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成长型中小企业申报要求及条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省高成长型中小企业申报要求及条件

(一)高成长型中小企业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的企业,其科技创新与开发能力较强,是发展速度、效益和后劲突出的中小工业企业。

(二)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体系,形成一定规模和效益,并有很好的发展前景。上报企业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苏南和苏中地区1亿元以上,苏北地区5000万元以上。

(三)高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六个能力”应有较好表现:企业发展能力: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实交税金近几年年均增长率20%以上。

企业盈利能力:企业近几年净资产年均收益率6%左右,企业资产负债率70%左右。

企业投资能力:企业重视技术改造工作,近几年固定资产投入年均增长率20%以上。

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企业研发投入的增长率应超过营业收入增长率,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左右。

企业持续成长能力:企业的产出规模和产品质量水平在全省行业内排名前列,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较好。

企业社会责任能力:企业资信等级、重合同守信用情况

好。

(四)有下列三种情况的企业不能上报:

1.近两年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企业;

2.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

3.发生过企业失信于社会、失信于民事件的企业。

(五)优先选择新兴产业企业(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传感网产业);优先选择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先选择拟上市企业。各地上报的培育名单中,新兴产业企业应不低于40%。

中小企业金融租赁申报条件和申报流程

一、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型中小企业,产品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成立3年以上且持续盈利,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近一个财务年度的销售收入在人民币2500万元以上;

3.企业融资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二、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

有关企业可直接向山东省技术开发服务中心申请,也可由当地科技局推荐申请。

2、提交基本资料:

登陆“有果网”(),了解并掌握科技金融租赁业务的申报业务指南,下载《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租赁业务申请表》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租赁预审资料清单》,完整填写后将电子版文档提交至。纸质申请表和和资料附件装订成册后寄至(250014)济南市千佛山东二路19号山东省技术开发服务中心曹百合收。咨询电话:8

3、材料审核

由山东省技术开发服务中心与合作金融机构共同组成项目评审小组,对企业提交的基本资料和租赁项目初审后进行评估、筛选。

4、洽谈租赁意向,确定业务模式案

对符合租赁条件的申报企业,由评审小组对企业实地考察,确定业务模式及租赁方案。

5、方案确立后,即可签订租赁合同,为企业提供融资产品及服务。

三、服务咨询与查询

山东省技术开发服务中心网站—有果网()设有服务频道,除为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科技金融租赁业务申报的业务指导外,还为科技型企业IPO策划与辅导、中小额度贷款、信用评级、财务顾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新基金、国家重点新产品等金融、科技项目提供全天候在线咨询。企业也可拨打咨询电话8

咨询有关业务。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

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财务局:

根据中央提出的“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强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和竞争力”要求,201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围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节能减排等工作,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创业环境和公共服务条件。为做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08)17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

(2010)72号,以下简称《担保资金办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督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128号,以下简称《监管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

1.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1)结构调整项目:以轻工、纺织、电子信息行业中小企业为重点,支持采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促进产业升级、推进产业转移的技术改造项目。

(2)专业化发展项目:重点是为装备制造、汽车、船舶、钢铁、有色金属、石化行业、军工企业生产配套产品的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3)节能减排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应用节能减排产品的技术改造项目;生产节能产品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产业集群中进行集中治污减排的技术改造项目。

(4)增加就业岗位项目:重点支持产品有市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增加就业岗位的填平补齐技术改造项目;增加就业岗位的农产品深加工项目;A级以上(含A级)风景区旅游企业安全及资源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2.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

产业为重点,支持新兴产业和配套企业的建设项目。

3.服务环境改善项目

(1)小企业创业环境改造项目:重点支持小企业创业发展所需场地及相应的公用工程、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等改造项目。

(2)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改造项目:重点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企业的改造升级项目;产业集群、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内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物流企业仓储条件改造和物流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二)担保(再担保)业务补助项目

1.担保业务补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2010年开展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补助。

2.再担保业务补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以下简称再担保机构),2010年开展的为担保机构提供一般责任保证和比例风险分担业务(以下简称再担保业务)给予补助。

3.保费补助项目:在不提高其他费用标准的前提下,对担保机构2010年开展的低收费融资担保业务给予保费补助。

(三)企业提高素质活动补助项目

1.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补助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在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