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经营中侵权行为的危害及遏制对策
种子经营中侵权行为的危害及遏制对策
2011年第2期问题与探讨种子经营中侵权行为的危害及遏制对策悦祥营(河南滑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滑县4564000)《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配套办法的实施,为种子经营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技术保障,种子经营工作逐步向法制、科学、规范化方向迈进。
但是仍有一些企业和不法商贩,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和诱惑,依然我行我素,打“擦边球”,钻法律的空子,屡屡发生侵权、假冒行为,坑农害农,严重影响种子市场经营秩序和广大农民合法权益。
1侵权行为种类1.1品种权侵权即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或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
《种子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
”种子生产者在申请办理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前,应当查实申请的品种或其亲本是否获得植物新品种权,如果获得了品种权,必须有品种权人授权(联合、独家)生产的协议,并取得授权书后方可办理生产许可证,否则农业行政部门不予办理。
事实上,一些不法企业无视法律法规,根本不办理生产许可证,明目张胆无证生产。
生产出来的种子以自己公司名义使用该品种注册登记名称包装销售,或不使用该品种注册登记名称,而冠以其他品种名称销售,包括已过期品种名称或未审定的新品系名称或使用不规范商品名称,比如“超级***”、“***优系”、“高产王”、“矮大棒”、“超千斤”、“吨麦”、“矮秆58”、“白周九”等,名称五花八门,蒙蔽诱导消费者。
1.2品牌侵权即未经已获得品种权人授权的企业的许可,假冒该企业商标品牌的被授权品种的侵权行为。
主要有3种类型:一种是印制或使用伪造的、被驳回的、被终止以及被宣告无效的授权品种证书、品种权号、品种权标记、被授权企业商标的;其次是生产或销售上述所列标记品种的;第三是完全仿制、伪造被授权企业商标品牌的被授权品种种子包装物进行生产或销售,制假售假的。
近年来,品牌侵权现象非常猖獗,以小麦种子为例,一些小企业和不法商贩明目张胆随意收购农民商品粮食,非法生产、购买知名商标品牌的被授权品种假包装,暗地加工销售,严重侵害正规种子企业和广大农民切身利益。
农村种子市场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及规制管理
农村种子市场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及规制管理
1. 山寨种子: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追求利润,盗用他人品种的名字,制作假冒伪劣种子。
这些山寨种子质量低劣,无法保证农作物的正常生长,给农民带来经济损失。
2. 非法携带、销售转基因种子:转基因种子具有一定的风险,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和监管程序才能使用。
一些不法商贩为了追求利润,非法携带、销售转基因种子,给农民和环境带来潜在的风险。
3. 销售过期种子:过期种子的萌发率和品质已经大大降低,但一些不法商家为了消化库存,仍然将过期种子以正常价格出售给农民,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4. 虚假宣传:一些商家为了快速销售种子,夸大种子的功效和产量,以欺骗农民购买。
这不仅误导了农民的购买决策,还给他们带来经济损失。
1. 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农村种子市场监管机制,加大对种子市场的巡查和抽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2. 完善立法和执行力度:加强对种子市场的立法工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违法违规行为的界定和处罚标准,确保法律执行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 提高农民的知识水平:加强农民的种植技术培训,提高他们对种子市场的认识和辨别能力,避免受到虚假宣传的误导。
4. 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健全的种子市场准入制度,对上市销售的种子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种子的品质和来源可追溯。
5. 强化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建立种子市场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农民公布市场上存在的种子品种和质量信息,增加农民的置信度;同时加强对种子市场的监督机制,接受农民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投诉,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上述规制管理措施,可以有效减少农村种子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障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种子市场的健康发展。
种子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表现和对策
2 种 子 生 产 经 营 违 法行 为 的预 防 和对 策
21 加 强 法制 宣 传 和 培 训 借 助种 子 执 法 年 的大 好 . 契机 , 泛地通 过 电视 、 广 广播 、 刊 、 报 网络 、 语 、 标 墙报 等 途径 , 宣传 《 子法 》 种 及其 有关 条款 的适 用解 释 , 高全 提
应 负 法 律 责 任 。其 次 , 子 标 签 不 规 范 , 别 是 蔬 菜 种 种 特 子 更 为 严 重 如 不 标 生 产 日期 或 以 包 装 日期 代 替 生 产
日期 ; 不标 检 疫 证 编号 或 套用 检 疫 证 号 ; 标 产 地 ; 不 进 口种子 不标 进 口审批 文号 .销售进 口种子 的不 附有 中 文标签 等 。 1 . 销 售 质 量不 达标 及 伪 劣 种 子 5 一 些 种 子 生 产 商
确 规 定 :种 子 经 营 者 应 当 建 立 种 子 经 营 档 案 .载 明 种 “
标准 、 统一配 送 、 统一 价格 , 高种 子 的优 质 率 , 提 保证 种子生产单位
让农 民买 到 质优价 廉 的“ 心种 ” 放 23 牢 固树 立服 务 “ . 三农 ” 思想观 念 的 要 以服务农 民、服务农业生产 、保证农业 生产安全为 中 心, 严把 种子生 产质量关 , 改进 种子包装 规格 , 每小袋为 2 k 或 5g .g 5 k 。提高种子 的纯度 和净度 。建立种子经 营档 案 努力生产 符合农 民要求 的优质种子
民法 制 意 识 对 种 子 生 产 经 营 者 定 期 进 行 法 制 培 训 和
可 证 向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申请 办 理 或 者 变 更 营 业 执
照. 只有 这样 才能 进入 种子 生产 经 营领 域 主要 农作 物 品种 和 主要林 木 品种在 推广 应用 前应 当通过 国家级 或 者省级 审定 可 是部 分种 子 生产 商和 经销 商为 了牟 取 非 法利 益 . 置农 民合 法权益 于 不顾 , 推销 未 经审 定 的玉
种子生产经营中违法行为与执法对策:一般违法行为有哪些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颁布,为种子产业的发展壮大注入了强大的活力。
种子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已被推向市场,参与竞争,从而彻底打破了原有的行政、地域区化和国有种子公司独家垄断经营的局面,呈现出国有、民营、合资、集体等多元化公平竞争的种业秩序新格局。
目前市场秩序不规范和行业执法管理较弱。
个别地方政府过度寻求行政权利,造成地方保护主义盛行,阻碍规模农业企业的发展和扩展;大型种子公司主推的热销品种往往成为假冒的主要对象,一些地方政府甚至袒护违规侵权单位;良种补贴政策在品种的选择、购买主体的定位、操作的公平公正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可能影响到已经初步建立的种业市场秩序的健康和谐发展,所以当前种业的市场秩序和行业执法管理亟需强化。
1 生产经营秩序中主要违法行为与产生原因1 未审先推、推广终止使用的种子或在非适宜区域推广种子。
2 种子生产和检测中质量把关不严,质量不合格。
目前有些种子经营单位的质量检测能力有限,特别是种子纯度需大田检验,实验室无法做到,造成种子经营单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不合格的种子。
3 拆包销售散种子。
主要是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每户均耕地面积小,种子使用量少,种子生产单位不考虑农民的需求,种子的包装规格太大,终端销售单位不得不拆包销售。
4 少数不法种业企业不顾及品牌形象,乱起品牌品种名称或涉嫌制造假种子。
抓住目前农民购买种子时以品牌和品种为首选的心理,盲目推出新品种,或以品牌代替品种名称,如小麦“矮抗王子”涉嫌此种冒充它种(或非法套用其它品种审定号),假冒侵权、虚假宣传或夸大宣传。
2 违法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1 市场监管不力,行业无序恶性竞争激烈。
2 种子市场执法管理部门插手经营。
3 农业综合执法条件有限,种子市场监管力度不够。
3 种子市场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对策探讨面对国内外种子市场形势发展的要求,加强种子市场有效监管的总体执法对策是一是加强法制建设,依法管理种子市场。
农村种子市场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及规制管理
农村种子市场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及规制管理农村种子市场是农村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种子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在农村种子市场中,常见一些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了农作物的生产和质量,所以对农村种子市场进行规制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入手,分析农村种子市场的规制管理措施。
一、常见违法违规行为1. 伪劣种子流通伪劣种子是指伪造、冒用他人品牌种子或者掺假、掺假种的行为。
在农村种子市场中,伪劣种子的流通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伪劣种子不仅对种植者的利益造成损害,也会对农作物的生长发育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导致产量减少。
2. 非法经营一些无资质的商贩在农村种子市场非法经营种子,他们没有相关的认证和检测,也没有提供相关的销售合同和发票,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3. 虚假宣传一些商家为了提高产品的销售量,常常进行虚假宣传,夸大产品的效果和质量,给种植者带来了很大的误导。
4. 违规价格一些商家通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手段,导致农村种子市场价格混乱,使得一些农作物的生产成本大大增加。
5. 擅自更改品种在农村种子市场中,一些商家为了谋取暴利,会擅自更改种子的品种,这不仅严重损害了种植者的利益,也对农作物的质量产生了严重影响。
以上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了农村种子市场的正常秩序,给农作物的生产和质量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二、规制管理措施1. 加强监管力度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农村种子市场的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加大对伪劣种子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无资质商贩的打击力度等。
2. 完善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应结合农村种子市场的实际情况,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种子市场的经营权和责任,规范农村种子市场的秩序。
3. 强化市场监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村种子市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商家,要依法进行惩处,从根本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4. 加强消费者教育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村种子市场的消费者教育,提高农作物种植者的权益保护意识,让他们能够明辨伪劣种子,并自觉维护自己的利益。
农村种子市场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及规制管理
农村种子市场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及规制管理1. 假冒伪劣种子:农村种子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假冒伪劣种子,这些种子可能是非正规生产商制作的,或者是通过冒用他人企业名称进行销售的。
这些种子质量差,无法达到预期的产量和质量标准,给农民带来了经济损失。
2. 拼种不合格种子:为了节省成本,有些农民会将自己的残次品种子或者是已经超过使用期限的种子进行拼种,以求获得更多的利益。
这种行为破坏了种子的品质稳定性,容易导致庄稼长势不佳,甚至出现减产甚至歉收的情况。
3. 不遵守标准种子管理规定:农村种子市场中,一些经销商或者农民不遵守相关的标准种子管理规定,如无证经营、未检验未登记的种子等。
这些行为不仅违法,还会给农民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
为了规范农村种子市场,遏制违法违规行为,需要进行有效的规制管理。
管理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农村种子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2. 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农村种子市场的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率和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种子和其他违法行为,形成震慑效应。
3. 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的审批和监管,对无证经营和未登记的种子进行处罚。
4. 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加农民对种子品质和合法性的认知,提高他们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警惕性。
5. 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建立农民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通过以上的规制管理措施,可以有效遏制农村种子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农民的权益,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推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于种子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及执法对策简析张德英
关于种子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及执法对策简析张德英发布时间:2021-09-07T08:14:39.886Z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2021年第17期作者:张德英[导读] 当下,我国经济市场大环境中,种子市场的发展不健全,市场宏观调控能力有限,因而制假售假事件屡屡发生,直接侵害农民的利益。
山东省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62400摘要:当下,我国经济市场大环境中,种子市场的发展不健全,市场宏观调控能力有限,因而制假售假事件屡屡发生,直接侵害农民的利益。
本文从种子生产经营出发,分析市场竞争中出现违法行为的具体表现和原因,从实际出发,提出执法相关解决的办法,旨在为种子经营环境提出良性发展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种子;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执法对策引言:我国经济的日益发展,农业经济以及生产经营水平也逐年提高,成果显著,整个行业显出了欣欣向荣的大好局面。
然而,仍然存在弊端,致使农民的合法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实现农业生产安全,需要及时看到种子经营违法行为出现的原因并及时加以矫正。
一、种子经营中违法行为的几种具体表现(一)销售散装种子少部分没有获得包装权的种子相关经营单位,在本地收购例如大豆、玉米、蔬菜等相关种子,不经过包装便直接进行售卖。
还有的种子经营单位虽然有包装权,却想降低成本,减少开支,对未包装的种子进行销售。
(二)侵犯种子知识产权种子市场的不断成熟,优质的种子品种大多享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销售空间和利润也越来越大,挤占了没有知识产权种子的生存空间。
没有获得知识产权的企业,往往通过改头换面或者违规生产受知识产权保护的种子,获得更多的利益、挤占更多的市场。
(三)销售质量不达标假冒种子由于种子生产商在生产种子过程中对质量要求不严,种子在纯度、净度和发芽率都受到影响的情况下极易出现不达标的现象。
而大多数的种子经营商对种子质量的检测能力有限,一般无法在实验室完成检验。
会导致经营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售卖不达标的种子。
浅析种子经营管理问题及对策
浅析种子经营管理问题及对策种子是农作物生产的起点,直接关系到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种子经营管理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种子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入手,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种子经营管理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路和建议。
一、种子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1. 产品品质问题在当前的种子经营管理中,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常常会采用劣质种子进行篡改,掺假或者夹杂其他种子。
从而导致种子的品质不达标,不能正常发芽生长,产生大量废品,给农民带来损失。
2. 市场竞争问题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种子市场逐渐走向多样化和专业化。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压力下,一些种子经营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常常会通过不正当手段来获取市场份额,最终侵犯了其他企业合法的经营权益,导致市场秩序混乱。
3. 技术支持问题目前,一些种子经营企业在销售种子时,往往忽视了对农民的技术支持。
他们只注重销售种子,而忽略了对种子的种植、栽培技术的宣传和指导,导致了一些农民在种植过程中出现问题时,无人指导解决。
4. 知识产权问题一些企业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常常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利用专利权进行垄断,从而剥夺了其他企业的合法利益,影响了整个种子市场的正常竞争。
1. 利益驱动一些种子经营企业出于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的,经常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经营目的。
他们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往往会忽视种子的品质和质量,并且在市场上进行恶性竞争,导致了市场秩序混乱。
2. 法律监管不足目前,我国对于种子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监管不力,容易造成一些企业违法违规,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不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这就使得一些企业有了逾越底线的动力。
三、对策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严格监管政府部门应积极完善农业种子生产管理法规,加强对种子市场的监管,对于违法违规者必须依法惩处,加大对于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2. 加强企业自律种子经营企业应当加强自身的管理,严格把关产品的品质,坚决抵制劣质种子的销售,要严格遵守市场竞争规则,发挥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倡导公平竞争。
浅谈种子生产经营中违法行为与执法对策
政府甚至袒护违规侵权单位 ; 良种补贴政策在 品种 的选择 、 购买主体 的定位 、操作的公平公正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 环节 ,可能影 响到 已经初步建立 的种业市场秩序的健康和 谐发展 ,所以当前种业的市场秩序和行业执法管理亟需强
执法 管 理 较 弱 。 个 别 地 方 政 府过 度 寻 求 行 政权 利 , 造 成 地方
4 、 少数不法种业企业不顾及 品牌 形象 , 乱起品牌 品种
名 称或 涉 嫌 制 造 假 种 子 。抓 住 目前 农 民 购 买 种 子 时 以 品 牌
和品种 为首选 的心理 , 盲 目推出新 品种 , 或以品牌代替品种 名称 , 如小麦“ 矮抗王子” 涉嫌此种 冒充 它种 ( 或非法套用其 它品种审定号 ) , 假 冒侵权 、 虚假宣传或夸大宣传 。 二、 违法现象屡禁不止 的原因 :
化。
一
、
生产经营秩序中主要违法行为与产生原 因:
l 、 未审先推 、 推广终止使用 的种子或在非适 宜区域推 广种子 。 末经许可先行经 营, 未经 审定先行推广种子经营者 必须先取得种子经 营许可证 ,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 向丁 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 照,只有这样才 能进人种子生产经营领域 。主要农作 物品种 和主要林木 品 种在推广应用前应 当通过 国家级或者省级 审定 。可是部分 种子生产商和经销商为了牟取非法利益 ,置农 民合法权 益 于不顾 , 推销未经审定的玉米 、 小麦 、 水稻等作物种子。 2 、 种子生产和检测 中质量把关不严 , 质量不合格。 目前 有些种子经营单位的质量检测能力有限 ,特别是种子纯度
农村种子市场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及规制管理
农村种子市场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及规制管理1. 非法销售假冒伪劣种子:一些不法商贩为了牟取暴利,采取掺假、冒充名优种和品种,以次充好等手段,向农民销售劣质种子,对农民的生产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2. 销售过期种子:一些商贩为了清理库存或获取更高的利润,销售过期的种子。
过期种子存活率低,发芽率低,种植后的产量和质量都会受到影响。
3. 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种子:一些商贩未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种子进行检验检疫,直接销售给农民。
这些种子可能携带病菌、虫卵等病虫害,会对农作物产生很大的危害。
4. 无证销售种子:一些商贩没有获得相关的经营许可证,未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私自销售种子。
这种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缺乏监管,容易导致农民购买到劣质或假冒伪劣的种子。
农村种子市场的规制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健全种子市场监管制度: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明确种子市场的管理权限和责任。
加强对农民种子购买的指导和监管,确保种子质量和真实性。
2. 提高种子质量检验检疫标准:加强对种子的质量检验,建立良好的种子追溯制度。
对于不合格或假冒伪劣种子进行严厉的处罚和追责,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3. 加强对种子经营者的许可管理:严格控制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加强对种子经营者的监管和管理。
对于没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商贩进行取缔和处罚,确保种子市场的正常秩序。
4. 宣传教育农民: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对种子市场的警惕性和辨别能力。
加强农民的科学种植知识培训,提高种子的利用效益和产量。
5. 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大对农村种子市场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对于违法违规经营种子的商贩进行严厉打击和惩罚,确保种子市场的正常秩序和农民的利益。
农村种子市场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及规制管理
农村种子市场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及规制管理1. 非法销售假冒伪劣种子:有些商贩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会销售劣质的种子或者冒充名优种子进行销售。
这些种子在质量、产量等方面都无法达到承诺效果,给农民带来经济损失。
2. 乱收费、乱摊派:有些经销商或销售商收取高额的手续费或者强制性的摊派费用,给购买种子的农民增加了额外的经济负担。
3. 销售过期种子:一些商贩为了回收成本,常常会销售种子的过期产品,这些种子在品种纯度和品质上都无法得到保证,影响农业生产效益。
4. 未落实品种审定手续:销售商未按照法定程序完成作物品种审定手续,违规销售未经国家审定的种子品种。
5. 种子生产环节不规范:种子生产环节存在不合规范的操作,如使用违禁农药、化肥等,或者未经过正规种质监控机构抽样检测。
针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我国制定了一系列规制管理措施,例如:1. 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对农村种子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种子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批种子经销商资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2.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村种子市场的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种子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条例,明确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和责任追究。
3.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种子市场的认识和警惕性,使其能够辨别劣质种子,避免受到经济损失。
4.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建立农民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并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5. 加强监督执法:加强对种子市场的监督执法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实施严厉的处罚措施,以有效遏制违法行为。
通过以上规制管理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防止农村种子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农村种子市场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及规制管理
农村种子市场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及规制管理作者:吴亚军来源:《农家致富顾问·下半月》2019年第02期摘要在甘肃定西市的种子市场运行的过程中由于管理人员的大意疏忽,使得市场中出现了一些违法违规的交易想象,严重的影响到了农户的基本权益,为了保障农户购买种子的质量和种子市场的公开透明,需要完善修订一些关于农村种子市场的规章制度。
下文就甘肃省定西市农村种子市场的违法行为和管理对策进行阐述。
关键词定西市;农村种子市场;违法违规;管理制度1 引言随着不良商家恶意销售劣质种子,给农村的种子市场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直接影响到了农户的农作物种植,影响当地农业的正常运转。
对于此类不良商家,管理部门需要对其进行严肃的处理。
2 农村种子市场的问题研究2.1 劣质种子的存在在定西市农村种子市场流通的过程中出现了几例劣质种子的销售案例,在市场流通的过程中一些企业将劣质的种子或者是质量没有达到国家《种子法》要求的不合格种子,销售给当地的种植户。
在种子市场交易的过程中一些经销商,套用大品牌的种子型号,将平常的种子和假冒的杂家种子销售给当地的种植户,严重的扰乱了种子市场的正常秩序,给农户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害,并且对大品牌的声誉造成了一定的影响[1]。
2.2 维权途径的困难根据我国《种子法》中的相关法律法规,一些科研创新性的种子型号是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对科研人员基本权益的保护,在新型品种销售的过程中所获得的一部分销售收入将继续投入到种子研发工作中,依次循环不断的创新出更加优质的品种。
在农村种子市场流通的过程中一些不法企业,仍旧进行着“光明正大”的品种侵权,因为农村的大多数农户根本就不懂的侵权与维权的事情,因此对于农户来讲,只要保证种子的质量和土地的产量就可以,没有多少人去关心品牌侵权的问题。
因此在农村开展育种品牌维权工作非常的困难,且维权需要消耗人力和物力,很多企业也就不了了之,使得育种品牌长期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
2.3 执法主体不明确在定西市农村种子市场管理运营的过程中,由于管理权责没有进行明确的划分,使得种子流通的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时,不知是那一个执法单位需要负责处理,一些管理机构由于工作人员的紧缺,不能及时的派出相关的人员处理有关问题。
农村种子市场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及规制管理
农村种子市场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及规制管理农村种子市场是农村重要的产业,但也存在着一些违法违规的行为。
这些行为危害农民的利益和农业的稳定发展,因此需要进行规制管理。
一、假冒伪劣种子农村种子市场中存在大量假冒伪劣的种子。
假种子不仅耗费了农民的金钱,还会影响农业的生产和发展。
一些小商贩为了追求暴利,经常使用短效、劣质或伪劣种子欺骗农民。
这个问题的解决需要三个方面的努力:加强公正监管、提高农民的科技水平和加强宣传教育。
二、强制收购为了满足产值指标,有一些乱收购者以低价强制农民将种子卖给他们。
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农民的权益,也严重妨碍农业的发展。
这个问题的解决需要两个方面的努力:加强公正监管和宣传教育。
三、价格欺诈农村种子市场上一些商家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使用不正当的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性。
为了防止这种行为,需要加强价格监管,并加强宣传教育。
四、未经批准生产和销售转基因种子转基因种子在全球范围内都是一个争议的话题。
在农村种子市场中,一些不法商家利用农民缺乏专业知识,私自生产和销售转基因种子。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也对农业生产带来了不确定性。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加强转基因评估,并加强宣传教育。
综上所述,农村种子市场中存在许多违法违规行为。
这些不合法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农业的生产和发展,破坏了市场的公平性和规范性。
为了保障农民的利益和农业的发展,需要加强监管,提高农民的科技知识和加强宣传教育。
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种子市场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及规制管理
农村种子市场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及规制管理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种植需求的增加,农村种子市场也变得日益活跃。
在这一市场中,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给种子市场的正常秩序和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对农村种子市场中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规制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常见违法违规行为一:假冒伪劣种子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种子是指通过欺骗手段或者以低质次品冒充高质优品的种子,给农业生产和种植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
在农村种子市场中,一些不法商贩为了获利往往会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种子,给农民带来了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一旦农民购买了假冒伪劣种子,就会导致种植失败,给农业生产和农民经济带来严重损失。
除了假冒伪劣种子外,一些商贩还存在销售不合格种子的行为。
不合格种子包括了种子的质量、萌发率、纯度、杂质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这些种子一旦被用于种植,往往会导致农作物生长受阻,严重影响农业生产。
农民购买不合格种子不仅会导致经济损失,还会给环境和生态造成不可逆转的危害。
常见违法违规行为三:违规使用激素种子在农村种子市场中,一些商贩为了追求高产高效,会使用激素种子对种子进行加工处理,使其具有一定的生长速度和产量优势。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还会对农作物生长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和危害,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
针对农村种子市场中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打击违法行为,保障农业生产的正常秩序和健康发展。
应加强对农村种子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大对种子生产和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把关种子质量,杜绝假冒伪劣种子的流通。
应加强对农民的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农民对种子质量和种子种类的辨识能力,引导农民选择正规合法的种子产品,维护自身权益与种子市场的良性发展。
建立健全种子质量检测机制,对农村种子市场中的种子产品进行抽检,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格种子产品,确保种子产品的质量安全。
要严格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违法商贩的处罚力度,维护农村种子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农业生产的安全稳定。
打击种子套牌侵权工作总结
打击种子套牌侵权工作总结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种子套牌侵权现象日益严重。
为了保护原创作品的合法权益,打击种子套牌侵权工作成为了一项紧迫的任务。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不得不对过去一段时间的打击种子套牌侵权工作进行总结,以便更好地指导未来的工作。
首先,我们要肯定过去一段时间打击种子套牌侵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了人们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使得更多的人能够自觉抵制盗版行为。
同时,相关部门也加大了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法律手段对侵权者进行了严厉的惩罚,有效遏制了侵权行为的蔓延。
其次,我们也要看到打击种子套牌侵权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是打击力度还不够大,对于一些侵权行为并没有及时有效地制止,导致侵权行为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其次是宣传教育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有些人对于知识产权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容易被盗版行为所诱导。
最后是法律手段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有些侵权行为难以通过现有法律手段进行有效打击。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打击种子套牌侵权工作。
首先要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侵权者要依法进行严厉的制裁,让他们付出相应的代价。
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们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使他们自觉抵制盗版行为。
最后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手段,对于一些难以打击的侵权行为要进行相应的修法,以便更好地保护原创作品的合法权益。
总之,打击种子套牌侵权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我们要在总结过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打击力度,提高宣传教育力度,完善法律手段,以便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
农作物种子纠纷与调处
农作物种子纠纷与调处种子是农作物种植的基础,对农民而言非常重要。
在农作物种子的产权和使用中,常常会出现纠纷。
针对这种情况,社会上出现了一种被称为“农作物种子纠纷调处”的方式,旨在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纠纷,服务于农民和种子生产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
下面我们将介绍农作物种子纠纷及其调处的具体情况。
一、农作物种子纠纷的表现形式农作物种子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侵权问题。
种子生产企业盗用他人的知识产权,销售侵权种子;或者种子生产企业违反了合同约定,将私自生产或销售他人合同约定外的种子。
2. 质量问题。
种子可能存在质量问题,如种子质量不达标,导致农民种植的作物产量和品质下降。
3. 价格问题。
农民购买种子时,可能存在价格欺诈、不合理加价等问题,导致农民权益受损。
农作物种子纠纷调处的目标是通过妥善处理纠纷,维护农民和种子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合理种植作物,保障农作物种子市场的稳定和繁荣。
1. 公正公平原则。
调处过程中,要坚持公正公平,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不偏袒任何一方。
2. 协商调解原则。
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纠纷,积极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3. 立案调查原则。
对于严重的农作物种子纠纷,可以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决定。
4. 公开透明原则。
调处工作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调处结果公正公平。
1. 受理申诉。
农民和种子生产企业可以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诉,机构受理申诉后,需要及时调查核实相关情况。
2. 调解协商。
调处机构会组织农民和种子生产企业进行调解协商,促使双方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3. 纠纷评估。
在调解协商的基础上,调处机构可以对纠纷的性质、程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处理提供参考。
4. 处理结果。
调处机构会根据调解协商的结果,作出处理决定,并通知双方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
为了保障调处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
加强对农作物种子纠纷的法制建设,明确农民和种子生产企业的权益和责任。
种子商标侵权假冒工作总结
种子商标侵权假冒工作总结
近年来,种子商标侵权假冒问题在农业领域日益突出,给种子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市场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有效打击这一现象,我公司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意识。
公司通过举办专题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员工对种子商标侵权假冒问题的认识和警惕性,使他们能够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和举报侵权行为。
二、建立健全监测机制,加强市场监管。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市场监测机制,加大对种子市场的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和打击侵权假冒行为。
并与相关部门合作,加强市场监管,提高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加强法律维权,维护企业利益。
公司积极寻求法律援助,对侵权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同时,加强与律师事务所的合作,提高维权效率,使侵权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四、加强品牌建设,提高市场竞争力。
公司加强品牌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通过以上一系列工作的开展,我公司成功打击了一批侵权假冒行为,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种子商标侵权假冒问题仍然存在,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农村种子市场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及规制管理
农村种子市场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及规制管理农村种子市场是农业生产中的重要环节,为农民提供各种农作物的种子。
由于种子市场的大大小小,涉及面广,管理较为复杂,存在一些违法违规行为。
这些违法行为严重影响种子市场的正常秩序,甚至威胁到农田生产和粮食安全。
对农村种子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规制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农村种子市场常见的违法行为是销售假冒伪劣种子。
假冒伪劣种子不仅对农田生产产生负面影响,还会浪费农民的时间和精力。
一些不法商贩为了追求利润,会以低廉的价格销售劣质种子,给农民带来损失。
针对这种情况,应建立健全的种子质量监督机制,加强对种子生产和销售企业的监管,严格落实种子质量检测和准入制度,加强对种子市场的监管力度。
农村种子市场存在销售未经审定的转基因种子的违法行为。
转基因种子是指通过基因工程技术改变植物的遗传性状,具有抗虫、耐草药等优点。
由于转基因技术的特殊性和风险性,国家在转基因种子的审定和销售方面有一定的限制。
一些不法商贩为了牟取暴利,会违法销售未经审定的转基因种子,给农民和环境带来潜在的风险。
针对这种情况,应加强对转基因种子的监管,建立健全的审批和准入制度,加强对转基因种子市场的监管,严惩违法销售行为。
农村种子市场中还常见销售过期种子和使用无标识种子的违法行为。
过期种子的萌发率和品质会大大降低,对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
使用无标识种子则无法进行有效的品种鉴别和种子质量监管。
为了保障农民的权益和农田生产的顺利进行,应加强对种子市场的监管,明确种子的有效期限和标识要求,禁止销售过期种子和无标识种子。
针对农村种子市场中的违法行为,除了加强监管外,还应加强宣传和培训。
通过宣传和培训,可以提高农民的种子市场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让他们知道如何辨别真假种子,如何选择优质种子,从而自觉维护自身权益和农田生产的安全。
也可以加强对种子市场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道德素质和职业技能,确保种子市场的正常运行。
打击种子套牌侵权工作总结
打击种子套牌侵权工作总结
种子套牌侵权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给种子生产企业和农民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有效打击种子套牌侵权行为,我国相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加强了立法和执法力度。
针对种子套牌侵权行为,我国相关部门加强了
立法工作,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侵权行为的定义和处罚措施。
同时,执法部门也加大了对种子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其次,加强了科技手段应用。
为了更好地检测和鉴别种子的真伪,相关部门加
强了对种子品质的监测和检验工作,引入了先进的科技手段,提高了检测的准确性和效率,有效遏制了种子套牌侵权行为的发生。
此外,加强了宣传和教育工作。
针对农民和种子生产企业,相关部门加强了宣
传和教育工作,增强了他们的侵权意识和防范能力,使他们能够更好地识别和防范种子套牌侵权行为,从根本上减少了侵权事件的发生。
总的来说,打击种子套牌侵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侵权行为仍然存在一
定的隐蔽性和复杂性,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力度,完善相关措施,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种子套牌侵权行为,维护农业生产的正常秩序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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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装销 售 . 不使 用该 品种 注册登 记 名称 . 或 而冠 以其 他
品种名 称 销售 . 括 已过 期 品 种名 称 或 未 审定 的新 品 包 系名 称 或使 用不 规 范商 品名 称 . 比如 “ 超级 料 ” “ 、料
些 企业 和不 法商 贩 . 经 济利益 的 驱动 和诱 惑 , 然 受 依
我行 我素 , “ 打 擦边球 ” 钻法 律 的空子 , . 屡屡 发 生侵权 、 假 冒行为 . 坑农 害农 . 严重 影 响种 子市 场经 营秩 序和 广 大农 民合 法权 益
1 侵 权 行 为 种 类
1 品 种 权 侵 权 即 未 经 品 种 权 人 许 可 . 商 业 目 的 . 1 以
一
企 业 和 广 大 农 民 切 身 利 益
2 侵 权 行 为 造 成 的危 害
一
些 种 子 经 营 者 私 繁 已 经 审 定 的 自己 没 有 生 产 、
经 营权 的畅销 品种 .或 冠 以其 他 品种名称 或不 规范 的 商 品名 称 . 自包 装 . 私 利用 专 家 讲课 、 技 下 乡推 介 活 科 动 等方 式 , 市场 上 高价 出售 , 中获 得 高额 利 润 , 在 从 严 重侵 害 了品种 权人 的合 法权益 .并 使种 子使用 者蒙 受 严重 经济损 失 : 或仿制 畅 销企业 商标 品牌 包装袋 , 自 私
优 系 ”“ 产 王 ”“ 、高 、 矮大 棒 ” “ 千 斤 ” “ 、超 、 吨麦 ” “ 秆 、矮
5 ”“ 8 、 白周九 ” , 称五 花八 门 , 等 名 蒙蔽诱 导 消 费者 。 1 . 品牌 侵 权 即未 经 已获 得 品 种权 人授 权 的企 业 2 的许可 . 冒该企 业 商标 品牌 的被 授权 品种 的 侵权 行 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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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探 题与 讨
种子经营中侵权行为的危害及遏制对策
悦 祥 营
( 南 滑 丰 种 业 科技 有 限公 司 , 县 4 6 0 0 河 滑 540)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种 子法 》 《 和 中华 人 民共 和 周植 物 新 品种 保 护条 例》 等 法律 法 规 及配 套 办 法 的实 施 , 为 种子 经 营管 理 提供 了法律 依 据 和技 术 保 障 . 子 经 种 营工 作逐 步 向法制 、 科学 、 范化 方 向迈进 但是 仍有 规
法加 工窝 点 , 留死 角 . 留空 白。要 做 到平时 专项检 不 不 查 与 年度检 查相 结合 , 定期 检查 与突 击检查 相结 合 。 同
时联 合工商 、 检 、 安交警 和 法院等 部 门 , 质 公 通力 协作 . 齐 抓 共 管 , 召 农 民提 高警 惕 , 布公 开 举 报 电话 , 号 公 及
子经营者严 重违 反《 种子法 》《 物新 品种保 护条例 》 、植 和 《 农作 物种 子标 签通 则》 法律法 规 , 等 制假 售假 , 坑农 害
农. 给农 民造 成严 重经 济损 失 . 响农 业生 产和农 村社 影 会 稳定 . 因此 必须 进行 严厉 打击 。
有 3种 类 型 : 种 是 印 制 或 使 用 伪 造 的 、 驳 一 被 回 的 、 终 止 以 及 被 宣 告 无 效 的 授 权 品种 证 书 、 种 权 被 品
的或 群众举 报 中提 到的 问题 , 一旦发 现假 冒、 侵权 等种
子 案 件 , 根 朔 源 , 照 属 地 管 理 原 则 , 立 即 捣 毁 非 追 按 应
31 严 格 执 法 , 拳 出 击 , 门联 动 , 打种 子 侵 权 、 . 重 部 严
制假 售假 行 为 打击种 子侵 权假 冒违法 行 为的执 法部
门是县 级 以上 农业 行政 主管 部 门 要组 建一 支德 才兼 备 、 打善战 的种 子执法 队伍 , 大执法 检查力 度 。各 能 加 级种 子 管理部 门和农 业 执法部 门要 严肃 认真地 检查 种 子 市场 , 查 商户 或企 业 生 产 、 严 经营 手 续 , 严查 进 货 渠
售上述 所列 标记 品种 的 : 三是 完 全仿 制 、 造被 授权 第 伪 企业商 标 品牌 的被授 权 品种种 子包 装物 进行 生产 或销
加工 . 非法 生产 销售 假种 子 、 种子 , 劣 低价倾 销 , 重 扰 严
乱种 子市场 经 营秩序 .极 大地侵 害 了正规 企业 品牌 形 象 和经济利 益 . 同样 损害种子 使用者 经济利益 。这些种
生产 或销售 授权 品种 的行 为 。《 种子 法》 第二 十一 条第 二款规 定 . 申请 领取 具有 植物 新 品种权 的种 子生 产许 “ 可证 的 . 当征得 品 种权 人 的书 面 同意 ” 子 生产 者 应 种 在 申请办 理 农作 物 种 子生 产许 可证 前 . 当查 实 申请 应 的 品种或 其 亲本 是 否获 得 植 物新 品 种权 . 如果 获 得 了 品种 权 , 须 有 品种 权 人 授 权 ( 合 、 家 ) 产 的 协 必 联 独 生 议, 并取 得授 权 书后方 可办 理生 产许 可证 , 则农业 行 否 政 部 门不 予 办理 事实 上 , 些不 法 企 业 无视 法 律 法 一 规. 根本 不 办理生 产许 可证 , 目张 胆无证 生产 。生 产 明 出来 的种子 以 自己公 司名义 使用 该 品种 注册登 记名 称
时 发 现 种 子 市 场 存 在 问 题 , 法 加 大 处 罚 力 度 过 处 依 通 罚 打 击 . 慑 不 法 种 子 经 营 者 . 绝 种 子 经 营 中 的 侵 权 震 杜 假 冒行 为 发 生
号、 品种 权标 记 、 授权 企 业 商标 的 ; 次 是 生产 或 销 被 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