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洽商变更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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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现场签证管理措施

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现场签证管理措施

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现场签证管理措施一、目的与范围本管理措施旨在明确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现场签证的管理职责、流程和要求,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控制工程成本,提高工程质量。

本管理措施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工程项目的变更、洽商和签证管理。

二、职责与分工1.项目管理部: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管理措施,对项目变更、洽商和签证进行审核和批准,确保工程变更、洽商和签证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设计单位:负责提出设计变更方案,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评估和经济分析,并提交项目管理部审核。

3.施工单位:负责提出施工洽商方案,按照项目管理部的要求进行实施,并提交相关资料。

4.现场签证负责人:负责办理现场签证手续,核实签证内容,及时上报项目管理部审批。

三、变更申请与评估1.施工单位应提前向项目管理部提交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原因、影响范围、技术方案和成本预算。

2.设计单位应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评估和经济分析,评估其对工程进度、质量和成本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3.项目管理部应对申请进行审核,评估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决定是否批准。

四、洽商记录与审批1.施工单位应详细记录施工洽商内容,包括洽商原因、方案、实施过程和结果等,并及时提交给项目管理部。

2.项目管理部应对施工洽商记录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3.重要或重大洽商应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五、现场签证办理流程1.现场签证应在发生前向项目管理部提出申请,填写相应表格,并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

2.项目管理部应对现场签证申请进行审核,核实其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

3.经批准的现场签证应由签证负责人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费用结算。

4.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后补办现场签证手续的,施工单位应及时向项目管理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办相关手续。

5.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现场签证申请,项目管理部有权不予批准,并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重新办理。

六、变更实施与跟踪1.经批准的工程变更、洽商和签证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并确保实施质量符合要求。

工程洽商管理制度

工程洽商管理制度

工程洽商管理制度一、概述工程洽商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设计师、施工单位之间就合同、设计和施工等方面的事宜进行讨论、协商和谈判的过程。

工程洽商是工程建设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对于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各方利益的平衡和最终的建设质量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工程洽商行为,制定工程洽商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洽商范围1.合同洽商:包括合同条款的讨论、合同价格的谈判等。

2.设计洽商:包括设计方案的修改、设计图纸的详细确认等。

3.施工洽商:包括施工方案的研究、施工进度的调整等。

4.其他事项洽商:包括工程变更、索赔、争议解决等。

三、洽商程序1.洽商发起:任何一方可以提出洽商需求,并向其他洽商方提交洽商申请书,说明洽商的内容、目的和原因。

2.洽商召开:由洽商发起方提出召开洽商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并及时通知其他洽商方。

3.洽商准备:各方需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文件,以供洽商讨论和决策参考。

4.洽商讨论:洽商期间,各方应保持积极主动的沟通态度,就洽商内容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寻求共识和解决方案。

5.洽商决策:针对洽商的结果,各方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或通过投票等方式进行决策。

6.洽商记录:洽商过程应做好记录,包括洽商议题、参与人员、讨论纪要等,并由各方签字确认。

四、洽商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洽商过程中应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偏袒一方,公开透明地进行洽商。

2.诚实信用原则:各方在洽商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故意隐瞒事实、虚假陈述或以不正当手段达成洽商结果。

3.合法原则:洽商过程必须在法律法规的规范下进行,各方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4.效率原则:洽商过程应高效、快速,力求达成一致意见或解决方案。

五、洽商冲突解决在工程洽商过程中,由于利益冲突等原因,可能会发生各方意见分歧,甚至产生争端。

为了解决洽商冲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协商解决:各方应积极主动地通过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可以借助第三方中立人的协助,推动双方达成协议。

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一、前言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对于建设项目来说,是常见的管理活动。

设计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与设计文件不符合或不满足实际施工要求的情况,需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的活动。

工程洽商是指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合同各方对工程进展和技术问题进行交流和协商的活动。

现场签证是指在施工现场对于设计文件的变更进行确认和登记的活动。

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施工质量的达标,有必要对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现场签证进行管理规范。

二、项目设计变更管理规定1.变更管理程序(1)变更需求提出:由项目经理或其他相关负责人提出变更需求,并以书面形式向总包单位提出。

(2)可行性分析:总包单位应对于变更需求进行可行性分析,并评估变更对工期、造价和质量的影响。

(3)变更评审:总包单位应召开相关人员评审变更需求,分析各项影响因素,并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设计变更。

(4)设计变更编制:总包单位根据评审结果,编制变更设计文件,并向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

2.变更管理原则(1)合理性原则:设计变更应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进行。

(2)效益原则:设计变更应在保证施工效益的前提下进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4)特殊性原则:设计变更应根据具体项目的特殊性进行,避免盲目变更和不必要的设计修改。

三、工程洽商管理规定1.应洽商事项范围(1)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和方案制定。

(2)工程进度的调整和变更。

(3)工程造价的调整和变更。

(4)合同履行中的其他问题。

2.洽商方式(1)召开工程洽商会议:由总包单位组织召开,邀请各方参会,并在会议上就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和讨论。

(2)书面洽商:一些问题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洽商和沟通,各方在书面文件上签字确认。

3.洽商结果确认(1)洽商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各方在文件上签字确认。

(2)洽商结果反映到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中,并进行合同的修改和注册。

1.现场签证程序(1)需求提出:由项目经理或其他相关负责人提出变更需求,并书面向总包单位提出。

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洽商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变更、洽商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规范设计变更、洽商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工程管理部、工程项目部及其区域分承包方施工范围内的设计变更、洽商管理工作,与施工图纸统一管理。

本办法未尽事宜及遇特殊情况以补充文件形式予以确认。

3.职责3.1工程总承包方技术部负责办理、发放设计变更、洽商文件。

3.2工程总承包方技术部负责向各区域分承包方进行设计变更、洽商文件的交底工作。

3.3各区域分承包方技术部负责组织落实各自施工范围内设计变更、洽商文件的交底工作。

4.术语4.l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的针对工程图纸、材料做法等方面所做的设计修改。

4.2洽商:由施工单位提出并经设计确认的工程材料、图纸、施工做法等方面所做的技术性变更。

5.相关文件《工程资料管理办法》《文件与资料控制程序》6.设计变更管理程序6.l设计变更流程图6.2设计变更的提出6.2.l设计单位提出变更,对原设计图纸进行修改,绘制设计变更图纸正式签发。

6.2.2建设单位提出变更,是指建设单位基于某种想法、意图,要对工程项目进行局部变更。

此时变更必须通过设计,并经四方签字生效。

6.2.3施工单位提出变更,是指施工单位针对设计图纸中的矛盾提出的修改意见。

由设计单位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变更图纸。

6.3设计变更的填写设计变更内容包括:变更图号、变更具体内容。

内容明确具体,语言准确肯定,深度满足施工和预算的需要。

6.4设计变更的办理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提出的变更由设计单位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必要时下发设计变更图纸。

现场施工变更可由区域分承包方提出,由总承包方技术部统一向设计单位提出申请,设计单位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6.5设计变更的交底设计变更文件下发后,由设计单位向总承包方各相关业务主管及各参建单位的相关业务主管交底,经相关各方签字形成记录,及时组织落实实施。

工程变更洽商制度

工程变更洽商制度

工程变更洽商制度制度应明确变更洽商的基本原则。

这包括公平公正、合理合法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等原则。

任何变更都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充分沟通与协商。

制度中要详细规定变更申请的程序。

变更申请应由申请方提交至项目管理方,并附上详细的变更内容、理由及相关支持材料。

项目管理方在接到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并给予答复。

对于变更的实施,制度中应包含具体的操作流程。

一旦变更申请获得批准,双方应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明确变更的范围、影响评估、成本调整及工期变动等内容。

变更执行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监督和管理,确保变更按照约定执行。

在成本和工期方面,制度应提供明确的计算方法和调整机制。

变更可能导致的成本增减和工期延误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摊。

同时,制度还应考虑到可能出现的争议解决方式,比如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为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度还应强调在变更过程中不得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任何变更都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确保工程质量不受影响。

制度应规定变更记录和文件管理的要求。

所有变更相关的文档和通信记录都应妥善保存,以备未来查询或审计使用。

这份工程变更洽商制度范本为工程项目中可能出现的变更提供了一套标准化的处理流程。

通过明确变更的原则、程序、实施步骤、成本和工期调整以及质量保障措施,该制度有助于确保工程变更在控制之中,减少因变更引起的纠纷,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在实践中,每个项目的具体情况都有所不同,因此在应用这份制度范本时,还需要根据实际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制度既具有普遍性又不失针对性,更好地服务于工程项目管理的需要。

工程洽商变更管理规定

工程洽商变更管理规定

工程洽商变更管理规定因工程洽商变更对工程建安成本影响较大。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管理,有效控制工程建安成本,保证项目预期收益。

合理控制工程洽商变更,减少因设计变更而带来的造价增加、施工工期的延误等不利影响。

因此,为了规范和完善洽商变更的管理,现就包括附属单项工程在内的工程洽商变更特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条涉及工程造价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甲方指令审批规定:1、提出部门是指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审批单的提出部门;书面内容由公司工程部或监理公司或施工单位提出。

2、设计变更:由设计院提出的设计变更:①均应由工程部和监理公司进行分析后转至采购预算部;②由采购预算部从成本角度进行分析设计变更内容后,签署意见;然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涉及到材料变更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甲方指令,由采购部签署意见。

③审批同意后由采购预算部将审批单转至工程部;④工程部依据审批意见,通知设计院出具正式设计变更,并附审批单抄送采购预算采购部。

3、工程洽商:由施工单位或监理公司提出的现场工程洽商:在通知设计院之前应按本规定第一条第2款第②项的办理审批手续。

施工单位如果提出降低成本的工程洽商,公司将适当给予奖励。

4、甲方指令:由工程部现场发出的甲方指令:在正式发出前同样按第一条第2款第②项的办理审批手续。

5、突发情况:现场如有突发情况,工程部可应变处理,但应及时通知采购预算部现场见证施工过程,并在事后按此程序补办审批手续。

工程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应加强工作的计划性、预见性,尽量避免上述突发情况的发生。

6、结算依据:签证手续齐全的洽商变更,在结算时将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如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甲方指令无审批单,则洽商签证无效,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7、单价合同:单项分包工程的单价合同应由工程部和采购预算部同时确定,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8、洽商调整范围、原则及依据:洽商变更的调整范围由合同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以《武汉市建设工程2003年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定额》为计价依据的:确定单项洽商变更的单个定额子目的定额直接费在元以内的不进行调整,超过元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调整,并且根据投标时让利比例进行让利。

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变更管理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管理是指工程建设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调整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管理原则:合理;便捷;规范;安全。

第四条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管理目的:通过科学的管理机制,合理安排工程变更请求的优先级,及时准确地处理工程变更请求,确保设计过程的高效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

第五条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管理的职责: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指导项目设计变更工作,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设计变更的审批和实施,全体员工参与协助完成设计变更工作。

第二章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管理流程第六条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申请:项目相关部门或设计单位提出工程设计变更请求,申请应包括变更内容、原因、影响分析等信息。

第七条工程洽商设计变更审批:项目经理对设计变更请求进行初步审核,形成设计变更审批报告,并提交项目决策者审批。

第八条工程洽商设计变更评估:项目决策者根据审批报告内容对设计变更请求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是否批准变更,并由相关部门确认设计变更的实施计划和影响。

第九条工程洽商设计变更实施:根据批准的设计变更请求和实施计划,相关部门开展设计变更工作,确保变更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工程洽商设计变更验收:项目经理对设计变更工作进行验收,评估设计变更的实施效果和质量,确保变更符合要求,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第十一条工程洽商设计变更记录:对设计变更请求、审批报告、实施计划、验收报告等进行详细记录归档,建立有效的档案管理体系。

第三章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管理措施第十二条审批权限管理:项目经理根据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划分不同级别的设计变更审批权限,明确每个人员在设计变更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变更评估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设计变更评估标准体系,确定评估指标和评估方法,提高设计变更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工作,保障工程项目可控,确保工程设计、施工或运营过程中的变更合理、有序进行,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变更洽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合规,实事求是,科学决策,如实记录和报告工程变更过程,确保决策准确、及时。

第三条工程变更洽商涉及的各方应当诚信合作,共同推进工程项目进展,共同维护工程交付质量。

第四条工程变更洽商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决策,科学合理,确保变更前后工程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等。

第五条工程变更洽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遵循工程管理规范,做到合法、合规、合理。

第二章工程变更申请第六条项目相关责任人在发现需要变更的情况时,应当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明确变更原因、内容、影响范围、必要性及其他相关信息,提交给项目管理部门。

第七条工程变更申请应当包括变更的依据、必要性、合理性等内容,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确保申请内容真实有效。

第八条工程变更申请经项目管理部门初审通过后,由项目管理部门安排项目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变更申请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

第九条项目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变更申请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提出处理意见,包括是否批准变更、变更调整情况、变更实施方案等。

第十条项目管理委员会根据会议讨论结果,形成变更决议书,并将变更决议书报经建设单位或业主审批。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决议书应当明确变更的原因、内容、批准依据、责任人及实施时间等事项,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第三章工程变更实施第十二条工程变更实施应当按照变更决议书的规定,严格执行,确保变更能够及时、有效地落实。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变更设计、施工、材料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变更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十四条工程变更实施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或修改,应当及时报经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批,并将审批意见书报经建设单位或业主审批。

第十五条工程变更实施后,需及时编制、汇总变更工程项目验收材料及验收报告,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工程变更洽商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洽商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洽商签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变更洽商签证管理,促进工程项目进展顺利进行,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工期,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在工程项目中进行变更洽商签证管理的工作。

三、工程项目变更洽商签证管理流程1. 变更申请:项目组成员及相关单位提出变更申请,并填写变更申请表。

2. 变更分析:项目组成员根据申请内容,对变更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初步意见。

3. 变更洽商:项目组成员与相关单位进行变更洽商,协商确认变更内容、影响及补偿等事项。

4. 变更签证:变更洽商达成一致后,由相关单位出具变更签证,确认变更内容及责任。

5. 变更执行:项目组成员按照变更签证的内容及要求进行工程实施,保障施工质量。

6. 变更验收:项目组成员对变更部分进行验收,确认变更达到设计要求及施工质量要求。

7. 变更审计:项目组成员对变更工程进行审计,确认变更费用及效益,并做好记录。

四、责任分工1. 项目组成员:负责申请变更、进行变更分析、参加变更洽商、执行变更、完成验收及审计等工作。

2. 相关单位:负责出具变更签证、参加变更洽商、协助项目组成员完成变更及验收等工作。

五、变更签证管理1. 变更签证应明确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变更影响、变更费用及变更责任等事项。

2. 变更签证应盖章、签字、日期,并由相关单位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签字确认。

3. 变更签证应及时传达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以便工程实施。

六、保密制度本制度内容为公司内部机密,未经允许不得向外泄露。

对于违反保密制度的人员,公司将视情况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负责人拥有。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工程变更洽商签证管理制度,希望各位员工能认真遵守,确保工程项目能顺利进行。

如有任何建议或意见,请随时提出。

感谢配合!。

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管理工作,促进工程设计变更及时、合理、有序地开展,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设计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管理工作,包括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和协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公认,遵循诚实信用、协商互利、务实创新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管理工作的内容包括变更提出、变更审核、变更定价、变更签订、变更实施、变更竣工验收等环节。

第五条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管理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协调、科学决策、风险控制和问题解决的原则,确保工程设计变更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

第二章变更提出第六条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由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并将提出的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提交,变更内容应当明确具体,避免模糊不清或太过于宽泛。

第七条设计单位收到工程设计变更提出后,应当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初步评估,确定变更的必要性、影响范围和工程设计变更的可行性。

第八条设计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设计方案,并说明变更对工程的影响,预计的施工工期和造价变化。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审阅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方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单位反馈意见,双方应当就变更内容进行深入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第十条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在确定工程设计变更内容后应当签署变更协议,明确工程设计变更的实施方案和责任承担,确保双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三章变更审核第十一条工程设计变更应当根据工程范围、变更关键性、变更影响程度等因素,进行审核分类,确定审核程序和审核人员。

第十二条具体变更内容属于必经性审核的应当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和审核报告,报项目负责人审批。

第十三条变更内容涉及安全、环保、质量等重要方面的应当由专业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意见和审核报告,报项目负责人审批。

市政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制度

市政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制度

市政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市政工程变更洽商管理,维护工程建设的合法权益,促进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市政工程的各类变更洽商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造价、工程范围、工程设计等方面的变更。

三、变更洽商的流程1. 提出申请建设单位或者项目承建方提出工程变更申请,明确变更内容、原因和影响,并提交相关的材料和依据。

2. 变更初审项目管理单位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评估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出具初审意见。

3. 变更洽商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相关监理单位组成变更洽商小组,进行洽商讨论,达成共识,并出具变更意见。

4. 确认变更根据变更洽商的意见,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相关单位签署变更确认文件,确定变更内容和实施方案。

5. 批准变更变更确认文件经项目管理单位审核并报批准单位审批,变更工程方案得到批准后方可执行。

6. 实施变更实施单位按照变更确认文件的规定进行工程变更实施,确保按照变更方案进行施工。

7. 变更验收变更工程竣工后,由相关单位对变更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确认工程变更的合格性。

四、变更洽商责任1. 建设单位负责提出合理变更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和依据,保证变更内容真实可行。

2. 设计单位根据变更需求进行方案设计,确保变更后工程的安全可靠性和合理性。

3. 施工单位按照变更确认文件进行工程实施,确保工程按照变更方案进行施工。

4. 监理单位监督工程变更实施过程中的合规性和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

五、变更洽商风险管控1. 严格审查变更申请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避免因为变更引发的额外风险。

2. 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变更洽商过程中各方共同合作,达成一致意见。

3. 严格按照变更确认文件实施工程变更,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4. 及时跟踪变更工程的实施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因为变更引发的负面影响。

六、变更洽商的监督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对变更洽商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变更洽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制度随着建设工程项目的复杂性日益增加,工程变更成为项目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有效的工程变更洽商管理不仅关系到项目能否顺利完成,更影响到整个项目的成本控制和质量保障。

因此,制定一套合理、高效的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制度应当明确变更的定义与范围。

通常,工程变更指的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设计、技术条件、法规要求、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的工程内容、数量、品质、工期等方面的调整。

变更洽商的申请程序需要规范。

施工单位在发现需要进行工程变更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给项目监理和业主代表,并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预期的效果以及可能带来的影响。

同时,设计单位应被邀请参与讨论,评估变更方案的技术可行性。

对于变更洽商的评审流程也应当有严格的规定。

一般由业主组织召开变更审查会议,监理、设计和施工等各方代表参与,共同对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论证。

必要时,可以邀请外部专家或第三方机构提供咨询意见。

一旦变更决定被批准,相关的变更指令应当以书面形式下达,并由各责任方签字确认。

这包括变更的内容、实施的时间、增减的费用以及对工期的影响等。

在费用和工期调整方面,管理制度应基于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任何因变更引起的成本增减和时间延误都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核过程,确保所有调整都是公正、合理的。

为了维护各方权益,管理制度还应包含争议解决机制。

若变更过程中出现分歧,应通过协商或依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而有效的解决,避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为了保证制度的执行力,应定期对变更洽商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通过建立反馈机制,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和优化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变更洽商的程序和要求,保证项目进度和质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工程变更洽商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设计要求变更、施工技术难题、政策法规变化等原因,导致工程需要进行变更,双方需通过洽商达成一致意见,确定变更内容和处理方式的过程。

第三条工程变更包括范围、内容、数量、资金、时间及其他影响项目进度和质量的变更。

第四条工程变更洽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工程变更洽商应尽可能避免工程实施中的影响,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工程变更洽商的程序第六条工程变更洽商的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一)提出变更要求: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变更要求;(二)洽商确定变更内容:双方进行洽商,确定变更的范围、内容、影响等;(三)达成一致意见:在洽商过程中,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变更协议;(四)报批:将变更协议报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进行审批;(五)实施:经批准后,按照变更协议进行实施。

第七条工程变更洽商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一)及时沟通:双方应及时沟通,解决问题,避免影响工程进度;(二)保持诚信:双方应保持诚信,不得串通恶意变更;(三)保护资料:双方应保护变更洽商过程中的相关资料,避免泄露。

第八条工程变更洽商过程中,如果出现争议,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决,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第三章工程变更洽商的要求第九条工程变更洽商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合法合规:工程变更应当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不得越权职责范围进行变更;(二)保证工程质量:变更后的工程质量应当得到保证,不得影响工程项目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三)保证工程进度:工程变更不得影响工程项目的进度,需尽快完成变更工作;(四)保障资金需求:变更工程需要额外资金支持时,应当与变更内容一并提出,确保资金需求得到保障。

第十条工程变更涉及多方合作的情况下,应通过会议、函电等形式进行沟通,确保所有相关方都能充分了解变更内容和影响,并达成一致意见。

设计变更及洽商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及洽商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及洽商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更好地管理设计变更和洽商过程,提高项目管理效率,保障项目质量和安全,我们制定了设计变更及洽商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项目设计阶段的变更管理和洽商管理,旨在规范设计变更和洽商流程,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二、设计变更管理1. 变更管理责任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中负责设计变更管理工作,包括变更发起、审核、执行和跟踪。

设计部门负责具体的设计变更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图纸修改等。

2. 变更申请流程任何设计变更需经过书面申请,包括变更内容、原因、影响分析、预算和时间安排等。

项目经理收到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评估,如需变更会形成评估意见。

评估意见包括影响分析、预算变更、时间调整等。

3. 变更审批流程设计变更申请需要经过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审批。

审批要求书面签字确认,确保变更流程透明和规范。

4. 变更执行和跟踪批准的设计变更需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对变更进行落实和跟踪,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5. 变更管理记录对项目设计变更执行过程进行记录,包括申请表、审批表、执行情况等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归档,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

三、洽商管理制度1. 洽商申请当设计方案需要洽商时,需经过书面申请,包括洽商内容、目的、参与人员、时间安排等。

2. 洽商组织项目经理负责洽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确定参与人员和洽商流程。

洽商会议需有会议记录员负责会议记录。

3. 洽商报告洽商结束后,洽商人员需要尽快提交洽商报告,包括洽商内容、结果、建议等,并报送项目经理审核。

4. 洽商结果执行和跟踪洽商结果经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相关部门需按照洽商结果进行执行,并及时跟踪执行情况。

5. 洽商管理记录对项目洽商的整个过程进行记录和整理,形成文件资料并归档。

四、总结通过完善设计变更及洽商管理制度,可以规范设计变更和洽商流程,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这些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减少变更和洽商导致的误差,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我们将严格执行该制度,确保项目设计阶段的变更和洽商得到有效管理。

工程洽商变更管理规定

工程洽商变更管理规定

工程洽商变更管理规定因工程洽商变更对工程建安成本影响较大。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管理,有效控制工程建安成本,保证项目预期收益。

合理控制工程洽商变更,减少因设计变更而带来的造价增加、施工工期的延误等不利影响。

因此,为了规范和完善洽商变更的管理,现就包括附属单项工程在内的工程洽商变更特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条涉及工程造价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甲方指令审批规定:1、提出部门是指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审批单的提出部门;书面内容由公司工程部或监理公司或施工单位提出。

2、设计变更:由设计院提出的设计变更:①均应由工程部和监理公司进行分析后转至采购预算部;②由采购预算部从成本角度进行分析设计变更内容后,签署意见;然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涉及到材料变更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甲方指令,由采购部签署意见。

③审批同意后由采购预算部将审批单转至工程部;④工程部依据审批意见,通知设计院出具正式设计变更,并附审批单抄送采购预算采购部。

3、工程洽商:由施工单位或监理公司提出的现场工程洽商:在通知设计院之前应按本规定第一条第2款第②项的办理审批手续。

施工单位如果提出降低成本的工程洽商,公司将适当给予奖励。

4、甲方指令:由工程部现场发出的甲方指令:在正式发出前同样按第一条第2款第②项的办理审批手续。

5、突发情况:现场如有突发情况,工程部可应变处理,但应及时通知采购预算部现场见证施工过程,并在事后按此程序补办审批手续。

工程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应加强工作的计划性、预见性,尽量避免上述突发情况的发生。

6、结算依据:签证手续齐全的洽商变更,在结算时将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如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甲方指令无审批单,则洽商签证无效,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7、单价合同:单项分包工程的单价合同应由工程部和采购预算部同时确定,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8、洽商调整范围、原则及依据:洽商变更的调整范围由合同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以《武汉市建设工程2003年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定额》为计价依据的:确定单项洽商变更的单个定额子目的定额直接费在元以内的不进行调整,超过元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调整,并且根据投标时让利比例进行让利。

洽商变更管理制度

洽商变更管理制度

洽商变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洽商中的变更管理工作,提高洽商变更管理效率,保证洽商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洽商项目的变更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变更、技术变更、进度变更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洽商变更管理的流程和程序,明确责任和权限,提高组织协调性和运作效率,保障洽商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洽商变更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洽商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第五条洽商变更管理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本制度的规定,保证变更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洽商变更管理应加强对洽商变更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洽商变更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洽商变更管理应注重信息的共享和交流,加强变更管理的流程和沟通,提高变更管理的透明度和全面性。

第二章变更管理流程第八条洽商变更管理应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变更管理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申请、变更评估、变更批准、变更实施、变更确认等环节。

第九条变更申请应由洽商项目责任人提出,明确变更的内容、原因、影响和必要性,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和支持文件。

第十条变更评估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根据洽商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变更影响分析和成本效益评估,制定变更方案和措施。

第十一条变更批准应由洽商项目领导进行,审核变更申请和评估报告,决定是否批准变更,并明确变更的责任和权限。

第十二条变更实施应按照批准的变更方案和措施,组织实施变更工作,确保变更的顺利进行和实施效果的达到。

第十三条变更确认应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变更的结果和效果,并确保变更的成功实施和目标达成。

第三章变更管理程序第十四条洽商变更管理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变更管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申请书、变更评估报告、变更批准书、变更实施方案、变更确认记录等文件。

第十五条变更申请书应包括变更的内容、原因、影响和必要性,及相关的证明资料和支持文件。

第十六条变更评估报告应包括变更的影响分析和成本效益评估,及变更的方案和措施。

图纸、设计变更及洽商管理制度

图纸、设计变更及洽商管理制度

图纸、设计变更及洽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图纸、设计变更及洽商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

二、图纸管理(一)图纸的接收工程项目部在接到设计单位交付的图纸后,应及时进行清点和登记。

接收人员应检查图纸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发现缺页、破损或内容不清等问题,应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解决。

(二)图纸的发放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需要,将图纸发放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发放时应做好发放记录,明确接收单位和人员的名称、数量等信息。

(三)图纸的保存项目部应设立专门的图纸存放地点,对图纸进行妥善保存。

存放地点应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条件,以保证图纸的完好无损。

(四)图纸的借阅因工作需要借阅图纸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借阅登记表,注明借阅时间、归还时间、借阅人等信息。

借阅人应妥善保管图纸,不得损坏、丢失或转借他人。

(五)图纸的作废与销毁当工程竣工或图纸版本更新时,应及时对作废的图纸进行标识和清理。

对于需要销毁的图纸,应按照公司的保密制度进行处理,确保公司的技术秘密不被泄露。

三、设计变更管理(一)设计变更的提出设计变更可以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

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填写设计变更申请表,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影响范围等。

(二)设计变更的审批设计变更申请表应按照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一般情况下,设计变更需要经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共同签字确认。

对于重大设计变更,还需要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

(三)设计变更的通知经审批通过的设计变更,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

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附设计变更文件。

(四)设计变更的实施施工单位在接到设计变更通知后,应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并按照设计变更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设计变更的记录和签证工作,为工程结算提供依据。

(五)设计变更的费用核算设计变更实施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核算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并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申请。

洽商变更管理

洽商变更管理

洽商变更管理第一:施工合同签订过程当中,必须明确约定合同范围以外施工项目的计量方式和结算方式以及支付时间。

如合同外增加项目的计算规则同合同内项目计算规则,价格的计算方法同合同内项目的计算方法,款项的支付时间按当月形象进度款同期支付等。

第二:在办理洽商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五要素:L由谁提出增加或变更施工项目。

2、增加或变更项目的具体名称和部位(1轴到5轴至A轴到C轴之间)。

3、增加或变更项目的具体做法,按实际做法进行详细描述。

4、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要描述清楚。

5、施工项目的工程量计算式及汇总量,施工图纸,施工记录(现场照片)附在洽商后页。

第三: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洽商项目要及时办理洽商,争取一事一洽。

不要秋后算账,最后可能导致不了了之。

第四:洽商要做到施工方、设计方、监理、业主代表签字盖章,否则虽然发生了,结算时会得不到业主或审计单位的认可。

此外: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l∕3o施工过程中的工程洽商,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

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但在审查是应注意以下几点:1)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应该全面考虑,将变更后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所引起施工单位的索赔等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利弊后再做出决定。

2)设计变更要考虑前瞻性。

应在开工前组织图纸会审,以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确需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的,也要在施工前变更,防止不必要的浪费和施工单位的索赔。

工程洽商管理制度

工程洽商管理制度

工程洽商管理制度一、概述1.制度目的:确保工程项目洽商过程的规范、透明、公正,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项目利益最大化。

2.适用范围:适用于工程项目的各类洽商过程。

二、洽商背景与范畴划定1.洽商背景:明确洽商的目的、原因、必要性、具体内容等。

2.范畴划定:明确洽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洽购、施工方案确定、变更管理等内容。

三、洽商流程1.洽商准备:明确洽商前的准备工作,包括需求明确、信息收集、洽商方案准备等。

2.洽商邀请:向相关方发出洽商邀请函,明确时间、地点、洽商议程等内容。

3.洽商进行:按照洽商议程进行洽商,各方积极参与,充分交流意见,形成洽商结果。

4.洽商记录与确认:对洽商过程进行记录,包括会议纪要、洽商结果等。

各方签字确认洽商结果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5.洽商结果执行:按照洽商结果进行实施,并在工程项目管理中予以相应管理。

四、洽商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障各方利益平衡。

2.诚实信用原则:各方应诚实守信,遵循相互信任、诚意合作的原则。

3.协商一致原则:通过充分协商,争取各方达成一致意见。

4.资源优化原则:在保证质量、安全、进度等前提下,最大程度地优化资源配置。

五、洽商注意事项1.洽商程序:明确洽商的程序和步骤,确保洽商有规可循。

2.洽商公告:对于涉及多方利益的洽商,应在适当场合进行公告,确保各方知情权和参与权。

3.洽商备案:洽商结果应进行备案,作为后续工程项目管理的依据。

4.洽商监督:对洽商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各方按照洽商结果执行,并及时解决问题。

六、洽商效果评估与持续改进1.洽商效果评估:对洽商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2.持续改进:根据洽商效果评估的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洽商管理制度,提升洽商管理水平。

七、违规责任追究1.违规行为:对于严重违反洽商管理制度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信息隐瞒、信息篡改、利益输送等,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处理程序: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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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洽商变更管理规定
因工程洽商变更对工程建安成本影响较大。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管理,有效控制工程建安成本,保证项目预期收益。

合理控制工程洽商变更,减少因设计变更而带来的造价增加、施工工期的延误等不利影响。

因此,为了规范和完善洽商变更的管理,现就包括附属单项工程在内的工程洽商变更特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条涉及工程造价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甲方指令审批规定:1、提出部门是指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审批单的提出部门;书面内容由公司工程
部或监理公司或施工单位提出。

2、设计变更:
由设计院提出的设计变更:
①均应由工程部和监理公司进行分析后转至采购预算部;
②由采购预算部从成本角度进行分析设计变更内容后,签署意见;然后报主管
领导审批。

涉及到材料变更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甲方指令,由采购部签署意见。

③审批同意后由采购预算部将审批单转至工程部;
④工程部依据审批意见,通知设计院出具正式设计变更,并附审批单抄送采购
预算采购部。

3、工程洽商:
由施工单位或监理公司提出的现场工程洽商:
在通知设计院之前应按本规定第一条第2款第②项的办理审批手续。

施工单位如果提出降低成本的工程洽商,公司将适当给予奖励。

4、甲方指令:
由工程部现场发出的甲方指令:
在正式发出前同样按第一条第2款第②项的办理审批手续。

5、突发情况:
现场如有突发情况,工程部可应变处理,但应及时通知采购预算部现场见证
施工过程,并在事后按此程序补办审批手续。

工程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应加强工作的计划性、预见性,尽量避免上述突发情况的发生。

6、结算依据:
签证手续齐全的洽商变更,在结算时将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如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甲方指令无审批单,则洽商签证无效,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7、单价合同:
单项分包工程的单价合同应由工程部和采购预算部同时确定,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8、洽商调整范围、原则及依据:
洽商变更的调整范围由合同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以《武汉市建设工程2003年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定额》为计价依据的:确定单项洽商变更的单个定额子目的定额直接费在元以内的不进行调整,超过元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调整,并且根据投标时让利比例进行让利。

以工程量清单规范为计价依据的:
确定单个子项在元以内(含元以内)不进行调整,超过元的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调整,并且约定措施项目不进行调整(措施项目指,脚手架、垂直机械运输、模板等)。

计价依据由我公司在招标时进行明确。

9、对于楼内指定分包工程及市政、附属单项工程,在其正式规定没有出台之前,暂按照本规定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条对楼内指定分包工程及市政、附属单项工程的规定:为了不影响市政、室外附属各单项工程及楼内指定分包工程的正常施工,规定如下:
1、单项工程采取定向议标形式确定中标施工单位。

2、工程部应根据公司要求和进度要求应在单项工程施工前至少提前一个月提
出定向议标单位,并要求议标单位申报单项工程预算,以便采购预算部与议标单位核对预算,进行合同谈判。

3、工程部尚应在上述单项工程施工前至少提前一个月提供审核完毕的正式施
工图,以便采购预算部能准确确定合同价,避免以暂估价方式确定合同价。

4、所有单项工程涉及工程造价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甲方指令均应按本规
定第一条审批办理。

第三条隐蔽工程与验收变更规定:
1、包括附属单项工程在内的所有涉及造价的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在审批后的实施操作过程中(特别是隐蔽工程内容的实施)均应按照公司下发的元以上(不含元)的签证程序由采购预算部监办,并按照现场工程洽商核验单即时核验且签字齐全,作为计算签证造价的依据。

无采购预算部监办核验的洽商和签证结算时均不予认可,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2、附属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监理公司、采购预算部、施工单位共同验收。

对没有四部门会同竣工验收、签证的工程,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第四条工程变更实行签证管理的规定:
1、如确需变更设计,由提出方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公司认可,由设计部门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无误后,下发承包商,承包商在接到变更图纸和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现场变更联系单后,方可按要求进变更施工。

2、对较大设计变更,在施工前,应由相关专业设计人员参与进行技术交底及会审,并形成会审纪要。

3、若因使用单位提出使用功能方面的变更,在不影响结构安全的前提下,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正式报告给分管校领导,经同意后,出具联系单下发施工单位。

4、工程变更涉及到各类经济签证必须及时办理,并做好签证记录,作为审计依据。

第五条发布与执行: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及时修正。

不涉及工程造价的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等不按上述程序办理审批。

工程变更洽商的签证程序
设计变更洽商申请报告
年月日
现场工程洽商核验单
注:核验后即时签字齐全。

须以图形标注的,尚应在主要内容中画出图示。

另附图时,尚应在附图页中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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