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 68-2-11 试验方法 Ka:盐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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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 68-2-11 试验方法Ka:盐雾

IEC 68-2-11 Test Ka:Salt mist

前言

本试验法之目的在于比较相同构造之试件抗盐雾的能力。

范围

本试验法适用于评估表面处理件之质量及均匀性。

限制

本试验法不同于一般盐雾腐蚀试验。

本试验法不适用于评估试件是否可于盐雾环境下使用。

对于组件及装备,"IEC 68-2-52试验方法Kb:循环式盐雾试验"较能提供真实之盐雾环境。但如相关规范要求以本试验法执行鉴定试验,则试件必须以装备或组件型态(连同保护装置)执行试验。

测试步骤

试件于试验前应依相关规范之规定执行目视检查、电性及机械检验。

相关规范中应详述试验前试件之清洁程序,且应叙述是否除去暂时之保护层。

将试件移入盐雾柜内,并保持在温度35℃,盐雾浓度5%之测试条件下,依规定之驻留时间执行试验。

除相关规范另有规定,试验后小试件应于水龙头下冲水5分钟,并以蒸馏水或矿泉水洗涤后,以手摇动或鼓风机去除水份,用于清洗之水温不可高于35℃。对于大试件则应于相关规范中规定清洗及吹干之方式。

将试件置于标准大气条件下约1~2小时,以回复原来状况,再进行目视检查、电性及机械检验。

测试条件

测试条件可由下选择适当之试验要求或依相关规范之规定。

盐雾浓度:5%

试验温度:35℃

喷雾量:1~2毫升/小时/80平方公分

酸碱值:6.5~7.2(温度为35±2℃时之pH值)

驻留时间:16,24,48,96,168,336,672小时。

试验容差:盐雾浓度±1%,试验温度±2℃。

试验设置

试验柜之体积必须够大,使周遭之测试条件保持均匀、稳定且不因放置试件而受影响。

试验柜应正确通风,以避免柜内压力增加。排气口应避免强风吹袭,以免柜内产生强烈气流。

试件必须依相关规范之规定以正常操作姿态执行试验。

所有之试件必须避免相互接触或接触其它金属,且安排上不可相互影响。

试件放置位置,应不致直接受到喷雾,且凝结于柜壁上之水滴不可落于试件上。

其它

试验使用之盐粒为高质量之氯化钠,当干燥后碘化钠含量须少于0.1%,杂质须少于0.3%。使用过之盐水溶液不可再重复使用。

喷口附近空气之相对湿度至少在85%以上,以避免喷雾器被盐粒子阻塞。

试验前尽可能避免以手触摸试件表面,且用于清洁试件之方法,不可与盐粒子产生反应或对试件产生二次腐蚀。

盐雾柜内至少应放置两个底面积为80平方公分之收集器,于试验后计量试验中平均之喷雾量(16小时以上之平均值)是否符合规定。收集器放置之位置不可受试件遮蔽且必须在无凝结水滴落下之位置。

如果试验柜连续使用时,则应于每次试验后计量试验中所收集之喷雾量、浓度及酸碱值(pH 值)是否符合规定。

如果试验柜并非连续使用,则在试验执行前应先以空柜开机测试16~24小时,并确认喷雾量、盐水浓度及酸碱值(pH值)符合需求后,再将试件置入,并于试验后计量试验中所收集之喷雾量、浓度及酸碱值(pH值)是否符合规定。

若酸碱值(pH值)未符合规定,可以适量之盐酸或氢氧化钠调整至所要求之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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