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办理程序
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是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的许可证件,是保障化妆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安全的重要措施。
下面将介绍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希望能为相关企业提供帮助。
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认证证书、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认证报告等。
这些材料是申请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的基础,申请人必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有效性。
其次,申请人需要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在提交申请材料之前,申请人可以先咨询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以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接着,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过程中,申请人需要配合提供相关的补充材料和信息,以确保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旦审核通过,申请人将获得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的颁发。
最后,申请人需要按照颁发的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内容和要求,
严格按照规定的生产标准和质量管理要求进行生产。
同时,申请人
还需要定期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
检查和报告。
总之,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的办理流程需要申请人准备充分的申
请材料,积极配合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核工作,并严格
按照颁发的许可证内容和要求进行生产和管理。
只有这样,才能确
保化妆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安全,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02-卫生部《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19910321)[最新]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化妆品卫生监督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健全化妆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增强监督检验技术能力,提高化妆品卫生监督人员素质,保证《条例》的贯彻实施。
第二章审查批准《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第三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审核批准程序是:(一)化妆品生产企业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并填写《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附件,)一式,份,经省级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报卫生部备案。
(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合格的企业,发给《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接到申请表次日起,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函复,对未批准的,应当说明不批准的理由。
(三)《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采用统一编号,有效期四年。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据原申报材料每,年对企业复核,次。
第四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个月应当按本《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重新申请。
申请获批准的,换发新证,可继续使用原《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
第五条已获《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增加生产新类别的化妆品,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六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营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分别在所在地申请办理《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化妆品生产企业迁移厂址、另设分厂或者在厂区外另设车间,应按规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应注明分厂(车间)。
化妆品企业两证合一流程介绍两证合一流程介绍
申报资料
四、企业管理资料 组织架构:对应的人员、名字、岗位要清晰体现,组织架构后面
对应的人员的职责也要有。特别是企业负责人、质量 负责人、生产负责人等必须的人员职责。(一般企业 做ISO9001的手册中的管理职责都有了,切记:质量 负责人和生产负责人不能兼任,否则是不符合的) 文件要求: 这个是所有申报资料中最重要的,也是涵盖最多的。我们当时申 报的资料主要有以下:
因严重违规正在被监管部门立案查处的企业,须在 结案后方可申请换证;自2013年10月11日起曾被监管 部门行政处罚的或因生产未备案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 品等被监管部门通报的企业,须进行现场审核
申报流程
申报流程---企业用户数字证书办理
(1)广东药监企业数字证书申请表(含协议书,一式二份), 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资料
二、平面图与设备布局图
平面图:指的是公司各楼层各功能间的布局图,这个布局图一定 要考虑人流、物流的交叉。另外,省局当时审核时有提 到一点,洗消间进入洁净区时需要能直接到达各功能间, 但是这个审核的标准我没有查到出处,一些功能结构需 要进行调整的还是趁早。一定要确保平面图与实际是一 致的。
设备布局图:指的是在平面图的基础上,各设备的防止地点的布 局图,确认是否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五马路1号德安大厦一楼 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
两证合一流程介绍
广州市花安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品质部:任伟
政策背景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办理程序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办理程序一、许可内容《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
二、设定许可的法律依据1、《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五条;2.《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三)项。
三、许可数量每家生产企业办理一个《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
四、许可条件1、深圳市境内的化妆品生产企业;2、生产企业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六条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3、申报资料合法、完整和规范。
五、申请材料1、《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申请表》;2、《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3、年度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清单。
六、申请表格《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申请表》。
可在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的服务指南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的办事指南区下载,或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24、25号受理窗口领取。
七、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地点: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4、25号受理窗口。
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八、许可程序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市局24、25号窗口受理——现场复核——核准并加盖省局复核章——告知,在窗口办理领证。
九、许可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整改时间不计入许可时限)。
十、许可证件及有效期《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
十一、许可的法律效力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后方可按许可项目组织生产化妆品。
十二、许可收费无。
十三、许可年审或年检每二年复核一次。
十四、咨询投诉机构咨询: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工作组电话:82105840、82105841投诉: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82002708《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申请表《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申请表》填表说明1、所有申报材料均应用A4型纸打印或用钢笔、签字笔认真填写,按顺序装订并逐页加盖公章。
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是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的许可证,它是国家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化妆品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办理化妆品卫生许可证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资料。
申请化妆品卫生许可证需要提供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化妆品生产卫生许可证、生产产品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其次,申请人需要进行申请材料的递交。
将准备好的相关资料递交至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填写《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提交申请材料。
接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资料审核。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对企业的资质、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进行审查,确保申请人符合化妆品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然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审核通过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组织对申请人的生产场所、设施设备、生产工艺流程等进行现场核查,以确保生产过程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和法规要求。
最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许可证的颁发。
经过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合格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颁发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标志着企业取得了生产化妆品的资质,可以正式进行化妆品的生产销售。
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的过程中,申请人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准备和申请,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生产条件的符合性,以顺利取得化妆品卫生许可证。
总之,办理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是化妆品生产企业的重要环节,需要申请人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准备和申请,以确保取得许可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希望本文所述的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能够为申请人提供一定的帮助,使申请人顺利取得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开展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化妆品生产许可办事流程(核发、延续、变更、补发、注销)
注:1、需现场核查:许可证核发、延续、变更(生产性,比如增加产品,变更场地等);2、不需现场核查:许可证变更
(非生产性,比如质量负责人变更)、补发、注销;3、现场核查流程:企业准备材料→老师提前通知→老师到现场,生产负责人带走车间,质量负责人在办公室帮找资料→老师开不合格项→企业按老师要求整改→完成整改
4、大部分企业要预留三次现场核查的时间,毕竟很多企业都没有按体系文件执行;
5、第一次,主动整改,尽量纠正自身的问题;第二次,主要整改老师提到的问题,不管有没有开出;预防第二次不过,要预留时间进行第三次。
6、现在已经没有实体证,都是电子版的,有同等法律效力。
环保司南。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条件审核流程指导(广东为例)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条件审核流程指导(广东为例)很多企业在首次申报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时,不知道第一步该怎么办,对省级卫生监督部门的卫生条件审核更是摸不着头脑。
今天,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化妆品注册部就以广东省为例,为您大致讲解一下。
一、范围与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已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的广东省境内化妆品生产企业;(2)生产企业必须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的要求;(3)申报资料真实、合法、完整、规范。
二、办理流程(一)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人通过数字证书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工作。
申请人应在完成网上申报5个工作日内将加盖企业印章的纸质版材料寄达省局业务受理处,或抵达省局业务受理处进行递交。
2.受理:省局业务受理处自收到纸质资料申请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经审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业务受理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现场检查:若需要现场检查的行政审核人员在18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查,出具检查报告。
4.行政审核:行政审核人员和现场检查情况,在5个工作日给出意见。
5.制证办结:自审核意见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内日制证、办结并告知申请人领取化妆品生产卫生条件审核表。
省局提供办理结果免费邮寄服务,申请人无需到省局受理大厅领取。
(二)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通过窗口人员指导在网上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资料。
申请人应在完成网上申报5个工作日内将加盖企业印章的纸质版材料寄达省局业务受理处,或抵达省局业务受理处进行递交。
2.受理:省局业务受理处自收到纸质资料申请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经审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业务受理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现场检查:若需要现场检查的行政审核人员在18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查,出具检查报告。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管理办法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起草目的)为规范化妆品生产的卫生行政许可行为,加强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化妆品生产卫生许可的申请、审查、审批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管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化妆品生产卫生许可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化妆品生产卫生许可,包括受理、审查和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许可原则)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许可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条件与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
第五条(内部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实施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的行政监督制度,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内部实施许可的行政监督。
第六条(投诉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七条(信息公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化妆品卫生许可信息管理制度,公告取得或者注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的相关信息。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八条(申办条件)申请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应当符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包括:(一)人员条件。
企业的生产、卫生安全质量负责人应当熟悉化妆品相关法规,具有化妆品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以上化妆品生产经验和卫生安全质量管理经验;从业人员应经化妆品生产卫生知识培训,熟悉操作规程,健康状况符合有关要求。
(二)厂房和生产设施。
具有与生产的化妆品产品及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及检验仪器设备,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三)环境卫生。
生产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四)管理制度。
具有保证化妆品卫生安全质量的管理制度。
第九条(申报材料)申报化妆品生产卫生许可的申请人,应向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三)拟生产的产品类别和品种;(四)生产工艺简述及流程图;(五)生产场地合法的证明文件;(六)厂区总平面图(包括厂区周围30米范围内环境情况)、生产场地平面图(包括生产车间、仓库、检验室、留样室等)、生产设备配置图;(七)主要生产设备及检验设备清单(含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商、数量);(八)管理文件目录(包括生产管理、产品卫生安全质量管理、卫生管理和人员管理等);(九)申请生产项目各三批次试生产产品的生产记录和自检检验报告复印件;(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复印件;(十一)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十二)委托代理人办理《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十三)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办理程序一、许可内容《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二、设定许可的法律依据1、《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三、许可条件1、广州市境内的化妆品生产企业;2、生产企业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3、申报资料合法、完整和规范。
四、申请材料1、《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申请表;2、《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出示原件供审核);4、许可项目的卫生布局、工艺流程及设备设施等是否有变化的说明材料;5、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6、许可机关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7、按申请材料顺序制作目录。
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签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2份),按照申请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单位)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或者文字说明,注明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请表格《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申请表可在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的办事指南区下载或到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办公中心领取。
六、受理地点、电话及时间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和平中路74号广宇大厦1楼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办公中心电话:81848578 81848553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5,下午14:00~16:30(周三、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七、许可程序《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申请(申请企业) —→窗口受理(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外办公中心)—→现场检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核准并加盖省局复核章(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实施)—→告知,办理领证(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外办公中心、网站)八、许可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九、许可的法律效力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后方可按许可项目组织生产化妆品。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换证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换证(试行)2010-11-30 16:38许可项目名称: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换证法定实施主体: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1、《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收费标准:不收费总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不含制证送达时间)受理范围:陕西省境内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换证的,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交申请。
许可程序:一、申请与受理申请人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换证申请表;(二)生产类别、品种和相应的批件或备案凭证一览表;(三)主要品种生产工艺简述及流程图;(四)生产企业生产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及检验人员一览表,包括人员名单、学历和职称、培训情况;(五)委托代理人办理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换证申请的,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授权书原件。
标准:1、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合法、完整和规范,一式三份以及申报资料电子版一份(文字资料均采用A4纸打印;图纸可提供建筑施工图,标明面积及尺寸),并逐页加盖公章(如企业未有公章,法定代表人须逐页签字)。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单位)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或者文字说明,注明日期,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请的须签字或签章。
岗位责任人:局受理办受理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1、按照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企业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3、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企业当场更正,涉及技术性的实质内容除外。
申请企业应当对更正内容签章确认;4、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资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5、补正资料仍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受理机关可以要求继续补正。
无正当理由,自告知之日起超过2个月不提交补正资料的,视为放弃申请;6、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本部门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资料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加盖受理部门印章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受理通知书。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程序(doc 7页)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程序(doc 7页)《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办理程序一、许可内容《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
二、设定许可的法律依据1、《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五条;2.《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三)项。
三、许可数量每家生产企业办理一个《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
四、许可条件1、深圳市境内的化妆品生产企业;2、生产企业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六条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3、申报资料合法、完整和规范。
五、申请材料1、《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申请表》;2、《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3、年度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清单。
投诉: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82002708《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申请表企业名称企业地址经济性质已批准许可项目负责人/联系人邮编联系电话卫生许可证号发证日期企业概况(生产、销售、卫生及质量管理情况):见附页。
申请单位保证书本单位所填报内容及提供的材料均真实、可靠。
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请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申请表》填表说明1、所有申报材料均应用A4型纸打印或用钢笔、签字笔认真填写,按顺序装订并逐页加盖公章。
2、企业名称、注册地址、已批准许可项目、卫生许可证号、发证日期必须与许可证一致。
3、负责人/联系人应为申请单位员工。
4、联系电话除办公电话外,最好同时留下手机号码。
5、申请表应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应签名或签章,同时填写日期。
公章名称应与申报的企业名称一致。
6、“企业概况”的填写要求:一般采用附件形式。
应简要介绍企业情况,如企业员工总数、技术人员总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是否洁净车间等,详细说明以下几个方面:(1)生产情况:本年度生产化妆品的品种、批号、产量(可列表说明,见附表),是否保存生产记录;(2)卫生和质量管理情况:是否建立了卫生和质量管理制度,主要有哪些制度,制度的执行是否有文字记录;原材料采购情况,是否保存了供货商的资质证明(如工商执照等);产品中是否含有禁止使用的物质;是否按规定留样,成品是否每批检验,出厂检验项目是否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要求;原材料、成品、包材是否分库存放,有无仓库管理记录;从业人员是否体检合格,有无培训,参加了什么培训;企业是否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卫生许可证复审流程(3篇)
第1篇一、引言卫生许可证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预防疾病传播的重要手段。
在我国,卫生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和复审环节都有严格的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卫生许可证复审流程,以帮助相关企业和个人更好地了解和办理卫生许可证。
二、卫生许可证复审的目的卫生许可证复审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在经营过程中,始终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保障公众健康。
通过复审,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问题,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三、卫生许可证复审的范围卫生许可证复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类:1.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包装材料等。
2. 环境卫生单位:包括环境卫生设施、公共卫生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等。
3. 医疗卫生单位:包括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
4. 其他需要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单位。
四、卫生许可证复审的流程1. 审查申请(1)单位或个人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卫生许可证复审申请,并附相关材料。
(2)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2. 审查内容(1)单位或个人是否符合卫生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2)单位或个人在经营过程中是否持续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3)单位或个人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3. 审查方式(1)查阅单位或个人的卫生档案、生产经营记录等。
(2)现场检查单位或个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
(3)听取单位或个人的汇报和说明。
4. 审查结果(1)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的,予以复审合格,并延续卫生许可证有效期。
(2)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的,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3)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
5. 公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复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 送达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复审结果通知单位或个人,并送达相关材料。
五、卫生许可证复审的时间卫生许可证复审的时间一般为60个工作日。
浙江省化妆品卫生行政审批工作程序
浙江省化妆品卫生行政审批工作程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省化妆品卫生行政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实施化妆品卫生行政审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条浙江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实施化妆品卫生行政审批过程中,必须遵守《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本程序。
第二章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办理第一节办理程序第四条申请从事化妆品生产的单位,持申请报告向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办证要求,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派两名或者两名以上卫生监督员对厂址选择、厂房布局进行卫生审查,出具预防性卫生监督意见书。
基本具备化妆品生产条件的企业,到所在地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下称《申请表》)或在浙江卫生监督信息网上下载《申请表》,一式四份,按其格式要求如实填写后送企业所在地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五条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请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下工作:检查《申请表》填写是否符合要求,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若有缺项、错误应通知企业补齐、更正。
对《申请表》填写、申报材料符合要求者,指派两名或者两名以上卫生监督员会同当地卫生监督员对企业进行卫生审核,并在《申请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和现场审核表,符合卫生要求的,上报省卫生厅审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向企业作出不予上报的函复,并将申请表退回企业。
第六条省卫生厅行政审批受理室(下称受理室)在接到申请单位申报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申报要求的,同意受理;经形式审核不符合申报要求的,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将资料退回申请单位;经形式审核省卫生厅认为需要现场复审的,在接到申请单位申报资料8个工作日内,由省卫生厅指派两名或者两名以上卫生监督员会同当地卫生监督员进行复审。
第七条对经形式审核同意受理的企业,省卫生厅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发放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决定。
卫生许可证复审流程
卫生许可证复审流程
1、监督所业务科室根据省政府政务大厅卫生厅窗口的委托或申请单位的申请与申请单位取得联系,并确定生产条件现场检查时间;
2业务科室委托两名以上监督员赴申请单位生产现场进行生产条件检查并提出检查意见;
3、业务科室监督员现场采集产品样品并开具检验通知单;
4、申请单位按要求将产品样品送具有法定资格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验;
5、业务科室根据生产条件现场检查意见和产品样品检验结果对申请单位做出卫生质量评价;
6、业务科室监督员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7、业务科室负责打印《复核卫生许可证审批单》,有关监督员应在“现场审查”和“资料审核”两栏中签字;
8、业务科室主任应对生产条件检查、产品样品检验和申请资料审核情况进行复核并签字;
9、业务科室主任负责将审核合格的申请资料呈送所长(或主管副所长)审阅及签字;
10、业务科室(或申请单位)负责将所长(或主管副所长)审阅通过并签字的申请资料送交省政府政务大厅卫生厅窗口。
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办事指南
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办事指南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一、办理要素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事项名称: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二)实施机构: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处。
(三)申请主体: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开办的化妆品生产企业。
(四)受理地点:1.网上申报、网上受理。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需通过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提出申请,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
2.政务服务中心现场申报、网上受理: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
(五)办理依据1.《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9月26日国务院批准,1989年11月13日卫生部令第3号发布)第五条: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4年,每2年复核1次。
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0号,2005年6月29日国务院第97次常务会议通过,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一)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二)电热毯、压力锅、燃气热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三)税控收款机、防伪验钞仪、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等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安全的产品;(四)安全网、安全帽、建筑扣件等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五)电力铁塔、桥梁支座、铁路工业产品、水工金属结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影响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的产品;(六)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产品。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化妆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用品,然而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化妆品生产企业仅有取得卫生许可证才能正常生产。
本文旨在介绍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的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什么是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是指经过卫生部门审核批准,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的一种许可证。
该许可证是化妆品生产企业正常经营所必备的资质证书,也是保障生产企业是否符合标准的重要凭证。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的申请流程化妆品生产企业是生产、销售化妆品的企业,一般需要在本地卫生局进行卫生许可申请。
根据相关卫生标准及相关规定,提供企业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生产车间、生产流程、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提交到卫生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颁发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是三年,每三年需要进行一次变更申请,确认企业是否符合卫生条件。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会进行不定期的卫生检查。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的注意事项1.卫生许可申请的材料准备要齐全,如不按照卫生局要求的标准提供相关材料,会影响卫生许可审批。
2.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是三年,企业需要在有效期限到期前进行变更申请。
3.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不得转让、出租或者出借。
4.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持有人需要按规定配备专人负责企业卫生工作,并定期组织开展与卫生相关的培训、考核等。
5.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持有人应遵守国家及地方的卫生标准,落实企业自检、监督检查等要求。
结论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是化妆品生产企业必备的资质证书,申请过程需要注意准备相关材料,防止因为材料提供不齐全而影响审批。
持证者需要认真遵守国家及地方的卫生规定,定期组织开展企业自检等相关活动。
通过申请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才能保障生产企业品质合格,符合卫生标准,为公众生活提供更为放心、安全的化妆品产品。
江苏省卫生厅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程序(试行...
附件:江苏省卫生厅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程序(试行)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规定,制定本程序。
二、凡我省境内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企业,应当取得省卫生厅发放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以下简称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许可范围内的化妆品生产。
三、省卫生厅委托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承担本辖区内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行政许可的申报受理、现场审核工作。
省卫生监督所承担申报材料的接收、审核、报批、审批结论反馈、卫生许可证发放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四、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一式两份):(一)江苏省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二)厂区布局和周围环境平面图;(三)生产场所(车间)布局及生产用房使用面积平面图;(四)生产工艺简述及流程简图;(五)生产设备和产品检验设备清单;(六)化妆品生产人员及检验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材料;(七)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生产环境检测报告;(八)卫生质量检验人员技术培训合格证明;(九)卫生质量控制体系相关材料(包括卫生管理组织、管理制度等);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其申请。
六、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七、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或不受理卫生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八、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核工作,审核同意盖章后,由申请人将材料报省卫生监督所办理相应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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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办理程序
一、许可内容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
二、设定许可的法律依据
1、《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五条;
2.《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三)项。
三、许可数量
每家生产企业办理一个《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
四、许可条件
1、深圳市境内的化妆品生产企业;
2、生产企业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六条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
3、申报资料合法、完整和规范。
五、申请材料
1、《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申请表》;
2、《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3、年度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清单。
六、申请表格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申请表》。
可在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的服务指南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的办事指南区下载,或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24、25号受理窗口领取。
七、行政许可实施机关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地点: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4、25号受理窗口。
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八、许可程序
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市局24、25号窗口受理——现场复核——核准并加盖省局复核章——告知,在窗口办理领证。
九、许可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整改时间不计入许可时限)。
十、许可证件及有效期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
十一、许可的法律效力
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后方可按许可项目组织生产化妆品。
十二、许可收费
无。
十三、许可年审或年检
每二年复核一次。
十四、咨询投诉机构
咨询: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工作组
电话:82105840、82105841
投诉: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电话:82002708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申请表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申请表》填表说明
1、所有申报材料均应用A4型纸打印或用钢笔、签字笔认真填写,按顺序装订并逐页加盖公章。
2、企业名称、注册地址、已批准许可项目、卫生许可证号、发证日期必须与许可证一致。
3、负责人/联系人应为申请单位员工。
4、联系电话除办公电话外,最好同时留下手机号码。
5、申请表应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应签名或签章,同时填写日期。
公章名称应与申报的企业名称一致。
6、“企业概况”的填写要求:
一般采用附件形式。
应简要介绍企业情况,如企业员工总数、技术人员总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是否洁净车间等,详细说明以下几个方面:
(1)生产情况:本年度生产化妆品的品种、批号、产量(可列表说明,见附表),是否保存生产记录;
(2)卫生和质量管理情况:是否建立了卫生和质量管理制度,主要有哪些制度,制度的执行是否有文字记录;原材料采购情况,是否保存了供货商的资质证明(如工商执照等);产品中是否含有禁止使用的物质;是否按规定留样,成品是否每批检验,出厂检验项目是否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要求;原材料、成品、包材是否分库存放,有无仓库管理记录;从业人员是否体检合格,有无培训,参
加了什么培训;企业是否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3)本年度销售去向和销售收入,销售记录是否完整,有无消费者质量投诉的报告和处理记录。
(4)是否曾更改核定的面积、设施和布局,改变是否经主管部门批准。
(5)是否接受委托加工,如有请列委托加工产品的清单。
年度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清单企业名称(盖章):统计截止日期:
注:不够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