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方案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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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方案网上申报操作手册一.业务办理流程
1.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流程
商品房预售方案网上申报与商品房预售证受理为内外系统并行。
2.调整商品房预售方案的流程
在商品房预售方案网上申报中进行操作。商品房预售(方案)调整不包括楼盘表中自有/可售情况的设定、挂牌价格的调整。
3.商品房预售挂牌价格调整的流程
注:
在实行"商品房预售方案网上申报"之前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其挂牌价格调整不再采用管理密钥在网签系统中调整挂牌价格的方式,由企业将调价情况电子资料报送管理部门,在内网系统中进行导入调整后的价格。
在实行"商品房预售方案网上申报"之后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其挂牌价格调整适用本流程。
二.系统登陆
商品房预售方案网上申报系统网址:.70.244.109:85,输入用户名与密码后即可登录。(登录后点击"修改密码"进行密码修改。)
三.系统操作
系统由商品房预售(方案)申报、商品房预售(方案)初审、商品房预售(方案)审核、商品房预售(方案)调整、商品房预售价格调整申报、商品房预售价格调整审核六个模块组成。
开发公司工作人员操作商品房预售(方案)申报、商品房预售(方案)调整和商品房预售价格调整申报三个模块。
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操作商品房预售(方案)初审、商品房预售(方案)
审核与商品房预售价格调整审核三个模块。
每一个模块在网上申报系统中具体的操作如下:
(一)商品房预售(方案)申报
开发公司提交预售许可申请时,需要将该项目情况在网上申报预售方案及产生的方案号同时提交业务科室。预售方案和预售许可信息经审核后,才能完成预售许可证的打印,同时联机打印(附条形码)预售方案。
开发公司网上申报操作人员操作为:
进入商品房预售方案网上申报系统后,点击“网上申报系统”→“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商品房预售(方案)申报”→(右边功能键)“新增”进入信息填写界面,根据系统要求填写资料,上传文件。
1.填写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签约销售流程及应急预案
(3)工程建设计划及进度
(4)预售项目销售服务人员情况表
(5)上传附件列表信息
确认五个版块的信息填写已完成,可点击“保存”,确认对信息的保存。系统自动返回到管理列表,并生成信息条,状态为“录入”。
选中该信息条,通过“查看”、“修改”、“删除”、“业务提交”功能键进行相应操作。
2.业务提交
只有将该信息条“业务提交“后,管理部门网上申报工作人员才能看到该条信息。
确认信息已调整完毕,选中信息条后,点击“业务提交”,状态由“录入”变为“申报”。开发公司操作员对该信息条可执行“查看”和“打印”操作。
3.打印报送资料
此处只能打印《商品房预售方案申请表》和《预售方案销售人员表》。
(将《商品房预售方案申请表》和《预售方案销售人员表》及其他相关文件一并报送市场处,等待审核)
4.退件后,开发公司工作人员的操作
预售方案申报被管理部门网上申报工作人员退件,该信息条状态将由“申报”变为“录入”,开发企业操作人员可在申报界面选中该信息条后,点击功能键“查看”,进入查看界面,查看“流程信息”,点击“操作历史”中的操作信息条,可查看到“操作历史信息”,根据退件原因,逐一修正后,再提交。
(二)商品房预售(方案)初审
1.初审不通过,需退件
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操作:
进入商品房预售方案网上申报系统后,点击“网上申报系统”→“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商品房预售(方案)初审”→{选中需初审的信息条,点击功能健“初审”,出现初审界面,在“流程转向”处通过下拉框选择“退件”,并填写退件原因。点击“保存”,确认退件。
2.初审通过
选中需初审的信息条,点击功能健“初审”,出现初审界面,在“流程转向”处通过下拉框选择“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点击“保存”,确认初审通过。
该信息条状态由“申报”变为“初审”。该信息条将进入商品房预售(方案)审核管理列表,在初审界面中不再显示.
(业务科室完成该预售证申办项目的复审、审核工作后,商品房预售方案网上申报系统才能反映出楼盘信息,并进行审核)
(三)商品房预售(方案)审核
待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复审、审核完毕后,网上申报系统可自动从FGWS中提取预售房源表。
1.审核不通过,需退件
当该项目信息中预售方案(即除楼盘表中自有\可售情况的设定、挂牌价格的调整外)需要修改的。可使用退件。此处退件后,信息条状态由初审变为“申报”,信息条返回到初审界面,初审人员还需要退件,该信息条状态才会变为“录入”,此时开发公司人员才能进行修改操作。
具体操作为:
进入商品房预售方案网上申报系统后,点击“网上申报系统”→“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商品房预售(方案)审核”→选中需审核的信息条,点击功能健“审核”,出现审核界面,在“流程转向”处通过下拉框选择“退件”,并填写退件原因。点击“保存”,确认退
件。
2.审核通过
选中需审核的信息条,点击功能健“审核”,出现审核界面。此处应可看到“预售房源表”版块。
在“流程转向”处通过下拉框选择“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点
击“保存”,确认审核通过。
该信息条状态由“初审”变为“审核”。
(只有当预售方案网上申报系统中该项目信息条为“审核”状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才能打印商品房预售证,才能使该预售证生效。)开发公司工作人员可在申报的操作界面上,选中状态为“审核”的信息条,点击功能健“打印”,通过下拉菜单,可选择打印出《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房源表》、《预售方案销售人员表》。按要求公布于售楼部。
(四)商品房预售(方案)调整
商品房预售(方案)调整不包括楼盘表中自有\可售情况的设定、挂牌价格的调整。
1.调整预售方案
领取预售证之后,有对预售方案进行调整需求的,开发公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