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技术鉴定
企业研发产品验收报告模板
企业研发产品验收报告模板1. 引言本报告旨在对XXX企业研发的产品进行验收,评估其是否达到预期的设计要求和性能指标。
本次验收报告包括产品概述、研发过程、测试结果以及验收结论等内容。
2. 产品概述XXX企业研发的产品为(产品名称),其主要功能是(功能描述)。
该产品的目标用户是(目标用户群体),旨在满足用户(解决的问题)的需求。
3. 研发过程XXX企业在研发该产品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3.1. 需求分析在需求分析阶段,XXX企业与用户沟通,详细了解用户需求,并将其转化为具体的功能需求。
3.2. 设计在设计阶段,XXX企业根据需求分析的结果进行系统设计,确定产品的架构、模块划分和接口规范。
3.3. 开发在开发阶段,XXX企业根据设计文档,进行编码、调试和单元测试等工作,不断优化和完善产品的功能和性能。
3.4. 测试在测试阶段,XXX企业针对产品功能和性能进行全面测试,包括单元测试、集成测试、系统测试和性能测试等环节,以确保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5. 优化在测试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XXX企业及时进行了优化和调整,以提高产品的质量和用户体验。
4. 测试结果针对XXX企业研发的产品,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测试,以下是测试结果的总结:4.1. 功能测试在功能测试中,我们对产品的各项功能进行了验证,结果如下:1. 功能一:XXX- 测试结果:(功能一是否正常)- 评价:(功能一的优缺点)2. 功能二:XXX- 测试结果:(功能二是否正常)- 评价:(功能二的优缺点)4.2. 性能测试在性能测试中,我们对产品的响应速度、并发性能、资源占用等进行了评估,结果如下:1. 响应速度:- 测试结果:(响应速度的具体数值)- 评价:(满足预期还是不足)2. 并发性能:- 测试结果:(同时处理请求的能力)- 评价:(满足预期还是不足)4.3. 用户体验测试在用户体验测试中,我们邀请了一部分目标用户使用产品,并给予他们反馈意见,结果如下:1. 用户反馈一:XXX- 评价:(对于用户反馈的回应)2. 用户反馈二:XXX- 评价:(对于用户反馈的回应)5. 验收结论综合以上测试结果,对XXX企业研发的产品进行总体评估和验收结论:1. 功能方面:- 产品的各项功能正常运行,满足了用户的需求。
四川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实施细则.doc
附件四川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实施细则为更好地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强化政策服务,降低纳税人风险,增强企业获得感,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21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于四川省财务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以下简称研发项目鉴定)范围: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需要科技部门出具鉴定意见的项目。
对企业承担的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不再需要进行鉴定。
三、研发项目鉴定部门:市级(含)以上科技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由省直接管理的县/市,可直接由县级科技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以下统称“鉴定部门”)。
国税、地税部门协助参与。
四、研发项目鉴定内容:项目是否属于《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研究开发活动。
五、研发项目鉴定程序和时间:1.转请鉴定。
主管税务机关对有异议的研发项目(含以前年度备案享受优惠的项目),向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出具转请对研究开发项目进行鉴定文书(附件1),及时送所在地县(市、区)科技部门,并向企业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附件2)。
县(市、区)科技部门及时将项目鉴定资料送鉴定部门进行鉴定。
2.组织鉴定。
鉴定部门收到鉴定材料后应及时组织专家,采取会议或网络鉴定方式进行鉴定。
鉴定专家组应由3名以上相关领域的产业、技术、管理等专家组成。
研发项目验收报告模板
研发项目验收报告模板1. 项目概述在这一部分,我们将简要介绍本次研发项目的背景和目标,以及项目的规模和范围。
1.1 背景给出项目的起因和原因,解释为什么需要进行这个研发项目。
1.2 目标明确本次研发项目的目标和期望的成果。
1.3 项目规模和范围概述本次研发项目的规模和范围,包括人力资源、时间和预算等方面。
2. 项目团队和分工在这一部分,我们将介绍项目团队的组成以及各成员的分工。
2.1 项目团队列出项目团队的成员和角色,包括研发人员、测试人员和其他支持人员等。
2.2 分工说明各个项目团队成员的具体分工和任务。
3. 研发过程和方法在这一部分,我们将介绍本次研发项目所采用的研发过程和方法。
3.1 研发过程详细描述本次研发项目的研发过程,包括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编码和测试等阶段。
3.2 研发方法介绍本次研发项目所采用的研发方法,如敏捷开发、瀑布模型等。
4. 验收测试在这一部分,我们将介绍本次研发项目的验收测试过程和结果。
4.1 测试目标明确本次验收测试的目标,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和安全测试等。
4.2 测试环境描述本次验收测试所用到的硬件、软件和网络环境。
4.3 测试方法说明本次验收测试所采用的测试方法和工具。
4.4 测试结果总结本次验收测试的结果,包括功能是否符合要求、性能是否满足需求和安全是否得到保障等方面。
5. 问题和改进建议在这一部分,我们将列出在研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5.1 问题罗列在研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5.2 改进建议提出对于研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改进建议,以及对于未来类似项目的建议。
6. 结论在这一部分,我们将对本次研发项目进行总结和评价。
6.1 项目总结总结本次研发项目的整体情况,包括取得的成果和达到的目标。
6.2 项目评价对本次研发项目的研发过程、团队协作和结果进行评价。
7. 附件在这一部分,我们可以提供一些与研发项目相关的附件,如测试报告、设计文档和用户手册等。
公告2017 40 研发费用扣除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7-11-08 为进一步做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就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人员人工费用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一)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
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属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二)工资薪金包括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的支出。
(三)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人员活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二、直接投入费用指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统计局-企业研发统计报表填报指引
统计局-企业研发统计报表填报指引一、统计范围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即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特、一、二级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业法人单位。
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法人单位)。
科研院所(科技部门负责统计,报表以科创委填报系统为准)。
高等院校(教育部门负责统计,报表以教育系统报表为准)。
二、上报时间及方式上报时间:(以2016年数据填报为例)企业端开网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0时,每年会有政府通知。
填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24时上报方式:企业一套表网上直报/bjstat_web/yyaq/loginca.jsp三、统计报表(一)企业研发项目情况(107-1)填报页面截图如下:(二)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填报页面截图如下:四、填报步骤第一步:登录深圳市统计局官网:/第二步:点击“企业一套表软件”,进入一套表填报系统。
或直接登录:/bjstat_web/yyaq/loginca.jsp第三步:输入用户名(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和密码。
*如密码遗忘可致电区级统计机构和街道统计站。
登录界面截图如下:第四步:找到107-1企业研发项目情况、107-2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点击“填报”,进入填报界面。
点击“插入空行”,可添加表格行数,进行内容填写项目填写好后,点击计算,系统自动在合计栏计算生成数据。
多余的空行,点击“删除模式”删除。
点击“审核”,无错误提示,点击“暂存”,在填报过程中,也可点击“暂存”,实时保存数据。
填一张表时先不上报,待107-2表也填报并审核后,再点击“上报”。
无需填报,计算后自动生成数据。
填报页面工具说明如下五、指标填报说明有相关文件资料则按照确定的项目名称填写。
一行一个项目,不要填报合并项目。
(交流版)建设项目工程造价鉴定规范标准-GBT51262-2017年度
1总则1.0.1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行为,提髙工程造价鉴定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工程造价方面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为基础,结合工程造价鉴定实践经验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开展的工程造价鉴定活动。
1.0.3工程造价鉴定应当遵循合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1.0.4从事工程造价鉴定工作,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工程造价鉴定constructioncostappraisal指鉴定机构接受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委托,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鉴定人运用工程造价方面的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对工程造价争议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2.0.2鉴定项目appraisalproject指对其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具体工程项目。
2.0.3鉴定事项appraisalsubject指鉴定项目工程造价争议中涉及的问题,通过当事人的举证无法达到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需要对其进行鉴别、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争议项目。
2.0.4委托人truster指委托鉴定机构对鉴定项目进行工程造价鉴定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
2.0.5鉴定机构appraisalcorporation指接受委托从事工程造价鉴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2.0.6鉴定人appraiser指受鉴定机构指派,负责鉴定项目工程造价鉴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2.0.7当事人concernedparties指鉴定项目中的各方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0.8当事人代表representativeofconcernedparty指鉴定过程中,经当事人授权以当事人名义参与提交证据、现场勘验、就鉴定意见书反馈意见等鉴定活动的组织或专业人员。
指鉴定项目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及实际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经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所有书面文件或协议。
四川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四川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实施细则为更好地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强化政策服务,降低纳税人风险,增强企业获得感,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21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于四川省财务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以下简称研发项目鉴定)范围: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需要科技部门出具鉴定意见的项目。
对企业承担的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不再需要进行鉴定。
三、研发项目鉴定部门:市级(含)以上科技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由省直接管理的县/市,可直接由县级科技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以下统称“鉴定部门”)。
国税、地税部门协助参与。
四、研发项目鉴定内容:项目是否属于《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研究开发活动。
五、研发项目鉴定程序和时间:1.转请鉴定。
主管税务机关对有异议的研发项目(含以前年度备案享受优惠的项目),向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出具转请对研究开发项目进行鉴定文书(附件1),及时送所在地县(市、区)科技部门,并向企业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附件2)。
县(市、区)科技部门及时将项目鉴定资料送鉴定部门进行鉴定。
2.组织鉴定。
鉴定部门收到鉴定材料后应及时组织专家,采取会议或网络鉴定方式进行鉴定。
鉴定专家组应由3名以上相关领域的产业、技术、管理等专家组成。
科研项目鉴定意见格式
受省科技厅委托,省交通厅组织有关专家于2003年3月21日在南京主持召开了“高等级公路稳定粉土底基层研究”项目科技成果鉴定会。鉴定委员会听取了工作总结、研究报告、查新报告、用户报告,审查了课题组提交的技术文件,经认真讨论,形成鉴定意见如下:
1.课题组提交的技术资料齐全,完成了合同约定的研究任务,符合鉴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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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该课题在高速公路路面结构中首次铺筑了双幅6.9Km长的水泥石灰粉煤灰稳定的实体工程且取得成功,这不仅就地取材、降低了工程造价,而且对于国内相似土质的工程实践具有较大的技术经济指导意义,也同时为今后修订与完善施工规范提供了资料;
综上所述,该课题具有明显的工程实用性和技术指导价值,总体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其中水泥粉煤灰稳定粉土路面底基层结构在国内属于首创;。
建议课题组继续行观测,积累资料,对相关成果进一步检验,为技术规范的修订提供参考。
鉴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2003年 03月21日
鉴定委员会名单
序 号
鉴定会职务
姓 名
工作单位
所学专业
现从事专业
职称职务
签 名
1
主任委员
方日希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道桥
道桥
教授级高工
2
副主任委员
3
委员
4
委员
5
委员
6
委员
7
委员
2.该课题着重针对江苏省宁靖盐高速公路姜堰粉土地段进行了路面底基层稳定粉土研究,通过室内力学性能和收缩性能的试验找到了适宜稳定该种土质的稳定类型:水泥石灰粉煤灰稳定和水泥粉煤灰稳定,通过室外试验路的铺筑寻求到了各稳定方法的施工工艺,从而在不要求特殊技术装备前提下确保了稳定粉土混合料的施工成型与工程质量。
ISO17025 2017检测方法及方法的确认程序
检测方法及方法的确认程序生效日期:版本: A1 页号:1/5检测方法及方法的确认程序生效日期:版本: A1 页号:2/5 1.0目的:为保证检测结果的正确性和有效性,确保检测方法现行有效,控制由于使用方法不当对检测构成不良影响,特编制本程序。
2.0范围:检测方法的选择;非(无)标准依据的检测;自行开发设计的检测方法的确认,检测方法的变更和偏离。
3.0职责:3.1技术负责人3.1.1提出本实验室的执行标准;3.1.2收集非标准的检测方法;3.1.3组织制定自编方法。
3.1.4组织非标准方法或自编方法的确认;3.1.5应当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
3.1.6批准非标准检测方法和检测作业指导文件。
3.2行政管理员:3.2.1建立检测标准档案;3.2.2收集保存非标准检测方法。
4.0程序4.1检测方法的选择4.1.1为减少风险,本实验室的检测依据首选以下正式颁布的标准:(1)国际和区域标准;(2)本国与其他国家的标准;(3)本国的行业标准或政府发布的技术规范;(4)本国地方标准;(5)企业标准;(6) 知名技术组织或科学书籍与期刊公布的方法;(7) 制造商指定的方法。
4.1.2 当老标准已经过期作废时应及时更新,以保证以上标准是现行有效的。
为此技术负责人应当组织标准的查新和收集。
技术负责人登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进入国家标准化目录,输入国家标准号等相关信息,得到如附件核查结果,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跟踪各类标准更新情况,按照程序文件每半年度对标准进行查新,查询结果出具在《实验室检测标准/方法核查表》中。
当使用外部企业标准检测时,要关注所有权侵权问题。
4.1.3当所用标准存在理解、操作等困难时,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相关实验室主管编写检测细则或补充细则,以保证对标准实施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检测细则应形成正式的书面文件并应经过编制、审核和批准的手续以保持该文件的有效性。
当需要对检测细则进行调整或修改时,也应当履行审批手续。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标准及释义6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实施指南引言检验检测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活动应取得资质认定。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是一项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的行政许可制度。
本标准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通用要求,针对不同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参考依据本标准发布的相应领域的补充要求。
【条文释义】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无论是国企、民企、合资、外资机构)应取得资质认定。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是一项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的行政许可制度。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应自觉贯彻实施。
本标准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通用要求,针对不同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参考依据本标准发布的相应领域的补充要求。
目前已经有司法鉴定机构要求、食品检验机构要求、医疗器械检验机构要求、机动车检验机构要求等,将来拟制定电气检验检测机构要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要求、建筑工程检验检测机构要求、环境监测机构要求等,作为不同领域的补充要求。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等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
【条文释义】本标准覆盖范围包括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对其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等方面评审的通用要求。
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内部审核和管评审等方式的自我评价。
本标准的内容引用国际标准《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O/IEC17 025:2017)的内容,采用新版术语和定义,引入风险管理等要求。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7.07.21•【文号】国科发政〔2017〕211号•【施行日期】2017.07.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2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强化政策服务,降低纳税人风险,增强企业获得感,根据《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通知如下:一、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科技、财政和税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要切实加强对企业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和服务,以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讲,引导企业规范研发项目管理和费用归集,确保政策落实、落细、落地。
二、事中异议项目鉴定1.税务部门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应及时通过县(区)级科技部门将项目资料送地市级(含)以上科技部门进行鉴定;由省直接管理的县/市,可直接由县级科技部门进行鉴定(以下统称“鉴定部门”)。
2.鉴定部门在收到税务部门的鉴定需求后,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原渠道将鉴定意见反馈税务部门。
鉴定时,应由3名以上相关领域的产业、技术、管理等专家参加。
3.税务部门对鉴定部门的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转请省级人民政府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出具鉴定意见。
4.对企业承担的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税务部门不再要求进行鉴定。
三、事后核查异议项目鉴定税务部门在对企业享受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开展事后核查中,对企业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可按照本通知第二条的规定送科技部门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
四、企业合并(9+10)
9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0
(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1
五、企业分立
12
六、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
13
七、技术入股
14
八、股权划转、资产划转
15
九、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原始权益人口项目公司)
15.1
(-)设立基础设施RElTS前
15.2
(二)设立基础设施REITs阶段
(七)经限额调整后的其他相关费用
35
二、委托研发(36+37+39)
36
(一)委托境内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37
(二)委托境外机构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
38
其中:允许加计扣除的委托境外机构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
39
(≡)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
40
三、年度研发费用小计(2+36X80%+38)
1.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的摊销费用
21
2.用于研发活动的专利权的摊销费用
22
3.用于研发活动的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23
(五)新产品设计费等(24+25+26+27)
24
L新产品设计费
25
2.新工艺规程制定费
26
3.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
27
4.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
8
八、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填写A107042)
*
9
九、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写A107042)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为进一步做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就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人员人工费用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一)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
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属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二)工资薪金包括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的支出。
(三)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人员活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二、直接投入费用指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企业研发项目鉴定工作程序和要求
企业研发项目鉴定工作程序和要求(适用于企业自主申请鉴定)一、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以下简称“119号文”)二、申请鉴定流程1、企业填报《企业研发项目鉴定申请表》,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2、市科技局委托厦门市技术创新协会受理并进行形式审查;3、形式审查通过的,市科技局或其委托机构通知企业鉴定时间,聘请行业技术专家3-5人组成鉴定小组;4、鉴定组进行现场鉴定,形成专家鉴定意见;5、市科技局出具《企业研发项目鉴定意见书》。
三、申请鉴定应提交的材料1、《企业研发项目鉴定申请表》;2、按申请表项目顺序,每一研发项目提供以下材料:□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内容须包括:立项目的、研究内容、时间进度安排、经费预算、人员配备等内容,以及内部审批记录)□阶段性研究成果报告(内容须详细说明:企业从立项时起到申报前,进行了哪些研究工作,解决了哪些技术问题,取得了哪些技术进展,获得了哪些技术成果等,未完成项目还须说明下一步研发内容)□研究成果资料(因本项目研发而取得的知识产权证书,专利须包括说明书)□如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的项目,须提交相关合同或协议。
现场鉴定时还须提供的材料:□研发记录证明材料(现场鉴定时须提供,包括:研发人员的实际工作记录,针对研发目标进行的内部检测记录或第三方检测报告,以此验证研发方案是否可行是否达到目标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最终提交完整胶装申报材料一份,现场鉴定材料请按照《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现场鉴定会企业准备工作要求(2017年版)》准备四、鉴定会议程序企业研发项目鉴定会原则上在企业(研发现场)召开,程序如下:1、确认专家组组成(是否技术领域存在异议或有利害关系需要回避的),推举专家组组长(专家组5人时);2、听取企业申报项目的技术研究内容及创新点;3、查看企业现场(如研发场所、人员、产品等),查阅有关研发记录(如阶段测试报告、研发档案等),以及专家需要查看的其他证明材料;4、专家讨论(申报单位人员回避),对申报项目是否符合119号文所指的“研发活动”形成专家鉴定意见;5、专家组反馈鉴定意见。
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鉴定流程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特别处理
鉴定时间——每季度末 有需要提前鉴定研发费加计扣除的 企业请在相关时间内将材料交到市 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
研发经费 (万元)
行业名称:类别: (请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 -2011)》填写)
□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其他
年度利税(万元)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 企业联系电话(座机)
职工总人数 研发人员数
项目编号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总经费
其中: 企业自筹资金
其中: 银 上年度研发费实际发生额
四、其他证明材料:(非必备材料) 专利证书(复印件)、技术查新报告、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其他与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
材料提交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
一、企业基本信息z 通讯地址
二、研发项目情况
企业名称 (盖章)
企业所属国 民经济行业
企业类型 年度销售收入(万元)
联系人
项目名称
项目有效期限
行贷款
1 2 3 4 5 6 7 8 9 项目开发形式 项目目前所处阶段
上年度研发投入主要用途 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费用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折旧费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租赁费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无形资产摊销费 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手段购置费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它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研发项目评估总结汇报
研发项目评估总结汇报尊敬的领导和各位同事:我很荣幸能够在这里向大家汇报我们研发项目的评估总结。
经过数月的努力和合作,我们的团队成功完成了这一项目,并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成果。
在此,我将向大家介绍我们项目的主要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
首先,我们的研发项目主要是针对市场上的新型智能手机进行研发和测试。
在项目进行的过程中,我们团队克服了许多困难和挑战,包括技术难题、时间压力和资源限制等。
但是,通过团队成员的共同努力和协作,我们成功地完成了项目的各项任务,并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成果。
在项目的研发过程中,我们团队设计了一种全新的智能手机操作系统,该系统在性能和用户体验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提升。
我们还开发了一些新的应用程序和功能模块,为用户提供了更加丰富和便捷的使用体验。
此外,我们还进行了一系列的测试和评估工作,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然而,我们也意识到在项目进行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例如,项目的进度安排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导致了一些任务的延误和交付的不及时。
同时,我们在团队协作和沟通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针对项目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已经制定了一些改进方案和措施。
首先,我们将对项目的进度安排进行重新评估和调整,确保各项任务能够按时完成。
其次,我们将加强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建立更加紧密和高效的工作机制。
最后,我们还将继续进行产品的测试和优化工作,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性能能够达到客户的需求和期望。
总的来说,我们的研发项目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改进和完善我们的工作,为公司的发展和客户的满意度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注重品质和创新,黄石东贝1_8款产品通过部级鉴定
本刊记者 宋扬个系列18款产品,电机有两个系列4款产品,包括变频压缩机、小型化高效节能节材压缩机、R290压缩机、超高效大冷量铝线压缩机以及变频电机和R290商用电机。
”东贝公司总裁朱金明向《电器》记者介绍道。
“一次提交这么多产品参与技术鉴定,在东贝公司的发展史上是前所未有的,无论外部环境如何变化,东贝公司都要认认真真做好产品、保证质量,让东贝公司的新技术、新产品不断为全球用户带来新体验、新价值,为保护全球生态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东贝集团董事长杨百昌感慨说。
会上,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副理事长王雷对此次鉴定的产品评价说:“东贝公司此次鉴定的18款产品包含行业最前沿的技术,希望东贝公司持续创新,不断迎接新的挑战,引领家电行业持续进步和产业升级。
”提到变频技术,东贝公司开发部部长戴竟雄表示:“国内变频冰箱的技术发展十分迅速,海尔、海信、美的、美菱、晶弘等厂家已经实现变频冰箱系列化生产。
从理论上讲,采用变频技术的冰箱能效都可以得到提升,然而,变频技术需要采用变频压缩机、增加变频控制器,成本有所增加,东贝公司严格控制制造成本,帮整机厂减负。
”戴竟雄以海尔为例向《电器》记者进一步介绍说:“海尔以变频技术为平台开发的‘复式变频’冰箱已全面上市,性能优良。
目前,海尔售价3000元以上的冰箱大多数已实现变频化,开发了上百款变频冰箱,变频冰箱新品覆盖两门、三门、四门、六门、对开门等不同细分品类。
”据了解,东贝公司目前拥有世界先进的压缩机生产线,能够生产R600a、R134a、R22、R404A、R290等十二大系列200多款产品,是目前压缩机行业中品种最多、规格最全、功率跨度最大的企业。
供注重品质和创新,黄石东贝18款产品通过部级鉴定2017年11月18日,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贝公司)6个项目共18款压缩机通过部级鉴定。
产品鉴定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以及国内知名制冷专家和产品使用企业技术负责人共同完成。
辽宁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工作指引(试行)
附件辽宁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工作指引(试行)第一条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211号)、《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强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106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研发项目鉴定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条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范围:在汇算清缴及后续核查过程中,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确有异议的研发项目。
第三条税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研发项目有异议时,应进行研发项目鉴定。
第四条企业研发项目鉴定工作由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属地税务部门提交的《辽宁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提请表》(见附表1),在对税务部门持有异议的研发项目进行初审后,报市级科技管理部门进行鉴定。
市科技部门在收到鉴定申请后,应当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原渠道将鉴定意见反馈至办税机关。
第五条税务机关对市科技部门的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转请市科技部门复查,如果对复查结论仍有异议的,可提请省科技部门进行鉴定。
第六条税务部门在开展研发项目事后核查过程中,对企业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可按照以上程序送科技部门鉴定。
第七条科技部门组织研发项目鉴定时,应由产业、技术、管理等相关领域专家参加。
科技部门应当组建技术专家库,以满足各领域研发项目鉴定的需求。
第八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内容:(一)项目是否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研究开发活动。
即项目应是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二)项目是否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创意设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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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技术鉴定
拟通过名单
注:1、财税〔2015〕119号文第一条指出: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2、财税〔2015〕119号文第一条第(二)款: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