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防止重大事故措施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八项重点措施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八项重点措施安全生产部二00五年三月目录1 防止火灾事故2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3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4 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5 防止压力容器及管道爆破事故6 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7 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8 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粉尘爆炸事故9 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10 防止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11 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轴瓦烧损事故12 防止设备腐蚀事故13 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14 防止分散控制系统失灵、热工保护拒动事故15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16 防止直流系统事故17 配合电网作好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的措施18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19 防止开关设备事故20 防止接地网事故21 防止污闪事故22 防止全厂停电事故23 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24 防止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25 防止风力机事故26 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27 防止风灾事故28 防止交通事故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八项预防措施1 防止火灾事故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应逐项落实原国家电力工业部《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1993)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1.1 电缆防火。
1.1.1 300 MW及以上机组应采用满足GB12666.5-90A类成束燃烧试验条件的阻燃型电缆。
1.1.2 重要回路如直流油泵电源、消防水泵电源及蓄电池直流电源等线路应采用满足GB12666.5-90A类耐火强度试验的耐火型电缆。
1.1.3 200MW及以上机组,在控制室电缆夹层、计算机室、主控楼、网控楼、通讯楼、汽机房运转层架空电缆处、锅炉0m上电缆架空处,主要电缆隧道及电缆竖井,机、炉房至主控楼电缆通道设置适应现场条件的性能可靠的火灾监测及报警装置。
1.1.4 主厂房电缆与热体管路应保持足够的距离,控制电缆不小于0.5m,动力电缆不小于1m。
1.1.5 在密集敷设电缆的主控制室下电缆夹层和电缆沟内,不得布置热力管道、油气管以及其他可能引起着火的管道和设备。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二十五项反措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二十五项反措1 防止火灾事故电缆防火严格按正确的设计图册施工,做到布线整齐,各类电缆按规定分层布置,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避免任意交叉并留出足够的人行通道。
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墙套管与电缆之间缝隙)必须采用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
电缆竖井和电缆沟应分段做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靠近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的电缆要有隔热措施,靠近带油设备的电缆沟盖板应密封。
应尽量减少电缆接头的数量。
如需要,应按工艺要求制作安装电缆头,经质量验收合格后,再用耐火防爆槽盒将其封闭。
建立健全电缆维护、检查及防火、报警等各项规章制度。
坚持定期巡视检查,对电缆中间接头定期测温,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
电缆沟应保持清洁,不积粉尘,不积水,安全电压的照明充足,禁止堆放杂物。
现场架空电缆上的粉尘应定期清扫。
1.2防止输煤皮带着火输煤皮带在当值期间不少于三次巡视检查,在停止上煤期间,也应坚持巡视检查,发现积煤、积粉应及时清理。
煤垛发生自燃现象时应及时扑灭,不得将带有火种的煤送入输煤皮带。
应经常清扫输煤系统、辅助设备、电缆排架等各处的积粉。
在皮带架上动火焊时应尽量避开皮带,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以防止皮带着火。
必须有完善的消防设施和建立训练有素的群众性消防组织,加强管理,力求在起火初期及时发现,及时扑灭;并使消防部门了解掌握输煤专业火灾抢救的特点,以便及时扑救。
2 防止误操作事故严格执行两票制度,并使两票制度标准化,管理规范化。
采取程控、手动方式上煤前,均应将备用设备二次保险(燃控室内)退出,并将检修设备在程控设置设备中选中“检修”位。
系统附属设备检修时,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采取确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特别是停电挂牌措施。
3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工作或作业场所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需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92)的有关要求。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重大反事故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重大反事故措施1.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该措施旨在制定和完善国家电网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并建立健全事故应急管理机制。
2.加强设备的检修和维护。
国家电网公司将加大对关键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力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故障。
3.加强对电力设备的巡视和监控。
通过定期巡视和24小时全天候监控,国家电网公司能够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修复。
4.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国家电网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为发生意外情况做好准备。
5.实施电力设备的安全监测和评估。
通过对电力设备的定期安全监测和评估,国家电网公司能够及时了解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6.建立完善事故调查和分析机制。
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国家电网公司将成立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7.加强对电力系统的安全监控。
国家电网公司将建立全面的电力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实时监测电力系统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风险。
8.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演练机制。
国家电网公司将制定电力系统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并开展定期演练,提高各级应急机构和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9.完善电力设备的防护措施和设备防雷保护。
国家电网公司将对电力设备进行防护和防雷保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可靠运行。
10.提高电力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国家电网公司将加强对电力设备的设计和制造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降低故障率。
11.加强对电力设备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国家电网公司将加强对电力设备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及时解决设备故障和问题,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12.加强对电力设备使用和操作的培训。
国家电网公司将开展对电力设备使用和操作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纪律意识,减少操作错误导致的事故。
1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合作。
电力施工防止人身事故六十条重点措施
电力施工防止人身事故六十条重点措施一、防止人身触电事故(一)防止误入带电间隔、误登带电构架发生触电1.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在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停电范围、邻近带电部位和现场危险点。
迟到人员、新增人员必须补充交底后,方可参加工作。
2.作业现场安全围栏设置必须规范,标示清晰、醒目;检修设备与带电设备应有效隔离,严禁将带电设备构架围入工作范围。
严禁工作人员越过或移动围栏。
3.作业人员攀登设备构架、杆塔前,应认真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无误后方可开始。
4.高压开关柜、环网柜内部工作时,应核对柜内设备接线方式,确认柜内带电部位已有效隔离,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开展工作。
5.防误装置异常解锁、检修解锁、事故紧急解锁,必须经审批后方可操作。
6.进入用户配电室验收、勘察、检查工作,必须了解设备接线情况、运行情况,明确带电设备和带电部位,确保安全情况下方可开展工作。
用户配电室停电检修,检修人员必须和用户电工共同检查确认安全措施。
(二)防止安全距离不足及感应电触电7.停电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8.在变、配电站(开关站)的带电区域内或临近带电线路处,禁止使用金属梯;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时,应放倒两人搬运。
9.工作地段如有邻近、平行、交叉跨越和同杆塔架设线路,在需要接触或接近导线工作时,必须使用个人保安线,防止感应电。
10.在500kV带电线路杆塔上及变电站构架上作业,必须穿静电感应防护服、导电鞋等,防止静电感电。
11.在临近高压线路的杆塔上,使用绝缘绳索传递大件金属物品(包括工具、材料等)时,作业人员应将金属物品接地后再接触,以防电击。
(三)防止低压作业触电12.在低压带电设备上进行检修、施工时,应戴手套,穿绝缘鞋,使用绝缘化工具,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
接触运用中配电箱、电表箱前,应用验电笔确认其确无电压后,方可接触。
13.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其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25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25项重点要求电力生产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然而,电力生产过程中常常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发生,必须对电力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管理和监控。
下面列举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25项重点要求:1.加强电力生产设备的安全检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及时修理和更换老化设备。
2.安全监测系统的安装和使用,及时发现并处理电力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隐患。
3.必须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
4.按照要求对电力系统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5.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系统,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6.加强对电力生产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其按照规定操作和管理设备。
7.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的管理,保持生产场所的整洁和安全。
8.建立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电力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9.对重要设备和关键岗位的操作人员进行认证和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10.加强对电力生产过程中所使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11.建立完善的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对电力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入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12.对电力生产设备的设计和安装要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13.严禁在电力生产现场擅自改动设备和操作规程。
14.加强电力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高温、高压等危险环境的安全防护。
15.定期对电力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仪器仪表进行校验和修理。
16.对电力生产现场进行安全巡检,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隐患。
17.加强电力生产过程中的信息传递和共享,及时掌握生产现场的动态信息。
18.加强对电力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和技术设备的质量管理。
19.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员工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
20.加强对电力生产单位的安全评估,定期对其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审核和评估。
21.建立电力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生产水平和效率。
22.加强对电力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国家电网十八项重大反事故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1.1 加强作业场所的危险点分析和做好各项安全措施1.1.1 各单位工作或作业场所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和DL5009《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要求。
1.1.2 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内容认真做好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工作,并根据危险点分析做好安全措施。
要定期检查危险点分析工作.1。
1。
3 在作业现场对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地方,应设立安全警示牌,并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对交叉作业的现场应有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1.2 加强作业人员培训1。
2。
1定期组织对本单位有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防护水平。
特别是临时、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强化安全技术培训,并在证明其具备必要安全技能情况下,指定有工作经验的人员带领下方可工作,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临时、新参加工作人员单独从事有危险的工作。
1。
2。
2 各单位应经常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学会安全防护方法及在发生伤害事故情况下自救和互救的方法.1.2。
3 要有针对性对各种作业人员(包括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操作监护人)定期进行安全规程、制度的培训,务使其熟练地掌握有关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严把安全关。
1。
3 加强外包工程人员管理1.3.1 加强对各种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确业主、监理、承包商的安全责任,做到严格管理,安全措施完善,并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考核。
1。
3。
2 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如有可能引电力设施引发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发包方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较低,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
1.4 加强安全工器具的检查在防止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灼烫伤等人身伤害事故方面,应认真贯彻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配备充足合格的经国家或省、部级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可靠性高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并根据有关标准、规程要求定期检验,淘汰不合格的工器具和防护用品,以提高作业的安全水平.2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2.1 加强电网规划和建设2。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措
16.防止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输煤部分)16.1 防止火灾事故16.1.1电缆防火16.1.1.1 严格按正确的设计图册施工,做到布线整齐,各类电缆按规定分层布置,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避免任意交叉并留出足够的人行通道。
16.1.1.2 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墙套管与电缆之间缝隙)必须采用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
16.1.1.3 电缆竖井和电缆沟应分段做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16.1.1.4 靠近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的电缆要有隔热措施,靠近带油设备的电缆沟盖板应密封。
16.1.1.5 应尽量减少电缆接头的数量。
如需要,应按工艺要求制作安装电缆头,经质量验收合格后,再用耐火防爆槽盒将其封闭。
16.1.1.6 建立健全电缆维护、检查及防火、报警等各项规章制度。
坚持定期巡视检查,对电缆中间接头定期测温,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
16.1.1.7 电缆沟应保持清洁,不积粉尘,不积水,安全电压的照明充足,禁止堆放杂物。
现场架空电缆上的粉尘应定期清扫。
16.1.2防止输煤皮带着火16.1.2.1 输煤皮带在当值期间不少于三次巡视检查,在停止上煤期间,也应坚持巡视检查,发现积煤、积粉应及时清理。
16.1.2.2 煤垛发生自燃现象时应及时扑灭,不得将带有火种的煤送入输煤皮带。
16.1.2.3 应经常清扫输煤系统、辅助设备、电缆排架等各处的积粉。
16.1.2.4 在皮带架上动火焊时应尽量避开皮带,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以防止皮带着火。
16.1.2.5 必须有完善的消防设施和建立训练有素的群众性消防组织,加强管理,力求在起火初期及时发现,及时扑灭;并使消防部门了解掌握输煤专业火灾抢救的特点,以便及时扑救。
16.2 防止误操作事故16.2.1 严格执行两票制度,并使两票制度标准化,管理规范化。
国家电网十八项重大反事故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1.1 加强作业场所的危险点分析和做好各项安全措施1.1.1 各单位工作或作业场所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和DL5009《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要求。
1.1.2 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内容认真做好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工作,并根据危险点分析做好安全措施。
要定期检查危险点分析工作。
1.1.3 在作业现场对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地方,应设立安全警示牌,并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对交叉作业的现场应有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1.2 加强作业人员培训1.2.1定期组织对本单位有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防护水平。
特别是临时、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强化安全技术培训,并在证明其具备必要安全技能情况下,指定有工作经验的人员带领下方可工作,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临时、新参加工作人员单独从事有危险的工作。
1.2.2 各单位应经常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学会安全防护方法及在发生伤害事故情况下自救和互救的方法。
1.2.3 要有针对性对各种作业人员(包括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操作监护人)定期进行安全规程、制度的培训,务使其熟练地掌握有关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严把安全关。
1.3 加强外包工程人员管理1.3.1 加强对各种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确业主、监理、承包商的安全责任,做到严格管理,安全措施完善,并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考核。
1.3.2 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如有可能引电力设施引发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发包方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较低,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
1.4 加强安全工器具的检查在防止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灼烫伤等人身伤害事故方面,应认真贯彻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配备充足合格的经国家或省、部级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可靠性高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并根据有关标准、规程要求定期检验,淘汰不合格的工器具和防护用品,以提高作业的安全水平。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为了确保电力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电力行业的整体运营水平和管理水平,我国制定了一系列针对电力生产的重点要求。
以下是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1.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责任到人。
2. 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定电力生产安全标准,明确各项安全标准的要求,确保符合标准的技术和设备使用。
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对电力生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确保事故隐患不断减少。
5. 应急预案制定:制定完善的电力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6. 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各种防护设施和应急设备,提高电力生产设备的安全性能。
7. 日常巡查监测:加强对电力生产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监测,确保设施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8. 事故警示教育:定期组织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引导从业人员深刻认识事故的严重性和重要性。
9. 安全生产红线:明确电力生产的安全底线和红线,不得越过底线,防止红线被触碰。
10. 安全风险评估:对电力生产环节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11. 安全检测设备:建立健全电力生产设备的安全监测和检测系统,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
12. 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及时了解其他企业的事故教训和经验,避免重复发生事故。
13. 事故快速反应:建立快速事故反应机制,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置。
14. 信息化管理:借助信息化技术,加强对电力生产过程的监控和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性。
15. 防火防爆安全:加强对电力设施的防火防爆工作,确保设施的火灾和爆炸安全。
16. 安全培训考核:对电力生产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推动他们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新_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二○一一年十二月目录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1)2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4)3 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 (10)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16)5 防止变电站全停及重要客户停电事故 (17)6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23)7 防止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 (29)8 防止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 (31)9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 (38)10 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 (44)11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 (50)12 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 (55)13 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 (62)14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66)15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71)16 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与电力通信网事故 (86)17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事故 (93)18 防止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 (96)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应认真贯彻《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关于印发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基本规(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11]139号) 、《关于印发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11]137号)、《关于印发<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防人身事故十二条措施(试行)>、<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安全危险点辨识与预控手册(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营销〔2011〕237 号)、《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020号)、《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74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8]696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安监[2008]891号)、《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Q/GDW250—2009)及其它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1.1 加强各类作业风险管控1.1.1 根据工作容认真做好各类作业各个环节的风险分析,并提出预控和缓控措施。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以下是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1. 加强电力企业的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2. 完善电力设备的安全检测和维修工作,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故障排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建立健全电力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5. 加强对供电网络的监控和管理,保证电力输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6. 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和升级,确保设备符合最新的安全标准。
7. 对电力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8. 强化对电力生产过程中的数据监控和分析,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9. 加强对电力生产现场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现场的安全性。
10.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电力生产安全工作。
11. 提高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做好事故紧急救援工作。
12. 加强对电力生产企业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问题。
13. 加强对电力设备的维修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14. 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15. 鼓励电力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高电力生产的安全性和效益。
16. 加强对电力生产过程中的事故案例的分析和总结,吸取教训,加强安全防范。
17. 加强对电力生产企业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18. 加强电力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19. 加强对电力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管理,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20. 加强电力生产企业的内部安全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
21. 加强对电力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意识。
22. 定期评估和优化电力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水平和效果。
23. 加强对电力生产企业的技术支持和监督,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第一,加强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责任体系。
第二,加强电力设备的维护、检修和更新,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三,加强电力设备的监控和故障诊断技术,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故障,防止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第四,加强对电力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确保他们能够正确操作设备,防止操作失误引发事故。
第五,加强电力设备的巡视和巡检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防止隐患演变成事故。
第六,加强对电网的监控和调度,及时发现并解决电网的问题,防止电网事故的发生。
第七,对重点设备和重要节点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关键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八,加强对电力设备的安全评估,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九,加强电力生产事故的科学调查和事故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法。
第十,建立健全电力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十一,加强对电力设施及周边环境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环境安全问题,防止环境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加强对电力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三,加强电力设备的质量控制,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第十四,加强与相关行业的协作,共享信息和经验,提高整个行业的安全水平。
第十五,加强对电力工程施工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六,加强对电力工程设计的审核和审查,确保设计符合安全标准。
第十七,加强对电力设备的质量检验和抽查,确保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八,加强电力工程的验收和交接工作,确保工程符合安全规定。
第十九,加强对电力企业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问题演变成事故。
第二十,加强对电力企业的奖惩措施,激励好的安全生产行为,惩罚违规行为。
第二十一,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的统计和分析,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
第二十二,加强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07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
07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防范工作,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电力行业将在《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中明确了相应要求。
下文将详细介绍该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要求各电力企业要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始终将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稳定。
同时,要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和事故预警机制,加强现场应急救援能力。
二、安全管理要求电力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和权限,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安全生产不能有空白。
做好安全标准和规程的制定、宣传、培训和执行工作,保证全体员工具备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三、监测监控要求电力企业要加强对电力生产各环节的监测监控,建立健全设备状态检测和故障预警体系,及时发现设备异常和潜在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防止设备故障引发重大事故。
四、规范作业要求电力企业要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作业流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杜绝人为疏漏和操作不规范的问题。
加强对高风险作业的监控和管理,确保操作人员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安全技能。
五、应急救援要求电力企业要加强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建立健全人员疏散和紧急避险预案。
设立应急响应机制,及时、迅速地响应和处置突发事件,有效保障现场人员的安全和生命救援工作的进行。
六、责任追究要求电力企业要建立健全事故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责任的界定和追究程序,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同时,加强对事故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经验,提出防控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法律法规要求电力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性。
同时,加强对外部生产企业和服务单位的安全管理,确保各方共同维护电力生产安全。
在《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的指导下,电力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防范工作,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监测监控,规范作业流程,强化应急救援准备,加强责任追究,遵守法律法规,提高电力生产安全水平,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措施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措施一、防止人身伤亡事故1、定期对有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规程、制度、技术等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有关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确各自安全职责,提高安全防护的能力和水平。
对临时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强化安全技术培训,必须在证明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并在有工作经验的人员带领下方可作业。
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情况下指派临时或新参加工作人员单独从事危险性工作。
2、应结合生产实际,经常性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员工安全防护意识,掌握安全防护知识和伤害事故发生时的自救、互救方法。
3、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如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人员、电网、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发包方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加强安全工器具管理。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配备充足的、经国家或省、部级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并按照有关标准、规程要求定期检验,坚决淘汰不合格的工器具和防护用品,提高作业安全保障水平。
二、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1、合理规划电源接入点。
受端系统应具有多个方向的多条受电通道,每条通道的输送容量不应超过受端系统最大负荷的10%--15%。
2、一次设备投入运行时,相关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稳定措施和电力专用通信配套设施等应同时投入运行。
3、严格执行各项电网运行控制要求,禁止超稳定极限值运行。
电网一次设备故障后,应按照故障后方式电网运行控制的要求,尽快将相关设备的潮流控制在规定值以内。
4、加强开关设备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确保能够快速、可靠地切除故障。
5、加强运行、检修人员的专业培训,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并使两票制度标准化,管理规范化。
严格执行调度令。
三、防止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1、运行设备外绝缘爬距原则上应与污秽等级相适应。
对于不满足污秽等级要求的影予以调整;如受条件限制不能调整的,应采取必要的防污闪补救措施。
2、加强设备清扫工作,落实“清扫责任制”和“质量检查制”,其中应重点关注性能较差的绝缘子。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措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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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保护:
OPC超速保护——第一层 AST超速保护——第二层(DEH TSI) 机械超速保护——第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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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速的先决条件:
机组甩负荷后不使危急保安器动作并在额定 转速下稳定运行,是汽轮机调节系统动态特性的 重要指标。调节系统具有良好的动态品质是保障 机组不发生超速事故的先决条件。
因此,要求机组的控制系统必须保证在机组 甩负荷时将转速控制在危急保安器动作转速之下, 并能维持转速稳定。
为了确保机组在运行中或甩负荷试验时不发生危险要求
机组必须进行危急保安器试验、汽门严密性试验、超速试验、 汽门关闭时间试验、抽汽逆止门关闭时间试验和仿真试验。
要严格按规程要求定期进行危急保安器试验,要求在满足试 验条件的情况下,蒸汽参数要尽量选低值。运行人员及热工 人员要认真执行有关调节系统、保安系统和热工保护试验的 规定,以避免重大超速事故的发生。
量监督及竣工验收,确保各项电缆防火措施的落实,
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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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机油系统防火
安装和运行:
1.油系统应尽量避免使用法兰连接,禁止使用铸铁阀门。油系统法兰禁止 使用塑料垫、橡皮垫(含耐油橡皮垫)和石棉纸垫。
2.油管道法兰、阀门及可能漏油部位附近不准有明火,必须明火作业时要 采取有效措施,附近的热力管道或其他热体的保温应紧固完整,并包好铁 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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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速的先决条件:
机组在运行中突然甩负荷是引起汽轮机组超速的一个主
要原因,机组甩负荷后能否将转速控制在危急保安器动作转 速之下,是考核汽轮机调节系统动态品质的重要指标。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措
2、防止汽轮机超速事故
超速的概念: 机组的最高转速在汽轮机调节系统动态特性允许范围 内称正常转速飞升,超过危急保安器动作转速至 3600r/min 称事故超速,大于3600r/min 称严重超 速。(汽轮机各转动部件,一般按120%额定转速进 行强度校核) 超速的后果: 严重超速可以导致汽轮发电机组严重损坏,甚至毁坏 报废,是汽轮发电机组设备破坏性最大的事故。另外, 由于轴承失稳和轴系临界转速偏低等原因所造成的事 故超速,也往往会产生毁灭性的后果。
超速的破坏性:
汽轮机是高速转动的设备,转动部件的离
心力与转速的平方成正比,当汽轮机转速 超过额定转速的20%时,离心应力接近额 定转速下应力的1.5倍,此时转动部件将发
生松动,同时离心力将超过材料所允许的 强度极限使部件损坏,为此,汽轮机均设 置超速保护装置,它能在汽轮机转速超过 额定转速的10-12%时动作,迅速切断汽轮 机进汽停机。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 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二十五项反措》
汽轮机
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坚持预防为 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 产”的要求,完善各项反事故措 施,更好地推动电力安全生产, 有目标、有重点地防止电力生产 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国家电力 公司制定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 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 电„2000‟589号)
汽轮机弯轴的机理
汽轮机的大轴很粗,所以产生永久弯曲事故绝非由于外力加在 轴上所致。根据计算,这需要几十吨的外力才能使轴的中部产生几 毫米的变形,应力仍小于屈服极限,不会产生永久变形。 大轴在初加工后粗加工前,均经过“热跑”,即转子在稍高于最 高温度长时间转动,以消除由于锻打和粗加工时产生的内应力,故 正常转子亦不会由于内应力逐渐消失而产生变形,而且即使原来仍 稍有内应力,亦将因长期工作在工作温度下消失,且由此产生变形 也应是长期缓慢,不会产生突变。
能源部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的通知
能源部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能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2.07.28•【文号】能源办[1992]726号•【施行日期】1992.07.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能源部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的通知(1992年7月28日能源办(1992)726号)1987年原水电部制定的《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重点要求》(简称18项反措),经电力系统各单位贯彻执行,在减少重大事故和频发性事故,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方面收到了实效。
五年来,我国电力工业的设备和管理水平都有明显提高,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生产的发展对我们的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有些事故已大大减少;有些频发事故至今仍时有发生;而有些变得越来越突出了。
为了更好地推动安全生产,有目标、有重点地防止重大恶性事故,我部对原《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重点要求》(即18项反措)进行了修订,并将内容由18项调整为20项,现印发执行。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是制造、设计、安装、调试、生产等各个方面的共同任务。
因此,各有关方面都应重视本要求的贯彻落实。
本要求并不替代全部反事故技术措施,各单位应按照本要求和已下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附: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1987年原水电部《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重点要求》(简称十八项反措)颁发后,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认真学习,努力贯彻。
在防止特大、重大事故方面收到明显效果。
各项事故普遍呈下降趋势,其中锅炉灭火放炮、汽轮机烧轴瓦、开关损坏、互感器爆炸、系统稳定破坏、接地网事故等有了较大幅度下降。
但是,近几年来,一些单位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所松懈,有些领导干部的主要精力还没有真正放在抓安全生产上,没有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质量工期的关系;一些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有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的工作,还没有真正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停留在一般号召上,缺乏具体的措施保证和深入的检查落实;一些单位安全管理薄弱,技术管理基础工作有所放松,规程制度执行松弛,对安全工作要求不严,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纪律现象比较突出;部分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有所放松,人员技术素质有所下降,严重影响了安全生产。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大措施要点继电保护实施细则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大措施要点继电保护实施细则为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发生,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预防措施和继电保护实施细则。
下面是二十五项重大措施的要点和继电保护实施细则:一、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管: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的责任和义务;2.强化电力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和检查力度;3.鼓励电力生产企业与其他行业共同举办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1.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工作流程、操作标准、应急处理等;2.按规定进行巡检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3.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及时排除潜在隐患。
三、加强设备维护和更新:1.建立健全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2.定期对老化设备进行更新和改造,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3.加强设备的日常巡检,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
四、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1.强化安全责任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2.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3.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普及,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水平。
五、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1.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行动方案;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3.设立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事故的应急处理。
六、推行现代化信息化系统:1.引入现代化信息化系统,实现对电力生产的实时监控和管理;2.建立快速响应系统,提高事故处理的效率;3.强化网络安全,防止黑客攻击和信息泄露。
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1.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合作,共同维护电力生产的安全;2.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相关部门的安全情况。
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1.对施工单位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施工单位具备安全施工的能力;2.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九、加强对重要设备的监测和控制:1.建立健全设备监测和控制系统,实现对重要设备实时监控;2.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和隐患。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25点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25点电力生产是国家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电力生产环节涉及到高压、高温、高能等危险因素,若不加强安全管理,将有可能发生重大事故,对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保障电力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以下是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25条措施:1.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并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2.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4.维修和更换设备时,严格按照标准操作流程进行,确保操作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5.禁止未经许可进行设备改装和私自更改工艺流程。
6.建立完善的设备检修制度,定期检修和维护设备,杜绝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7.定期进行设备的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及时采取措施对潜在风险进行消除。
8.严格控制施工单位的质量和安全,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
9.加强对供应商和分包商的质量和安全监督,确保供应链的安全性。
10.对故障和事故进行专项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及时改进工艺措施。
11.加强对高风险岗位人员的监管,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
12.做好设备设施的巡检和维护,及时处理异常情况,杜绝事故发生的可能。
13.定期开展安全意识教育活动,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考核和督促。
14.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
15.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与储存,杜绝泄露和事故的发生。
16.制定并执行应急预案,统筹协调应对突发事故和灾害事件。
17.在电力生产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引导员工识别危险区域和操作规范。
18.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消除隐患和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19.建立安全信息报告制度,鼓励员工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和事故。
20.定期组织安全技术交流会议和培训,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和技术。
21.加强与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提高电力生产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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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止人身伤亡事故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应严格执行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
1.1工作或作业场所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需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92)的有关要求。
1.2领导干部应重视人身安全,认真履行自己安全职责。
认真掌握各种作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并模范地遵守安全规程制度。
做到敢抓敢管,严格要求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制度,严格劳动纪律,并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3定期对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技术防护水平。
1.3.1应经常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安全防护方法。
1.3.2要对执行安全规程制度中的主要人员加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操作监护人等定期进行正确执行安全规程制度的培训,务使熟练地掌握有关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确职责,严把安全关。
1.4加强对各种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反对对工程项目进行层层转包,明确安全责任,做到严格管理,安全措施完善,并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考核。
1.5在防止触电、高处坠落、机器伤害、灼烫伤等类事故方面,应认真贯彻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配备经国家或省、部级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可靠性高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
完善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输煤系统等),从措施上、装备上为安全作业创造可靠的条件。
淘汰不合格的工器具和防护用品,以提高作业的安全水平。
1.6提高人在生产活动中的可靠性是减少人身事故的重要方面,违章是人的可靠性降低的表现,要通过对每次事故的具体分析,找出规律,从中积累经验,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人在生产活动中的可靠性,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1.7发电部积极组织开展反违章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活动,努力实现以零违章保无事故安全生产目标。
2防止交通事故2.1建立健全文通安全管理机构(如交通安全委员会),按照“谁主管、准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所有的车辆、船只和驾驶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安士全教育。
交通安全应与安全生产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
2.2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监督、考核、保障制约机制,必须实行“准驾证”制度,无本企业准驾怔人员,严禁驾驶本企业车辆。
落实责任制,对所管辖车辆和驾驶员能够进行安全有效制约。
2.3各级行政领导,必须要经常督促检查所属单位车船交通安全情况,把车船交通安全作为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并及时总结,解决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事故责任者。
2.4必须认真执行国家交通法规和本企业有关车船交通管理规章制度,逐渐完善车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严密安全管理措施(含场内车辆和驾驶员),做到不失控、不漏管、不留死角,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到位,保障车船运输安全。
2.5各种车辆、船只的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安全装置完善可靠。
对车辆、船只必须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在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危及交通安全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行驶。
2.6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提高驾驶员队伍素质。
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驾驶技术水平。
对考试、考核不合格或经常违章肇事的应不准从事驾驶员工作。
2.7严禁酒后驾车、私自驾车、无证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
严禁领导干部迫使驾驶员违章驾车。
2.8在装运整体重物时,严禁人货混载。
2.9在厂(局)内的车辆速度应有明确的限制。
2.10叉车、翻斗车、起重车、除驾驶员、副驾驶员座位以外,任何位置在行驶中不得有人坐立。
2.11吊车、翻斗车在架空高压线附近作业时,必须划定明确的作业范围,并设专人监护。
3防止火灾事故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应逐项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3.1电缆防火。
3.1.1新、扩建工程中的电缆选择与敷设应按《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1996)和《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中的有关部分进行设计。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各项电缆防人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
3.1.2主厂房内架空电缆与热体管路应保持足够的距离,控制电缆不小于0.5m,动力电缆不小于1m。
3.1.3在密集敷设电缆的主控制室下电缆夹层和电缆沟内,不得布置热力管道、油气管以及其他可能引起着火的管道和设备。
3.1.4对于新建、扩建的火力发电机组主厂房、输煤、燃油及其他易燃易爆场所,宜选用阻燃电缆。
3.1.5严格按正确的设计图册施工,做到布线整齐,各类电缆按规定分层布置,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遮免任意交叉并留出足够的人行通道。
3.1.6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墙套管与电缆之间缝隙)必须采用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
3.1.7扩建工程敷设电缆时,应加强与运行单位密切配合,对贯穿在役机组产生的电缆孔洞和损伤的阻火墙,应及时恢复封堵。
3.1.8电缆竖井和电缆沟应分段做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3.1.9靠近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的电缆应有隔热措施,靠近带油设备的电缆沟盖板应密封。
3.1.10应尽量减少电缆中间接头的数量。
如需要,应按工艺要求制作安装电缆头,经质量验收合格后,再用耐火防爆槽盒将其封闭。
3.1.11建立健全电缆维护,检查及防火、报警等各项规章制度。
坚持定期巡视检查,对电缆中间接头定期测温,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
3.1.12电缆沟应保持清洁,不积粉尘,不积水,安全电压的照明充足,禁止堆放杂物。
锅炉,燃煤储运车间内架空电缆上的粉尘应定期清扫。
3.2汽机油系统防火。
3.2.1油系统应尽量避免使用法兰连接,禁止使用铸铁阀门。
3.2.2油系统法兰禁止使用塑料垫。
橡皮垫(含耐油橡皮垫〕和石棉纸垫。
3.2.3油管道法兰。
阀门及可能漏油部位附近不准有明火,必须明火作业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附近的热力管道或其他热体的保温应紧固完整,并包好铁皮。
3.2.4禁止在油管道上进行焊接工作。
在拆下的油管上进行焊按时,必须事先将管子冲洗干净。
3.2.5油管道法兰、阀门及轴承、调速系统等应保持严密不漏油,如有漏油应及时消除,严禁漏油渗透至下部蒸汽管、阀保温层。
3.2.6油管道法兰、阀门的周围及下方,如敷设有热力管道或其他热体,这些热体保温必须齐全,保温外面应包铁皮。
3.2.7检修时如发现保温材料内有渗油时,应消除漏油点,并更换保温材料。
3.2.8事故排油阀应设两个钢质截止阀,其操作手轮应设在距油箱5m外的地方,并有两个以上的通道,操作手轮不允许加锁,应挂有明显的“禁止操作”标志牌。
3.2.9油管道要保证机组在各种运行工况下自由膨胀。
3.2.10机组油系统的设备及管道损坏发生漏油,凡不能与系统隔绝处理的或热力管道已渗入油的,应立即停机处理。
3.3燃油罐区及锅炉油系统防火。
3.3.1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四章的各项要求。
3.3.2储油罐或油箱的加热温度必须根据燃油种类严格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加热燃油的蒸汽温度,应低于油品的自燃点。
3.3.3油区、输卸油管道应有可靠的防静电安全接地装置,并定期测试接地电阻值。
3.3.4油区,油库必须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油区内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明火工作票,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对消防系统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3.3.5油区内易着火的临时建筑要拆除,禁止存放易燃物品。
3.3.6燃油罐区及锅炉油系统的防火还应遵守第3.2.4、3.2.6、3.2.7条的规定。
3.3.7燃油系统的软管,应定期检查更换。
3.4制粉系统防火3.4.1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有关锅炉制粉系统防爆的有关规定。
3.4.2及时消除漏粉点,清除漏出的煤粉,清理煤粉时,应杜绝明火。
3.4.3磨煤机出口温度和煤粉仓温度应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出口风温不得超过煤种要求的规定。
3.5防止氢气系统爆炸着火3.5.1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中“氢冷设备和制氢,储氢装置运行与维护”的有关规定。
3.5.2氢冷系统和制氢设备中的氢气纯度和含氧量必须符合《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2-85)。
3.5.3在氢站或氢气系统附近进行明火作业时,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明火作业的地点所测量空气含氢量应在允许的范围内,并经批准后才能进行明火作业,3.5.4制氢场所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按时检查和试验。
3.5.5密封油系统平衡阀、压差阀必须保证动作灵活、可靠,密封瓦间隙必须调整合格,空、氢侧备用密封油泵应定期进行联动试验。
3.6防止输煤皮带着火3.6.1输煤皮带停止上煤期间,也应坚持巡视检查,发现积煤、积粉应及时清理。
3.6.2煤堆发生自燃现象时应及时扑灭,不得将带有火种的煤送人输煤皮带。
3.6.3燃用易自燃煤种的电厂应采用阻燃输煤皮带。
3.6.4应经常清扫输煤系统、辅助设备、电缆排架等各处的积粉。
3.7必须有完善的消防设施和建立训练有素的群众性消防组织,加强管理,力求在起火初期及时发现,及时扑灭;并使当地公安部门了解掌握电业部门火灾抢救的特点,以便及时扑救。
3.8在新、扩建工程设计中,消防水系统应同工业水系统分开,以确保消防水量,水压不受其他系统影响;消防泵的备用电源应由保安电源供给,3.9发供电生产、施工企业应配备必要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以防止灭火中人员中毒和窒息。
3.10每年11月到生产现场组织全厂各基层单位进行实际消防演习。
4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为了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特别是误拉合开关、带负荷拉合刀闸、带地线(地刀)合闸、带电装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误入带电间隔和误登带电设备等恶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电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关于防止误操作事故的措施。
4.1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首先必须从各级管理人员抓起,保证各级管理人员、指挥人员的正确指挥与合理协调,在安全管理上要尊重科学、尊重客观、杜绝违章指挥。
4.2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4.2.1加强员工安全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使每个员工通过学习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严细的工作态度和强烈的责任感。
4.2.2加强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贯彻与落实,强化技术培训,熟悉设备的性能和操作规范,使操作从技术上、管理上都能得到有力保障。
4.2.3通过学习以往的误操作事故通报和案例,使每个员工要认清习惯性违章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更要清醒的认识到反习惯性违章是艰巨而长期的任务。
4.3严格执行调度命令,操作时不允许改变操作顺序,当操作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调度部门,不允许解除闭锁装置。
4.3.1调度命令指:当班的班长、单元长、值长以及上级调度员发布的操作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