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颁布经济特区法
缅甸投资环境分析
缅甸投资环境分析缅甸作为东南亚国家之一,近年来在经济和政治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
随着政府的和开放政策的实施,缅甸的投资环境逐渐改善,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国投资者。
首先,缅甸地理位置优越,毗邻中国、印度和泰国等亚洲经济体,这为投资者提供了巨大的市场潜力和机会。
缅甸拥有丰富的资源,如天然气、石油、煤炭和金矿等,这为投资者提供了广阔的资源开发和利用空间。
其次,缅甸政府积极推动经济,减少了一些限制和壁垒,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优惠政策。
例如,缅甸设立了经济特区,为投资者提供税收减免、优惠贷款和政府支持等优惠条件。
此外,缅甸还加入了东盟自贸区,与其他成员国签订了自由贸易协议,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和更低的贸易壁垒。
再次,缅甸的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这是吸引外国投资者的重要因素之一、缅甸拥有庞大的年轻劳动力人口,劳动力市场潜力巨大。
此外,缅甸的劳动力素质不断提高,政府也在积极推动教育和技能培训,以提高劳动力的技能水平。
然而,缅甸的投资环境还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缅甸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交通和电力等基础设施仍然不够完善。
企业在投资和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困难,需要投资更多的时间和资金来解决这些问题。
其次,缅甸的法律和法规体系相对不够完善,法律稳定性和可预见性也相对较低。
这给投资者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缅甸政府已经开始进行法律和政府机构,并对外商投资法进行了修订,以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
最后,缅甸的政治环境也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
尽管政府已经进行了一系列的和民主化进程,但还存在一些政治冲突和民族问题。
这可能对投资者的信心和投资决策产生一定的影响。
总的来说,缅甸的投资环境在不断改善,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来吸引外国投资。
然而,投资者在进入缅甸市场之前应该充分了解当地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环境,并做好全面的风险评估和市场调研。
缅甸作为一个潜力巨大的市场,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对于有经验和实力的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具有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地。
缅甸投资法规定
新外国投资法规定
1、在获得缅甸投资管理委员会(MIC)批准后,外国企业可在缅甸独资,最低投资额由MIC确定。
2、外国企业可与当地企业、政府或机构组建合资公司,投资比例由投资双方共同确认。
3、外国企业不可在缅甸边境线15公里内进行投资,缅政府划定的经济特区除外。
4、在11个领域对外商投资进行限制或禁止,如果外国企业拟从事限制或禁止领域的投资,需对国家和人民有利并经政府批准。
5、限制外国企业投资缅甸本国公民有能力从事的生产或服务业,如农业、畜牧业和渔业等。
6、外国企业在缅投资,从投产或启用之年起,可享受5年免税待遇,比原有政策延长两年。
对于产品出口的外资企业,商业税可适当减免。
7、外国企业在缅投资可向缅政府或政府许可的组织机构租用土地,租赁期50年,可申请2次续租,每次10年。
8、外资企业应优先录用缅甸公民。
在需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的领域,外资企业在开始运营的头两年雇佣缅甸员工比例应不低于25%,随后的两年不低于50%,第五年和第六年不低于75%。
9、外资企业有责任对缅甸技术工人进行培训,以提高其技术水平。
10、允许外国企业在获得批准后将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转给其他外国人或缅甸公民。
11、允许外国投资者将净利润通过授权的本地银行按照与市场汇率相当的指定汇率汇出缅甸。
12、法律将保证不对外资企业进行国有化。
一带一路地缘政治风险的项目案例
一带一路地缘政治风险的项目案例那我给你讲一个中缅皎漂经济特区项目的例子吧。
一、项目背景。
皎漂经济特区在缅甸的若开邦,这个地方位置超重要。
从地缘政治角度看呢,它紧挨着印度洋,对咱们中国来说,要是能好好发展这个特区,就像打开了西南方向走向印度洋的一扇新大门。
所以咱们中国和缅甸就商量着合作开发这个特区项目。
二、地缘政治风险冒头啦。
1. 国内局势不稳定因素。
缅甸国内的民族矛盾那可是错综复杂。
若开邦本身就有一些民族问题,当地的若开族和其他民族之间有时候会有摩擦。
这就像一颗不定时炸弹,说不定啥时候就影响到皎漂经济特区项目。
比如说,当地要是发生一些民族冲突,可能会影响到项目的建设进度。
施工人员的安全可能没法保障,建筑材料运输啥的都可能被阻断。
就像你正在盖房子,突然周围邻居开始吵架打架,你的建筑工人吓得不敢干活,运材料的车也不敢开进来了。
2. 外部势力干扰。
一些西方国家呢,看到中国和缅甸合作这个项目,心里那叫一个“酸”。
他们就想办法来搅局。
美国就老是在缅甸旁边晃悠,说一些有的没的。
他们可能会给缅甸一些压力,暗示缅甸说和中国合作有这样那样的风险。
就好比你和小伙伴一起做一个超酷的科学小项目,结果有个爱捣蛋的家伙在你小伙伴耳边说“跟他一起做没好处,他会坑你的”,弄得小伙伴心里直犯嘀咕。
印度也有点小想法。
印度一直把印度洋当成自己的“后院”,皎漂经济特区在印度洋边上,印度就担心这个项目发展起来后会影响到它在印度洋的影响力。
所以它也会在背后搞一些小动作,比如说在缅甸的外交等方面施加一些微妙的影响。
三、应对风险的努力。
1. 中缅双方加强沟通合作。
中缅双方都意识到这些问题,所以就不断地加强沟通。
就像两个好朋友,有啥误会就赶紧说清楚。
双方通过外交渠道、商务谈判等多种方式,来确保项目的正常推进。
比如定期开会,讨论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不管是民族问题可能带来的影响,还是外部势力的干扰,都拿出来好好商量对策。
2. 重视当地民生发展。
在皎漂经济特区项目建设中,中国企业开始重视改善当地民生。
从目前缅甸局势看联邦经济发展
从目前缅甸局势看联邦经济发展摘要:缅甸近年来,制定宪法、选举总统,已经从形式上脱离军人政府,逐步向民主政府过度,从而加速经济的发展,造福于民,强盛国家。
但也面临一些考验,整个经济的加速发展过程中,在国外势力、国内反对派势力的煽动和直接参与下,民族矛盾、宗教矛盾、经济发展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矛盾都会逐渐产生,从目前的局势看,虽有不同声音,局部出现一些问题,但并不影响整体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缅甸联邦经济发展困难问题趋势分析缅甸自2008年后,制定宪法、选举总统,已经从形式上脱离军人政府,逐步向民主政府过度,从而加速经济的发展,造福于民,强盛国家。
但也面临一些考验,整个经济的加速发展过程中,在国外势力、国内反对派势力的煽动和直接参与下,民族矛盾、宗教矛盾、经济发展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矛盾都会逐渐产生,从目前的局势看,虽有不同声音,局部出现一些问题,但并不影响整体经济的发展。
一、缅甸联邦近期局势与经济发展缅甸自2008年开始,体制上进行了大的转轨,制定了宪法,依法选举了总统,从形式上脱离了军人政府,建立了民主政府。
这是一种大的变革。
不管是什么国家、什么社会,只要改革必定触动一些人的利益,产生利益碰撞,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也是一种规律。
缅甸近期以来从局势上看,主要出现如下问题:(一)若开邦民族宗教事件2012年6月中上旬缅甸若开邦孟都和布帝洞镇区发生骚乱,造成8人死亡,23人受伤,508间房屋被烧,1间清真寺和19几家商铺遭受破坏。
随后缅甸政府在上述地区实行宵禁,控制了当地的骚乱局势。
骚乱发生的直接原因是6月初发生的两起杀人案激化了不同民族和宗教之间的对立。
缅甸政府随后成立了调查委员会调查这两起事件,并进行了妥善处置。
孟都和布帝洞地区经济、生活、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二)克钦邦中缅边境克钦军事件缅甸克钦独立军,是在中缅边境缅方一侧克钦独立政府所属的一只武装力量。
起因是在中国盈江县境外缅甸克钦邦范围内,中国某电力投资公司投资建设太平江梯级电站。
缅甸投资环境分析
缅甸投资环境分析摘要: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和大湄公河次区域建设的深化,中国和缅甸的经贸合作也不断地取得新的进展。
其丰富的农业、矿业资源,逐渐稳定的政治环境和日益完善的经济政策,不断改善的基础设施,使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目光放到了缅甸。
身为东盟成员国,投资东盟其他成员国的关税优势,在一定程度降低了企业的成本。
关键词:缅甸投资环境政策优惠关税近年来,缅甸政府一直积极吸引外资和鼓励外商开发其丰富的农业和矿业资源,以实现其经济发展。
中国与缅甸资源结构、产业结构、市场结构具有很强的互补性,投资缅甸的潜力巨大。
一、缅甸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就地理位置而言缅甸是中国的近邻,两国有着长达2100多公里的陆地边界。
从地缘战略的角度讲,缅甸是我国西南门户的天然屏障,且地处南亚和东南亚两大战略板块的接连点,是我在新世纪为确保国内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而构筑周边安全战略依托的一个重要环节。
缅还是我通往印度洋出海口的最便捷的一条通道,确保这条通道的顺畅,对21世纪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海外战略资源的稳定供应,都具有重要意义。
从地缘经济、区域合作和我国经济自身发展的需要的角度讲,缅是连接我与东南亚和南亚两大市场的重要通道之一,是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开展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中我的主要伙伴之一。
缅甸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锡、钨、锌、铝、锑、锰、金、银等,宝石和玉石在世界上享有盛誉。
石油和天然气在内陆河沿海均有较大储藏量。
全国耕地总面积1215万公顷。
缅甸政府一直积极吸引外商开发其丰富的农业和矿业资源,以实现其发展。
二、缅甸逐渐改善的投资环境(一)缅甸劳动力廉价且素质较高缅甸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8.25%,80%的缅甸人受过中等以上教育,每年有3万大学生和8000多中专生毕业,他们一般都懂英语。
并且缅甸工人的工资低廉,在我国劳动力成本越来越高昂的实际情况下,投投资缅甸,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厂商的成本。
(二)逐渐改善的运输条件缅甸的交通运输主要以水路为主,近年来,政府大力修筑公路和铁路,陆运运输有了较大的发展。
缅甸投资合作指南(2024)(一)2024
缅甸投资合作指南(2024)(一)引言概述缅甸作为一个位于东南亚的国家,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潜在的投资机会。
本文档旨在为投资者提供有关缅甸投资环境和合作机会的指南。
通过详细介绍缅甸的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背景,以及投资前景和潜在风险,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缅甸,并为他们在缅甸投资合作提供有益的建议。
正文一、政治与法律环境1. 缅甸的政治制度与治理机构概述2. 缅甸的法律体系与商业法规概述3. 缅甸的投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4. 缅甸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商标注册5. 缅甸的反腐败和合规要求二、经济环境与行业概况1. 缅甸的宏观经济概况和发展趋势2. 缅甸的主要产业和经济增长驱动力3. 缅甸的外国直接投资和贸易环境4. 缅甸的能源和矿产资源开采5. 缅甸的农业和渔业发展潜力三、投资机会与合作领域1. 缅甸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运输2. 缅甸的制造业和轻工业潜在合作机会3. 缅甸的金融服务和电子商务市场4. 缅甸的旅游业和酒店业发展前景5. 缅甸的农业现代化和食品加工业机会四、投资风险与挑战1. 缅甸的政治不稳定和地区冲突风险2. 缅甸的法律和合同执行风险3. 缅甸的劳动力市场和人才供给挑战4. 缅甸的基础设施和物流瓶颈5. 缅甸的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要求五、投资建议和总结1. 在缅甸投资前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2. 寻找合适的本地合作伙伴和咨询服务3. 理解缅甸的文化和商业习俗4. 提高在缅甸的政府关系和公共关系5. 长期战略规划和投资回报预期总结通过对缅甸投资合作的指南,我们深入分析了缅甸的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环境,揭示了投资机会和合作领域,并提出了投资风险和挑战。
投资者应该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积极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理解缅甸的文化和商业习俗,同时注重与政府和公众的良好关系。
只有长期战略规划和合理预期的投资回报,才能在缅甸的投资合作中取得成功。
缅甸和中国的外交政策有何异同?
缅甸和中国的外交政策有何异同?缅甸和中国作为亚洲大国,在外交政策方面有着自己的独特之处。
虽然两国在一些领域的外交政策上存在一定的相似性,但在另一些方面则存在明显的差异。
一、对外经济政策在对外经济政策方面,缅甸和中国都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加强国际经贸合作。
不过,在具体的实践中,两国的做法存在差异。
1.缅甸的对外经济政策缅甸自2011年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加强对外开放。
其对外经济政策主要包括与邻国加强经贸关系、吸引外资、深化区域经济合作等方面。
其中,缅甸与中国的经济合作日益紧密,中缅油气管道项目、缅甸瑞丽经济特区项目等一系列重大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两国之间的贸易合作。
2.中国的对外经济政策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致力于加强对外经济合作。
其对外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国际贸易、吸引外资、推动区域经济合作等方面。
与此同时,以“一带一路”倡议为核心,中国不断拓展海外市场,积极扩大国际合作。
二、对外安全政策在对外安全政策方面,缅甸和中国的立场与态度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1.缅甸的对外安全政策缅甸政府一直致力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在反恐、打击洗钱、毒品及贩卖人口等方面,缅甸政府与邻国和国际社会保持密切联系,力求达成共同立场。
2.中国的对外安全政策中国一直秉持着外交政策中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追求和平与安全。
中国的对外安全政策主要包括和邻国的领土争端解决、打击恐怖主义、反制网络攻击等方面。
在和解海上争端方面,中国一直秉持对话协商的态度,力求通过谈判解决争端。
三、对外文化政策在文化政策方面,缅甸和中国也都表现出自己的独特性。
1.缅甸的对外文化政策缅甸在对外文化交流方面非常注重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缅甸政府设立了文化机构,大力推动本国文化的海外传播。
此外,缅甸还在加强国际文化交流,提高自身的国际影响力。
2.中国的对外文化政策中国一直注重对外文化交流,在国外设立文化中心,开展文化交流活动。
截至目前,中国已建立了500多个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大力推广中华文化。
缅甸邦的行政机构 -回复
缅甸邦的行政机构-回复缅甸是东南亚国家之一,其行政机构由中央政府和邦级政府两个层级组成。
中央政府是缅甸的国家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和执行全国的政策和法律。
中央政府的核心机构是总统府、内阁和联邦议会。
总统府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由总统领导,总统由联邦议会选举产生。
内阁则由总统任命,包括国务院和各个部门的部长。
联邦议会是缅甸的立法机构,由上下两院组成,上院有34个席位,下院有440个席位,议员由选民选举产生。
邦级政府是缅甸境内各个邦的行政机构,这是缅甸政治体系的一个特点。
缅甸一共有14个邦,每个邦都由一个首席部长和邦议会组成。
首席部长由邦内议会选举产生,他负责领导和管理邦级政府的日常行政事务。
邦议会是邦级政府的立法机构,议会成员也由选民选举产生。
邦级政府的权力相对于中央政府较为有限,然而邦级政府在一些特定的领域享有相对自治权。
例如,邦级政府有权负责邦内的经济发展、土地管理、教育、卫生等事务。
同时,邦级政府还有权与中央政府协商分配国家预算、税收以及其他资源。
缅甸的邦级政府在实际运作中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由于长期的战乱和分离主义运动,一些邦内依然存在政治不稳定的情况,邦级政府面临着安全问题和民族冲突的挑战。
其次,一些邦级政府面临着财政困难和资源短缺的问题,限制了邦级政府的发展。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缅甸政府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
其中之一是加强中央政府和邦级政府之间的合作与协调。
中央政府通过分配资金和资源,支持和促进邦级政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努力。
另外,缅甸政府也鼓励各个邦级政府之间的合作,共同解决民族冲突和安全问题。
总之,缅甸的行政机构由中央政府和邦级政府两个层级组成。
中央政府负责全国的政策制定和执行,而邦级政府则负责邦内的行政事务。
然而,邦级政府面临着一些挑战,包括安全问题和财政困难。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缅甸政府加强了中央政府和邦级政府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同时也鼓励各个邦级政府之间的合作。
通过这些努力,希望能够实现缅甸的全面发展和稳定。
缅甸政治局势
丹瑞:缅甸有限变革的推动者2012年02月20日16:16南方新闻网尹鸿伟我要评论(0)字号:T|T在缅甸国内,事实上人们最关注的人还是丹瑞和昂山素季,认定他们才是缅甸未来的真正决定者,而总统吴登盛被认为是一个命令的执行者。
虽然丹瑞的消息在仰光的媒体上渐渐减少,但这样的情况也佐证了其推动缅甸改革的有限性,甚至是其思想变革的局限性。
长期以军人执政而闻名的缅甸,近年来因推行一系列民主化改革的举措,而为外界高度关注。
2011年3月30日,总统吴登盛领导的民选政府在首都内比都宣誓就职。
这意味着统治缅甸二十多年的将军们退出了国家权力前台,其中就包括丹瑞大将。
军界强人一路崛起1933年2月,丹瑞出生于曼德勒省叫栖镇,1953年毕业于缅甸军校。
最初,他在一支专门开展心理战的部队担任通信员。
1962年,吴奈温将军发动政变在缅甸实行军政府统治之后,丹瑞开始青云直上。
他历任国防部一级参谋、副师长、师长、西南军区司令、陆军副总参谋长。
1989年12月,他出任三军副总司令兼陆军司令。
1997年11月15日,丹瑞出任“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主席兼政府总理、国防部长和三军总司令。
在2006年最后的一天,素为亚洲军人统治象征人物的丹瑞大将前往新加坡进行健康检查。
这位缅甸最高领导人长期忍受着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折磨,2005年还曾遭遇短暂的轻度中风。
虽然经过治疗后丹瑞的身体渐渐康复,但他所领导的国家面临的内忧外患,却不是短期内能消除的。
缅甸的经济发展水平本来就不高,交通、能源以及基础设施落后,机器设备、原材料严重依赖进口。
长期的制裁和封锁不仅使缅甸经济逐步陷入困境,也使缅甸在国际社会日益孤立。
丹瑞领导的军政府希望通过放松国内控制并与反对派恢复对话,来说服国际社会减轻乃至最终取消对缅甸的制裁。
一方面,军政府的妥协始终是有限度的;另一方面,由于反对党的政治不成熟,致使政治和解的机遇被一再错失。
此外,自1948年独立以来,缅甸的民族关系始终处于紧张状态。
缅甸经济特区法律制度研究
缅甸经济特区法律制度研究作者:陈喆张子鸢来源:《东南亚纵横》2021年第06期摘要:皎漂经济特区是“一带一路”倡议建设实施和中缅经济走廊建设的重要支点之一。
为促進贸易与投资的发展,缅甸修订出台了《经济特区法》,在税收政策、投资手续办理、土地使用期限等领域进行制度创新,为缅甸经济特区投资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但与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相比较,缅甸经济特区法律制度还存在着投资者准入后国民待遇不明确、国有化条款不清晰、土地补偿标准缺失等问题,这为中国投资者在皎漂经济特区的投资带来一定的风险。
准确识别、防范与控制这些风险是推动皎漂经济特区项目走深走实的关键环节。
面对缅甸政局动荡、民族宗教冲突、COVID-19疫情和域外大国博弈对皎漂经济特区建设带来的阻碍,中国应进一步完善海外利益保护制度,为当地民族宗教问题的解决夯实经济基础,并与缅甸深入开展公共卫生合作,积极构建与相关国家的共同利益与契合点,推动中缅皎漂经济特区合作转向实质建设阶段。
关键词:中缅经济走廊;缅甸经济特区;皎漂经济特区;中缅经济合作[中图分类号] D933.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2479(2021)06-056-10Research on the Legal System of Myanmar Special Economic ZoneCHEN Zhe, ZHANG ZiyuanAbstract: The Kyaukpyu Special Economic Zone(SEZ) is a crucial pivot point for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hina-Myanmar Economic Corridor.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trade and investment, Myanmar revised and promulgated the Special Economic Zone Law, in which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is carried out in the fields of tax policy,handling of investment procedures and land use period, creating a good legal environment for investors. However, compared with China's pilot free trade zones, the legal system of Myanmar's SEZs still has some problems, such as unclear national treatment for investors after entry, unclear provisions on nationalization, and lack of land compensation standards, which bring certain risks to Chinese investors. Accurate identifica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those risks are the key to promoting the in-depth and practical development of the Kyaukpyu SEZ Project. Facing the investment obstacles of political instability in Myanmar, ethnic religious conflict, COVID-19 pandemic and the great powers' competition, China shall further improve the overseas interests protection system, consolidate the economic foundation for the solution of Kyaukphyu ethnic and religious conflicts, develop public health cooperation with Myanmar, and actively build thecommon interests and concordance with other countries, so that the China-Myanmar cooperation in Kyaukpyu SEZ is promoted to the stage of substantive construction.Key Words: China-Myanmar Economic Corridor; Myanmar Special Economic Zone; Kyaukpyu Special Economic Zone; China-Myanmar Economic Cooperation2020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共和国联合声明》提出:“深化两国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打造中缅命运共同体,推动中缅关系进入新时代。
金三角经济特区
金三角经济特区引言:金三角经济特区是一个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大的毒品生产和贸易中心之一。
但是除了毒品问题,金三角经济特区也是一个充满着独特魅力和经济潜力的地方。
本文将就金三角经济特区的历史背景、地理特点、经济发展和未来前景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历史背景金三角经济特区位于东南亚地区,毗邻泰国、缅甸和老挝三国交界处。
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40年代,当时缅甸政府为了控制地区武装冲突,与中国政府签署了条约,允许中国云南省边境地区种植罂粟,以换取武装分子对缅甸政府的支持。
这一政策后来不仅导致了毒品生产和贸易的繁荣,也加剧了地区的冲突和贫困问题。
二、地理特点金三角地区自然环境复杂多样,包括山脉、丛林和河流等。
这些地理条件为毒品生产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因为罂粟和可卡因等毒品原材料的种植需要特定的气候和土壤条件。
而且,由于地理上的隔绝和交通不便,这一地区成为了毒品交易的理想场所。
三、经济发展尽管金三角经济特区因毒品问题而臭名昭著,但该地区也有着许多积极的经济发展方面。
首先,旅游业在金三角经济特区的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这里有着丰富多样的自然和文化资源,吸引了大量的游客。
其次,该地区的农业和渔业产业也发展迅速。
农业主要种植水稻、咖啡、水果等,而渔业则以捕捞江河鱼类为主。
此外,金三角还有一些传统手工艺品和特产,如织布和木雕,也逐渐成为了经济的一部分。
四、努力解决毒品问题金三角经济特区一直面临着巨大的毒品问题,这对地区的稳定和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金三角所在国家一直在采取行动。
警方在加强打击毒品生产和贸易的同时,也加强了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国毒品贸易。
此外,政府还努力推动农业多元化和经济发展,以减少对毒品经济的依赖。
五、未来前景虽然金三角经济特区的毒品问题依然存在,但该地区拥有巨大的经济潜力。
随着政府的努力和国际社会的关注,金三角可能逐渐摆脱毒品经济的束缚,发展其他产业。
此外,地理位置优势也有助于金三角成为东南亚地区的物流和贸易中心。
缅甸“20年规划”打造两条经济走廊
缅甸“20年规划”打造两条经济走廊
据报道,缅甸“国家全面发展20年规划”中划定了两条连接经济特区和边境口岸的经济走廊,并确定了沿线重点发展城市,这两条经济走廊分别是“迪拉瓦经济特区-妙瓦底边境口岸经济走廊”和“皎漂经济特区-木姐边境口岸经济走廊”。
缅甸希望通过这两条经济走廊的建设,推动沿线中心城市、地区经济发展城市、边境口岸和经济特区的联系和发展,并希望边境口岸和经济特区成为连接缅甸与本地区生产网络及全球市场的纽带。
这两条经济走廊将成为推动缅甸经济产业多层次发展的重要枢纽。
迪拉瓦-妙瓦底经济走廊沿线包括迪拉瓦经济特区-仰光-勃固-帕安-妙瓦底边境口岸,皎漂-木姐经济走廊沿线包括皎漂经济特区-马圭-密铁拉-曼德勒-彬乌伦-皎迈-腊戌-木姐边境口岸。
在上述两条经济走廊中,缅甸将优先发展途经仰光和勃固两大城市的迪拉瓦-妙瓦底经济走廊,并在该走廊上大力发展制造业和缅泰贸易,同时将建成高效的交通运输系统,以推动三角洲地区的农产品和水产品出口。
缅甸将大力发展该走廊的基础设施建设,把迪拉瓦经济特区打造成战略连接点,把各国投资吸引到迪拉瓦经济特区、仰光和勃固,推动缅甸经济实现多层次发展。
勃固国际机场将与汽车产业中心(缅甸专为各国汽车企业预留
土地)和泰国实现全连通。
位于中缅边境的木姐,与经济基础设施相关的外国服务已经启动。
通过对曼德勒-木姐公路和铁路的升级改造推动中缅贸易发展将作为短期规划优先落实,而曼德勒-皎漂运输通道的建设将被列入短期及长期发展规划,于2020年后付诸实施。
缅甸华人网微信ID:Burmanews。
缅甸国际直接投资的特点、问题与前景
增 长 中的绩 效被 大 打折 扣 。 ( 三) 外 国投 资来 源地 区过 于集 中
1 9 8 9~ 2 0 0 1年 , 缅甸 吸 引外 国投 资 以英 国 、 新 加
坡 和泰 国为 主 。 自 2 0 0 2年 以来 , 中 国和 韩 国对 缅 甸 投 资迅 猛 增 长 。1 9 8 9~2 0 1 2年 , 缅 甸 吸 引 外 国 投 资
一
、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缅甸外国 投资 政策的 历史 演 进
资项 目数共 5 1 9项 ( 参见图 1 ) 。1 9 8 9年 , 缅甸 吸引 外
1 9 8 8年 , 缅甸军政 府上 台, 实施对外 开放政 策,
国投资 4 . 4 9 亿 美元 。1 9 9 0 年, 西方 国家对缅甸实施 经 济制 裁 和政 治 封锁 , 导致 缅 甸外 国投 资大 幅萎 缩 ,
《 东南亚南亚研究》
2 0 1 4年第 l期
缅 甸 国际直接投资 的特点 、 问题 与前景
郑 国 富
( 广 西 民 族 师 范 学 院 经 济 与 管 理 系 , 广 西 崇 左 5 3 2 2 0 0)
摘要: 1 9 8 8年 1 1 月3 O日, 缅 甸政府颁布《 缅甸联邦外 国投资法》, 积极 吸引外国投资。2 5年来 , 缅甸在 吸引外国
危机 爆 发致 使 缅 甸 外 国投 资 急 剧 下 滑 。1 9 9 8~2 0 0 4 年, 缅甸 外 国投 资低 迷 徘 徊 , 七 年 累计 吸 引外 国投 资 仅6 . 8 5亿美 元 。2 0 0 5年 , 缅 甸外 国投 资大 幅飙 升 , 达 到6 0 . 6 5亿美 元 , 2 0 0 6~2 0 0 9年 , 缅 甸 外 国 投 资进 入
缅甸经济特区法
缅甸经济特区法来源: 缅甸《金凤凰》中文报|25 February 2014【本报讯】总统吴登盛2014年1月25日签署颁布缅甸联邦议会通过的缅甸经济特区法。
缅甸经济特区法共有18章,具体分为:(一)名称、相关事项与释义;(二)目的;(三)成立中央机构和其责任;(四)成立中央工作组和其责任;(五)成立管理委员会和其责任;(六)建立经济特区;(七)有关免税区和提升业务区的规定;(八)投资项目、投资者的责任和豁免权;(九)投资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者的责任和豁免权;(十)对投资建设者和投资者给予进口税免税和减税;(十一)解决争端;(十二)要从成本中扣除缴纳的税务;(十三)管理银行及金融事宜和保险业务;(十四)海关局管理和检查商品;(十五)传染检疫和疫情防控隔离;(十六)员工事宜;(十七)使用土地;(十八)总则。
第(二)章目的为实现促进国家经济发展计划主要目标提供帮助;使人民群众得到就业机会,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增加生产和促进出口,增加创汇;使国家工业、经济、社会平衡发展;为投资建设者和投资者建设良好的基础,吸引国内外投资。
第(三)章成立中央机构和其责任联邦政府选择适当人士担任中央机构主席,从政府部门机构选择适当人士担任成员,规定中央机构的责任。
中央机构的责任为:制订政策和做必要的指示;把国内规定地区建设为高技术工业、经贸业、服务业、以农业为基础的工业、金融中心和面向国外出口的工业中心;对管理委员会提出的经济特区发展计划进行审理和给予批准;规定在经济特区投资规模和投资种类;在联邦政府的同意下规定税收率、土地租赁费,给予免税和减税;在联邦政府的同意下延期免税和减税期限;适当时期向联邦政府报告经济特区运作状态。
第(四)章成立中央工作组和其责任在联邦政府的同意下,由中央机构成立以政府部门机构人士为成员的中央工作组;中央工作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人选由中央机构规定。
中央工作组的责任为:对管理委员会、投资建设者或投资者提出的关于建立经济特区和投资申请书加以审核后,提交给中央机构;对管理委员会就实施经济特区事宜提出的经济特区发展计划加以审核后,提交给中央机构。
经济特区法律文件
经济特区法律文件我国经济特区的发展和成功离不开法律文件的制定和实施。
这些法律文件为经济特区的建设和运营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导,保障了经济特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经济特区的繁荣发展。
本文将分析几个关键的经济特区法律文件,探讨它们的重要性和作用,以及影响。
首先,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特区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经济特区制度的建立。
该法律文件明确了经济特区的设立目的、范围和管理权限,以及特区企业的税收政策、海关政策等特殊优惠政策。
这为经济特区的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保障,吸引了大量国内外投资。
同时,该法律文件还为经济特区的运营提供了明确的管理体制和规定,增强了特区的法治环境。
其次,2006年《海南省经济特区法》的实施,进一步推动了我国经济特区的发展。
这一法律文件在原有的经济特区政策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法律规范和管理制度。
该法律文件明确提出了海南经济特区的管理范围和特权政策,强调了环保、资源开发、金融服务等领域的合理管理和可持续发展。
这为海南经济特区的形成和壮大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吸引了更多的投资和人才,推动了海南经济特区的快速发展。
此外,2010年《深圳经济特区条例》的实施,对深圳经济特区的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
该法律文件为深圳经济特区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保护,明确了特区的管理范围和权限,规定了特区的税收政策、土地使用政策等。
这为深圳经济特区的创新创业提供了有力支持,促进了特区在科技、金融、文化等领域的快速发展。
深圳经济特区的崛起不仅仅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标志,也是法律保护和规范的结果。
最后,2017年《自由贸易港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我国自由贸易港的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该法律文件明确了自由贸易港的管理范围和政策,为自由贸易、金融自由化、法治保护等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制度安排。
这为自由贸易港的发展带来了重要机遇,吸引了国内外大量投资和人才。
同时,该法律文件还规定了自由贸易港的治理结构和制度机制,增强了特区的管理效能和创新能力。
1947年制定的《缅甸联邦宪法》内容
1947年制定的《缅甸联邦宪法》内容1947年制定的《缅甸联邦宪法》基本内容概述1947年,缅甸(当时称为“伯玛”)制定了第一部宪法,即《缅甸联邦宪法》。
该宪法是缅甸历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该国从英国殖民统治中获得独立,成为一个联邦制国家。
本文将对《缅甸联邦宪法》的基本内容进行概述。
一、前言与宪法目的《缅甸联邦宪法》的前言主要阐述制宪的目的和意义。
它强调要建立一个充分发展的、有机的和和谐的联邦制国家,以确保全体人民的自由、平等和福祉。
前言还提到了象征着人民意志的国民大会,以及制定宪法的过程应该体现普遍参与和自由选举的原则。
二、国家政体与政府机构《缅甸联邦宪法》规定了缅甸的国家政体和政府机构组织。
根据该宪法,缅甸是一个联邦制国家,由若干个邦组成,每个邦都保留一定程度的自治权。
邦和联邦政府共同负责宪法所赋予的权力和责任。
在政府机构方面,宪法设立了国家元首、国会和各级政府机构。
国家元首由国家元首委员会选举产生,担任国家元首一职。
国会则由众议院和联邦院两个议会组成,负责立法和监督政府。
此外,宪法还规定了各级政府机构和其职责,以确保国家运行的秩序和效率。
三、公民权利与权益保障《缅甸联邦宪法》赋予缅甸公民一系列权利与自由,并保障其享有平等待遇。
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如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信仰自由等。
同时,宪法还确保了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平等,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剥夺基本权利的行为。
这些条款为缅甸公民提供了法律保护和维护他们的自由和尊严。
四、司法体系与法律权威《缅甸联邦宪法》设立了独立的司法体系,以保证公正和法律权威。
宪法规定了最高法院和下级法院的组织和职权。
最高法院是缅甸司法体系的最高权威,负责解释和维护宪法的权威性。
下级法院则负责审理多级别的案件,并保障司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五、宪法修订与保障《缅甸联邦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的修订程序和条件。
宪法修订需要通过国民大会的表决,并经过特定比例的通过方可生效。
缅甸的制度
缅甸的制度【原创版】目录一、缅甸的历史背景二、缅甸的政治制度1.议会制度2.联邦总统及代议院、民族院3.民族院的席位分配三、缅甸的行政区划1.联邦和自治区域2.地方行政单位四、缅甸的立法体系1.全国大法和地区法案2.立法过程五、缅甸的政治现状1.民主改革2.国内冲突与挑战正文缅甸位于东南亚,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悠久的历史文化。
在历史上,缅甸曾一度成为东南亚地区的强国。
然而,在近现代历史上,缅甸经历了多次政治变革和战争,使得国家的发展受到了严重影响。
缅甸的政治制度是在历史演变中逐渐形成的。
目前,缅甸实行议会制度,议会为缅甸联邦最高立法机构,拥有最高立法权,包括全国大法和地区法案。
议会由联邦总统及代议院、民族院两院构成。
民族院共 125 个席位,议员在少数民族候选人中选出。
这种制度旨在保障各民族的利益,促进国家的稳定和团结。
缅甸的行政区划分为联邦和自治区域,以及地方行政单位。
联邦和自治区域包括 7 个省和 7 个自治区,地方行政单位则包括县、市和乡。
这种行政区划有利于缅甸中央政府对全国各地的治理,同时兼顾到地方的特殊需求和民族利益。
缅甸的立法体系包括全国大法和地区法案。
全国大法是缅甸最高法律,对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各个方面具有约束力。
地区法案则是针对特定地区的法律,由民族院制定。
立法过程旨在确保法律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民族平等性。
近年来,缅甸在政治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民主改革使得缅甸社会逐渐走向稳定和繁荣。
然而,缅甸仍面临着一些国内冲突和挑战,如民族矛盾、宗教冲突和政治派别斗争等。
佤邦基本法
佤邦基本法(实用版)目录一、佤邦基本法的概述二、佤邦基本法的主要内容三、佤邦基本法的历史背景和意义四、佤邦基本法的影响和启示正文一、佤邦基本法的概述佤邦基本法是指在缅甸佤邦地区实行的一部地方性法律法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佤邦地区的稳定和繁荣,保障当地居民的基本权利和利益。
这部法律法规在佤邦地区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对于当地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佤邦基本法的主要内容佤邦基本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政治制度:佤邦基本法确立了佤邦地区的政治制度为民主联邦制,实行总统制和多党制,保障了当地各民族的平等权利和自主管理权。
2.经济发展:佤邦基本法鼓励和支持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提倡实行市场经济,保障私有财产和自由经营权,为外资进入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3.社会事务:佤邦基本法明确规定了当地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包括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的权利,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责任。
4.安全与国防:佤邦基本法规定,佤邦地区实行自治,拥有自己的武装力量,以维护本地区的安全与稳定。
三、佤邦基本法的历史背景和意义佤邦基本法的制定是在缅甸国家政治转型的大背景下进行的,旨在通过地方自治,实现民族和解和国家统一。
佤邦基本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维护佤邦地区的稳定和繁荣,保障当地各民族的权益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四、佤邦基本法的影响和启示佤邦基本法的实施,对于我国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也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它充分体现了民族平等、民族自治和民族团结的原则,为我国其他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同时,佤邦基本法的实施也表明,在保障民族权益的同时,还需要注重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实现地方与中央的和谐共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缅甸颁布经济特区法缅甸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1月27日颁布《缅甸经济特区法》,以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
现摘译要点,以飨读者。
读者如需全面了解掌握,建议阅读原文(译文仅供参考)。
缅甸经济特区法内容目录第一章名称和解释第二章目的第三章经济特区第四章缅甸经济特区中央委员会、中央工作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第五章投资人的特别权利第六章开发商和投资人的特别责任第七章土地使用第八章银行、财务管理和保险业务第九章海关监管及对产品货物的检查第十章检疫和隔离第十一章劳工事务第十二章总则第一章名称和解释第2条本法中的有关名称解释如下:(1)经济特区--经济特区是政府为了加速国家经济发展,依据本法颁布法令,在合适的地方划定范围作为经济特区。
(2)出口加工区--出口加工区是在经济特区内,按照有关规定,从国内国外进口机器设备和原材料,从事加工出口,出口服务的划定区域。
这个区域范围被划定,被分隔,并由海关监管。
(3)间接贸易区--间接贸易区是在靠近港口、火车站和机场的地方划定的范围内,对进口货物再出口进行装卸、储存和重新包装,并在海关监管下的区域。
第二章目的第3条颁布本法的目的是:(1)以维护国家主权为原则基础,批准外资项目。
(2)通过建设经济特区,加速国家经济发展。
(3)发展国家工业和高科技。
(4)提高商品生产、贸易和服务水平。
(5)使国民能够获得高技术。
(6)为了使国民获得更多就业机会。
(7)发展国家的基础设施。
第三章经济特区第5条经济特区包括高科技工业区、信息通讯技术区、出口加工区、港口区、后勤和运输区、科技研究和发展区、服务区、间接贸易区以及政府根据需要确定的区域。
第6条经济特区内可以投资的项目和领域:(1)生产性项目,比如高技术生产项目,以及以工业、农业、畜牧水产、矿产、林业为基础的生产项目。
(2)服务项目,比如贸易、后勤和运输、储藏、饭店旅游、教育、卫生、住宅区建设、基础设施配套中心、环保区、休闲中心等服务。
(3)基础设施建设,比如路、桥、机场、火车站、港口、电力、通讯、供水、环保和垃圾处理设施。
(4)经政府批准,缅甸经济特区中央委员会确定的其他项目。
第8条国家优先鼓励投资人投资的项目是:(1)高科技生产项目;(2)加速国家经济发展的项目;(3)提高贸易和服务业的项目;(4)发展基础设施的项目;(5)增加国民就业的项目;(6)在外国投资项目中有缅甸国民投资的项目;(7)环保项目;(8)中央委员会不时确定的其他优先项目。
第四章缅甸经济特区中央委员会、中央工作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第9条(1)为了建立经济特区,政府依据本法组成以合适的人选为主席、有关联邦政府部、政府部门和组织的有关人士为成员的缅甸经济特区中央委员会。
第10条中央委员会的职责:(7)审查开发商或投资人的投资意向书,作出同意、不同意或要求修改的决定。
(12)经济特区内的公务安排在同一个地方根据一个标准快速办公处理。
第13条管理委员会的职责:(5)与有关部门和组织协商处理在经济特区工作的外国投资人以及投资项目使用的外国劳工、外国知识分子和外国职员的签证、居留权问题。
(8)管理委员会依法实行一站式服务。
第五章投资人的特别权利第15条投资人有权依法从事下列项目:(1)深加工、使用机械生产、储藏、运输和服务业。
(2)可以从国内国外进口投资项目使用的原料、包装材料、机械设备、燃油。
(3)商业、商品进口到缅甸内地、出口到国外。
(4)投资生产的药品和食品除外,其他商品尽管达不到标准但还可使用,就可以在缅甸国内市场销售。
(5)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可以在经济特区设立投资项目和外国服务项目办公室。
(6)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可以从事现行法律没有禁止的其他经济项目。
第16条投资人(1)可以到国际市场销售经济特区生产的产品。
(2)从外国进口的货品只能供自己生产所用,不可以在缅甸国内市场销售。
(3)对于本条(1)款和(2)款的货品如果要在缅甸国内市场销售,必须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按惯例交税。
第17条在经济特区投资的投资人(1)开始从事生产或服务之日起,头5年出口收入可以申请免除所得税。
(2)第二个5年,可以申请出口收入减所得税50%。
(3)第三个5年,用出口盈利再投资,可以申请赢利减税50%。
(4)对于本条(1)款和(2)款减免税期结束后,不可再享受减免税,必须按照现行法律按规定税率交税。
第18条在经济特区投资生产的产品,减免期结束后,对于大投资项目,出口值超过生产总值50%以上;对于中等投资项目,出口值超过生产总值60%以上;对于小规模投资项目,出口值超过生产总值70%以上的年份,可以申请减所得税。
第19条经济特区的投资人(1)为了鼓励长期投资,出售、交换不动产或者用其他办法转移不动产,根据项目种类、投资金额、出售的价值,按照中央委员会确定的金额,给国家上缴不超过所获利润的50%。
(2)根据本条(1)款执行后,所余的利润按照现行法律交税。
例外:石油天然气和石化项目,根据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交税。
(3)出租财产所得收入,按照现行法律,交纳所得税。
(4)股东分得交过税的利润后,可以申请免除这部分利润的所得税。
第20条经济特区项目雇佣的国内外职员和工人,根据中央委员会确定的货币工资和收入,相关投资人要按现行税收法律,交纳所得税。
第22条经济特区从事服务业(1)从服务业开始年份起到确定的最后日期,按照规定,可以申请减营业税。
(2)减税期满,必须依法交纳营业税。
第23条经济特区生产的出口产品,可以免交营业税和增值税。
第24条投资人(1)在经济特区建立的出口企业,为本企业从国外进口的原材料、机器设备、企业用物品,可以免除海关税和其他费用。
(2)进口投资企业使用的车辆和机械从项目开始5年内,可以免海关税和其他费用,接下来的5年可以减半。
(3)在经济特区内,除了出口加工区,其他类型区域投资使用的进口材料也按照现行法律享受减免税待遇。
第25条为了全国经济发展,在经济欠发达并交通困难的地区,缅甸经济特区中央委员会征得政府同意,给予在该地区经济特区投资的投资人更长减免税期限。
第六章开发商和投资人的特别责任第26条在经济特区生活的开发商、投资人以及相关的工人、知识分子、职员、家属必须遵守本法律和缅甸其他法律。
第27条开发商和投资人在经营上应该保持财务盈余。
第七章土地使用第35条缅甸经济特区中央委员会(1)经政府批准的租赁土地和使用土地,开发商和投资人交纳土地租赁费和使用费后,可以至少租赁使用30年。
(2)根据本条(1)款30年期届满后如继续经营,对于大型投资项目,可再租赁使用30年;这30年期再届满后,还可再租赁使用15年。
(3)根据本条(1)款30年期届满后如继续经营,对于中型投资项目,可再租赁使用15年,这15年期再届满后,还可再租赁使用15年。
(4)根据本条(1)款30年期届满后如继续经营,对于小型投资项目,可再租赁使用两个5年。
第36条在中央委员会批准投资开发的土地上,如有住宅、建筑、农植物园、树木、农作物需要搬移清除的话,开发商和投资人需要给予搬迁安置并承担相关费用。
此外,保证被迁徙的人不能低于原有水平,基本设施完善。
为了顺利完成上述事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
第37条开发商和投资人(1)自己租赁或使用的土地,要按照法规使用。
(2)获准使用的土地和建筑物在使用期间为了投资项目可以按照现行法律租赁、抵押和出售。
出售的话,要按照本法19条(1)款的规定办理。
第八章银行、财务管理和保险业务第38条用在经济特区投资项目的资金,可以在缅甸境内从事外汇业务的银行开设帐户,按照规定开展外汇收支业务。
第39条投资人(1)生产和经营期间,按照中央委员会确定的货币估价和支付。
(2)自己的外币在经济特区内可按规定兑换和汇往国外。
第40条外国保险公司和合资保险公司在经济特区内按照规定可以设立代理办公机构和从事保险业务。
第九章海关管理及对产品货物的检查第41条在由各类不同功能区组成的经济特区内建立的出口加工区和间接贸易区(1)与海关相关的事务要在海关监管下进行。
(2)对于进出上述区域的货物、运输车辆和自用物品要遵守本法和现行海关法规。
第43条海关对于在出口加工区和间接贸易区的投资人从事下列事项要根据本法和现行海关法规实行监管:(1)对于国外与这些特区之间的货物往来;(2)该经济特区与另外的经济特区之间的货物往来;(3)该经济特区内不同功能区之间的货物往来;(4)进出特区货物运输和货物。
第十章检疫和隔离第47条传染病防疫部门的职责(2)涉及特区进出货物、经济特区投资项目,需要进行检疫,采取措施预防疫情扩散。
第十一章劳工事务第48条管理委员会在经济特区(1)监管按规定签署劳务协议。
(2)按照现行法律和规定协调签订劳务协议,在劳务协议中,要包括资方和劳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规章,以及最低工资、假期、公休日、加班工资、解雇金、工人补偿金等。
(3)协调处理资方与劳方、知识分子、职员之间的纠纷。
(5)可以决定工人和职员的最低工资。
第50条在经济特区工作的外国人需要办理缅甸发放的工作证。
第51条投资人(1)头5年期届满时,在技术性工作方面必须使用不低于25%的缅甸技术工人、知识分子和职务;第2个5年期届满时,必须达到50%;第3个5年期届满时,必须达到75%。
(2)根据本条(1)款任用人员时,要对缅甸职员进行培训,以便他们提高技术水平。
(3)不需要技术的工作,要任用缅甸国民。
第十二章总则第52条在经济特区的投资项目,在批准投资的期限内,保证不收归国有。
第53条政府可以同意批准开放商和投资人对于经济特区建设项目以及与其相关的公路、铁路、港口、桥梁等基础设施以BOT形式(建设、经营、转让)或其他形式进行投资建设的申请。
第59条在实施本法律时(1)负责的政府部根据需要,经政府同意可以颁布条例。
(2)负责的政府部、相关的政府部、中央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可以颁布所需的实施细则、通告、命令和指示。
缅甸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自颁布第2011/8号法律《缅甸经济特区法》后,又颁布了第2011/17号法律《土瓦经济特区法》。
该法共分12章58条。
内容比《经济特区法》更充实,规定更详细。
该法第12条对投资人应享有的特殊待遇作了明确表述:如投资人在该特区内可从事的行业有:(一)原料加工、机械化深加工、仓储、运输、服务;(二)投资项目所需的原材料、包装材料、机器零配件、机械用油可以从国内外进口;(三)进出口贸易;(四)生产的产品除药品和食品以外,其它未达到质量标准但还可以使用的产品,如果符合特区管委会的规定的可以在国内市场销售;(五)经特区管委会批准,投资人和国外服务商可以在特区内设办事处。
此外,在特区可以开展的行业还有:建深水港、钢铁厂、化肥厂、原油炼油厂、油气厂、火电厂、天然气发电厂等工业项目;在特区还可以开展服务业、修建从项目所在地通往边境地区的公路、铁路,修建输变电线路、铺设油气管道,建立包括住宅、旅游景点和度假设施在内的基础设施以及经管委会批准的不违反现行法律的其它经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