投标的书面申请;(五)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六)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七)招标单位组织投标单位踏勘工程现场和招标文件答疑;(八)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标书;(九)投标单位将投标标书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送达招标单位;(十)招标单位组织评标小组,制定评标、决标办法;(十一)开标、确定中标单位;(十二)招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与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成本练习题第七章

工程成本练习题第七章

第七章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的成本规划与控制一、单项选择题7-1 投标文件不响应()和条件的,招标人应当拒绝。

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A. 招标文件的技术性要求B. 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C. 招标文件的格式化要求D. 招标文件的保密性要求7-2 根据《招投标法》和国家计委的有关规定,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其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项目总投资额在()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A. 5000B. 8000C.3000 D. 10007-3 经过审批部门批准应当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的是()。

A. 涉及国家安全而不适宜招标的项目B. 施工企业自建自用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项目C. 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公开招标的项目D. 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项目7-4 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主要依据是()。

A. 企业定额B.地方定额C. 行业定额D.国家定额7-5 采用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时,最后工程的总价是按( )计算确定的。

A. 业主提出的暂估工程量清单及承包商所填报的单价B. 业主提出的暂估工程量清单及其实际发生的单价C. 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承包商所填报的单价D. 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其实际发生的单价7-6 采用可调值总价合同,发包方承担()的风险。

A. 工程量因素B.通货膨胀因素C. 工期因素D.成本因素7-7 不可调不变总价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

A. 工期短于1年B. 工期大于1年C. 工程价值小于100万元D. 工程价值大于100万元7-8 没有施工图,工程量不明,却急需开工的紧迫工程应采用()合同。

A. 估算工程量单价B. 纯单价C. 不可调值总价D. 可调值总价7-9 在按成本加酬金确定合同价时,最不利于降低成本的是()。

A. 成本加固定百分比B. 成本加固定金额C. 成本加奖罚金D. 成本加固定利润7-10 以下关于成本补偿合同的特点表述中,错误的是()。

华东理工 项目采购与合同管理-1506模拟卷1有部分答案

华东理工 项目采购与合同管理-1506模拟卷1有部分答案

华东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项目采购与合同管理》试卷试卷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90分钟。

(注意:全部答在答题纸上,答试卷上无效,试卷与答题纸分开交)1、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1、应当先履行合同的一方虽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情形的,但仍不能中止履行自己的债务。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C、丧失商业信誉D、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但对方提供适当的担保2、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应当是()。

A、施工合同的发包人B、施工合同的承包人C、施工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D、工程项目的代建方和施工合同的发包人3、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最短不少于()天。

A、10B、20C、30D、404、下列招标项目中,不能采用评标价法评标的是()。

A、施工招标B、材料招标C、设备招标D、设计招标5、在评标委员会成员中,不能包括()。

A、招标人代表B、招标人上级主管代表C、技术专家D、经济专家6、某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人拖欠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调整了施进度,放慢施工速度。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承包人行使的是()。

A、不安抗辩权B、先履行抗辩权C、同时履行抗辩权D、后履行抗辩权7、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最重要的依据是()。

A、招标文件B、资格预审文件C、招标公告D、合同文件8、以下关于货物采购计划的编制,说法错误的是()。

A、对于采购货物的种类、数量、具体的技术规格、性能要求、要尽量转化为国内的标准和规格B、所采购货物预计投入使用时间,要考虑贷款成本,集中采购与分批采购的利弊等因素C、要根据市场结构、供货能力以及竞争性,确定采购的批量安排及如何分标,分几个标,每个标中包含哪些内容D、分标的基本原则是吸引更多的投标者参加投标,以发挥各供货商的专长,降低货物价格,保证供货的时间和质量9、关于咨询服务采购与项目采购的区别,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华东理工大学成套教师公寓准入资格申请表(博士后)

华东理工大学成套教师公寓准入资格申请表(博士后)

附件1:编号:___________华东理工大学教师公寓准入资格申请表申请人:博士后房源:教师公寓申请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 工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院(部、处、办公室)移动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后勤保障处物业管理中心:经我校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批准,同意_____________ 同志来我校从事博士后(全职/在职)研究工作。

学校作为设站单位提供博士后公寓,租住期限_________________ 。

请按规定办理博士后公寓租用手续。

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盖章)经办人:年月日授权书我同意在准入条件审核和办理入住手续后租住期间内授权学校协同相关机构对本人的住房情况、婚姻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和公示。

如获批准租住学校教师公寓,我同意学校自本人工资和津贴中扣缴租金、超期使用费、住房使用费等相关费用。

授权人:日期:年月日承诺书1、本人已阅知《华东理工大学教师公寓租住管理办法(修订)》(校后[2018]-7)文件内容。

2、所填表格中的本人婚姻状况、住房情况等信息内容均属实,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如有虚假,愿意接受学校按照相关条例规定的处理决定。

3、租住期内,本人因购置住房等原因不再满足《华东理工大学教师公寓租住管理办法(修订)》(校后[2018]-7)规定的租住条件,将立即通知校方,并办理退房手续。

承诺人:日期:年月日。

中央级普通高等学校房屋修缮和仪器设备购置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财教[2001]74号

中央级普通高等学校房屋修缮和仪器设备购置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财教[2001]74号

中央级普通高等学校房屋修缮和仪器设备购置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正文:---------------------------------------------------------------------------------------------------------------------------------------------------- 中央级普通高等学校房屋修缮和仪器设备购置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财教〔2001〕74号)第一条为适应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促进中央级普通高校房屋和仪器设备购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修购专款)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修购专款的使用效益,根据有关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修购专款是指中央财政在年度教育事业费预算中安排的专项用于中央级普通高等学校的房屋修缮、仪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的资金。

房屋修缮主要指连续使用年限在15年以上的房屋,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鉴定属于危险性房屋的维修;仪器设备购置主要指为教学、实验服务的仪器设备和图书等购置;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主要指供水、供电、供暖、供气设施和道路维修改造。

凡涉及中央级普通高等学校长期出租或转为对校办企业投资的房屋、基础设施等的维修改造费用,不应包括在修购专款之内。

第三条修购专款按照集中资金、重点使用、兼顾一般的原则分配。

第四条修购专款实行项目管理,按有关规定编制项目预算、建立项目库并实行滚动管理。

第五条修购项目的申报(一)高校申请修购项目,要符合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要求,要符合修购专款的支出范围,要经过充分的论证。

项目学校要匹配一定的自筹资金,匹配比例一般不低于申请修购专款的20%。

(二)申请修购项目由项目学校按规定填报《中央级普通高校修购专款申报书》,提出项目具体内容、经费预算(含自筹资金部分)、实施期限(分年度实施计划),分析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预期效益等情况。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试题库2024年通用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试题库2024年通用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试题库2024年通用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各方信息:甲方:(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乙方:(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一、工程概况1.1 本项目位于:(详细地址),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内容简要描述)。

1.2 工程规模:(工程规模描述)。

1.3 工程投资估算:(总投资估算)。

1.4 工程质量标准:(质量标准)。

1.5 工程进度要求:(进度要求)。

二、招投标2.1 甲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招投标活动。

2.2 乙方应按照招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合格的投标文件,参加招投标活动。

2.3 招投标过程中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4 甲方应在招投标结束后(具体时间)内与中标乙方签订合同。

三、合同内容3.1 本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工程量、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工程价款、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等。

3.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全部工作。

3.3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

3.4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进度,确保工程安全。

3.5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四、合同履行4.1 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合同义务。

4.2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场地、施工条件、施工资料等。

4.3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派遣合格人员入场施工,并保证施工安全。

4.4 双方应共同参加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支付剩余工程价款。

五、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5.2 乙方逾期交付工程,应按照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逾期交付工程价款的万分之五。

5.3 甲方逾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按照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逾期支付工程进度款金额的万分之五。

六、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立项管理制度

立项管理制度

立项管理制度【第1篇】中山学院基建、修缮工程立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理顺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学院各有关部门的合作,明确相关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文中的部分用词释义。

“职能部门”指后勤管理处基建科或维修绿化中心。

“使用部门”指建筑物的使用管理部门。

第二章工程项目立项管理程序第三条项目造价在5万元至50万元(不含50万元)之间的工程项目,须经院长办公会决议批准通过;项目造价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除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决议通过外,还应由经中山市发展计划局批准。

具体规定如下:1、工程造价在3000元以下(不含3000元)的修缮项目,由维修绿化中心做施工方案和项目预算,经分管处长签字批准后实施;2、工程造价在3000元至5万元(不含5万元)之间的修缮项目,由维修绿化中心做施工初步方案和项目预算,经分管处长审查,主管院长签字批准后实施。

3、工程造价在5万元至50万元(不含50万元)之间的基建修缮项目,由基建科或维修绿化中心做施工初步方案和工程估算,经分管处长审查,主管院长签字批准。

通过项目立项后,基建科或维修绿化中心负责根据符合基建修缮项目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全套施工图,制定工程招标文件和联系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中介预算。

由学院建设工程招标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的有关规定,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4、工程造价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基建修缮项目,由基建科或维修绿化中心做施工初步方案和工程估算,经分管处长审查,主管院长签字批准。

通过项目立项后,基建科或维修绿化中心负责制定该项目的立项文件,送中山市有关部门批准。

立项获批准后,基建科或维修绿化中心根据符合基建修缮项目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所设计的全套施工图,制定工程招标文件和联系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中介预算。

由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山市有关规定,按照中山市发展计划局判定的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招投标管理

招投标管理

招投标管理在当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企业要更好地应对竞争,就要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发展和完善招投标工作,提高中标率,为企业争取最大的利润。

招投标实际上是一种市场竞争行为,招标人通过招标活动在投标人中选择标价合理方案优秀信誉良好的承包商来完成建设任务,这对于规范市场,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首先介绍了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其次对招投标管理中的关键内容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对改进和完善现行招投标工作的建议,仅供参考。

标签:招投标管理;问题;建议一、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1、串标行为参加投标的经营者在投标之前相互约定投标价格,以此方法損害其他投标人利益,以达到最终投标者的目的。

个别招标单位在未进行招标之前就已经把工程内定给其中某个承包单位。

还有一些投标方在未进行正式投标之前就已经进行了一次模拟招标,然后按照流程走一遍。

诸如此类的方式严重损害了其他投标单位的利益。

2、“化整为零”招标方式有的企业或个人借助各种关系中标,承揽工程后再私自转包分包给其它企业,从中获利;有的企业挂靠有实力资质企业参与竞争或通过正常招投标程序承接工程后,不愿直接组织施工,将工程转包给资质不够或者没有施工经验不具备施工能力的企业或个人,从中收取管理费,导致转包现象的原因很多,但大部分都是利益所趋无论是哪种转包情况,都是擅自更换合同主体的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有可能引起偷工减料、工程质量差的现象,甚至导致豆腐渣工程。

“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

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3、评标规制不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招标投标法》,它主要用于规范招投标活动的,也是最高层次的法律文件。

它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招投标市场的一些问题,但是对于一些招投标管理以及流程上出现的问题该法律并未作出明确的规范。

同时,一些招投标单位在进行招标过程中违规操作,招标单位在进行评判投标方的过程中出现了腐败现象。

学院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20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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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学院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总则1.1 定义与解释1.2 适用法律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2. 服务内容2.1 物业管理服务范围2.2 服务标准和质量要求2.3 服务时间的约定3. 合同期限3.1 开始日期3.2 结束日期3.3 续约条款4. 费用与支付4.1 服务费用4.2 费用支付方式4.3 费用调整机制5.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5.1 甲方权利与义务5.2 乙方权利与义务6. 违约责任6.1 甲方违约责任6.2 乙方违约责任7. 争议解决7.1 协商解决7.2 调解解决7.3 法律途径8.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8.1 合同变更条件8.2 合同终止条件8.3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9. 保密条款9.1 保密信息的定义9.2 保密义务9.3 例外情况10. 不可抗力10.1 不可抗力的定义10.2 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11. 通知与送达11.1 通知方式11.2 送达效力12. 其他条款12.1 合同的转让12.2 合同的附件12.3 合同的生效13. 附录13.1 服务项目清单13.2 服务费用明细13.3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其他重要文件14. 签署页14.1 甲方签署页14.2 乙方签署页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总则1.1 定义与解释1.1.4 “物业管理服务”指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为学院提供的包括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等服务。

1.1.5 “开始日期”指本合同签订后的第二天。

1.1.6 “结束日期”指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之日。

1.1.7 其他术语如有在本合同中使用,除非上下文明确另有定义,否则应具有通常的含义,或根据行业惯例和通用理解予以解释。

1.2 适用法律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合同附件以及双方签署的任何补充协议和修正案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冲突,以后签署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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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房屋、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达到控制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0年第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学校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包括金山校区),除某些不适宜招标的特殊工程外,均应按本办法实行招标、投标。

第三条施工招标、投标,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报价合理等因素开展竞争。

任何部门不得将按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凡符合上海市招标办管理的招标、投标项目由市、区有关部门组织招投标外,其余达到下列标准的工程项目均应实行招标、投标。

1.2.3.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工程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五条对某些不宜采用招投标的工程或特殊工程,可采用审定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甲乙双方商定加工程变更增减价的方式定价,最终结算以审计后的工程价下浮3-5%为准.
第二章招标程序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基建与修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主体,增加建设单位代表及有关设计部门代表参加的招标投标工作小组。

第七条学校招标投标项目主要以邀请招标发包的方式为主,适当可以以公开招标发包形式进行。

第八条邀请招标的投标单位一般不得少于4家。

招标前期信息发布、文件制作分别由基建处和实验室与装备处按有关规定进行。

第九条工程项目招标可采用事先编制标底,参照标底评标的方法,标底的确定由审计部门负责制作。

也可采用合理底价的评标方法,由专家、评委从最低报价的标评起,以低推高,逐个论证,如低标者经分析论证认定其技术先进、方案可行、报价合理即为中标。

第十条招标结束应由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分别代表甲乙方签订格式合同,规定双方的职责、付款方式,材料品牌等及改变合同规定项外需经审计,并按规定签订廉政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第三章投标、开标及评标
第十一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十二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和资质,参加投标的人员必须出具法人委托书和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十三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第十四条投标人报名后,招标人应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第十五条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不参加者,作放弃处理。

第十六条开标时,应由投标人推选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主要内容。

第十七条评标小组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标书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

评标完成后,评标小组无记名投票确定中标人。

如一次推荐中无投标人过半数票,则选2家票数多的再进行一轮投票,以多数票为中标者。

第十八条每次开标及评标情况应记录备案。

第十九条评标小组全体成员,必须尽心尽责、清正廉洁做好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如有违规违纪,投标人可向校有关部门投诉。

第二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校基建与修缮工作领导小组。

二OO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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