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工程变更索赔与反索赔及案例分析
国际工程索赔-4
二、引起施工索赔的原因: 国际工程承包实践中,索赔经常发生,而且 额度较大,主要以下原因: 1、工程量大、工期长、技术和质量要求高、 工程环境有许多不确定性:地质条件变化、 建筑市场、货币贬值、自然条件等。 2、承包合同是基于对未来的预测,对于复杂 的工程和环境,不可能全面准确考虑。 3、业主对工程的要求总有变化,导致工程变 更,业主管理的疏忽,未履行合同责任。 4、大型工程有多方参与,互相影响,各方技 术和经济关系复杂,一方失误,殃及他方。
7.4 工期索赔值的确定 一、工期索赔计算依据及思路 计算依据: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计划、进度 计划、以及相关文件。 基本思路:工期索赔值可通过原网络计划 与事件发生后的新网络计划对比得到,重 点是工程的关键线路。新工期与原工期之 差即为干扰事件对总工期的影响,为工期 索赔值。 注意事件是否在关键线路上,如果在非关 键线路上,而且影响后仍在非关键线路上, 则视为对工期无影响,不能索赔。
三、工程拖期索赔 拖期的责任不在承包方,而是业主责任时: 1、未按规定时间向承包商提供施工现场、道 路、干涉施工进度,大量工程变更等。 2、监理工程师的原因:修改设计,不按规定 时间提供施工图纸,或图纸错误引起返工。 3 3、客观原因:特殊恶劣气候、政局动荡等。 可原谅的拖期(Excusable Delay):双方都无 责任的客观原因,仅可要求工期延长(EOT)。 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责任,不仅可得到工期 延长,而且有经济补偿(Compensation for Additional Costs)。
二、工程范围变更索赔 新增工程,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以工程变更指 令(Variation Orders,VO)形式通知承包商。 分两种:附加工程;额外工程 1、附加工程(Additional Work):该合同项 目所必不可少的工程,如果缺少了,则不能 正常发挥预期的作用。承包商必须完成。 工程款的申报和获取,一般按合同规定计算。 2、额外工程(Extra Work,A New Project): 合同文件未包括的工作,缺少它,工程项目 可正常运行。经济计算需要协商。 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下达通知。
国际工程施工施工索赔案例分析讲解
国际工程施工施工索赔案例分析讲解在国际工程施工中,索赔案例是一个常见但也非常复杂的问题。
施工索赔是指承包商或供应商要求工程业主支付额外费用或赔偿因施工延误、变更或其他原因而产生的损失。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些国际工程施工索赔案例,探讨索赔的原因、解决方法以及相关法律问题。
案例一:施工延误索赔在某国际工程项目中,承包商因为工期延误而提出索赔。
延误的原因包括设计变更、供应商延迟交货和施工现场问题。
承包商主张工期延误是由于业主的不合理要求和供应商的失职导致的,因此要求业主支付额外费用。
解决方法:1. 仔细审查合同:首先,需要仔细审查合同中关于工期的规定,确定业主是否有权要求加快工期,以及承包商是否有义务按时完成工程。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标准。
2. 调查原因:承包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工期延误的原因,并排除自身责任。
这可能需要收集施工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和供应商交货延迟的证据。
3. 协商解决: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比如调整工期或支付额外费用。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需要考虑项目的经济效益、工期调整对其他工程的影响以及双方的利益。
法律问题:1. 合同解释:如果合同中关于工期的规定存在歧义,可能需要法院解释合同条款的含义。
2. 证据要求:承包商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索赔,包括书面证据、专家意见和证人证词。
3. 法律适用:施工索赔案件可能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需要确定适用的法律和管辖权。
案例二:设计变更索赔在另一个国际工程项目中,业主要求承包商进行设计变更,承包商因此提出索赔。
承包商认为设计变更导致工程成本增加和工期延误,要求业主支付额外费用。
解决方法:1. 合同规定:首先,需要仔细审查合同中关于设计变更的规定,确定业主是否有权要求设计变更以及承包商是否有权要求额外费用。
2. 变更管理:业主和承包商应共同管理设计变更过程,包括评估变更的影响、确定额外费用和调整工期。
3. 协商解决: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比如调整工期或支付额外费用。
索赔(反索赔)案例分析(工程变更索赔)
索赔(反索赔)案例分析(工程变更索赔)一.《案例47》工程变更索赔(见参考文献19 )某小型水坝工程,系均质土坝,下游设滤水坝址,土方填筑量876 150 m3,砂砾石滤料78 500 m3,中标合同价7 369 920美元,工期1年半。
在投标报价书中,工程净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以及施工开办费等)以外,另加12%的工地管理费,构成工程工地总成本;另列8%的总部管理费及利润。
在投标报价书中,大坝土方的单价为4.5美元/m3,运距为750m;砂砾石滤料的单价为5.5美元/m3,运距为1 700m。
开始施工后,咨询工程师先后发出14个变更指令,其中两个指令涉及工程量的大幅度增加,而且土料和砂砾料的运输距离亦有所增加。
承包商认为,这两项增加工程量的数量都比较大,土料增加了原土方量的5%,砂砾石料增加了约16%;而且,运输距离相应增加了100%及29%。
因此,承包商要求按新单价计算新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并提出了工期索赔(见表15—5)。
在接到承包商的上述索赔要求后,咨询工程师逐项地分析核算,并根据承包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对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1.鉴于工程量的增加,以及一些不属于承包商责任的工期延误,经按实际工程记录核定,同意给承包商延长工期3个月。
2.报价总体分析:工程承包施工合同额 7 369 920美元,其中总部管理费及利润:7 369 920×[8/(100+8)]=545 920美元工地现场管理费: (7 369 920—545 920)×[12/(100+12)]=731 143美元则每月工地现场管理费: 731 143÷18=40 619美元 3.对新增的土方40250 m3,进行具体的单价分析。
(1)新增土方开挖费用:按照施工方案,用1 m3正铲挖掘机装车,每小时60 m3,每小时机械及人工费28美元。
则挖掘单价为 28美元/60 m3=0.47美元/m3 (2)新增土方运输费用:用6t卡车运输,每次运4m3土,每小时运送两趟,运输设备费用每小时25美元。
国际工程索赔案例及索赔策略分析
国际工程索赔案例及索赔策略分析在国际工程承包中,承包商的索赔涉及经济、法律、商务、管理、工程技术、谈判技巧等方面的综合知识,更包括一系列的决策活动。
承包商应当重视并认清工程索赔的原则和程序,严格按照国际惯例采取有效方法来实施索赔,提高合同意识、风险意识和索赔意识。
本文通过典型案例,阐述国际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索赔工作的注意事项和要点,供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学习参考。
一、南亚某国工程索赔案例1、工程概况南亚某国的水电站工程,利用13km河段上的95m水头,修建拦河堰和引水隧洞发电站。
水电站装机3台,总装机容量6.9万kw,年平均发电量4.625亿度。
首部混凝土拦河堰长102m,高23.5m,蓄水量为625万立方米。
堰顶安装弧形闸门5扇,控制发电站进水口的水位。
当5扇闸门全部开启时,可宣泄洪水9100立方米/秒。
电站引水洞经过岩石复杂的山区,洞长7119m,直径6.4m,全部用钢筋混凝土衬砌。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遇到了极不利的地质条件。
在招标文件中,地质资料说明:6%的隧洞长度通过较好的A级岩石,55%的隧洞长度通过尚好的B级岩石,在恶劣状态的岩石(D.E.F级岩石)中的隧洞长度仅占隧洞全长的12%,其余27%隧洞长度上是处于中间强度的C级岩石。
事实上,通过开挖过程中的鉴定。
D级岩石占隧洞全长的46%,E级岩石段占22%,F级岩石段占15%,中间强度的C级岩石段占17%,根本没有遇到B级和A级岩石。
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塌方40余次,塌方量达340余立方米,喷混凝土支护面积达62486平方米,共用钢锚杆25689根。
水电站厂房位于陡峭山坡之脚,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山体可能滑坡的重大威胁。
因此,出现了频繁的设计变更。
调压井旁山体开挖边坡的过程中,先后修改坡度6次,使其实际明挖工程量达到标书工程量表(BOQ)的322%。
厂房工程岩石开始中,修改边坡设计3次,增加工程量23000立方米。
虽然遇到了上述诸多严重困难,但在承包商联营体的周密组织管理下,采取了先进的施工技术,使整个水电站工程优质按期地建成,3台发电机组按计划满负荷地投入运行,获得了业主和世界银行专家团的高度赞扬。
国际工程合同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的是一家中国承包商与一家美国业主之间的国际工程合同纠纷。
该项目位于美国某城市,主要内容包括新建一栋高层住宅楼及配套设施。
合同总价为5000万美元,工期为24个月。
合同双方于2018年签订合同,并于2019年3月正式开工。
二、合同条款根据合同约定,承包商负责项目的全部施工工作,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和保修等。
业主负责提供项目所需的土地、规划许可等,并支付合同价款。
合同中还明确了以下关键条款:1. 工期延误赔偿:若承包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工程,每延误一天,承包商需向业主支付相当于每日合同价的1%的违约金。
2. 索赔程序:若一方认为对方违约,应向对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后的30天内提交详细的索赔文件。
3. 争议解决:合同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国际仲裁机构仲裁。
三、案件经过1. 工程延误:由于设计变更、材料供应延误、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项目进度严重滞后。
截至2021年6月,工程进度仅为60%,延误时间超过6个月。
2. 索赔提出:业主认为承包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工程,向承包商提出了索赔,要求承包商支付延误违约金及额外费用。
3. 承包商答辩:承包商认为延误是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的,如设计变更频繁、规划许可延误等,因此拒绝支付违约金,并提出反索赔。
4. 仲裁程序:双方协商未果,遂将争议提交国际仲裁机构仲裁。
四、仲裁结果1. 延误原因分析:仲裁庭经过审理,认定项目延误的主要原因是业主方原因,包括设计变更频繁、规划许可延误等。
2. 违约责任认定:仲裁庭认为,尽管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管理问题,但延误的主要原因在于业主方,因此承包商不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3. 赔偿金额确定:仲裁庭根据合同条款及实际情况,判决承包商向业主支付部分延误违约金,但金额低于业主提出的索赔金额。
4. 反索赔处理:仲裁庭认为,承包商的反索赔理由成立,判决业主向承包商支付部分额外费用。
国际工程变更索赔与反索赔及案例分析共81页
2、要冒一次险!整个生命就是一场冒险。走得最远的人,常是愿意 去做,并愿意去冒险的人。“稳妥”之船,从未能从岸边走远。-戴尔.卡耐基。
梦 境
3、人生就像一杯没有加糖的咖啡,喝起来是苦涩的,回味起来却有 久久不会退去的余香。
国际工程变更索赔与反索赔及案例分析 4、守业的最好办法就是不断的发展。 5、当爱不能完美,我宁愿选择无悔,不管来生多么美丽,我不愿失 去今生对你的记忆,我不求天长地久的美景,我只要生生世世的轮 回里有你。
66、节制使快乐增加并使享受加强。 ——德 谟克利 特 67、今天应做的事没有做,明天再早也 是耽误 了。——裴斯 泰洛齐 68、决定一个人的一生,以及整个命运 的,只 是一瞬 之间。 ——歌 德 69、懒人无法享受休息之乐。——拉布 克 70、浪费时间是一桩大罪过。——卢梭
工程索赔、反索赔及应对措施分析
、
反
索 赔
及
应
对
措
施 分
( 珠海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广东 珠 海 5 9 0 ) 10 0
(h h i M nc p lG v r mn n e t n n u l ig C n r lC n r ,G a g og Z u a 10 0 Z ua u ii a o en e t I v si g a dB ib n o to e t e u n d n h h i 59 0 )
定 的。
关键词 : 建设工程; 施工索赔; 反索赔; 措施分析
中 图分 类 号 :F 0 . 4 79 文 献 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 6 1 4 9 一2 0 )1 0 3 O 1 7 — 72 (0 81 — 1 一 2 7
目前在我国工程施工承包合 同履行过程 中, 普遍存在 的 现象是承包入进行 的施工索赔, 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针对承 包人的索赔进行 的反索赔 。 施工索赔和反索赔是业主和承包 商在工程项 目施 工过程 中正常的业务往来,它的健 康开展 , 对于培养和 发展 建设市场 , 促进建筑业 的发展 , 起着 非常重 要的作用。然而, 由于对 索赔和反索赔 的一些片面理解和模 糊认识,许多承包商和建设单位在这 方面争议 和分歧较大 。 因此, 有必 要重新认识和探讨索赔 与反索赔, 为各单 位和 部 门维护 自身 的合法利益提供 有益 的参考 , 从而推动建设工程 领域 的健康 发展 。 1 当前对索赔与反索赔的认识误区 关于索赔与反索赔 的内涵, 目前在国 内的意见不一致, 存在一 些认识误 区。有意见认 为, 应从 ( ( A同法》 好 和 合同条 f) 牛 的规定, ) 来理解和解释索赔与反索赔 。这一类意见认为, 索赔是双方 面的, 乙方可以 向甲方提 出索赔 , 甲方 也可以 向 乙方提 出索赔 , 这是 由甲、 乙双方之 间平 等的主体地 位所决 定的。工程施工 中发生 了干扰事件 后, 双方都在进行合同分 析。一方面想在合 同中找到对己方有 利的条款 作为依据 , 尽 快追回在 事件 中所产生的损失。 另一方面又想在合 同中找到 对 合同另~方不利 的条款 , 量推卸掉己方的责任 , 尽 防止 已 方可 能产生的经济损失。 因此把追 回己方损失的手段称 为索 赔, 把防止和减少合 同另一方向已方提 出索赔 的手段称为反 索 赔 。也就 是说 , 凡是 主动提 出权利 要求的 , 均被 称为 “ 索 赔 ” 凡是对 此项 “ ; 索赔” 进行 反驳 、 修改 或拒绝的行为 , 均属 于“ 反索赔” 。甚至还有人认为, 索赔就是承包商 失并 由此 获利的过程。更有甚者, 些承包商根本不知索赔一词 。 有 2 国际上对索赔与反索赔含义的界定 根据 国际工程施工索赔规范, 普遍按索赔的对 象来界定 索赔与反索赔, 常把承包商就非承包商 原因所造成的承包 通 商 的实 际损失, 向业主提出的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的要求, 称为“ 索赔” 。把业主向承包商提 出的、 由于承包商 违约而导 致业主损失的补偿要求, 称为 “ 反索赔” 。并且此种要求均以
工程索赔与反索赔
浅谈工程索赔与反索赔【摘要】建筑业的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作为施工企业,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残酷的事实,那就是建筑业早已进入微利时代,怎样在微利当中搏取效益的最大化呢?实践证明:工程索赔是改善效益的一项极其重要的经营管理工作。
在这种微利的经营模式中,谁能够更好的掌握索赔的技巧,谁就掌握了生命线。
【关键词】工程施工;索赔;反索赔自从中国加入了wto,大批的国外优秀企业进入了中国的市场,很多的中国企业也走出了国门,面对国外优秀企业先进的管理技术和较高的生产力水平,国内各个行业都明显的暴露出了技术上的弱点,因而也都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对于施工企业来说,我们的技术水平不能和他们相比,所以我们必须用价格优势来和他们抗衡,但是只靠低价企业如何能够生存?现在在国内外的建筑市场上都采用了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商,很多承包商也都信奉“中标靠低价,赚钱靠索赔”的经营模式。
在这种竞争模式中,谁能够更好的掌握索赔的技巧,谁就掌握了生存的技能。
1 索赔的定义及分类所谓的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索赔按事件的性质来分类,可将工程索赔分为工程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被迫终止索赔、工程加速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和其他索赔几种。
由于工程施工过程的多样性,施工中会遇到各种类型的索赔问题。
2 工程索赔的意义首先,国际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会隐含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如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合同风险、自然条件的风险以及施工本身的风险等。
工程索赔与风险有着密切的联系,从风险转移的角度来讲,索赔是因承担了本不应由自己承担的风险损失而向对方索要补偿的行为。
为了避免由于在工程过程中承担了本不属于自身的风险而造成损失,承包商应利用合同条件,通过工程索赔的途径将损失尽可能多地从业主方补偿回来。
因此,工程索赔是承包商减少风险损失、获取经济收益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
小浪底工程施工索赔和反索赔以及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分析
小浪底工程施工索赔和反索赔以及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分析王建国小浪底工程是我国治黄史上伟大的跨世纪水利工程。
工程投资除国内投资外,还使用了11.09亿美元的国际贷款,其中世界银行硬贷款8.9亿美元,按世界银行规定及国际惯例,工程采用国际性招标。
经过激烈竞争,三个以外国公司为责任方的联营体分别中标承建三个工程标。
他们中标后,又将工程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以工程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形式分包给其它外国公司和中国公司,生产关系错综复杂。
由此带来的不同形式的施工索赔和反索赔也多种多样。
习惯上,我们把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补偿自己损失上权利要求称作“施工索赔”(包含经济索赔工期索赔),而把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通常情况下业主对承包商的索赔要求进行评议和批评,指出其不符合合同条款的地方,使其索赔要求被全部否定或去除索赔计价中不合理的部分,称作反索赔。
由于小浪底工程生产关系的复杂性,既有众多分包商与总承包商之间的施工索赔和反索赔,也有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施工索赔和反索赔,它们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影响。
国际惯例的索赔是正常的合同管理业务,大量的、方方面面的书面索赔文件成了小浪底独特的景观,从1994年外商开工进场以来的几年中,仅业主收到的承包商索赔信函,就有千封之多。
一、施工索赔发生的原因及引用条款引起施工索赔的原因很多,一般可归纳为以下几种:1.风险引起的索赔。
包括合同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如爆发战争、物价暴涨、恶劣的自然条件、施工现象条件复杂、货币汇兑风险、法规变化等等。
由于在承包合同的业主和承包商之间业主始终处于主导地位,相对的承包商承担的风险要多一些,所以往往承包尚为了克服这个风险提出施工索赔。
小浪底工程由于后继法规的出台、税制改革的影响导致的索赔比较突出。
后继法规是指合同签定后国家及有关部门新出台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指由于1995个实行新劳动法在工作时间(每周工作5天,并且对加班时间也有限制)、加班工资标准的变化引起的索赔。
索赔与反索赔
一、索赔概念、作用1、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2、在业主和承包商的协议中,索赔与反索赔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索赔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不投标方往往在激烈的投标竞争以较低的标价中标,对于施工过程中因条件变化而产生的亏损威胁,必然寻找一切可能索赔的机会来减少自己的风险。
法国协辅公司SAE承包北京国际贸易中心工程,总价为18.75亿元,由于施工期间的各种有理有利索赔,工程造价增加4.95亿元,将原来注定亏损的项目变成了巨额盈利的工程。
从统计资料表明,国际工程通过项目管理,可提高利润的3%-5%,而通过索赔管理,则可提高利润的10-20%;每项工程的平均索赔次数为20次,索赔成功率约占93%。
由此可见索赔是影响工程造价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要想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必须对索赔进行有效监督。
二、索赔现象及有关规定(一)索赔现象由于施工中现场条件、气候条件、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现象。
索赔是双向性的,是一种权利的主张,如果对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受损方提出补偿自身损失的要求,是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是增加利益或减少损失的正当手段。
同时,索赔也是对合同的补充和完善,是承包、发包双方之间承担风险比例的合理再分配,是合同管理的正常业务。
(二)、我国有关索赔程序和时限的规定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规定中,对索赔的程序和时间要求有明确而严格的限定,主要包括:发(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承)包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延期支付合同价款及造成承(发)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
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方式向发包方索赔:1、索赔事项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同3、4规定相同。
国际工程合同管理——合同变更与索赔
国际工程合同管理——合同变更与索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的变更和索赔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一旦发生变更,应按照变更程序的规定及时提出方法、估算、管理费和合理利润,并及时、合理处理由此导致的索赔,以保护承包商的合理利益。
依据自身经验与FIDIC对合同变更极其注意事项做了详细的分类和总结。
一、合同变更与索赔综述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的变更和索赔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一旦发生变更,应按照变更程序的规定及时提出方法、估算、管理费和合理利润,并及时、合理处理由此导致的索赔,以保护承包商的合理利益。
在合同签订之后,经常会发生一些情况,让业主或有经验的咨询工程师必须改变投标时所依据的图纸(对施工承包合同来说,一般情况下,这些图纸在签合同之日并不详尽),或改变技术要求、其他合同文件所定义的工程范围、功能等。
例如,施工时发现原来的设计或技术要求内容不全,业主原有的项目计划或预算发生了变化,或事先未预料到的情况出现,就需要对工程的范围或功能做出改变。
因此合同的变更和由此引起的索赔是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的。
在工程承包项目中,引起变更与索赔的原因很多。
在实际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工程范围变更的定义本身就说明它是一种变更,这不是人为所能回避的,对合同各方来说更需要小心对待。
首先,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对具体的变更及索赔条款,应进行合理约定,并给予足够重视。
其次,在执行合同过程中,防止由于忽略变更、变更程序、忽略标准约定不清等给承包商造成麻烦,招致损失。
二、合同变更根据FIDIC1987年红皮书合同条件第51条,作为业主代表的咨询工程师有权改变或变更工程(不是修改合同),承包商必须服从变更指示。
业主的变更包括以下几类:工程范围变更例如额外工程、附加工程、工程某个部分的删减、配套的公用设施、工程的任何部分的执行方法与范围、内容等改变。
工程量变更例如,当业主要求承包商执行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出的工作任务时,通常是让咨询工程师向承包商发出变更指令。
国外工程索赔案例1
国外工程索赔案例1案例1《案例44》在非洲某水电工程中,工程施工期不到3年,原合同价2500万美元。
由于种种原因,在合同实施中承包商提出许多索赔,总值达2000万美元。
监理工程师作出处理决定,认为总计补偿1 200万美元比较合理。
业主愿意接受监理工程师的决定。
但承包商不肯接受,要求补偿1800万美元。
由于双方达不成协议,承包商向国际商会提出仲裁要求。
双方各聘请一名仲裁员,由他们指定首席仲裁员。
本案仲裁前后经历近3年时间,相当于整个建设期,光仲裁费花去近500万美元。
最终裁决为:业主给予承包商1200万美元的补偿,即维持工程师的决定。
经过国际仲裁,双方都受到很大损失。
如果双方各作让步,通过协商,友好解决争执,则不仅花费少,而且麻烦少,信誉好。
《案例45》为了说明反索赔中的一些基本问题,下面分析一个由于拖延和加速施工的费用索赔案例(见参考文献19)。
(一)工程概况某大型商业中心大楼的建设工程,按照FIDIC合同模式进行招标和施工管理。
中标合同价为18329500元人民币,工期18个月。
工程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大楼土建施工,停车场,餐饮厅等。
(二)合同实施状况在业主下达开工令以后,承包商按期开始施工。
但在施工过程中,首先遇到如下问题: 1.工程地基条件比业主提供的地质勘探报告差, 2.施工条件受交通的干扰甚大, 3.设计多次修改,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变更指令,导致工程量增加和工期拖延。
为此,承包商先后提出6次工期索赔,累计要求延期395天;此外,还提出了相关的费用索赔,申明将报送详细索赔款额计算书。
对于承包商的索赔要求,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答复是:l.根据合同条件和实际调查结果,同意工期适当的延长,批准累计延期128天; 2.业主不承担合同价以外的任何附加开支。
承包商对业主的上述答复极不满意,并提出了书面申辩,指出累计工期延长128天是不合理的,不符合实际的施工条件和合同条款。
承包商的6次工期索赔报告,包括了实际存在的并符合合同的诸多理由。
国际工程变更索赔与反索赔及案例分析课件
详细描述
在某国际工程项目中,由于承包商施工质量控制不严,导致部分工程出 现严重质量问题。业主根据合同条款,向承包商提出反索赔要求,要求 承包商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
案例分析
此案例中,业主成功地运用了合同条款,对承包商的质量问题进行了反 索赔。这提醒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质量,避免因质量问题引 发反索赔风险。
避免违约行为,以降低反索赔风险。
案例四:对承包商报价不实的反索赔
总结词
报价不实导致反索赔
详细描述
在国际工程项目中,承包商提交 的报价存在不实情况,导致业主 在结算时遭受损失。业主根据合 同条款,向承包商提出反索赔要 求,要求承包商返还差价并承担 相应的责任。
案例分析
此案例中,业主因承包商的报价 不实遭受了损失,按照合同条款 成功地进行了反索赔。这警示承 包商在报价时应如实反映成本和 利润预期,避免因报价不实引发 反索赔风险。
详细描述
某国际工程项目中,施工区域的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不符,导致地下存在大量岩石和地 下水,需要进行额外的处理和防护措施。承包商提出变更索赔,要求业主补偿额外的工 程费用和工期延误。经过双方协商和谈判,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业主同意支付相应的费
用。
案例三:因业主方原因引起的变更索赔
总结词
业主方原因引起的变更索赔通常涉及业 主方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工期延误 等。
04
国际工程变更索赔与反索 赔的预防措施
加强合同管理
01
合同条款的明确性
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避免 含糊不清的情况,减少争议和误 解。
02
合同审查与修改
03
合同履行监控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定期对合同 进行审查和修改,以适应项目变 更和外部环境变化。
索赔值案例分析(费用索赔计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索赔值案例分析(费用索赔计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一、计算原则费用索赔是整个合同索赔的重点和最终目标。
工期索赔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费用索赔。
在承包工程中,干扰事件对成本和费用的影响的定量分析和计算是极为困难和复杂的。
目前,还没有大家统一认可的,通用的计算方法。
而选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对索赔值影响很大。
计算方法必须符合大家所公认的基本原则,能够为业主、工程师、调解人或仲裁人接受。
如果计算方法不合理,使费用索赔值计算明显过高,会使整个索赔报告和索赔要求被否定。
费用索赔有如下几个计算原则:(一)实际损失原则费用索赔都以赔(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见承包合同条例第13条)。
在费用索赔计算中,它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实际损失,即为干扰事件对承包商工程成本和费用的实际影响。
这个实际影响即可作为费用索赔值。
按照索赔原则,承包商不能因为索赔事件而受到额外的收益或损失,索赔对业主不具有任何惩罚性质。
实际损失包括两个方面:(l)直接损失,即承包商财产的直接减少。
在实际工程中,常常表现为成本的增加和实际费用的超支。
(2)间接损失,即可能获得的利益的减少。
例如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使承包商失去这笔款的存款利息收入。
2.所有干扰事件引起的实际损失,以及这些损失的计算,都应有详细的具体的证明。
在索赔报告中必须出具这些证据。
没有证据,索赔要求是不能成立的。
实际损失以及这些损失的计算证据通常有:各种费用支出的帐单,工资表(工资单),现场用工、用料、用机的证明、财务报表,工程成本核算资料,甚至还包括承包商同期企业经营和成本核算资料等。
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在审核承包商索赔要求时,常常要求承包商提供这些证据,并全面审查这些证据。
3. 当干扰事件属于对方的违约行为时,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条款,按照合同法原则,先用违约金抵充实际损失,不足的部分再赔偿。
(二)合同原则费用索赔计算方法符合合同符合合同的规定。
赔偿实际损失原则,并不能理解为必须赔偿承包商的全部实际费用超支和成本的增加。
工程施工反索赔案例
一、案件背景某建筑工程项目位于我国某大城市,业主方为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B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约定工期为两年,合同总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
项目于2018年3月1日正式开工,原定于2020年3月1日竣工。
然而,由于多种原因,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多次延误,导致工期延长。
二、索赔情况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以下原因,B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向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了索赔:1. 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导致部分工程量增加,增加了施工难度和成本。
2. 不可抗力:2019年夏季,该地区遭遇了罕见的暴雨,导致施工现场积水严重,影响了施工进度。
3. 业主方原因:业主方未能按时提供部分施工材料,影响了施工进度。
B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合同条款,对上述原因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计算,向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了共计2000万元的索赔。
三、反索赔情况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B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的索赔进行了认真分析,认为以下原因不应构成索赔:1. 设计变更:设计变更虽然增加了工程量,但根据合同约定,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应由业主方承担。
2. 不可抗力:根据合同约定,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工期延误,双方应协商解决,而非索赔。
3. 业主方原因:业主方未能按时提供施工材料,应承担相应责任,但不应构成索赔。
基于以上分析,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B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了反索赔,要求其退还已支付的工程款,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争议解决双方就索赔和反索赔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随后,双方将争议提交至人民法院。
五、法院判决法院审理认为,B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索赔部分成立,但部分原因不属于合同约定的索赔范围。
同时,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反索赔理由充分,应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1. B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退还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工程款,共计1000万元。
2. 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赔偿B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共计500万元。
国际工程项目索赔及案例分析(ppt 23)
国际工程索赔管理
七.索赔报告的编写
• 索赔报告的组成
✓总论部分 ✓合同引证部分 ✓索赔款额计算部分 ✓工期延长论证部分 ✓证据部分
• 索赔报告编写应注意的问题
19
国际工程索赔管理
八.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
• 业主向承包商索赔的特点 • 业主向承包商索赔的主要内容 • 业主对承包商索赔报告的审核 • 监理工程师在索赔中的作用
国际工程项目索赔管理及案例分析
1
国际工程索赔管理
一.索赔的概念 二.索赔的分类 三.索赔与变更 四.索赔的程序 五.索赔的依据 六.索赔的计算 七.索赔报告的编写 八.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 九.DRB/DAB 一○.十. 索赔案例分析
2
国际工程索赔管理
一. 索赔的基本概念
• “索赔——作为合法的所有者,根据自己的
议定单价 新定单价
Ditto 提出索赔,按月 支付。
或另订合同 新定单价或 提出索赔,按新
程
新定合同价 订合同程序支付
9
国际工程索赔管理
四.索赔的程序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提交索赔报告 •索赔报告的审核 •索赔谈判 •中间人调解 •仲裁或诉讼
10
国际工程索赔管理
索赔与反索赔、监理工程师在处理索赔中的作用
可调整的事项
工期调整T + 成本调整C T+C T+C C+利润调整P C+P C+P T+C C+P T+C C T+C T+C C+P C C+P C+P ±C C+P C C+P T+C 按调价公式±C ±C C+P
15
国际工程变更、索赔与反索赔及案例分析PPT课件
Unless (77版表述为Insofar as) it is legally or physically impossible, the Contractor shall execute and complete the Works and remedy any defects therein in strict accordance with the Contract, to the satisfaction of the Engineer. …… (略)
were, in his opinion, not foreseeable by an
experienced contractor, the Contractor shall
forthwith give notice thereof to the Engineer, with
a copy to the
2)从实践上探讨:后面将分析两个案例
要特别注意可操作性。
1) 变更令(V.O)(第51款和第52款/99版第 13款);
2) 调价公式(第70款/99版第13.8款;银皮书 第13.8款,但EPC项目业主通常以是总价合同 为理由而删掉);
3) 索赔(77版第52.5款/87版第53款/99版第 20.1款;银皮书第20.1款,但比红皮书来得难 很多)vs 反索赔。
合同靠什么支撑?
法律基础的重要性 —— 商业是建立在两条铁 轨上向前跑之说。
签个MOU对双方有法律制约力吗?
律师的问题及建议:你想让它成了以后不能改 变,还是想着签约后仍有跑掉的机会?当然, 这个机会对双方均等!
国际总承包工程变更案例分析
国际总承包工程变更案例分析引言国际总承包工程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建设工程由外国公司或联营公司承包并负责设计、采购、施工和设备调试等全过程的工程项目。
在国际总承包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发生变更。
本文通过分析一个国际总承包工程变更案例,探讨变更产生的原因、对项目的影响以及应对变更的方法。
案例分析项目背景某国家A的政府决定在其主要城市建设一座新的高速铁路站。
为了加快项目进度,并借鉴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该国政府决定采用国际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工程建设。
于是,一家国外公司B被选中作为总承包商。
变更原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需要考虑市民居住区域、现有交通线路等因素,项目设计中的一些细节需要进行变更。
另外,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一些技术难题和风险,需要及时做出调整。
这些变更原因包括:1.市民居住区域临近项目区域,需要采取噪音控制措施;2.现有的交通线路和道路需要进行调整,以适应新的铁路站;3.施工过程中,发现土质不符合预期,需要采取更加复杂的土建工程。
变更影响这些变更对项目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成本影响:随着变更的增加,项目的总成本也随之增加。
原定的预算需要做出调整,包括原材料采购成本、劳动力成本等;2.进度影响:由于变更需要重新调整设计和施工计划,项目的进度可能会延迟。
这可能导致项目无法按时完成,从而影响到其他相关项目;3.质量影响:变更后的设计和施工可能与原计划有所不同,这可能对工程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
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证工程的质量。
应对变更的方法针对这些变更,总承包商B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应对:1.沟通和协商:总承包商B与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就变更原因和变更内容进行充分的讨论和交流。
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充分的保护;2.风险评估和管理:总承包商B对变更产生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以减少风险对项目的影响;3.技术调整和噪音控制:针对变更原因中的技术问题和噪音控制,总承包商B与专业团队合作,进行技术调整和噪音控制措施的研究和实施;4.施工管理和监督:总承包商B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按照变更后的设计进行,并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5.变更报备和审批:总承包商B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将变更内容及时报备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普通法 Common Law vs Law of England and Wales 崇尚合同的自由约定原则(I will do X if you will do Y ),通常不会为保障公平或已签合约中不利 一方的利益而干预合同,因此很难以显失公允为理由 去修改或删除已经签订的文字约定,因为英国法律不 保护不公平交易下的合同不利一方。其商法极为发达。 衡平法则 (Rules of Eq10 Days MBA) “低价”的本质就是削减利润,那么 原来是25%的毛利,假设现在降到了15%,则要多做多少才能持平原来的 25%? (25%-15%)/15% = 10%/15% = 0.667 如果降到12.5%,则要多做多少才能持平原来的25%? (25%-12.5%)/12.5% = 12.5%/12.5% = 1, 即再多做一个 如果降到5%,则要多做多少才能持平原来的25%? (25%-5%)/5 = 20%/5% = 4 如果降到1%,则要多做多少才能持平原来的25%? (25%-1%)/1% = 24%/1% = 24 !!! ??? 第一个问题:值吗?无法消灭对手的有生力量 vs 自残(倾向) 第二个问题:深层次上,对于多做的0.667、1、4、24个,如何看待时间 跨度的延长、风险出现的或然率等多因素影响(vs Slogan Management)? 结论:价格竞争是下下策,只能是最后的选择!价格战多数没好结果。 2)从实践上探讨:后面将分析两个案例
14.3 The Contractor shall submit a Statement in six copies to the Engineer after the end of each month ……(也有规定最小验工计价金额的情形) 14.6 No amount will be certified or paid until the Employer has received and approved the Performance Security. Thereafter, the Engineer shall within 28 days after receiving a Statement and supporting documents, issue to the Employer an Interim Payment Certificate which shall state the amount which the Engineer fairly determines to be due, with supporting particulars. 14.7 The Employer shall pay to the Contractor… (b) The amount certified in each Interim Payment Certificate within 56 days after the Employer receives this Payment Certificate. 分析:HK 45 days vs 87版也是56天 vs 77版30+30 天;如果SCC改成within a reasonable time?哪个好?
典型案例 Mortgage 抵押贷款(借60 → 抵押 100房产→罚息按6% x 2年=12% → 最终退还100 – 60 – 60x12% = 32.8)
大陆法 Continental Law vs Napoleonic Code法典 倾向于干涉不公平合同,并会为保护不公平合约 中欠获公允对待一方的利益而对原合同进行修改,甚 至认定所签订的不公平合同为无效合同(可能会出现 Surprise Award)。
The Contractor gets paid for the work he performs and the Employer gets the work he is paying for. —— 价责对筹
“承包商工作/干活/履约得到支付,业 主付款获得工程”。 99版FIDIC第14款/77版和87版第60款的 重要性(within的含义),见下页分析。 案例(30%当地币经常拖延,怎么办?)
承包商与咨询工程师并无直接的合同关系, 但普通法认定双方存在着一种“特殊关 系”,因为承包商履约的前提是必须相信 咨询工程师所提供的信息并按其指令行事, 所以得到了侵权行为法(The Law of Tort) 的保护。 咨询工程师签认的验工计价单在法律上有 效否?案例。
99版FIDIC第19款里正式使用了Force Majeure 的说法。 在77/87版中,当发生Force Majeure(但条款里 的表述用词是force of nature, Clause 20.4, any operation of the forces of nature against which an experienced contractor could not reasonably have been expected to take precautions ) 后,与一般的贸易合同处理原则 不同,不是各自分担,而是划到了业主违约的范 畴里面(Clause 20, Clause 65, Clause 69)。
所有谈判达成一致的东西最终都会归结到法律 层面上,也就是要签订合同(put it Black and White)。 合同靠什么支撑? 法律基础的重要性 —— 商业是建立在两条铁 轨上向前跑之说。 签个MOU对双方有法律制约力吗? 律师的问题及建议:你想让它成了以后不能改 变,还是想着签约后仍有跑掉的机会?当然, 这个机会对双方均等! 商业决策,法律保障。
要特别注意可操作性。 1) 变更令(V.O)(第51款和第52款/99版第 13款); 2) 调价公式(第70款/99版第13.8款;银皮书 第13.8款,但EPC项目业主通常以是总价合同 为理由而删掉); 3) 索赔(77版第52.5款/87版第53款/99版第 20.1款;银皮书第20.1款,但比红皮书来得难 很多)vs 反索赔。 Major Claim > 10%~20%(分水岭),案 例(煤矿透水),您自己怎么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