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2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为了保障我院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须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

二、上岗后的放射工作人员须服从医院安排,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必要时增加临时性检查。

三、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由医院对其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四、对参加放射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由医院及时组织健康检查或者医疗救治,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五、医院委托已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对本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

六、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放射部门应及时将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医院将安排职业健康体检复查和追踪。

七、放射部门不得安排孕妇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工作,哺乳期妇女在其哺乳期间应当避免接受职业性内照射。

八、由医院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九、处罚:

1.对未按医院要求参加职业健康体检者,下次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2.对未按医院要求参加职业健康体检者,造成无法正常在放射岗位工作,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对放射部门安排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在放射岗位工作,后果由其部门负责。

体检科岗位职责60732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各仪器设备均应建立档案统一管理,内容包括仪器编号、品牌型号、购置日期、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原始资料,由专人保管。 2、工作人员操作精密仪器设备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专业主管考核合格并经科主任批准后方可上岗。 3、建立专业实验室的仪器操作手册,使用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操作人员对仪器要定期保养维护,并有保养和维修记录;仪器要有明显的状态指示(使用、维修、停用);专业主管定期检查。 4、建立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程序,按期进行强制检定或自检(贴有明显的标记);按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周期,使用配套校准品校准仪器。有检定及校准记录,专业主管或科主任定期检查。 《放射医(技)师职责》 1、在体检科主任和业务主管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体检人员的各项X线检查。按时完成诊断报告,遇有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3、负责向体检人员说明检查前的准备要求和注意事项,加强体检人员的X线防护措施。 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规定的性能条件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更改设备的性能及参数。 5、爱护影像设备,进行经常性保养,保证X线检查正常进行,各种仪器设备及附属用品使用完毕必须复位并整理机房,定期清洁设备。 6、掌握X线机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投照技术。负责本科机器的检查,保养和管理。 7、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则,做好防护工作,严防差错事故。 8、负责机器附件、药品、胶片等物品的请领、保管及登记统计工作。 《检验技师岗位职责》 1、在体检科主任和主管检验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收集和采集检验标本,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随时核对检验结果,严防差错事故。. 3、负责检验药品、器材的请领、保管、检验试剂的配制,培养基的制备,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4、负责特殊检验的技术操作和特殊试剂的配制、鉴定,检查,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 5、负责菌种、毒种、毒剧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材料的请领、报销等工作。 6、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改进检验方法,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检验质量。 7、开展对本专业的质量控制工作。 8、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治交叉感染。 《医技岗位职责》(超声、心电图等)

体检中心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体检科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制度】一、体检科工作制度 1. 凡在体检科工作的人员,应持证上岗,穿工作服,佩带工号牌,实行首各尽其职,注意文明礼仪,服务态度好,禁止吸烟,严禁问负责制。同时要随时关心客户需求,不得对客户无礼,与客户争吵。体检2. 项目及价格应公示,并制定多样套餐,供单位和个人选择。 3. 根据各单位和个人的具体需求和有关规定,确定受检者的体检项目及体检时间,并告知具体体检注意事项。需超过规定 4. 大型团队体检可根据单位要求,给予一定的优惠。 结幅度的或有其他额外要求的,应先请示同意后再行体检。体检到账后进行束后,可按体检实际人数结算,由经手人负责催账,计算工作量。由收费员按标准收费出具个人体检按所体检的项目进行收费, 5. 体检根据和“检验条码”交受检者,发票,打印“体检指引单”并及时登记相关同时介绍体检流程和注意事项,项目发放早餐券,信息。体并按“抽血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执行无菌操作,6. 严格查对制度,上的项目要求采集血标本和选择相应或“检验申请单”检指引单” 放原则上要求一个条码一根试管。检验条码按规定粘贴,试管,做好交接登记工作。科并与检验置于专用箱内及时送检, 开始操作前应室工作人员, 7. 一般项目(身高、体重、血压)

应如遇血压异常有异议的,先开机预热稳定 5 分钟后开始体检, 特殊情况需手工测量分钟后再测试,做好解释工作,告知休息 10 8. 便于结果录入准确无误。血压。体检结果记录规范,标识统一,并值班(导检)人员应提前到岗,做好各检查室体检的准备工作,咨询、协调督促检查记录其他工作人员准时到位。做好体检引导、彬彬有礼。等工作。工作时注意文明礼仪,态度和谒,热情大方, 5 开始操作前应先开机预热稳定9. 各检查室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体检指引单”分钟后开始体检,严格查对制度,并按“体检或“对于非本人申请单”上的项目进行检查,结果表述清楚、规范。 人员,体检应标明清楚,并由受检者签字认可。应用检各辅助10. 科室的体检结果,由本中心领班人员负责录入。 交主检汇总审查者本人的工号进入登记,体检结果全部录入后, 发核。 11. 主检室医生应及时将各科室的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现结果明显异常或已达危急值,需进一步检查确诊或即需治疗的,资并做好登记、应及时告知,跟踪和相关服务。对于单位招工、对,应严格把关,认真对照相关标准出具规范报告。格认证等体检科会诊,以明确诊断。应及时组织专检查结果异常需进一步检查的, 每天操作结束后应进行终12. 各检查室工作人员应保持室内清洁, 定期每天关机后要进行设备维护,末消毒处理。爱护仪器设备,科做好仪器设备的校验工作。进行设备检修,同时配合设备按序存放报告按单位、体检人员的健康档案管理,体检做好13.

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管理与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1)根据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专业技术、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 (2)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时佩戴个人剂量元件并按规定参加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 (3)按规定对放射诊疗场所和诊疗设备进行防护与状态检测。(4)严禁对妊娠妇女进行X线检查,尤其是妊娠8—15周的妇女。(5)对儿童进行X线检查时,应尽量采用X线摄影检查,照射野面积一般不超过胶片面积的10%,并采用短时间曝光的摄影技术。(6)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放射诊疗设备,请取得资质印证的服务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7)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和射线防护知识,正确掌握适用范围,合理使用X线诊断。 (8)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后过滤”和小照射野工作。 (9)工作人员在使用X线摄影时,应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照射野使有用线束限制在临床需要的范围内并与成像器件相匹配。(10)施行X线检查时注意受检者防护,对受检者非投照部位,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摄影中除受检者,其他人员应在机房外等候,对受检者需要扶携时,对扶携者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1)进行X线摄影检查时,合理选用胶片以及胶片与增感屏的组合,熟练掌握暗室的操作技术。

X射线影像诊断质量保证方案 (1)根据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专业技术、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 (2)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时佩戴个人剂量元件并按规定参加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 (3)按规定对放射诊疗场所和诊疗设备进行防护与状态检测。(4)严禁对妊娠妇女进行X线检查,尤其是妊娠8—15周的妇女。(5)对儿童进行X线检查时,应尽量采用X线摄影检查,照射野面积一般不超过胶片面积的10%,并采用短时间曝光的摄影技术。(6)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放射诊疗设备,请取得资质印证的服务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7)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和射线防护知识,正确掌握适用范围,合理使用X线诊断。 (8)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后过滤”和小照射野工作。

健康体检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健康体检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医院版】 北京世纪坛医院2015年11月 为了确保健康体检的质量及安全,按照原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健康体检管理办法》中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要求,以及《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WST368-201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GB15928-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北京市﹤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3-2015年)》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设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的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本机构(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负责制定本机构(部门)有关人员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及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三)对本机构(部门)购入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并对其存储、使用及用后处理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本机构(部门)工作人员职业伤害处理的指导、随访和登记上报工作; (五)对本机构(部门)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指导; (六)协调本机构(部门)医院感染的其他问题;

(七)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本机构(部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其持续改进情况。 二、工作人员应掌握本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按时参加培训,认真执行无菌操作技术、清洁消毒隔离制度及职业防护制度等。一旦发生医院感染的情形,应及时上报专(兼)职人员,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三、按要求进行医院感染的报告 (一)个案报告:医务人员发现医院感染散发病例时,应在24小时内报告院感专(兼)职管理人员。 (二)暴发报告:医务人员发现医院感染聚集性发生时,应立即报告院感专(兼)职管理人员。院感专(兼)职管理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进行初步核实后,报告主管领导。并指导科室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院感染的暴发流行。 (三)院外报告 1.医院发生5例以上(包含5例)疑似医院感染的暴发或3例以上(包含3例)医院感染的暴发时,应当于12小时之内向辖区卫生计生委及其CDC报告。 2.医院发生10例以上医院感染的暴发;或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时,应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在2小时内向辖区卫生计生委及CDC报告。 3.报告方式: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医院感染的相关信息通过北京医

体检机构管理办法

体检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体检机构管理工作,保障体检服务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体检,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对受检者进行检查,并对其身体状况作出综合评价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体检机构,是指以开展体检服务为主的医疗机构,分为体检中心和体检站。 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机构,不得使用体检机构的名称或使用“健检”等易与“体检”产生混淆的名称。 第四条卫生部委托卫生行业协会制订、发布《基本体检项目目录》,并对其定期进行审核、修订,修订周期最长不超过2年。 第二章设置审批 第五条体检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有关执业活动。 体检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第六条申请设置体检机构的申请人,应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设置审批手续,拟设体检机构应符合《体检机构基本标准》,有明确的体检服务范围,并能完成基本体检项目。 第七条医疗机构申请增设独立的体检中心或体检站,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向负责设置审批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第八条体检中心申请开展儿童体检和外出体检的,应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后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第三章执业人员 第九条在体检机构从事体检工作的医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并经体检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注册; (二)从事2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十条在体检机构从事体检工作的护士,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经体检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注册; (二)从事1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 第十一条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应由主检医师审核签名。主检医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内科或外科主治医师以上职称; (二)从事2年以上体检工作。 第十二条体检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接受医学继续教育。 《体检机构管理办法》----第四章执业规则 第十三条体检机构提供体检服务必须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标明的执业地点进行。凡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院、门诊部及专业体检机构必须在执业许可范围内开展体检工作。 第十四条体检机构应根据自身的能力和条件在卫生行政部门审定的体检范围和项目内开展体检业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加或变更。 第十五条体检机构开展临床检验应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不得超范围检测,并应对标本逐一检测,逐一报告。 第十六条体检机构必须配备急救器材和药品,制定急救应急预案。

体检中心职责制度

体检中心管理制度 1、认真做好各类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并于规定日期内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受检人或受检单位及家属。 2、按照受检者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内容,确定检查项目。 3、检查中发现疑似严重疾病,应及时与受检者、单位取得联系。 4、健康体检应认真填写“健康档案”及各类医技申请单,并标明付款方式。 5、各种检查记录及检查结果,应及时收集、汇总,不得随意外泄,注意保护受检者隐私。 6、检查过程发现法定传染病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报有关部门。 7、保持体检场所整洁,卫生,物品放置有序。 8、严防差错事故,随时协调相关科室工作。 9、廉洁体检,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10、认真做好体检的组织、咨询及解释工作。

体检科主任职责 1. 负责体检中心的体检业务管理、人事调配等全面工作。 2. 根据医院的统一规划,负责制订本科的工作计划和总结。 3. 负责体检任务的落实和体检医师的工作调配,保证体检工作的高效、优质运行。 4. 积极开拓市场,扩大市场份额,负责市场开拓和开展检后服务的各项工作。 5. 负责体检质量管理,及时对体检质量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 经常深入临床各科室,征询对体检质量的意见和要求,督促体检专业主管做出改进措施,满足受检者需求。 7. 对体检各环节进行指导,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的落实情况,负责体检差错的登记、调查与处理,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8. 组织业务学习、技术培训、继续教育等计划的实施,有计划地安排本科人员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或专题讨论会。 9. 负责检查体检运行情况的统计、报告工作,并定期做好分析。

10. 结合临床医疗,制定科研规划,引进国内外新成果、新技术、新方法和开展新项目。 11. 安排外来进修人员、实习生学习。 12.制定辖区社区健康教育计划,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引导正确的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开展特色宣教活动等。 主检医师职责 1. 服从体检中心主任的管理和工作安排,配合科主任,确定应开设的体检项目,选择最有诊断价值的体检方法,按照各体检项目的要求,认真询问病史,并按各科体检程序进行检查,确保体检项目无遗漏。 2. 认真填写体检表,记录要完整,字迹要清楚,书写要规范,做到无漏填、无错项,负责体检结果的咨询解答工作,根据体检结果,运用诊断学知识,依照有关标准,作出正确的诊断、结论和治疗建议,并在体检医师签字处签署全名。 3. 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尊重受检者的隐私权。 4. 体检中遇到特殊情况时,要及时与相关科室或中心主任会诊,共同做出结论,对于重大阳性结果或危急重症等危险因素的应及时上报中心主任,视情告知受检者或单位,通知受检者作相关诊治,并进行追踪随访。 5. 体检结果有报疫情的,要及时报告疫情。

(推荐)放射科放射线防护制度

放射科放射线防护制度 (一)放射防护原则 在实施放射防护工作时,必须对利益、代价和效果进行权衡,以求付出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防护效果。尽可能做到放射实践的正当化、放射防护的最优化,保证个人所受辐射剂量不超过国家防护规定的相应限值,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采取各种防护措施,使人体受照射剂量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 (二)防护措施 1、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放射防护意识,具有明确的针对工作人员和患者以及环境的辐射防护措施,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2、机房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辐射防护的要求,并经有关专业辐射检测部门检测,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以保证周围环境无辐射污染。 3、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在保证检查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照射条件,减少患者的辐射剂量。 4、对受检者的非检查部位中的敏感部位(性腺区)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5、怀孕妇女一般情况下禁止照射,因抢救生命等特殊情况必须行放射检查时须经上级批准并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 6、尽量避免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对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患者进入机房的家属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7、放射工作者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定时参加体检。工作中必须按规定佩带个人辐射剂量检测计,定时检测并记录入档。禁止超剂量、长时间在辐射环境下工作。 8、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放射防护培训合格证。 放射科辐射防护相关强制性规定 不应将X线胸部检查列为婴幼儿、青少年体检的常规项目。 X线诊断的筛选普查应避免使用透视方法。 不管是放射工作人员还是一般公众,个人所受照射的剂量当量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值。 未满16周岁者,不得参与放射工作。 从业人员就业前或定期体检,X线胸部检查的间隔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年。 未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允许,不得使用便携式X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 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线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 非特殊需要,不得对孕妇(尤其是受孕后8-10周)进行下腹部X线检查。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表

编号: 类别:上岗前() 在岗期间() 离岗时() 应急照射() 事故照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表 姓名: 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 体检单位: 检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印制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个人基本资料)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出生地:民族:职务/职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邮政编码:□□□□□□个人联系电话: 文化程度:01小学02初中03技校04职高05高中 06中专07大专08大学09研究生以上 职业照射种类:

非放射工作职业史 放射工作职业史

既往患病史(包括职业病史) 月经史 初潮(岁) 末次月经或停经年龄: 婚姻史 结婚日期: 年 月 日 配偶接触放射线情况: 配偶职业及健康状况: 生育史 孕次: , 活产: 次, 早产: 次, 死产: 次, 自然流产: 次, 畸胎: 次,多胎: 次,异位妊娠: 次,不孕不育原因: 现有男孩 人,出生日期: 年 月;女孩 人,出生日期: 年 月 子女健康情况: 个人生活史(长期生活地区,饮食习惯,有无地方病流行地区或疫区生活史、药物滥用情况及烟酒嗜好等) 不吸烟 偶尔吸烟 经常吸烟 , 支/天, 共 年,戒烟 年 不饮酒 偶尔饮酒 经常饮酒 , 共 年 经期(天) 周期(天)

家族史(家族中有无遗传性疾病、血液病、糖尿病、高血压病,神经精神性疾病,肿瘤,结核病等)其它 自觉症状 (症状程度:偶有以“±”,较轻以“+”,中等以“++”,明显以“+++”表示。)

公司员工体检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体检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爱,使员工对自身的健康状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保证员工身体健康,使其符合工作岗位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入职员工(含外包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 三、职责 (一)人事部职责 1、负责体检机构的寻找与洽谈; 2、负责公司员工体检的通知及组织; 3、负责体检参加率的统计、未体检原因调查及通报; 4、负责对体检异常情况的进一步了解及处理; 5、负责体检报告的存档; 6负责体检费用的结算及扣除。 (二)用人部门职责 1、负责本部门员工体检的通知; 2、负责本部门员工未参加体检原因的调查及反馈; 3、负责本部门员工复检的通知及跟进; 4、负责本部门员工健康状况的监督及反馈。 四、工作程序 (一)体检机构选择 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及体检机构的资质情况,我们对应的体检机构有两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体检中心,其对应的体检对象、体检类型及体检项目分别如 F表,人事部据此进行体检安排。

1、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含外包人员),人事部一周集中安排一次体检,并发布体检通知,统一组织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2、对于食堂的老员工,人事部关注其健康证的到期的时间,并提前一周通知办公室安排员工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检; 3、入职体检必须在员工入职后两周内完成,人事部每周四统计入职体检参加率,并调查未参加原因,未参加原因统一按“ 未通知到、安排工作、请假、离职、旷工”几种情况进行归类;对于无故旷工者公司处以罚款50元/ 次,并参加 下次安排;对于两周内未完成体检者,若非旷工原因,处罚相关车间管理人员或员工50元/ 次,并参加下次安排;对于试用期内未完成体检者,公司将直接终止与其的劳动关系; 4、每周五之前人事部对本周入职体检参加情况发文通报。 (三)体检结果跟进 1、每周三体检结束后,人事部及时向体检机构了解体检结果;体检合格者,正常上班;若发现问题,人事部将于周四下班前将体检结果、复检要求及其它解决办法反馈给相关部门,由部门告知员工本人,并做好跟进; 2、对一周内需复检的员工,需在第二周周三之前将复检结果提交人事部;对一周后需复检的员工,需在第三周周三之前将复检结果提交人事部;人事部根据复检结果确认是否影响正常工作; 3、未按时完成复检者,人事部将通报批评当事人或相关管理人员,并视情况处罚20—50 元/ 次,试用期内未完成复检者,将延长其试用期一个月或终止劳动关系; 4、根据复检完成情况,人事部每周五之前对各部门完成率、未完成原因及处罚结果发文通报,以提醒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复检; 5、日常工作中,用人部门需对员工的健康状况做好监督,尤其体检发现问题者,应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如有异常,及时反馈人事部,以便做好相应处理。 (四)体检报告存档 体检报告一人一档,由人事部按体检时间整理存档。 (五)体检费用承担及结算 1、新入职员工三个月以内离职的,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食堂员工的体检费由个人先行垫付,入司满三个月后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报销手

体检科制度

第一条体检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一)健康体检区域布局和流程合理,健康体检人员与就医人员分开,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及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二)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医疗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三)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基本制度,工作人员应熟悉本岗位职责和相关规章制度。 (四)在健康体检工作中强化“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三严(”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训练,熟练掌握体检基本技术操作,提高专业技能。 (五)对完成健康体检的受检者,按照《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出具健康体检报告。健康体检各检查项目的结果由具有相关岗位资质的人员记录并签名;检验结果有操作者、审核者双签名;健康体检报告由主检医师负责审核、签署。 (六)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加强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的管理工作。 (七)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暂行)》的要求,做好健康体检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八)按照卫生部《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健康体检资料信息的管理,并建立健康体检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设专人管理信息统计工作,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地将各种统计报表通过北京市体检信息平台上报到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 (九)健康体检工作人员应当提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为受检者提供

健康体检咨询、导检等便民服务措施,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第二条疑难健康体检报告讨论制度 (一)疑难健康体检报告讨论是指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主持,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对临床不能明确诊断、有争议、难度过大、特殊要求以及存在医学争议的体检报告进行讨论研究,以便明确诊断、判定医疗争议性质、以及总结临床经验教训的讨论研究。 (二)讨论程序如下: 1、疑难健康体检报告讨论由科主任提出,并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主持,有关医务人员参加;存在医疗争议的讨论由医政处主持,医患关系处、医疗质量处及其他相关科室共同参与讨论,并组织实施。 2、讨论应事先做好准备,必要时准备文字摘要提前发放给参加人员,以便为发言做好准备。 3、主管医师或当事人员介绍诊查经过和特殊情况。 4、参会人员就本病例进行讨论。 5、主持人总结讨论结果。 6、相关人员做好讨论记录,按规定存放。 第三条健康体检高危异常检查结果登记追访制度 (一)随访不但有益于医学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而且对培育医疗市场,提高医院信誉度、知名度,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医疗要求,开拓我院在医疗市场的占有率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根据体检高危异常检查结果的专业特点制定本专业总体的随访计划,

放射科工作制度流程

放射科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衣帽整洁,挂牌服务,遵守劳动纪律,以病人为中心,做好优质服务。 三、各项影像检查须由临床医生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员随到随检,老弱病残患者优先。各种特殊影像检查和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四、各岗位人员均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详细阅读申请单,了解病史、体征、检查目的,必要时亲自询问和检查。 五、重要的摄片由放射科诊断医师和技术人员共同确定,摄影完后,待观察影像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去。 六、危重病员的检查,必要时应由临床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大出血、血压过低、休克等危重病员须经临床处理待病人稳定后再做检查。 七、在规定的时限,由执业医师密切结合临床病史、体征,按规范书写诊断报告,并实行双签审核制度。进修和实习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八、坚持每日集体读片,评定影像和诊断质量,科内定期组织专业知识学习和讨论,不断提高检查和诊断水平。 九、影像资料由专人管理、归档、借阅。 十、重视安全工作,严禁在科内使用电炉,燃油(气)具,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 十一、做好病人、家属和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工作,保护好患者的隐私。 十二、爱护设备,定期保养,出现故障立刻汇报,并与设备科联系,及时解决。 十三、X线摄影、CT提供24小时×7的急诊检查服务。 放射科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下设诊断质量控制、技术质量控制两个二级管理小组,质量控制管理小组负责质量检查、督促。 二、建立投照质量控制标准和诊断报告质量控制标准。 三、严格执行投照质量控制标准和诊断报告质量控制标准,减少医疗缺陷、差错,杜绝责任事故。 四、诊断质量控制小组负责诊断质量日常检查,定期进行质量情况汇总、分析和报告,开展质量管理讨论。 五、技术质量控制小组负责投照质量日常检查,定期进行质量情况汇总、分析和报告,开展质量管理讨论。 六、建立质量管理资料档案。 七、建立质量缺陷控制检查与改进措施记录本。 八、严格执行集体阅片制度和疑难病讨论、会诊制度、业务学习制度及重点病例随访与反馈制度。 九、对影响较大、造成后果的诊断、投照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医务科,不得隐瞒、拖延。 十、质量目标管理落实到个人,与年终奖和晋升聘任挂钩。 投照质量控制制度及标准 一、投照人员上班时应对X线机、电源、洗片机、激光相机等设备、器材例行检查和维护,保持设备、器材的完备、正常、清洁。 二、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投照目的和部位,合理设计胶片规格、数量。

体检中心规章制度及操作规范

诺莱医学体检中心 规章制度 及 操作规范

目录 一、各岗位规章制度......................................................... - 3 -前台工作制度 .............................................................. - 3 -前台查对制度 .............................................................. - 4 -护士早会制度 .............................................................. - 4 -导检工作制度 .............................................................. - 5 -一般检查工作制度........................................................... - 5 -骨密度检测工作制度......................................................... - 6 -碳十三检测室工作制度....................................................... - 7 -肺功能检测室工作制度....................................................... - 8 -采血室工作制度 ............................................................ - 8 -消毒隔离制度 ............................................................. - 10 -放射科工作制度 ........................................................... - 11 -热层像检测工作制度........................................................ - 11 -耳鼻喉科工作制度.......................................................... - 12 -妇科工作制度 ............................................................. - 13 -亚健康工作制度 ........................................................... - 13 -眼科工作制度 ............................................................. - 14 -内科工作制度 ............................................................. - 15 -心电图室工作制度.......................................................... - 16 -动脉硬化检测工作制度...................................................... - 17 -二、操作规范 ............................................................. - 18 -人体脂肪检测技术操作规范.................................................. - 18 -心电图技术操作规范........................................................ - 19 -血样标本采集技术操作规范.................................................. - 21 -肺功能检测技术操作规范.................................................... - 22 -动脉硬化检测体检规范........................................... 错误!未定义书签。骨密度检测技术操作规范......................................... 错误!未定义书签。碳13尿素胶囊呼气试验操作规范.................................. 错误!未定义书签。内科体检技术操作规范........................................... 错误!未定义书签。外科体检技术操作规范........................................... 错误!未定义书签。妇科体检技术操作规范........................................... 错误!未定义书签。眼科体检技术操作规范........................................... 错误!未定义书签。耳鼻喉科体检技术操作规范....................................... 错误!未定义书签。口腔科体检技术操作规范......................................... 错误!未定义书签。超声检查技术操作规范........................................... 错误!未定义书签。经颅多普勒超声检查技术操作规范................................. 错误!未定义书签。放射线科检查技术操作规范....................................... 错误!未定义书签。放射阅片及报告书写规范......................................... 错误!未定义书签。

辐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辐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辐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辐射工作。 辐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不符合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标准的人员从事辐射工作。 2、辐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后的辐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3、辐射工作人员脱离辐射工作岗位时,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4、对参加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健康检查或者医疗救治,按照归家有关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5、从事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健康机构)应当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6、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将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送达辐射工作单位。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应当客观、真实,并对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负责。 7、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有可能额因辐射性因素导致健康损害的,应当通知辐射工作单位,并及时告知辐射工作人员本人。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疑似执业性辐射疾病病人应当通知辐射工作人员及其所在辐射工作单位,并按规定向辐射工作单位所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8、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7日内,如实告知辐射工作人员,并将检查结论记录在《辐射工作人员证》中。 辐射工作单位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辐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辐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安排。 9、辐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工作。哺乳期妇女在其哺乳期应避免接受职业性内照射。 10、辐射工作单位应当为辐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 (二)历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 (三)职业性辐射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 11、辐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 12、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辐射性疾病的

体检中心职责制度

体检中心管理制度 1、认真做好各类人员的康健体检工作,并于规定日期内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受检人或受检单位及家属。 2、按照受检者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内容,确定检查项目。 3、检查中发现疑似危机疾病,应及时与受检者、单位取得联系。 4、康健体检应认真填写“康健档案”及各类医技申请单,并标明付款方式。 5、各种检查记录及检查结果,应及时收集、汇总,不得随意外泄,注意保护受检者隐私。 6、检查过程发现法定传染病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报有关部门。 7、保持体检场所整齐,卫生,物品放置有序。 8、严防差错事故,随时协调相关科室工作。 9、清廉体检,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10、认真做好体检的组织、咨询及解释工作。体检科主任职责 1.负责体检中心的体检业务管理、人事调配等全面工 作。 2.根据医院的统一规划,负责制订本科的工作计划和总结。 3.负责体检任务的落实和体检医师的工作调配,保证体检工作的高效、优质运行。 4.积极开拓市场,扩大市场份额,负责市场开拓和开展检后服务的各项工作。 5.负责体检质量管理,及时对体检质量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经常深入临床各科室,征询对体检质量的意见和要求,督促体检专业主管做出改进措施,满足受检者需求。 7.对体检各环节进行指导,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的落实情况,负责体检差错的登记、调查与处理,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8.组织业务学习、技术培训、继续教育等计划的实施,有计划地安排本科人员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或专题讨论会。 9.负责检查体检运行情况的统计、报告工作,并定期做好分析。 10.结合临床医疗,制定科研规划,引进国内外新成果、新技术、新方法和开展新项目。 11.安排外来进修人员、实习生学习。12.制定辖区社区康健教育计划,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康健教育活动,引导正确的康健行为和生活方式,开展特色宣教活动等。 主检医师职责 1.服从体检中心主任的管理和工作安排,配合科主任,确定应开设的体检项目,选择最有诊断价值的体检方法,按照各体检项目的要求,认真询问病史,并按各科体检程序进行检查,确保体检项目无遗漏。 2.认真填写体检表,记录要统统,字迹要清晰,书写要规范,做到无漏填、无错项,负责体检结果的咨询解答工作,根据体检结果,运用诊断学知识,依照有关标准,作出正确的诊断、结论和治疗建议,并在体检医师签字处签署全名。 3.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尊崇受检者的隐私权。 4.体检中遇到分外情况时,要及时与相关科室或中心主任会诊,共同做出结论,对于巨大阳性结果或危机重症等危险因素的应及时上报中心主任,视情告知受检者或单位,通知受检者作相关诊治,并进行追踪随访。 5.体检结果有报疫情的,要及时报告疫情。

医院健康体检科各岗位职责

主检医师岗位职责 1、主检医师承担健康体检的主检工作。 2、综合分析受检者的各种检查资料,做出健康评估(体检结论)。要针对健康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防治建议和健康保健措施。 3、健康体检报告应当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文字要求通顺、精炼,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内容要求条理清楚、重点突出。主检医师要签全名,注明记录的具体日期。 4、对专科问题或疑难的体检个案,要组织相应科室专家会诊,明确体检诊断,提出防治建议。属专科疾病要及时介绍到专科进行诊治,要为体检人员提供就医帮助。 5、体检报告在10天内反馈受检者或受检单位,检出重要阳性体征或可疑重大疾病及时通知到受检单位或受检者并有记录。 6、对体检不能明确的诊断,要指明进一步检查的方向或定期复查,为诊断提供依据。 7、每周定期开展面对面的健康体检咨询服务。对亚健康人员要进行追踪随访,定期电话回访指导健康。 8、定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宣传健康体检服务及健康管理,宣传健康保健知识,倡导健康生活。 体检科主任岗位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体检科业务和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体检科的管理流程、管理制度及方案;同时对体检质量进行把关,积极开拓市场,扩大市场份额。 3、负责制定体检科的薪酬体系和奖惩制度。 4、监督各种检查项目的安全及质量。 5、督促下属严格执行医院规章制度和科室工作制度,提供人性化的服务。 6、对下属进行绩效考核,提出奖、惩、升、降建议。 7、加强健康教育,提升群众的健康教育覆盖面。 8、完成医院另行规定的其它职责。 体检科医师岗位职责 1、服从体检科主任的管理和工作安排,负责受检客人的临床体检项目的检查;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3、按照各科体检项目的要求,认真询问病史,并按各科体检程序进行检查,确保体检项目无遗漏; 4、对体检中发现的阳性体征在体检表的相应栏目中要简明扼要地予以描述,防止简单下结论; 5、认真填写体检表,记录要完整,字迹要清楚,书写要规范,做到无漏填、无错项; 6、负责本科的体检小结,做出本科的检查结论及建议,并在体检医师签字处签署全名; 7、体检过程中对受检客人提出的问题,要做好咨询解答工作; 8、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尊重受检客人的隐私权; 9、体检中遇到特殊情况时,要及时与相关科室或中心主任会诊,共同做出结论;对于重大阳性结果应及时上报科主任,视情告知客人或单位,并进行追踪随访; 10、负责本科室日常用品的请领并做好使用消耗记录;爱护本科室的设备和物品; 11、做好医疗废弃物的处理;保持室内的整洁和卫生; 12、配合有关人员做好对本科室体检投诉的解释和说明。 体检科护士岗位职责

国家卫生部关于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国家卫生部关于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全面评价放射工作人员胜任本职工作的健康状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放射工作单位和放射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常规医学监督 第四条放射工作人员就业前必须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合格者方可从事放射工作。 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就业后必须进行定期体格检查。对在甲种和乙种工作条 件下工作的放射工作人员每年体检1次;对在丙种工作条件下工作的放射工作人员每2-3年体检1次;必要时可增加体检次数。就业前、后体检结果由体检单位详细如实地记录在个人健康档案中。 第六条放射工作单位对每位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和个人剂量档案。 第七条就业前、后人员的体检由放射工作单位组织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指定的医疗、卫生防护单位进行。 第三章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要求 第八条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在正常、异常和紧急情况下能正确、安全地履行其职责的健康条件。 第九条对从事核反应堆(包括各种核动力堆)工作的人员,除一般的健康要求外,必须具有正常的视觉、听觉及良好的精神状态,并对穿戴防护用具无过敏现象。 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从事放射工作,已参加放射工作者可根据 情况给予减少接触、短期脱离、疗养或调离等。 1.血红蛋白低于120g/L或高于160g/L(男),血红蛋白低于110g/L或高于150g/L (女); 2.红细胞数低于4×1012/L或高于5.5×1012/L(男),红细胞数低于3.5×1012/L 或高于5×1012/L(女);高原地区可参照当地正常值范围处理。 3.准备参加放射工作的人员,白细胞总数低于4.5×109/L或高于10×109/L者,已参加放射工作的人员白细胞总数持续(指六个月,下同)低于4×109/L或高于1.1×1010/L者。 4.准备参加放射工作的人员,血小板低于110×109/L;已参加放射工作的人员血小板持续低于100×109/L。 5.患有心血管、肝、肾、呼吸系统疾患、内分泌疾患、血液病、皮肤疾患和严重的晶体混浊或高度近视者。 6.严重神经、精神异常,如癫痫、癔病等。 7.其它器质性或功能性疾患,卫生部门可根据病情或接触放射性的具体情况(包括放射工作种类,水平等)、本人工作能力、专业技术需要等综合衡量确定。 第四章健康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卫生部在国家卫生标准分委员会的基础上,设立国家级放射疾病诊断组,其职责是: 1.对全国健康检查和放射疾病诊断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2.受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核工业部放射疾病诊断组或负责诊断放射疾病的医疗机构提出的疑难病例和问题; 3.参加重大放射事故的医学处理工作。 卫生部工业卫生实验所为国家放射疾病诊断组的办事机构,负责其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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