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南大学 科级及其以下干部非领导职务过渡评聘实施办法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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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关于第二轮岗位聘用注意事项的说明

文学院关于第二轮岗位聘用注意事项的说明

文学院关于第二轮岗位聘用注意事项的说明各位老师:人事处网页发布了《关于开展教师三级及以下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请各位老师认真查看,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1.申报教师岗位申报表有调整(新表最后一页为原表所没有的),请老师们将“九、学校审批意见”页粘贴到原表中,另请老师们按照整理的《西南大学第二轮岗位聘用单位汇总表(文学院)》(见学院网页下载专区)修改完善申报表信息,如有疑问,请与学院联系核实。

2.请老师们对照《文学院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人事处审批版)》(见学院网页下载专区)中的最低聘用条件、聘用条件和聘期职责重新填报申请岗位类别和等级。

3.申报管理岗位请查看人事处网页《西南大学关于开展2012年度管理岗位职员职级晋升工作的通知》,填写《西南大学管理岗位职员职级晋升申报表》《西南大学管理岗位职员申报晋升汇总表》和《西南大学管理岗位职员职级晋升评分表》。

4.如果教学科研成果等没有作修改,不需要重新提交成果复印件。

5.11月2日前提交A4纸双面打印的纸质表申报表到办公室(要存档),电子版以姓名+表名(如占如默管理岗位职员职级晋升申报表)命名后发邮箱:zhanrumo@.6.每人只能申请一个岗位类型和等级;本次申请岗位类型与首轮岗位聘用所聘岗位类型不一致者,须符合岗位转换条件,且提交《岗位转换申请表》,办理岗位转换手续。

7.成果有效范围为2007年1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以西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的成果;新进人员在成果有效期内的来校报到之前成果不做署名要求。

成果分类执行西校〔2008〕223号文件有关规定。

8.第二轮岗位聘用聘期为2012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聘期内达到退休年龄者,聘用到退休)。

9.专职辅导员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以相关牵头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文学院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西南大学人事处.

西南大学人事处.

工勤技能岗位聘 用工作委员会
人 文 学 部 聘 用 工 作 组
教 育 学 部 聘 用 工 作 组
理 科 学 部 聘 用 工 作 组
工 科 学 部 聘 用 工 作 组
农 学 部 聘 用 工 作 组
基建 工程、 档案 管理、 农业 技术 岗位 聘用 工作 组
岗位设置 与聘用工 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 (挂靠人 事处)
社 会 科 学 部 聘 用 工 作 组 生 命 科 学 部 聘 用 工 作 组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聘用工作委员会
实 验 技 术 岗 位 聘 用 工 作 组 图 书 资 料 岗 位 聘 用 工 作 组
管理岗位聘用 工作委员会
出 版 编 辑 岗 位 聘 用 工 作 组 会 计 审 计 岗 位 聘 用 工 作 组 卫 生 技 术 岗 位 聘 用 工 作 组
副主任:邱家润 谭德政 王德福
成 员:胡席玉 陈文真 杨 王春阳 李 燕 毅 李军建 李堂荣 周 敏
二、组织机构
机构名称
教师岗位聘用委员会
人员组成
主 任:王小佳 副主任:宋乃庆 李 明 陈时见 周常勇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刘光远 向仲怀 安春元 杨光伟 周光明 徐 辉 徐高文 崔延强 黄希庭 傅玉蓉 主 任:宋乃庆 副主任:李 明 黎小龙 陈时见 周常勇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小平 王德福 任均贵 张龙杰 单欲立 周安平 秦 燕 董乃斌 谢德体 鲜宗广 主 任:张跃光 副主任:宋乃庆 李胜元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安春元 余宗财 李庆东 肖亚成 邱家润 赵福浩 徐高文 陶举虎 主 任:丁忠民 副主任:黎小龙 王永才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树英 严 键 余宗财 李兴元 肖亚成 秦 燕 曹继建 焦必宁 董冀蓉 谭德政

党委常委会第19次会议二届六十五次会议

党委常委会第19次会议二届六十五次会议

党委常委会第19次会议(二届六十五次会议)
议题
(2015年11月19日15:00 行署楼第五会议室)
一、传达中共重庆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
二、通报研究部市共建荣昌校区工作会的有关情况
三、讨论二级党组织和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事宜
1.二级党组织和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2.二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办法
3.关于严肃二级党组织和中层领导班子换届纪律的要求
四、审定有关办法等
1.西南大学校长助理岗位设置及管理办法(讨论稿)
2.西南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讨论稿)
3.关于跨校区交流任职干部有关待遇办法(讨论稿)
4.关于召开西南大学第三届二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暨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请示
五、研究有关干部问题
1.处级机构增设
2.处级、科级干部任免
3.哈萨克斯坦孔子学院院长考察人选
六、其他。

西南大学积极探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新方式试行教职工直接

西南大学积极探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新方式试行教职工直接

西南大学:积极探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新方式试行教职工直接选举学院院长西南大学党委积极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改革,探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抓手和突破口,在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试行了教职工直选院长,使广大教职工增强了主人感,当选院长增加了责任感,党群干群之间增进了认同感,起到了明显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西南大学党委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立健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

近年来,在中层干部换届和干部缺岗聘任时,都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进行选聘,并积极推进制度化常态化。

特别是在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中,坚持“四公开”制度,即公开选任职位、选任条件、选任程序和选任结果,使教职工明白“哪个岗位要选人”、“以什么标准选人”、“怎样选人”、“选了什么样的人”,充分保证了教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学校在二级党组织和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为进一步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尊重教职工的主体地位,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信度,真正选拔出德才兼备、有较高学术造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院长,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教职工直选学院院长的试点工作。

二、主要做法直选学院院长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认真组织实施。

主要程序如下:确定直选院长的学院。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在全校按不低于20%的比例选择学院,试行教职工直选的方式产生院长。

提出直选候选人初步人选。

在学院全体教职工中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个别谈话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直选工作领导小组与所在学院党组织交换意见,提出直选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确定直选候选人。

由学校党委组成考察组对初步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范围包括学院党政工团负责人、全体教授、副教授、中层以上干部等。

党委常委会根据组织考察的情况,研究确定1-2名直选候选人。

制定选举办法。

办法主要内容有:教职工参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召开选举大会。

西南科大通字〔2015〕57号 关于发展规划处等九部门内设科级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的通知

西南科大通字〔2015〕57号 关于发展规划处等九部门内设科级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的通知

西南科技大学文件西南科大通字〔2015〕57 号关于发展规划处等九部门 内设科级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的通知学校各部门: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现将发展规划处等九部门内设科级机 构和人员编制调整如下: 一、发展规划处 1.设置综合科 1 个科级机构。

2.核定总编制 5 个:设正处级干部 1 名,副处级干部 1 名,科 级干部 1 名,其他工作人员 2 名。

二、招生就业处 1.设置招生工作办公室、就业工作办公室、校友会办公室/教—1—育基金会办公室(合署)3 个科级机构。

2.核定总编制 12 个:设正处级干部 1 名,副处级干部 1 名, 科级干部 4 名(其中就业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2 名) ,其他工作人员 6 名。

三、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院 1.内设科级机构调整为研究生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研究生招生 就业办公室、 专业学位办公室、 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办公室、 学科建设与评估办公室、研究生院办公室。

2.核定总编制 23 个:设正处级干部 2 名,副处级干部 2 名, 科级干部 6 名,其他工作人员 13 名。

四、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 1.增设学生教育科、 学生管理科 2 个科级机构, 撤销学生教育 管理科,其他科级机构不变。

2.核定总编制 16 个:设正处级干部 1 名,副处级干部 2 名, 科级干部 4 名,其他工作人员 9 名。

五、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1.设置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科级机构,撤销综合科,其他科 级机构不变。

2.核定总编制 9 个:设正处级干部 1 名,副处级干部 1 名,科 级干部 3 名,其他工作人员 4 名。

六、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2—核定总编制 16 个:设正处级干部 1 名,副处级干部 2 名,科 级干部 5 名,其他工作人员 8 名。

七、教务处 增设创新创业教育科 1 个科级机构, 设科级干部 1 名, 其他工 作人员 2 名。

其他科级机构不变。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doc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doc

中共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委员会文件西南医大中医委〔2016〕11号★中共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职能部门、各党支部、各科室:《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医院党委会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委员会 2016年5月23日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科级领导干部感谢你的观看感谢你的观看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科级领导干部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的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要注意围绕医院的中心工作,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进行科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全力推进医院的改革发展,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员工和患者服务,结构合理、团结务实的要求。

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和女干部,注重使用党外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第四条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及聘任制三种形式。

选任制是指按照有关法律、章程的规定,通过选举产生的方式来确定任用对象的干部任用方式。

委任制是指因工作需要,由医院党委会根据民主推荐等情况提名科级领导干部,作为考察对象或任用对象的干部任用方式。

西南科大通字〔2015〕 关于印发《中共西南科技大学委员会2015年度非定向推荐处级后备干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南科大通字〔2015〕 关于印发《中共西南科技大学委员会2015年度非定向推荐处级后备干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西南科技大学委员会文件西南科大通字〔2015〕60 号关于印发《中共西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5 年度 非定向推荐处级后备干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共西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5 年度非定向推荐处级后备干 部实施方案》已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实施,请遵 照执行。

特此通知中共西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5 年 10 月 15 日—1—中共西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5 年度 非定向推荐处级后备干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建立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 制,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干部选任民主推荐、 动议提名方式, 根据 《党 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和 《西南科技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 用工作暂行办法》 等有关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着眼于学校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 要,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选拔机制,开阔选人视 野、拓宽选人渠道,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努力将一 大批德才兼备、崇尚实干、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和有发展潜力的优 秀干部充实到后备干部队伍中来, 建设一支结构合理、 综合素质高、 创新能力强的中层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 为加强学校中层领导班 子建设提供充足的干部储备。

二、总体要求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学校党委统一 领导,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严把政治素质关; (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开阔视野,拓展—2—思路,实现好中选优; (四)坚持统筹考虑,着眼于长远发展,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注重发现和选拔年轻干部和优秀人才; (五)坚持改革创新,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把后备干部推荐与干部选拔任用、 年度考核有机结合, 不断完善后 备干部队伍建设机制。

西南大学人员调配暂行办法-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西南大学人员调配暂行办法-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西校办…2005‟50号西南大学人员调配暂行办法各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员调配,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提高人才资源效益,保证学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人员调配原则(一)严格执行人员调配政策,坚持公开、公正、开放、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人员调配服务于学科和队伍建设,注意发挥人才专业技术特长的原则。

(三)按照核定的编制,在年度计划内进行调配。

(四)坚持以工作(岗位)需要的人员补充原则。

(五)坚持合理流动的原则。

(六)确保以教学科研人员为主体,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

(七)严格考核,坚持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并重的人才质量评价标准。

二、人员补充(一)教学科研人员1、教学科研人员主要从国内外著名高校的优秀毕业研究生中补充。

2、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

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和同行专家组成,人数在5—11人。

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和社科处派人参加(人事处参加全部进人考核,教务处参加教学人员考核,科技处和社科处参加专职科研人员考核)。

考核合格的报人事处,经学校批准后办理接收或调入手续。

(二)管理干部、政治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本办法中均简称“干部”)1、补充干部一律实行公开招录,招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每学年进行1—2次。

2、补充干部主要从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录,一般应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

(三)在职教师取得博士学位后其配偶的工作安置本校教师在职取得博士学位后学校协助解决其配偶的工作,符合以下情况者,其配偶可调入校内工作:1、本校教师是紧缺专业的优秀博士生;2、其配偶是在编在岗正式职工,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离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10年及其以上,夫妻两地分居(学校所在区县以外),经考核合格,校内有接收单位。

有正高级职务的、年龄在50岁以下的专职教学科研人员,其配偶的工作安置参照本条款执行。

2015年西南科技大学科级干部的选拔与任用文件

2015年西南科技大学科级干部的选拔与任用文件

中共西南科技大学委员会文件西南科大党委发〔2014〕18号关于印发《西南科技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学校各部门:《西南科技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中共西南科技大学委员会2014年12月16日—1—西南科技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科级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院(部、处、馆、中心等)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中的作用,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精干、务实、高效,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科级干部队伍,适应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在参照执行《西南科技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依法办事和按程序任免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选拔任用经学校核定的各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正、副科级干部(含正、副科级纪检员;正、副科级组织员等)。

第四条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工—2—作。

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特别对管人、管财、管物以及实质处置权比较大的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要加强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五条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政治条件:参照《西南科技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的相关条件。

(二)学历条件:担任科级干部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三)经历条件:新提拔的科级干部,一般应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工作能力突出的可放宽至两年;新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具有副科级岗位两年以上的任职经历,并有突出的工作实绩。

西南大学文件

西南大学文件

西南大学文件西校〔2016〕421号关于修订并印发《西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各单位:《西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考评办法》已修订完成,并于2016年6月8日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南大学2016年7月4日西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考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风建设,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西南大学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学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学生。

第三条综合考评是对学生一学年度在品德、学业、体育和创新能力方面的综合评价。

第四条综合考评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以班级为单位于每年9月对上学年度进行考评。

第五条综合考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做到动态考核与静态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

第六条综合考评成绩是考核学生综合素质、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综合考评成绩表载入学生档案。

第二章综合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第七条综合考评成绩包括基础分100分和创新能力分20分。

基础分=品德考评×30%+学业考评×60%+体育考评×10%。

创新能力分=创新能力考评×20%。

第八条品德考评品德考评是对学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文明行为、法纪意识、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评价,满分100分。

计算方式为:品德考评=基本分+奖励分-扣分。

1.基本分80分,由学生自评10分,学生考评小组评30分,辅导员评40分。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学院(部)认定后,可奖励加分,奖励分累计不超过20分:(1)认真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且课程考核成绩85分以上或优秀者;(2)积极参加学校、学院(部)组织的重大活动;(3)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或志愿服务活动;(4)有见义勇为、抢险救灾、救死扶伤等突出表现者;(5)学院(部)认为可奖励加分的其他情形。

西南大学关于校部机关 直属单位核编和一般干部及工勤人员聘任的通知

西南大学关于校部机关 直属单位核编和一般干部及工勤人员聘任的通知

西校办〔2005〕48号
西南大学关于校部机关
直属单位核编和一般干部及工勤人员聘任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明确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理顺管理体制,经研究决定,在校部机关和直属单位进行核编和一般干部及工勤人员的聘任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校部机关和直属单位核定编制和一般干部、工勤人员定岗聘任工作由学校科级机构设置和科级干部聘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下设办公室见西校〔2005〕71号文)。

二、核定编制
(一)核定编制的原则
1、遵循人随事走、以事定岗、以岗核编的原则。

2、适当考虑原两校校部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构成情况,坚持合理核编的原则。

3、坚持维护稳定、平稳过渡的原则。

(二)核定编制的办法
1、原西南师范大学、西南农业大学相同部门的人员编制数之和即为西南大学相应部门编制数。

2、未明确编制的部门暂以部门现有人数核定编制。

3、原两校合署办公部门的编制,按照西南大学处级机构的职能划分,遵循人随事走的原则,将编制分解给相应部门。

4、新成立的部门,按工作职责核编。

5、学校核定各单位编制数后正式行文通知。

三、聘任程序
1、各单位根据核定的编制数将拟聘人员名单(见附表)报聘任工作办公室。

2、办公室审核各单位提出的拟聘人员名单。

3、领导小组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后,行文批复。

四、要求
1、原两校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负责原单位人员的划归。

2、近三年校部机关不增加编制,不补充人员(配备处科级领导干部除外)。

个别单位确实需要增加工作人员的,可在校部机关范围内调剂解决。

关于印发西南大学

关于印发西南大学

西校…2006‟152号关于印发《西南大学教师职务任职条件试行规定》的通知各单位:《西南大学教师职务任职条件试行规定》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七日西南大学教师职务任职条件试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挥教师职务评聘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建设与学校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创新型教师队伍,加快实现学校高水平综合性大学的战略发展目标,根据国家颁布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教育部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以下简称“教学科研人员”)申请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条申请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潜心科学研究,勇于学术创新;教书育人,恪守师德。

第四条申请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所有教学科研成果均应是任现职以来的。

第五条申请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者,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应达到“合格”。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计入“任职年限”;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次年不得申请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第六条本规定的教师职务任职条件,是申请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

在任职资格评审的过程中,要全面考察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工作实绩和综合能力;充分考虑申请人在发明创造、技术创新、技术开发与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的贡献,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择优评聘。

第七条本规定的“特殊专业”是指音乐、体育、美术、外语、服装设计、服装表演专业,公共基础课、跨学科专业基础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科教学法课程以及从事少数民族预科、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相关的专业。

第二章助教职务任职条件第八条申请评审助教(研究实习员,以下同)职务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或全日制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二)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考察合格;(三)完成规定的科研任务,具备相应的科研能力。

关于印发西南大学工作人员

关于印发西南大学工作人员

西校…2006‟457号关于印发《西南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单位:《西南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西南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准确评价各类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聘任、晋升、奖惩和确定待遇等提供依据,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渝人发[2000]138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若干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01]1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按自然年度进行,考核的对象为全校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第四条考核标准主要以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依据。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廉洁自律等情况;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的提高和知识创新的情况;勤:主要考核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六条考核等次:1、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2、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比例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的人员总数的15%以内;3、德、能、勤、绩较差,在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缓定考核等次,予以三至六个月的告诫,待告诫期满后视其表现确定考核等次。

第三章考核等次的基本要求第七条党政管理干部考核的等次要求: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成绩突出,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聘任上岗规定(二00六年五月图书馆教代会通过)

聘任上岗规定(二00六年五月图书馆教代会通过)

西南大学图书馆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聘任上岗规定(二00六年五月图书馆教代会通过)一、按照西南大学有关校部机关直属单位核编和一般干部及工勤人员聘任文件精神,本馆实行编制管理,定编定岗,聘任上岗。

凡西南大学图书馆在编在岗职工均可报名应聘。

二、图书馆业务部门负责人聘任1、通过竞聘的方式产生部门负责人人选(竞聘条件和程序见《西南大学图书馆部门负责人岗位竞聘方案》)。

2、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由馆长签发聘任书。

3、各业务部正主任、副主任聘定后,由聘任领导小组报人事处备案。

4、业务部门如因工作需要需设业务组应报经馆长批准,组长由部门负责人决定并报聘任领导小组备案(有部门负责人的组,组长由部主任兼)。

三、各部门业务人员聘任1、各业务部门所设岗位一律聘任上岗。

2、实行双向选择,即,应聘职工自愿选择岗位;部主任按择优选用的原则共同与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本部拟聘人选,报聘任领导小组审查批准。

3、聘任组合中,如有空岗,由办公室公布,再次公开招聘。

4、批准上岗职工,统一由馆长签发聘任书。

5、聘任时间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确定。

6、本馆未聘用或本人拒聘人员,由图书馆提供临时岗位,若本人拒绝上岗,将上报学校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所有聘任上岗人员,均发给上岗证。

五、岗位交接:(一)聘用人员中,若属本馆从现岗位转向新岗位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接岗者办理移交手续。

具体包括:1、现岗位职责范围内所管理的各种文献和账目;2、因工作需要配备的家具、办公用品和仪器设备;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挪动原有办公用品,所需物品一律由办公室根据需要统一调配。

4、双方清点后应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应得到部门负责人认可;5、仪器设备和各种帐目接交,双方还应到办公室办理签名认可手续。

(二)本馆到新岗位工作的职工,对新上岗位的职工应承担技术传授和咨询责任,帮助新上岗的职工尽快适应工作需要。

(三)按此规定办完交接工作是聘任上岗的先决条件。

本规定解释权在聘任领导小组。

教育部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确认西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限及高级职务岗位设置比例的批复

教育部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确认西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限及高级职务岗位设置比例的批复

教育部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确认西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限及高级职务岗位设置比例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5.12.23•【文号】教职改办[2005]16号•【施行日期】2005.12.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教育部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确认西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限及高级职务岗位设置比例的批复(教职改办[2005]16号)西南大学:你校《关于申请确认和授予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以及核定高级职务岗位设置比例的请示》(西校[2005]93号)收悉。

根据《教育部关于西南师范大学、西南农业大学合并组建西南大学的决定》(教发[2005]17号)精神,按照教人[1995]38号、教人[1995]45号以及教职改办[1996]4号文件授予原西南师范大学、西南农业大学的教授评审权限,经研究,现重新确认你校具有教育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理学、艺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体育学、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利用、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林学、水产、生物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农业工程等25个学科的教授评审权。

重新确认你校具有农业技术副高级职务评审权。

根据《教育部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人[1999]10号)精神和你校实际情况,确认你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控制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总数的55%以内,其中正高级岗位不超过高级岗位总数的30%。

请你校严格执行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工作的管理,严格控制高级职务,尤其是正高级职务的聘任数量,降低用人成本,提高用人效益。

请你校按照当前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依法开展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改革工作。

逐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增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政策宣传,加强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大学科级非领导职务聘任暂行办法

大学科级非领导职务聘任暂行办法

大学科级非领导职务聘任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调,规范学校内部管理,构建管理队伍的职业发展通道,激励管理队伍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学校建设有特色、多科性、国际化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战略目标,依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7]4号)和教育部人事制度改调有关精神,参照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务员任职定级和职务升降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聘任原则科级非领导职务聘任应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严格条件、逐级晋升,从严考核、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

通过科级非领导职务的聘任工作,不断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和考核,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调动干部队伍工作积极性,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聘任范围及聘期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党群和行政管理部门、教学科研单位及直属单位承担管理职责和管理任务的科级非领导职务聘任。

科级非领导职务聘任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聘任期限与岗位聘任一致。

岗位聘期届满,重新聘任。

三、聘任基本条件(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观念;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三)熟悉本职工作的任务、要求和特点,系统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具有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工作积极主动,勤勉认真,务实创新,作风朴实民主,办事公正廉洁,方法科学有效,能够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表现突出,得到群众普遍认可。

四、任职资格(一)聘任副主任科员应符合下列任职资格:1.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毕业后工作满1年。

2.获得硕士学位、学历的研究生,毕业后工作满2年。

3.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班毕业,毕业后工作满5年。

4.工作后取得更高层次学历的人员,可以按照原学历或新取得学历起算任职资格年限。

西南大学引进人才特别评聘办法

西南大学引进人才特别评聘办法

西南大学文件西校〔2013〕88号关于印发《西南大学引进人才特别评聘办法》的通知各单位:《西南大学引进人才特别评聘办法》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西南大学2013年4月3日西南大学引进人才特别评聘办法为加快引进人才决策效率,有效推进人才引进工作,学校决定建立引进人才特别评聘机制,对拟引进人才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用、导师资格采用特别评聘程序,根据《西南大学师资队伍建设计划(2012—2020年)》(西校〔2012〕155号),制定本办法。

一、职务评审未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如下拟引进人才,可申请特别评审正高级职务:(一)入选国家和省部级各类人才计划者。

(二)取得本学科公认的高水平成果者。

二、岗位聘用(一)引进的国内“985”“211”高校教授、副教授,经核实确认后,原则上可按原所在单位聘用岗位级别聘用。

(二)经特别评审取得教授资格的拟引进人才,一般聘任到教授四级岗.三、导师资格经特别评审程序取得教授或副教授资格者,可申请增列为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

四、评聘程序(一)本人申请。

拟引进人才填写《西南大学优秀人才引进特别评聘评审表》。

(二)组织推荐.用人单位对拟引进人才进行初评、对拟引进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岗位、导师资格提出推荐建议,交由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审查,决定是否进行特别评聘.(三)校外评议。

学校选取5名相关学科校外著名专家评议拟评聘人员材料,并根据评议结果提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建议。

(四)会议评审。

依据《西南大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办法》(西校〔2012〕159号),受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委托,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及相关学部组长、副组长召开专业技术职务特别评审会议,对拟引进人才的专业技术职务进行评审;校教师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及相关专业委员召开岗位聘用特别评聘会议,对拟引进人才的聘用岗位进行评审。

四级职员岗位聘任实施办法(试行)-西南大学人事处

四级职员岗位聘任实施办法(试行)-西南大学人事处

附件1:西南大学三级、四级职员岗位聘任实施办法(试行)根据《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教育部直属高校三级、四级职员岗位聘任暂行办法》 (教人〔201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原则(一) 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

(二) 坚持民主集中、公开公正的原则。

(三) 坚持注重实绩、择优聘任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属学校事业编制、主要从事管理工作,已聘用在学校正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岗位的管理人员。

三、岗位职数三级、四级职员岗位总数一般不超过校领导班子职数的60%,其中三级职员数不超过校领导班子正职数。

四、申报条件(一)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忠于职守,实绩突出,贡献较大,群众认可度高。

(三)熟悉管理工作,具备聘任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能力。

(四)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硕士及以上学位。

(六)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七)聘任三级职员岗位的,应具备担任副校级领导职务8年以上的经历;聘任四级职员岗位的,应具备担任学校中层正职领导职务12年以上的经历。

(八)聘任三级、四级职员岗位的,年龄在55岁以上。

五、聘任程序(一)公布职数学校三级、四级职员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提出三级、四级职员岗位聘任职数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统一公布。

(二)个人申请个人对照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提出申请,填写《西南大学三级、四级职员岗位聘任申报表》,交所在二级党组织。

(三)资格审查二级党组织按照申报条件对本单位三级、四级职员申报者的资格进行审查。

(四)推荐考察依据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推荐和考察。

(五)审定、公示及聘任学校三级、四级职员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荐拟聘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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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南大学
科级及其以下干部非领导职务过渡评聘实施办法的通

西校[2006]104号
各单位:
《西南大学科级及其以下干部非领导职务过渡评聘实施办法》已经2006年4月20日校长办公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了调动行政管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加强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教育部全面实行高校职员制以前,采取过渡的办法,对科级及其以下的行政管理干部继续实行非领导职务的评聘。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条科级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设置及聘任范围
科级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设置科员、副科级职员、正科级职员(正、副科级职员相当于原正、副主任科员)。

聘任范围:校部机关、各学院、直属单位专职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已参加考工定级的工人)。

后勤集团和附属单位可参照执行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条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政治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熟悉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能运用科学的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务意识强,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
民主,团结同志。

(二)任职资格
1、科员任职资格
(1)熟悉和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政策规定和业务知识,能处理一般性业务工作。

年度考核为“合格”及其以上等级。

(2)任现职年限及学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
②大学专科毕业任办事员2年。

2、副科级职员任职资格
(1)能协助办理某一方面的工作,熟悉和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政策规定和业务知识,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业务水平,能草拟工作文件,有综合分析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

年度考核为“合格”及其以上等级。

(2)任现职年限及学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后,从事管理工作满1年;
②大学本科毕业,任科员2年以上;
③大学专科毕业,任科员5年以上。

3、正科级职员
(1)主办某一方面的工作;熟悉和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政策规定和业务知识;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业务水平,能够较好地承担调查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的任务;能较熟练地起草工作文件,有综合分析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在工作中起骨干作用。

年度考核为“合格”及其以上等级。

(2)任现职年限及学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硕士研究生学历,任副主任科员1年以上。

②大学本科、双学位学历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副主任科员2年以上;
③大学专科学历,2000年12月31日前已任副主任科员;
④高中、中专学历,1960年12月31日前出生,1981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1994年12月31日前任副主任科员;
(三)原担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的行政管理干部,因年龄受限或岗位调整不再任职,可改任同级别的正、副科级职员。

(四)在确认非领导职务时,专业技术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对应关系为:助教级——科员;讲师级——正科级职员;由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了行政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应免去原专业技术职务(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除外)。

(五)已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管理干部,不再评聘同一级别的非领导职务。

(六)任现职以来,年度工作考核结果每有一次为“不合格”,其晋升资格年限相应延长二年。

(七)非领导职务不得越级晋升。

第三条聘任程序
1、科级及其以下干部非领导职务过渡评聘的工作每年下半年进行一次。

2、申报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西南大学科级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申报表》(附表一),从“德、能、勤、绩”等方面总结自己任现职以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提供学历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交所在单位,所在单位须填写汇总表(附表二);
3、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审核,同意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交人事处综合科;
4、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
5、学校科级机构设置和科级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见西校[2005]71号文)提出拟聘方案;
6、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行文聘任。

第四条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科级机构设置和科级干部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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