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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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井)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标准

煤矿(矿井)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标准

附录:F煤矿(矿井)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表一、开采系统年月日14煤矿(矿井)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表二、通风系统年月日15煤矿(矿井)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表二、通风系统年月日16煤矿(矿井)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表二、通风系统年月日表4-2 矿井主要通风机17表4-3 矿井通风设施18煤矿(矿井)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表三、粉尘灾害防治系统年月日19煤矿(矿井)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表四、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系统年月日20煤矿(矿井)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表五、瓦斯抽放系统年月日21煤矿(矿井)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表六、防灭火系统年月日22煤矿(矿井)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表六、防灭火系统年月日23煤矿(矿井)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表七、防治水系统年月日24煤矿(矿井)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表七、防治水系统年月日25煤矿(矿井)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表八、提升系统年月日26八、提升系统年月日27八、提升系统年月日28煤矿(矿井)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表九、运输系统年月日29煤矿(矿井)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表十、电气系统年月日30十、电气系统年月日31煤矿(矿井)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表十一、安全监控系统年月日32十一、安全监控系统年月日33煤矿(矿井)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表十二、安全检测系统年月日34煤矿(矿井)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表十三、其它系统年月日35。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08)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08)
郭振文 郭昭华 张彦彬 刘爱兰 窦永山 郑福良 吴荣敏 赵玉辉 黎体发 宋元明 刘向东 王万生 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和要求。 本标准中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煤矿建设项目。
2 术语和定义 GB/T15663 煤矿科技术语及《煤矿安全规程》中定义的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送审稿)
2008-11-19 发布
2009-01-01 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目录
前言 …………………………………………………………………………………………Ⅱ 1 范围……………………………………………………………………………………1 2 术语和定义……………………………………………………………………………1 3 井工矿安全设施设计审查……………………………………………………………1 4 井工矿竣工验收………………………………………………………………………20 5 露天矿安全设施设计审查……………………………………………………………33 6 露天矿竣工验收………………………………………………………………………43 附录 A:参考文献 …………………………………………………………………………49
前言 本标准全文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与《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标准》和《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标准》比较,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开拓开采的要求; ——增加了矿山救援的内容; ——提高了相应的煤矿安全技术要求; ——提高了相应的煤矿安全设施要求; ——删减了矿井概况及安全条件; ——删减了设计审查标准中有关日常安全管理性的条款。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参考文献。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 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中国煤炭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中国煤炭建设协会、中煤国际工 程设计研究总院。 参与起草人:成家钰 高富基 于新胜 檀新忠 周德昶 何建平 张步勤 朱泽虎 洪益清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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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电气系统 验收负责人: 参加验收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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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提升运输和空气压缩机 验收负责人: 参加验收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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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

安全设施竣工项目验收检查表

安全设施竣工项目验收检查表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一、竣工验收必备条件验收负责人:参加验收人:年月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二、开拓与开采验收负责人:参加验收人:年月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二、开拓与开采验收负责人:参加验收人:年月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二、开拓与开采验收负责人:参加验收人:年月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三、矿井通风验收负责人(签字):参加验收人(签字):年月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三、矿井通风验收负责人(签字):参加验收人(签字):年月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四、瓦斯防治验收负责人(签字):参加验收人(签字):年月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四、瓦斯防治验收负责人(签字):参加验收人(签字):年月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四、瓦斯防治验收负责人(签字):参加验收人(签字):年月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五、粉尘防治验收负责人:参加验收人:年月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六、防灭火验收负责人:参加验收人:年月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七、防治水验收负责人:参加验收人:年月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检查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八、电气系统验收负责人:参加验收人:年月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检查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八、电气系统验收负责人:参加验收人:年月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检查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九、提高运送和空气压缩机验收负责人:参加验收人:年月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检查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九、提高运送和空气压缩机验收负责人:参加验收人:年月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检查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九、提高运送和空气压缩机验收负责人:参加验收人:年月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十、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负责人(签字):参加验收人(签字):年月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十、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负责人(签字):参加验收人(签字):年月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检查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十一、矿山救护保健、安全管理验收负责人:参加验收人:年月日。

井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表修改内容2012年

井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表修改内容2012年

新增
修改
新增
5.1
新增
5.2 防突措施
原5.1改为 5.2,并修 改内容。 原5.2改为 5.3。
5.2 防突措施
5.2,并修 改内容。 原5.2改为 5.3。 3.应当制定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应明确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面防突措施、工作面措 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等,并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修改
七 防治水 1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 设计矿井应达到相应的勘探精度,并提供经国土资源部门评审备案的井田勘探报告。改、扩 建矿井提交矿井地质报告和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 新增,原 1.1改为 1.2。 原1.2改为 1.3,并修 改内容。 修改
1.1 地质报告 1.3 2
矿井涌水 分析矿井充水因素,初步确定矿井水害类型与威胁程度、有无突水淹井的危险,预计矿井的 量 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 矿井防治水措施 1.煤系顶、底部有强岩溶承压含水层时,主要巷道和硐室必须布置在不受水威胁的层位中并 以石门分区隔离开采。
修改
三 瓦斯灾害防治 1.按规定提供瓦斯煤样技术数据,对煤与瓦斯突出可能性进行预测并确定矿井瓦斯等级。按 规定提供井田范围内采掘工程可能揭露的所有平均厚度在0.3 m以上煤层的突出危险性评估 结果。 修改
1
矿井瓦斯 等级 2.煤层群开采的,应预测瓦斯含量最大的煤层开采时,采、掘工作面及矿井的瓦斯涌出量, 并按《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确定矿井瓦斯等级。
修改
修改 修改
新增 新增 修改 修改 修改 新增 新增 新增
3.1 排水设施
1.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或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应设计潜水电泵系统或设置防水闸 防水闸门 门。 及硐室设 2.潜水电泵系统的设备选型、泵窝形式、安装方式等符合相关规定。 3.2 施(强排 系统) 3.设计采用防水闸门的,应明确给出防水闸门的设置地点、防水闸门型号选择及设计计算结 果以及施工、试压、维护和开闭要求等。防水闸门必须采用定型设计。 4 防治水机 矿井配备有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建立健全防 构队伍 治水各项制度。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应有专门的防治水机构、队伍和人员。 1.按规定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配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物资、设备。 5 应急救援 2.根据矿井主要水害类型和可能发生的水害事故,制定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 煤安监监察〔2009〕9号、〔2012〕32号文件之综合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    煤安监监察〔2009〕9号、〔2012〕32号文件之综合


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
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在突出煤层距采掘工作面25~
40m的巷道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
位置以及回风巷有人作业处等地点至少设置一组压风
自救装置;在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根据实际情况
增加压风自救装置的设置组数。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
可供5~8人使用。突出矿井的其它采掘工作面及其他
井口保健站和井下急救站的设置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 设计要求。 入井人员必须佩带符合规定的矿灯和自救器,穿戴符 合规定的矿帽、工作服、矿用胶鞋和其他特殊防护装 置。 矿井必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
5 安全培训
安全培训机构设置、场所与设施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 设计要求。
6 定员
7 六大系统
7.1
安全监控系 统
1.压风系统必须满足在灾变期间能够向所有采掘作业 地点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压风自救装置应符合《矿 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的要求。
2.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3.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
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m。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
7.4
压风自救系 杂的矿井应在各水平、采区和上山巷道最高处敷设压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
十一、矿山救护保健、安全管理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序号 项目名称 1 救护队
2 创伤急救 3 个体防护 4 安全管理
验收依据和要求
矿山救护队或辅助矿山救护队已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 计要求设置建成。矿山救护队已经资质认证,相关人 员培训合格。未设立救护队的按规定签定救护协议。
3.距掘进工作面30~50m范围内,应安设电话;距采煤 工作面两端10~20m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采掘工 作面的巷道长度大于1000m时,在巷道中部应安设电话 。 4.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的配套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 规定。

XX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

XX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

XX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一、竣工验收必备条件验收负责人(签字):参加验收人(签字):11月10日序号项目名称1项目完工情况及联合试运转2相关证照3工程质量认证瓦斯等级、煤尘爆4炸性和自燃倾向性鉴定5主要设备检测检验6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审查依据和要求矿井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前,必须完成建设项目的全部安全工程、设施、装备,生产系统和防灾系统健全,按规定进行联合试运转并编制报告,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取得采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工作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入井工作人员经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单项工程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并取得质量合格的认证报告。

矿井投产验收前必须对矿井瓦斯等级、各煤层煤尘爆炸性和自燃倾向性做出鉴定。

矿井主要提升机、主要扇风机、压风机、水泵和瓦斯抽放泵等主要电器和机械设备经有资质的部门检测检验,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

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做出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存在问题及审查结论备注符合规定现有采矿许可证许可能力为30万吨/年。

特殊工种持证基本符合规定,但存在一人多证情况无工程质量认证报告符合规定符合规定符合规定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表二、开拓与开采验收负责人(签字):参加验收人(签字):11月10日序号项目名称1开拓2采区巷道布置3安全出口4三量5立井漏水量6主要巷道断面7煤仓、溜煤(矸)眼8作业规程审查依据和要求开拓方式、井筒的数目、功能及布置形式、大巷布置层位,保护煤柱留设、井底车场及硐室等必须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

采区巷道布置、采区接替、首采工作面位置、工作面参数、采煤工艺、采区煤仓及溜煤眼的设置等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

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不得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和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矿井、水平、采区及工作面的安全出口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08)一、井工煤矿1. 安全设施设计必备条件1)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2)已取得省级以上投资主管部门项目核准(审批)的批复文件;3)已取得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划定井田范围批复文件或颁发的采矿许可证;4)已取得经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评审备案的相应级别的井田勘查报告;5)安全预评价报告。

2. 高瓦斯矿井、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矿井必须设专用回风井。

3. 采用中央式通风系统的新建和改扩建矿井,当井田一翼走向较长时,设计应规定井田边界附近的安全出口。

4.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单一厚煤层或煤层群的矿井,集中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应布置在岩层内或不易自燃的煤层内;如果布置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内,必须砌碹或锚喷。

5. 矿井必须设置有供给压缩空气设施的避灾硐室或压风自救系统,空气压缩机必须设置在地面。

6. 矿井第一次采用放顶煤开采,或在煤层(瓦斯)赋存条件变化较大的区域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根据顶板、煤层、瓦斯、自然发火、水文地质、煤尘爆炸性、冲击地压等地质特征和灾害危险性,编制开采设计,经专家论证或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评价后,将其(附专家论证报告或评价报告)报请集团公司或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报煤矿安全机构备案。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采用放顶煤开采:1)煤层平均厚度小于4m的;2)采放比大于1:3的;3)采区和工作面回采率达不到矿井设计规范规定的;4)煤层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5)坚硬顶板、坚硬顶煤不易冒落,且采取措施后冒放性仍然较差,丁板垮落充填采空区的高度不大于采放煤高度的;6)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采放后有可能与地表水、老窑积水和强含水层导通的。

8. 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高瓦斯矿井、煤层易自燃的矿井及有热害的矿井,应采取分区式或对角式通风。

煤安监监察〔2012〕32号 修改增加《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报告书》部分内容

煤安监监察〔2012〕32号  修改增加《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报告书》部分内容

八 电气系统 1.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瓦斯矿井中高瓦斯区的煤巷、半煤岩巷 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 风机,并能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 压器)供电,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4套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 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 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 2.其他掘进工作面和通风地点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可不配备安装备用局部通风机,但正常 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供电;或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配备安装一台同等能力的备 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必须取自同 时带电的不同母线段的相互独立的电源,保证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 机正常工作。 3.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 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 十一 矿山救援、保健与安全培训 4 安全管理 矿井必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 5 安全培训 安全培训机构设置、场所与设施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7.1 安全监控系统
新增
7.2
3.矿井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均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 携卡人员出入井、出入重点区域、出入限制区域的要求;巷道分支处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 人员定位系统 监测携卡人员出入方向的要求。煤矿紧急避险设施入口和出口应分别设置分站,并能满足对 出、入紧急避险设施的人员进行实时监测的要求。 4.矿井调度室应设人员定位系统地面中心站。 1.所有井工煤矿应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min的隔离式自救器。

一矿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条件竣工验收表

一矿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条件竣工验收表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1、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一2、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二3、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三4、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四5、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五6、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六7、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七8、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八9、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九10、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十11、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十一蔚县新陶阳公司一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一、竣工验收必备条件验收负责人(签字):参加验收人(签字):2012年9月28日序号项目名称验收依据和要求存在问题及验收结论备注1 项目完工情况及联合试运转矿井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前,必须完成建设项目的全部安全工程、设施、装备,生产系统和防灾系统健全,按规定进行联合试运转并编制报告,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符合规定2 相关证照取得采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工作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及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爆破工、主提升司机或绞车工、井下电工、安全检测操作工、采煤机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且数量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符合规定3工程质量认证单项工程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并取得质量合格的认证报告。

符合规定4 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和自燃倾向性鉴定矿井投产验收前必须对矿井瓦斯等级、各煤层煤尘爆炸性和自燃倾向性做出鉴定。

符合规定5 主要设备检测检验矿井主要提升机、主要扇风机、压风机、水泵等主要电器和机械设备经有资质的部门检测检验,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

符合规定6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做出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符合规定- 1 -蔚县新陶阳公司一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二、开拓和开采验收负责人(签字):参加验收人(签字):2012年9月28日序号项目名称验收依据和要求存在问题及验收结论备注1 开拓开拓方式、井筒的数量、功能及布置形式、大巷布置层位,保护煤柱留设、井底车场及硐室等必须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修改内容[5篇范文]》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修改内容[5篇范文]》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修改内容[5篇范文]》鄭县景昇煤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预验收汇报材料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大家好。

首先,我谨代表郊县景昇煤业有限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对各位领导莅临我公司参加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预验收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裏心的感谢。

下而由我对矿井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作简要汇报:一、矿井概况景昇煤业是以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大庄矿实业有限公司为主体兼并重组小煤矿成立的股份制企业。

景昇煤业是以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大庄矿实业有限公司为主体兼并重组小煤矿成立的股份制企业。

重组前企业名称为河南省景家洼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位于平顶山市郑县黄道镇景家洼村,南距郑县县城15km,矿区有公路与省内外沟通,交通便利。

矿井原为地方国有,后改制为个体民营,井田面积6.15km2, 现批准开采二1、五2、六2三层煤,其中二1煤层尚未开采。

可采储量1145.96万吨,设计生产能力0.30mt/a,服务年限".3年。

矿井六2煤层瓦斯含量w值2.12-3.97(1?/t,瓦斯压力为0.068-0.225mpa e矿井绝对瓦斯涌出fi:1.71mymin,相对涌出量为4.17m¥t,为瓦斯矿井。

现采五2、六2两层煤煤尘均具有爆炸性。

矿井主要水源为大气降水,矿井正常涌水量163m3/h,最大涌水量277m'/h,水文地质条件中等。

矿井开拓方式为三斜井单水平上下山开采,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后退式,悬移支架炮采,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

由于矿井开采时间长,为矿井服务的老系统采用单翼布置,开采井田东部资源,运输路线长,通风阻力大,影响矿井安全生产,为了优化矿井开拓、运输、通风、防排水等系统,进一步对井田资源开发进行统筹考虑,实现集约生产,提高矿井防灾抗灾能力,因此,XX 年开始进行第四次技术改造。

项目于xx年6月开工建设。

期间由于政策性停工等原因,项目建设延期。

xx年6月,矿井被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兼并重组。

2.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井工)(2)

2.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井工)(2)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十一、应急救援、安全避险、职业卫生和安全管理 验收专家: 煤矿验收人员: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十一、应急救援、安全避险、职业卫生和安全管理 验收专家: 煤矿验收人员: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十一、应急救援、安全避险、职业卫生和安全管理 验收专家: 煤矿验收人员: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十一、应急救援、安全避险、职业卫生和安全管理 验收专家: 煤矿验收人员: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
十一、应急救援、安全避险、职业卫生和安全管理 验收专家: 煤矿验收人员:
填写说明:1.对验收中未发现问题的项目,在“存在问题及验收结论”栏中填写“符合规定”;
2.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在“存在问题及验收结论”栏中具体描述;
3.该矿井不涉及的项目,不在表中列出(删减该项目);
4.“其它”一项是指依据和要求中未规定,但属该矿井特有安全生产内容或国家新近出台了有关规定要求的内容。

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

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

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
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
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
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
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
填写说明:1.对验收中未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在“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栏中填写“符合规定”;
2.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在“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栏中具体描述;
3.对验收项目中不涉及的检查项,在“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栏中填写“无关项”;
4.“其它”一项是指依据和要求中未规定,属该矿山特有的安全生产内容或国家新近出台了有关规定要求的内容。

11。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煤矿改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自验收表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煤矿改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自验收表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煤矿改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自验收表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煤矿改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自验收表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煤矿改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自验收表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煤矿改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自验收表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煤矿改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自验收表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煤矿改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自验收表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煤矿改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自验收表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煤矿改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自验收表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煤矿改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自验收表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煤矿改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自验收表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煤矿改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自验收表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煤矿改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自验收表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煤矿改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自验收表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煤矿改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自验收表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煤矿改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自验收表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煤矿改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自验收表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煤矿改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自验收表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煤矿改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自验收表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煤矿改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自验收表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煤矿改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自验收表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煤矿改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自验收表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煤矿改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自验收表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煤矿改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自验收表十一、矿山救援保健、安全管理验收负责人(签字):参加验收人(签字):年月日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煤矿改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自验收组成员名单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煤矿改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自验收组成员名单。

枣泉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问题整改表

枣泉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问题整改表

24
40NAT6V*37S+FC1770SS,D=40mm)。矿方没有依据检验报告对钢丝绳的三项安全系数进行核算,存 按设计要求更换钢丝绳并试验
在安全隐患,钢丝绳安全系数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25
主斜井运输机胶带型号(ST4500)与安全专篇设计不符(ST5000),强度降低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由设计院核算并补充设计变更手
及时统计上图,编制处理计划进 行落实
7月15日
李德晨 陈治中
整改结果
已整改
签名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枣泉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问题整改表
序号
专业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20
副斜井提升挡车器数量、性能、安装位置均不符合安全专篇、《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安全专 篇要求7台,而现场只安装了6台;安全专篇和《煤矿安全规程》均要求皆为“常闭式”,而实际 安装只有一台是“常闭式”,并和绞车电控系统联锁控制,其他五台为“常开式”,未纳入绞车 电控系统联锁控制;《施工图设计》和实际位置均将其中第一台布置在距上坡头拐点下35米、另 将最后一台布置在距下坡头拐点上35米,都不符合安全专篇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修改设计,在变坡点以下略大于 一列车的长度安装常闭式挡车 器,并与绞车电控系统联锁控制 。
21
副斜井井口安全门为手动控制,未和绞车电控系统联锁、 且未设置安全防火门,不符合设计要求 修改设计,并与绞车电控系统联

锁控制。
22
提升系统
在副斜井三处中部车场人员上、下车地点没悬挂信号牌,没有信号显示,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第369条的规定。
未经验算和说明,缺少变更手续。
续。
26
运输系统

煤矿建设项目井工矿安全验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

煤矿建设项目井工矿安全验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

煤矿建设项目井工矿安全验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煤矿建设项目井工矿安全验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是为了确保煤矿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和竣工阶段的安全性能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使煤矿建设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范文件。

一、井工矿安全验收设计审查规范:1.设计文件审查:对煤矿项目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包括矿井开掘类型、矿井结构、矿井通风、矿井排水、矿井坍塌、矿井爆破等的设计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安全性等进行综合评估。

2.安全设备审查:对煤矿项目所使用的安全设备进行审查,包括抢险救灾设备、瓦斯检测设备、通风设备、排水设备等的质量合格、布置合理等进行评估。

3.安全工程技术措施审查:对煤矿项目所采用的安全工程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包括矿井通风、瓦斯抽放、矿井排水、救护员培训等的技术措施是否合理、有效,能否满足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要求等进行评估。

4.矿山环境保护审查:对煤矿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审查,包括煤尘控制、废水处理、废气排放等的措施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是否能够保护周边环境的评估。

二、井工矿安全竣工验收规范:1.总体验收:对整个煤矿项目的建设过程和安全设备、技术措施等进行全面验收,确认煤矿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是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安全设备验收:对煤矿项目所使用的安全设备进行验收,包括设备是否合格、工作是否正常、维护保养是否到位等进行评估。

3.安全工程技术措施验收:对煤矿项目所采用的安全工程技术措施进行验收,包括通风、瓦斯抽放、排水、救护员培训等措施是否有效、是否满足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要求等进行评估。

4.矿山环境保护验收:对煤矿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验收,包括煤尘控制、废水处理、废气排放等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满足环保要求等进行评估。

5.安全管理验收:对煤矿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等进行验收,评估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要求,能否保障矿工的安全生产。

井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表修改内容

井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表修改内容
3
修改 修改 修改
修改
新增,原 1.1改为1.2 。
井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表修改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1.3 2 审查依据和要求 分析矿井充水因素,初步确定矿井水害类型与威胁程 矿井涌水量 度、有无突水淹井的危险,预计矿井的正常涌水量和最 大涌水量。 矿井防治水措施 1.煤系顶、底部有强岩溶承压含水层时,主要巷道和 硐室必须布置在不受水威胁的层位中并以石门分区隔 离开采。 2.当煤层顶板、底板赋存高承压含水层(组)时,应 制定预防突水的技术措施。具备疏水降压条件的,应 开拓、开采 采取疏水降压措施,不具备疏水降压条件的,必须采 应采取的安 取建筑防水闸门、注浆加固顶(底)板、留设防水煤 全措施 柱、增强排水能力等技术措施,确保安全。 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及以上的矿井,设计中应要求建 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并制定相应的综合防治措施 4.以井筒检查孔资料为依据,提出井筒施工防治水措 施,包括松散层段施工方式、基岩段预注浆方式、井 筒穿过含水段的井壁结构、井筒涌水量超限处理措施 防水煤 3.含水、导水及与富含水层相接触的断层、断裂带、 (岩)柱留 陷落柱等构造必须按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 设 井下探放水 3.设计应制定相应的避灾路线和安全技术措施。 措施 当煤层底板赋存灰岩强承压含水层时,设计应编制隔 水层 或相 对隔水层 等厚线图(包括水 文地 质实际资 岩溶水的防 料)、含水层等水位线图,计算突水系数,划分突水 治 危险区。设计中应制定查探底板水文地质条件的技术 措施或技术方案,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疏水降压、注 浆加固、充填开采等技术措施。 存在问题及审查结论 备注 原1.2改为 1.3,并修 改内容。
修改
修改,原 8.1、8.2、 8.3删除。
8局部通风机 供电及风电源自、瓦斯电闭 锁修改局部通风机 供电及风电 、瓦斯电闭 九 提升运输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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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修改
6.5
局部通风机 供电
锁和瓦斯电闭锁;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供风的,2台局 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 十一 矿山救援、保健与安全培训 4 安全管理 矿井必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 安全培训机构设置、场所与设施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 5 安全培训 设计要求。 按批准的劳动定员组织生产,安全定员符合批准的安 6 定员 全设施设计要求。 7 7.1 六大系统 安全监控系 统 “六大系统”的建设符合《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 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和国家有 关规定。 在满足表十的情况下,在紧急避险设施内外设置甲烷 和一氧化碳等传感器并实时监测。 1. 符合《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 》(AQ1048-2007)的要求。 7.2 人员定位系 2.矿井人员定位系统满足《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 统 统通用技术条件》(AQ6210-2007)的要求,并取得煤 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定位分站、基站等相关设备符 合相应的标准。
15
新增、修改
原5改为4 原6改为5 原7改为6 新增 新增 新增
新增
井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修改内容
序号 审查依据和要求 3.矿井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 域等地点均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 井、出入重点区域、出入限制区域的要求;巷道分支 人员定位系 处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方向的要 统 求。煤矿紧急避险设施入口和出口应分别设置分站, 并能满足对出、入紧急避险设施的人员进行实时监测 的要求。 4.矿井调度室应设人员定位系统地面中心站。 1.所有井工煤矿应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 于30min的隔离式自救器。 2.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都应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 。其他矿井在突发紧急情况时,凡井下人员在自救器 额定防护时间内靠步行不能安全撤至地面的,应建设 井下紧急避险设施。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设采区避 难硐室,并按永久避难硐室的标准建设。永久避难硐室 应具有应急逃生出口或采用2个安全出入口。 3.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推进长度超 紧急避险系 过500m时,应在距离工作面500m范围内建设临时避难 硐室或设置可移动式救生舱。其他矿井应在距离采掘 统 工作面1000m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设置可移动式救生 舱。 4.紧急避险设施的数量、容量、位置应满足服务区域 所有人员紧急避险需要,包括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及 可能出现的其他临时人员,并按规定留有一定的备用 系数。 5.紧急避险设施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有 害气体去除、环境监测、通讯、照明、动力供应、人 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在无任何外界支持的条件下 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96h。设置满足《煤矿井下紧急避 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项目名称 存在问题及审查结论 备注
修改
修改
修改
新增
新增 修改 修改
12
井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修改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3.1 基本要求 审查依据和要求 瓦斯抽采系统应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系统 运转正常。抽采煤层瓦斯的抽采方法、抽采工艺、抽 采参数符合瓦斯抽采设计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 规定》的要求,并制定了符合实际情况的安全措施。 2.瓦斯抽放泵、配套电机、钻机台数、型号符合批准 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并满足矿井需要,泵站瓦斯浓度 和管道瓦斯参数进行了监控。能够实时监控管网瓦斯 浓度、压力或压差、流量、温度参数及设备的开停状 态等。泵站的装机能力和管网能力应当满足瓦斯抽采 达标的要求。备用泵能力不得小于运行泵中最大一台 单泵的能力;运行泵的装机能力不得小于瓦斯抽采达 标时应抽采瓦斯量对应工况流量的2倍。预抽瓦斯钻孔 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13kPa,卸压瓦斯抽采钻孔的孔口 负压不得低于5kPa。 存在问题及审查结论 备注 修改
7.4
新增
新增 新增 新增 新增
7.5
供水施救系 统
7.6
通信联络系 统
新增
7.6
通信联络系 统
新增 新增
18
7.3
新增
新增
新增 新增 新增
7.4
新增
17
井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修改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压风自救系 统 审查依据和要求 5.压风管路应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并设置供气阀 门,接入的矿井压风管路应设减压、消音、过滤装置 和控制阀,压风出口压力在0.1~0.3MPa之间,供风量 不低于0.3m3/min·人,连续噪声不大于70dB。进入避 难硐室和救生舱前20m的管路应采取保护措施。 1.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应敷设供水管路。压风自 救装置处和供压气阀门附近应安装供水阀门。 2.供水水源应引自消防水池或专用水池。有井下水源 的,井下水源应与地面供水管网形成系统。 3.矿井供水管路应接入紧急避险设施,并设置供水 阀,水量和水压应满足额定数量人员避险时的需要, 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的20m供水管路要采取保护措 1.煤矿应安装有线调度电话系统。井下电话机应使用 本质安全型。 2.在矿井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 区变电所、水泵房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以及采掘工作 面和采区、水平最高点,应安设电话。紧急避险设施 内、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和突出煤层采 掘工作面、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地方,必须设 有直通矿井调度室的电话。 3.距掘进工作面30~50m范围内,应安设电话;距采煤 工作面两端10~20m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采掘工 作面的巷道长度大于1000m时,在巷道中部应安设电话 4.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的配套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 规定。 存在问题及审查结论 备注
4
带压开采
修改
5 6 7
防水闸门 (强排系 统) 注浆系统 防治水措施
修改 修改 修改
八 电气系统
6.5
局部通风机 供电
新增、修改
14
井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修改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查依据和要求 2.其他掘进工作面和通风地点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 可不配备安装备用局部通风机,但正常工作的局部通 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供电;或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配 备安装一台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 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 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段的相互独立的电源, 保证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 正常工作。 3.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风电闭 存在问题及审查结论 备注
7.2
新增
新增 新增
新增
7.3
新增
பைடு நூலகம்
新增
新增
16
井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修改内容
序号 审查依据和要求 6.紧急避险设施的设置应与矿井避灾路线相结合,矿 井井下有关巷道和场所必须按规定设置矿井安全标 识,应明确井下发生各种灾害时的不同避灾路线,并 绘制相应避灾路线图。制定符合实际的应急预案并经 7.紧急避险系统应与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 紧急避险系 、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相互连接,在紧急避险 统 系统安全防护功能基础上,依靠其他避险系统的支 持,提升紧急避险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 8.永久避难硐室及救生舱必须按规定进行功能测试, 提交测试报告。应进行硐室安全避险模拟综合防护性 能试验。 1.压风系统必须满足在灾变期间能够向所有采掘作业 地点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压风自救装置应符合《矿 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的要求。 2.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3.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 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m。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 杂的矿井应在各水平、采区和上山巷道最高处敷设压 压风自救系 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 统 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在突出煤层距采掘工作面25~ 40m的巷道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 位置以及回风巷有人作业处等地点至少设置一组压风 自救装置;在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根据实际情况 增加压风自救装置的设置组数。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 可供5~8人使用。突出矿井的其它采掘工作面及其他 矿井采掘进工作面应敷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 项目名称 存在问题及审查结论 备注 新增
1.3 基本要求
修改
1.3 基本要求
新增
13
井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修改内容
序号 3 项目名称 疏水降压 审查依据和要求 疏水降压措施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疏水降 压和疏干开采,编制了防治水工程总体方案设计,并 按批准的设计实施。 当煤层底板以下赋存高水压、岩溶裂隙含水层(组) 时,必须编制隔水层或相对隔水层等厚线图(包括水文 地质实际材料),对有突水可能的区域进行预测,并制 定防治措施。具备带压开采条件的煤层,编制了开采 区域防范底板含水层出(突)水安全技术措施。 防水闸门或潜水电泵强排系统按批准的设计组织施 工,并按规定经验收合格。 设计有注浆系统的矿井,注浆系统符合批准的安全设 施设计规定,并验收合格。 受顶(底)板水、老空水、岩溶水及断层、陷落柱导 水等水害威胁的采掘区域,采掘过封闭不良钻孔,按 规程与规定要求,制定和实施了针对性安全措施。 1.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 瓦斯矿井中高瓦斯区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 的岩巷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安 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正常 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 缆、专用变压器)供电,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4套不同 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 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 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 工作面正常通风。 存在问题及审查结论 备注 修改
3.4 泵站
修改
七 防治水 1 防治水系统 1.煤矿应查明矿区和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了相关 图纸,建立相关台帐,健全防治水、探放水制度,编 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按规定配备探放水设备。 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必须有专门的防治水机 构,配备相应工程技术人员,建立专门的井下探放水 队伍,探放水工经过了专门培训、持证。必须针对主 要含水层(段)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并建立观测 3.新建矿井有建井地质报告;改、扩建矿井有矿井地 质报告、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矿井建设阶段开展 地质和水文地质补勘的矿井,有相应的地质、水文地 质补勘报告。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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