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矫正宣告书(改)
社区矫正告知书

社区矫正告知书一、为了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三、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与普通公民一样平等地享有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以及辩护、申诉、控告、检举和其他未被依法剥夺的权利。
四、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服从管理,接受教育。
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每周向司法所报告一次,汇报上周活动情况,每月到司法所与矫正工作人员见面汇报一次,递交一份书面情况汇报;2、自觉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县范围活动,因就医、探亲等原因暂时离开活动范围,按规定请假,需要迁居的,主动向司法所报告,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3、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体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4、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其它相关规定。
(一)被判处管制的社区服刑人员,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未经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2、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有关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地或者迁居,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公安机关批准;5、有劳动能力的必须参加公益劳动。
(二)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社区服刑人员,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2、遵守有关会客的规定;3、离开居住地或者迁居,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公安机关批准;4、有劳动能力的必须参加公益劳动。
(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服刑人员,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不得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结社活动;3、不得出版、发行书籍和音像制品;4、不得接受采访、发表演说;5、不得在境内外发表有损国家荣誉、利益或者其他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言论;6、不得担任国家机关的职务或者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
社区矫正档案模版

社区矫正档案模版目录社区矫正对象(确定、撤销)呈批表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矫正单位(司法所):入矫日期:编号:说明:此表由司法所填写,内容必须准确,与法律文书相符社区矫正宣告书根据《开鲁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期间由社区矫正办公室实施社区矫正。
矫正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社区矫正办公室(章)宣告日期:社区服刑人员(签名):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本人自到司法所报到谈话后,保证做到:1、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履行法律义务,服从社区矫正组织的管理和教育;2、按规定与社区矫正监督人、社区矫正志愿者签订监督、帮教协议书;3、每周向司法所报告一次,汇报上周活动情况,每月到司法所与矫正工作人员见面汇报一次,递交一份书面情况汇报;4、自觉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县范围内活动,因就医、探亲等原因暂时离开活动范围,按规定请假,需要外出的,主动向司法所报告,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5、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体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定期到监、所接受在刑教育,每月参加公益劳动时间不少于12小时,做到随叫随到;6、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其他有关规定。
以上保证如有违反,本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保证人:年月日(本保证书一式二份,司法所、保证人各一份)接受矫正谈话笔录时间:年月日地点:谈话人:记录人:被谈话人:社区矫正对象移交接收清单社区矫正办公室:今移交社区矫正对象名,其中,管制人名,缓刑人员名,假释人员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名,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名。
附:移交矫正对象花名册,档案份。
移交单位(盖章):移交责任人(签字):接收地社区矫正办公室(盖章):接收责任人(签字):移交时间:年月日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登记表填表人:填写日期:矫正方案矫正单位(司法所公章)方案制订日期说明:此表由矫正责任人填写社区矫正监督(护)协议书为了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履行社区矫正义务,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适应社会,根据《开鲁县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规定》(试行),确定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监督人。
社区矫正执行方案

附件: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目录1、判决书2、起诉书副本3、结案登记表4、执行通知书5、宣告缓刑犯罪执行告知书6、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7、社区矫正宣告书8、社区矫正告知书9、社区矫正保证人承诺书10、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监管告知书11、社区矫正人员接受手机定位监管承诺书12、社区矫正工作小组帮教协议书13、社区矫正监督协议书14、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15、矫正方案16、社区矫正工作者月走访登记簿17、监督人情况反馈登记簿18、社区矫正对象季度考察表19、集中教育学习情况记载20、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记录簿21、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申请审批表22、违社区矫正规定警告决定书(存根)23、社区矫正人员警告审批表24、送达回证25、社区矫正对象月度考核表26、违规违纪及奖惩情况27、社区矫正对象司法奖惩审批表28、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29、社区矫正期满审批表30、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告知书根据中宁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规定,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由司法所实施社区矫正。
矫正类别:,矫正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一、社区矫正对象应遵守的主要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2、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居住地或者迁居,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市社区矫正办批准;5、保外就医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在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确因治疗、护理的特殊要求,需要转院或者离开居住区域的,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市社区矫正办批准;进行治疗以外的社会活动应当向司法所报告,并经市社区矫正办批准;6、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二、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履行的手续及必须参加的活动1、社区矫正对象应当在判决、裁定、决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司法所报到,办理社区矫正登记手续,按规定接受初次谈话教育。
2、社区矫正对象应服从社区矫正办和司法所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接受集中思想教育、个别谈话教育、心理矫正、公益劳动及由社区矫正机构组织的其他活动等。
社区矫正人员档案(1-20)

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矫正人员姓名档案编号立档日期矫正类别矫正起止时间新明楼办事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制目录编号文件内容页码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注:1、迁居、请假、脱管等按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入档2、空白表格不入档案说明1、左上角标注“文书1——20”,为司法部印发全国统一使用的《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必须按照司法部《社区矫正执法文书填写说明》填写。
2、《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社区矫正对象入矫须知》、《社区矫正人员报告登记表》、《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学习教育社区服务记录表》、《社区矫正人员帮困扶助登记表》、《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方案》,为区局统一制定的日常管理工作表格,认真记录后归入《社区矫正人员档案》。
文书1调查评估意见书()字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监狱):受你单位委托,我局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被告人(罪犯)进行了调查评估。
有关情况如下:。
综合以上情况,评估意见为。
(公章)年月日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单位:编号:填表日期:姓名曾用名身份证号码一寸免冠照片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健康状况原政治面貌婚姻状况居住地户籍地所在工作单位(学校)联系电话个人联系电话罪名刑种原判刑期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原羁押场所禁止令内容禁止期限起止日矫正类别矫正期限起止日法律文书收到时间及种类接收方式及报到时间在规定时限内报到超出规定时限报到未报到且下落不明主要犯罪事实文书2本次犯罪前的违法犯罪记录起止时间所在单位职务个人简历姓名关系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备注注:此表抄报居住地公安(分)局。
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情况通知单单位:县(市、区、旗)司法局姓名性别罪名社区矫正决定机关裁判书号及裁判时间矫正类别规定报到时限已在规定时限报到超出规定时限报到未报到并下落不明备注注:送人民法院,抄报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监狱(看守所)。
文书3文书4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矫正人员:你因罪经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判处(同时宣告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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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月日
–––––––––––––––––––––––––
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存根)
( ) 字号
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 ,户籍地 。身份证号码 。因犯 罪于年 月 日被 人民法院判处。依据 人民法院(公安局、监狱管理局)号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被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于 年月 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
(公章)年 月 日
社区矫正人员签字:
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存根)
( ) 字号
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 ,户籍地 。身份证号码 。因犯 罪于年 月 日被 人民法院判处。依据 人民法院(公安局、监狱管理局)号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被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于 年月 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
1、对你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表现的鉴定意见: 该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能做到认罪服法,主动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能参加社区矫正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态度端正,基本完成了制定的矫正 计划 ,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现缓刑考验期满建议按期解除矫正。
2、管制期满,依法解除管制(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假释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书
() 字号
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 ,户籍
地 。身份证号码 。因犯 罪于 月 日被人民法院判处。依据 人民法院(公安局、监狱管理局) 号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缓刑(管制、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被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于 年 月 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
(公章)
特此证明。
(公章) 年月日
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
篇三: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存根)
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存根)
( )字号
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

文书17
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
社区矫正人员高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之规定,依据人民法院(公
安局、监狱管理局) 2013青法刑初字第43 号判决书(裁
定书、决定书),在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期
间,对你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矫正期限自 2013 年 5 月 21
日起至 2014年 5 月 21
日止。
现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
现向你宣告以下事
项:
1、对你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表现的鉴定意见:高辉在社
矫期间能按照社矫规定去做,在社矫期间没有违法事件发
生。
2、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管制期满,依
法解除管制;假释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公章)
年月日
社区矫正人员签字:。
社区矫正宣告书

社区矫正宣告书
社区矫正人员:
你因罪经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判处(同时宣告禁止)。
年月日经人民法院(监狱管理局、公安局)裁定假释(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
在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现就对你依法实施社区矫正的有关事项宣告如下:
一、遵纪守法,按规定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遵守外出审批、居住地变更审批、会客等有关规定(遵守人民法院宣告的禁止令),服从监管;按规定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
二、如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将视情节给予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
三、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司法所为你确立了社区矫正小组,小组成员由
组成,协助对你进行监督、教育、帮助,你应积极配合。
特此宣告。
(公章)年月日
社区矫正人员(签名):
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
注:此表抄报居住地公安(分)局。
解除社区矫正材料

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矫正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之规定,依据人民法院(公安局、监狱管理局)号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在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对你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矫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现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
现向你宣告以下事项:1、对你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表现的鉴定意见:该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能做到认罪服法,主动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能参加社区矫正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态度端正,基本完成了制定的矫正计划,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现缓刑考验期满建议按期解除矫正。
2、管制期满,依法解除管制(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假释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公章)年月日社区矫正人员签字: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存根)()字号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户籍地。
身份证号码。
因犯罪于年月日被人民法院判处。
依据人民法院(公安局、监狱管理局)号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被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于年月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
特此证明。
(公章)年月日–––––––––––––––––––––––––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存根)()字号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户籍地。
身份证号码。
因犯罪于年月日被人民法院判处。
依据人民法院(公安局、监狱管理局)号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被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于年月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
特此证明。
(公章)年月日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
社区矫正管理办法-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办法

社区矫正管理办法-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办法精品文档社区矫正管理办法-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办法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办法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办法各镇司法所、开发区司法所:为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资料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管理规定如下:一、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资料由司法所负责收集、归档、立卷和保管,在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后,移交市司法局集中统一管理。
二、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包括矫正工作类及法律文书类两种。
矫正工作类主要包括: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社区矫正宣告书(试行)、初次见面谈话内容、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社区矫正监督协议书、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教协议书、矫正方案、社区矫正对象评审鉴定表、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期满宣告书、社区矫正对象行政奖惩审批表、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审批表、社区矫正对象迁居审批表、社区矫正对象电话汇报记录簿、社区矫正工作者走访登记簿、监督人情况反馈登记簿、社区矫正对象书面汇报、社区矫正对象须知、吴江市社区矫正对象管理证、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记录簿、社区矫正对象计分考核记录表等内容。
法律文书类主要包括:判决书、起诉书副本、执行通知1 / 47精品文档书、结案登记表、出监鉴定表、出所鉴定表、假释裁定书、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责令书、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监狱等单位出具)等内容。
三、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资料按如下方法立卷归档1、实行一人一档,按照先矫正工作类后法律文书类的顺序立卷,保管期限均为“长期”。
2、案卷编号,采用单位名称、矫正类型和入矫时间相结合的方法统一编排,单位名称和矫正类型统一采用汉语拼音编写:松陵-----SL 同里-----TL 芦墟-----LX黎里-----LL 平望-----PW 盛泽-----SZ桃源-----TY 震泽-----ZZ 七都-----QD横扇-----HS 开发区-----KFQ管制-----GZ 缓刑-----HX 假释-----JS 暂予监外执行-----JW 剥夺政治权利-----BQ入矫时间以年度为单位,采用01——99的自然顺序。
社区矫正告知书(缓刑、假释)

社区矫正告知书(缓刑、假释)一、社区矫正是一项针对非监禁刑犯罪的刑罚执行活动。
二、社区服刑人员应在刑事判决、裁定生效或出监(所)之日起七日内持人民法院或监狱开具的证明及相关身份证明、居所证明等材料到经常居住地司法所办理入矫手续。
三、社区服刑人员应遵守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教育。
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必须参加公益劳动。
四、社区服刑人员享有的权利:1、人格不受侮辱;2、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3、享有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它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的权利。
五、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2、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3、定期向司法所报告自己的思想、活动情况;4、迁居或离开居住区域必须经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批准。
六、被宣告缓刑或被裁定假释的罪犯在社区服刑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2、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每周用书面、电话或口头形式报告上周活动情况;每月到司法所书面汇报一次情况。
3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社区服刑人员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会见境外人士,应当事先将来访者的基本情况、会见事由向司法所报告,并经市(区)司法局批准。
社区服刑不得会见违法犯罪嫌疑人、同案犯、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以及其他非法组织的元。
4、离开所居住的市(区)或者迁居,应当报告社区矫正机构,并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因医疗、探亲等原因需要暂时离开活动范围的,应当事先经市(区)司法局批准,一次请假不得超过7天,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假期的,最多只能续假一次。
需要在活动范围以外就业的,应当得到市(区)司法局批准。
矫正对象迁居,应当办理迁居手续。
5、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缓刑、假释的罪犯还必须遵守相关的集会、选举和被选举、任职和公安机关的具体监督管理措施等规定;6、遵守社区矫正机构其它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4条规定,社区服刑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处15日以下拘役、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详解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详解一、收到法律文书或矫正对象报到。
1、法院应告知矫正对象必须在判决书生效起7 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并向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寄送判决书,抄送司法所2、矫正对象应当在法律文书生效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
3、司法所在收到法院寄送法律文书起7日内要求矫正对象本人到司法所报到。
二、接收登记。
当矫正对象到司法所报到时,司法所应当首先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犯罪情况、生活、工作情况、家庭经济状况情况,联系方式及今后的工作打算,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基础。
同时,填写好《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输入《社区矫正对象花名册》,纳入管理。
三、建立档案。
根据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要求,给每一位矫正对象建立个人矫正工作档案,档案内初步内容有:1、社区矫正对象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2、《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3、《社区矫正宣告书》4、《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教协议书》5、《社区矫正监护协议书》6、《社区矫正方案》7、《社区矫正情况记载簿》8、《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记录簿》9、《社区矫正对象须知》四、第一次宣告。
对矫正对象的第一次报到后(或者公安把矫正工作移交之后)的宣告工作尤其重要,通过宣告及谈话我们可以了解矫对象对犯罪的认罪态度,以及今后接受矫正工作的服罪态度,而且通过宣告及谈话,可以促进矫正对象摆正自己的位置,积极配合矫正机构开展工作。
所以,宣告工作做的好不好,直接影响今后矫正期内的工作。
宣告工作可以在司法所、管理处或村办公室中进行。
l、对矫正对象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使矫正对象明确需接受司法所和派出所的共同管理,以及其接受教育改造的矫正期,遵守所执行刑罚类别对应的法律法规。
2、谈话教育(个别教育),告知矫正对象需遵守矫正工作中的各项规定。
如思想且汇报,参加学习教育,公益劳动,同时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等。
3、确定每个矫正对象的管理人员,包括司法员和民警、村责任人、监护人员,同时告知矫正对象平时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人,相互保持日常联系。
社区矫正表格 宣告书

社区矫正宣告书根据山西省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规定,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由社区矫正机构实施社区矫正。
矫正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特此宣告。
社区矫正机构(公章)年月日宣告人(签名):社区服刑人员(签名):社区服刑人员登记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姓名曾用名身份证号码照片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原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健康状况户籍所在地现家庭住址电话原工作单位或职业职务判决或离监所时间报到时间接收材料时间罪名原判刑期原判刑期起止日原判机关原关押机关附加剥权剥权起止时间矫正类别矫正期限矫正起止日本人简历姓名关系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家庭成员姓名关系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主要社会关系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监督考察帮教组成员填表人:年月日社区服刑人员迁居审批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业文化程度住址罪名刑期附加剥权矫正类别矫正期限矫正起止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迁居目的地适居时间近期表现情况司法所意见司法局意见派出所意见公安局意见备注说明:此表一式二份,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各留存一份。
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记录表姓名公益劳动单位建卡日期序号日期内容工时考核等级联络员说明:此表由联络员负责记录、考核。
考评为好、中、差。
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通知书(存根)()字第号根据《山西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和《山西省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办法》的规定,社区服刑人员因的表现,决定给予。
(公章)已于年月日通知本人。
年月日本人签字:…………………………………………………………………………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通知书()字第号:你在参加社区矫正期间,因表现,根据《山西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和《山西省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办法》的规定,决定给予。
特此通知。
(公章)年月日社区服刑人员奖(扣)分审批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罪名刑期矫正类别矫正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奖扣分依据审批意见(签章)年月日社区服刑人员奖惩审批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罪名刑期矫正类别矫正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奖惩依据审批意见(签章)年月日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级别审定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罪名刑期矫正类别矫正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定级依据审批意见(签章)年月日社区服刑人员月考核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罪名刑期矫正类别矫正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月鉴定审批意见(签章)年月日社区服刑人员计分考核台帐姓名性别矫正类别矫正期考核年度月份基础分奖分扣分小计累计备注。
社区矫正告知书

社区矫正告知书社区矫正告知书社区矫正人员的告知书一、社区矫正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l、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2、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
3、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应当及时向司法所报告。
4、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
5、对于人民法院禁止令确定需经批准才能进入的特定区域或者场所,社区矫正人员确需进入的,应当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
6、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7、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
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
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8、应当参加社区矫正机构组织的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
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9、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
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10、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矫正人员可以自愿参加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心理辅导、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活动。
11、社区矫正期满前,社区矫正人员应当作出个人总结。
二、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的处罚措施六种应当予以警告的情形: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一)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二)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三)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四)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情况,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就医以外的社会活动且经教育仍不改正的;(五)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轻微的;(六)其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
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通知书

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通知书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通知书1. 介绍本文档是关于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和通知书的内容,将详细介绍社区矫正的概念、解除矫正的条件、申请解除矫正的流程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和通知书样例。
2. 社区矫正2.1 定义和目的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执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刑罚的替代形式。
其目的在于对刑罚的执行进行个体化、社会化的管理,使被刑罚人员能够得到改造和重返社会。
2.2 解除矫正的条件解除社区矫正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没有违反矫正计划和规定;- 完成规定的矫正期限;- 具备继续生活的能力。
3. 解除社区矫正的申请流程3.1 申请程序解除社区矫正的申请程序如下:1. 编写解除矫正申请书;2. 提交申请书到社区矫正执行机构;3. 社区矫正执行机构审核,开展调查核实工作;4. 初审合格后,移交给社区矫正委员会审批;5. 社区矫正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
3.2 申请材料申请解除社区矫正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解除矫正申请书;- 联系明;- 社区矫正执行情况记录;- 相关证明材料等。
4. 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样例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兹证明X(申请人姓名)已于年X月X日解除社区矫正并完成矫正计划。
经我司验证核实,申请人在矫正期间未违反任何矫正计划和规定,表现良好,社会适应能力和生活能力较强。
特此证明。
社区矫正机构名称日期5. 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样例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年X月X日尊敬的X(矫正对象姓名):根据社区矫正执行机构的审核和审查,现告知您,您已于年X 月X日成功解除社区矫正,并完成了矫正期限。
在矫正过程中,您严格遵守了矫正计划和规定,表现出良好的表现和积极的改变,具备了继续生活的能力。
此致社区矫正机构名称日期6.本文详细介绍了解除社区矫正的概念、解除矫正的条件、申请解除矫正的流程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和通知书样例。
通过本文的阅读,读者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社区矫正的流程和要求,以及如何申请解除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宣告记录(样板)

玉屏司法所关于社区服刑人员()
社区矫正宣告记录
宣告时间:年月日
宣告地点:司法所
参加人员:
主持人:
记录人:
内容:
一、宣布宣告纪律
1、室内保持肃静,不准随便走动,不准喧哗,鼓掌,吵闹或其他妨碍宣告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
2、未经许可,不得发言,提问。
3、矫正工作人员宣告时,室内人员应当起立。
4、矫正人员须站立发言。
5、非经许可,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6、对违反纪律的人,由工作人员劝告制止。
不听劝告的,责令退出室内。
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二、宣读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宣布社区矫正期限;宣布社区服刑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宣告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被限制行驶的权利。
三、宣布矫正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四、发放《社区矫正宣告书》。
记录人签字:。
社区矫正宣告资料

社区矫正宣告记录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人:___________________被宣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宣告内容:一、矫前谈话:核实社区矫正对象身份,家庭关系,犯罪主要事实和刑罚、刑期,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宣告社区矫正须知,由其本人填写社区矫正登记表。
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通知书

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通知书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尊敬的x(受矫正人姓名):________经我局对您在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进行全面评估,并考虑到您目前的社会适应能力及所处环境等因素,我局决定解除对您的社区矫正措施,并发放本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
第一章解除社区矫正决定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您在社区矫正期间的言行表现、工作学习情况等因素,我局经过认真评估决定解除社区矫正措施。
第二章解除社区矫正的具体措施1.取消对您的居住地的限制,并恢复您的自由行动权。
2.解除对您的集体组织关系的限制,您可以自由加入任何法律允许的组织。
3.不再进行定期报到、监督检查等社区矫正措施,您可以自由安排个人工作、学习和生活。
第三章解除社区矫正后的注意事项1.您具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但仍需遵守法律法规,保持良好的社会行为和道德修养。
2.请您注重个人安全,避免参与危险活动,确保自身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3.如有需要,我局将继续为您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特此通知。
社区矫正机构(盖章)日期:________x年月日附件:________1.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正本××份(用途:________×××)2.解除社区矫正相关文件复印件法律名词及注释:________1.社区矫正:________指法院根据刑罚执行需要,决定对刑事犯罪被判处缓刑的人员,进行社区矫正,采取监督指导、监督检查等措施,促使其在社区中守法、改造、回归社会的刑罚执行方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犯罪的法律规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案件的审判、审判监督和刑事案件诉讼活动的基本程序的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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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宣告书
社区服刑人员:
你因罪经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判处(同时宣告禁止)。
年月日经人民法院(监狱管理局、公安局)裁定假释(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
在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现就对你依法实施社区矫正的有关事项宣告如下:
一、遵纪守法,按规定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遵守外出审批、居住地变更审批、会客等有关规定(遵守人民法院宣告的禁止令),服从监管;按规定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
二、如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将视情节给予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
三、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司法所为你确立了社区矫正小组,小组成员由
组成,协助对你进行监督、教育、帮助,你应积极配合。
特此宣告。
年月日
社区服刑人员:(本宣告书一式三份,正、副档各留存一份,社区服刑人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