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3 在校生获校级以上各类竞赛获奖情况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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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大学校规校纪考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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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大学校规校纪考试题库学生手册考试题一、选择题:1.受违纪处分者,应同时受到下列处理:(ABCD)(多选)A.取消其当学年参加学校和院部各种奖励的评定资格B.取消其当学年未发放的各类奖学金、资助金,受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离校前必须一次性还贷款,或与银行签订还款确认书C.取消其当学年获得的各项荣誉称号,受处分之后一年内不能担任学生干部D.有其他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违反校纪且危害后果轻微者,可以从轻处分的情形有哪些?(ABC)(多选)A.能主动说明违纪行为,检查认识深刻B.确系他人胁迫或诱骗,并能主动说明认错态度好C.积极举报他人违纪行为的D.涉外活动违纪3.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要根据什么原则,对违纪处分的结果和过程进行进行认真审查,对不当处理,有权提出异议和要求重新审议?(ABCD)(多选)A.处分程序正当B.证据充分C.依据明确D.定性准确4.由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在校期间第二次考试作弊及其他因认定为严重作弊行为者,学校应给予处分?(D)A.严重警告B.记过C.留校察看D.开除学籍5.非法扣留,冒领和毁弃他人信件(含拆阅)、包裹、汇票或其他邮件者,视情节及后果轻重,最高可给予处分?(C)A.警告B.严重警告C.记过D.留校察看6.殴打他人并致人重伤者,给予处分?(D)A.严重警告B.记过C.留校察看D.开除学籍7.在网络上散布传播不负责任的虚假信息和垃圾信息,给他人的学习、生活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者,视情节给予处分?(AD)(多选)A.记过B.警告C.严重警告D.留校察看8.未经批准,擅自离校,开学不按时到校注册,或虽经请假,但逾期不归者,每天按教学计划规定实际学时计算,一学期内无故旷课至处分之日累计达到50课时以上,给予处分?(B)A.留校察看B.开除学籍C.记过D.严重警告9.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做到除了下面的哪点(B)A.证据充分B.主观定性C.依据明确D.程序正当10.除开除学籍处分以外,给予学生处分一般应设置时间期限,到期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

在校期间参加竞赛获奖情况、发表论文、作品及取得科研成果

在校期间参加竞赛获奖情况、发表论文、作品及取得科研成果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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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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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意向
系部推荐意见
系部盖章年月日
学校推荐意见
学校盖章年月日
课程成绩单以上空格供打印或粘成绩单,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在校期间参加竞赛获奖情况、发表论文、作品及取得科研成果情况
在校期间参加社团及从事社会工作情况
备注
注:本表由集美工业学校招生就业处印制,每位毕业生一式一份,由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学校签章。
集美工业学校
就业推荐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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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工业学校招生就业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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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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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和评分细则

报名表和评分细则

附件二:“激励校园”河北工业大学第二届十佳大学生报名表注①:学术知识竞赛类参加评选范围如下:全国“挑战杯”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全国高等学校人工环境工程学科奖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本科学生课程社会调查作业评优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学生城市规划设计课程作业评优河北省高等学校网络技能大赛2008年美国交叉学科建模竞赛(ICM)河北省高校“世纪之星”英语演讲大赛天津市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Revit杯大学生建筑设计作业观摩赛天津市大学生数学竞赛天津市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竞赛(“高新区希望”杯创新成果竞赛)校级“大学数学竞赛”注②科技发明及科研课题类得分须根据获奖等级和完成人顺序乘以相应系数特等奖*1,一等奖*0.9,二等奖*0.8,三等奖*0.7。

同时,第一作者*1,第二作者*0.8,第三作者*0.6,第四作者*0.4,第五作者*0.3注②发表学术论文类得分须根据作者顺序乘以相应系数第一作者*1,第二作者*0.8,第三作者*0.6,第四作者*0.4,第五作者*0.31. 参选人所参加活动均为大学期间参加,且参加本年度评选的各奖项获得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8日。

2.参加本次评选的人在以上五方面的评选除特殊注明外,均可以无上限累计加分。

3. 若您符合以上内容中的若干项目,请您附上您所符合项目的有力证明(有证明单位签章的证明)。

例如证书复印件、参加活动中您的照片、表扬信、推荐信、证明信、或报纸刊物等,若无有力证明,将会取消您在该项目中的加分。

4.评选过程将坚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5.如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学校有权取消其称号。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参加科技竞赛管理规定(试行)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参加科技竞赛管理规定(试行)

三江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为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协作精神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活跃校园文化,倡导学习、合作、竞争、向上的校园氛围,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科学素养,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学习兴趣,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学校鼓励学生个人或团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活动。

为使竞赛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竞赛的等级与分类1.校级学科竞赛:指以学校名义组织并行文公布的至少两个以上学院学生参加的学科竞赛。

2.市级学科竞赛:指由各省辖市及其各局、委举办或委托相应级别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举办的全市范围的学科竞赛,或省内各地区举办的区域范围的学科竞赛。

3.省级学科竞赛:指由省级政府或各省级厅、局、委举办或由教育厅委托相应级别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举办的全省范围的学科竞赛,或国家各地区(如华东地区)举办的区域范围的学科竞赛。

4.国家级学科竞赛:指由教育部、工信部、科技部、团中央举办或由教育部委托相应级别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举办的学科竞赛。

5.国际性学科竞赛:指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6.校外学科竞赛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政府部门举办或委托相应级别行业学会等社会组织举办的竞赛(包括教育部发文资助过的竞赛项目)(A类竞赛);第二类为各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学会等社会组织自行举办的竞赛(B类竞赛)。

二、竞赛的组织与管理各二级学院和部门要积极营造科技创新活动学术氛围,逐步搭建各个学科专业的大学生创新实践平台,提供人财物方面的保障和支持,不断创新和拓展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载体和形式;要加强对学科竞赛项目的过程管理,办好各层次学科竞赛等科技创新活动,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活动,不断扩大受益面,逐步实现学科竞赛等科技创新活动普及化。

学科竞赛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总体管理,各有关二级学院、教学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学科竞赛。

1.教务处职责(1)制定学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2)收集、公布各类学科竞赛信息;(3)组织学科竞赛申报项目评审;(4)审核竞赛所需经费;(5)检查、考核竞赛过程与成效;(6)协调解决竞赛过程中有关组织管理问题;(7)落实竞赛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奖励;(8)整理、归档竞赛相关的档案资料等。

长春理工大学创新学分

长春理工大学创新学分

长春理工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管理办法(试行)通知文章发表时间:2011-11-26为加强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创造、创新与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落实创新学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创新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超出本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科研和实践活动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经教务处组织相关指导教师评审认定后给予奖励的学分。

一、认定范围及内容(一)校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奖励。

(二)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三)公开发表的作品和成果(科研成果、发明创造)。

二、认定对象和有效时间创新学分获得的对象是在校本科生,创新学分的获取有效时间为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

三、认定程序和学分登记(一)学校每学期末受理创新学分的申报工作,由学生本人填写长春理工大学创新学分申请表,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公示,报教务处审批。

经批准可获得创新学分,并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二)创新学分的登记统一在每学期末进行,具体实施程序为:每学期第十八周为学生申请(并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时间,第十九周为学院审核公示时间,第二十周为教务处审批、反馈学院记载学分时间。

(三)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可以举行临时性创新学分评审会议,以及时评定学生的成果。

(四)根据学生获得的奖项及其创新学分的不同级别,获奖者可向所在学院或直接向教务处申请把创新学分列入相应的教学评价:A:取代专业教学的部分实验或相应的实践教学环节;B:申请作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一部分,并继续完成;作为毕业设计(论文)可到学院专业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答辩,亦可经学校教务处批准,由教务处聘请相关专业的教师组成答辩小组予以评定;C:取代某一门任选课学分。

(五)成绩登记表上的记载应明确创新学分的项目内容、获得学分、可代替科目(任选课程或实践环节)的类别(原则上代替同学科类的学分)。

四、评定的标准(一)各类学科竞赛活动主要包括: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的各类竞赛。

最佳学生申报表

最佳学生申报表

2023-2024学年度“校园十佳”学生申报表
2023-2024学年度年级最佳管理之星学生申报表
2023-2024学年度年级最佳学习之星学生申报表
2023-2024学年度年级最佳进步之星学生申报表
2023-2024学年度年级最佳自强之星学生申报表
2023-2024学年度年级最佳诚信之星学生申报表
2023-2024学年度年级最佳守纪之星学生申报表
2023-2024学年度年级最佳文明礼仪之星学生申报表
2023-2024学年度年级最佳勤俭之星学生申报表
2023-2024学年度年级最佳爱心之星学生申报表
2023-2024学年度年级最佳艺体之星学生申报表
2023-2024学年度班级十佳名单。

在校期间参加竞赛获奖情况及在校期间发表论文、作品,取得

在校期间参加竞赛获奖情况及在校期间发表论文、作品,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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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参加竞赛获奖情况及在校期间发表论文、作品,取得科研成果情况
在校期间社会工作情况
备注
注:1.持此推荐表的毕业生是符合集美轻工业学校毕业条件的毕业生。
2.此表每名毕业生一份,须由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
3.用人单位同意接收该生后,持此表原件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鉴证手续
集美工业学校
就业推荐表

学校卓越学生评选评分表格

学校卓越学生评选评分表格

卓越学生(1)卓越艺术之星:在音乐、美术、舞蹈、演讲等方面特长明显且取得优秀成绩(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以上比赛的优先考虑)。

(2)卓越运动之星: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运动比赛,并取得突出成绩(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以上比赛的优先考虑)。

(3)卓越社团之星:积极参与学院倡导和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在提升校园文化品位上作出突出贡献,在学院和社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的学生团体。

(4)卓越技能之星:各院(系)根据不同的专业推荐技能之星,要求在自己的专业技能上认真学习,刻苦练习,专业成绩优秀。

在市级及以上举办的技能或知识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在院级组织的技能或知识比赛中获得一等奖以上,取得与专业相关的资格或资质证书。

创新:在国际、国内以及全省各类科技创新比赛和评选活动中获奖;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在科技创新中拥有国家专利并在成果转化中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在国际、国家或省级学术性核心刊物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或合作发表的大学生予以优先考虑。

创业:我院全体在籍在校学生及当年应届毕业生。

要具备创业项目已启动,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所创企业已初具规模,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能够带动一定数量人群就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卓越学生”评选:(1)违反法律法规、校纪,受法律法规处理或受到校纪处分者。

(2)课程有不合格者。

卓越学生的评选程序。

1.依据评选标准,采取个人(或团队)自荐、系部推荐、学院评定的方式进行。

2.申报人填写《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卓越学生奖学金评定申请表》(见附件),各系应对申报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系部范围内组织初选,确定推荐人选报学院评定;3.同类别的申报项目一人(一团队)只能申报一次,以最高奖项申报。

具体奖励明细表。

能竞赛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身心健康,学习成绩良好;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1)创业项目已启动,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荆楚理工学院教学类档案分类与编号最新

荆楚理工学院教学类档案分类与编号最新

荆楚理工学院教学类档案分类与编号JX11教学综合保存期限:永久11.01 学校、各教学单位及教学管理部门教学工作的年度计划、总结11.02学校、各教学单位及教学管理部门各级领导有关教学工作的报告、论文11.03学校、各教学单位及教学管理部门有关教学工作的会议记录、调研报告、简报、总结11.04学校、各教学单位及教学管理部门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学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关材料11.05 学校投入教学的经费统计表及相关材料(含对新办专业的经费投入)11.06 学校各级组织迎评创建工作材料(含迎评机构设置,迎评创建计划等)11.07 学校各级教学组织机构设置的相关材料11.08 学校对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工作考核的材料11.09非学历教育的培训班、进修班材料11.10学校、各教学单位学生运动会材料11.11开设各类讲座一览表(包括开展的职业素质教育、新生入学教育、心理咨询、人文素质教育、学术讲座、文化沙龙等)JX12 规章制度保存期限:永久12.01 学校,教务处等部门发的有关教学的制度,办法、规定等(分类)12.02 学校各级组织根据有关教学文件所制定的实施细则(分类)JX13学科、专业、实验室及课程建设保存期限:永久13.01专业一览表及专业发展情况简介13.02实验室一览表13.03学科带头人简历及学科团队基本情况一览表及学科团队批准文件13.04专业带头人简历及教学团队基本情况一览表及教学团队批准文件13.05精品课程负责人简历及课程团队基本情况一览表(分级)13.06专业建设规划、重点(特色)专业建设和新专业建设有关文件(学科、实验室、课程)13.07学科建设规划、重点(优势)学科建设有关文件13.08实验室建设规划、重点实验室建设有关文件13.09课程建设规划、精品课程建设有关文件13.10学科、专业、实验室论证、评估、申报、审批材料13.11重点学科、专业、实验室、课程建设一览表(分校级、省部级,国家级统计)13.12学科、专业、实验室、课程建设计划、简报、总结材料13.13新办专业一览表及新办专业材料(含申报、批复、建设等)13.14专业调整情况一览表及相关材料13.15人才培养方案汇编(含辅修专业教学计划)13.16有关制(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文件、论证报告等13.17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情况说明(含教学环节和课程体系改革情况)13.18教学改革项目材料(含项目申报、任务书、成果、鉴定报告等材料,分校级、省部级、国家级统计列表)13.19教学改革项目获奖材料13.20学校有关教学改革的文件、制度等材料(如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意见,学校教学改革整体方案等)13.21课程教学体系改革的基本思路、原则、内容、措施、成果等情况说明13.22产学研合作教育资料13.23双语教学计划、教学情况、双语教学授课一览表(含授课专业、课程名、教材、授课教师、占必修课比例)13.24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情况(协议书、证明材料、一览表包括名称、面积、建立时间、地址、实习专业、可容纳实习人数等))13.25 教研室活动材料(计划、总结、活动记录等)13.26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培养方案、措施及效果等方面的材料13.27各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活动记录集会议纪要13.28学校人才培养模式调研的有关材料(调研报告、会议纪要)13.29人才培养体系改革示范区的立项文件、任务书、相关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在改革实践产生形成的材料13.30课程考核方法改革与成效(文件、立项、实施情况、效果)13.31体育教学改革与效果JX14 质量监控与保障保存期限:永久14.01 学校、各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及实施情况材料(含教学督导制度,教学信息员制度等及工作情况,对各方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14.02 各级领导、教学指导委员会听课评课记录14.03新开课教师的相关材料(相关规定,执行情况等)14.04教学检查及总结等材料(期初、期中、期末)14.05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及过程材料14.06专业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及检查材料14.07教学管理软件、硬件配备,使用情况14.08教学管理研究立项与获奖情况一览表14.09学生对教学工作与教学效果满意度调查表14.10教师对学校教学工作和学生学习状况满意度调查统计表14.11师生对教学管理部门服务满意度调查及分析JX15 课堂教学与教学实践保存期限:永久15.01教学大纲汇编15.02课程简介汇编15.03课程表(含实验课、上机实验等)、校历15.04教学进度表15.05课程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及课程教学总结15.06课程调动记录(加课、调课、停课)15.07教师授课安排一览表15.08多媒体授课课程及统计表(含课程名、课件来源、授课教师、专业年级、人数、教室,必修课用多媒体授课占必修课比例,选修课用多媒体授课占选修课比例等)15.09开设选修课一览表(含课程名、授课教师、选修学生人数、开出时间、学时等)15.10实验开出率、实验室利用率一览表及实验课表,实验室使用情况记录本及实验报告(分专业、学期)15.11开放教学实验室情况一览表(含开放的范围、时间、地点、内容、对象等),开放实验项目情况一览表,开放实验项目实施情况总结15.12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的课程一览表及占实验课程比例15.13综合性实验、设计性实验有关材料(校内外专家评审意见、实训内容等)15.14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习(见习)实训项目一览表15.15实习实训实施情况(含计划、指导教师安排、指导记录、报告、成绩、总结)15.16实验教学教学大纲、实习实训大纲、实习指导书15.17校内教师编制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实验、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指导资料15.18学生实验、实习报告,实训、社会实践总结(择优汇编成册)15.19实习、实训质量标准及考核材料15.20师范生见习、教育实习材料15.21大学生实践活动计划(时间、任务要求)、总结15.22专业主干课程教案JX16 课程考核保存期限:长期16.01考试大纲(或课程考核方式说明材料)16.02考试安排,包括组织机构,考试日程及考场安排计划表,监考教师安排表,巡考记录等16.03 课程考核试卷(保存到学生毕业离校后一年)16.04 各学期课程的空白A、B试卷样卷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考勤表、记分册等16.05 课程考试试卷分析报告等16.06 课程命题计划表16.07实践环节考核标准及考核情况16.08 其他考核方式的材料16.09 试卷(题)库一览表(含课程名称,适用专业及学生人数,在用或在建,来源等)16.10学校、学院考风考级教育活动材料JX17 毕业设计(论文) 保存期限:长期17.01 毕业设计(论文) 质量的监控措施及执行情况17.02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及检查材料(各环节检查记录、总结等)17.03 毕业设计(论文)数据汇总17.04 指导教师职称结构及情况统计表17.05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及评审意见17.06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材料(答辩记录、成绩统计表)17.07 毕业设计(论文)总结及推优材料17.08 毕业设计(论文) 目录17.09毕业汇报演出、作品等材料(方案、展演情况等)JX18学位保存期限:永久18.01上级有关学位工作的文件材料18.02本校学位评定条例、办法及计划、总结18.03学位委员会会议记录、决定18.04学位委员会授予学位清册JX19 师资队伍保存期限:永久19.01 教职工基本情况一览表19.02专任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19.03外聘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19.04实验指导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情况统计表19.05校内外实习实训指导教师一览表19.06师资队伍结构状况表19.07教学管理人员队伍统计表及变动情况19.08实践教学教师队伍结构表19.09特殊聘任的教师(如各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学校聘请的专家委员等)名单、聘书及相关材料19.10外聘教师(客座教授、返聘、外聘)名单及相关资料(如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等)19.11师资流动情况统计(新进、调出、退休等)19.12教师参加业务进修、学位进修、实践进修制度及实施材料19.13青年教师(35岁以下)名单及青年教师(35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人员所占比例19.14在读硕士,博士学位教师统计表(名单、所属学院、就读学校、专业)19.15主讲教师情况一览表(主讲课程名称,教师姓名,是否专任教师,是否符合岗位资格)19.16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一览表(姓名、年龄、职称、研究方向、任教科目、学生专业年级班级)19.17教授为低年级学生授课,优秀教师为本科一年级学生上课一览表(姓名、年龄、、职称、研究方向、任教科目、学生专业年级班级)19.18教学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材料19.19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能力的文件与执行材料19.20老带新制度、计划、执行情况及总结19.21加强青年教师培训与专业发展的计划、措施、工作总结19.22学校、学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措施及活动材料19.23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总结和典型人物事迹报道JX21 教学成果及效果保存期限:永久21.01集体获奖材料21.02 教师获奖(荣誉)统计及材料(按不同类别,级别分开统计)(教学名师,先进个人)21.03 科研或教学立项课题一览表(按不同类别,级别分开统计)21.04 教师发表论文一览表21.05 教师正式出版教材一览表21.06 学生各学期成绩汇总表(分专业)21.07分专业学生普通话等级、大学英语四六级、大学英语应用能力通过率(以考试成绩达到总分的60%视为通过)统计表21.08分专业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统计表21.09分专业学生取得职业技能鉴定或执业资格情况统计(一览表、证书复印件)21.10 分专业学生毕业率,学位授予率统计表21.11 分专业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统计表及原始材料21.12 学生自学考试、考研、考级、考证统计表21.13 学生获校级以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21.14 获校级以上各类竞赛奖一览表(分级别统计)(学科竞赛、课外科技竞赛、社会实践、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专利等,分团体和个人)及证书复印件21.15学生科技文化活动成果统计(论文、作品、专利、获奖证书等)21.16 学生实践,创新能力效果统计表21.17 优秀习作材料21.18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报告选编21.19学生参加课外文化、体育、社会实践活动情况汇总(含活动文件、计划、人数、成果、总结)(分类)JX22 教材建设保存期限:长期22.01 教材规划与立项材料22.02学校特色教材、重点教材建设情况22.03教材选用、征订、评估制度、办法,及教材评估的有关材料22.04 教师使用教材情况一览表22.05选用获奖教材、国家级重点及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一览表(统计中应包含有使用以上几种教材占所有教材的比例数据)22.06选用英文原版教材一览表22.07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教材统计表22.08校本教材、教学参考书目目录、样书、选用及获奖情况22.09征订教材记录表JX23 学籍管理及学生信息保存期限:永久23.01 新生入学登记表23.02学生名册(普通全日制在校生,成人教育在校生,国际教育在校生)23.03学生人数统计表(分专业、年级)23.04修读辅修,第二专业等学生一览表23.05 学生学籍变更材料23.06 学生奖励材料(奖学金、优秀学生、先进班级)23.07学生处分材料23.08 毕业生名册JX24 教师工作情况保存期限:永久24.01 教师工作量的规定及工作量记录24.02 教师考勤记录24.03教师业务考核材料24.04 教师奖惩记录JX25 招生就业保存期限:长期25.01上级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材料25.02招生计划、规定、生源计划25.03招生宣传、招生工作总结25.04招生、录取、报到数据汇总表(含第一志愿数及比例,第一志愿录取数及录取比例)25.05生源分布情况一览表(本市与非本市比例、本省与非本省比例、西部地区与非西部地区比例)25.06大学生学习指导开展材料25.07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材料25.08学生职业能力培训材料25.09创业教育指导、就业指导开展材料25.10毕业生参加职业资格培训材料25.11毕业生参加各类专业资格、技术资格证书考试及累计通过率情况与分析25.12学校促进学生就业工作的制度与措施及落实材料25.13学校就业工作计划与总结25.14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就业率排名顺序的相关文件25.15官方或社会组织对学校的评价和排行榜25.16分专业的毕业生人数、年底前就业人数、就业率统计表25.17国内外知名学者和领导人到学校视察评价材料25.18毕业生分专业的就业去向一览表(分类、总数;政府机构、事业单位、企业、创业、出国、升学、参加国家或地方项目就业、其他)25.19毕业生半年后的月收入统计表(分专业计算出平均月收入)25.20毕业生分专业的就业面向是否符合学校定位,就业岗位与所学学专业相关性分析报告25.2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对就业工作的评价、满意度调查表及分析报告调查统计25.22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与人才培养目标相关性分析报告25.23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能力和素质状况的满意率25.24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汇编25.25家长和毕业生对学校的满意度统计(满意度85%以上)25.26社会对我校毕业生的需求情况统计表25.27各专业开展就业调查分析与毕业生跟踪调查的材料说明:1.各教学单位整理、规范教学工作基本文件、专题总结等支撑材料,以及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等要求有原始背景材料,如:学生获奖除有统计表外,还应保存获奖证书等的复印件。

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奖励分值申请表

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奖励分值申请表

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奖励分值申请表
注:每门课程的加分数值以5分的整数倍递加,最低为5分。

说明:(2013年版)
以上奖励的课程分值,对应获奖学生中的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所获奖励的课程分值为第一作者获奖分值减5分,第三作者所获奖励的课程分值为第二作者获奖分值减5分,以此类推至第五作者。

所获奖励的课程分值,可以任意选择课程(立项期内已修和在修课程)进行加分,每门课程的成绩上限为100分,同一竞赛成绩获多级奖励,只计算最高级别奖励,不予累加。

注:竞赛分类及项目选择由领导小组每年认定一次。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

附件: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各类第二课堂课外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一、学科竞赛类(学生在校期前最多申请5分)1、学科竞赛主要包括:(1)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的各类竞赛,如“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和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化学实验技能竞赛等;(2)由各级各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学会主办的竞赛等。

2、在同一学年中,同意学生参加多项学科竞赛所获得的奖项和第二课堂学分活动分数可以累加;如果同一学生参加不同级别的同一竞赛项目获得的等级奖和第二课堂学分活动分数,只能计取获得的最高学分数,不得累加。

3、本科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相应级别的奖励,按照表1所示方法计算学分数。

表1:学科竞赛获奖项目学分计分方法二、科研技能训练类(学生在校期前最多申请4分)1.本科生必须在参加科研(技能)训练项目的过程完成后,方可获取第二课堂活动的相应分数。

院校级科研训练立项后如未结题或中途放弃将不可加第二课堂学分。

2.科研(技能)训练类第二课堂活动计分方法见表2表2:科研(技能)训练类第二课堂活动计分方法三、学术研究成果(学生在校期前最多申请5分)1.学术研究包括:指在国际、国内正式刊物上,或有内部准印证及学术会议论文集等非正式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各种专利、产品、软件、课件,申报并完成科研课题和社会调查等。

2.学术论文发表以收到收录通知书或正式刊物为准;专利获准以收到交证书费的收录通知书或正式的专利证书为准; 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转让,以双方鉴定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书和打入学校的转让经费为准;。

3.本科生发表论文,申请获得专利、产品、软件等技术成果开发、转让所得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计分办法见表3.表3 学术研究成果类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计分方法4、对于以上项目为多人参与的情况,从第二名开始在上述计分标准的基础上依次乘以调节系数0.9、0.8、0.7、0.6等,实际得分按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处理,以0.5为界限(如:0.1—0.4则取0;0.5—0.9则取0.5,四舍五入);若导师为第一作者,则按学生排名加分。

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三篇

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三篇

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为了贯彻落实学校教育工作精神,拓展学生知识面,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动手能力,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

为使竞赛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竞赛宗旨学科竞赛宗旨是为了丰富校园学术氛围,构建大学生创新实践平台,多方面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培养大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促进相应学科的课程教学改革。

二、竞赛类别与范围国际性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目前主要有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MCM)、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等。

国家级竞赛:由XX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认定的全国性竞赛。

目前主要有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CCTV杯大学生英语演讲大赛等。

省级竞赛:由XX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组织的各类竞赛。

目前有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程序设计、机械设计、结构设计、多媒体作品设计、财会信息化、电子商务、英语演讲、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等十大竞赛。

校级学科竞赛:以学校名义组织并行文公布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积极参加由各级学术团体、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行业协会等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不包括技能考级类竞赛)。

三、竞赛组织和管理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校团委书记及各学院教学院长为成员的学科竞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一批学科竞赛基地。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竞赛基地的认定采取所在学院申报,竞赛组委会审核批准的方式。

校级以上的学科竞赛,由组委会领导,办公室协调,学科竞赛基地承办;校级学科竞赛,由竞赛涉及的学院协调,学科竞赛基地承办。

四、组织程序1.宣传发动:宣传竞赛知识,安排竞赛讲座,发动学生积极参与竞赛活动;2.公开选拔:通过校级竞赛,公开选拔省级及以上竞赛的参赛选手;3.强化培训:选派富有经验的教师,对参赛选手进行强化培训;4.组队参赛:根据参赛选手的优势特长合理组队,由组委会成员担任领队,竞赛基地负责人带队参加比赛;5.总结表彰:比赛结束进行总结交流,表彰获奖团队、个人及其指导教师,评选年度优秀组织奖。

大学新专业申办与建设状态评价办法

大学新专业申办与建设状态评价办法

XXXX大学新专业申办与建设状态评价办法一、新专业申办(一)新专业申办原则1.新专业设置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颁布)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年颁布)的有关要求,有利于提高我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利于形成更加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

要解决好专业调整改造与发展的问题,妥善处理好新老专业以及当前与长远的关系。

原则上同一个专业设置在一个学院,几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提前协调好相互之间的关系,以一个单位为主申报单位。

2.申办新专业必须符合国家经济建设对人才培养的需要,必须具有相对稳定的、足够数量的人才需求。

申办新专业必须符合科技发展趋势的要求,并与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相适应。

3.申办新专业要与现有专业具有相互促进的作用,并可借助现有专业的力量发展,使新专业具有良好的生长点和生长条件。

申办新专业要力求提高效率,讲求经济效益。

对已具备一定办学条件、且只需投入较少的人力、物力的新专业,可以优先考虑申办。

(二)新专业申办的程序1.按照上述原则,各学院对拟申办的新专业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和论证,并根据我校制定学分制下本科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专业教学计划,然后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申请表》,于每年5月30日前向学校提出申请。

2.教务处负责审阅新专业的申报材料,并提出修改意见,然后提交校教学委员会进行论证,由校长办公会确定我校拟增列的新专业,报请学校主管部门审批。

(三)申办新专业的鼓励政策和措施1.学校设立新专业建设专项经费,对申办新专业的学院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2.学校对申办新专业的学院,在教师的补充、培训提高、学术带头人培养、学历教育、职称评定等方面,将采取灵活措施,优先保证新建专业对教师水平、师资队伍结构的要求。

(具体办法由人事处制定)3.学校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新专业的建设,对创办新专业的学院,在实践教学基地、实验室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以及学位点申报等方面,提供良好的条件,使我校专业门类和水平不断得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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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2 在校生获校级以上各类竞赛获奖情况表序号竞赛名称 Nhomakorabea第一获奖人
获奖时间
获奖类别
获奖等级
备注
1
2
注: 该专业学生为第一获奖人。
表23 在校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表
序号
论文名称
发表期刊
发表时间
学生作者
备注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1
2
注:
1. 该专业本科学生为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或第二作者。
2. 时间按年度计算。
表24 在校生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发明等)情况表
序号
名称
完成人
时间
类别
备注
1
2
注: 该专业学生为第一完成人。
表25 在校生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情况表
序号
荣誉称号名称
学生名单
级别
授予部门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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