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我国银行风险管理的挑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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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塞尔协议》与我国银行资本监管研究共3篇

《新巴塞尔协议》与我国银行资本监管研究共3篇

《新巴塞尔协议》与我国银行资本监管研究共3篇《新巴塞尔协议》与我国银行资本监管研究1新巴塞尔协议与我国银行资本监管研究作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银行监管协议,巴塞尔协议的出现对世界金融市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近期,新巴塞尔协议逐渐被各国银行业主管部门引入本国法规体系,并在中国大陆地区也已经开始逐步实施。

本文主要探究新巴塞尔协议和我国银行资本监管之间的联系和冲突,以及如何探索新巴塞尔协议在我国银行业的深入应用。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新巴塞尔协议。

新巴塞尔协议是2010年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的一系列关于银行资本监管的建议,主要围绕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资本组成、风险监测和监管措施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修订和完善。

新巴塞尔协议主要有3个版本,分别为“巴塞尔III框架下的一套监管准则(BSF)”、“全球系统性重要银行监测和审慎要求(G-SIB)”以及“缩小差异和加强监测的一些修改(BCBS239)”。

新巴塞尔协议主要对我国银行资本监管产生了哪些影响呢?首先,新巴塞尔协议进一步加强了我国银行的资本监管标准。

新巴塞尔协议强化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要求银行增加展期、流动性等附加本钱计入资本充足率考核,并改变了我国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核算方式,将陆续引入“ Tier 1+2”的资本监管框架。

其次,新巴塞尔协议对我国银行风险管理和监管提出更高的要求。

新巴塞尔协议提出了强化银行内部风险管理和监管的要求,相比巴塞尔协议孕育了大量非标准化的资产和保险产品等,新巴塞尔协议在增加银行的防范获得物质化资产风险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

第三,新巴塞尔协议要求我国银行提高资本市场化水平。

新巴塞尔协议改革过去滞后的100%的风险权重计算方式,提高了我国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鼓励银行应该更多地使用与外部资本市场拥有强烈关联性的额外 Tier1本金方式来提高银行权益价值。

这种方法可以让银行更加适应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更好地满足业务发展所需,提高银行资本市场化水平,提高银行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浅谈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新理念

浅谈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新理念

浅谈《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新理念论文关键词: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论文摘要:《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于2006年底在西方1O国集团国际活跃银行实施.对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提出新的要求。

本文认为《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在风险管理上有着全新的理念。

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与10国集团国际活跃银行相比在很多方面都存在差距,因此,要学习《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风险管理理念和具体方法,推行全面风险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一、《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关于风险管理的新理念《新巴塞尔资本协议》阐述的不仅仅是最低资本金要求、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市场约束三大支柱.其内容远比我们一般意义上所归纳的三大支柱要丰富得多。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核心是风险管理,它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关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理念。

(一)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的核心功能一般意义上,我们认为商业银行是以追逐利润为目的的金融企业,核心功能是向社会提供信用中介、金融服务,是典型意义上的间接融资的金融机构。

由于来自外部、内部的压力.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理念不断创新,其业务巳不再局限于信用中介而是多元的综合的业务。

因此,商业银行的定位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其核心功能不是简单的信用中介、金融服务,而是风险管理换句话说,商业银行的核心功能、基本任务是管理风险。

(二)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是全面风险管理在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实践中,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信用风险上,忽略了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使风险管理对象不全面,这种状况是受l988年《巴塞尔协议》影响的。

l988年《巴塞尔协议》对商业银行资本金的要求对应的是信用风险,虽然我们分析其中隐含了市场风险,但并没有直接显现出来。

在该协议的指导下,商业银行在资本金管理中强调商业银行资本金如何满足信用风险,把信用风险作为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风险。

随着商业银行生存、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变化,特别是利率市场化以来.以利率风险为主要风险的市场风险成为商业银行在新形势下面临的新的、重要的风险,使商业银行对风险有了新的认识,管理有了新的发展。

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问题分析及建议

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问题分析及建议

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问题分析及建议摘要:本文结合我国银行的资本管理实际及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对我国商业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存在的问题从数据基础、管理工具、文化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指出存在的各种差距,并结合这些分析及大多数商业银行的实际,提出了积极筹备的几项具体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新资本协议,资本管理一、我国商业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差距分析新巴塞尔协议是以风险计量技术为核心,以数据基础、IT系统、计量技术、治理结构、政策体系和流程控制为基本元素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具有内在的复杂性。

实施新协议必须对银行从数据、技术、管理、文化等方面进行细致的差距分析、影响评估,然后系统地进行各项准备,才能有效地推进实施的进程。

根据最近对欧洲银行的调查结果,他们对最大差距的看法是:60%认为在于数据、50%认为在于文化、40%认为在于风险计量工具和方法,其他少数的还有如人力资源、n系统、管理体制、文档化水平等方面。

下面就我国商业银行这几方面的差距进行分析。

新巴塞尔协议的核心是三大支柱。

其中第二、第三支柱更多地表现在外在管理要求上,而对银行提出严格技术要求的主要是第一支柱。

所以,我国商业银行对第一支柱的差距是本文分析重点。

(一)数据基础差距分析数据是新资本协议提供的资本计量方法的基础,也是差距最大的方面。

汇丰、法国储蓄银行等的实践都证明,数据是实施新协议的重中之重。

欧洲各银行在实施新资本协议过程中大约70%的时间和金钱都花费在数据上。

标普、穆迪等外部评级公司为建立自己的CompuStat、RiskCalc等评级系统都收集了上万家公司几十年的数据。

新资本协议虽然没有这么高的要求,但数据对其IRB评级结果的影响很大。

第一支柱为三大风险都给出了不同的计量方法,不同方法对银行的数据要求不同。

根据银监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提出的以IRB法为目标的建议,我们这里主要分析对内部评级法的最低标准的差距。

其他风险类似。

我国中小银行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问题与建议

我国中小银行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问题与建议

理水平 、 竞争 能 力 和 风 险 管 理 能力 方 面 距 离 新 资 本 协 议 的要 求 尚存 在 相 当的 差距 。尽 管 对 于这 些 数量 众 多 的 中 小银 行 来 说 , 施 新 资本 协 议 并 非 硬 性 要 实 求, 然而 , 在后 危 机 时代 , 严格 资 本监 管 , 高 资本 质 提 量 , 公 司治 理 、 从 制度 架 构 、 险 量化 、 风 管理 信 息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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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银行实施 巴塞尔新资本 协议的问题与建议
叠刘 睿, 巴曙 松
后金 融危 机 时代 , 格 资本 监 管 要 求 , 一 步推 广 新 资 本 协议 乃 是 全 球 银行 业 的大 势 所 趋 。对任 何 银 严 进 行来说, 实施 新 资 本 协 议 都 是 一项 庞 大 的 系 统 工程 , 一过 程 对 我 国银 行 业 尤 其 是 中 小 银 行 来 说 是 一 个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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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 编 号 ]0 6 19 2 1) 10 0 — 5 1 0— 6X(0 1O — 0 4 0
基 金 项 目 : 文的 研 究 受云 南 省 教 育厅 科 学 研 究 基金 ( 号 : 8 0 1 ) 资助 本 编 0Y 05 的 刘睿 , 南大 学 工 商 管理 与旅 游 管理 学 院。( 南 昆明 6 0 9 ) 巴曙松 (9 9 ) 男 , 云 云 501 ; 1 6 一 , 湖北 武 汉 人 , 国
I )其 核 心 就是 对 今后 全 球银 行 业 的 资本 监 管提 出 I , I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对中国银行业的挑战——兼论国家开发银行的应对措施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对中国银行业的挑战——兼论国家开发银行的应对措施

施 《 新资本协议 ,对我 国的主权和银 行 信用等级 巩固有着重要意义 《 新资本 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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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协 议》中支柱之 二— —外部监 管部
分的关键 是建立一个 全球 一致的外部监 管流程 ,金融机构 在这方面主要是理 解 和接受 各地金融监 管机构在这个领域 的
维普资讯
关 疆
20 年 1 1 01 月 6日,巴塞尔委 员会公 布 了 新 巴塞尔资本协议》 的草 案第二 稿 ,经过征 求意见 ,将于 2 0 8月正 0 2年 式舀布。初步定于 20 年 正式实施 。《 05 新 巴塞尔资本协议*( 以下简称 《 新资本协 议 草案延续 了1 8 年 巴塞尔协. 中以 ) 98 嫂 资本充足率 为核心、以信用风险控 制为 重点的风险监管思路 ,以最低资本要求、 外部监管、 市场约 束为三大支柱 , 对银行 风险 管理的 整体 思路、方法作 了新的总 结与规范 。这不 仅对垒 球范 围内的金融 监管准则是一 个新发展 ,同时也 对金融 机构 内部风 险管理 提 出了更 高的要求 。 《 新资本协议》正式 实施之时 ,也 正是中 国银行业加人 WT O的5 年过渡期的最后

使 用内部评级 法的银行 必须完垒达到 其 相 关的数据收集 和处理要 求 ,包括历 史 数据 的时 间跨 度至少要 有 5年 这意味 着 ,中国银行业从 2 0 0 2年开始 。就要按 照 新资本协议》的要 求整理数据 。 这对 缺 少数据有效积 累 、过去 叉极 端忽视统 计学分 析的 中国银行业来讲 ,无疑是一 件极为紧迫 的任务 。 此外 , 用内部评级 使
管理 水平 。 新资 本协议 提供 了标准法 、 初级 内部评级祛和高级内部评级法三种铡
行业带来的挑战
1 对间上的挑 战 。从中 国银行业整 .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中国银行业的风险管理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中国银行业的风险管理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中国银行业的风险管理结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提出的新的标准和要求思考了具体的政策建议,研究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体制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之间的差距,并针对这些差距给出了具体的对策,如统一各类型银行的信息披露标准等。

标签: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银行业风险防范监管《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颁布,将会对整个国际金融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签署新协议的100多个国家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都会受到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我国于1996年加入了巴塞尔成员国行列,标志着我国银行业接受了《巴塞尔协议》的要求。

由于《巴塞尔协议》具有很强的公法性质,已经称为国际银行业的“游戏规则”,所以我国银行业要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的话,就必须遵循《巴塞尔协议》规则,另外《巴塞尔协议》提出的监管要求和监管方法也体现了银行监管中的先进理念和银行风险管理的最佳实践,其中的很多做法也值得我们借鉴。

因此,我们需要努力推动我国银行业改革,按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使之尽快和国际接轨。

一、《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近年来,随着科技和商业活动的发展,金融创新一日千里,资本市场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银行风险管理水平大大提高。

尤其是大型综合性银行可以不断调整资产组合,使其既不违反现行的资本标准,又能在金融市场进行套利。

这些变化导致1988年协议在部分发达国家已名存实亡。

巴林银行倒闭事件表明,仅仅依靠资本充足率标准不足以保障银行系统的稳定。

针对这一情况,巴塞尔委员会开始考虑制定一个新的银行监管协议。

1999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一个旨在替代《巴塞尔协议》的新协议草案,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不断修改,于2001年1月和2003年4月相继发布了另外两个征求意见稿,最终在2004年6月定稿,确定了新的银行监管框架,即《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从新协议的名称可以看出,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继承了旧《巴塞尔协议》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路,但新协议在资本金要求方面同时也作出了重大修改:扩大了风险范围,除了信用风险外,还加入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改进了计量方法,使得风险的计量更加精细准确;扩大了资本约束的范围。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时性 、 准确 性 和全 面 性 。
整合 。 一是没有 明确的 , 具有操作性 的风
险 战略 和政 策 ,并且 难以根据市场环境 的变化 而适 时调 整 ;二是缺少科学 的风 险管理工具 ,在监控风险时只能采取 多
3 .积极实施全 面风 险管理 。 国银 我 行业 目前进 行的风险管理仅仅局 限在信
甄别 系统用 于分析 风 险来源及 成 因 , 区
时期 内 重点 支持 和 退 出 的业 务领 银行既 可以采 用外部评级公 司的评 果确定风 险权 重 ,也可 以用各种 内
国现代 商业 银行 制度 还未真 正确立 , 现 代公 司治理结构这一根本性 问题仍待进

险计量模型计算资 本要求 。 当前 , 作
估报告 。健全有效 的风险管理机制是 国 外商业银行经营运作 的坚 实基础 ,也是
银行安全性原则 的重要体 现。然而 国内
银行普遍存在着风 险管理机制缺失 的问 题 ,信贷风 险管理体 系缺乏一些必要 的 组件 ,同时各个 组件 之间亦缺乏有效 的
制定数据 质量管理规章 ,确保 数据 的及
行 了两项 重大创新 。一是在第一 支 本充足率 的计 算公 式 中全面反 映了 风险 、 市场风 险 、 操作风险 的资本 要
它们运作 规范 ,具有完善 的产权 制度 以
及有效 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特别 是 具有 良好 的公司治理结构 。这些 体制优 势使得 国外商业银行具有较高 的风险控 制 和管理能力。 2 。风 险管理 机制 上 的差距 比较 明
统主要进行 风险预警 ,传递风险信息并
险 ,这 在国有商业银行 中表现 得尤 为突 出 ) 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 所需 的法律体 ,
系 以及 市场 调控 制 度 也需 要进 一 步 完 善。 此外 , 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方式 相对 落后 , 经营手段缺乏 多样性 , 商业银行 在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我国银行风险管理的挑战及对策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我国银行风险管理的挑战及对策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我国银行风险管理的挑战及对策巴塞尔委员会2004年6月26日公布的新资本协议,确立了改进资本充足率计量标准、发展监管评价程序和强化市场约束的基本框架的三个支柱。

对照我国的监管现况,可以看出与当代世界银行业监管发展趋势的明显差距。

我们应当高度重视,认真加以研究。

一、巴塞尔资本协议及其演变巴塞尔委员会1988年发布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报告》中关于银行的资本与加权风险资产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的资本充足率要求,是衡量单个银行乃至整个银行体系稳健性之最重要的指标。

作为银行监管历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它为各国银行监管当局提供了统一的资本监管框架,对国际金融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使全球资本监管总体上趋于一致。

有一百多个国家以不同的立法形式实施了巴塞尔资本协议。

随着金融环境的变化和金融创新的发展,以8%的资本充足率为主要内容的1988年巴塞尔协议已明显满足不了金融监管的需要,它主要反映银行信用风险的资本要求,且对风险的分类较粗。

如统一规定公司贷款的风险权重为100%,对于贷款对象是AAA级的企业或BB级的企业,银行所需的监管资本都是贷款金额的8%。

这就是说,监管资本与银行根据内部信用风险模型测算的经济资本(银行相信他们需要的资本)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

很多银行还利用1988年巴塞尔协议在表外业务风险监管方面的不足,进行了大量的表外业务创新,以减少监管资本要求。

实践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使各国监管当局逐渐认识到,监管的目标主要是帮助银行进行风险管理,这样,巴塞尔委员会在1996年对资本协议进行了修改,将市场风险纳入到资本监管中,2004年6月又公布了将于2006年底实施的新资本协议。

新资本协议引入了改进资本充足率计量标准、发展监管评价程序和强化市场约束的三个支柱。

新协议对资本充足率进行了两项重大创新:一是在第一支柱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中全面反映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

新巴塞尔协议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及应采取的对策

新巴塞尔协议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及应采取的对策

新巴塞尔协议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及应采取的对策新巴塞尔协议是世界银行业发展与竞争的产物,它主要是关于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协议。

2004年6月正式发布的新资本协议是巴塞尔委员会银行资本监管的最新成果。

它吸取了自1988资本协议以来巴塞尔资本监管文件的合理内容,对存在的不足之处作了改进,同时积极吸取当今世界先进银行的管理方法,形成了以最低资本要求、监督检查、市场纪律三大支柱为核心内容的资本计量与风险监管框架。

新巴塞尔协议的产生代表着国际银行资本监管的不断发展与完善,进一步提高风险监管的能力。

新资本协议对我国银行监管将提供很好的借鉴作用。

本文主要对新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进行研究,分析新资本协议的实施会给我国银行业发展带来的影响,并提出完善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对策。

本文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简要地介绍了旧巴塞尔协议的内容,在此基础上引出新巴塞尔协议的基本框架。

第二部分分析了新巴塞尔协议的实施会给我国银行业发展带来的影响。

第三部分提出一系列相应的建议性对策。

文章运用实证、比较、举例、引用等方法,根据新巴塞尔协议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提出了完善我国银行监管的策略和建议。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下我国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下我国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

全面风险管理的含义
现 代风 险管理理 论认 为,银行 业面 临的风 险主要 有信 用风 险、市场 风险 、操作 风险和 其他风 险 。随着全球 金融
2 风 险管理仍是政 策主导型,没有形成以政策为依托, .
以市场为 主导 的风险 管理模 式 。大多数 银行 的风险 管理制 度仍 是基 于监 管部 门政 策制 定 的,被动 的、片 面的 管理制
本充足 率 、监管部 门的监 督检 查和市场 约束 ”为三 大支柱 和主要 内容 。其 中,第一支 柱是 资本充 足率和 资本 约束 。
协 议 提 出 了 资 本 充 足 率 的 下 限 和 风 险 计 量 方 法 ,并 在 相 关
的计算中综合考虑银行 的信用风 险、市场风 险、操作风 险, 在得 出完全 的风险加 权后再 进行 计算 。第二支 柱主要 是监
趋 势 。全 面风 险管理 也必 然成 为 《 巴塞 尔新 资本协 议》规
定 的风险监 管方法 。
我国银行风险管理 的现存问题和对策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致 力 于 在 不 同 层 次 、 不 同 角 度 上 , 风 险 管 理 的 全 面 进 行 。 由 于 我 国商 业 银 行 风 险 管 理 起 步 较 晚 , 加 上 长 期 以来 的 政 策 性 主 导 的 发 展 模 式 , 使 得 我 国 银 行 的 风 险 管 理 与 市 场 的 要 求 脱 节 , 没 有 形 成 完 整 的 、 合 理 的 风

一 文/ 晓 阳 陈
体 化 和 金 融 创 新 的 不 断 发 展 ,金 融 衍 生 工 具 不 断 创 新 ,
传统的风险监管逐渐不能控制复杂金融交易活动中的风险。 在 此 背 景 下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理 论 应 运 而 生 。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理 论 形 成 于 2 世 纪 9 年 代 末 , 其 具 体 理 O 0

_巴塞尔新资本协议_在中国实践中面临的困境及对策

_巴塞尔新资本协议_在中国实践中面临的困境及对策

现代经济信息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的健康发展是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前提。

因此,针对我国目前的所面临的各种金融风险制定相应的金融风险管理策略并进行适当跟踪以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全球性通货膨胀、汇率和利率剧幅波动的背景下,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断创新,国际金融投机盛行,全球金融风波迭起,危机频发,引起各国政府和金融界的广泛关注,在这样的背景下,2004年6月,在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 的基础上,巴塞尔委员会正式发布《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并要求成员国在2006年底实施该新框架,2007年底实施新框架的高级法。

《新资本协议》蕴含了国际大银行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代表了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其主要意义体现在:一、促进风险计量工具的发展和应用,推动风险的定量管理该协议的实施将全面促进外在环境的改善,推动风险计量工具的研发。

要实施内部评级法计量资本充足率,商业银行必须使用规范、细致的风险计量工具来估计风险参数,这也促进了银行对于各类风险计量工具的开发。

《新资本协议》强调的应用测试要求风险计量的工具全面应用到银行的经营管理全过程,包括了审批决策支持、贷后风险预警和贷款分类、风险定价等,迫使银行利用风险计量工具进行精细化的风险管理。

二、对风险的认识更加全面1988年的旧资本协议由于时代的局限主要考虑了信用风险,其他风险则隐含其中。

而金融全球化、混业化、复杂化的现实使人们越来越认识到金融风险的多样性、复杂性和综合性,故而新资本协议指出的风险几乎囊括了银行所要面临的一切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交易帐户等,同时对各种风险都相应规定有一个资本标准要求。

从而反映了国际金融领域全面风险管理发展的需要。

三、提出了改进银行的风险管理组织框架和流程的要求《新资本协议》和全面的风险管理框架从不同角度描述了董事会推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模式和总体要求,提出了设立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此构造多重风险防范体系,以确保经济资本的核心盾牌不被那些突发的不利因素击穿。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启迪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启迪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启迪作者:张文秋来源:《大经贸》2018年第01期巴塞尔委员会于1988年通过了《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标准的协议》,即《巴塞尔协议》来限制银行在资本不足的情况下盲目扩张,保证国与国之间商业银行业务的平等竞争。

然而,随着资本市场规模的发展壮大,金融全球化、一体化趋势日渐明朗,金融领域的竞争日益激烈,银行业和资本市场的风险也变得日益复杂,巴塞尔协议逐渐难以适应国际金融市场的监管要求。

因此,2004年《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出台,并成为全球银行业普遍认可的行业监管法则。

一、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主要内容为满足新形势下全球银行业监管的需要,避免旧协议暴露出的局限性:过分强调单一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协议对银行资本充足率做了8%的统一要求,但是鉴于银行业整体发展水平及各银行自身资产状况的差异,统一的资本充足率可能使部分银行陷入经营困境。

信用风险资产计算方法单一;协议对所有银行都适用同一信用风险资产计算规则,使得各银行无法有效识别不同层次的信用风险差别,且风险监管机制不具备足够的敏感性。

新巴塞尔协议出台,为商业银行提出了新的资本风险管理思路:新协议主要由三大支柱构成:一是最低资本金要求;对那些计量风险暴露比较充分、风险管理技术成熟的银行降低资本要求。

二是监管当局监督检查银行内部的风险资本评估;使监督银行的资本金与其风险数量相匹配,也使监督银行的资本级和其风险管理水平匹配。

三是提高信息披露的市场约束;对银行实行全面风险的社会监督,有效的提高金融体系中潜在风险的监管效率。

新协议在原协议的基础上提供一个更加完善的资本充足率框架,通过建立最低资本要求提高最低资本要求的风险敏感度。

它在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以信用风险控制为重点的风险监管思路上,提供了相对完整的银行内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二、我国商业银行在资本风险管理方面的问题(一)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尚未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风险监督管理体制我国商业银行在经历财务重组、机构改组、股份上市之后,财务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法人治理结构日益完善。

新巴塞尔协议下的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

新巴塞尔协议下的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

新巴塞尔协议下的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摘要】随着商业银行面临的竞争愈来愈激烈,风险也愈来愈大,需要进一步增强风险管理。

巴塞尔委员会即将推出新资本协议,以增进银行业的稳健进展,虽然考虑到中国的具体国情,我国暂不执行新协议,可是也必需全面增强风险管理,学习国外先进的风险管理经验和方式。

【关键词】新巴塞尔协议风险管理一、新巴塞尔协议产生的背景及主要更新内容1988年7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的《统一资本测度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对全世界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的规范化经营、金融风险管理产生了踊跃影响,对国际金融业安全运行产生了良好的作用。

可是,近10年来银行业进展迅猛,其主要业务由传统的信贷业务进展到包括资产管理、金融期货、金融期权、利率互换等各类金融产品的提供,金融市场在科技进步的推动下交易空前活跃,金融风险空前加大,致使该协议同目前金融业的风险管理要求不相适,协议要求的监管资本同大银行依据自身较为复杂的风险管理模型确立的资本需求量不一致,大银行以为自身的资本衡量标准更符合实际风险程度,因此对执行协议要求的标准缺乏踊跃性,降低了该协议在监管中的权威性。

鉴于此,巴塞尔委员会于2001年1月出台《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草案)》。

通过二次征求世界各国的意见修改后,于2006年末在成员国开始实施。

相较现行协议,新协议对风险管理修改的主要内容是。

一、支柱一——最低资本规定委员会关于最低资本规定的方案是成立在1988年协议大体内容的基础上:继续利用统一的资本概念和资本对风险加权资产的最低比率,但新协议对银行风险的评估更精细、更全面,除信用风险外,还将市场风险及操作风险纳入了其中。

如此,总资本比率的分母就由三部份组成:所有风险加权资产、倍的市场风险和倍的操作风险。

因此,如何加倍合理地计量银行风险是新协议主要解决的问题。

二、支柱二——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新协议强调,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是最低资本规定和市场纪律的重要补充。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周 俊1李学莲2杜丽春3(1.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重庆 400037;2.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四川成都 610064;3.唐山学院文法系,唐山 063000)摘要: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加快,按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所倡导的各项原则加强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是我国金融业健康稳定发展的一件大事。

文章在阐释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框架及分析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现状的基础上,指出了与新协议的风险监管要求相比我国商业银行还存在的较大差距,并进一步提出了在新协议框架下加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措施、建议。

关键词: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图分类号:F 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 3926(2005)10 0102 04收稿日期:2005-07-20作者简介:周俊,就职于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李学莲,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随着我国加入WTO 和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加快,国外银行正在以更大的规模、更多的业务、更快的速度进入我国的金融领域,我国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挑战日益严峻,所面临的风险也日益复杂,风险管理不仅影响着商业银行的经营业绩,而且决定着商业银行的生死存亡以至我国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按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所倡导的各项原则加强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研究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的策略问题目前已成为金融界广泛关注的重要课题。

一、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框架经过十国集团长达6年的讨论后,巴塞尔委员会终于在2004年6月28日正式公布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N e w Base lA ccord)的最终框架文件。

并将于2006年底,在十国集团内正式实施,然后逐渐推广。

新协议延续了1988年《巴塞尔协议》中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路,并吸收了《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中提出的银行监管的最低资本金要求、外部监管和市场纪律约束三大支柱原则,着重强调银行资本监管的透明度和市场纪律约束,其目的是推动商业银行建立一整套信息披露制度。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下我国银行面临的挑战和对策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下我国银行面临的挑战和对策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下我国银行面临的挑战和对策
覃宇环
【期刊名称】《集团经济研究》
【年(卷),期】2006(000)10X
【摘要】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将于2006年底在十国集团国家正式实施。

新协
议由三大支柱组成:一是最低资本要求;二是监管当局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督检查;三是信息披露。

新协议的出台,在国际上被视为银行业的“圣经”,它对国际银行业的稳健运营已经发挥了并将继续发挥重大作用。

我国虽然还没有加入巴塞尔协议,但是不可避免要受到巴塞尔协议的影响,用新协议的精神对照我国银行业,除了OECD成员国标准的淡化会降低我国银行资产的风险权重之外,其他原则的变动
都将使我国银行业面临严峻的挑战。

【总页数】2页(P167-168)
【作者】覃宇环
【作者单位】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2.33
【相关文献】
1.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与我国银行业资本监管 [J], 李瑞;
2.《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我国银行业面临的挑战 [J], 刘莹;胡军统
3.我国银行业如何应对新资本协议--《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与银行经营(二) [J], 郗
永春
4.新巴塞尔资本协议解读--兼论WTO条件下我国银行业的风险管理 [J], 赵明霄;黄萍;许菁
5.巴塞尔资本协议Ⅲ下我国银行业资本充足率探究 [J], 马颖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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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我国银行风险管理的
挑战及对策
巴塞尔委员会2004年6月26日公布的新资本协议,确立了改进资本充足率计量标准、发展监管评价程序和强化约束的基本框架的三个支柱。

对照我国的监管现况,可以看出与当代世界业监管发展趋势的明显差距。

我们应当高度重视,认真加以研究。

一、巴塞尔资本协议及其演变
巴塞尔委员会1988年发布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报告》中关于银行的资本与加权风险资产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的资本充足率要求,是衡量单个银行乃至整个银行体系稳健性之最重要的指标。

作为银行监管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它为各国银行监管当局提供了统一的资本监管框架,对国际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使全球资本监管总体上趋于一致。

有一百多个国家以不同的立法形式实施了巴塞尔资本协议。

新资本协议引入了改进资本充足率计量标准、发展监管评价程序和强化市场约束的三个支柱。

新协议对资本充足率进行了两项重大创新:一是在第一支柱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中全面反映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

二是引入了计量信用风险的内部评级法。

内部评级法在信贷政策体系中的作用十分显著,能够对全部信用风险进行多维度计量分析,再应用线性最优化模型,制定出完整的信贷政策组合,确定一段时期内重点支持和退出的业务领域。

银行既可以采用外部评级公司的评级结果确定风险权重,也可以用各种内部风险计量模型计算资本要求。

由43个国家的365家银行参加的新协议第三次定量影响测算结
果显示,新协议要求的监管资本与1988年巴塞尔协议下的监管资本基本持平。

其中,对于使用高级内部评级法的美国、欧盟的大银行来说,信用风险资本要求下降了17%,操作风险资本要求增加了11%,二者相抵,资本要求下降了6%。

这一结果实现了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新资本协议要提高资本的风险敏感度和激励商业银行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两大目标。

当前,作为新资本协议核心内容的内部评级系统及配套制度,正在成为全球银行业开展风险管理的主流模式。

二、我国目前的监管水平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差距
三、我国银行业应对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几点对策
第一、要从战略高度出发,鼓励商业银行研究、开发和应用内部评级体系,逐步向实施新资本协议和内部评级法迈进。

尽管内部评级法只是新资本协议提出的一种资本监管方式,但它源于西方银行长期发展的经验,凝聚了大量先进的管理理念、方法和技术,对于这些年来一直在风险管理改革方面进行探索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来说,借鉴新协议可以极大地缩短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改革的进程。

为此,政府应鼓励国内商业银行,特别是大型先进银行在技术选择上应以建立内部评级法为目标。

内部评级在银行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包括客户评级和债项评级两个方面,它能够提供客户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预期损失率、非预期损失率、违约敞口等关键指标,一是可以在信贷审批环节对信贷决策提供技术支持;二是可以作为贷款定价的计算基础;三是为风险限额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四是提高风险预警和风险预控能力;五是可以用于计提损失准备金,补偿或消化银行所承担的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维持银行稳健运营;六是作为经济资本分配的关键步骤。

第二、要建立全面、及时、统一的数据仓库。

这也是目前我国银行业应对新资
本协议的“瓶颈”。

在新资本协议有关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敞口的文件中,都明确提出了对于数据库和相关业务系统的要求。

内部评级法建立在精确计量分析的基础上,对数据的质量和数量都提出了很高要求。

巴塞尔协议要求使用基本内部评级法的银行,具备5年以上的历史数据来估计并验证违约概率;要求使用高级内部评级法的银行,必须有7年以上的历史数据来估计违约损失率。

内部评级法对于基础数据的要求高,同时还要求银行评级的历史数据必须加以保留,作为系统完善和的基础和依据。

国际经验表明,大多数银行在内部评级系统建立中,将主要精力花费在数据清洗和数据整合上。

我国商业银行的数据储备严重不足,且数据缺乏规范性、数据质量不高,这些问题如不及早解决,将严重制约内部评级系统的应用。

夯实内部评级的数据是基础,没有强大的数据支持,再先进的评级系统也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为此,商业银行要加快数据清洗和补录工作,建立并实行完整、严格、一致的数据标准,制定数据质量管理规章,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第三、建立适合中国银行业特点的内部评级模型。

目前,国外许多优秀的模型,如ALTMAN、KMV、穆迪RISKCAL及标普MEU等,在全球银行业受到广泛认同。

模型计算效果很大程度上依赖基础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这样,对于每一等级客户,都要单独测算其基本风险指标,使银行更准确地测算所要承担的风险和所需配置的资本,并使同一银行内部不同的分析评估人员对同一组客户做出一致性分析,这样将激励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但这些模型大都偏重分析,有的大量引入利率、汇率、股价等市场价格变量,这对西方银行可能比较适用,而我国银行在内部评级时,既要借鉴国外模型的理论、方法和设计思路,又必须结合本国实际,要充分考虑诸如利率市场化进程、企业财务欺诈现象、数据积累量不足、
金融市场发展不充分、区域风险差别显著、风险偏高等国内特有现象,研究开发自己的模型框架和参数体系。

要坚持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并重,推进内部评级配套制度的研究和建设。

新资本协议所要求的内部评级法不是简单地开发一套评级系统,而要将内部评级方法和系统工具切实运用到业务流程中去,使之发挥决策支持作用,所以内部评级法实施过程中应坚持制度与系统同步推进、配套建设的原则。

商业银行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组织协调相关的业务管理部门,研究制定内部评级在信贷政策、产品定价、限额管理、准备金计提、经济资本分配、绩效考核、资本充足率测算等方面应用与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与内部评级系统相配套的管理制度体系,为实施内部评级法创造条件。

第四、要合理把握新协议蕴含的全面风险管理理念推进全面风险管理。

我国银行业目前进行的风险管理仅仅局限在信用风险上,对市场风险的计量刚刚起步。

根据新资本协议,风险管理还要覆盖操作风险,而新资本协议对采用内部评级法的银行还提出了必须达到的10个方面的最低要求,这些规定和要求蕴含着关于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新理念。

银行要建立各种风险识别、风险计量和风险控制的模型和工具,开发相应的风险管理数据库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组织、业务流程等制度平台,改进资本管理信息系统。

为了满足资本管理的要求,我国商业银行至少要建立信用风险评级系统、市场风险计量系统、资金转移定价系统、利润报告系统、资产负债管理系统和资本管理信息系统等等,还要花费时间积累原始数据,改善内部评级或计量模型,以逐步达到巴塞尔新协议的基本要求,为商业银行国际化发展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

第五、组建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人才队伍。

内部评级系统和方法属于各银行的商业机密,是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方法论集成。

培养、建立一支适用于风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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