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系统(修订)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变更、停运、审批管理制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变更、停运、审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公司生产装置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保障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安全事件事故发生,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装置各类安全联锁保护装置。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3条总经理负责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最终审批。
第4条公司设备科为公司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主管部门,负责联锁管理规定的制定,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审核确认设备联锁系统设置及联锁设定值,负责建立安全联锁管理台账,组织实施自动化安全联锁的安装、调试、投运工作。
第5条生产科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审核确认工艺联锁系统设置及联锁设定值;负责审核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以及涉及长期解除联锁的工艺操作法的修订。
第6条生产科负责组织生产车间和电气、仪控车间共同编制各生产装置、联锁系统清单,再会同设备科、安全科审核会签,最后经总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并按本单位的受控文件管理,每三年修订一次,在修订期内变更的,生产科要以受控文件形式下发到生产车间。
第7条安全科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监督各岗位自动化联锁装置的安全运行情况;负责联锁解除/恢复的监督管理;负责做好解除/恢复联锁的作业票证管理。
第8条各生产车间负责安全联锁装置的正确使用,及时反映安全联锁的运行情况;建立联锁管理台帐以及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申请;制定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第9条电气、仪控车间:负责安全联锁装置的日常维护,按时对各岗位安全联锁巡回检查,及时处理安全联锁运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严格执行安全联锁摘除/恢复作业票证。
第三章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安装与投运第10条新增安全联锁系统由生产科负责联锁设置及设定值的确认,设备科负责组织新增安全联锁系统的安装、调试,并填写试验记录。
第11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联锁系统要设计合理,逻辑关系明确,联锁报警设定值正确,实行联锁的元件动作可靠,联锁系统能够正常投用,保证生产和设备安全、稳定地运行;2、联锁系统所涉及到的现场仪表、执行机构必须要有区别于其它仪表的明显警戒标志,各功能按钮及开关动作正确,标志明显,该工作由仪表车间负责;3、并列运行的设备或备用设备,与运行设备或同类关键设备的仪表联锁系统不允许合用一个分电源保险;4、室外安装的一次信号仪表、开关型仪表及电磁阀等要有防雨、防水、防溅、防冻措施,行程开关、位置接点等应有防锈措施,保证接触良好;5、联锁系统所用的关键一次信号仪表、继电器、逻辑块、CPU、各种插卡及电磁阀等,每一种类与每一规格有一定的备用量。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变更、停运、审批管理制度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公司生产装置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保障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安全事件事故发生,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装置各类安全联锁保护装置。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3条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负责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最终审批。
第4条设备科为公司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主管部门,负责联锁管理规定的制定,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审核确认设备联锁系统设置及联锁设定值,负责建立安全联锁管理台账,组织实施自动化安全联锁的安装、调试、投运工作。
第5条生产科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审核确认工艺联锁系统设置及联锁设定值;负责审核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以及涉及长期解除联锁的工艺操作法的修订。
第6条生产科负责组织生产车间和设备科共同编制各生产装置、联锁系统清单,再会同安环科审核会签,最后经总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并按本单位的受控文件管理,每三年修订一次,在修订期内变更的,生产科要以受控文件形式下发到生产车间。
第7条安全科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监督各岗位自动化联锁装置的安全运行情况;负责联锁解除/恢复的监督管理;负责做好解除/恢复联锁的作业票证管理。
第8条各生产车间负责安全联锁装置的正确使用,及时反映安全联锁的运行情况;建立联锁管理台帐以及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申请;制定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第9条设备科:负责安全联锁装置的日常维护,按时对各岗位安全联锁巡回检查,及时处理安全联锁运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严格执行安全联锁摘除/恢复作业票证。
第三章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安装与投运第10条新增安全联锁系统由生产科负责联锁设置及设定值的确认,设备科负责组织新增安全联锁系统的安装、调试,并填写试验记录。
联锁系统实行等级管理,专业管理。
设备科负责整理提供全厂所有联锁的清册目录,按照对装置及设备运行的影响程度分类为A、B、C三个等级,A类为引起整个装置停车,B类为引起单元装置停车,C类为引起单台设备停车。
安全系统联锁保护系统变更、停运、审批管理系统规章制度2016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变更、停运、审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公司生产装置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保障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安全事件事故发生,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装置各类安全联锁保护装置。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3条总经理负责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最终审批。
第4条公司设备科为公司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主管部门,负责联锁管理规定的制定,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审核确认设备联锁系统设置及联锁设定值,负责建立安全联锁管理台账,组织实施自动化安全联锁的安装、调试、投运工作。
第5条生产科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审核确认工艺联锁系统设置及联锁设定值;负责审核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措施及应急预案,以及涉及长期解除联锁的工艺操作法的修订。
第6条生产科负责组织生产车间和电气、仪控车间共同编制各生产装置、联锁系统清单,再会同设备科、安全科审核会签,最后经总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并按本单位的受控文件管理,每三年修订一次,在修订期变更的,生产科要以受控文件形式下发到生产车间。
第7条安全科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监督各岗位自动化联锁装置的安全运行情况;负责联锁解除/恢复的监督管理;负责做好解除/恢复联锁的作业票证管理。
第8条各生产车间负责安全联锁装置的正确使用,及时反映安全联锁的运行情况;建立联锁管理台帐以及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申请;制定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措施及应急预案。
第9条电气、仪控车间:负责安全联锁装置的日常维护,按时对各岗位安全联锁巡回检查,及时处理安全联锁运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严格执行安全联锁摘除/恢复作业票证。
第三章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安装与投运第10条新增安全联锁系统由生产科负责联锁设置及设定值的确认,设备科负责组织新增安全联锁系统的安装、调试,并填写试验记录。
第11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联锁系统要设计合理,逻辑关系明确,联锁报警设定值正确,实行联锁的元件动作可靠,联锁系统能够正常投用,保证生产和设备安全、稳定地运行;2、联锁系统所涉及到的现场仪表、执行机构必须要有区别于其它仪表的明显警戒标志,各功能按钮及开关动作正确,标志明显,该工作由仪表车间负责;3、并列运行的设备或备用设备,与运行设备或同类关键设备的仪表联锁系统不允许合用一个分电源保险;4、室外安装的一次信号仪表、开关型仪表及电磁阀等要有防雨、防水、防溅、防冻措施,行程开关、位置接点等应有防锈措施,保证接触良好;5、联锁系统所用的关键一次信号仪表、继电器、逻辑块、CPU、各种插卡及电磁阀等,每一种类与每一规格有一定的备用量。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前言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是现代化工业生产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作用在于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避免人员和设备的损伤,同时保护生产环境。
由此,建立和完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如何做好系统管理成为了一项必须解决的问题。
建立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的必要性由于现代工业设备的复杂性和危险性,如果没有科学的管理制度,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建立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在于:保障工人和生产设备的安全建立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可以有效的保障工人和生产设备的安全。
它可以有效地减少工人和设备在运作中发生的不必要的风险和意外事件,最终达到人机协作、共同发展的目的。
保护生产环境无论是人类还是环境,对于安全的生产环境都有着极为重要的需求,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的建立保障生产环境的整洁和有序,降低环境污染对人的损害和对发展的不良影响。
优化生产设备运行效率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建立中,可以将运行效率作为重要考虑因素,为生产设备提供更佳的运行环境与保障,从而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和整体产能。
系统管理流程建立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需要建立系统性的流程,以确保规定的管理制度能够贯彻始终。
这个流程包括以下步骤:制定管理制度计划建立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的第一步,就是要制定具体的计划。
这一计划要明确管理制度的目的、内容和步骤,以及预期的效果和实施时间等。
定期检查安全联锁保护系统为了确保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正常运行,需要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事故的发生。
总结评估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不仅要注重流程的规范性,同时也要重视制度的有效性,定期对制度进行总结评估,发现问题加以改进。
培训人员,建立意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为了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讲解,提高人员对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的认识度和执行力。
最新sis系统规程
SIS系统管理规程12一、总则3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SIS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结合公司生产4实际,制定本规定。
52、SIS联锁保护系统也称为SIS安全联锁系统(SIS:Safety 6Instrumented System)是指用于监视装置(或独立单元)的操作,如果过程超7出安全操作范围、机械设备故障、系统自身故障或能源中断时,能自动(必要8时也可以手动)地产生一系列预先定义的动作,使操作人员与工艺装置处于安9全状态的系统。
103、SIS联锁保护系统包括生产过程中保证生产装置安全运行、11防止事故发生、避免设备损坏的联锁保护系统(生产工艺联锁保护系统);生产12装置中实现设备(尤其是机组)正常启停、安全运转的联锁保护系统(机组联13锁保护系统)。
144、SIS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的任务是通过加强专业技术管理,15保持SIS联锁保护系统设备的完好状况,保证安全生产,减少非计划停工,避16免重大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
17二、机构与职责181、公司设备管理部是SIS联锁保护系统的主管部门,主要履19行下列职责:202、依据SIS联锁保护系统作业票进行作业。
负责本区域SIS 21联锁保护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档案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
223、负责制定SIS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规定,监督检查执行23情况;244、负责A级SIS联锁保护系统的检查考核;255、负责组织因SIS联锁保护系统故障造成装置停工事故的调26查;276、负责大型机组SIS联锁保护系统的增加、摘除、停用、28变更审批;297、设备管理部负责生产工艺SIS联锁保护系统的增加、摘除、30停用、变更审批,参与事故调查;318、生产装置要建立工艺SIS联锁保护系统台帐,掌握其运行32情况。
33三、联锁保护系统的分级341、SIS联锁保护系统实行分级管理,分A级SIS联锁保护系统、35B级SIS联锁保护系统。
A级SIS联锁保护系统为关键装置要害部位、重点机组36用SIS联锁保护系统,A级SIS联锁保护系统以外的为B级。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1 总则1.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1.2联锁保护系统也称为紧急停车系统(ESD:Emergency Shutdown)是指用于监视装置(或独立单元)的操作,如果过程超出安全操作范围、机械设备故障、系统自身故障或能源中断时,能自动(必要时也可以手动)地产生一系列预先定义的动作,使操作人员与工艺装置处于安全状态的系统。
1.3联锁保护系统包括生产过程中保证生产装置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避免设备损坏的联锁保护系统(生产工艺联锁保护系统);生产装置中实现设备(尤其是机组)正常启停、安全运转的联锁保护系统(机组联锁保护系统)。
1.4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的任务是通过加强专业技术管理,保持联锁保护系统设备的完好状况,保证安全生产,减少非计划停工,避免重大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
2 机构与职责2.1公司设备动力部是联锁保护系统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2.1.1负责制定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规定,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1.2负责A级联锁保护系统的检查考核;2.1.3负责组织因联锁保护系统故障造成装置停工事故的调查;2.1.2负责大型机组联锁保护系统的增加、摘除、停用、变更审批;2.1.5负责建立A 级联锁保护系统档案。
2.2 生产技术岗位负责生产工艺联锁保护系统的增加、摘除、停用、变更审批,参与事故调查;2.3生产装置要建立工艺联锁保护系统台帐,掌握其运行情况。
2.4 仪表运行装置是联锁保护系统的执行单位,依据联锁保护系统作业票进行作业。
负责本厂各装置联锁保护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档案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
3 联锁保护系统的分级3.1联锁保护系统实行分级管理,分A级联锁保护系统、B级联锁保护系统。
A 级联锁保护系统为关键装置要害部位、重点机组用联锁保护系统,A级联锁保护系统以外的为B级。
4 联锁保护系统的前期管理4.1联锁保护系统的前期管理是指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部分。
安全仪表(联锁)系统管理规定
安全仪表(联锁)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国石油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相关制度和规定,满足HSE管理体系要求,加强装置工艺、设备的安全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使装置在受控状态下运行,保证安全生产,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安全仪表(联锁保护)系统(SIS,以下简称联锁系统)属于控制计算机系统的一种,通过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实现装置工艺和设备的自动联锁保护系统。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锦西石化分公司,包括原来的紧急停车系统(ESD)、机组控制系统(ITCC)以及过程控制系统(DCS、PLC)中的联锁系统部分。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机械动力处是联锁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从联锁系统的设计阶段到调试、验收、投用阶段的监督、检查,系统运行的管理;负责组织联锁系统台帐的建立、管理;负责组织联锁级别的划分;负责有关设备联锁变更的审核,对其它联锁变更申请确认、会签,并组织实施联锁变更。
第五条生产运行处负责对有关装置工艺联锁变更的审核,对其它联锁变更申请确认、会签,并协调联锁变更实施时的生产工作;对联锁级别划分进行审核。
第六条规划计划处负责确认与设计相关的联锁变更申请,以及对联锁级别划分进行审核。
第七条安全环保处负责对安全环保相关的联锁变更的审核,对其它联锁变更申请确认、会签;对联锁级别划分进行审核。
第八条生产车间负责提出联锁变更申请、联锁级别划分申请;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联锁管理台帐。
第九条仪表车间负责联锁系统的维护,临时联锁切除的申请,联锁变更的具体实施;负责联锁系统资料的归档管理,仪表联锁台帐的建立和维护。
第三章基础管理第十条联锁系统仪表设备完好率要求100%,包括备用机组;联锁保护投用率要求100%。
第十一条根据联锁动作影响程度分为以下二级,实行应分级管理。
一级联锁机械动力处管理,二级联锁由所属车间和仪表车间管理。
联锁分级如果生产单位申请变更,机械动力处组织审核划分。
(一)一级联锁:联锁动作造成单套或多套装置停工的联锁。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模版(3篇)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山西兰花科创化工分公司生产装置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保障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安全事件事故发生,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分公司生产装置各类安全联锁保护装置。
第3条本公司生产装置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按其重要性以及独立的回路分为A、B两类1、A类联锁回路具体分为:1)A1类:联锁动作造成单套或多套装置停车、关系到重大人身、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的联锁回路;2)A2类: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局部或单个工段、单元停工,其影响面次于A1级联锁的联锁回路;3)A3类: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工段、单元内局部停工或单台设备停车,其影响面次于A2级联锁的联锁回路。
2、除A类以外的、用于报警的联锁回路为B类仪表联锁系统回路。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4条总工程师负责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最终审批。
第5条公司设备科为公司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主管部门,负责联锁管理规定的制定,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审核确认设备联锁系统设置及联锁设定值,负责建立安全联锁管理台账,组织实施自动化安全联锁的安装、调试、投运工作。
第6条生产科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审核确认工艺联锁系统设置及联锁设定值;负责审核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以及涉及长期解除联锁的工艺操作法的修订。
第7条生产科负责组织生产车间和电气、仪控车间共同编制各生产装置A、B类联锁系统清单,再会同设备科、安全科审核会签,最后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发布实施,并按本单位的受控文件管理,每三年修订一次,在修订期内变更的,生产科要以受控文件形式下发到生产车间。
第8条安全科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监督各岗位自动化联锁装置的安全运行情况;负责联锁解除/恢复的监督管理;负责做好解除/恢复联锁的作业票证管理。
第9条各生产车间负责安全联锁装置的正确使用,及时反映安全联锁的运行情况;建立联锁管理台帐以及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申请;制定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修订)
SIS系统管理条例仪表车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设备的安全水平,确保各种安全联锁保护功能可靠有效,避免因保护功能失效而导致的设备及人身安全事故发生,规范公司ESD系统及联锁保护装置、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的管理程序,明确保护、联锁和报警定值的审批程序,加强保护、联锁和报警装置管理,使ESD系统及联锁保护装置在关键设备出现故障和异常时及时准确的动作或报警;加强设备联锁保护装置的管理,确保大型机组(主风机、气压机、空压机等)、联锁装置在受控状态下安全运行,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宁夏宁鲁石化有限公司各装置的ESD/SIS、PLC紧急停车系统和设备联锁保护装置管理。
第三条相关文件本制度依据中石油行业标准《石油化工企业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范》(SHJ 18-90)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计技术中心站标准《石油化工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设计导则》SHB-Z06-1999化工设计标准《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定》(CD50A17-84)第四条联锁级别分类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按其重要性以独立的回路分成A、B两类。
A类联锁回路具体分为:(一)一级:联锁动作造成单套或多套装置停车、关系到重大人身、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的仪表联锁回路;(SIS系统、ESD系统)(二)二级: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局部或单个工段、单元停工,其影响面次于一级联锁的联锁回路;(PLC系统)(三)三级: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工段、单元内局部停工或单台设备停车,其影响面次于二级级联锁的联锁回路。
除A类以外的、只用于报警的联锁、手操器等为B类仪表联锁系统回路。
我公司的联锁级别为A类(三级)和B类联锁第二章:联锁保护系统的要求与功能第五条联锁保护系统是按装置的工艺过程要求和设备要求,使相应的执行机构动作,或自动启动备用系统,或实现安全停车。
第六条联锁保护系统既能保护装置和设备的正常开、停、运转,又能在工艺过程出现异常情况时,按规定的程序保证安全生产,实现紧急操作(切断或排放)、安全停车、紧急停车或自动投入备用系统。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
三十五、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部门生产中,为确保生产装置安全运行、减少事故、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而设置的联锁保护系统。
第三条编写依据:1、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行业)标准《石油化工企业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范》(SHJ18-90)2、《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GBT 50770-20133、化工设计标准《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定》(HG/T200511-2000)第四条联锁保护系统供电应符合:HG/T20509-2000《仪表供电设计规定》HG/T20513-2000《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定》SH-T 3082-2003《石油化工仪表供电设计规范》第五条联锁保护系统供气应符合:SH 3020-2001《石油化工仪表供气设计规定》HG/T20510-2000《仪表供气设计规定》第六条联锁保护系统仪表的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7-2004)要求进行。
第二节联锁保护系统的要求与功能概述第七条联锁保护系统是按装置的工艺过程要求和设备要求,使相应的执行机构动作,或自动启动备用系统,或实现安全停车。
1、联锁保护系统既能保护装置和设备的正常开、停、运转,又能在工艺过程出现异常情况时,按规定的程序保证安全生产,实现紧急操作(切断或排放)、安全停车、紧急停车或自动投入备用系统。
2、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装置通常由电气、电子设备组成。
以下简称联锁保护装置。
3、对于非仪表专业的执行器(机构),联锁保护系统则以改变接点状态提供电信号,或改变电磁阀状态提供气、液信号或改变电磁铁状态提供位移或机械力。
第八条联锁保护装置、检测元件、执行机构、逻辑运算器原则上独立设置。
第九条工艺参数的检测元件常按“三取二”联锁方案配置(实际以设计院设计为准)。
第十条联锁保护系统设置有手动复位开关,当联锁动作后,必须进行手动复位才能重新投运,有时复位开关还设置在现场或执行器上。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生产装置、设施及辅助设施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检查等工作,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有效。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其主要职责如下:1. 组织编制、修订和完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2. 负责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检查等工作;3. 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的情况;4. 组织开展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培训、宣传和交流工作;5. 负责处理安全联锁保护系统运行中的问题。
第三章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要求第六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七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应充分考虑生产装置的特点,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有效。
第八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
第九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运行期间,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系统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生产安全。
第四章变更管理第十一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变更应经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二条变更内容应包括:系统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变更。
第十三条变更过程中,应确保生产安全,避免因变更导致事故发生。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对安全联锁保护系统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系统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检查等方面。
第十五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十六条公司应将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检查结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体系。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1.1 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制定本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
1.2 依据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1.2.2 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车间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
三、管理责任3.1 公司3.1.1 公司应建立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组,统一负责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3.1.2 公司应明确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功能和要求,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3.1.3 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巡检和维护,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1.4 公司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并遵守本制度。
3.2 车间负责人3.2.1 车间负责人应负责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
3.2.2 车间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对安全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并记录相关情况。
3.2.3 车间负责人应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并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四、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建立和管理4.1 规划建设4.1.1 在新的生产车间建设中,应考虑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需求,规划和配置相应的设备和设施。
4.1.2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建设应根据生产车间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设计方案,保证系统的稳定和可靠。
4.1.3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建设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4.2 运行维护4.2.1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4.2.2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相关设备的运行,并及时报修。
4.2.3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和调试,确保其功能的完好。
4.3 监控评估4.3.1 定期进行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监控和评估,找出潜在的问题和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一、引言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是工业领域中重要的安全保障设备,它能在生产过程中对各种可能的危险进行监控和控制,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为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本公司制定了本《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
二、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
适用于公司内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以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三、责任和义务1. 公司领导层应高度重视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重要性,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和运行工作,并制定相应的操作手册和维护计划。
3. 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正确操作设备,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定。
四、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与安装1. 设计前,必须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安全分析,确定系统的功能和需求。
2. 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 安装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完成,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五、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调试与运行1. 设备调试前,应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确保系统的各项功能正常工作。
2. 调试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相应的防护设备,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3. 运行阶段,操作人员必须全程监控系统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4. 定期进行系统巡检和维护,确保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
六、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维护计划。
2. 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熟悉设备的操作和维护知识,并按照规定的权限进行操作。
3. 监督部门负责对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七、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报警与应急处理1.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出现报警时,必须立即停止相关的操作,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2. 报警处理记录必须详细记录,包括报警的原因和处理结果。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强化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是指利用电气、机械等方式设计和安装的一系列设备和措施,用于保护和控制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在正常和突发状况下的安全。
本单位所有涉及到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和区域都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三条安全生产是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事业,每个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遵守本制度,确保自身安全和他人的安全。
第四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得到充分的重视和支持。
第五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要求必须与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保持一致,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制定和完善。
第二章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第六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其设计和安装的使用要求,严禁擅自修改、拆除、绕过或者停用设备。
第七条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并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第八条每次使用设备之前必须进行设备的检查和试运行,确保设备状态正常并能正常工作。
第九条设备的维护必须按照设备的维护保养手册进行,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并及时清洁和更换设备部件。
第十条设备的维修必须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过程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维修手册进行,并做好记录,包括维修时间、维修内容和维修结果等。
第十一条对于发生故障的设备,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标识,及时报告相关人员。
第十二条经过维修的设备必须进行试运行,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
第三章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第十三条根据实际需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培训,确保其掌握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方法。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
第十五条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时,必须遵循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己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六条作业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前必须切断电源和关闭设备的联锁装置,确保设备在无人操作的情况下不能启动。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确保生产装置的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减少事故、避免设备损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规定所指联锁保护系统是按装置和设备的工艺过程要求,使相应的执行机构动作,或自动启动备用系统,或实现安全停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常用生产储运过程中的联锁保护系统;第四条生产储运中实现设备的正常开、停、运转的设备联锁保护系统;第五条生产储运过程的联锁信号报警系统、电气、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等其它种类的联锁保护系统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六条根据联锁保护系统性质联锁保护系统可分为工艺联锁保护系统及设备本体安全保护系统。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七条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工程部、储运部指定人员专(或兼)管这项工作。
第八条工程部为联锁保护系统对口管理部门(一)负责对本公司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定有关制度、规程、办法、指令等规定。
(二)负责组织对联锁保护系统完好及投用情况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三)负责对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变更(包括接线改变、器件、仪表、设备变形或增删,联锁实现原理、硬件软件平台变更)组织会签。
(四)负责对因故未能投用的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原因分析,并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投用并建立记录。
第九条储运为联锁保护系统执行和使用部门,负责日常使用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联锁保护系统的执行情况报表、资料。
第四章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第十条联锁保护系统的资料、图纸的管理要做到资料、图纸齐全准确,并与现场相符。
第十一条储运部建立联锁管理台帐。
具备以下资料:工艺参数联锁报警整定值一览表、联锁分布图、联锁原理图、接线图及相关的设计资料。
第十二条临时变更记录、摘除与恢复批准单、由工程部或储运部发起另一方确认,并双方存档报安监部会签。
第十三条储运部负责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检修、校验、标定的各种记录、资料和联锁工作票存档。
第十四条储运部对联锁保护系统资料的编辑、发放、存档、上报以及连锁资料修改单的制订、发放、存档、上报都要按受控程序管理。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一、联锁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根据其重要性,分成A、B两类。
其中关键、重要的工艺系统联锁和可能涉及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或产品重大质量事故的联锁划为A类联锁,其他为B类联锁。
二、联锁需要变更(包括设定值、联锁程序、原理等的变更)、解除、恢复、取消时,应事先车间提出申请,由申请方办理审批单, B类联锁生产部审核,A类联锁厂领导审核。
在审批单上应写明原因、实施方案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三、执行联锁保护系统的变更、临时/长期解除、取消等作业时,应办理联锁保护系统作业(工作)票,注明该作业的依据、作业执行人/监护人、执行作业内容、作业时间等。
四、新装置或设备检修后投运之前、长期解除的联锁保护系统恢复之前,应对所有的联锁回路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确认。
对联锁回路确认,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共同参加,检查确认后,应填写联锁回路确认单(表)。
五、联锁保护系统所用器件(包括一次检测元件、线路和执行元件)、运算单元应随装置停车检修进行检修、校准、标定。
新更换的元件、仪表、设备必须经过检验、标定之后方可入系统。
联锁保护系统检修后必须进行联校。
六、新增联保护系统必须做到图纸、资料齐全。
七、为杜绝误操作,在进行解除或恢复联锁回路的作业时,必须双人操作的方式,一人操作、一人现场监护。
在操作过程中应与相应车间工艺操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处理后,必须在联锁工作票上详细记载并签字确认。
八、联锁系统的盘前开关、按钮均由操作工操作;盘后开关、按钮均由仪表人员操作。
九、凡紧急停车按钮,均应设有可靠的护罩。
十、联锁保护系统应具有足够的备品配件。
十一、联锁保护系统仪表的维护和检修按维护检修规程要求进行。
十二、B类联锁的解除由车间技术主管以上人员提出,生产部部长签字同意,车间主任批准;A类联锁保护系统解除由车间主任提出,生产部长同意,生产厂长批准。
对涉及装置和大型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联锁的解除,生产技术部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公司装备处审批。
所有审批报生产技术部存档。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变更、停运、审批管理制度2016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变更、停运、审批管理制度2016XXX and management of the safety interlock n system of the company's n equipment。
ensure the safe and stable n of the n equipment。
and prevent safety incidents and accidents。
this system is formula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ctual n of the company。
This system applies to all types of safety interlock n devices of the company's n equipment.The general manager is responsible for the final approval of the safety XXX.XXX department of the company is the main XXX interlock n system。
XXX interlock management ns。
participating in the XXX of the company's safety interlock release/recovery/change。
XXX and interlock setting values。
XXX interlock management ledger。
and organizing the n。
ning and n of automatic safety interlock.The XXX of the company's safety interlockrelease/recovery/change。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公司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使其处于完好、可靠状态,确保生产装置安全运行。
2适用围适用于由安全联锁开关、执行器、PLC、中间继电器、线路以及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构成的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3术语3.1联锁:当生产过程中某些工艺变量或设备运行状态发生异常并接近危险值时,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动作,按照预先设计好的逻辑关系启动备用设备或自动停车,以实现安全保护。
3.2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指由安全联锁开关、执行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及其中间继电器、线路和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等。
3.3联锁解除: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不影响与该开关有逻辑关系的其它开关动作的过程。
3.4联锁恢复:是联锁解除的可逆过程,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重新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对其逻辑关系起作用。
4职责4.1厂长负责各专业组对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技术改造方案和新增装置的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方案的审批。
4.2工艺主任负责对安全联锁保护系统中联锁开关的切除/投用、设定值变更的审定工作。
参与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核工作。
4.3电仪主任负责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技术方案的编制、现场维护保养、安装调试、联锁开关的切除/投用、设定值的修改工作。
5 联锁管理一般规定5.1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做到资料、图纸齐全准确,公司资料室要保存完整准确的交工资料。
联锁系统相关的图纸,资料,如回路图、逻辑图、接线图等分别由仪表专业、电气专业负责整理。
工艺中心负责整理出本装置所有联锁的设定值。
5.2 联锁系统实行等级管理,专业管理。
生产部负责整理提供全厂所有联锁的清册目录,并配合电仪,按照对装置及设备运行的影响程度分类为A、B、C三个等级,A类为引起整个装置停车,B类为引起单元装置停车,C类为引起单台设备停车。
联锁管理制度2019年修订
联锁管理制度2019年修订宁夏xxxxxx有限公司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设备的安全水平,确保安全联锁保护功能可靠灵敏,避免因保护功能失效而导致的设备及人身安全事故发生,规范公司SIS 系统及联锁保护装置、联锁和报警系统解除、投运管理程序,明确保护联锁条件和动作值、报警值整定、修改的审批程序,加强保护联锁和报警装置管理,使安全联锁保护装置在关键设备出现故障和异常时及时准确的动作或报警;确保工艺生产装置、大型机组(主风机、气压机、空压机)、储罐等联锁装置在受控状态下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宁夏*****有限公司各装置的SIS、PLC等紧急停车系统和设备联锁保护装置的管理、检修、维护等活动。
三、联锁的分级及解除期限的定义联锁是一项重要的生产安全保护措施,当装置出现异常,危及设备安全时联锁自动动作,避免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因此对联锁必须严格管理。
1. 联锁保护系统的分级根据各联锁系统对装置安全生产的重要程度,将连锁分为公司级联锁和车间级联锁。
(1)公司级联锁保护是指直接引发生产单元或关键设备故障停车,从而紧急停工、停车的关键联锁。
(2)车间级联锁保护是指除公司级之外的联锁。
2. 详细联锁保护分级(1)催化车间:生产装置联锁保护为公司级,各压缩机联锁保护为车间级。
(2)气分改质联合车间:原料加热炉联锁保护为公司级,其余联锁保护为车间级。
(3)芳烃车间:氢气压缩机联锁保护为公司级,加热炉联锁保护为车间级。
(4)储运车间的液位联锁保护为公司级。
(5)动力车间的锅炉联锁保护为公司级。
3. 根据联锁的保护对象,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
工艺联锁由工艺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设备(仪表、电气)联锁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4. 联锁解除期限的定义(1)临时解除:解除时间在24小时以内的联锁。
(2)长期解除:解除时间在24小时以上的联锁。
四、联锁目录管理程序1. 由机修车间建立《联锁一览表》纸版一式两份,生产车间及机修车间各保存一份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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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S系统管理条例仪表车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设备的安全水平,确保各种安全联锁保护功能可靠有效,避免因保护功能失效而导致的设备及人身安全事故发生,规范公司ESD系统及联锁保护装置、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的管理程序,明确保护、联锁和报警定值的审批程序,加强保护、联锁和报警装置管理,使ESD系统及联锁保护装置在关键设备出现故障和异常时及时准确的动作或报警;加强设备联锁保护装置的管理,确保大型机组(主风机、气压机、空压机等)、联锁装置在受控状态下安全运行,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宁夏宁鲁石化有限公司各装置的ESD/SIS、PLC紧急停车系统和设备联锁保护装置管理。
第三条相关文件本制度依据中石油行业标准《石油化工企业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范》(SHJ 18-90)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计技术中心站标准《石油化工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设计导则》SHB-Z06-1999化工设计标准《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定》(CD50A17-84)第四条联锁级别分类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按其重要性以独立的回路分成A、B两类。
A类联锁回路具体分为:(一)一级:联锁动作造成单套或多套装置停车、关系到重大人身、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的仪表联锁回路;(SIS系统、ESD系统)(二)二级: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局部或单个工段、单元停工,其影响面次于一级联锁的联锁回路;(PLC系统)(三)三级: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工段、单元内局部停工或单台设备停车,其影响面次于二级级联锁的联锁回路。
除A类以外的、只用于报警的联锁、手操器等为B类仪表联锁系统回路。
我公司的联锁级别为A类(三级)和B类联锁第二章:联锁保护系统的要求与功能第五条联锁保护系统是按装置的工艺过程要求和设备要求,使相应的执行机构动作,或自动启动备用系统,或实现安全停车。
第六条联锁保护系统既能保护装置和设备的正常开、停、运转,又能在工艺过程出现异常情况时,按规定的程序保证安全生产,实现紧急操作(切断或排放)、安全停车、紧急停车或自动投入备用系统。
第七条 ESD紧急停车系统及SIS安全仪表系统装置控制单元、输入/输出单元、执行器、辅助触点开关等电子电气设备组成。
第八条对于非仪表专业的执行机构,联锁保护系统则已改变接点状态提供电信号,或改变电磁阀状态提供气、液信号或改变电磁铁状态提供位移或机械力。
第九条联锁保护装置原则上独立设置,检测元件、执行机构、逻辑运算原则上也独立设置。
第十条关键工艺参数的检测元件常按“二取一”联锁方案配置。
第十一条联锁保护系统设置有手动复位开关,当联锁动作后,必须进行手动复位才能重新投运。
第十二条重要的执行机构具有安全措施,一旦能源中断,使执行机构趋向并进入的最终位置能确保工艺过程和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第十三条紧急停车的联锁保护系统具有手动停车功能,以确保在出现操作事故、设备事故、联锁失灵的异常状态时实现紧急停车,此类手动紧急停车开关(按钮)必须配有护罩。
第十四条联锁保护系统动作时,同时伴有声光报警,联锁报警常与其他工艺变量公用信号报警系统,因此也能进行消音、确认和试验。
第十五条部分联锁保护系统设有投入/解除联锁开关(转换开关)。
第十六条为生产装置或设备正常开、停、运转的联锁保护系统还可以以运行状态显示来表明投运步骤。
第十七条在爆炸危险场所的联锁保护系统,按防爆要求采取合法的正压防爆、隔离防爆或本安防爆的等措施,与非危险区电信号(或供电)连接,还设有合法的隔离设施。
检测元件及执行器在室外安装时,一般具有全天候的外壳和敷线保护。
第三章: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第十八条管理职责(一)公司领导1.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工艺的一级联锁切除、投用、变更的最终审批。
2.公司设备副总经理负责设备的一级联锁切除、投用、变更的最终审批。
(二)生产技术部1.负责组织编制公司联锁保护装置管理制度。
2.负责设备的二级、三级联锁切除、投用、变更的最终审批。
3.参与公司生产装置报警联锁保护的切除、投用、变更的审核签字,并建立设备联锁动态管理台账。
4.负责对生产车间在联锁管理制度执行过程的设备联锁的监督、检查、落实及考核。
5.负责组织每月底对公司处于切除状态的联锁点进行清理,并通报相关单位。
6.负责组织技术、设备、生产各部门对公司设备联锁设定值的会审。
7.负责组织技术、设备、生产各部门对公司设备联锁保护的长期切除及联锁的变更申请的评审工作。
(三)仪表车间(班)1.技术部负责工艺的二级、三级联锁切除、投用、变更的最终审批。
2.参与公司生产装置报警联锁保护的切除、投用、变更的审核签字,并建立工艺联锁动态管理台账。
3.负责组织技术、设备、生产各部门对公司工艺联锁设定值的会审。
4.负责组织技术、设备、生产各部门对公司工艺联锁保护的长期切除及联锁的变更申请的评审工作。
5.负责对生产车间在联锁管理制度执行过程的工艺联锁的监督、检查、落实及考核。
6.负责公司生产装置报警联锁保护系统在日常运行中的临时性切除、投用、变更的审核签字。
7.参与公司生产装置报警联锁保护的切除、投用、变更的审核签字。
8.负责日常生产中,确认工艺运行正常,对带联锁的仪表出现异常可能造成停车时,有权先行处理(除大机组),随后督促补办票证手续,相关单位审签备案。
9.负责督查生产车间签发的生产装置报警联锁保护的切除、投用、变更的具体实施及预防措施的落实。
(四)各车间1.计控车间负责一级、二级、三级联锁装置切除/投用、变更的具体实施,并建立联锁台账。
2.各生产车间负责按照《报警、连锁、保护系统试验台账》建立本单位联锁台帐,进行动态管理,对重要的联锁进行风险评价,制定预防措施。
3.电气车间负责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数据的确认维护。
4.检修车间负责机械设备的保护装置数据的确认维护。
5.各生产车间负责工艺保护装置数据的确认维护。
第十九条管理程序及其要求(一)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投入1、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投入前,须经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专责人提出保护投入申请,并与运行人员共同确认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设备、控制回路及信号状态良好,并由双方在申请单上签字后方可投入。
2、主风机、气压机机组正常运行时,主辅设备的保护应100%投入,任何人不得擅自退出机组保护或改动保护设定值。
3、机组设备正常运行时,特殊情况下需要变更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定值或修改保护系统,由提出变更保护设定值或修改保护系统的部门负责人或专业主管向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提出申请,审批结果应予记录。
4、变更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设定值工作完成,保护具备投入条件时,应由该保护主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提出保护投用申请,经生产技术部、主管领导审批后,通知本单位相关设备管理人员,按职责划分由该保护主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或运行值班人员执行,确保投用与恢复的正确性。
5、保护设备的投入操作按公司内部责任划分由保护设备专门责人或当值运行人员操作。
运行岗位值班人员做好记录。
(二)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停用1、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停用流程见附件1。
2、填写申请单(1)所有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装置的停用,必须办理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停用申请单。
(申请单的格式见附录2)(2)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装置的停用申请单,由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装置的专项责任人填写,并且严格按照申请单的格式进行填写。
(3)对于高压变配电组保护、10KV和380V系统负荷保护的投退,电气保护专项责任人填写申请单。
(4)对于动力车间热控保护、联锁和报警,由本车间专门责任人负责填写保护、联锁和报警投退申请单。
(5)申请单首先经过本部门专业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再递交到上级生产技术部门专业主管签字审核。
(6)专业技术负责人员审核签字后,递交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
(7)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核、批准、签字后,递交维修车间相关班组负责执行。
(8)联锁、保护投退申请单一式两份,一份运行存档,一份由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装置的专门负责人存档。
(9)夜间或紧急情况下(如:保护装置发生故障,误发信号等),经相关车间领导同意可以先将保护投退,后补办保护投退申请单。
(10)申请单的填写要认真、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申请单所列的各审核签字栏,必须填写齐全,不得有遗漏和错签的现象。
(三)投退操作的执行1、对于各生产车间,保护、联锁和报警的投退由维修车间仪表人员完成,各车间设备管理员要做好操作或监督工作。
2、对于电气专业联锁保护的投退由电气专业运行人员操作(无投退开关的除外)或保护人员操作,当班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按照调度命令执行。
3、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的投退必须执行监护标准,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操作人员在投退的保护、联锁时,在执行过程前要与运行人员联系好,操作完毕及时通知运行人员,运行人员要加强监视,密切注意有关参数的变化。
5、联锁、保护的投退,当班班长要登记清楚,包括保护名称、投退起至时间、投退原因等,若主保护退出超过72小时,必须报上级部门备案。
(四)严禁擅自、随意将运行中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投退。
(五)ESD紧急停车系统或SIS系统中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的投退,必须将主控制回路和串级控制回路中的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都投退,严禁只投退主控制回路中的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而不投退串级控制回路中的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
(六)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投入前必须对信号进行认真检查,确认输入信号正常、逻辑正常、设备运行正常(确认的方法和工具一定要有明确规定),方可将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投入运行。
(七)新增保护、联锁或保护装置、保护设定值、保护逻辑发生异动,必须填写保护异动申请报告和保护异动申请单。
新增保护或异动后的保护投入运行之前,必须对保护回路进行传动试验,确保保护回路正确动作。
并对运行人员做书面交待,办理保护投入申请单,方可投入该套保护。
(八)关键设备程序1、明确关键设备及其保护系统,原则上划分关键设备及其保护系统的范围应由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批。
具体指什么?2、制定关键设备保护系统的维护和检查试验标准。
在制定标准时,要保证这些标准的正确性,并在规定的范围执行。
3、明确关键设备保护系统维护职责。
(1)对于每个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都将维护责任落实到人。
(2)每个设备责任人都应确保关键设备保护系统的所有设备、部件都在监视之下,并且有明确的试验程序和试验周期。
4、关键设备保护的配置(1)关键设备保护的配置应满足国家、行业、设备制造厂家的要求,原则上应有可靠的备用手段。
(2)关键设备保护定值执行制造厂家和设计单位的给定值,投运前进行核算和试验,满足实际运行的需要。
(3)关键设备的保护应随主设备的投入而投入。
5、关键设备保护系统的试验。
在进行关键设备保护系统的试验时,应考虑是否减轻或预防下列后果:对人身的伤害、对设备或部件的损坏、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