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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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江苏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江苏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江苏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 )56号)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 )5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一)列入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教育(非义务教育阶段)、卫生、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单位G 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兽医事业单位。

交通、海洋、地质勘查、测绘、气象、地震事业单位。

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房地产管理、物资储备事业单位。

机关、团体附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列入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监管机构。

其它事业单位。

(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不列入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范围。

(三)对于部分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增挂企业"牌子")的事业单位,在这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时,如明确按事业单位属性管理,可纳入改革范围,今后工资(津贴、奖金)福利退休等待遇统一按照事业单位的相关政策规定规范管理,不得"两头占"。

列入范围中,凡因受处分〈处罚)领取生活费的人员以及立案审查仍在审查期间的人员,暂不参加此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待结案后再研究确定。

县以上城镇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够参照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执行。

具体办法由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二、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下同)。

(一)岗位工资。

2024年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计划(二篇)

2024年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计划(二篇)

2024年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计划____月,国家第四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公务员实行了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

随后,机关公务员津补贴进行了规范并兑现,反映强烈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问题被提上议事日程。

当前,国家正在抓紧制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相关政策,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即将兑现。

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缓慢、步调不一致的矛盾仍然显得十分突出。

下面就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问题谈一点个人的看法。

一、目前事业单位收入分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现行工资制度政策规定,事业单位的工资收入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三部分构成。

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已经执行。

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

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但因分配办法尚未出台,还没有执行,而机关公务员津补贴已经进行了规范并兑现,这就造成了事业单位人员同机关公务员收入上存在较大差距,形成了新的不平衡。

同时,由于种种原因,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混岗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形成了同工不同酬的问题,也造成了很大矛盾。

据统计,我区事业单位共有____个(参照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除外),在职人员____人,主要涉及教育、卫生、农林水利、建设、交通、市政和文化体育等行业。

由于绩效工资政策尚未出台,事业单位在收入分配上仍然存在“吃大锅饭”的现象,工资制度改革预期的激励作用还没有得以实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二、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形势所迫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是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推行绩效工资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内部管理力度,促进完善岗位设置、岗位聘任制等制度。

二是有利于强化事业单位的服务意识,提高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方案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方案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方案1. 引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方案是指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绩效工资的发放的一种制度。

通过设定合理的绩效评估标准和绩效工资计算公式,可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

本文将介绍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方案的目的、内容和实施步骤。

2. 目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方案的主要目的是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

具体目的如下:•激励员工积极工作:通过设定明确的绩效评估标准和绩效奖励机制,激励员工积极主动地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提高工作效率:绩效工资方案可以帮助事业单位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并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进行奖惩,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通过激励员工,可以提高整个事业单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从而推动事业单位的发展。

3. 内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方案通常包括以下内容:3.1 绩效评估标准绩效评估标准是衡量员工绩效的依据,一般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定量指标可以是数量化的工作成果,如完成的任务数量、工作效率等,定性指标可以是员工的工作态度、团队合作能力等。

绩效评估标准应该具有客观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即可以通过可量化的方式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

3.2 绩效工资计算公式绩效工资计算公式是根据绩效评估结果计算员工绩效工资的方式。

绩效工资计算公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一般包括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

基础工资是员工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进行调整的工资。

绩效工资计算公式应该公开透明,便于员工理解和接受。

3.3 绩效奖励机制绩效奖励机制是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进行奖励的方式。

奖励可以是绩效工资的提高、奖金的发放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绩效奖励机制应该公平、公正,并且与绩效评估结果相匹配。

通过设立绩效奖励机制,可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4. 实施步骤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方案的实施步骤如下:4.1 制定绩效评估标准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该单位的绩效评估标准。

江苏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

江苏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

江苏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
江苏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制
定的一份工资标准表,旨在规范事业单位工资水平,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事业单位的稳定发展。

根据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江苏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补贴等多个部分。

其中,基本工资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岗位等级和工作年限确定的基本报酬,绩效工资是根据个人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的工资报酬,津贴和补贴是根据工作特点和条件给予的额外报酬。

具体标准如下:
一、基本工资。

1.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 中级管理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 一般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绩效工资。

1. 优秀,按照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2. 良好,按照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3. 合格,按照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三、津贴和补贴。

1. 住房补贴,根据工作地点和个人情况确定标准。

2. 交通补贴,根据工作地点和个人情况确定标准。

3. 餐饮补贴,根据工作地点和个人情况确定标准。

以上工资标准仅为参考,具体以江苏省相关政策文件为准。

江苏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省情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保障事业单位员工的合法权益。

总之,江苏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的制定是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工资水平,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希望各事业单位能够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做好工资发放工作,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共同推动事业单位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见》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苏人通[2007]139号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省有关部门:根据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13号)和江苏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06]322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江苏省高等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江苏省中小学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二OO七年五月十七日江苏省高等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根据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13号)和江苏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06]322号)精神,结合我省高等学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这次高等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限于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建制成人高等学校中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高等学校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企业举办的各类高等教育机构不列入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但由学校派遣到校办企业工作,现仍属学校事业编制、工资关系仍在校内的工作人员,列入这次高等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范围。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5.3本方案解释权归单位领导班子。如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5.4本方案如与国家及地方政策相抵触,按照国家及地方政策执行。
第2篇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引言
为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分配体系,充分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1.3绩效工资分配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激构成
2.1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2.2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60%,按月发放。
2.3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40%,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三、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二、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2.1公平原则:绩效工资分配应确保公平合理,体现同工同酬,避免歧视和偏颇。
2.2激励原则:绩效工资分配应注重激励作用,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精神,提升工作绩效。
2.3制度原则:绩效工资分配应遵循明确的制度规定,确保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2.4效益原则:绩效工资分配应与单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合理调整分配比例。
4.1.2职称级别:根据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设定相应的绩效工资系数。
4.1.3工作年限: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设定不同档次的绩效工资系数。
4.2奖励绩效工资分配
奖励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按照以下方法进行分配:
4.2.1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员工,根据考核分数和排名,分配奖励绩效工资。
4.2.2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员工,根据考核分数,按比例分配奖励绩效工资。
3.1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工作人员的岗位性质、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称等因素进行分配。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根据《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效益,提高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单位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XX职工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遵循以人为本、注重实效、促进发展、简便易行的原则,按照德、能、勤、绩,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机制,激发广大职工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旅游事业持续健康又好又快的全面发展。

二、实施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要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内容,规范考核程序,严肃考核制度,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公平性、合理性。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要以职工的实绩和工作量为依据,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

3、坚持灵活分配原则。

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要坚持妥善处理XX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的绩效分配关系,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

三、组织领导为了平稳有序的开展绩效考核实施工作,单位特成立绩效考核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组长:XXX(XX总经理)成员:XXX(XX副总经理)XXX(XX园林部副主任)XXX(XX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华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XX绩效考核实施日常工作。

四、实施对象全XX在编在岗的职工。

五、绩效工资总量及分类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总量按我单位在职职工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核定,年度总计664080元。

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所占比重为50%,年度总计33204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所占比重为50%,年度总计332040元。

六、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实行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挂钩,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并作为岗位聘用、职称聘任、职务晋升、工资晋级、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最新版)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最新版)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最新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年月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一)为贯彻落实≪20XX-20XX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个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奖优罚劣、优胜劣汰的工作机制。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探索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指标体系、绩效考评体系、绩效运用体系,努力规范公务行为、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工作效能,为我镇跨越发展、科学发展以及打好城建战役,建设美丽安海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1、坚持分级考核与分类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职务层次、工作分工情况,把考核对象划分为科级干部、内勤工作人员和下村工作人员三种类别,分级分类进行考核。

2、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在设置考核指标时,要努力减少模糊不清的定性指标,尽量把考核内容具体化、数量化,切实增强考核指标的针对性和可比性。

3、坚持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在采取年度考核时,要以季度考核情况为依据,把绩效考核的时间关口前移,做到平时跟踪管理、定时检查评估、及时兑现结果,切实增强绩效考核的时效性。

4、坚持组织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在组织民主测评时,除了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的评价方式,还要注重公众评议,形成完善的评价机制。

5、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在运用绩效结果时,除了使用绩效考核奖金等物质激励外,注重把绩效考核结果与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挂钩,不断拓宽绩效结果的运用范围和领域。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1>纳入考核范围和对象:镇机关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镇国土资源所、劳动保障事务所、司法所、行政执法中队、环保执法中队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工勤人员参加镇机关考核,考核等次人数单独核算(等次仍须严格按照规定比例控制),不占用所在镇名额。

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文件汇编南京市人事局二○一○年一月目录1、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宁委办发〔2009〕53号) (1)2、南京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06〕99号) (6)3、关于转发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宁人字〔2007〕16号) (14)4、关于印发《南京市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07)2号) (25)5、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09〕113号) (33)6、关于转发人事部、文化部《关于印发<关于文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苏人通〔2009〕114号) (41)7、关于印发《江苏省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09〕124号) (51)8、关于转发人事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广播影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苏人通〔2009〕131号) (59)9、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09〕137号) (69)10、关于转发《关于体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国家级教练岗位任职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人通〔2009〕190号) (77)11、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09〕196号) (91)12、关于转发人事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关于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苏人社(R)通〔2009〕21号、苏农人〔2009〕13号) (98)13、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R)通〔2009〕29号) (109)14、关于转发人社部、交通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两个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苏人通〔2009〕127号) (118)15、关于印发江苏省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人社(R)通〔2009〕92号) (139)16、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人社R通〔2009〕170号) (149)17、关于印发《关于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9号) (161)18、关于印发《关于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50号) (170)19、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85号) (180)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宁委办发〔2009〕53号)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事业单位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办发〔2008〕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实施范围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进行岗位设置,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

江苏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江苏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江苏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资实施办法江苏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资实施办法根据《江苏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资实施意见》(苏⼈社发〔2011〕158号)精神,结合省直其他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经省政府同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

⼀、实施范围和时间按国家规定执⾏事业单位岗位绩效⼯资制度的省直其他事业单位正式⼯作⼈员,从2010年1⽉1⽇起实施绩效⼯资。

其他事业单位是指除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与基层医疗卫⽣事业单位外的事业单位。

⼆、绩效⼯资总量和⽔平确定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资总量由相当于单位⼯作⼈员上年度12⽉份基本⼯资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构成。

绩效⼯资⽔平由省⼈⼒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在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财⼒状况、物价⽔平、公务员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以及已实施绩效⼯资事业单位绩效⼯资⽔平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与省直事业单位⼯作⼈员平均⼯资⽔平相衔接的原则合理确定,并以此作为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资⽔平基准线。

各事业单位原则上按照基准线⽔平申报核定本单位绩效⼯资总量。

考虑到事业单位收⼊分配的特点,为合理调控事业单位收⼊差距,根据单位类别、经费来源渠道等因素,分类设置控⾼线和托低线,对收⼊明显偏⾼的单位实施有效调控,并保障省直各其他事业单位年⼈均绩效⼯资⽔平原则上不低于托低线。

(⼀)分类设置控⾼线1.承担⾏政职能(尚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或转为⾏政机构,下同)和从事公益服务⼀类的其他事业单位,控⾼线为基准线⽔平的120%;2.从事公益服务⼆类的其他事业单位,控⾼线为基准线⽔平的150%;3.从事⽣产经营活动的其他事业单位,控⾼线为基准线⽔平的200%;在中发〔2011〕5号⽂件规定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作实施到位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除中发〔2011〕5号⽂件已明确划⼊公益⼆类的承担⾼等教育、⾮营利医疗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外)根据⾃⾝实际暂⽐照承担⾏政职能或从事公益服务⼀类的其他事业单位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暂⽐照从事公益服务⼆类的其他事业单位执⾏;⾃收⾃⽀事业单位暂⽐照从事⽣产经营活动的其他事业单位执⾏。

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事业单位作为国家重要的管理和服务机构,其人员绩效工资的实施对于激励人员、提高工作积极性、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方案,对于事业单位的发展至关重要。

二、绩效工资实施的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绩效工资的分配应当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保障每一名员工的合法权益。

2. 激励导向原则,绩效工资的目的在于激励员工,促进其工作积极性,因此绩效工资的发放应当与员工的工作业绩直接挂钩。

3. 透明公开原则,绩效工资的评定标准和发放流程应当公开透明,员工应当清楚了解自己的绩效工资是如何确定的。

三、绩效工资实施的具体方案。

1. 制定绩效评价标准,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各岗位的工作特点和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绩效评价标准,以保证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 绩效考核流程,明确绩效考核的流程和时间节点,确保全员参与、公开透明,避免主观评价和非正当操作。

3. 绩效工资分配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绩效工资在总工资中的分配比例,保证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4. 绩效工资发放方式,绩效工资可以采取一次性发放或者分期发放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适合的发放方式。

5. 绩效工资调整机制,绩效工资应当与员工的工作业绩挂钩,因此应当建立绩效工资的调整机制,确保员工的绩效工资能够及时调整。

四、绩效工资实施的监督和评估。

1.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绩效工资监督机制,确保绩效工资的发放和评定公平公正。

2. 评估机制,定期对绩效工资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五、绩效工资实施的意义和影响。

1. 对于事业单位,能够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推动事业单位的发展。

2. 对于员工,能够公平公正地获得相应的报酬,增强工作动力和满足感。

六、总结。

绩效工资的实施对于事业单位和员工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以推动事业单位的持续发展和员工的个人发展。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是根据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和个人绩效评价结果,按一定的比例将绩效工资分配给单位和个人的方案。

一般来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1. 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单位的绩效评价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之一。

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可以通过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工作质量等方面来评估单位的工作表现,进而确定绩效工资的分配比例。

2. 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个人的绩效评价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另一个重要依据。

个人绩效评价结果可以通过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工作贡献等方面来评估个人的工作表现,进而确定个人绩效工资的分配比例。

3. 绩效工资分配比例:根据单位和个人的绩效评价结果,可以确定绩效工资的分配比例。

一般来说,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和个人绩效评价结果的权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以保证公平公正。

4. 工资分配公示:为了保证工资分配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事业单位可以将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进行公示,让单位员工了解分配比例和依据,并监督分配过程的公平性。

5. 分配结果考核:工资分配结果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可以通过对分配结果的考核来进行评估。

单位可以将绩效工资分配结果与实际业绩、绩效评价结果等进行对比,以确保绩效工资的合理分配。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方案可以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来制定。

此外,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还需要充分考虑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制改革实施意见()

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制改革实施意见()

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2011年)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11)56号)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11)5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一)列入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教育(非义务教育阶段)、卫生、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单位。

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兽医事业单位。

交通、海洋、地质勘查、测绘、气象、地震事业单位。

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房地产管理、物资储备事业单位。

机关、团体附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列入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监管机构。

其他事业单位。

(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不列入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范围。

(三)对于部分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增挂企业"牌子")的事业单位,在这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时,如明确按事业单位属性管理,可纳入改革范围,今后工资(津贴、奖金)福利退休等待遇统一按照事业单位的相关政策规定规范管理,不得"两头占"。

列入范围中,凡因受处分〈处罚)领取生活费的人员以及立案审查仍在审查期间的人员,暂不参加此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待结案后再研究确定。

县以上城镇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参照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执行。

具体办法由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二、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下同)。

江苏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江苏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江苏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是怎样的近年来,国务院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江苏省积极响应国务院号召也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那么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后将会有什么变化,改革后江苏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赢了网就为广大网友好好介绍一下江苏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

一、什么是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用马克思的三种劳动论来说,绩效工资主要是根据员工的第三种劳动即凝固劳动来支付工资,是典型的以成果论英雄,以实际的、最终的劳动成果确定员工薪酬的工资制度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时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7年9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

会议指出,实施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在规范津贴补贴的同时实施绩效工资,逐步形成合理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完善的分配激励机制和健全的分配宏观调控机制,对于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分三步展开。

1、从2017年1月1日起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2、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从2017年10月1日起,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3、从2017年1月1日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会议明确了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基本原则。

1、实施绩效工资与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相结合,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秩序,严肃分配纪律。

2、以促进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

3、分级分类管理,因地制宜,强化地方和部门职责。

4、统筹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的收入分配关系,不断完善绩效工资政策。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三篇)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三篇)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一、引言事业单位作为公共机构,承担着为社会提供重要服务的责任。

为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合理分配绩效工资是必要的。

本方案针对____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和规划,旨在激励工作人员的工作动力,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促进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二、绩效工资的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绩效工资的分配应该公平公正,根据员工的工作贡献和岗位要求进行合理评估和分配。

2. 激励激励原则:绩效工资的设置应该能够激励员工更加积极地工作,发挥潜力,提高绩效。

3. 透明透明原则:绩效工资的分配制度应该公开透明,员工应该清楚了解绩效评定的标准和分配方案。

三、绩效评估方法绩效评估是绩效工资分配的基础,采用科学有效的评估方法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以确保绩效工资的公平和准确。

1. KPI评估:根据事业单位各岗位的工作要求和目标,制定具体的绩效指标,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2. 360度评估:通过员工、上级、下属、同事和客户等多角度的评估,全面了解员工的工作情况和绩效表现。

3. 项目评估:对参与完成的重要项目进行评估,评估项目的难度、质量和对事业单位的贡献。

四、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绩效工资的分配应该根据不同绩效水平和不同岗位的要求进行差异化设置,实行绩效工资与工作绩效相挂钩。

1. 绩效等级划分: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级,确定绩效工资的基本档次。

- 优秀:绩效工资提升10%。

- 良好:绩效工资提升7%。

- 合格:绩效工资按基本档次发放。

- 不合格:绩效工资下降5%。

2. 岗位差异化设置:不同岗位的工作要求和职责不同,应根据岗位难度和工作量的不同设置不同的绩效加点或减点。

- 重要岗位:绩效工资加点2%。

- 普通岗位:绩效工资不变。

- 困难岗位:绩效工资减点2%。

3. 个人贡献奖励:对于在事业单位发挥重要个人贡献的员工,可以给予额外的奖励。

2024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分配方案

2024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分配方案

2024年,在中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中,实施了一系列的分配方案。

绩效工资旨在优化事业单位的工资体系,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单位的整体绩效。

以下是该方案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首先,该方案明确了绩效工资的核定方法和标准。

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来确定的,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多个方面。

核定方法主要采用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具体包括定期考核、个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估、考核结果等。

其次,该方案规定了不同层级人员的绩效工资分配比例。

根据员工的岗位级别和职务、工龄、工作年限等因素,将员工划分为不同的绩效工资分配等级。

高级职务和资历较长的员工分配的绩效工资比例较高,相对较低级的员工分配的绩效工资比例较低。

再次,该方案重视绩效工资和基本工资的结合。

绩效工资是基于员工的绩效而来的,而基本工资则是员工的基本工作报酬,两者需要适当结合。

2024年的分配方案中,绩效工资占比逐步增加,同时也要确保基本工资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此外,该方案还对绩效工资的增长方式和机制进行了明确。

绩效工资不再采取一次性发放的方式,而是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分配。

具体分配方式包括月度分配、季度分配和年度分配,以激励员工的长期绩效和持续改进。

在实施方面,2024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方面,该方案增强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通过绩效工资的激励机制,员工在工作上更加努力,积极争取优秀绩效,提升了整体工作绩效。

另一方面,该方案促进了事业单位的管理和运营效率提升。

绩效工资的引入使得单位对员工的绩效进行了全面、科学的评估,发挥了人力资源的最大潜力。

同时,通过绩效工资的分配,能够更好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然而,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了一些挑战。

首先,绩效工资的评估和核定可能存在主观性和不公正性问题,需要建立更加科学、公正的评价体系。

其次,绩效工资分配的公开和透明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以增强员工的信任和认可。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绩效⼯资实施⽅案事业单位绩效⼯资实施⽅案根据没个地⽅的经济状况⽽制定,各个地区的财政状况不同,实⾏的绩效⽅案就不⼀样,⽽且还跟级别、⼯龄、学历等等的挂钩。

下⾯⼩编为⼤家提供⼀个模板参考。

事业单位绩效⼯资实施⽅案⼀、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坚持向“技术含量⾼、风险程度⼤、⼯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县服务中⼼和乡镇计⽣服务站。

四、绩效量化考核(⼀)绩效考核办法绩效量化考核实⾏百分考核办法。

由县服务中⼼负责制定符合本⽅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监督审核后,⾃⾏组织实施。

(⼆)确定考核结果考核领导组汇总⼲部职⼯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五个⼯作⽇或召开全体职⼯会通报,实⾏考核结果与本⼈见⾯、⼈⼈签字制度,⽆异议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资发放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部职⼯对公⽰的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本⼈必须在公⽰期内书⾯向考核组提出复议,对于考核组难以答复的问题,可经全体职⼯会或三分之⼆以上的⼲部职⼯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结果使⽤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事业单位⼲部职⼯年度考核、专业技术⼈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资的分配(⼀)绩效⼯资构成基层事业单位绩效⼯资制度实施后,⼯资称岗位绩效⼯资,包括基本⼯资、保留⼯资、绩效⼯资;原⼯资构成中的岗位⼯资、薪级⼯资和护⼠10%津贴为基本⼯资;原⼯资构成中的保留补贴不变;原⼯资构成中的统⼀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次性奖⾦部分归并为绩效⼯资。

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资分基础性绩效⼯资和奖励性绩效⼯资两部分。

⾃2009年10⽉份起执⾏。

(⼆)核定绩效⼯资总额绩效⼯资总额按各单位⼲部职⼯上年度12⽉份基本⼯资和规范后津补贴⽔平每年到⼈社局核定⼀次。

(新)江苏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2012年)

(新)江苏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2012年)

江苏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2012年)根据《江苏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11〕158号)精神,结合省直其他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经省政府同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省直其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其他事业单位是指除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外的事业单位。

二、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确定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由相当于单位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构成。

绩效工资水平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在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财力状况、物价水平、公务员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以及已实施绩效工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与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合理确定,并以此作为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基准线。

各事业单位原则上按照基准线水平申报核定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考虑到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特点,为合理调控事业单位收入差距,根据单位类别、经费来源渠道等因素,分类设置控高线和托低线,对收入明显偏高的单位实施有效调控,并保障省直各其他事业单位年人均绩效工资水平原则上不低于托低线。

(一)分类设置控高线1.承担行政职能(尚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或转为行政机构,下同)和从事公益服务一类的其他事业单位,控高线为基准线水平的120%;2.从事公益服务二类的其他事业单位,控高线为基准线水平的150%;3.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事业单位,控高线为基准线水平的200%;在中发〔2011〕5号文件规定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实施到位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除中发〔2011〕5号文件已明确划入公益二类的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外)根据自身实际暂比照承担行政职能或从事公益服务一类的其他事业单位执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暂比照从事公益服务二类的其他事业单位执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暂比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事业单位执行。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一、背景介绍在事业单位的管理中,绩效工资作为一种激励手段被广泛采用。

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直接关系到员工的动力和团队的凝聚力,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至关重要。

二、绩效工资的意义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对员工进行奖励的工资制度。

通过绩效工资的制度和实施,可以充分发挥员工的潜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从而推动事业单位的发展。

三、绩效工资分配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绩效工资的分配要公平公正,遵循绩效实绩和表现为基础,不偏袒任何人。

2. 鼓励激励原则: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应鼓励员工在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给予相应的奖励。

3. 职务岗位不同原则:绩效工资的分配应考虑不同职务岗位的特点,合理确定各个职务岗位的绩效工资水平。

4. 绩效量化原则:绩效工资的分配应建立科学的量化评估体系,能够客观准确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

四、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具体步骤1. 制定绩效评估指标:根据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指标,如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

2. 进行绩效评估:通过考评、考试、考核等方式进行绩效评估,将员工的工作表现转化为量化数据。

3. 绩效评估结果汇总:将所有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进行汇总,生成一份绩效评估报告。

4. 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根据绩效评估报告,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可以根据不同绩效水平划分不同的绩效工资档次,并确定相应的绩效工资水平。

5. 绩效工资发放:根据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发放绩效工资。

五、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管理和完善1. 监督管理: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绩效评估的公正性和准确性,防止人为干预和不当操作。

2. 完善机制:定期评估和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保持其科学性和有效性。

3. 提供培训:为员工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员工的绩效水平,推动事业单位的整体绩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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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11)56号)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11)5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一)列入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教育(非义务教育阶段)、卫生、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单位G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兽医事业单位。

交通、海洋、地质勘查、测绘、气象、地震事业单位。

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房地产管理、物资储备事业单位。

机关、团体附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列入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监管机构。

其他事业单位。

(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不列入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范围。

(三)对于部分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增挂企业"牌子")的事业单位,在这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时,如明确按事业单位属性管理,可纳入改革范围,今后工资(津贴、奖金)福利退休等待遇统一按照事业单位的相关政策规定规范管理,不得"两头占"。

列入范围中,凡因受处分〈处罚)领取生活费的人员以及立案审查仍在审查期间的人员,暂不参加此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待结案后再研究确定。

县以上城镇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参照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执行。

具体办法由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二、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下同)。

(一)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置10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设置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不同等级的岗位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详见附表1至3)。

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二)薪级工资。

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

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详见附表1至3)。

对不同岗位规定不同的起点薪级。

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表现、资历和所聘岗位等因素确定薪级,执行相应的薪级工资标准。

事业单位各类各级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是:1.专业技术岗位。

一级岗位39级,二至四级岗位25级,五至七级岗位16级,八至十级岗位9级,十一至十二级岗位5级,十三级岗位1级。

2.管理岗位。

一级岗位46级,二级岗位39级,三级岗位31 级,四级岗位26级,五级岗位21级,六级岗位17级,七级岗位12 级,八级岗位8级,九级岗位4级,十级岗位1级。

3.工勤技能岗位。

一级岗位26级,二级岗位20级,三级岗位14级,四级岗位8级,五级岗位2级。

普通工岗位的起点薪级为1级。

(三)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

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

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取消现行年终一次性奖金,将1个月基本工资的额度以及地区附加津贴纳入绩效工资。

对于教育部门的绩效发放,原则上大学高于中学8%,中学高于义务教育阶段(幼儿)10%。

(四)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分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按照国家规定,我省工作人员均不列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

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主要体现对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政策倾斜。

国家对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实行统一管理。

三、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一)岗位工资的实施。

1.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O具体办法是: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一至四级岗位工资标准,其中执行一级岗位工资标准的人员,需经人事部批准;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五至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八至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一至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员级(含小学三级教师,下同)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

在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岗拉聘用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暂按以下办法执行:聘用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

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并按规定核准后,专业技术人员再按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2.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任命的职务,下同)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具体办法是:聘用在部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一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部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二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局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三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局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四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五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六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七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八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员岗位的人员,执行九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办事员岗位的人员,执行十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岗位(职级j下同)按干部管理权限由聘用(任命,下同)机关(单位)确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厅级、副处级、副科级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按实际聘用的职级进行套改。

3.工人。

工人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技术等级或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具体办法是:聘用在高级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一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高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三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初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五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普通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普通工岗位工资标准。

国家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对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设置进行管理。

(二)薪级工资的实施。

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和所聘岗位,结合工作表现,套改相应的薪级工资(详见附表4至6)。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

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

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分配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

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任职年限,是指从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计算的年限。

套改年限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截至2010年6月30日。

工作人员所聘岗位是指2006年6月30日在聘(任)岗位。

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如低于按本人低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可按低一级岗位进行套改,并将所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工作人员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这次套改可将原聘岗位与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工作人员接套改办法确定的薪级工资,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期或初期执行期满后薪级工资标准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期或初期执行期满后的薪级工资标准。

(三)绩效工资的实施。

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我省适时制定全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意见。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绩效工资分配的具体实施办法。

事业单位在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

绩效工资分配应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合理拉开差距。

(四)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实施。

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主要体现对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政策倾斜。

此次改革时,我省事业单位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仍按国家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今后,国家对事业单位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将实行规范管理,统一制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和规范管理办法,规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明确调整和新建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条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除国务院和国务院授权的人事部、财政部外,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特殊岗位津贴补贴项目、扩大实施范固和提高标准。

四、工资分类管理的实施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所确定的不同类型,实行工资分类管理。

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绩效工资根据单位类型实行不阔的管理办法。

绩效工资作为事业单位此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工资收入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事业单位搞活内部分配、更好地体现激励功能的主要途径,又是实行工资分类管理的重要内容。

在事业单位新的分类办法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出台前,我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单位现行经费拨款形式分类核定。

对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即原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暂按本单位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核定;对经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即原差额拨款)和经费自理〈即原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可分别高出一定幅度。

另外,对原属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此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前,其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活工资)比例高出30%的部分,此次暂可一并纳入绩效工资的总量核定范圈。

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的事业单位,可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不好、考核较差的事业单位,相应核减绩效工资总量。

同时,对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事业单位,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可给予适当倾斜。

五、正常调整工资办法(一)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白2011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二)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办法。

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o1.岗位工资O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

2.薪级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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