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范文(4篇)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幼儿园的语言文字使用,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幼儿园全体幼儿、教职工以及与幼儿园有直接联系的家长。
第三条幼儿园的语言文字使用应当遵循科学、规范、文明、健康的原则。
第四条幼儿园要注重培养和规范幼儿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促进其良好的习惯养成。
第五条教职工应当以身作则,发挥榜样作用,遵守本规章制度并培养幼儿遵守。
第二章幼儿的语言文字规范第六条幼儿在幼儿园的日常语言文字表达应当文明、礼貌、尊重他人。
第七条幼儿应当学习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表达,避免使用难懂的方言、俚语以及粗鲁的语言文字。
第八条幼儿应当尊重教职工和同学,不得进行恶意嘲笑、侮辱、辱骂等行为。
第九条幼儿应当积极参与语言文字表达的活动,提高自己的语言发音、语法和词汇使用能力。
第三章教职工的语言文字规范第十条教职工应当以文明、规范、正确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和日常交流。
第十一条教职工应当积极引导和指导幼儿正确使用语言文字,严禁使用粗俗、低级的表达方式。
第十二条教职工应当注重提高自己的语言修养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努力做到言行一致。
第十三条教职工应当尊重幼儿的个性特点,耐心倾听和正确引导幼儿的语言表达。
第四章家长的语言文字规范第十四条家长应当在与幼儿交流时使用文明、规范、恰当的语言文字。
第十五条家长应当尊重教职工和其他幼儿家长,不得使用恶意言辞或辱骂。
第十六条家长应当与幼儿保持良好的家庭环境,提供充足的语言文字交流机会,促进幼儿语言文字能力的发展。
第五章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第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定期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和培训活动,让幼儿、教职工和家长都能充分了解并遵守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幼儿园要建立相关的宣传材料和培训课程,注重实践操作和教职工的互动交流。
第十九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考核评估机制,对幼儿、教职工和家长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进行评估,并进行及时的反馈和指导。
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1. 引言在现代社会中,语言文字是人们进行交流和表达思想的重要工具。
为了促进有效沟通、维护形象和减少误解,企业和组织需要建立和执行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的必要性、目标、适用范围、具体要求以及执行和监督机制等方面。
2. 规范化管理制度的必要性2.1 提升沟通效率通过制定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可以统一词汇、语气和格式,提升沟通效率。
通过规范化的语言文字,可以减少沟通双方因理解差异而产生的误解和争议。
2.2 维护企业形象规范化的语言文字体现了一个企业的专业度和形象。
通过制定统一的语言文字标准,可以确保企业在外部表达上的一致性,提高企业的信誉和竞争力。
2.3 避免法律风险语言文字的不规范使用可能涉及到不当言论、侵犯他人权益等法律问题。
通过建立规范化的语言文字使用管理制度,可以避免企业因不当言论而面临法律风险,保护企业的利益和声誉。
3. 规范化管理制度的目标3.1 统一语言文字标准通过制定统一的语言文字标准,包括词汇、语法、格式等方面的要求,实现语言文字的一致化,提升沟通效率和形象。
3.2 规范语言文字使用行为明确规定不当言论、侮辱性语言、歧视性言论等不允许出现的表达方式,以及不合适的语气、口吻等,确保使用语言文字时尊重他人、遵守道德和法律的原则。
3.3 促进专业化表达通过鼓励使用专业术语、准确表达思想和观点,提高专业度和专业形象,使语言文字更具有权威性和说服力。
4. 规范化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规范化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组织内部以及与外部人士进行交流的场合。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公司内部文件、公告、邮件等内部交流;•客户沟通、商务谈判、合同书面表达等外部交流;•在线平台、社交媒体等公开场合进行信息发布和回应。
5. 规范化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5.1 词汇和语法要求•使用规范的词汇,避免使用口语化、俚语或方言等;•遵循相应的语法和标点符号规则,不随意省略或增加标点符号。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相关管理制度(8篇)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相关管理制度(9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为了促进学校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师生们的语言文字素养,我们制定了以下的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
一、校园用语规范1.师生在校园内必须自觉使用普通话,礼貌用语,禁止粗话和高声喧哗,让普通话成为我们的校园语言。
2.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络也必须使用普通话。
3.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在集会上必须使用普通话。
4.在教研活动中,我们要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5.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教导处将定期进行教师普通话培训及检测、达标验收工作。
6.学生应能够流利、准确地使用普通话。
二、校园用字规范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必须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束等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4.公文、校刊、讲义、教案、试卷等用字必须规范。
5.板书用字符合要求。
6.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合要求。
7.学生应能够认识并正确书写规范字。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教师管理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我们特制定了以下教师管理制度。
一、除外语教学外,教师工作、教学语言为普通话。
全体教师在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系、接待家长也必须使用普通话。
二、教师在板书、作业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三、教师要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用语、用字的教育,对于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帮助改正。
四、教师们需要定期参加语言文字工作的培训和检测,确保自己的语言文字水平符合教育教学的需要。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教育培训制度为了提升师生语言文字素养,我们制定了以下教育培训制度:一、教师责任1.教师应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确保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
学校语言文字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等法律法规,提高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加强学校语言文字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工作人员以及与学校相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三、语言文字使用规范1.校园内使用普通话作为通用语言,教师、学生、工作人员等在教育教学、会议、宣传、交流等活动中必须使用普通话。
2.各类课程教学、讲座、学术报告、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3.校园内标牌、指示牌、告示牌等用字必须规范,禁止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4.教师、学生在书面表达中应使用规范汉字,遵循正确的书写规范。
5.学校对外宣传、出版、发行等用字必须规范,不得使用不规范汉字。
四、语言文字工作职责1.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教务处负责教育教学活动中语言文字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组织教师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
3.政教处负责学生语言文字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开展学生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活动。
4.各年级、班级负责组织学生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提高学生语言文字水平。
5.教师、学生、工作人员等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五、监督检查与奖惩1.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定期对全校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3.对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校将不断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为创建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奠定坚实基础。
社区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社区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制度1. 引言社区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制度旨在促进社区成员之间的有效沟通,营造和谐的社区环境。
本文档将详细说明社区内的语言文字使用准则,并提供管理制度的执行方式和处罚措施。
2. 语言文字准则2.1 尊重他人:在社区中使用语言文字时,应尊重他人的权益、尊严和,避免使用侮辱、歧视、诽谤等不当语言文字。
2.2 温和谦逊:各成员应以友好、温和的方式进行交流,避免傲慢、咄咄逼人或过激的用词。
2.3 公共利益:在讨论和表达意见时,应关注社区的整体利益,遵守法律、道德和社区规范。
2.4 可理解性:使用清晰、准确的语言文字表达自己的意思,避免使用隐晦、模糊或过于技术性的表达方式。
2.5 尊重多样性:尊重社区成员的背景和文化差异,避免使用冒犯性、偏见性或辱骂性的语言文字。
3. 执行方式3.1 沟通与教育:社区将定期组织语言文字沟通与教育活动,提醒社区成员遵守规范并提供相关指导。
3.2 自我监督:每个社区成员都有责任自我监督并遵守语言文字准则,积极为社区营造和谐氛围。
3.3 投诉处理:社区成员有权向社区管理部门投诉语言文字违规行为。
投诉将经过调查核实,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 处罚措施4.1 警告:针对违反语言文字准则的轻微行为,社区管理部门将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4.2 暂停权益:对于违反语言文字准则且情节较为严重的行为,社区管理部门有权暂停相关权益,如暂停准入特权或参与特殊活动的资格。
4.3 永久禁止:对于严重违反语言文字准则,给社区造成重大损害或恶意行为的个人,社区管理部门有权永久禁止其参与社区活动。
5. 结论社区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制度是维护社区秩序和促进和谐交流的重要举措。
通过遵守规范和执行制度,我们将共同营造一个友好、尊重和包容的社区环境。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精彩10篇】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精彩10篇】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篇一为全面推进我院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和《教育法》,结合我院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一、我院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是我院的常设机构,负责对我院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
三、我院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言类学科教学的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我院刊物,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校内通知、公布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五、我院公文、教师教案、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必须用规范汉字。
六、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
教师在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都必须用普通话进行;播音室的广播必须用普通话播报。
七、为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我院开设普通话、书法课,对学生进行普通话和规范字训练。
八、我院所有会议发言一律用普通话,领导应带头坚持说普通话,凡与学生交谈无论何时何地一律用普通话;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九、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
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十、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十一、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
十二、不定期举办若干语言文字规范化师生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
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篇二校园网是为全校教学、教研和行政管理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连网、信息资源共享,并通过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和其他公众网与Internet网互联的载体。
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11篇)
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11篇)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精选11篇)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篇1为了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的参与意识,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我校特制定制度如下:1、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严格遵守语言文字法规定。
2、全体干部、教师在校内必须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做“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表率。
3、学生在校内要讲普通话,在老师指导下写规范汉字。
4、号召全体学生在校内、外做好宣传工作,带动家庭成员、亲戚朋友也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并积极做“小教员”。
5、教师在批改作业时要认真、细致,对学生作业中的错别字要圈出,并指导学生改正。
作业批语特别是作文批改时教师必须写规范汉字,语言要通顺、流利,不出现错字、别字。
6、学校对宣传栏、教室黑板报、张贴的各种通知、标语等要认真检查,保证不出现错别字。
7、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及测评工作。
关于作业布置批改的有关要求:做作业是学生巩固知识,熟练技能的实践活动,所以教师要切实保证作业布置、批改的质量。
一、作业设计要目的明确,符合《课程标准》和教科书的要求要有助于学生掌握双基,发展智力。
二、对学生的每次作业教师都要提出明确、严格的规范化要求,必要时教师要做示范性指导。
要培养学生按时独立完成作业的习惯,作业的字迹要规范、工整,卷面要整洁。
三、不同学生要有不同层次的作业,作业难度以中等水平的学生为准,照顾好“两头”的学生,对学困生要加强具体指导。
四、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课外作业总时间,禁止将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五、教师在批改作业时要认真、细致,对学生作业中的错别字要圈出,并指导学生改正。
作业批语特别是作文批改时教师必须写规范汉字,语言要通顺、流利,不出现错字、别字。
六、教师批改作业时要做好摘记,对解题有独创性和错误有代表性的作业要详细记录,以做讲评和辅导的依据。
七、学校对教师作业批改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记入教师年终考核档案。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15篇)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15篇)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精选15篇)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篇1一、教师教学用语用字规范。
1.教师备课时书写用字要求:所有备课笔记,教学案例等用字贴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2.教师上课教学用语,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3.教师与家长进行交谈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4.教师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要求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贴合要求。
5.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要使用普通话,在幼儿用书、家园联系册等中写规范字。
6.教师有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本事。
二、幼儿园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本事作为教师业务考核、评优评先等的.基本资料和条件之一。
三、幼儿园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本事作为教师业务学习、职后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资料。
四、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实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
五、幼儿园将普通话的应用本事作为对幼儿的管理要求。
六、全体师幼在任何场合要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七、每学年在幼儿园内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并渗透到德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中。
八、充分发挥语言课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幼儿普通话应用本事的培养。
九、日常各科教学有机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和普通话教育。
十、师幼积极参加语言文字各类评优、竞赛活动。
十一、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20__年教育部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等文件精神。
十二、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新教师上岗条件。
把语言文字应用本事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资料。
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本事纳入教师业务学习、教师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资料。
十三、把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同全体教师及领导班子成员的业务考核、晋级、评优等工作结合起来。
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小组每学期将以各种形式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篇2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校园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学校规定下列奖惩制度:一、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后,凭证书由学校报销考试报名费。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四篇)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幼儿园是培养孩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的重要阶段,为了促进幼儿园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目标是培养孩子正确、规范、美观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提高幼儿园语言文字教育质量。
第二条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健康、积极、阳光的价值观为导向,注重幼儿个性差异的尊重,注重情感体验的培养,注重实践的导向,以发展幼儿语言文字综合素养为核心。
第三条幼儿园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部门是教研室。
负责指导和监督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在幼儿园服务的教师、幼儿园教辅人员以及幼儿园管理人员。
第五条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应从学生教学实际出发,以科学合理的方法,提高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第二章语言文字规范化内容第六条幼儿园应坚守中文规范的正确使用,严禁使用中文中的错别字、病句等。
第七条幼儿园应重视幼儿对汉字的学习,提高幼儿识字能力,培养幼儿汉字书写规范的习惯。
第八条幼儿园应注重幼儿的阅读能力培养,鼓励幼儿阅读各类适合幼儿园阶段的阅读材料。
第九条幼儿园应注重幼儿的口语表达能力,组织各种形式的口语表达活动,培养幼儿自信的语言表达能力。
第十条幼儿园应引导幼儿正确使用网络语言。
禁止幼儿在幼儿园以及幼儿园外讨论不适宜内容。
第三章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第十一条幼儿园应设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督导机构,定期对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二条幼儿园应制定语言文字规范化行为准则,明确教师的职责和义务。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意识和能力。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建立评估制度,对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与家长进行密切配合,共同培养幼儿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指导家长对幼儿进行正确的语言文字引导。
第四章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措施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明确教师在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的职责和要求。
学校校园用语用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校园用语用字,提高师生语言文字素养,营造文明、和谐、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学校校园用语用字应当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第二章用语规范第四条学校内部交流、教育教学、会议、宣传等活动中,应当使用普通话作为通用语言。
第五条学校师生应当掌握并正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遵循以下原则:(一)发音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清晰;(二)书写规范,不使用繁体字、异体字、自造字等不规范字;(三)避免使用方言、土语,以及可能引起误解或歧义的口语;(四)遵循礼貌用语,尊重他人,体现文明素养。
第六条学校在教育教学、学术研究、宣传报道等方面,应当注重语言文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避免出现错误或不当用语。
第三章用字规范第七条学校校园内的标牌、指示牌、宣传栏、公告栏等,应当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自造字等不规范字。
第八条学校在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规范的汉字标识,方便师生识别和使用。
第九条学校在制作宣传材料、出版物、网络平台等,应当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确保用字准确、规范。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条学校设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园用语用字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等处理。
第十二条学校鼓励师生积极参与校园用语用字的监督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语言规范化规章制度
语言规范化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语言使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加强语言沟通,提高国民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语言文字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场所、媒体报道、网络传播、教育培训等各个方面。
第三条语言规范化是指遵循语言基本规律,遵循国家语言文字法规定,尊重社会语言文化传统,推动语言发展进步的行为。
第四条语言规范化的原则是贴近实际、规范统一、尊重个性、积极进取,坚持以普通话为基础,提倡规范用语,避免使用粗俗、不雅和歧视性词语。
第五条语言规范化的目标是提高国民语言文字素质,增强语言交际能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建设和谐社会。
第二章语言规范化内容第六条语言规范化应当遵守国家语言文字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和规定,严禁违反法律法规的言行。
第七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准确规范,符合语法规则,避免错别字、歧义等问题,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清晰度。
第八条推动普通话普及并加强规范普通话的使用,提倡在公共场所、媒体报道等场合使用规范的普通话。
第九条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权益,鼓励多元文化和多语言并存,促进各地区语言文字的多样化发展。
第十条鼓励和支持使用网络新媒体进行语言交流,但必须遵守网络公共秩序,不得传播违法内容或造谣传谣。
第三章语言规范化管理第十一条国家相关机构应当加强语言规范化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语言文字理解和运用能力。
第十二条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语言文字使用管理,推动规范用语,提升服务水平和形象。
第十三条对于在公共场所、媒体报道等场合使用不规范语言的个人或单位,依法进行纠正和制止。
第十四条鼓励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研究和实践,建立相关的评估指标和标准,促进语言规范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四章语言规范化宣传第十五条通过宣传教育、媒体报道、网络传播等方式,广泛开展语言规范化的宣传活动,倡导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
第十六条制定并推广语言规范化宣传标语口号、宣传画册、宣传海报等宣传物料,让语言规范化成为社会风气。
学校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7篇)
学校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7篇)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精神,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推动校园语言文化建设,提高师生素质修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XX学校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1.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教学副校长分管并具体组织落实,各班配备一名推普员,加强推普工作的监督。
2.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自觉使用“四用语”(课堂用语、会议用语、宣传广播用语、校园交际用语)。
3.定期加强和开展对全体教职工进行语言文字方面的培训和督查。
4.学校每学期有计划地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在校内形成讲普通话的良好风气。
二、语言制度1.普通话规范制度(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标准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4)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
2.规范字使用制度(1)作业书写规范,减少错别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2)学习笔记中使用规范字。
(3)校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4)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1.要求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即:语文老师二级甲等87分,其他非语文老师二级乙等80分。
未达标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培训学习,争取尽快达标。
2.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国标率100%。
对于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
3.对于违反语言文字使用规范的行为,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
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校语言文字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师生素质修养和文化水平。
希望全体师生认真遵守执行,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语言环境。
保留了原文本的基本信息和含义,但在语言表达和组织上进行了重新构思和调整:首先,我们需要将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
学校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学校语言文字应用水平,规范校园用语用字,促进师生语言文字素养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员工以及来访人员在学校范围内的语言文字应用。
三、语言文字应用原则1. 尊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积极推广普通话,规范使用规范汉字。
2. 坚持文明礼貌,提倡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使用粗俗、污秽、侮辱性语言。
3.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应用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四、语言文字应用规范1. 普通话应用规范(1)全校师生、员工在日常交流、教学、会议、活动等场合,应自觉使用普通话。
(2)教师应在课堂上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提高普通话教学水平。
(3)学生应努力提高普通话水平,争取达到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2. 规范汉字应用规范(1)学校所有标牌、标识、宣传栏、公告等使用规范汉字,禁止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2)教师、学生在书写、打印、发送电子邮件等过程中,应使用规范汉字。
(3)学校各类文件、报告、论文等应使用规范汉字。
3. 其他语言文字应用规范(1)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信息时,应遵守国家语言文字政策,使用规范语言文字。
(2)学校开展各类活动,应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进行宣传和报道。
五、监督检查1. 学校设立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应用的监督和管理。
2. 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定期对全校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应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规范用字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提高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用字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等组织的用字行为。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所称规范用字,是指使用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汉字、拼音、数字、标点符号等。
第二章规范用字的基本要求第四条使用规范汉字是本规章制度的基本要求。
以下情况应使用规范汉字:(一)公文、报告、公告、通告、通知等正式文件;(二)报纸、杂志、书籍、期刊等出版物;(三)广告、招牌、指示牌、路牌等公共标识;(四)电子屏幕、网站、网页等电子媒体;(五)广播、电视、电影、戏剧等视听媒体;(六)其他需要使用汉字的场合。
第五条使用拼音时,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在规范汉字无法表达的情况下,可使用拼音;(二)拼音应按照国家标准《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进行书写;(三)在汉语拼音中,声母、韵母、声调应完整,不得随意省略或添加。
第六条使用数字时,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在表示数量、计数、计量等场合,应使用阿拉伯数字;(二)在表示年份、月份、日期、时间等场合,应使用汉字;(三)在表示序号、编号等场合,可使用阿拉伯数字或汉字。
第七条使用标点符号时,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按照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进行书写;(二)标点符号应规范使用,不得随意添加或删除;(三)在电子媒体中,标点符号的使用应符合网络环境的特点。
第三章监督与管理第八条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部门负责本规章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建立健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培训,提高用字水平。
第十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解释。
学校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学校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一、背景为了提倡良好的语言文字使用风气,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师生员工,在学校内外进行的一切语言文字表达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交流、书面材料、校园广告宣传等。
三、原则1.尊重多样性:尊重并包容不同的语言文字表达方式和文化习惯,反对歧视性言论和行为。
2.精确表达:语言文字使用应准确、清晰、简练,避免模糊、含糊不清的表达。
3.严谨求实:言辞严谨,避免夸大、虚假的言论,尊重科学事实和真相。
4.良好风气:树立良好的语言文字使用风气,避免骂人、辱骂和恶意攻击言论。
四、管理办法1. 语言文字使用审核凡在学校内外进行的有关语言文字的出版、发表、宣传等活动,需经过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确定符合本制度及相关法律规定后方可发布。
2.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
五、意义与效果制定并严格执行本规范化管理制度,对于校园言论环境的净化、校园文化的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具有重大的意义和积极的效果。
以上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由学校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特殊应用场合及相应条款1. 在线社交平台使用增加的条款•所有学校师生员工在使用在线社交平台时,应遵守学校相关网络规定,并按照本规范进行语言文字表达。
•禁止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与学校名誉或个人隐私相关的负面言论或照片。
问题及解决办法问题:学生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不当言论或图片,影响学校形象。
解决办法:学校建立监测机制,定期对学生的社交平台活动进行审查,并提醒学生注意言行举止。
如发现不当行为,及时进行教育和辅导。
2. 学术研究论文撰写增加的条款•学术研究论文应遵循学术诚信原则,准确引用参考文献,并避免剽窃和抄袭。
•禁止发表内容含有明显错误或虚假的学术研究论文。
问题及解决办法问题:学生在论文中存在引用不规范或抄袭现象。
语言文字规范规章制度
语言文字规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规范语言文字使用,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保护语言文字资源,维护国家通讯秩序,根据《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单位和个人在书面、口头交流等方面使用的语言文字。
第三条语言文字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尊重语言文字规范和传统文化,推动现代化和标准化的语言文字表达方式。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促进各种语言文字的融合和发展,促进多语种环境下多文化的和谐共生。
第五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单位在制定和执行各类规章制度、文件和表述中,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程的规定,并建立健全语言文字使用管理制度。
第六条个人在公共场合和日常交流中应当自觉遵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和法律法规规定,提高自身的语言文字素养,促进社会语言文字环境的净化和规范。
第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语言文字教育和培训,加强语言文字知识传授和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语言文字水平,推动社会公众的语言文字素养提升。
第二章语言文字基本准则第八条语言文字使用应当准确、清晰、简练、规范,避免模糊、含糊、歧义、混乱等问题。
第九条语言文字使用应当秉承严谨、客观、中立的原则,避免夸张、危言耸听、误导、偏颇等不当表达。
第十条语言文字使用应当符合逻辑、科学的规律,避免逻辑混乱、非理性、不可靠等表达方式。
第十一条语言文字使用应当符合规范、专业、标准的要求,避免随意、随意、狂妄等表达习惯。
第十二条语言文字使用应当注重情感、文化、价值的表达,避免冷漠、无情、无愧等表达方式。
第十三条语言文字使用应当尊重他人的权益和感受,避免侮辱、诽谤、歧视、伤害等不当表达方式。
第十四条语言文字使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大政方针,不得违背国家法纪。
第十五条语言文字使用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倡导真善美,贬斥假恶丑,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
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语言文字的使用,提高语言文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保护语言文字的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使用语言文字的活动。
第三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语言文字的基本规律,避免使用错误、糟糕的语言文字。
第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丑化、歪曲、捏造、篡改语言文字的内容和形式,不得侵犯语言文字的版权和知识产权。
第五条语言文字使用应当注重文明礼貌,尊重他人的感情和权益,杜绝粗俗、低级、歧视性的言论。
第六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注重精准性和规范性,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明确的语言文字。
第二章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原则第七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遵循准确性原则,确保信息传达的真实、准确、客观、全面。
第八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遵循规范性原则,确保语言文字的标准、规范、统一。
第九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遵循尊重性原则,确保言辞文雅、礼貌、尊重他人。
第十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遵循实用性原则,确保信息简洁、清晰、易懂、易记。
第十一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遵循创新性原则,鼓励创造性、富有表现力的语言文字表达方式。
第三章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要求第十二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遵守语法规则,避免语言错误、拼写错误、句法错误等。
第十三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语言文字的规范,避免使用方言、外来语、网络用语等不当语言文字。
第十四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遵循文字规范,避免使用自造词、造句、造语等不规范语言文字。
第十五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语境,避免使用不合适、不恰当的语言文字。
第十六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注重信息传递,避免使用废话、冗词、空话等无效信息。
第四章语言文字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七条国家语言文字管理部门负责对语言文字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语言文字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语言文字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十九条语言文字管理部门可以组织专门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对语言文字使用进行评估和考核。
2024年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2024年语言文字工作制度是指在此年份中,为了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提高语言文字的质量,在国家层面上对语言文字的管理和规范进行的制度化安排。
下面是关于2024年语言文字工作制度的具体介绍。
一、背景和目标2024年语言文字工作制度的制定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和信息时代的要求,推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质量的提升。
其目标如下:1. 提倡规范用语:加强语言文字的规范化管理,推动大众良好的语言文字使用习惯。
2. 加强语言文字教育:改进语言文字教育体系,提高全民的语言文字素养水平。
3. 保护语言文字文化:加强语言文字的保护和传承,促进语言文字文化的多元发展。
二、制度内容1. 语言文字规范执法:建立语言文字规范执法机构,负责对违反规范的语言文字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
2. 语言文字标准化:制定统一的语言文字标准,统一词汇、语法、标点等规范,推动语言文字的一体化发展。
3. 语言文字教育改革:加强语言文字教育改革,推动全民的语言文字素养提升。
包括加强学校语文课程的改革,提高教师的语言文字教学能力。
4. 语言文字技术创新:鼓励语言文字技术创新,推动人工智能、机器翻译等技术在语言文字领域的应用。
5. 多元文化语言保护:加强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和传承,促进多元文化的发展。
6. 语言文字评估体系建设:建立语言文字评估体系,对语言文字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控,推动高质量语言文字的产生和传播。
三、落实措施为了实现2024年语言文字工作制度的目标,需要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对于违反语言文字规范的处罚力度和程序,提高执法的效果和力度。
2. 提升教育力度:加大对语言文字教育的投入,提高学校语文课程的质量和深度,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 严控媒体用语:加强对媒体行业的管理,严格规范新闻报道和广告宣传中的语言文字使用,杜绝不规范用语的出现。
4. 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对语言文字专业人才的培养,提高他们的语言文字研究和规范制定能力,为语言文字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精选10篇)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精选10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篇1一、普通话制度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4、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
二、规范字使用制度1、作业书写规范,无错别字(不使用二简字、繁体字)2、学生笔记中使用规范字。
3、校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不使用二简化、繁体字)。
4、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
(不使用二简字、繁体字)5、常年坚持开展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检查城市大街小巷宣传牌、门牌、广告语用字不规范状况。
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篇2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一、全体教师教学时务必使用普通话。
上班时间务必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系、接待家长使用普通话。
二、教师在板书、作业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三、教师要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用语、用字的教育,对于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帮忙改正。
四、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语言文字为主题的班会活动,用心配合、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年级或班级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五、用心参加社区、共建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发挥教师的示范作用。
六、用心参加语言类、书法类竞赛,争取优异成绩。
七、用心开展语言文字的课题研究,提高研究水平和实践潜力。
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篇3为了实现国家提出的新世纪“普通话初步普及”的目标,用心有效地开展我校普通话推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上级语委的规定,特制定以下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字工作制度:一、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增强师生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意识。
学校言语文字工作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言语文字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师生语言文字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以及学校各部门、各学院、各班级的语言文字工作。
第三条学校言语文字工作应以普及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重点,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言语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言语文字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言语文字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各部门、各学院、各班级应设立言语文字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言语文字工作。
第七条学校言语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及各部门、各学院、各班级言语文字工作小组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自身言语文字水平。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八条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使用普通话授课,规范使用汉字,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九条学校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开设相关课程,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
第十条学校鼓励教师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提高教师的普通话水平。
第十一条学校对学生的普通话水平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第四章语言文字规范第十二条学校师生应遵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不得使用不规范的语言文字。
第十三条学校禁止在教育教学、会议、宣传、出版等活动中使用不规范的语言文字。
第十四条学校禁止在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等公共场合张贴不规范的语言文字标语。
第十五条学校禁止在学生作业、试卷、论文等书面材料中使用不规范的语言文字。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第十六条学校言语文字工作委员会定期对各部门、各学院、各班级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学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十八条学校将言语文字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九条学校对在言语文字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师生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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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一、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1.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2.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3.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普通话水平等级考核;4.普通话水平测试列入学生素质考核一项内容,每学;5.学校每学期有计划的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在;6.推普
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的内容和精神,自觉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推进校园语言文化建设,加强师生的素质修养。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该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
1.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由教学副校长分管并具体组织落实,各班配备三名推普员,加强推普工作的监督。
2.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自觉使用“四用语”(课堂用语、会议用语、宣传广播用语、校园交际用语。
)
3.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普通话水平等级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教师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4.普通话水平测试列入学生素质考核一项内容,每学年进行一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口试、笔试),不达标的不得参加三好生评选。
5.学校每学期有计划的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在校内形成一个以讲普通话的良好风气。
6.推普工作列入先进教研组和“文明班级”考评条件。
二、语言制度
1.普通话规范制度
(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标准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4)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
2.规范字使用制度
(1)作业书写规范,减少错别字。
(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2)学习笔记中使用规范字。
(3)小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
(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4)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
(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三、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
1.要求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即:语文老师二级甲等87分,其他非语文老师二级乙等80分。
未达标教师,原则上不聘用。
2.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国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3.充分发挥语文课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
语文教学要重视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切实改变重知识,轻能力,培养良好的听说习惯和语言习惯,对做的好的教师给予适当奖励。
4.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要在教师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特别要精心组织并开展好每年一度的推普宣传周活动,对于做的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5.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工作的检查,并将这项工作纳入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中。
6.全校教职工要自觉遵守规定,在教学(上课、辅导)、接电话、开会、集体活动、与学校交谈时必须做到100%使用普通话。
7.教师教学用字(备课教案、上课板书)必须做到100%使用规范字。
学生坚持用普通话的情况,在学生手册语文成绩栏内结合“写字”成绩有所反映。
8.学校不定期举行教师教学基本功比武比赛竞赛活动,对成绩优秀者当场公布成绩并给予一定奖励。
9.对关心班级语言文字工作并及时上交材料的老师给予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的内容和精神,自觉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推进校园语言文化建设,加强师生的素质修养。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该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
1.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由教学副校长分管并具体组织落实,各班配备三名推普员,加强推普工作的监督。
2.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自觉使用“四用语”(课堂用语、会议用语、宣传广播用语、校园交际用语。
)
3.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普通话水平等级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教师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4.普通话水平测试列入学生素质考核一项内容,每学年进行一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口试、笔试),不达标的不得参加三好生评选。
5.学校每学期有计划的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在校内形成一个以讲普通话的良好风气。
6.推普工作列入先进教研组和“文明班级”考评条件。
二、语言制度
1.普通话规范制度
(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标准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4)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
2.规范字使用制度
(1)作业书写规范,减少错别字。
(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2)学习笔记中使用规范字。
(3)小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
(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4)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
(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三、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
1.要求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即:语文老师二级甲等87分,其他非语文老师二级乙等80分。
未达标教师,原则上不聘用。
2.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国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三亿文库包含各类专业文献、应用写作文书、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专业论文、文学作品欣赏、行业资料、高等教育、中学教育、外语学习资料、70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