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 第八章演绎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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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思维概述以及论述逻辑方法 演绎推理、归纳推理

法律思维概述以及论述逻辑方法 演绎推理、归纳推理

法律思维概述以及论述逻辑方法——演绎推理、归纳推理First:法律思维概念:所谓法律思维方式,也就是按照法律的逻辑(包括法律的规范、原则和精神)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

在法治国家中,其关键就是要用法律至上、权利平等和社会自治的核心理念去思考和评判一切涉法性社会争议问题。

法律思维方式的重心则在于合法性的分析,即围绕合法与非法来思考和判断一切有争议的行为、主张、利益和关系。

Second:法律思维方式具有诸多特殊之处,其中至少有以下六个方面属于至为重要的区别:以权利义务为线索、普遍性优于特殊性、合法性优于客观性、形式合理性优于实质合理性、程序问题优于实体问题和理由优于结论。

一、以权利与义务分析为线索一切法律问题,说到底都是权利与义务问题。

在法学意义上,权利就是一项具有合法性的理由,持有这个理由,相应的行为、利益、主张和期待就会在法律上被视为正当(尽管按其他标准来判断可能并非如此),从而得到法律的支持。

有时候,会发生两种权利相互冲突且不可并存,裁判者只能通过牺牲一方来保护另一方的情况,此种做法,实际上是用一种更重要的理由来排斥相对次要的权利理由(朱苏力先生在《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一书中曾对此有过透彻的分析)。

与权利相关联,法律义务就是一种被动的法律地位,居于此种地位,即须被某种权利或合法的权力所约束和支配,因此义务人必须按照约束和支配他的那个合法的理由去做些什么或不做什么,否则便可能引起某种法律责任。

正是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与义务构成了思考一切法律问题的逻辑线索,因此,法律思维方式的实质就是从权利与义务这个特定的角度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二、普遍性优于特殊性法律规则中所规定的关系模式具有普遍性,而运用法律所要解决的具体法律问题则具有特殊性。

由于法治的理想在于用普遍的规则来治理社会,因此,法律思维必然要突出普遍性的优先地位。

在这里,对普遍性的考虑是第一位的,对特殊性的考虑是第二位的,原则上,即使适用普遍性规则会产生不尽人意的结果,也不允许以待决问题的特殊性来排斥既定规则的普遍性,更不能以“下不为例”的方式来思考和解决具体的法律问题。

法学法理学课本笔记整理——法律技术方法

法学法理学课本笔记整理——法律技术方法

第八章法律技术方法第一节法律技术方法的概念一、法律技术方法的概述1.法律技术方法,亦即常说的法律方法,是指法律职业者认识、判断、处理和解决法律问题的专门方法2.法律方法的特征⑴专业性法律职业者有自己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方式,存在与其他职业者相区别的思考与解决问题的方法,其核心是法律思维⑵法律性法律方法是根据法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法律是法律职业者判断是非的标准⑶实践性①法律方法的目的指向是一种实践指向,即如何有效地解决人们在实际生活中面临的法律问题②法律方法的主体是法律实践的主体③法律方法的评价标准是实践标准二、法律技术方法的分类(一)法律解释1.法律解释是通过对法律、法规等法律文件条文、概念、术语的说明,揭示其中所表达的立法者的意志和法的精神,进一步明确法定权利和义务或补充现行法律规定不足的一种国家活动2.只有被授权的国家机关才能进行法律解释,法律解释属于官方解释或有权(有效)解释3.法律解释的必要性⑴法律解释是抽象的行为标准,具有概括性、相对稳定性的特征,而人们的行为和社会关系却是具体的和千差万别的⑵法律词语、术语、概念经常具有多种含义,所以对法律规范的理解就会发生分歧。

为了消除分歧,就需要有权威性的法律解释⑶社会生活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在改革时期尤其如此。

有些新情况、新问题无需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或修改法律、法规来应对,可以通过法律解释来解决(二)法律推理1.法律推理是人们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前提(法律事实、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概念,判例等法律资料)得出某种法律结论的思维过程2.法律推理分为形式推理和实质推理(三)法律论证1.法律论证是指在同时存在多种不同的法律主张的情况下,通过论述一系列理由来说服其他人接受其中最佳主张的活动2.法律论证的特点⑴社会性社会性是针对论证的性质和目的而言的,即并非自我的内心思维活动,而是在多元化社会背景下说服他人或社会公众的社会活动⑵说理性说理性是指论证的内容在于通过陈述一系列的理由影响他人的思维并使他人接受⑶言辞性言辞性是指论述的手段,即论证必须通过言词(包括口头和书面)的表达来陈述理由⑷论争性论争性是指论证的过程,即为了说服对方、决策者(如法官)或公众,论证必须经过一定的公开程序,反驳和否定对方主张,证明已方主张的正当性和合理性第二节法律解释一、法律解释的分类(一)立法解释1.立法解释通常是指依法有权制定法律、法规的国家机关对其制定的法律、法规所进行的解释2.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所进行的解释⑵国务院对其制定的行政法规所作的解释,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所作的解释(二)司法解释1.司法解释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规范的有关问题所进行的解释2.司法解释分为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⑴审判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⑵检察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在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三)行政解释行政解释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就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作的解释二、法律解释的原则(一)合法性原则1.法律解释必须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2.要求对下位法及其规范的解释必须符合上位法及其法律规范,并要求最终符合宪法规范、宪法原则和宪法精神3.法律解释必须和法律原则保持一致(二)合理性原则1.符合社会现实和社会公理2.坚持、尊重公序良俗3.顺应客观规律和社会发展趋势,尊重科学4.以党和国家政策为指导(三)整体性原则1.要求把法律规范置于它所处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之中进行解释,根据该法律、法规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来把握其含义,不能断章取义2.要求把法律规范置于它所处的法律部门之中来理解(四)历史与现实相统一的原则(五)国内法与国际法相协调的原则1.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除了声明保留的条款之外,当国内法与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出现冲突时,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2.通过将国际法转化为国内法的方法适用国际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国际法没有转化为国内法,那么即便两者出现冲突,也不直接适用国际法三、法律解释的方法(一)文义解释文义解释又称语义解释或文理解释,是指通过说明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确定法律规范含义的一种解释方法(二)体系解释体系解释又称系统解释,是根据法律规范与其他法律规范的关系以及其在所属的法律制度、部门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理解和阐明法律规范含义的解释方法(三)历史解释历史解释是指通过研究法律规范制定时的历史背景、类似法律规范的历史演变等历史材料确定法律规范含义的解释方法(四)目的解释目的解释是指根据制定某一法律规范的目的来确定法律规范含义的解释方法第三节法律推理一、法律推理是人们从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前提得出的某种法律结论的思维过程(一)形式推理形式推理又称分析推理,是指运用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1.演绎推理(三段论推理)⑴含义:一种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形式,即从一般知识推出特殊知识的推理活动⑵属于必然性推理⑶在成文法国家是一种主要的法律推理方式⑷特点:①可以适用的法律规则和原则(大前提)②案件事实(小前提)③判决(结论)⑸条件①作为大前提的法律必须已经确定,并且没有歧义②作为小前提的案件事实也必须已经查清楚2.归纳推理⑴含义: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即从个别知识推出一般知识的推理活动⑵属于或然性推理⑶主要适用于判例法国家⑷由于归纳推理意味着确立新的规则,因此这实际上是一种立法性的活动3.类比推理⑴含义:从个别到个别的推理,它是根据两类对象的某些属性的相似性推出它们在另一属性方面也具有相似性的推理活动⑵属于或然性推理⑶在判例法国家,它是一种基本的法律推理方法(二)实质推理实质推理又称辩证推理,它在法律推理中是指在法律适用过程中面临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矛盾的法律命题时所进行的选择和权衡过程二、法律推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法律推理是一项具有创造性的法律实践活动1.法律推理应遵循权利保护原则在法律推理的过程中,权利保护原则应是所有法律推理的出发点2.对私权利,法律推理应奉行“法不禁止即自由”的原则3.对公权力,法律推理应奉行“法无授权即禁止”的原则4.在刑法领域,法律推理依据奉行无罪推定的原则5.法律推理应遵循“类似案件类似处理”的原则第四节法律论证一、法律论证的形式(一)法律论证中的证成1.法律论证的目的在于从多种合理甚至合法的法律主张中论证出最佳选择,这种最佳选择的论证过程即为证成,因而证成成为法律论证的主要形式2.以证成所依赖的根据为标准进行划分:以规则为基础的证成、以案例为基础的证成、以原则为基础的证成、以合理性为基础的证成3.按照证成的形式:单线性证成、非单线性证成、可辩驳式证成、话语式证成4.以规则、案例和原则为基础的证成一般表现为单线性证成,以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为主要技术手段5.单线性证成的根据以现有明确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内在的因素为主,采用的也是单线性思维模式,即通过逻辑推导来证成判断,因此被认为是内部证成6.以合理性为基础的证成(融贯性论证)则表现为非单线性(辩证式)、可辩驳式和话语式证成,以法律论证为其主要技术手段,认为是外部证成(二)法律论证的外部证成1.采用外部证成的情况⑴作为法律前提的法律规范不明确或缺失⑵存在数个可适用的法律前提和相应的法律结论,需要在数个法律结论中寻找最佳的方案⑶需要运用公理或价值观念进行评价性证成2.法律论证的外部证成的形式⑴话语式证成,即通过对话和话语交流陈述各自的理由,表现形式为协商、谈判和调解⑵可辩驳式证成,即各方的陈述和主张都具有可被反驳的地方,通过不断的反驳和论辩达到最具说服力的结论,表现形式为多元和多向的论证⑶辨证式证成,即采用修辞、反证和辩论的形式论证自己的主张和观点,表现形式主要为演说和法律意见⑷跳跃式证成,即在没有必然逻辑关系的前提或论据中进行比较和较量的论证二、法律论证的正当性标准(一)内容融贯性法律内部的融贯性主要包括描述性和规范性的成分,而外部的融贯性则包括评价性的成分(二)程序合理性(三)逻辑有效性(四)结论可接受性。

浅谈法律推理中的几种逻辑方法

浅谈法律推理中的几种逻辑方法

浅谈法律推理中的几种逻辑方法摘要:法律推理经常运用法律逻辑,法律逻辑是一种应用逻辑,是法律领域中思维的重要工具,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对法学方法论的目的而言,真正有意义的主要是四种逻辑方法:演绎、归纳、设证及类推。

此四种推论作为主要的逻辑工具作用于法律规范具体化与案件事实抽象化的同步过程中,共同服务于法律推理大、小前提的建构。

关键词,逻辑形式推理演绎、归纳、类推、实质推理盐酸案一、形式推理?形式推理一般有三种形式: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推推理。

1、演绎推理所谓演绎推理,就是从一般性的前提出发,通过推导即“演绎”,得出具体陈述或个别结论的过程。

演绎推理在法律发现中的直接适用范围是比较狭窄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必须先行借助其他逻辑方法对案件事实与相关规范进行加工处理后方可运用演绎法得出最后结论。

我们说一个判断或一个判断形式p蕴涵一个判断或一个判断形式q,也即指,当p为真时,q也必然为真。

从这个意义上,也可将演绎推理定义为前提与结论之间有必然联系的推理。

具体到法律逻辑上,演绎推理主要表现为涵摄模式中的司法三段论。

即以裁判规范为大前提,以裁判事实为小前提,依据babara公式推演出的最后的判决结论。

案例1:潍坊市奎文区××小学学生李某因与同学王某发生口角而怀恨在心,遂乘王某午睡时盗走其手机、随身听转卖他人。

案发后王某家长报案,经侦查系李某所为。

李某也供认不讳。

在此案件中,因当事人李某年仅10岁,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相关规定即可直接确认季某不负刑事责任。

在此案件中,法院可直接依据演绎法的babara公式得出结论,而无须借助其他逻辑方法。

其推理过程如下:????大前提:刑法规定未满十四岁者完全不负刑事责任。

???小前提:李某年仅10岁,未达到刑法规定的任何法定责任年龄,处于绝对不负刑事责任年龄时期。

通过以上这个案件可以看出,演绎法在法律推理中主要适用这样领域:第一、简单适用数字法条的案件中可以直接运用涵摄模式将案件事实涵摄到明确的裁判规范所构成的大前提之下从而形成裁判小前提,最后通过babara公式(或其变形公式)直接得到判决结论。

法律逻辑学PPT课件

法律逻辑学PPT课件
若甲命题与乙命题为反对关系,乙命题与丙命题为差 等关系,当丙为真时,甲命题的真假情况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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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SIP真时,S与P外延之间的关系是( ) ①真包含于 ②真包含 ③交叉 ④
全异 性质命题中,如果SAP真,那么SEP
( ),SIP( ),SOP( )。 在性质命题对当关系推理中,根据反对
关系,由SEP真可推出( );根据矛 盾关系,由SAP真可推出( )。
逻辑方法
司法工作离不开逻辑 法律逻辑——适用法律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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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概 念
定义 1、概念是通过反映客观对象的特有属性来
指称对象的思维形式 2、语言中的词或词组就被称为概念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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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与语词的关系: 1、概念往往通过语词来表达,但不是所有 的语词都表达概念。必须有内涵和外延。虚 词就不能表达概念。如:“的”、“啊”、 “因为……所以”等。 2、概念和词有时也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ˉPOS √5、违反逻辑的理论都是非科学的理论
PA ˉ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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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命题 1、定义 关系命题就是断定客观对象之间具有或者不具 有某种关系的命题。它断定的是作为词项的概 念所反映的客观对象之间是否存在某种事实下 的关系。 “张三和李四是同学” “张三和李四是三好学生”
2、组成 关系命题由三个部分组成,即关系主项、关系 项和关系量项。 在关系命题中至少有两个以上的关系主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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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特征
周延性:是否断定其全部外延
命题类型 A E I O
主项S 周延 周延 不周延 不周延
谓项P 不周延
周延 不周延
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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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性质命题的真假判定
性质命题判定的主项和谓项的外延关系与两个概念

司法考试法律逻辑学复习课件-演绎推理

司法考试法律逻辑学复习课件-演绎推理
三段论的省略式
四、省略式三段论 省略三段论是这样一类推理,就逻辑关系来看,它是三个词项间关系的推理,但就语言表达而言,它依据特定的语境省略了其中作为前提或结论的某个命题。直观地看:它既不同于直言命题的直接推理,因为出现了三个词项;它又不同于标准的三段论,因为它只表达了两个命题。 例如: 1、该合同是以欺诈手段订立的, 所以,该合同是无效的。(省略大前提)
(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试题) 109.我国的佛教寺庙分布于全国各地,普济寺是我国的佛教寺庙,所以普济寺分布于我国各地。 下列选项中所犯逻辑错误与上述推理最为相似的是: A.父母酗酒的的孩子爱冒险,小华爱冒险,所以小华的父母酗酒 B.文明公民都是遵纪守法的,有些大学生遵纪守法,所以有些大学生是文明公民 C.寒门学子上大学机会减少,大学生小飞不是寒门学子,所以小飞上大学的机会不会减少 D.现在的独生子女娇生惯养,何况他还是三代单传的独苗呢
三段论的省略式
2、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 所以,该合同是无效的。(省略小前提) 3、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 而该合同是以欺诈手段订立的。(省略结论) 五、倒装三段论 水银是有弹性的, 因为它是液体, 而液体都是有弹性的。 结论、小前提、大前提
三段论的格和式
(1)中项在大前提中作主项,在小前提中作谓项的是第一格; (2)中项在大小前提中都作谓项的是第二格; (3)中项在大小前提中都作主项的是第三格; (4)中项在大前提中作谓项、在小前提中作主项的是第四格。 三段论的式指作为它构成部分的命题(A、E、I、O)依大前提、小前提、结论这样的顺序排列的命题形式。这些式并非都是有效的,依据三段论规则,只有24个有效式。
三段论的特点
2、三段论的特点: (1)三段论的思维进程方向是从一般到特殊; (2)三段论是必然性推理,其前提蕴涵结论,前提真,推理形式正确,则结论必真。 3、三段论的格和式: 三段论的格是指因中项位置不同而形成的三段论结构形式。三段论有四个格,由中项在大、小前提中出现在主、谓项的位置决定。

《演绎推理》课件

《演绎推理》课件

演绎推理的基本原则
前提真实
演绎推理的前提必须是真 实的,否则结论可能不正 确。
推理过程正确
演绎推理的推理过程必须 符合逻辑规则,不能出现 逻辑错误。
结论必然正确
只要前提真实且推理过程 正确,演绎推理得出的结 论必然是正确的。
02
演绎推理的构成要素
前提
前提是推理的起始点 ,是推理所依据的事 实或假设。
前提是推理的基础, 没有前提就无法进行 推理。
前提必须是真实存在 的,不能是虚构或假 设的。
推理过程
推理过程是将前提转化为结论 的逻辑过程。
推理过程必须符合逻辑规则, 不能出现逻辑矛盾。
推理过程可以是直接的或间接 的,具体取决于推理的类型。
结论结Biblioteka 是推理的结果,是根据前提和推 理过程得出的。
结论可以是肯定的或否定的,具体取 决于推理的类型和前提的真实性。
例子
所有的人都会死,苏格拉底是人 ,所以苏格拉底会死。
解析
这个例子中,两个前提是“所有 的人都会死”和“苏格拉底是人 ”,结论是“苏格拉底会死”。
假言推理
定义
假言推理是以假言命题为前提的推理。
例子
如果天下雨,那么地面会湿。现在地面是湿的,所以天下雨了。
解析
这个例子中,前提是“如果天下雨,那么地面会湿”,结论是“现 在地面是湿的,所以天下雨了”。
演绎推理案例研究
案例一:法律案件的推理过程
总结词
法律案件的推理过程是演绎推理的重要 应用之一,通过分析案件事实和证据, 推导出法律结论。
VS
详细描述
在法律案件中,律师需要通过分析案件事 实和证据,运用演绎推理的方法,推导出 法律结论。例如,在谋杀案中,律师需要 分析证人证言、物证、鉴定报告等证据, 推断出被告是否有罪或无罪,这一过程就 需要运用演绎推理的方法。

演绎推理方法

演绎推理方法

演绎推理方法演绎推理方法,即演绎推理,是一种重要的逻辑思维方式,通过利用已有的前提和规则,得出一个结论。

本文将从演绎推理的定义、原理、步骤以及应用等方面进行阐述。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读者能够了解演绎推理的基本方法,并在实际问题中灵活应用。

一、演绎推理的定义和原理演绎推理是一种基于逻辑规则的思考方式,通过从已知的前提出发,运用逻辑规则进行推演,得出一个正确的结论。

演绎推理的基本原理是“从一真命题推出的命题也是真命题”,也就是说,如果前提是真的,那么根据逻辑规则得出的结论也一定是真的。

二、演绎推理的步骤演绎推理可以分为三个基本步骤:前提的确定、逻辑规则的运用和结论的推导。

1. 前提的确定:首先要明确问题中已知的前提条件,并将其列出。

这些前提可以是已知事实、已知规则或者已知定理等。

2. 逻辑规则的运用:根据已知的前提条件,运用逻辑规则进行推理。

逻辑规则包括假言命题、析取命题、合取命题、条件命题、双条件命题等。

通过运用这些规则,可以根据前提得出更多的命题。

3. 结论的推导:根据已知的前提条件和运用的逻辑规则,推导出一个结论。

这个结论应该是根据逻辑规则得出的,符合已知前提条件的逻辑推理过程。

三、演绎推理的应用演绎推理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有广泛的应用,特别是在数学、哲学、法律和科学等领域。

下面以数学领域为例,介绍演绎推理的应用。

1. 数学证明:在数学中,演绎推理常常用于证明定理和推导数学公式。

通过运用已知的数学公理和定理,运用逻辑规则进行推理,得出新的数学结论。

2. 问题求解:在解决数学问题时,演绎推理可以帮助我们分析问题、找到解题的思路。

通过将问题抽象成已知的前提条件,运用逻辑规则进行推理,得出解题的方法和步骤。

3. 数学推理游戏:演绎推理在数学教学中也常常被用于推理游戏。

通过给出一些已知条件,要求学生根据这些条件进行推理,得出正确的结论。

这种推理游戏可以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和推理能力。

四、总结演绎推理是一种基于逻辑规则的思考方式,通过利用已知的前提和规则,得出一个结论。

法律逻辑 第八章演绎推理

法律逻辑 第八章演绎推理

第八章演绎推理在将法律规定适用于具体案件,从而得出裁判结论的活动中,法官最基本的思维模式,迄今为止仍然是演绎逻辑。

特别是成文法国家,司法人员在法律推理活动中体现出来的最基本的思维方式,更突出地表现为一种演绎推理形式(三段论)。

在演绎推理中,最常见的就是直言三段论——直言推理。

判例主义的推理在实质步骤上仍然是三段论式的,正是从先例中获得的规则构成了当前案件推理的大前提。

这实际是演绎推理的开始,只不过在逻辑起点上,判例主义认为法律规则存在于经验中而不是在法条中而已。

但是没有哪个法律体系在没有逻辑的根基下还能够是可操作的。

但是,判例主义中的演绎推理过程总比制定法适用中的演绎推理多一道工序,即时刻接受先例与当下案件的比对的检验,也就是说即使在演绎推理时,法官既要保证推理形式的有效性,还要考虑推理结果与先例的类似性。

这或许是对法官造法的潜在制约。

三段论就是借助于两个性质命题中的共同词项(概念)的联结作用而得出结论的演绎推理。

两个命题是前提,一个判断是结论,前提中有一个共同的概念,每个判断都有各自的主项和谓项,表达这些概念的都叫词项,每个词项重复出现一次,实际上只有三个词项。

P、S、M的区分包含在大前提中并作结论的谓项的词项,叫做大项,用P表示;包含在小项中并作结论的主项的词项,叫做小项,用S表示;不出现于结论中而为大前提和小前提所共有的词项,叫做中项,用M来表示。

对于一个文字叙述的直言三段论来说,区分的方法是从结论开始。

结论的主项是小项,结论的谓项是大项,前提中两个相同的项是中项。

直言三段论的公理(图示)凡是一类事物具有某种属性,该类事物中每一个对象也必然具有这种属性凡是一类事物不具有某种属性,该类事物的每一个对象也必然不具有某种属性。

公理是不证自明的道理,这种自明的道理,是人们经过长期反复实践所公认的真理。

直言三段论所以能从前提必然推出结论,都是以直言三段论的公理为依据的。

二、三段论的规则1 .中项在大、小前提中必须是相同的概念三段论最基本的特点就是通过中项的媒介作用把大项和小项联结起来,从而确定大、小项之间的关系。

法律逻辑学复习要点

法律逻辑学复习要点

法律逻辑学复习重点第一章看法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1、看法的内涵:就是凝集于看法中的、它所指称的那类对象具有的特有属性,也是它所指称的对象有别于其余对象、因此能够同其余对象差别开来的根本特点。

2、看法的外延 : 就是拥有该看法内涵方面构成性质的那些对象,也就是可用该看法来指称的所有被指称者。

3、看法的分类:1)依据看法外延反应的对象数目的不一样,看法分为独自看法和一般看法。

独自看法:就是其外延只有一个特定对象的看法。

一般看法:就是其外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乃至无量多个对象的看法2)依据看法外延指称的对象能否由若干个同样个体聚合而成的会合体,分为会合看法与非会合看法。

会合体:是指由若干个同样个体聚合而成的集体。

3)依据看法表现形式的不一样,分为简单看法与复合看法。

4)简单看法:就是不可以对之加以分解的看法。

复合看法:就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看法联合而成的看法。

看法的其余分类*依据看法外延所指称的对象,是独立的实体仍是依靠于实体二展现出的某种属性,分为实体看法与属性看法。

*依据其内涵方面的构成性质,是以拥有某种性质为特点还是以缺少某种性质为特点,分为正看法与负看法*空看法:是反应没有分子的类即空类的看法(例:上帝)。

*论域:就是正负两看法所反应的所有事物所构成的类。

4、看法间关系及应用:是指两个不一样看法在外延方面的逻辑关系,亦即它们外延指称的对象能否完好同样而形成的关系。

1)全同关系。

2)真包括于关系:就是指一个看法的所有外延与另一个看法的部格外延同样的关系(种属关系)。

3)真包括关系:就是指一个看法的部格外延与另一个看法的所有外延相同的关系(属种关系)。

* 外延大的看法— - 属看法外延小的看法— - 种看法 4)交错关系 5)全异关系* 矛盾关系:假如两个拥有全异关系的看法A、B,都真包括于属看法 C,并且 A、 B 两个看法的外延之和,恰巧等于其属看法 C 的所有外延,则 A、 B 之间的关系叫矛盾关系。

法律逻辑学第八章 法律论证

法律逻辑学第八章 法律论证

二,演绎论证和归纳论证
1.演绎论证又叫证明,运用演绎推理的形式,根据一般原理论证某一 演绎论证又叫证明,运用演绎推理的形式, 演绎论证又叫证明 特殊论断的真实性.在演绎论证中,只有论据真实,推理形式正确, 特殊论断的真实性.在演绎论证中,只有论据真实,推理形式正确, 由论据推导出来的论题必然为真.它是严格主义上的证明, 由论据推导出来的论题必然为真.它是严格主义上的证明,在推理逻 辑中,公理方法是演绎论证的推广. 辑中,公理方法是演绎论证的推广. 2.归纳论证:用归纳推理形式,根据一个一个事实的陈述,论证某个 归纳论证: 归纳论证 用归纳推理形式,根据一个一个事实的陈述, 一般性论断的真实性. 一般性论断的真实性. 分析下列论证结构,指出其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 例:分析下列论证结构,指出其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 人们问,在我们国家里,马克思主义已经被大多数人承认为指导思想, 人们问,在我们国家里,马克思主义已经被大多数人承认为指导思想, 那么,能不能对它加以批评呢?当然可以批评. 那么,能不能对它加以批评呢?当然可以批评.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真 它是不怕批评的,如果马克思主义害怕批评,如果可以批评倒, 理,它是不怕批评的,如果马克思主义害怕批评,如果可以批评倒, 那么马克思主义就没有用了. 那么马克思主义就没有用了. 人的正确性是从哪里来?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不是. 人的正确性是从哪里来?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不是.是自己头脑里 固有的吗?不是.人的正确性只能从社会的生产斗争, 固有的吗?不是.人的正确性只能从社会的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 学实验这三项实践中来. 学实验这三项实践中来.
二,论证与推理的关系
一切论证都要借助于推理来进行,如不借助推理, (一)联系 一切论证都要借助于推理来进行,如不借助推理,论据和 论证就无法实现,没有推理就没有论证. 论题之间缺乏逻辑联系 ,论证就无法实现,没有推理就没有论证. 论证的各个组成部分和推理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还存在着对应关系 论证 推理 论题 前提 论据 结论 论证方式 推理形式 区别:1.从思维进程看 论证是先有论题(相当于推理结论), 从思维进程看, (二)区别:1.从思维进程看,论证是先有论题(相当于推理结论), 然后为论题找出论据(相当于推理前提),以确立论题的真实性; ),以确立论题的真实性 然后为论题找出论据(相当于推理前提),以确立论题的真实性;而推理先 有前提,再由前提推出结论. 有前提,再由前提推出结论. 2.从逻辑结构看,论证往往是由一系列的不同推理形式组成;而推理通 从逻辑结构看, 从逻辑结构看 论证往往是由一系列的不同推理形式组成; 常是指单个形式的推理, 常是指单个形式的推理,它往往只是充当论证方式的一系列不同推理形式所 构成的逻辑链条上的一个环节. 构成的逻辑链条上的一个环节. 3.从已有命题看,论证的论据必须是已确知为真的命题;而推理中的前 从已有命题看, 从已有命题看 论证的论据必须是已确知为真的命题; 提则只需是已知的命题,并非都是确知为真的.由此可知, 提则只需是已知的命题,并非都是确知为真的.由此可知,任何论证都是运 用推理,但并非任何推理都是论证,只有前提已知为真的命题才能充当论据, 用推理,但并非任何推理都是论证,只有前提已知为真的命题才能充当论据, 具有这样前提的推理才可以构成论证. 具有这样前提的推理才可以构成论证.

法律逻辑学-第八章 演绎推理

法律逻辑学-第八章 演绎推理

(1)蕴涵消去规则,也称分离规则(略缩为M.P.)或肯定
前件式(记为→_ ) A→B
从A→B和A可推出B。图示: A ——
规则:肯 定前件就 要肯定后

B
(2)否定后件式(略缩为M.T.) A→B
从A→B和B可推出A。图示: B —— A
规则:否 定后件就 要否定前

28
关于→的推理规则的应用
(1)如果甲方付给了定金,乙方就得按时发
2.从它所包含的不同判断来看,三段论有大小前提和结论三部分。① 大 前提:包含大项的前提。
② 小前提:包含小项的前提。
③ 结论:推出的新判断。
一般地说,在关联词“所以”、“因此”,“由此可见”等等后面的是结论; 在关联词“因为”前面的是结论。大小前提和结论的区分一定要按上述规定 进行,不能认为大前提一定是第一句,小前提一定是第二句,结论一定在最 后。
货。甲方已付给了定金。所以乙方得按时
发货。 其推理形式为:p →q,p├ q
规则:肯 定前件就 要肯定后

(2)如果这部电影受观众欢迎,那么买票
的人就多。买票的人不多。所以这部电影
不受观众欢迎。
规则:否 定后件就
其推理形式为:p →q, q├ p
要否定前 件
29
关于→的推理的错误应用
在日常思维中,关于→的推理,容易发生 的错误是:从A→B和B推出A;从A→B和 A推出 B。例如
14
四、三段论的应用形式---省略式 (一) 定义:是一种不完整的三段论式。在语言表达时,
其成份被部分地省去的三段论形式。 (二) 三种类型: 1.省大前提的:如,总得给我饭吃吧,我也是人啦! 2.省小前提的:如,对干部都得审查,你当然不能例外! 3.省结论的:如,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事业,而正义的

法律逻辑学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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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类比推理和假说[学习提示]本章介绍类比推理和假说的特点和作用。

通过本章学习,要了解比推理和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的区别;了解类比推理的特点和作用;掌握提高类比推理结论可靠性程度的逻辑要求;了解比喻推理的特点;了解假说的一般特征及其在科学发展中的作用,把握假说的提出和验证的几个阶段与推理的关系。

学习本章要重点掌握以下内容:类比推理是一种或然性推理,提高类比推理的结论的可靠性程度的逻辑要求。

假说的提出阶段主要运用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假说的验证阶段主要运用演绎推理。

第一节类比推理一、什么是类比推理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某些属性相同或相似,推出它们的另外的属性上也相同或相似的推理。

例如:广东海康县菜品公司的同志们,经多年研究实验,终于培养出人工牛黄。

他们在形容中发现,牛黄是由于牛胆囊时混进了异物,以它为核心,周围凝集了许多胆脏的分泌物,日积月累,逐渐形成了胆结石;由此他们想到了河蚌育珠,既然河蚌经过人工插片能育出奇光异彩的珍珠来,那么,也可以给牛接种异物,培育世上少有的牛黄。

于是,他们选择丧失役用价值的菜牛作实验,在牛的胆囊里埋进异物。

经过一年左右,他们从牛的胆囊里取出的结石与天然牛黄一样。

设A与B分别表示不同的对象,又设a、b、c、d分别表示各种不同的属性,类比推理的逻辑形成可用公式表示为:A有属性abcdB有属性abc所以,B也有属性d①类比不同于比较。

类比是在比较的基础上得出新的结论,它是推理;比较则是认识两类事物相同点和相异点的一种简单逻辑方法,它不是推理。

②类比也不同于比喻。

类比和比喻虽然都是以比较为基础,但是,类比是同类相比,比喻则是异类相比;类比是推理形式,意在推出新知识,比喻是修辞格,意在生动形象地描写或说明事物。

运用类比推理所以能够推出真实的结论是因为事物的属性之间是有联系的,是互相制约的。

但是,类比推理的结论是或然的。

这是因为推理的根据不充分,结论超出了前提断定的范围。

类比推理所依据的只是两个对象部分属性相同,推出的却是另外的属性也相同。

法律逻辑练习题 第八章 归纳推理与类比推理

法律逻辑练习题 第八章 归纳推理与类比推理

第八章归纳推理与类比推理练习题一、名词解释1.简单枚举归纳推理2.完全归纳推理3.轻率概括4.契合法5.差异法6.共变法7.类比推理二、填空题1.“因为24不是素数25不是素数26不是素数27不是素数28不是素数所以24至28之间没有素数。

〞这个推理是〔〕推理。

2.运用简单枚举归纳推理应防止〔〕的逻辑错误。

3.根据一类事物包含的许多对象都具有某种属性从而推知该类事物都具有某种属性这样的推理叫〔〕推理。

4.“甲是团员乙是团员丙是团员而他们都是A班的学生。

〞据此运用归纳推理可以得出的结是〔〕。

5.完全归纳推理可分为〔〕和〔〕两种类型。

6.某生物学家对留鸟黄脚鹬初始下蛋的时间连续进展了十四年的观察记载后得知这种鸟:第一年的初始下蛋时间是5月28日;第二年的初始下蛋时间是5月26日;第三年的初始下蛋时间是5月29日;第四年的初始下蛋时间是5月26日;……第十三年的初始下蛋时间是5月29日;第十四年的初始下蛋时间是5月27日。

根据上述记载运用归纳推理可得出结〔〕。

7.“蛋粉和奶粉都是粉状食品都不能用高温杀菌而奶粉可以用充氮的杀菌防腐所以蛋粉也可以用充氮的杀菌防腐。

〞这个推理属于〔〕推理。

8.某地在两个月内连续发生三起案经侦查发现:三起案所使用的、引爆方式一样犯罪分子选择的作案时间大体一样损害目的相似。

侦查人员据此推测认为:“这三起案是同一作案人所为〞。

侦查人员在这里运用的是〔〕推理。

9.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某些属性一样或相似从而推知它们在另一种属性上也一样或相似的推理叫〔〕推理。

三、单项1.“桦桦中学的老师都是大学毕业的〞这一断〔〕。

①只能通过完全归纳推理得出②只能通过简单枚举归纳推理得出③不能通过简单枚举归纳推理得出也不能通过完全归纳推理得出④既能通过完全归纳推理得出又能通过简单枚举归纳推理得出2.“某甲会英语、某乙会英语、某丙会日语、某丁会法语而他们都是A厂的厂级指导干部〞根据上述情况假设运用归纳推理可以推出的结是〔〕。

法律逻辑+第八章演绎推理

法律逻辑+第八章演绎推理

第八章演绎推理在将法律规定适用于具体案件,从而得出裁判结论的活动中,法官最基本的思维模式,迄今为止仍然是演绎逻辑。

特别是成文法国家,司法人员在法律推理活动中体现出来的最基本的思维方式,更突出地表现为一种演绎推理形式(三段论)。

在演绎推理中,最常见的就是直言三段论——直言推理。

判例主义的推理在实质步骤上仍然是三段论式的,正是从先例中获得的规则构成了当前案件推理的大前提。

这实际是演绎推理的开始,只不过在逻辑起点上,判例主义认为法律规则存在于经验中而不是在法条中而已。

但是没有哪个法律体系在没有逻辑的根基下还能够是可操作的。

但是,判例主义中的演绎推理过程总比制定法适用中的演绎推理多一道工序,即时刻接受先例与当下案件的比对的检验,也就是说即使在演绎推理时,法官既要保证推理形式的有效性,还要考虑推理结果与先例的类似性。

这或许是对法官造法的潜在制约。

三段论就是借助于两个性质命题中的共同词项(概念)的联结作用而得出结论的演绎推理。

两个命题是前提,一个判断是结论,前提中有一个共同的概念,每个判断都有各自的主项和谓项,表达这些概念的都叫词项,每个词项重复出现一次,实际上只有三个词项。

P、S、M的区分包含在大前提中并作结论的谓项的词项,叫做大项,用P表示;包含在小项中并作结论的主项的词项,叫做小项,用S表示;不出现于结论中而为大前提和小前提所共有的词项,叫做中项,用M来表示。

对于一个文字叙述的直言三段论来说,区分的方法是从结论开始。

结论的主项是小项,结论的谓项是大项,前提中两个相同的项是中项。

直言三段论的公理(图示)凡是一类事物具有某种属性,该类事物中每一个对象也必然具有这种属性凡是一类事物不具有某种属性,该类事物的每一个对象也必然不具有某种属性。

公理是不证自明的道理,这种自明的道理,是人们经过长期反复实践所公认的真理。

直言三段论所以能从前提必然推出结论,都是以直言三段论的公理为依据的。

二、三段论的规则1 .中项在大、小前提中必须是相同的概念三段论最基本的特点就是通过中项的媒介作用把大项和小项联结起来,从而确定大、小项之间的关系。

法律逻辑学各章节要点复习

法律逻辑学各章节要点复习

法律逻辑学各章节要点复习第一章引论一、填空题1.思维的逻辑形式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是_________,二蔩_______;其中________________是区别不同种类逻辑形式的唯一依据。

2.在"并非只有P才q"中________________,逻辑常项是_____________。

二、单项选择题1.思维的逻辑形式之间的区别,取决于()A.思维的内容B.逻辑常项C.变项D.语言表达形式2."所有S是P"与"有的S不是P"()A.逻辑常项相同但变项不同B.逻辑常项不同但变项相同C.逻辑常项与变项均相同D.逻辑常项与变项均不同第二章概念一、填空题1.从概念的外延关系看,"教师"与"劳动模范"具有关系,"陈述句"与"疑问句"具有关系。

2.如果"凡A不是B",那么A与B在外延间具有关系。

3.一个定义项真包含于被定义项,则该定义犯的逻辑错误是。

4.在一个正确的划分中,"母项"与"子项"在外延上具有关系,而"子项"与"子项"之间则具有关系。

5."人民法院"这个概念可以概括为,可以限制为。

6.在"中国位于亚洲"中,"中国"与"亚洲"这两个概念外延之间的关系是。

7.定义项和被定义项在外延上必须是关系。

8."真包含关?quot;与"反对关系"这两个概念外延之间的关系是。

9."概念"与"判断"这两个概念外延之间的关系是或。

10.从种概念过渡到属概念叫做概念的。

二、单项选择题1.下列对概念的概括正确的是()。

A.反证法-间接证明B.大项-三段论C.山脉-山D.定义项-定义2.如果(),那么有的A是B,并且有的A不是B。

演绎推理讲分析课件

演绎推理讲分析课件

案例二:破解密码的演绎推理
破解密码的演绎推理是一种通过已知信息推导出密码的方法,适用于解决密码破解类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信息都存在加密保护,如银行账户、电子邮件等。当密码丢失或被盗时,需要通 过已知的信息来破解密码。例如,如果知道一个人的生日、名字和常用密码等信息,可以运用演绎推 理的方法,尝试这些信息组合成的密码,直到找到正确的密码。
案例三:解决实际问题中的演绎推理应用
演绎推理在解决实际问题中有着广泛 的应用,如医学诊断、法律审判等。
VS
在医学诊断中,医生通过病人的症状 和体征,运用演绎推理的方法,判断 可能存在的疾病,并进一步进行实验 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等,以明确诊断 。在法律审判中,法官通过听取控辩 双方的陈述和证据,运用演绎推理的 方法,判断被告人是否有罪,并作出 相应的裁决。
演绎推理的历史与发展
古典逻辑
古典逻辑是演绎推理的起源和发 展初期的主要形式,古希腊哲学 家如亚里士多德等都对古典逻辑
做出了重要贡献。
现代逻辑
现代逻辑是对古典逻辑的扩展和深 化,它引入了符号化、形式化的方 法,使逻辑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
应用领域
演绎推理在哲学、法律、科学等领 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它对于人类认 识世界、解决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演绎推理讲分析课件
• 演绎推理概述 • 演绎推理的种类与形式 • 演绎推理的实践应用 • 演绎推理的局限性及应对策略 • 演绎推理的未来发展与挑战 • 案例分析与实践操作
01
演绎推理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 方法,它通过已知的一般原理和 命题,推导出新的特殊命题或结 论。
06
案例分析与实践操作
案例一:狼人杀游戏中的推理分析

法律逻辑学复习要点(四川农业大学)

法律逻辑学复习要点(四川农业大学)

法律逻辑学复习要点第一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1、概念的内涵:就是凝聚于概念中的、它所指称的那类对象具有的特有属性,也是它所指称的对象有别于其他对象、因而能够同其他对象区别开来的根本特征。

2、概念的外延:就是具有该概念内涵方面构成性质的那些对象,也就是可用该概念来指称的所有被指称者。

3、概念的分类:1)根据概念外延反映的对象数量的不同,概念分为单独概念和普通概念。

单独概念:就是其外延只有一个特定对象的概念。

普通概念:就是其外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乃至无穷多个对象的概念2)根据概念外延指称的对象是否由若干个相同个体聚合而成的集合体,分为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

集合体:是指由若干个相同个体聚合而成的群体。

3)根据概念表现形式的不同,分为简单概念与复合概念。

简单概念:就是不能对之加以分解的概念。

复合概念:就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概念结合而成的概念。

4)概念的其他分类*根据概念外延所指称的对象,是独立的实体还是依赖于实体二显现出的某种属性,分为实体概念与属性概念。

*根据其内涵方面的构成性质,是以具有某种性质为特征还是以缺乏某种性质为特征,分为正概念与负概念*空概念:是反映没有分子的类即空类的概念(例:上帝)。

*论域:就是正负两概念所反映的全部事物所组成的类。

4、概念间关系及应用:是指两个不同概念在外延方面的逻辑关系,亦即它们外延指称的对象是否完全相同而形成的关系。

1)全同关系。

2)真包含于关系:就是指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与另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相同的关系(种属关系)。

3)真包含关系:就是指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与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相同的关系(属种关系)。

*外延大的概念—-属概念外延小的概念—-种概念4)交叉关系5)全异关系*矛盾关系:如果两个具有全异关系的概念A、B,都真包含于属概念C,并且A、B两个概念的外延之和,恰好等于其属概念C的全部外延,则A、B之间的关系叫矛盾关系。

*反对关系:如果两个具有全异关系的概念A、B,都真包含于属概念C,并且A、B两个概念的外延之和小于属概念C的全部外延,则A、B两个概念间的关系就叫反对关系。

第八章演绎推理

第八章演绎推理

第八章演绎推理在将法律规定适用于具体案件,从而得出裁判结论的活动中,法官最基本的思维模式,迄今为止仍然是演绎逻辑。

特别是成文法国家,司法人员在法律推理活动中体现出来的最基本的思维方式,更突出地表现为一种演绎推理形式(三段论)。

在演绎推理中,最常见的就是直言三段论——直言推理。

判例主义的推理在实质步骤上仍然是三段论式的,正是从先例中获得的规则构成了当前案件推理的大前提。

这实际是演绎推理的开始,只不过在逻辑起点上,判例主义认为法律规则存在于经验中而不是在法条中而已。

但是没有哪个法律体系在没有逻辑的根基下还能够是可操作的。

但是,判例主义中的演绎推理过程总比制定法适用中的演绎推理多一道工序,即时刻接受先例与当下案件的比对的检验,也就是说即使在演绎推理时,法官既要保证推理形式的有效性,还要考虑推理结果与先例的类似性。

这或许是对法官造法的潜在制约。

三段论就是借助于两个性质命题中的共同词项(概念)的联结作用而得出结论的演绎推理。

两个命题是前提,一个判断是结论,前提中有一个共同的概念,每个判断都有各自的主项和谓项,表达这些概念的都叫词项,每个词项重复出现一次,实际上只有三个词项。

P、S、M的区分包含在大前提中并作结论的谓项的词项,叫做大项,用P表示;包含在小项中并作结论的主项的词项,叫做小项,用S表示;不出现于结论中而为大前提和小前提所共有的词项,叫做中项,用M来表示。

对于一个文字叙述的直言三段论来说,区分的方法是从结论开始。

结论的主项是小项,结论的谓项是大项,前提中两个相同的项是中项。

直言三段论的公理(图示)凡是一类事物具有某种属性,该类事物中每一个对象也必然具有这种属性凡是一类事物不具有某种属性,该类事物的每一个对象也必然不具有某种属性。

公理是不证自明的道理,这种自明的道理,是人们经过长期反复实践所公认的真理。

直言三段论所以能从前提必然推出结论,都是以直言三段论的公理为依据的。

二、三段论的规则1 .中项在大、小前提中必须是相同的概念三段论最基本的特点就是通过中项的媒介作用把大项和小项联结起来,从而确定大、小项之间的关系。

法学中演绎推理

法学中演绎推理

演绎推理演绎推理是由普通性的前提推出特殊性结论的推理。

演绎推理有三段论、假言推理和选言推理等形式。

1.三段论三段论是指由两个简单判断作前提和一个简单判断作结论组成的演绎推理。

三段论中三个简单判断只包含三个不同的概念,每个概念都重复出现一次。

这三个概念都有专门名称:结论中的宾词叫“大词”,结论中的主词叫“小词”,结论不出现的那个概念叫“中词”,在两个前提中,包含大词的叫“大前提”,包含小词的叫“小前提”。

例如:运用三段论,前提必须真实,符合客观实际,否则就推不出正确的结论。

为了语言简洁,我们说话,写文章用到三段论大都采取了省略形式,有的省略大前提,有的省略小前提,有时省略不言而喻的结论。

如“我是共青团员,应在工作中起带头作用”这个推理,省略了大前提“共青团员应在工作中起带头作用”。

也可以省略小前提,表述为“共青团员应该在工作中起带头作用,我就应该在工作中起带头作用”。

又如,“语文课是中等专业学校的文化基础课,文化基础课一定要学好”,只有两个前提,而结论“语文课一定要学好”不言而喻,所以省略了。

2.假言推理假言推理是以假言判断为前提的演绎推理。

假言推理分为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和必要条件假言推理两种。

(1)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基本原则是:小前提肯定大前提的前件,结论就肯定大前提的后件;小前提否定大前提的后件,结论就否定大前提的前件。

如下面的两个例子:如果要搞四个现代化,就必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我们要搞四个现代化,所以,我们必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如果一个图形是正方形,那么它的四边相等;这个图形四边不相等,所以,它不是正方形。

(2)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基本原则是:小前提肯定大前提的后件,结论就要肯定大前提的前件;小前提否定大前提的前件,结论就要否定大前提的后件。

如下面的两个例子:只有肥料足,菜才长得好;这块地的菜长得好,所以,这块地肥料足。

育种时,只有达到一定的温度,种子才能发芽;这次育种没有达到一定的温度,所以,种子没有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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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演绎推理在将法律规定适用于具体案件,从而得出裁判结论的活动中,法官最基本的思维模式,迄今为止仍然是演绎逻辑。

特别是成文法国家,司法人员在法律推理活动中体现出来的最基本的思维方式,更突出地表现为一种演绎推理形式(三段论)。

在演绎推理中,最常见的就是直言三段论——直言推理。

判例主义的推理在实质步骤上仍然是三段论式的,正是从先例中获得的规则构成了当前案件推理的大前提。

这实际是演绎推理的开始,只不过在逻辑起点上,判例主义认为法律规则存在于经验中而不是在法条中而已。

但是没有哪个法律体系在没有逻辑的根基下还能够是可操作的。

但是,判例主义中的演绎推理过程总比制定法适用中的演绎推理多一道工序,即时刻接受先例与当下案件的比对的检验,也就是说即使在演绎推理时,法官既要保证推理形式的有效性,还要考虑推理结果与先例的类似性。

这或许是对法官造法的潜在制约。

三段论就是借助于两个性质命题中的共同词项(概念)的联结作用而得出结论的演绎推理。

两个命题是前提,一个判断是结论,前提中有一个共同的概念,每个判断都有各自的主项和谓项,表达这些概念的都叫词项,每个词项重复出现一次,实际上只有三个词项。

P、S、M的区分包含在大前提中并作结论的谓项的词项,叫做大项,用P表示;包含在小项中并作结论的主项的词项,叫做小项,用S表示;不出现于结论中而为大前提和小前提所共有的词项,叫做中项,用M来表示。

对于一个文字叙述的直言三段论来说,区分的方法是从结论开始。

结论的主项是小项,结论的谓项是大项,前提中两个相同的项是中项。

直言三段论的公理(图示)凡是一类事物具有某种属性,该类事物中每一个对象也必然具有这种属性凡是一类事物不具有某种属性,该类事物的每一个对象也必然不具有某种属性。

公理是不证自明的道理,这种自明的道理,是人们经过长期反复实践所公认的真理。

直言三段论所以能从前提必然推出结论,都是以直言三段论的公理为依据的。

二、三段论的规则1 .中项在大、小前提中必须是相同的概念三段论最基本的特点就是通过中项的媒介作用把大项和小项联结起来,从而确定大、小项之间的关系。

因此,它就只能有三个不同的词项,这种错误主要发生在中项上,如果出现四个不同的词项,就没有中项。

这样,大小项由于没有媒介项而无法确定它们之间的关系,因而得不出必然的结论,犯了四词项(四概念)的错误四概念的错误第一种情况,中项是很明显的两个概念,推不出任何结论。

在两个概念的区别极为明显的情况下,是不容易发生错误的。

例如,我们不容易把判决和侦察,鉴定和通缉这些概念混淆起来。

但是,在比较抽象的领域,在问题比较复杂的情况下,就容易发生。

第二种情况:这种错误多半发生在大小前提中的中项在语词上相似而代表的概念不同的场合。

第三种情况,中项表面上是一个词项,但在两个前提中没有以同一含义使用,表面上是一个词项,而实际上是两个词项2 .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在司法工作中,中项不周延的错误还是容易发生的。

比如当我们看到甲事物具有某种特征,乙事物也具有某种特征,于是就认为乙事物是甲事物。

或者有些司法工作人员,常常把自己办案的局部经验误认为是普遍规律,并以此为据,做出侦察与审判的个别结论,这样的结论就不一定完全可靠。

3 .前提中不周延的词项在结论中不得周延三段论的前提与结论之间具有蕴含关系,结论是由前提必然推出来的。

如果一个词项在前提中不周延,即它所断定的是它的部分外延,而在结论中周延了,即它所断定的变为全部外延,由于部分并不蕴含全部,因此,这样的结论就不具有必然性,为了保证结论具有必然性,前提中不周延的词项在结论中也应不周延。

这条规则只是要求在前提中不周延的词项在结论中不得变为周延,并不要求周延的词项在结论中也必须周延,可以缩小,不能扩大。

在司法工作中,词项不当周延的错误是容易发生的,特别是大项不当周延的错误容易发生。

4 .两个否定前提得不出必然性结论用两个否定命题作前提,无论它们是全称否定命题或是特称否定命题,其结论都不是必然可得的。

这样的三段论,不仅推理形式不具有有效性,而且也不具有合理性。

5 .若前提中有一否定命题则结论必为否定命题;若结论为否定命题,则前提中有一个为否定命题6. 两个特称前提不能得出必然性结论7. 若前提中只有一个特称命题则结论必特称四、三段论的应用形式——省略式三段论的省略式,就是表达中省去了某个命题(大前提、小前提或结论)而不完整的三段论。

判决书中,为了避免错误,一般都不用省略式。

判决书都是一个完整的三段论,这个三段论是:先出现小前提,然后出现大前提,引用法律条文,最后出现结论,做出判决。

一、单项选择题1.若一个有效三段论的结论为SOP,则其大、小前提的组合可以是()。

AMAP SEM BPAM MESCPEM SEM DMOP M1SB2.以PIM为大前提、MAS为小前提构成三段论,则()。

A不能推出结论B能必然推出SAPC能必然推出SIPD能必然推出SOPC3.以PAM为大前提,MAS为小前提构成三段论,则结论一定是()。

ASAP BSEP CSIP DSOPC4.一个有效的三段论,若小前提为SOM,结论为SOP,则大前提一定是()。

APAM BPEM CMEP DMAPA5.“数学教师是教师,中学数学教师是教师,所以,中学数学教师是数学教师”,这个三段论推理()。

A犯了“小项扩张”的逻辑错误B是有效的C犯了“四概念”的逻辑错误D犯了“中项不周延”的逻辑错误D6.“花生是油料作物,大米不是花生,所以,大米不是油料作物。

”该三段论()。

A犯了“四概念”的逻辑错误B犯了“大项扩张”的逻辑错误C犯了“中项不周延”的逻辑错误D是有效的B7.“张某是没有上过大学的,但张某写作能力很强,可见有的写作能力很强的人是没有上过大学的。

”这个三段论推理()。

A只要前提真结论就必然真B犯了“四概念”的错误C犯了“中项不周延”的错误D犯了“大项扩张”的错误A8.根据“所有A不是B”和()这两个前提进行三段论推理,可必然得出“所有C不是A”这一结论。

A所有C是B B所有B是C C所有C不是B D有的C不是BA9.“张某是这个法院的审判员,而这个法院有不少审判员是政法院校的毕业生,所以张某是政法院校的毕业生。

”这一三段论推理是()。

A犯了“小项不当周延”的逻辑错误B犯了“大项不当周延”的逻辑错误C犯了“中项不周延”的逻辑错误D犯了“四词项”的逻辑错误C10.如果以“有A是B,所有C是B”为前提进行三段论推理,那么()。

A只能得出“有C是A”的结论B只能得出“有A是C”的结论C能得出“有A是C”或者“有C是A”的结论D不能必然推出结论D11.“党员都应当遵纪守法,我不是党员,所以我不应当遵纪守法。

”这一三段论推理()。

A是正确的B犯了“中项不周延”的逻辑错误C犯了“四词项”的逻辑错误D犯了“大项不当周延”的逻辑错误D12.以“2既是偶数又是素数”为前提进行三段论推理,能必然推出()。

A有素数是偶数B偶数都是素数C有素数不是偶数D有偶数不是素数A13.一个正确三段论的小前提是SOM,则其大前提一定是()。

AMAP BPAM CMEP DPEMB14.一个正确三段论的大前提是MIP,则其小前提一定是()。

ASAM BMAS CSIM DMISB15.以MAP为大前提,MIS为小前提,则结论一定是()。

ASAP BSEP CSIP DSOPC16.以PEM为大前提,MAS为小前提,则结论一定是()。

ASAP BSEP CSIP DSOPD17.根据三段论规则,从两个否定前提()。

A只能得出结论SEP B只能得出结论SOPC只能得出否定的结论D得不出结论D18.所有的聪明人都是近视眼,我近视得很厉害,所以我很聪明。

以下哪项与上述推理的逻辑结构一致?A.我是个笨人,因为所有的聪明人都是近视眼,而我的视力那么好。

B.所有的猪都有四条腿,但这种动物有八条腿,所以它不是猪。

C.小陈十分高兴,所以小陈一定长得很胖;因为高兴的人都能长胖。

D.所有的天才都高度近视,我一定是高度近视,因为我是天才。

E.所有的鸡都是尖嘴,这种总在树上呆着的鸟是尖嘴,因此它是鸡。

E19.凡物质是可塑的,树林是可塑的,所以树木是物质。

试分析以下哪个选项的结构与上述最为相近?A.凡直理都是经过实践检验的,进化论是真理,所以进化论是经过实践检验的。

B.凡恒星是自身发光的,金星不是恒星,所以金星自身不发光。

C.凡公民必须遵守法律,我们是公民,所以我们必须遵守法律。

D.所有的坏人都攻击我,你攻击我,所以你是坏人。

E.凡鲸一定用肺呼吸,海豹可能是鲸,所以海豹可能用肺呼吸。

D二、多项选择题1.“参加这次会议的人不都是先进工作者,这些人都是参加这次会议的,可见,这些人都不是先进工作者”,这个三段论推理违反了()的规则。

A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B中项必须至少周延一次C若结论否定则前提之一必否定D前提之一特称则结论必为特称E前提之一否定则结论必为否定BD2.一个有效三段论的小项、大项和中项分别为S、P、M,且P在结论中同延,则该三段论的大前提不可能是()。

APAM BMOP CMAP DPIM EPOMCDE3.以MAP为大前提,SIP为结论的有效三段论,其小前提可以是()。

AM1S BMAS CSAM DSIM ESOMABCD4.对于小前提为SAM,结论为SEP的有效三段论,其大前提可以是()。

A MAPBMEP CMOP DPOM EPEMBE5.若一个有效三段论的结论为SIP则其大、小前提的组合可以是()。

AMAP;SOM BMIP;MIS CMAP;SIM DMIP;MAS EPIM;MASCDE6.下列关于三段论推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中项在大、小前中必须是同一概念B结论中周延的项在前提中也必须周延C若结论为全称命题则前提中没有特称命题D若结论为特称命题则前提之一必为特称命题E若结论为肯定命题则大、小前提都为肯定命题ABCE7.以“有选举权的人都是年满18岁的人”作大前提,若加上小前提()。

A"审判员都是年满18岁的人",可得出"审判员都是有选举权的人"B"少先队员不是有选举权的人",可得出"少先队员不是年满18岁的人"C"人大代表都是有选举权的人",可得出"人大代表都是年满18岁的人"D"有选举权的人是国家公务员",可得出"有的国家公务员是年满18岁的人"E"小学生不是年满18岁的人",可得出"小学生都不是有选举权的人“CDE8.对于大前提PAM,结论为SOP的正确三段论,其小前提可以是()。

AMOS BSOM CMESDSEM ESAMBCD9.一个正确三段论,其小前提为MIS,则大前提可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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