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和监控设备的控制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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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测量和监控设备的控制管理办法1
1 目的
对用于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测量和测量设备进行控制,确保测量和监控结果的有效性。
2 范围
适用于对产品和过程进行测量和监控用的设备、器具的控制。
3 职责
3.1 质检部负责对监测设备的校准;负责对偏离校准状态的监测设备的追踪处理,负责对监测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委外培训)。
3.2 质检部负责在用监测设备的正确使用和防护。
4 管理程序
4.1 监测设备的初次校准
首次启用的监视与测量设备,由质检部负责送国家法定计量部门检定,取得检定证书和标识方能发放使用。
4.2监视与测量设备的管理和周期校准
4.2.1 质检部建立《计量器具台帐》,登录设备编号、名称、规格型号、精度等级、生产企业、校准周期、校准日期、使用场所、地点等。
4.2.2 质检部每年编制《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按周期委外校准。
4.2.3 经委外校准合格的监测设备,需有检定合格证书,及检定标识(标明有效期),贴于监测设备上,对不使用粘贴标识的,可将标识贴在包装盒上,标识需妥善保管。
4.2.4 监视与测量设备的校准、修理、报废等记录在《计量器具设备台帐》。
4.3 监视与测量设备的使用、搬运、维护和贮存。
4.3.1 监视与测量设备使用者严格按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使用、维护、操作和搬运监视与测量设备,防止可能发生的校准失效,保持设备的能力与要求相符。
4.3.2 使用监测设备前,应按规定检查监测设备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在校准有效期内。
4.4 监测设备偏离校准状态的控制
4.4.1监测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停止监测工作,及时报质检部。质检部应追查使用该设备已检测产品的流向,重新评价并记录以往监测的有效性,并对因此而受影响的产品重新检测。
4.4.2 质检部及时将偏离校准状态监测设备的委外校准或修理,对无法修复的,报经总经理批准报废。
4.5监视与测量设备的环境要求
监测设备的使用环境应符合使用说明书或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质检部负责监督检查。
4.6质检部按照岗位能力需求的规定对监视与测量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
训,经考核合格上岗。
4.7 监视与测量设备控制的相关记录由质检部负责保管。
5 相关文件
5.1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6 质量记录
6.1 《计量器具设备台帐》
6.2 《计量器具周检计划》
6.3 《检定(校准)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