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社会保险变动增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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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表

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表

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表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表1.表格概述本表格用于记录社会保险缴费人员的增减情况,包括新增人员、减少人员以及相关信息。

以下是表格中的各个字段的详细细化说明。

2.新增人员信息字段1、姓名 - 新增人员的姓名字段2、联系号码 - 新增人员的联系号码字段3、性别 - 新增人员的性别字段4、出生日期 - 新增人员的出生日期字段5、户口所在地 - 新增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字段6、联系方式 - 新增人员的联系方式字段7、缴费基数 - 新增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字段8、缴费比例 - 新增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比例3.减少人员信息字段1、姓名 - 减少人员的姓名字段2、联系号码 - 减少人员的联系号码字段3、性别 - 减少人员的性别字段4、出生日期 - 减少人员的出生日期字段5、户口所在地 - 减少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字段6、联系方式 - 减少人员的联系方式字段7、缴费基数 - 减少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字段8、缴费比例 - 减少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字段9、减少原因 - 减少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终止原因4.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新增人员联系复印件- 缴费基数调整申请表- 减少人员社会保险注销申请表5.法律名词及注释- 社会保险:由国家设立,以保障参保人员在出现特定情况下享受一定待遇的社会福利制度。

- 缴费基数:用于计算社会保险缴费金额的基数,通常根据参保人员的工资收入确定。

- 缴费比例:参保人员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占其缴费基数的比例。

- 户口所在地:指个人的户籍所在地,通常是指联系上所注明的地质。

- 性别:指个人的性别特征,通常分为男性和女性两种。

台州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台州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台州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一、养老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条件:城乡居民:1、具有我区常住户籍;2、年满16周岁(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除外)以上;3、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编制内工作人员及离休、退休、退职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企业职工:无相关条件限制。

被征地农民:符合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条件的农民;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所需资料:城乡居民: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1份;2、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3、特殊人员(低保、残疾和复退军人等)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

企业职工:《变动增减表》一式两份并盖章。

被征地农民:1、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征收和核定被征地人数的证明;2、村委会确定参保人员和参保方案;3、上报参保表格,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其中参保时已达60周岁的三份)、户口本首页(有公安机关公章)与参保人员页复印件一份、照片一张。

事业单位:1、劳动局的行政介绍信;2、单位填写人员增加表;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参保流程;台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流程:1、个人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并附相关资料;2、村(社区)对上报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将资料送至乡镇(街道);3、乡镇(街道)保障机构对村(社区)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参保人信息录入城乡居保系统,打印《银行开户通知书》交参保人;4、参保人凭《银行开户通知书》到银行签约;5、乡镇(街道)将资料汇总后上报到区社保中心;6、乡镇(街道)保障机构通知参保人员到指定银行网点缴费。

企业职工:(1)单位经办人提供《变动增减表》一式两份并盖章;(2)窗口经办人员审核受理后加盖业务章,返还一份给单位留作业务受理凭证; 台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流程:1、提供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征收和核定被征地人数的证明;2、村委会确定参保人员和参保方案,选择参保档次。

台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台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台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台人社发〔2013〕196号根据《台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台州市区范围内下列单位和个人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一)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称企业单位)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三)机关事业单位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职工;(四)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雇员;(五)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授权部门批准退休(含退职)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六)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台州市区户籍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原已参加市区基本医疗保险,现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七)按规定协议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以下简称协缴人员)。

上述用人单位的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必须按规定同时参加其他职工社会保险,不得选择性参保。

二、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须携带下列资料到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一)企业单位提供《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成立批文;新建单位应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1个月内,到相应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二)《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变动增减表》,其中纳入公务员医疗补助序列管理的人员应提供编制部门核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编审批表》或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调动介绍信。

用人单位必须在30日内携带有关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新进人员办理参保手续。

三、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台州市区户籍人员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持《营业执照》(副本)、户口簿、本人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证件,到相应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和首次缴费申报手续。

台州市社会保险变动增减表

台州市社会保险变动增减表

台州市社会保险变动增减表
单位名称(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缴费基数是否农民工是否仅参加工伤变动原因变动月份备注
注:1、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发生新增、减少或人员类别变动时,应当填报本表;
2、变动原因指:①新增(指新参加社会保险人员);②转入(指社会保险关系转入);③转出(指社会保险关系转出);④退休(职);⑤终止(指
社会保险关系终止);⑥死亡,该栏填写数字符号即可;
3、当变动原因是“②”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转出地,如医保关系转出地非市本级及三区内的,还应填写《医保参保人员信息登记表》,同时提供最近工资册(或劳动合同)及2张2寸彩照;
4、本表一式五份,由申报单位、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各留一份,单独工伤险种时一式两份。

增加、减少表(表六)

增加、减少表(表六)

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增加、减少申报表(表六)
单位负责人: 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人:
单位经办人: 社保经办机构(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此表由缴费单位填报一份,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2.在“增加原因”栏内,请按照以下分类填写编码:①新参加工作;②复员/转业;③再就业;④外区调入;⑤市内调动;⑥其他;原因需详细,请勿随便使用第六项
3.在“减少原因”栏内,请按照以下分类填写编码:01上学;02参军;03失业;04转往外区;05市内调动;06离退休(职);07判刑/劳教;08出国定居;09死亡;010其他;原因需详细,请勿随便使用第十项。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台州市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17〕54号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台州市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17〕54号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台州市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台州市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17〕5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统一和规范台州市区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保五费”)的征缴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区社保体系建设,推进市区社保一体化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适用范围台州市区范围内应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个人。

机关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和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费征缴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缴机关社保五费统一由地税部门负责征缴。

三、征缴方式社保五费实行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相分离,按月分费种征缴。

缴费单位应当按规定计算当月的单位应缴费额,在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向地税机关自行申报缴纳;职工(雇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在其工资(薪金)中代扣代缴。

四、缴费基数缴费单位缴纳社保五费应以当月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单位缴费基数,工资总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并按政策实行保底封顶,由缴费单位在人员新增、续保及年度缴费基数变更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确定;低于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确定。

医保办事指引

医保办事指引

医保办事指南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办事窗口、电话及网站●个体新参保(及转个体)●用人单位新参保●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变更(新增、转入、减少)●医保关系转移●医保退休办理及一次性补缴●医保照片及卡证管理(新办、补办)●医保享受待遇一览●2012年度医保缴费和个帐情况表●企、事业改制相关人员及政策社保办事窗口、电话及网站社保办事大厅窗口和电话:1-2号为五险综合窗口,受理五险共同的新增、本地转入、转出、变更、查询等业务,电话88556039、88556070;3号为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结算窗口,电话88556079;4号为医保单独业务窗口,受理医保关系异地转移、医保退休办理及补缴、卡证管理(照片收取、卡证发放、挂失、补办、解锁)、个人账户处理等业务,电话88556022;5-6号为医保待遇结算窗口,受理异地安置申请、特殊病种审批、转外就医审批、结算报销等业务,电话88556025;7号为失业保险待遇支付窗口,电话88200534;8号为养老基金管理窗口,电话88556090;9号为养老离退休、被征地待遇发放窗口,电话88556233;三区医保机构咨询电话:(椒江)88886156、(黄岩)84235636、(路桥)82429481。

网站:社保网上申报系统(:7001/sionline):单位申请开通后,可办普通的变更业务(人员新增、减少、转入),可查询本单位所有的社保参保及缴费信息。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社保政策、文件、通知及其它相关资料。

个体新参保(及转个体)⏹办理流程:参保人填写《变动增减表》申请新参保或转个体参保→工作人员审核受理→开具一户通《委托缴税协议书》→参保人送《协议书》到指定扣款帐户开户银行盖章→参保人送《协议书》到市地税办理一户通→次月起正常按月自动扣款→新参保个体隔一个月后领取医保卡证⏹申报资料:(1)本人本地银行卡或存折(限建行、工行、农行、中国银行城区网点)(2)个体新参保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彩色照片2张(尺寸不限)⏹填报表格:《台州市社会保险变动增减表》、《委托缴税协议书》⏹办结时间:当场办理⏹注意事项:(1)医保缴费按月扣缴,一户通办好后应定期检查缴费及余额情况,以免欠缴影响待遇享受;(2)参加医疗必须先参加养老保险,养老、医疗同步新参保的人员参保后隔月即可领取卡证享受待遇,不同步的须缴费6个月后领取卡证享受待遇;(3)市地税直属分局办事地址:市开发区商业街南大门塘岸小区大门对面,中国银行隔壁。

养老保险人员增减和基数变更表(05表)及样表

养老保险人员增减和基数变更表(05表)及样表
大学生招聘
小计
——————————
——


5000
200
——
——
填表
说明
一、人员性质:国家干部(公务员)、聘用干部、固定工、合同工等要分类集中填写。
二、增员、减员请按要求说明:1)、初次招聘或外地调入等;2)、重新就业或本地调入等;3)、中(终)止缴费或调离等。
三、本表人员小计数、金额小计数,均须填入到《养老保险基金申报结算表》04表中。
养老保险人员增减和基数变更表05表
单位编号:
单位名称(盖章):结算:年月份



社会保障号码
姓名
性别
人员性质
增加
减少
起止缴费时间
人员来源与减员
去向说明
核定应缴
费基数
月缴费
金额
核定应缴
费基数
月缴费
金额
起始
年月
截止
年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小计
——————————
——


——
——
填表
说明
一、人员性质:国家干部(公务员)、聘用干部、固定工、合同工等要分类集中填写。
单位名称(盖章):XXXXXXXXXXXXX结算XXXX年XX月份



社会保障号码
姓名
性别
人员性质
增加
减少
起止缴费时间
人员来源与减员
去向说明
核定应缴
费基数
月缴费
金额
核定应缴
费基数
月缴费
金额

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表

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表
户籍标识
户籍
所在地
用工
形式
上月工薪收入
(新增人员不需填写)
上月应缴费工薪额
(新增人员不需填写)
本月工薪收入
(减册人员不需填写)
本月应缴费工薪额
(减册人员不需填写)
备注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1.用工形式包括干部、全民、集体、合同、临工、个体。
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表(表三)
填报日期:年月日
缴费所属期:年月
填报单位计征本月应缴费工薪总额


















上月数
0
本月数
0
负责人:联系电话:填表人:
本月新增减册工资变动人员名单
变化类型(新增、减册、工资变动)
姓名
社会保障号
(即身份证号码)
2.单位无变动时可于本表注明无变动,社保经办机构按上月台帐数划帐。
3.户籍标识栏填报说明:根据户口本记录分别选择填报“1”代表非农业户口,“2”代表农业户口,“3”代表外地非农户口,“4”代表外地农业户口。
4.本表一式三份,两份报地方税务机关,一份缴费单位自存。

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加、减少明细表

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加、减少明细表

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加、减少明细表
年月日
制表:
联系电话:
嘉兴市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减少明细表
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1)减少原因:退休(职)—57、解除合同—50、调出本统筹区—60、辞职(退)—55、开除(除名)—54、企业破产—59、上学参军—53、判刑劳教—56、死亡—70、出国定居—71、其他—58。

在职转退休需附《退休审批表》复印件。

(2)停缴年月:YYYYMM (前4位年份,后两位月份。

如:2010年4月请填写:201004)(3)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参保单位应及时办理人员减少。

(4)用人单位对以上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

(5)本表一式两份,请于当月20日前报市社保局(如逢双休日不顺延)。

第页共页。

社保增减变动表

社保增减变动表

位 医疗工 伤生育
个 养老失 业

计 单位经办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章):
0.00
0.00 经办人(签章):
法人代表:
注:1、此表由单位经办人填写,一式五份,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地税、参保单位各一份。 2、增加原因:(1)新参保(2)统筹范围内调入(3)跨统筹范围调入(4)续保(5)其他。 减少原因:(1)离退休(2)统筹范围内调出(3)跨统筹范围调出(4)失业(5)参军(6)升学(7)出固定居(8)死亡(9)失去公民权 (10)其他。
附表2
锦州市从业人员
单位名称(签章): 职工 姓名 个 人 身 份动表
单位保险登记证编码: 月 缴 费 基 数 人 医疗工伤 生育 变 更 原 因 单位:人、元
个人电脑编号
公民身份证号码
性 用工 参加工 首次缴 民族 别 形式 作时间 费时间
单 养老失 业

社会保险增(减)明细表

社会保险增(减)明细表

固定 电话
手机号码
参保人员家庭 地址 (必填)
备注
(必填)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单位经办人员: 联系电话: 社保录入人: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社保复核人:
填表说明: 1.户籍选择请在对应栏目下打“√”表示;缴费基数应按职工月工资总额申报,但不低于上年度省平工资 60%,不高于上年度省平工资300%。 2.变动原因包括:招工新增,招工续保,解除合同,终止合同。 3.以上内容除“备注”栏外,其他栏目均为必填项。 4.参保或减员5人以上的单位在提供纸质表格外,还须以U盘拷盘的形式提供电子表格(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网上下载,进行批量导盘)。 5.本表未盖单位公章无效,业务办理时间为每月3号-26号(节假日及特殊情况除外),15人以上的批量请在 当月23日前预约登记。
携带资料说明: 1.参保人员随带招工资料(招工花名册)或大中专毕业生 分配,军转安置介绍信复印件,附参保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复印件1份。 2.减少人员随带解除(终止)合同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单位缴费类型
湖州市区企业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 变动表
单位(盖章) 单位社保编码
养老
医疗
失业
工伤
生育





0
5
9
7
5
0
5
6
参保变动情况
单位填报时间 参保人员 联系电话



户籍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本省 城镇 农村 外省 城镇缴费时间
变动原因

台州社保缴费基数

台州社保缴费基数

台州社保缴费基数
台州市是一个发展中的城市,居民的福利需求越来越高,为此政府在加大福利保障投入的同时也加大了对社保缴费的管控。

台州市规定缴费基数,并发布了社保缴费规定,要求居民按照台州市规定的缴费基数,进行社保缴费。

根据台州社保缴费规定,台州市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居民的收入状况和国家规定的政策而定的,具体的定义如下:
1、基本缴费基数:台州市规定的居民基本缴费基数为月工资收入的1.5倍以下。

2、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台州市规定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月工资收入的3倍以下。

3、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台州市规定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月工资收入的3倍以下。

4、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台州市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月工资收入的2倍以下。

居民应根据社保缴费规定,按照自己的收入情况选择合适的缴费基数。

此外,台州市规定,城乡居民参加社会保障的最低缴费基数不能低于3500元,高于3500元的居民应按照自身收入情况确定社保缴费基数。

台州市的社保缴费基数规定给居民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但是居民应该根据自身的收入情况,针对自身家庭的需求,选择合适的缴费基数,以便在需要时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障。

同时,居民还应遵守台州市
的社保缴费规定,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自己未来的福利保障提前做好准备。

总之,台州市规定的社保缴费基数对居民的收入及社会保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居民应当根据自身收入情况和家庭需求,选择合适的缴费基数,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将来的福利保障打好基础。

台州区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职工变动增减表

台州区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职工变动增减表

台州市区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职工变动增减表
单位名称(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注:1、用人单位职工发生新增、减少或人员类别变动时,应当填报本表。

2、人员类别指在职、退休(职)、下岗、自谋职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其它;用工形式指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3个月以上)。

3、变动原因指:①新增(指新建立劳动(工作)关系);②转入(指劳动(工作)关系转入);③转出(指劳动(工作)关系转出);
④退休(职);⑤终止(指劳动(工作)关系终止);⑥职工死亡;⑦职工出国出增定居;⑧其它。

4、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指参照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并按规定缴纳补助经费的人员。

联系人:
5、职工退休(职)应当附退休(职)有关批准材料和《台州市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审批表》。

电话:。

路桥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申报表xls-Sheet1

路桥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申报表xls-Sheet1

路桥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人
单位名称(盖章):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户籍、本次参保险种、变动类型栏打“√”选择,原在本单位已参保或网上申报未审核的险种在备注中
2、工伤、医保、生育保险增加以受理时间为准,养老、失业保险增加以所填变动年月为准。

3、养老、工伤、医保、生育、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4、参保人员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1张;医保的参保人员信息表一张、需带二寸白底彩照2张。

5、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临时工按企业职工标准缴费,填报本表。

6、医疗保险新参保人员,凭此表格三个月后领医疗保险卡,需带二寸白底彩照一张。

7、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比例为:城镇工单位1.5%,城填工个人0.5%,合计缴纳2%;农民工单位1.5%。

请填报
8、办理时需带养老手册。

9、此表一式二份。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受理人: 受理时间:
参保人员增加申报表
单位编码:
核的险种在备注中注明。

动年月为准。

带二寸白底彩照2张。

;农民工单位1.5%。

请填报时注意选择。

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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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社会保险变动增减表
注:1、、变动原因指:①新增(指从未在市本级及三区内参加医保的新参加社会保险人员);②转入(指市本级及三区内参加过医保的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③转出(指劳动社会保险关系转出);④退休(职);⑤终止(指社会保险关系终止);⑥死亡,该栏填写数字符号即可:
2、转入人员请在“备注”栏中原医保参保地(本级、椒、黄、路),新增人员请提供2张1寸彩照(背后用铅笔注明单位姓名,分两袋放置);
3、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须提供人事部门出具的编制证明或调动介绍信;
4、本表一式两份,社保经办机构和申报单位各留一份,社保机构盖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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