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第八组
公司章程排版格式
公司章程排版格式公司章程第一章公司名称、类型、法定地址和营业期限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公司全称),简称为(公司简称)。
第二条公司类型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法定地址公司的法定地址为(地址)。
第四条营业期限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无限期。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列举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资本和股东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金额),由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认缴。
第七条股东公司股东为(列举公司股东名称),具体持股比例如下:股东名称1:持股比例%股东名称2:持股比例%...事先注明:“具体持股比例以登记注册次序为准。
”第四章公司组织形式第八条公司组织形式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设立,依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第九条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董事人数不少于3人。
第十条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监事人数不少于1人。
第十一条经营管理层公司经营管理层由董事会选聘产生。
第五章公司治理第十二条公司决策公司决策采取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管理层决策的方式。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包括资金管理、财务报告和审计等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合并、分立和解散公司合并、分立和解散须经股东大会决议,并按法定程序办理。
第六章公司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公司权利公司享有依法经营的权利,享有财产所有权。
第十六条公司义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关义务。
第七章公司财务报告第十七条公司财务报告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并及时披露。
第八章公司章程的修订和生效第十八条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章程的修订须经股东大会决议,并按法定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公司章程的生效公司章程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并对公司及相关股东产生约束力。
以上是公司章程的排版格式,公司在制定章程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编写和调整。
印尼公司管理制度
印尼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行为,增强企业内部管理,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董事会、高管人员和基层员工。
第三条公司领导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切实履行企业责任,带领全体员工共同发展。
第四条公司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员工、客户和合作伙伴的利益。
第五条公司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高效的原则,注重风险管控,提升管理效能。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公司组织架构、职权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促进员工职业发展,提高员工绩效。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公司内部监督,防范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九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事项。
第十条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保障决策科学、合理、权威。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定期评估高管人员绩效,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经营风险的监督和预警。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保障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第十五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加强对公司内部监督,防范腐败、权力寻租行为。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股东利益保护制度,加强与股东的沟通和互动。
第十七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规定,保障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
第三章高管人员管理第十八条公司高管人员是公司的管理骨干,应当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第十九条公司高管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执行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公司高管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的团队管理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
第二十一条公司高管人员应当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关心员工利益,积极参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
依法治企+(公司治理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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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及其职权(续)
中铁资源章
程规定的总 经理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目标、 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
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组织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拟订公司的人事、财务、审 计、企业法律顾问等各项基本管理制度; (六)组织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组织拟订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组织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九)组织拟订公司发行债券方案; (十)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组织拟订公司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内部环境、
依据一般法理及《民事诉讼法》等规定,法定代表人一般还承担如下职责: (一)依法代表法人参加有关会议、诉讼等重要活动; (二)依法代表法人签署有关文件和合同; (三)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处理公司事务; (四)在发生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为维护公司合法利益,依法对公司事务行使裁决权 和处置权,并在事后立即报告董事会、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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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违反忠实义务——侵占公司财产
参考案例: 健力宝原董事长张海的资本运营典型方式:以各种方式筹措资金收购一家企业,入主该企业后,再用该 企业的自有资金去偿还出资人,等于是用企业自己的钱收购企业。张海从2003年1月起,陆续将健力宝 集团的大笔资金转出,理由包括“支付原材料定金”、“支付广告策划定金”等,这些资金都辗转转进 了张海及其他涉案人员关联公司的账户。经佛山中院审理认定,张海为支付其购买广东健力宝集团购股 款所欠债务,利用担任健力宝集团董事长、总裁的职务便利,采取指使他人以划款并虚增库存平账和以 投资为名转移支付等方式,先后侵占广东健力宝集团资金1.2亿元,挪用资金8644.68万元。2007年2月 12日,佛山中院以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两项罪名,一审判处张海有期徒刑15年。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银监发201334号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促进商业银行稳健经营与健康发展,保护存款人与其她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与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商业银行法》与其她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就是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股东及其她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包括组织架构、职责边界、履职要求等治理制衡机制,以及决策、执行、监督、激励约束等治理运行机制。
第四条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应当遵循各治理主体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相互合作、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科学、高效地决策、执行与监督。
第五条商业银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应当由具备良好专业背景、业务技能、职业操守与从业经验的人员组成,并在以下方面得到充分体现:(一)确保商业银行依法合规经营;(二)确保商业银行培育审慎的风险文化;(三)确保商业银行履行良好的社会责任;(四)确保商业银行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各治理主体及其成员依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共同维护商业银行整体利益,不得损害商业银行利益或将自身利益臵于商业银行利益之上。
第七条商业银行良好公司治理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健全的组织架构;(二)清晰的职责边界;(三)科学的发展战略、价值准则与良好的社会责任;(四)有效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五)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六)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
第八条商业银行章程就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基本文件,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组成、职责与议事规则等作出制度安排,并载明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章程中明确规定的其她事项。
商业银行应当制定章程并根据自身发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修改完善。
第二章公司治理组织架构第一节股东与股东大会第九条股东应当依法对商业银行履行诚信义务,确保提交的股东资格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国有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集团公司的管理行为,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加强公司内部监督,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制定本汇编。
第二条国有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适用于国有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第三条国有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运作、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制度规定。
第四条国有集团公司的领导班子要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带头执行,确保公司经营管理规范有序。
第五条国有集团公司的监事会、董事会、经理层及员工要相互配合,共同遵守公司制度,保障公司利益。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六条国有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治理机构,严格执行公司章程。
第七条董事会由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组成,行使公司最高决策权。
第八条监事会由监事长、监事组成,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国有集团公司应建立董事会工作规则、监事会工作规则,确保公司治理机构有效运作。
第十条董事会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和批准公司发展战略、重大决策。
第十一条监事会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监事应履行忠实勤勉的职责,维护公司及国家利益。
第三章内部控制第十三条国有集团公司应建立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运作合法、规范。
第十四条内部控制体系要涵盖组织结构、制度规定、流程机制等方面,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应得到董事会、监事会的审查和批准。
第十七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要与公司治理结构相互配合,确保公司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第十九条公司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确保信息真实可靠。
第二十条公司要加强成本控制,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确保公司财务健康发展。
第二十一条公司要建立风险管理机制,确保财务风险的可控性。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融资性担保公司公司治理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融资性担保公司公司治理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11.25•【文号】银监发[2010]99号•【施行日期】2010.11.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融资性担保公司公司治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0〕99号2010年11月2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融资性担保公司公司治理指引》已经2010年7月23日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请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融资性担保机构。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融资性担保公司公司治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融资性担保公司公司治理机制,防范融资性担保业务风险,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部门。
第三条本指引是监管部门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公司治理进行监督和评价的依据。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遵循本指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公司治理包括建立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组织架构,并对各主体之间相互制衡的责、权、利关系作出制度安排,保障融资性担保公司建立明晰的治理结构、科学的决策机制、合理的激励机制和有效的约束机制。
第五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根据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公司实际制定公司章程,并载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指引要求的相关事项。
第六条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审慎经营的风险意识、相应的业务技能和实际经验。
第二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七条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股份制公司管理制度
股份制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行为,提高公司运作效率,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员工。
第三条公司制定的其他规章制度,应与本管理制度相协调。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聘请专业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
第五条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任何公司股东、董事、高管和员工都有义务向公司监事会提供必要的财务信息。
第六条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第七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并向董事会及公司股东大会报告审计结果。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并规定各自职责。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应当由不少于5人组成,其中不少于1/3为独立董事。
第十条公司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实施监督和决策。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利益。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聘任、考核和激励机制,确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合理收入和激励。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公司股东大会制度,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和表决权。
并以适当方式、适当频率向股东大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方面。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定期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机制,避免投资风险。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警机制,防范财务风险。
并定期报告公司财务状况。
第四章员工管理第十九条公司应当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内部员工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规章制度
上市公司规章制度上市公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的运作,维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上市公司及其全体员工,包括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所有员工。
第三条上市公司应依法合规运作,尊重市场规则,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保护股东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第四条上市公司应执行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并保持与监管部门的良好沟通。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一节董事会第五条董事会是上市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战略和决策重大事项。
第六条董事会应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使公司利益最大化,维护股东权益,确保运营风险的可控性。
第七条董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公司重要事务,并及时向股东和监管部门报告。
第二节监事会第八条监事会是上市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行为,维护股东权益。
第九条监事会应独立行使职权,保持与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独立性和独立判断。
第十条监事会应定期开展监察工作,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和运行情况,并向股东和监管部门报告。
第三节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一条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专业素质和丰富的管理经验,负责公司的日常运作和管理。
第十二条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公司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道德规范,保持业务和财务信息的机密性。
第十三条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四节员工行为准则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保持职业道德,积极履行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员工应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任何敏感信息。
第十六条员工应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禁止利用职务谋取个人私利。
附件:1、公司章程2、公司治理结构图3、内部规章制度法律名词及注释:1、上市公司:指已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
2、股东权益:股东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各项权益。
3、公司治理:指公司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和规范公司运作而采取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措施。
公司治理:三会一层
公司治理:三会⼀层公司治理:三会⼀层三会是指:股东会:公司最⾼权⼒机关,最终决定权、控制权;董事会:公司经营决策机关,决策和监督;监事会:公司监督机关,法定常设机构。
⼀层是指:⾼级经理层:执⾏层,负责公司⽇常经营管理。
《公司法》对三会⼀层的具体职责有明确规定:股东会主要职责:(⼀)决定公司的经营⽅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由职⼯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案、决算⽅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案和弥补亏损⽅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主要职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作;(⼆)执⾏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案、决算⽅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案和弥补亏损⽅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公司债券的⽅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主要职责:(⼀)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级管理⼈员执⾏公司职务的⾏为进⾏监督,对违反法律、⾏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级管理⼈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级管理⼈员的⾏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级管理⼈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百五⼗⼆条的规定,对董事、⾼级管理⼈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14号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通知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14号《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已于2021年1月6日经中国银保监会2021年第1次委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银保监会2021年6月2日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提高公司治理质效,促进银行保险机构科学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银行保险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
第三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按照公司法、本准则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建立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治理主体在内的公司治理架构,明确各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履职要求,完善风险管控、制衡监督及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第四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逐步达到良好公司治理标准。
良好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清晰的股权结构;(二)健全的组织架构;(三)明确的职责边界;(四)科学的发展战略;(五)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六)有效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七)健全的信息披露机制;(八)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九)良好的利益相关者保护机制;(十)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
第五条银行保险机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原则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银行保险机构合法权益。
公司治理概要
公司治理概要之二董事简历及其履职情况2010年6月30日更新一、董事长:刘丰简历: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浑江市支行湾汤办事处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浑江分行党组成员、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白山市分行党组书记、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党组成员、副行长,长春金融监管办助理特派员,辽宁保监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党委书记、局长,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派驻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09年2月开始担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2009年8月公司董事会改选后开始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二、副董事长:蒋明简历: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历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国外业务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美保险公司副总裁,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再保险公司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中国再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现任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2003年8月开始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2009年8月公司董事会改选后开始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三、副董事长:时利众简历: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历任宁波电业局生技科科长、计划处处长,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现任宁波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兼任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
2003年8月开始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2009年8月公司董事会改选后开始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四、董事:张泓简历:本科学历,经济师。
历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再保部分入处干部,中国保险(英国)有限公司干部,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分入业务部海外业务处副处长、办公室综合秘书处处长,中国再保险公司财产险业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再保险公司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再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再保险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雷士照明案例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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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结构的变迁
由于股权变动而引发的问题
• • • • 创始股东与外部大股东在公司治理与发展方向上的理念分歧 创始股东与外部大股东利益冲突加剧 创始股东与外部大股东彼此难以信任 最终导致创始人10年被3次驱逐
为什么产生这些问题
• 一、树根(股东、董事、高管)出了问题,树长得再高也可能 会倒掉! • 雷士照明的三次股权纷争都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尤其 是第三次,开始是股票下跌,后来雷士照明、德豪润达双双停 牌。据说有动武,有人受伤住院,可想而知冲突和内斗激烈之 程度。较之前次吴长江与阎焱的矛盾不断激化,雷士相继爆发 罢工、经销商另立门户、供应商停货等事件,实际上也给企业 ,给其他股东和利益相关者造成损失或伤害。
公司股权结构的变迁由于股权变动而引发的问题创始股东与外部大股东在公司治理与发展方向上的理念分歧创始股东与外部大股东利益冲突加剧创始股东与外部大股东彼此难以信任最终导致创始人10年被3次驱逐为什么产生这些问题一树根股东董事高管出了问题树长得再高也可能会倒掉
对雷士照明:金蓉 徐亚爽 启示影响:王小青 雷宇 制作ppt : 王富坤 汇报: 樊云
谢谢观看
股权变动产生的影响
• 第一次股权纷争让雷士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急需资金,使其在 未来融资谈判中居于极为不利的位置,从而是毛区健丽以超低 的估值获得大比例的股权。 • 在第一次和第二次股权融资后,由于出售价格过低,过早地大 量稀释了创业者吴长江的股份,第一大股东的地位已经不复存 在,在董事会中也不具有优势,失去了对公司的绝对控制力。 • 因此,企业融资需要把握节奏,不应该只是在最需融资情况下 去谋求资源,这样会使得谈判地位降低,处于不利地位。创业 者应在掌握控制权与公司发展速度上作出取舍,两者无法兼得 。董事会直接控公司,是重要战略资源,不可轻易相让。
公司法人负责制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在我国,公司法人负责制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公司法人对其公司的经营活动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将从公司法人负责制的概念、法律规定、主要内容、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公司法人负责制的概念公司法人负责制是指公司法人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制度。
在公司法人负责制下,公司法人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享有独立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独立的民事义务,其对外债务和责任由公司法人独立承担。
二、公司法人负责制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是我国公司法人负责制的根本法律依据,其中对公司法人负责制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情况、公司组织机构及其职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等事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对公司法人负责制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三、公司法人负责制的主要内容1. 公司设立公司设立是公司法人负责制的基础。
在公司设立过程中,股东应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签订公司章程,明确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情况、公司组织机构及其职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等事项。
2.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是公司法人负责制的核心。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公司法人应当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维护公司利益,保证公司合法权益的实现。
公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
3. 公司解散与清算公司解散与清算也是公司法人负责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公司解散时,公司法人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妥善处理公司债权债务,保证公司合法权益的实现。
国际金融危机分析
各国银行认购的希腊债权规模(单位:十亿欧元)
2020/7/13
二、欧洲债务危机对全球经济的影响
(一)世界经济受影响有限,不会出现系统性风险
欧洲债务问题将深刻影响金融市场、市场预期和经 济复苏,但总的来说,本次危机不会对全球金融机构和 经济复苏产生致命冲击
原因:其一,此次债务国经济总量占欧元区比重还不到10%,而 且欧元区预算赤字占GDP的比例平均为6%,远远低于美国和日本 两位数的赤字水平。
此外,欧盟地区的银行也认购了希腊绝大多 数的债券。希腊对国外银行发售的3000 亿欧元的 公司和银行债中,欧洲地区的银行持有的债券规 模超过90%,法国、瑞士和德国认购规模较大。希 腊债务危机的爆发使得欧盟各国及其银行将受到 直接冲击。
2020/7/13
2005-2009年希腊国债的持有地区分布
2020/7/13
3. 信贷市场的反应也非常激烈,各国的息差在短期 内大幅上升,其中希腊、葡萄牙和西班牙的息差 已经超越金融危机最严重时期的水平,创下了历 史新高。
2020/7/13
(二)多国金融机构在此次危机中受到波及
2005-2009 年欧盟地区(不包括希腊)持希腊 国债比例达50%,是受希腊债务问题影响最深的地 区
• 英国和意大利经济则一直不景气,增长缓慢,失业增加 。
• 其根本原因就是德国实力的增强打破了欧 共体内部力量的均衡。
2020/7/13
二、墨西哥金融危机
1994年12月至1995年3月,墨西哥发生了一场比索汇 率狂跌、股票价格暴泻的金融危机。这场金融危机震撼全 球,危害极大,影响深远。
1994 年12月19日深夜,墨西哥政府突然对外宣布, 本国货币比索贬值15%。这一决定在市场上引起极大恐慌 。外国投资者疯狂抛售比索,抢购美元,比索汇率急剧下 跌。墨西哥外汇储备锐减,整个金融市场一片混乱。
中国人寿管理制度范文
中国人寿管理制度范文中国人寿管理制度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人寿的管理制度,提高公司的效率,保证公司的稳定运营,加强内部控制,科学决策,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中国人寿的管理制度范围包括公司治理、组织管理、人事管理、信息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中国人寿的管理制度实施的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规范、创新。
第四条所有员工必须遵守中国人寿的管理制度,未经授权不得随意变更、修改和绕过相关制度。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五条中国人寿的公司治理机制主要包括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
第六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的职责是制定和审议公司的战略、组织和资产管理等重要事项。
第七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的职责是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防止公司权益受损。
第八条高级管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等,高级管理层的职责是指导和管理公司的各个部门及员工,实施董事会的决策。
第九条公司治理机制的运作需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各个机构的职责和功能清晰明确。
第十条公司治理机制应当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效率相结合的特点,确保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一条中国人寿的组织管理分为总部管理和各地分支机构管理。
第十二条总部管理主要负责公司的整体运营和决策,包括人事、财务、市场营销、风控等。
第十三条各地分支机构的管理主要负责各地区的销售、市场开拓、客户服务等。
第十四条组织管理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组织管理需要建立相应的考核和奖惩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四章人事管理第十六条中国人寿的人事管理包括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和离职等。
第十七条招聘工作需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公平公正,注重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八条培训工作需根据岗位需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3]34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的通知正文:----------------------------------------------------------------------------------------------------------------------------------------------------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3]34号)各银监局,国家开发银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储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现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7月19日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促进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是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包括组织架构、职责边界、履职要求等治理制衡机制,以及决策、执行、监督、激励约束等治理运行机制。
第四条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应当遵循各治理主体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相互合作、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科学、高效地决策、执行和监督。
第五条商业银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应当由具备良好专业背景、业务技能、职业操守和从业经验的人员组成,并在以下方面得到充分体现:(一)确保商业银行依法合规经营;(二)确保商业银行培育审慎的风险文化;(三)确保商业银行履行良好的社会责任;(四)确保商业银行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各治理主体及其成员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维护商业银行整体利益,不得损害商业银行利益或将自身利益置于商业银行利益之上。
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报告ppt课件
• (一)建行公司治理结构
•
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建设银行按照“三会
分设、三权分开、有效制约、协调发展”的原则,
初步建立了一个新的现代公司治理架构,明确了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权利
和责任,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
确保各方独立运作、有效制衡。
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报告
建行公司的内部治理
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简介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行)在中国拥有长期的经营 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更名为中国建 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 分立而成立,继承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 负债。建行总部设在北京。截至2010年12月31日,建行在中国内地设 有分支机构13,415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 京、首尔、纽约、胡志明市及悉尼设有分行,在莫斯科设有代表处, 拥有建行亚洲、建信租赁、建银国际、建信信托、中德住房储蓄银行、 建行伦敦、建信基金等多家子公司,拥有员工31万人,为客户提供全 面的金融服务。
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报告
第八组:黄诗敏 陈彩红 韦映琦 朱琪娟 莫慧玲 覃婷 黄金丽 黄飞 刘王信 夏明求
指导老师:王瑾
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报告
• 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背景 • 中国建设银行简介 •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概念 • 浅谈公司治理模式 • 建行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 • 建行公司的内部治理 • 建行公司的外部治理 • 参考文献 • 结束语
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报告
建行公司的内部治理
• 图一:2008年至2010年中央汇金公司对建行控股(H股)情况:
第八讲企业制度契约结构及型态上海财经大学李健
与企业有关的权利义务束(行为空间)
• 企业以外的主体对企业拥有权利(行为空间) 只是“拥有与企业相联系的权利(行为空间)” 的简称。——我们只有拥有与企业有关的各式 各样的权利义务束(行为空间);我们谁也不 真正“拥有企业”,除非是严格单人企业。因 此,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讨论企业的“所有者” 是毫无意义的。严格单人企业的“所有者”也 无须讨论。
• 原始的完整的所有者权益 (严格单人企业)
• 所有者权益的细分性配置(“股东权”与“经营权”) • 股东权的层次和种类(普通股股权、优先股股权) • 优先股股权与永续债债权的中间地带 • 越来越异化的股东权(表决权+剩余索取权+其他) • 关于所谓“剩余控制权”
三、信用、借贷与债权债务类契约
• 信用、借贷与债权债务的区别和联系 • 债权债务契约的实质
东)
企业型态分类(按实际控制主体)
• 单人 • 家庭 • 家族 • 合伙 • 法人(企业(个人、家庭、家族、合伙、政府、
企业)、政府)
企业型态分类(实际控制因素)
• 人力资本控制 • 财务资本控制 • 企业家(内部人)控制 • 外部人(供应商、客户、行政权力寻租人、债权人、政府)
企业型态分类(责任)
• 劳动力与劳动力主体不可分离
企业的雇佣契约
• 企业内部化劳动力的几种形式
1、资本金投入(严格单人企业、合伙、干股) 2、非市场化雇佣契约(行政委派、义务工等) 3、直接与劳动者的劳动力买卖契约(雇佣契约) 4、与劳动力输出公司直接的买卖契约 5、卖身契、奴隶等(罕见,中国劳工在日本) 6、记件工资是雇佣契约吗? 7、“外包”契约的实质(市场化服务类契约、和市场化
一、雇佣契约
• 雇佣契约普遍存在于家庭、俱乐部、军队、 政府、企业等各类组织以及市场中 单人雇主契约——重庆特殊的“棒棒军”
水印版公司章程
水印版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指公司在合法依据下制定的规范公司内部管理和运营的法律文件。
它是公司的基本法规和治理原则,是公司内部各方面活动的指导和约束,具有法律效力。
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一份水印版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水印版公司第二条公司性质:水印版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第四条公司注册地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从事水印版设计、制作和销售业务第二章公司治理结构第六条公司组织形式:水印版公司采用董事会制第七条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和组成: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由不少于五名董事组成,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第八条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和组成:监事会是监督公司经营活动的机构,由三名监事和一名监事会主席组成第九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第三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条公司经营目标: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增加股东权益第十一条公司经营决策: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第十二条公司财务管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第十三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推行科学的人才选拔和用人机制第十四条公司内部控制: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公司风险,确保公司的稳定经营第十五条公司业务扩展和合作: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加强行业协作,推动行业良性发展第四章公司纪律和荣誉第十六条公司员工纪律:公司各级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纪律,尊重公司规定,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第十七条公司荣誉和奖励: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表现和贡献进行荣誉和奖励的评定和颁发第十八条公司福利待遇: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员工福利制度,保障员工的权益和福利待遇第五章公司章程修改和解释第十九条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经过和批准第二十条公司章程的解释:对于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归属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公司章程的生效:公司章程自法定程序完成后即生效第二十二条公司章程的可行性:公司章程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第二十三条公司章程的保密性:公司章程应对外保密,仅限公司内部人员知悉第二十四条公司章程的监督:任何公司成员有权对公司章程的执行进行监督和申诉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的解除和终止:公司章程可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解除和终止以上是一份水印版公司章程的基本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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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蔽,资产白白流失
却无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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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讨论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1
如何防止母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恶意控制?
2
中小股东的利益如何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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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企业集团,是通过股份相互持有、 融资关系、交易关系、以及连锁 董事而形成的企业结合体,这些 企业形成一个群体。
1. 企业集团是企业集合体 2. 企业集团是相对稳定的组织形式 3. 企业集团具有多样的企业间形态
4.培育对关联交易的审计评估等市场中介机构。 5.解决国有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这可以从 源头上减少关联交易,有助于从公司内外部治理结 构上限制不当关联交易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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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的利益得不到保证的原因
1. 现代公司中资本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 2.公司“一股独大”的特有股权结构。 3.监督不够完善,缺乏透明度。 4.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 5.诚实信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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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的资产流失
猴王集团持有的股份
半年多的时间, 股份公司并未 发布文正字内式容 消息 披露此事,广 大中小股东并
不知情。
公司的7,234.9924万 股国家股份无偿变更 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持有,目的在于避文免字内容 猴王集团的破产带来 国有资产的流失,然 而广大中小股份却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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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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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王集团恶意控制猴王股份的做法
2000年8月,开始秘密着手破产准备工作。
2001年1月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 论同意集团申请破产。 1月11日,猴王集团主管部门同意集团申 请破产。 2月27日,猴王集团破产案开庭审理,宣 告破产。 2月28日,猴王股份公司发布董事会公告, 称公司原第一大股东猴王集团已宣告破产, 公司巨额债务面临严重坏账风险。
猴王集团恶意控制股份公司
猴王集团掌握着猴王股份公司的经营决策权以及激励、 监督权,二者在人员、资产以及财务上的联系给猴王 集团恶意控制股份公司创造了条件。二者的不正当关 联交易避开了证监会和广大利益相关者(尤其是猴王 股份的中小股东)的监督,实现了恶意控制行为。 猴王集团的恶意控制股份公司,不但造成了国有资产 的流失,也严重损害了猴王股份的广大中小股东的利 益。
2.直接控制
指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均来自母公司提名 字公的执行董事,且由母公司董事会直接 司的高管层,母公司的职能部门对子公司 的相关职能部门实施控制和管理。
3.混合控制
指母公司让子公司的管理层人员参股子公司 成为子公司的股东,子公司的管理层人员进 入子公司的股东会及董事会等决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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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期猴王集团突然宣告破产,有3亿元的担保
金额血本无归。
以上两项数额累计达近9亿元。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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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王股份公司成空壳公司
2000年,猴王股份公司的中期报告数 据显示:公司的总资产共计93,408万 元。 随着猴王集团的破产,猴王股份公司 几乎没有净资产,已经变成了一家空 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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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不理想
3.公司的外部治理结构有缺陷
4.法律法规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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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几点建议
1.加强对新上市公司的审核治理,堵住不公平 关联 交易产生的源头,这是从根本上解决不公平关 联交易的重要措施。
2.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强制推行独立非执 行董事制度。
3.通过资本运作,解决已上市公司改制不彻底 问题 。
关联交易是指母公司或其子公司与在该公 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存在利益关系的 关联公司之间所进行的交易。
案例当中的猴王集团公司就是利用其母公 司跟子公司的关系,用猴王股份的业绩掩 盖其本身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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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滥用关联交易形式
1.产品买卖中的滥用关联交易 2.转让、置换和出售资产中的滥用关联交易 3.资金拆借中的滥用关联交易 4.托管经营中的关联交易滥用 5.贷款担保中的关联交易滥用 6.债务充抵中的关联交易滥用 7.无形资产的使用和买卖中的关联交易滥用
2000年6月15日,猴王股份公司在舆论 压力的迫使下,公布了与集团公司的债 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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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集团公司的债务往来
自1994年以来,借贷给猴王集团的长期1借
款高达8.91亿,目前为止未还款数为5.9亿。
自1998年4月以来,为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
业提供信用担保金额45,862.4万元,由于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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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组成员:郑良苏、李晓明、罗楚芸、黎海浪、晏晓红
目录
1
案例介绍
如何防止母公司对上市公
2
司的恶意控制?
3 中小股东的利益如何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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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介绍
1993年,猴王焊接股份公司从猴王集团 中剥离出去,改组为猴王股份公司上市, 猴王集团公司成为猴王股份公司的第一 大股东。
1999年,猴王股份公司开始出现亏损, 财务报表显示出不同寻常的高额应收账 款和长期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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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中小股东利益的建议
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一、
文1字.内容实行事前激励原则,保 证股东知情权
2. 重大事项表决权
3. 异议股份回购请求权
文字
二、 要内不容断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三、
要严格监管上市公司与其大股东在人员、财务和经 营上的“三分开”。
四、 建立外部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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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中的猴王集团与猴王股份就是 利用了贷款担保中的关联交易滥用和 债务充抵中的关联交易滥用两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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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主要原因
从根本上说,不公平关联交易的产生是由于我国上市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有关部门的监管措施不完备造成的。具体地 说有以下几个主要原因:
1.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过于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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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子公司应遵循三个原则: 1. 控制主动原则,既要有支配
公司的意思。 2. 原则,即对公司主要的经营
活动实施控制。 3. 持续原则,即有计划而持续,
并非偶然而暂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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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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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间接控制
指母公司只是通过子公司的董事会对 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控制,母公司 的控制力仅在董事会这一层次体现出 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