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暂停办理微信、支付宝税费缴纳业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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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暂停办理微信、支付
宝税费缴纳业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税务局
•【公布日期】2021.06.18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6.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暂停办理微信、支付宝
税费缴纳业务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配合中信银行网络升级改造,2021年6月19日(周六)晚20点至24点,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移动办税APP、微信办税平台、山东税务微办税小程序、自助办税终端、社保自助终端、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社保费缴纳等渠道,暂停办理微信、支付宝税费缴纳业务。
请您提前安排好业务办理时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