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井取样管理规定、油井加药热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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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井含水化验管理规定

第一条拉油点和驻站点生产油井采用7天1大样取样,其他井采取小桶取样,按照“3天1小样(油≥3t)、5天1小样(油1-3t)、7天1小样(油≤1t)”的规定取样。含水变化大的油井(油井见水或含水值变化幅度大:含水<30%的油井化验含水波动超过3%,含水>30%的油井化验含水波动超过5%)和含水变化趋势明显的油井,每天取样直至含水稳定;注采井网调整或对应注水井注水量调整时,加密关注对应油井含水。

第二条作业井(新井、措施井、检泵井)开抽后,从井口见油时起,每天取一次小样,并及时送回化验室,直至含水稳定。

第三条如油井调整冲程、冲次、热洗、灌水、套管收油,要加密取样,视含水状况调整取样。

第四条含水变化大的油井(油井见水或含水值变化幅度大:含水<30%的油井化验含水波动超过3%,含水>30%的油井化验含水波动超过5%)和含水变化趋势明显的油井,要加密取样,核实含水,分析原因;注采井网调整或对应注水井注水量调整时,加密关注取样。

第五条油井、注水井生产动态发生变化时,技术员与化验员做好结合,及时调整取样安排。

第六条采油班组应向化验员及时反馈油井生产变化情况,合量调整取样安排,取样时在规定取样口取样,取样前先放空死油,见新油后再取样,含游离水油井取样量在脱气后达到样桶的1/2~2/3,其它油井取样量要达到样桶的1/3~1/2,保证按照取样操作要求取准每个油气水样,并及时将样送回。

油井加药热洗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队加药热洗管理,延长检泵周期,杜绝蜡卡井的发生,保证生产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班组按照油井加药计划认真做好定时定量加药工作,并做好有关记录。

第三条每周按照要求测电流,并认真做好电流的对比分析工作

第四条及时与队技术人员结合,根据各地层原油性质及产液量、含水率、电流、示功图等的变化,适时做好有关加药计划的动态调整。

第五条对于因热洗容易导致产量下降的油井或区块,原则上少洗井,重点做好加药规律的摸索工作,以避免造成洗井对地层的污染。

第六条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根据各种参数的动态变化及生产过程中具体情况,制定的热洗计划运行表应实行动态调整。

第七条对有条件的区块,尽可能定期向套管内灌热水,既可有效清蜡,又可节约清蜡剂的使用量。

积极配合厂有关部门做好污染防治、微生物采油等科研项目的基础工作,争取在加药规律、热洗工艺方面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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