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化实验操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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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市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
根据《江西省2010年中等学校秋季招生简章》和鹰潭市教育局《关于在我市实行中考物理、化学实验操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中考理化实验操作工作统一在市中招委的领导下进行,各个考点学校要成立考试领导小组,精心组织考试,严肃考场纪律。
二、参考对象
1、报名对象:凡参加中考的考生均以校为单位与中考报名时同时报名,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应该参加实验操作的学生报名。各考点学校必须于4月26前上报《实验操作考试方案》
三、命题及分数
1、命题范围:实验操作试题由鹰潭市中招办聘请专家统一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内容严格控制在教材规定的学生必做的分组实验范围之内,考试题在4月初公布。
2、考试用题:各考点采用实验定桌、考生抽签的方法进行。根据实验操作时间安排表,在考前15天由中招办组织各个考点负责人抽签确定考点的考试科目,考生按报名序号分批次进入考场,由第一位考生抽签确定考题。
3、加试分数:题目难度适中,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考点和评分教师要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分,不得随意加尺加码或任意放宽。实验操作成绩满分为10分,评分模式采用等级计分法:0、
4、6、8、10五挡计分,6分
以下记不合格。
四、考点、考场设置及考务人员配备
1、考点设置
原则上以校为单位设置考点。设置考点的学校实验室数量应与学校规模相适应,教学仪器,实验器材必须配齐配足。每个考点成立考点办公室或考务办公室,并对本考点的实验室建设,仪器配备,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学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确保考点的每个考场符合标准。考点的设置应由学校向中招办,电教站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认定,方能设置考点。无条件设置考点的学校应向中招办提出申请,由中招办就近安排考点,由学校组织考生前往参加实验操作。每个考点一般应设置考场(不少于48座的实验)2个,考务办公室1个,考生候考室一个。考生候考室外设置考生检录、抽签台1个,考点要张帖《考生守则》和《监考人员守则》,做好与考务有关的服务工作。考点学校规模较小,可设一个考场(每个考场的实验操作组数也可相应减少)。考点校门悬挂横幅,横幅上书写“鹰潭市中考实验操作贵溪考区XX考点”。考点内醒目处张帖《考场安排示意图》(含候考室)、《考生守则》、《考生违反实验操作管理处罚规定》、《考试工作人员守则》、《考试作息安排表》,划定警戒线。
2、考场设置、监考形式和考点考场安排
为便于工作人员监考和评分,考场考桌的编号如下:
(1)24座
(2)12座
每个考场实验桌24张,备齐实验仪器(含试剂)24套,其中12套供本批次考生使用,另12套供下批次考生使用,以后照次类推,考场实验桌应备圆珠笔1支,32开白纸每生一张。实验加试题卡(含实验要求及完成时量)布列在实验桌面(题卡已塑封)。《评分表》为每考生一页,因此,在布置考场时,要使《评分表》上的“考场座号”栏与考桌编号完全对应,监考评分教师填写的“考场座号”必须与靠桌编号完全一致,不得有误。举例如下:
中考实验操作评分表
监考、评分教师(签名):监考、评分组长(签名):3、考务人员的配置
考点设主考1名、登分员1名、另有检录、抽签员2名和保卫后勤1名。每个考场设评分组长1名(兼记时员),监考教师6名,实验教师1---2名。
五、实验器材(含试剂)的准备
根据公布的理化实验作题,备好实验器材(含试剂),做到无一遗漏。所有仪器设施要调试到应考的状态,布列在考桌上。另应注意:一是备好
登分用的复写纸和记时用的闹钟。考场在实验操作前一天关闭,除实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六、监考、评分教师的选调与培训
实验操作要公正,关键在监考与评分教师。各单位应精心选派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工作细致、业务熟悉、身体健康,无子女或直属亲属在本场参加实验操作的教师(含实验教师0担任监考与评分工作)。本考点范围内所教学科与班级的教师不能参与该科有本班学生考试的监考与评分工作。
七、实验操作
1、操作时间5月15-------19日。
2、操作程序
(1)考试当天上午和下午在开考前30分钟,所有工作人员到位,检查考场内题卡,实验器材、评分表、登分表、考场座号以及必要的文具。
考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按照安排的考试时间,提前半个小时到达考点,在候考室候考,学习考生守则等有关规定。
(2)开考前15分钟,引导员凭《鹰潭市中考实验操作报名登分表》点名,每批12人,按中考报名序号的顺序确定“考场座号”由第一座号考生抽签确定考题,开考前3分钟,监考教师指导考生对号入座,并将考生“考场座号”填入考生评分表。考生可以审题,但不能动手操作。(3)开考时间到,由记时员宣布,“开始考试”,记时开始,监考、评分教师在各自岗位上负责监考与评分(注:记时员由考点监考、评分组组长兼任)。
(4)考试时间到,由记时员宣布:“时间到,停止操作,”考生出场,由登
分员将考生成绩填入等分表,监考教师整理实验器材。
(5)间隔5分钟后,开始下批次考生考试。(注: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的考生,学校出示证明,经主考同意,可在本考点考试工作结束之前安排补考)。
八、评分、登分、复核
监考与评分教师当场评定考生分数,即每1位教师负责2名考生的监考,同时评出该考生分数,填入《评分表》,并交登分人员填入《登分表》,再交给监考评分组长复查,考点巡视兼监察人员查无误后,及时公布考生分数,《登分表》和《评分表》密封妥善保管,《登分表》一式二份,中招办、学校各一份,成绩于5月30日前交中招办404室姚老师处。
九、操作实验时量
操作实验每科每题完成时间为15分钟。其中10分钟为实验时间,5分钟为考生熟悉实验要求及转批(场)时间。
十、分数的公布
每校考生考试完毕后,考生分数要经考点巡视监察人员审查无误后,将《考生报名登分表》一式给校方。分数一经公布,原则上一律不查分。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纪检监察负责人批准,由中招办负责复查,并报市中招办备案。
十一、师生安全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操作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各考点要专门研究考试期间的安全工作,克服麻痹思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排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