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
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通关提分题库(考点梳理)
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通关提分题库(考点梳理)单选题(共30题)1、一般运用于会计分录借贷方,有一方会计科目用错,而另一方会计科目没有错的情况适用的账务调整方法是()。
A.红字冲销法B.补充登记法C.综合账务调整法D.补充调整法【答案】 C2、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8日销售高档化妆品400箱,每箱不含税价600元;15日销售同类高档化妆品500箱,每箱不含税价650元。
当月以200箱同类高档化妆品与某公司换取精油。
该生产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是()元。
(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A.1695000B.205500C.207000D.104250【答案】 D3、(2015年真题)某学校退休教师某月取得的收入中,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从出版社取得稿酬2000元B.咨询费收入1000元C.家教收入3000元D.每月取得的退休金4000元【答案】 D4、下列行政复议情形中,需终止行政复议的是()。
A.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后,发现其他复议机关已经先于本机关受理的B.因不可抗力,致使复议机关暂时无法调查了解情况的C.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的D.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答案】 A5、企业缴纳的下列税金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是()。
A.土地增值税B.资源税C.车船税D.增值税【答案】 D6、某税务师事务所审查某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7月的纳税情况时发现,该企业将自制产品用于赠送,自制产品的成本为4000元,纳税人同类货物不含税销售价为6000元,该企业的账务处理为:A.借:营业外支出2000(红字)贷:库存商品2000(红字)B.借:营业外支出2000 贷:库存商品2000C.借:营业外支出 780(红字)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80(红字)D.借:库存商品2780(红字)贷:营业外支出2000(红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80(红字)【答案】 A7、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该按照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
附件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第三条办法第二条销售单位是指,销售公司、购销公司以及委托境内其他单位或个人包销本企业生产白酒的商业机构。
销售公司、购销公司是指,专门购进并销售白酒生产企业生产的白酒,并与该白酒生产企业存在关联性质。
包销是指,销售单位依据协定价格从白酒生产企业购进白酒,同时承担大部分包装材料等成本费用,并负责销售白酒。
第四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将各种白酒的消费税计税价格和销售单位销售价格,按照本办法附件1的式样及要求,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限内填报。
第五条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核定。
第六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将白酒生产企业申报的销售给销售单位的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各种白酒,按照本办法附件2的式样及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总局选择其中部分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第七条除税务总局已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外,其他符合本办法第二条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核定。
第八条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如下:(一)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二)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
白酒消费税怎么算
⽩酒消费税怎么算⽩酒消费税是属于复合计征的。
实⾏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例税率为20%。
⼀、⽩酒怎么算⽩酒消费税是属于复合计征的,⽩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例税率为20%。
税费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酒消费税,是指在消费⽩酒的过程所征收的税率。
国家为了适当增加财政收⼊,完善酒产品消费税,制定了《⽩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并在2009年7⽉份开始实⾏,届时尽管税率不变,但税基改变将使⽩酒纳税额提⾼⼀倍。
⼆、还有哪些商品要被征收消费税?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
现⾏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饰及珠宝⽟⽯,⾼尔夫球及球具,⾼档⼿表,游艇,⽊制⼀次性筷⼦,实⽊地板,摩托车,⼩汽车,电池,涂料等税⽬,有的税⽬还进⼀步划分若⼲⼦⽬。
三、消费税的纳税⼈是谁?消费税的纳税⼈是我国境内⽣产、委托加⼯、零售和进⼝《中华⼈民共和国消费税暂⾏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
具体包括:在我国境内⽣产、委托加⼯、零售和进⼝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
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产、委托加⼯、零售和进⼝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
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产、委托加⼯、零售和进⼝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种税。
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产和进⼝税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征收的⼀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种间接税。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第三条办法第二条销售单位是指,销售公司、购销公司以及委托境内其他单位或个人包销本企业生产白酒的商业机构。
销售公司、购销公司是指,专门购进并销售白酒生产企业生产的白酒,并与该白酒生产企业存在关联性质。
包销是指,销售单位依据协定价格从白酒生产企业购进白酒,同时承担大部分包装材料等成本费用,并负责销售白酒。
第四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将各种白酒的消费税计税价格和销售单位销售价格,按照本办法附件1的式样及要求,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限内填报。
第五条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核定。
第六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将白酒生产企业申报的销售给销售单位的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各种白酒,按照本办法附件2的式样及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总局选择其中部分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第七条除税务总局已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外,其他符合本办法第二条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核定。
第八条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如下:(一)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二)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
关于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关于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标 签】白酒,最低计税价格,【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 号】税总函﹝2015﹞384号【发文日期】2015-07-15【实施时间】2015-07-15【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消费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文件要求,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核定审批已列为其他权力事项。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提高工作效率,现就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白酒生产企业申报的销售给销售单位的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年销售额1000万以上的各种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调整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国税局)核定,核定比例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及相关管理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9]416号)第一条有关规定执行。
二、省国税局在接到市国税局上报的核定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请示后,原则上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核定工作。
三、省国税局于每季度终了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将所有已核定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情况上报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
四、省国税局要切实加强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工作。
一是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本地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措施。
二是按时完成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和核价情况上报工作。
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此前已达到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且尚未核定的,一律按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情况统计表(略)关联知识:1.关于部分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及相关管理事项的通知。
白酒消费税的计税价格
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的确定2010-2-23 10:33廖永红李剑文【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的确定,主要是在自产自用、委托加工等生产经营方式中,以及在进口和核定计税价格等环节中体现,不同的方式和环节,计税价格的计算方法也不同。
采用自产自用的方式,《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的,其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例:某酒厂将自产的2吨白酒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没有同类白酒销售价格,成本为10万元。
则计税价格=(10+10×10%+2×0.2×0.5)÷(1-20%)=14(万元),应纳消费税=14×20%+2×0.2×0.5=3(万元)。
采用委托加工的方式,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的,其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例:某酒厂用250吨粮食(成本20万元),委托其他酒厂加工成粮食白酒50吨,对方收取加工费5万元,受托方垫付辅助材料费2万元,均收到了专用发票,受托方无同类产品售价。
委托计税价格=(20+5+2+50×0.2×0.5)÷(1-20%)=40(万元),代收代缴消费税=40×20%+50×0.2×0.5=13(万元)。
在进口环节,进口白酒等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的,其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2022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一》考试精讲讲义:第三章(四)
2022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一》考试精讲讲义:第三章(四)第四节计税依据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包括销售额和销售数量。
实行从价定率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销售额;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销售数量;实行复合计税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销售数量和销售额。
一、销售数量的确定销售数量具体为: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例题唠选题】下列各项中,不符合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规定的是()。
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B.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数量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D.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答案】B二、销售额的确定(一)应税销售行为纳税人的销售行为分为销售和视同销售两类。
下列情况均应作销售或视同销售,确定销售额(也包括销售数量),并按规定缴纳消费税:1.有偿转让应税消费品所有权的行为。
即以从受让方取得货币、货物、劳务或其他经济利益为条件转让应税消费品所有权的行为。
具体包括纳税人用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用应税消费品支付代扣手续费或销售回扣;在销售数量之外另付给购货方或中间人作为奖励和报酬的应税消费品。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
纳税人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均视同对外销售。
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按照受托方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对待。
税收筹划小组作业
《税收筹划》第二次作业(小组作业)小组成员:CFO 施思 51306480111CFO 罗睿 51306480112CPA 张心雨 51306480213案例:(1)介绍企业概况:嘉德集团(注册地与管理机构均在美国)是一家以生产通讯产品为主的大型美资集团,除经营一般生产型业务以外,还在东南亚以及中国大陆有大量的投资业务。
嘉德集团于2009年2月在开曼群岛成立了一家以管理中国大陆投资为目的的控股公司,即嘉庆公司。
作为投资控股公司,嘉庆公司除管理集团在中国大陆的投资外,基本上无其他业务活动,嘉庆公司于2009年6月购入中国康贝股份有限公司31%的股权。
康贝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生产高端白酒的大型企业,该公司注册地及管理机构均在中国四川。
2011年3月,嘉德集团以5亿美元将嘉庆公司整体转让给印度德里公司。
2010年中国国内白酒价格不断上涨,康贝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产品为53°酱香型白酒,单价每瓶为1500元,当年公司营业收入为50亿元。
但白酒市场竞争激烈,其销售部也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发生的广告费用为9亿元。
康贝公司公司的各项税款高达20亿,其中消费税的税负近32%(2010年四川白酒重点税源企业消费税平均税负达到24.32%),是四川省的纳税大户。
转让前股权结构:转让后股权结构:(2)分析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主要税种:对于一个典型的白酒企业,需要缴纳的主要税种有消费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此外还有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等地方税种,由于这些税种金额很小,不作为分析重点。
白酒企业适用普遍征收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而康贝公司消费税负重主要是由于2009年8月后消费税缴纳标准变化导致康贝2010年消费税额达到20亿的32%,即6.4亿元。
本次着重对消费税进行分析。
2009年8月前,根据200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财税[2001]84号《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消费税税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比例税率调整为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包括20%的从价税率和0.5元/斤的从量税。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第三条办法第二条销售单位是指,销售公司、购销公司以及委托境内其他单位或个人包销本企业生产白酒的商业机构。
销售公司、购销公司是指,专门购进并销售白酒生产企业生产的白酒,并与该白酒生产企业存在关联性质。
包销是指,销售单位依据协定价格从白酒生产企业购进白酒,同时承担大部分包装材料等成本费用,并负责销售白酒。
第四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将各种白酒的消费税计税价格和销售单位销售价格,按照本办法附件1的式样及要求,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限内填报。
第五条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核定。
第六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将白酒生产企业申报的销售给销售单位的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各种白酒,按照本办法附件2的式样及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总局选择其中部分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第七条除税务总局已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外,其他符合本办法第二条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核定。
第八条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如下:(一)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二)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20210801
附件8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一、增值税部分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附件2、附件5、附件6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27号)附件3、附件4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5号)附件1、附件2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9号)附件4至附件9二、消费税部分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内容的通知》(国税函〔2008〕757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72号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二条及附件1至附件3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中附件《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及其附件3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正<各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填表说明的通知》(国税函〔2009〕404号)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72号)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5号)第五条及附件3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5年第15号)第二条及附件1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32号)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35号)第二条及附件2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95号)第二条及附件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74号)第二条及附件1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号)第三条第一款及附件1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9号)附件10三、附加税费部分1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4号)第一条第一项及附件四、其他1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9号)附件11。
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试题及答案(四)
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试题及答案解析(四)一、单项选择题1、(2022年)某公司通过安装水流量测得排放污水量为30吨,污染当量值为0.5吨。
当地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2.5元,当月应纳环境保护税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水污染物当量数=30÷0.5=60应缴纳环境保护税=60×2.5=150(元)考察知识点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的计算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ABD,不得抵押。
考察知识点纳税抵押3、(2022年)2021年9月,某手表生产企业销售手表1000块,其中不含税销售单价为1.2万元、5000元各500块,另外每块手表收取0.03万元/块的包装费,已知高档手表的消费税税率为20%,该手表生产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为高档手表,征收消费税。
不含税单价1.2万元的手表属于高档手表,销售时需要缴纳消费税。
销售不含税单价5000元的手表,不缴纳消费税。
该手表生产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500×(1.2+0.03÷1.13)×20%=122.65(万元)考察知识点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4、(2022年)位于市区某企业占地面积200000平方米,其中幼儿园占地10000平方米,内部绿化区占地40000平方米,厂房占地140000平方米,已知当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为16元/平方米,则当年该企业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该企业当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200000-10000)×16÷10000=304(万元)考察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5、(2022年)某养猪场2022年3月份养猪存栏量为3000头,污染当量值为1头,当地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2元,当月应缴纳环境保护税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水污染物当量数=3000÷1=3000应缴纳环境保护税=3000×2=6000(元)考察知识点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的计算6、(2022年)甲企业销售一批货物给乙企业,该销售行为取得利润20万元;乙企业将该批货物销售给丙企业,取得利润200万元。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第三条办法第二条销售单位是指,销售公司、购销公司以及委托境内其他单位或个人包销本企业生产白酒的商业机构。
销售公司、购销公司是指,专门购进并销售白酒生产企业生产的白酒,并与该白酒生产企业存在关联性质。
包销是指,销售单位依据协定价格从白酒生产企业购进白酒,同时承担大部分包装材料等成本费用,并负责销售白酒。
第四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将各种白酒的消费税计税价格和销售单位销售价格,按照本办法附件1的式样及要求,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限内填报。
第五条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核定。
第六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将白酒生产企业申报的销售给销售单位的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各种白酒,按照本办法附件2的式样及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总局选择其中部分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第七条除税务总局已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外,其他符合本办法第二条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核定.第八条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如下:(一)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二)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
白酒消费税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酒消费税计算公式是怎样的?税费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酒消费税是是按照20%的从价税率和0.5元/⽄的从量税计算的。
税收与我们的⽣活息息相关,它存在⽣活中各个⾓落。
我们平时在购买商品的时候,商品的价格中就包括,⽽有些特定的⽩酒消费税计算公式是怎样的公式是怎样的?⼩编将在下⽂中回答这个问题。
商品还会被收取,如⽩酒、烟等等。
那⽩酒消费税计算⼀、⽩酒消费税计算公式⽩酒消费税是属于复合计征的,⽩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例税率为20%。
税费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酒消费税,是指在消费⽩酒的过程所征收的税率。
国家为了适当增加财政收⼊,完善酒产品消费税,制定了《⽩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届时尽管税率不变,但税基改变将使⽩酒纳税额提⾼⼀倍。
⼆、还有哪些商品要被征收消费税?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
现⾏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饰及珠宝⽟⽯,⾼尔夫球及球具,⾼档⼿表,游艇,⽊制⼀次性筷⼦,实⽊地板,摩托车,⼩汽车,电池,涂料等税⽬,有的税⽬还进⼀步划分若⼲⼦⽬。
三、消费税的纳税⼈是谁?消费税的纳税⼈是我国境内⽣产、委托加⼯、零售和进⼝《中华⼈民共和国消费税暂⾏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
具体包括:在我国境内⽣产、委托加⼯、零售和进⼝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
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产、委托加⼯、零售和进⼝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
白酒生产企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操作规范(试行)
白酒生产企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操作规范(试行)白酒生产企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一律采用投入产出法,其操作规范如下:一、白酒生产工艺及特点描述白酒生产主要经过两个环节:一是以红粮、小麦、稻皮等农产品为原料,通过发酵、蒸馏等工艺生产出基酒,副产品为酒糟;二是经过对基酒的加浆降度,生产出不同酒精度数的成品白酒。
白酒生产企业特点:一是在自产基酒环节耗用农产品,主要原料为红高粱,辅助材料为稻皮、麸子、大米(大米渣)、小麦等,由于自产基酒香型口味和酒精度的差异,不同企业所用农产品种类和单耗数量存在差异,但对于同一企业来说,基酒的农产品单耗能够准确计算且趋于稳定;二是成品白酒生产过程中,除耗用自产基酒外,还耗用外购基酒和外购酒精,且无固定的配比关系,所以用自产基酒生产的成品白酒数量难以确定。
二、农产品单耗的测算方法及步骤针对上述特点,白酒生产企业采用单户报批的方式。
企业按以下原理及方法测算农产品单耗:(一)测算原理及方法按照投入产出法,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不含采购除农产品以外的半成品生产的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由于企业生产白酒品种繁多,调整频繁,且每种酒所耗用基酒中的自制基酒、外购基酒、酒精占比经常变化,同一种白酒不同批次耗用基酒中的自制基酒也存在差异。
如果以当期实际销售白酒数量测定农产品单耗数量,则农产品单耗在不同期间存在很大差异。
但同一企业生产同一香型和酒精度的自制基酒的农产品单耗数量趋于稳定,因此按照如下方法测算农产品单耗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以自制基酒的农产品耗用数量进行测定,由于同一企业可能存在生产不同酒精度的基酒,为了简便计算统一标准,一律按生产基准度基酒(65°为基准度)的农产品耗用数量测算农产品单耗数量。
(二)测算步骤及公式1、以2011年企业实际发生的会计记录及财务报告所反映的数据,作为农产品单耗测算的基础数据;2、将2011年度企业会计账簿记载自制半成品不同酒精度的基酒本期入库数量,根据白酒行业标准折算为基准度基酒的数量(折算系数表详见附件一);基准度基酒本期入库数量=∑(当期账簿记载入库自制半成品基酒数量×折算率)3、依据会计账簿记载的农产品实际投料数量和折算为基准度基酒的入库数量,计算每吨基准度基酒耗用的各类农产品的单耗数量,即为需要测定的农产品单耗数量。
最新酒类产品税征税办法全文
最新酒类产品税征税办法全文最新酒类产品税征税办法(全文)导语:为了正确贯彻合理负担政策,做好征收管理工作,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制定本办法。
下面是小编收集的酒类产品税征税办法,欢迎阅读。
一、税目税率洒类产品的税目税率依照《条例》规定执行:(表格略)二、各类酒的征收范围(一)白酒:是指以含有淀粉或糖成份的原料,经过糖化、发酵后,采用蒸馏方法酿制的酒。
用酒精兑水制成的白酒,属于白酒的征收范围。
1.粮食酒:包括用高粱、玉米、大米、糯米、大麦、小麦、小米、青稞等各种粮食酿制的白酒。
用饲料粮酿制的白酒,按照粮食酒征税。
2.薯类酒:包括用白薯(地瓜)、木薯、马铃薯(土豆)、芋头、山药等各种干鲜薯酿制的白酒。
用甜菜酿制的白酒,比照薯类酒征税。
3.糠麸酒:包括用各种粮食的糠麸酿制的白酒。
用从稻谷中剔出的稗子酿制的白酒,比照糠麸酒征税。
4.其它原料酒:用醋糟、糖渣、糖漏水、甜菜渣、粉渣、薯皮等各种下脚料,葡萄、桑椹、橡子仁等各种果实,野生植物等代用品,以及甘蔗、糖等酿制的白酒,均按照其它原料酒征税。
5.用粮食、薯类、糠麸、其它原料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原料混合生产(包括勾兑、串香)的白酒,应根据各种原料投料数量和出酒率,对产品销售收入进行划分,分别不同税率计算纳税,也可以分别计算确定综合税率,合并征收。
6.用酒精生产的白酒,应按酒精所用原料确定适用税率征收白酒的酒的产品税。
酒精所用原料划分不清的,按照粮食酒税率征税。
(二)黄酒:是指用糯米、大米、黄米、玉米、薯类等蒸熟后,经糖化、发酵、封缸、储存,采用压榨方法酿制的酒。
(三)土甜酒:是指用糯米、大米、黄米等蒸熟后,经糖化、发酵,采用压榨方法酿制的酒,但在生产过程中不得掺兑酒精或酒,其通过酒曲发酵的酒精含量(酒度)一般不超过12度,超过的`应按黄酒税率征税。
(四)啤酒:是指以大麦等为原料,加入啤酒花等,经糖化、发酵后,采用过滤方法酿制的含有二氧化碳的酒。
(五)复制酒,是指以白酒、黄酒、酒精为酒基,加入果汁、香料、色素、糖、调料等配制或泡制的酒。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粤国税函[2009]418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粤国税函〔2009〕418号)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省国税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对《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的通过关联性质销售公司销售白酒的生产企业进行核定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是今年加强货物和劳务税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级国税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稳妥地组织并开展此项工作。
各地白酒生产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要向有关企业做好政策宣传和辅导,并按照《通知》所附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敦促企业如实填报白酒有关数据资料,认真做好有关数据资料的核对和上报工作,确保整个白酒核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所称“关联性质”,按照《征管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设立销售单位并符合《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的白酒生产企业,应将生产的各种白酒按照本通知所附的电子表格格式(见附件)及要求填列电子件和纸质件报表,签名加盖公章后报白酒生产企业主管税务机关。
主管税务机关应将具有企业法人代表等相关人员签名的纸质件留存以备检查。
各市国税局于本月28日中午下班前将本地电子数据逐级汇总上报省国税局。
四、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接下来的两个月内组织一次白酒消费税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及时纠正白酒适用税率错误等政策问题,省国税局将组织工作组赴重点地区开展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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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第三条办法第二条销售单位是指,销售公司、购销公司以及委托境内其他单位或个人包销本企业生产白酒的商业机构。
销售公司、购销公司是指,专门购进并销售白酒生产企业生产的白酒,并与该白酒生产企业存在关联性质。
包销是指,销售单位依据协定价格从白酒生产企业购进白酒,同时承担大部分包装材料等成本费用,并负责销售白酒。
第四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将各种白酒的消费税计税价格和销售单位销售价格,按照本办法附件1的式样及要求,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限内填报。
第五条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核定。
第六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将白酒生产企业申报的销售给销售单位的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各种白酒,按照本办法附件2的式样及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总局选择其中部分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第七条除税务总局已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外,其他符合本办法第二条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核定。
第八条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如下:
(一)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二)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
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范围内。
第九条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申报纳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最低计税价格申报纳税。
第十条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或下降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累计上涨或下降幅度在20%(含)以上的白酒,税务机关重新核定最低计税价格。
第十一条白酒生产企业在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应附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白酒清单,式样见附件3。
第十二条白酒生产企业未按本办法规定上报销售单位销售价格的,主管国家税务局应按照销售单位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白酒相关经济指标申报表
2.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申请表
3.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白酒清单
附件1:
白酒相关经济指标申报表
说明:1.本表由白酒生产企业负责填写。
2.本表第3栏“品名”填写白酒产品标签标示的产品名称。
3.本表第4栏“规格”填写白酒产品的酒精度。
品名、规格相同但价格不同的白酒按两个规格分别填列。
4.本表第5栏“出厂价格”为生产企业申报白酒价格所属月份前12个月的平均白酒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
5.本表第6栏“产品成本利润率”为该产品上年度产品成本利润率。
6. 本表第7栏“销售价格”为生产企业申报白酒价格所属月份前12个月销售单位的白酒平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
7.本表一式2份,一份由填报单位留存,一份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申请表
生产企业名称(公章):填报时间:单位:元(价格)、万元(销售收入)
经办人(签章):财务负责人(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说明:1.本表由白酒生产企业负责填写。
2. 本表第2栏“品名”填写白酒产品标签标示的产品名称。
3.本表第3栏“规格”填写白酒产品的酒精度。
品名、规格相同但价格不同的白酒按两个规格分别填列。
4.本表第4栏“出厂价格”为生产企业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的白酒平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
5. 本表第5栏“产品成本利润率”为该产品2008年度产品成本利润率。
6、本表第6栏“销售价格”为销售单位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的白酒平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
7.本表第7栏按“出厂价格占销售价格比例”栏按降序排列。
8. 本表第9栏“销售收入”为生产企业该规格白酒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的销售收入。
9.本表一式2份,一份由填报单位留存,一份报送国家税务总局。
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白酒清单
说明:1.本表由白酒生产企业负责填写。
2. 本表第2栏“品名”填写白酒产品标签标示的产品名称。
3.本表第3栏“规格”填写白酒产品的酒精度。
品名、规格相同但价格不同的白酒按两个规格分别填列。
4.本表第4栏“出厂价格”为生产企业销售白酒价格
5.本表第5栏“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为税务机关核定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6.本表一式2份,一份由填报单位留存,一份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随同纳税申报表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