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法律知识ppt课件

合集下载

母婴培训计划生育课件

母婴培训计划生育课件

母婴培训计划生育课件第一部分:生育知识1.1 生育的重要性生育是一项重要的生理过程,对于维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生育,人类种族得以延续,家庭得以壮大,社会得以繁荣发展。

1.2 生育知识1.2.1 生育的基本概念生育是指女性怀孕、分娩、哺乳的一系列生理过程,是妇女的天然权利和神圣使命。

1.2.2 确定生育年龄生育年龄是指女性在生理上能够安全怀孕、生育和哺乳的年龄范围。

通常认为,生育年龄应在18至35岁之间。

1.2.3 生育健康知识生育健康知识包括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产后保健、母乳喂养、婴幼儿保健等内容,对于妇女和婴幼儿的身体健康至关重要。

1.2.4 安全生育安全生育是指保证生育过程中产妇和婴儿的安全与健康,包括孕前保健、孕期保健、分娩过程、产后护理等方面的措施。

第二部分:母婴护理知识2.1 孕前保健2.1.1 孕前体检2.1.2 营养调理2.1.3 生活习惯调整2.2 孕期保健2.2.1 孕期的生理变化2.2.2 孕期的营养需求2.2.3 孕期的心理护理2.3 产后护理2.3.1 产后生理恢复2.3.2 产后心理护理2.3.3 母乳喂养2.4 婴幼儿保健2.4.1 新生儿护理2.4.2 婴幼儿喂养2.4.3 婴幼儿疾病预防第三部分:家庭生育政策3.1 生育政策概述3.1.1 生育政策的背景和意义3.1.2 生育政策的主要内容3.2 生育政策的宣传和实施3.2.1 生育政策的宣传方式3.2.2 生育政策的实施措施3.3 生育政策的影响和意义3.3.1 生育政策的社会影响3.3.2 生育政策的家庭影响第四部分:母婴健康知识4.1 母婴传染病防治4.1.1 母婴传染病的常见类型4.1.2 预防母婴传染病的方法4.2 母婴营养保健4.2.1 孕期和产后的营养需求4.2.2 婴幼儿的营养需求4.3 母婴心理健康4.3.1 孕期心理健康4.3.2 产后心理健康4.3.3 婴幼儿心理健康第五部分:母婴安全知识5.1 婴幼儿安全5.1.1 婴幼儿溺水和烫伤预防5.1.2 婴幼儿意外伤害预防5.2 孕妇安全5.2.1 孕妇的高危行为警示5.2.2 孕妇的安全保障5.3 母婴健康安全5.3.1 疫苗接种5.3.2 安全卫生用品的选择和使用结语:通过本课程学习,希望大家能够认识到生育是一项神圣的使命,掌握生育和母婴护理的基本知识,做到科学生育、健康生育,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母婴保健法律法规解读ppt课件(1)

母婴保健法律法规解读ppt课件(1)
44
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阻断
•孕期接受艾滋病、梅毒、 乙肝项目检测;
•为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及 所生儿童提供干预和随访;
•为乙肝感染孕产妇提供干预, 所生新生儿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
45
地贫干预
•地贫初筛 •产前诊断 •干预
35
婚前医学检查 婚前医学咨询 婚前卫生指导 婚检的关键:筛查婚育人群的严重遗传性疾疾病、
法定传染病和精神病。
36
婚前医学检查项目 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
辅助检查项目: 胸部透视,血、尿常规化验,ABO 血型检测,肝功能三项,梅毒筛查,地中海贫血初 筛,艾滋病抗体初筛,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蚕豆病)筛查;女性还包括风疹病毒IgG抗体检测、 阴道分泌物常规检测(滴虫及霉菌检测)。
32
珠海市政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法 定职责,实施有关项目:
1.免费婚前医学保健服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孕期医学保健服务项目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0-6岁儿童和孕产妇保健管理服务、计划免疫
服务) 3.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阻断、重症地贫阻断、
孕期和孕早期妇女免费增补叶酸服务项目)
24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根据其从事的业务,配备相应的人员 和医疗设备,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人员加强岗位业务培训和职业道 德教育,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考核。
医师和助产人员(包括家庭接生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技术操作规 范,认真填写各项记录,提高助产技术和服务质量。
助产人员的管理,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23.20 9.80 0.00
注:数据来源于“全国死亡监测主要结果分析报告”

母婴保健法(医疗卫生法规课件)

母婴保健法(医疗卫生法规课件)

国家 推行母乳喂养
2.4
技术鉴定
Technical appraisal
2.4 技术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母婴保健法
严禁进行医学需要外的胎儿性别鉴定
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 别鉴定,但医学上确有 需要的除外。
2.5
法律责任
legal responsibility
2.5.1 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母婴保健法
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
2.2 孕产期保健
中华人民共和国 母婴保健法
第十八条 Article 18
胎儿有严重缺陷的;
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 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
2.3
婴幼儿保健
Infant health care
2.3 婴幼儿保健
建立儿童 保健手册
对婴儿进行 预防接种
进行 新生儿访视
违反规定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由卫生行政 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对医疗保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5.2 民事责任
医疗事故 处理条例
相关规定 Relevant regulations
母婴保健工作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因 诊疗护理过失,造成病员死亡、残疾、组织器 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应根据有关规定,承 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5.3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母婴保健法
相关规定 Relevant regulations
取得相应合格证书从事母婴保健的工作人 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者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 355条医疗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避孕 节育
育龄夫妻

母婴保健法律制度(修改)PPT课件

母婴保健法律制度(修改)PPT课件

2019/12/15
5
第二节 母婴保健工作概述
一、婚前保健 第八条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母婴保健法》附则 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疯 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 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2019/12/15
3
第一节 母婴保健法概述
二、母婴保健法律制度立法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是为了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 素质,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94年10月27日通过。自1995年6月1日 起施行。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国务院于2001年6月20日正式发布 了《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2019/12/15
1
第一节 母婴保健法概述
母婴保健是指为了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 人口素质所进行的各项活动。 母婴保健法是调整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 素质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019/12/15
2
第一节 母婴保健法概述
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是一个国家经济和社会 发展的重要指标,是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重要内 容,母亲和婴儿的健康与国家的人口素质密切相关。 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是我国一项基本国 策。
2019/12/15

母婴保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制度(医学PPT课件)

母婴保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制度(医学PPT课件)
The law system on health care of maternal infant
基本内容简介:
一、母婴保健法概述 二、母婴保健法的主要内容 三、母婴保健技术鉴定 四、医疗保健机构 五、母婴保健的管理和监督 六、法律责任
母婴保健法概念
母婴保健法指由各级立法机关制定的调 整在保障和促进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 生人口素质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查 病一二三《))), 的母胎胎因对 ,婴儿 儿 患诊医保患 有 严断师严 严 重健患应重 重 疾法有当遗缺病》医 向传陷,第性的继学 男十续疾;上 女条妊病不 双规娠的宜 方可;定生 说能:育 明危“的情及经孕严况婚妇重,前生遗提医命传出安学性医全检疾学 或意者严见重”危。害关孕于妇是健否康的需”要。终止妊娠,该法第十八条 同规时第定十:九“条经明产确前要诊求:断“,依有照下本列法情规况定施之行一终的止,妊医娠师
母婴保健工作方针
母婴保健工作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 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 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母婴保健服务的权利。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①有关母婴保健的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 ②婚前医学检查; ③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 ④助产技术; ⑤实施医学上需要的节育手术; ⑥新生儿疾病筛选; ⑦有关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 公民享有母婴保健知情、同意、选择权。
因此,要根据男性所患遗传病的种类来决定胎儿的 性别。例如血友病是伴性遗传隐性疾病,如果患病男 性与正常女性结婚,则所生男孩正常,所生女孩为致 病基因携带者,这样的夫妇应生男孩。
与隐性遗传相反,患有遗传显性疾病的男性与正 常的女性结婚,所生女孩有病,男孩正常。

母婴保健法》培训_【PPT课件】

母婴保健法》培训_【PPT课件】
从事医学技术鉴定的人员,必须具有 临床经验和医学遗传学知识,并具有主治 医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医学技术鉴定组织的组成人员,由卫 生行政部门提名,同级人民政府聘任。
第五章 行政管理
医疗保健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婚前医 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 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符合国务院 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遗 传病 诊 断┘ 婚前医学检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许可 助 产 技术┐ 结 扎 手 术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发证 终止妊娠手术│ 家 庭接生 员 ┘
第六章 法 律 责 任
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并可以根 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1、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或者医学技术鉴定的。 2、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 3、出具本法规定的有关医学证明的。同时出具的医学证明无效。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 员资格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 核合格证书》、《家庭接生员技术 合格证书》应当妥善保管,不得出 借或者涂改,禁止伪造变造、盗用 以及买卖。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 员资格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 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 格证书》、《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 书》遗失后,应当及时报告原发证机 关,并申请办理补发证书的手续。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 员资格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 核合格证书》和《家庭接生员技术 合格证书》由卫生部统一印制。
谢谢大家!
非孕期
服务的人群

母婴保健法律制度PPT课件

母婴保健法律制度PPT课件
(1)严重遗传性病 (2)指定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 (4)影响结婚和生育的重要脏器疾病和生 殖系统异常
11

案例 杨芳与丈夫婚后生下了一个漂亮的女儿,,在女 儿3个月时,杨芳的一个朋友告诉她:孩子的脸白 得有些不正常,还是去医院做个检查吧。经检查, 医院确诊孩子患有“地中海重度贫血症”,医生 又对夫妇二人进行检查,发现两人都是“地中海 贫血基因携带者”。杨芳这才知道这是一种遗传 病,要想治愈,只有通过造血干细胞移植,要花 费约30万元。医生告诉杨芳,其实这种病完全可 以预防,其中婚检是很好的预防方法:只要二人 各抽一小管血便能查出。医生的话让杨芳夫妇后 悔不已。为了不让周围的人重蹈覆辙,给家庭带 来巨大的痛苦和负担,杨芳这些年一直都在劝告 他们,结婚登记之前一定要去做个婚检。
问:法院可否受理张某的诉讼?此案该如 何处理?
16

四 孕前保健



孕前保健是为准备怀孕的夫妇提供健康教 育与咨询、健康状况评估、健康指导为主 的保健服务。包括: 1、健康教育与咨询 2、健康状况检查 3、健康指导
17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 2013年,实施区域从60%的县扩大到全国所 有县(市、区),目标人群覆盖全部农村 计划怀孕夫妇,实现全国全覆盖。2013全国 共为1182万名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 生健康检查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平均达 到92%。筛查出的风险人群全部获得针对性 的咨询指导和治疗转诊等服务,落实了孕 前预防措施,有效降低了出生缺陷的发生 风险。
14


问题:
青年甲在筹备结婚过程中,连续多日劳累,患化 脓性扁桃腺炎。医生在为其诊察中同时发现患有 淋病。患者住院四天,扁桃腺炎痊愈出院,医生 嘱其充分休息。按照母婴保健法,甲 A 、不能结婚 B 、应当暂缓结婚 C 、可以结婚,但不能生育 D 、可以结婚,治愈后可生育 B 、不影响结婚生育

【专家课件】《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职责融合及法规适用选择

【专家课件】《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职责融合及法规适用选择
22
法律适用:
• 我国已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上承认了合法 有效的其它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案件中 得以适用的法律地位。那么,在行政管理 活动中,行政机关依法适用合法有效的规 范性文件更是势在必然。
23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法[2004]96号 •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修改后,其实施性规定未被
日) • × × 省母婴保健法地方性法规或规章 • 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
定(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国家药监局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卫生部33号令,2002年12月13日公布,2003
年5月1日起施行) • 农村助产人员管理条例(试行)(卫生部1989年2月10日颁布实施) • 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1995年6月13日卫生部、国内贸易部、广播
• (三)我部就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执行方面的答复或批复一经作出, 其他遇有同类或相似问题的地方,应遵照或参照答复或批复的内容执 行。

请将本通知转发各地。

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九日
25
一事不再罚原则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 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26
“同一个违法行为"基本特点是:
• 1.同一个违法行为是违反了某一个法律规范的行为。如 果某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了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规范的, 这种行为就不是同一个违法行为,而是一种规范竞合的 行为。有权机关只能确定某一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是合 法有效的。
适用?
17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法[2004]96号
•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国务院或 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公布的行政法规解释, 人民法院作为审理行政案件的法律依据; 规章制定机关作出的与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的规章解释,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参 照适用。

计划生育母婴孕妇健康培训课件

计划生育母婴孕妇健康培训课件

注意事项
保持冷静,听从医生和助 产士的指导,不要过度紧 张和焦虑。
产后恢复与新生儿护理
产后恢复
产后饮食调理、运动锻炼、心理 调适等方面的建议;如何恢复盆
底肌肉和体型。
新生儿护理
新生儿的基本护理方法,如喂养 、换尿布、洗澡等;如何观察新
生儿的生长和发育情况。
注意事项
遵循医生的建议,注意个人卫生 ,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避免感染
压力管理
孕期和产后是女性压力较大的时期,需要进行有效的压力管理。包括学习放松 技巧、调整作息时间、寻求社会支持等,以减轻压力对母婴健康的影响。
产后的心理调适与家庭关系
心理调适
产后是女性心理变化的重要时期,需 要进行适当的心理调适。包括接受新 生儿、适应新角色、缓解育儿压力等 ,以促进母婴情感交流和家庭和谐。
家庭关系
家庭是母婴健康的重要支持系统,需 要关注家庭关系的和谐。包括夫妻关 系、婆媳关系、亲子关系等,以提高 家庭成员对母婴健康的关注和支持。
预防产后抑郁与焦虑
产后抑郁
产后抑郁是一种常见的心理障碍,需要及时发现和治疗。预 防产后抑郁的方法包括保持乐观心态、寻求专业帮助、增加 社交活动等。
产后焦虑
产后焦虑也是一种常见的心理问题,需要关注和解决。预防 产后焦虑的方法包括放松心情、调整作息时间、寻求心理辅 导等。
要作用。
优生优育知识
优生优育是指通过一系列措施 ,提高新生儿的健康水平和智 力水平。
优生优育的主要措施包括婚前 检查、孕前检查、孕期保健、 新生儿保健等。
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可以及早 发现遗传性疾病和生殖系统疾 病,有利于预防和控制。
生育健康与遗传疾病
生育健康是指生育过程中的健康 状态,包括母婴健康和生殖健康

计划生育母婴孕妇健康培训课件

计划生育母婴孕妇健康培训课件
保证充足的睡眠,避免过度劳累。
调整饮食
保持低盐、低脂、高蛋白的饮食,控制体重 增长。
药物治疗
在医生的建议下,可以使用适当的药物进行 治疗。
妊娠糖尿病的应对措施
饮食控制
孕妇应控制饮食,避免高糖、高脂肪 和高盐的食物,增加蔬菜、水果和全 谷物的摄入。
适当运动
孕妇应进行适当的运动,如散步、游 泳等,以增加胰岛素敏感性。
母乳喂养的优点与技巧
技巧 早开奶:产后尽早开奶,让宝宝吸吮乳头,刺激乳汁分泌。
勤吸吮:让宝宝勤吸吮乳头,刺激乳汁分泌,以满足宝宝的需求。
母乳喂养的优点与技巧
保持清洁
保持乳房和乳头的清洁,避免感染。
注意饮食
母亲应保持均衡的饮食,多吃富含蛋白质和维生素的食物,以促进乳汁分泌。
人工喂养的选择与注意事项
产前教育
孕妇可以通过参加产前教育课程,了解孕期和分娩过程的相 关知识,减轻不必要的担忧和焦虑。同时,产前教育也有助 于孕妇做好分娩准备,提高自然分娩的成功率。
05
分娩与产后护理
分娩前的准备与应对
了解分娩过程
了解分娩的三个阶段,熟悉各种 疼痛症状和应对方法。
准备分娩用品
准备必要的分娩用品,如产妇卫 生巾、产垫、消毒液等。
增强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02
孕期保健与营养
孕期营养的重要性
01
02
03
促进胎儿发育
孕期营养对胎儿的发育至 关重要,缺乏营养可能导 致胎儿发育迟缓、畸形等 问题。
维持孕妇健康
孕期营养不仅影响胎儿发 育,还与孕妇的健康状况 密切相关,合理营养有助 于预防孕期并发症。
方法
产前诊断方法包括羊水穿刺、脐血取 样、胎儿镜和胚胎活检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即将出台:《助产技术管理办法》、《新生儿疾病筛查管 理办法》、《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
4
《母婴保健法》颁布的背景
• 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人均期望寿命是国
际上公认的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居民健康状况的 指标。
• 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同时也是反映一个国
家或地区的社会文明程度、经济发展水平、政府 策略和社会进步水平的综合指标。
《母婴保健法》和《计划生 育技术服务条例》
.
1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由来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由计生服务站和医疗保健机构组成 • 计划生育技术不单纯是医疗行为,而是国策。 • 计生委负责管理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卫生等部门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计生委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 计生服务站从事计生服务,其机构和人员由计生委审批管
20
18.3
9.6 9.7
10
0
上海
天津 黑龙江 辽宁
福建
吉林
湖北
广西
2000年孕产妇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数53/10万 的省市排列
.
10
500 466.9 450
400
350
300
250 200 150 100
50
161.4
142 141.7 108.8 95.3 85.8 82.8 80.1 66.3 62.6 54.8154.2454.15 53.04
70
60
50
40
30
20
10
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城市 农村 全国
.
13
1995-2003年天津市婴儿死亡率变化趋势
婴儿死亡率(‰)
12 11 10
9 8 7 6 5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35 30 25 20 15 10
5 0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
9
50
47.5 48.4 49.2 50
44.3
40
34.7
30.7 31.5
30
26.4 27.8 28.3
24.5
19.6
.
5
1990~2000年孕产妇死亡率变化趋势
(/100,000)
120
100
80
60
40
20
0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城市 农村 全国
自1995年以后出现反复,下降趋缓。
.
6
部分国家孕产妇死亡率比较
450
410
50 9.6 9.7 18.3 19.6 0 上海 北京 天津 浙江
466.9
161.4 142 141.7
108.8
死亡率 (1/10 万)
住院分 娩率 (%)
20.14 50.93 37.95 25.8 55.31
西藏 新疆 青海 贵州 甘肃
.
12
1991~2000年全国婴儿死亡率变化趋势
(‰)
.
17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的许可审批
• 任何机构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必须经卫
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发给相应类别的《母婴 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 即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基础上,还
应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
18
照片
.
19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个人的许可审批
• 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具有相
.
14
母婴保健法的立法宗旨
• 保障母婴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 体现了基本国策、基本人权和基本服务
.
15
母婴保健法的适用范围
• 《实施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
事母婴保健服务活动的机构和人员应遵守《母婴 保健法》和《实施办法》。
.
16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内容
• 《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了母婴保健技术内容: • 有关母婴保健的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 • 婚前医学检查 • 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 • 实施医学上需要的节育手术 • 助产技术 • 新生儿疾病筛查 • 有关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
400
350
300
250
2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0
150
100 50
44
50
56
8
8
0
.
日本 美国 泰国 俄罗斯 中国 印度
7
• 2000年我国孕产妇死亡率为53/10万,在发展中
国家处于较前的位置。
• 与发达国家(美国、日本)相比,我国降低孕产
妇死亡还有相当的工作要作。
.
8
1995-2003年天津市孕产妇死亡率变化趋势
• 目前,全市取得助产技术类《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
证》的医疗机构有约200个。
• 执业范围共四种:助产技术(平产)、助产技术(平
产、剖宫产)、助产技术二级、助产技术三级
.
24
照片
.
25
关于助产技术
• 目前,全市取得助产技术类《母婴保健技术考核
合格证》的医务人员有约2700人。
• 执业类别有三种:平产、平产手术产、助产技术
0
西藏 新疆 青海 贵州 甘肃 云南 宁夏 四川 重庆 陕西 内蒙 湖南 河北 河南 山西
2000年孕产妇死亡率高于全国平均数53/10万 的省市排列
.
11
2000年孕产妇死亡率(1/10万)和住院分娩率(%)之关系
500 450 400 350 300 250 200 150 99.98 99.6 99.02 98.7 100
• 计划生育机构从事母婴保健工作,也要取得卫生部门的
许可,同时遵守卫生部门的有关规定。
.
3
《母婴保健法》的法律体系构成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 地方性法规: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办法
• 部门规章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
应的卫生专业资格,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的培训 并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类别的母婴保健技术考 核合格证,之后才可从事母婴保健工作。
.
20
照片
.
21
.
22
已经实施准入的母婴保健项目
• 助产技术 • 婚前医学检查 • 产前诊断技术
.
23
关于助产技术
• 《母婴保健法》和实施办法允许家庭接生员接生,但
我市已经取消了家庭接生,实行全部住院分娩。
理。计生委是执法主体。
• 医疗保健机构从事计生服务由卫生部门审批管理。卫生部
门是执法主体。
.
2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由来
• 母婴保健工作是国家为了保障母婴健康,而从医疗工作
中单列出来强调的内容,属医疗范畴,卫生部门是主管 部门,也是执法主体。
• 任何开展母婴保健工作的机构和个人都应当取得卫生部
门的许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