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和安装技术规范(试行)-上海环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方案设计HJT353__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353-2007)1适用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安装技术要求,监测站房建设的技术要求,仪器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技术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安装于水污染源的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运行和监测站房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HJ/T 15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HJ/T 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91-2005 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HJ/T 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JB/T 9248 电磁流量计ZBY 120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 )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整理)上海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通信技术规范.
上海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通信技术规范(试行)Communication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wastewateron-line monitoring system in Shanghai(发布稿)2006-11-22发布2006-11-22试行目次前言............................................................................... I II1 范围 (1)2 引用标准 (1)3 定义 (1)3.1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 (1)3.2 信息综合子系统 (1)3.3 数据收集子系统 (1)3.4 数据采集传输仪 (1)4 系统结构 (1)5 协议层次 (2)6 通讯协议 (3)6.1 应答模式 (3)6.2 超时重发机制 (4)6.2.1 请求回应的超时 (4)6.2.2 执行超时 (4)6.3 通讯协议数据结构(见图4) (4)6.3.1 通讯包结构组成(见表2) (4)6.3.2 数据段结构组成(见表3) (5)6.3.3 数据区 (5)6.4 通讯流程 (7)6.4.1 请求命令(四步或者三步)(见图5) (7)6.4.2 上传命令(一步)(见图6) (7)6.4.3 通知命令(两步)(见图7) (8)6.5 代码定义 (8)附录A (资料性附录)循环冗余校验(CRC)算法 (12)附录B (规范性附录)常用部分污染物编码表 (13)附录C (规范性附录)数据传输参数编码表(可扩展) (16)图1 数据收集子系统构成方式一 (2)图2 数据收集子系统构成方式二 (2)图3 协议结构 (3)图4 通讯协议数据结构 (4)图5 通讯流程一:请求命令 (7)图6 通讯流程二:上传命令 (8)图7 通讯流程三:通知命令 (8)表1 缺省超时定义表 (4)表2 通讯包结构组成 (4)表3 数据段结构组成 (5)表4 字段对照表 (6)表5 系统编码表(可扩充) (8)表6 执行结果定义表(可扩充) (9)表7 请求返回表(可扩充) (9)表8 命令列表(可扩充) (9)前言为了有效地指导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规范数据传输,提高各种环境监测仪器、传输网络和有关部门应用软件系统之间的互操作能力,特制定本规范。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安装技术要求,监测站房建设的技术要求,仪器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技术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安装于水污染源的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运行和监测站房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HJ/T 15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HJ/T 96-2003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91-2005 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HJ/T 212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JB/T 9248 电磁流量计ZBY 120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 )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的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日期】2019.10.01•【字号】沪环规〔2019〕14号•【施行日期】2019.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的规定》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为继续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的监管,规范自动监测数据的执法应用,经研究,市生态环境局对《上海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的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10月日上海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的规定一、目的为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的监管,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执法应用,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定义本规定所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在线监测仪、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传感器等设施,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
三、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设施运行及其自动监测数据应用于环境执法的管理。
重金属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和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数据暂不纳入适用范围,各区可根据监管需求,自行制定本辖区的执法应用规定。
四、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和执法(一)排污单位应当保证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
确需拆除或闲置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拆除或闲置三十日前向有管辖权的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故障发生后12小时内向有管辖权的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及时检修,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恢复正常运行;因特殊情况无法在5个工作日内恢复正常使用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HJ 353-2019)
1
HJ/T 372 水质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CJ/T 3008.1 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三角形薄壁堰 CJ/T 3008.2 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矩形薄壁堰 CJ/T 3008.3 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巴歇尔量水槽 DGJ 08-114 临时性建筑物应用技术规程 JJG 711 明渠堰槽流量计(试行) JJF 1048 数据采集系统校准规范
ii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安装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组成部分,水污染源排放口、流量监测单元、监 测站房、水质自动采样单元及数据控制单元的建设要求,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及水质自 动分析仪的安装要求,以及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调试、试运行技术要求。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9-12-24 发布
2020-03-24 实施
生 态 环 境 部 发布
目次
前 言.................................................................................................................................................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组成.........................................................................................................2 5 建设要求......................................................................................................................................... 3 6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安装要求.................................................................................................6 7 调试要求......................................................................................................................................... 7 8 试运行要求.....................................................................................................................................9 附录 A(规范性附录)TOC 与 CODCr 转换系数的确定方法.....................................................11 附录 B(资料性附录)监测站房布局图.......................................................................................14 附录 C(资料性附录)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统计表...............................................................15 附录 D(资料性附录)标准计量堰(槽)安装规范.................................................................. 18 附录 E(资料性附录)企业排污及在线监测设备情况表...........................................................27 附录 F(资料性附录)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调试报告........................................................... 29 附录 G(资料性附录)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试运行报告...................................................... 33
上海市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指导意见(试行) - 上海环境
上海市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指导意见(试行) -上海环境附件三上海市环境保护局1 2 3 4 5I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的意见》(建城[2004]153号)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要求,是配合节能减排工作的需要,是政府加大公共管理和服务的手段。
通过污水处理厂在线实时监测、数据的远程传送和实时发布,可强化相关职能部门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提高行业现代化管理水平,促进各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为政府相关部门运行调度、预警处置和管理决策服务。
本次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以国家和上海市地方在线监测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为依据,以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水务局相关建设精神为指导,在结合上海市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现状及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次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要求等指导性意见。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08年底前完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上海市污水处理厂。
以下标准和规范所含条文,是本指导意见编制依据,当规范性引用文件被修订或重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GB 1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002-12-24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 15562.1-199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出水口(源)(1995-11-20发布,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技术监督局)HJ/T 92-200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2002-12-25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HJ/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2002-12-25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HJ/T 353-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2007-7-12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HJ/T 354-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2007-7-12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HJ/T 355-2007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2007-7-12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HJ/T 356-2007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2007-7-12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技术规程设备和安装(试行)(2007-4-20发布,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技术规程通信(试行)(2007-4-20发布,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技术规程数据有效性判别(试行)(2007-4-20发布,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技术规程验收(试行)(2007-4-20发布,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技术规程运行与考核(试行)(2007-4-20发布,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水务局)HJ/T 212-2005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2005-12-30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HJ/T 15-1996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1996-07-22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JB/T 9248-1999 电磁流量计(1999-08-06发布,国家机械工业局)HJ/T 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2003-03-28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线自动监测仪(2007-12-03发布,国家环CrHJ/T 377-2007 化学需氧量(COD境保护总局)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2003-03-28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2003-03-28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HJ/T 102-2003 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2003-03-28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2003-03-28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HJ/T 372-2007 水质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2007-11-12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GB 50093-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03-01-10发布,国家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 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2006-07-20发布,国家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T 17214.1-1998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工作条件第1部分:气候条件(1998-01-02,国家技术监督局)本次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监测项目包括流量、COD、pH值、温度、氨Cr氮、总氮、总磷。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规范-国家
分 析 仪 安 装
采 样 装 置 安 装
积 算 仪 安 装
监测站房与仪器设备安装技术要求
采样取水系统安装、现场自动分析仪安装要求
采样取水系统宜设有过滤设施,防止杂物和粗颗 粒悬浮物损坏采样泵。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采样取水系统的管路设计应 具有自动清洗功能,宜采用加臭氧、二氧化氯或 加氯等冲洗方式。应尽量缩短采样取水系统与氨 氮水质自动分析仪之间输送管路的长度。
接 地 装 置 安 装
避 雷 系 统 安 装
保
照 明 配 电 箱 安 装
塑 料 槽 板 配 线 安 装
护 管 敷 设 及 管 内 穿
插 座 、 开 关 安 装
灯 具 安 装
线
站 点 给 排 水 管 道 安 装
水 泵 安 装
超 声 波 流 量 计 安 装
电 磁 流 量 计 安 装
COD P53 PH
分 析 仪 安 装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以TOC水质自 动分析仪与 GB 11914方法(高氯废水 采用 HJ/T 70方法)作实际水样比对试 验,80%相对误差值应满足下表要求。
其它各项性能指标应满足 HJ/T 104 要求。
TOC在线监测仪
仪器设备主要技术指标——TOC水质自动分析仪
CODCr值 CODCr<30 mg/L 30 mg/L≤CODCr<60 mg/L 60 mg/L≤CODCr<100 mg/L CODCr≥100 mg/L
监测站房与仪器设备安装技术要求 排污口设置
巴歇尔槽和超声波液位计
监测站房与仪器设备安装技术要求 监测站房建设
建设工程: 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站建设
监测站房建造
电气安装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安装技术要求,监测站房建设的技术要求,仪器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技术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安装于水污染源的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运行和监测站房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HJ/T 15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HJ/T 96-2003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91-2005 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HJ/T 212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JB/T 9248 电磁流量计ZBY 120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 )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规范-国家
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所采用的基础通信网络和基础 通信协议应符合HJ/T 212-2005的相关要求,对通信规 范的各项内容作出响应,并提供相关的自检报告 。
5. 数据采集传输仪已稳定运行一个月,向上位机发送数 据准确及时。
饰 面 砖 粘 贴
分 体 式 空 调 安 装
接 地 装 置 安 装
避 雷 系 统 安 装
保
照 明 配 电 箱 安 装
塑 料 槽 板 配 线 安 装
护 管 敷 设 及 管 内 穿
插 座 、 开 关 安 装
灯 具 安 装
线
站 点 给 排 水 管 道 安 装
水 泵 安 装
超 声 波 流 量 计 安 装
电 磁 流 量 计 安 装
相对误差 ±10% ±30% ±20% ±15%
精选ppt课件
13
仪器设备主要技术指标——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
1.方法原理: 气敏电极法、光度法;使用其他方法原理的氨氮水质
自动分析仪,其各项性能指标应满足本标准的相关要求。 2.测定范围:
电极法为 0.05~100 mg/L;光度法为 0.05~50mg/L。 3.性能要求:
COD P53 PH
分 析 仪 安 装
分 析 仪 安 装
采 样 装 置 安 装
积 算 仪 安 装
精选ppt课件
26
监测站房与仪器设备安装技术要求
采样取水系统安装、现场自动分析仪安装要求
采样取水系统宜设有过滤设施,防止杂物和粗颗 粒悬浮物损坏采样泵。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采样取水系统的管路设计应 具有自动清洗功能,宜采用加臭氧、二氧化氯或 加氯等冲洗方式。应尽量缩短采样取水系统与氨 氮水质自动分析仪之间输送管路的长度。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安装技术要求,监测站房建设的技术要求,仪器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技术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安装于水污染源的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运行和监测站房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HJ/T 15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HJ/T 96-2003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91-2005 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HJ/T 212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JB/T 9248 电磁流量计ZBY 120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 )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系统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系统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
•【公布日期】2024.03.26
•【字号】沪水务〔2024〕131号
•【施行日期】2024.03.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
正文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系
统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沪水务〔2024〕131号
各有关单位: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系统技术导则(试行)》已经2024年3月12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批准为上海市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统一编号为DB31 SW/Z 044-2024。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4年3月26日。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353--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353-2007)1适用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安装技术要求,监测站房建设的技术要求,仪器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技术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安装于水污染源的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运行和监测站房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HJ/T 15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HJ/T 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91-2005 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HJ/T 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JB/T 9248 电磁流量计ZBY 120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 )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标准
附件三上海市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指导意见(试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1总则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监测项目 (3)4建设要求 (3)5安装指导意见 (4)附件在线监测系统设备安装图(推荐) (8)上海市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指导意见1总则1.1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的意见》(建城[2004]153号)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的要求,是配合节能减排工作的需要,是政府加大公共管理和服务的手段。
通过污水处理厂在线实时监测、数据的远程传送和实时发布,可强化相关职能部门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提高行业现代化管理水平,促进各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为政府相关部门运行调度、预警处置和管理决策服务。
1.2 本次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以国家和上海市地方在线监测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为依据,以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水务局相关建设精神为指导,在结合上海市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现状及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次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要求等指导性意见。
1.3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08年底前完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上海市污水处理厂。
2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标准和规范所含条文,是本指导意见编制依据,当规范性引用文件被修订或重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GB 1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002-12-24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 15562.1-199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出水口(源)(1995-11-20发布,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技术监督局)HJ/T 92-200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2002-12-25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HJ/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2002-12-25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HJ/T 353-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2007-7-12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HJ/T 354-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 2007-7-12 发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HJ/T 355-2007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2007-7-12 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HJ/T 356-2007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试行)(2007-7-12HJ/T 212-2005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2005-12-30 发 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HJ/T 15-1996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1996-07-22 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JB/T 9248-1999 电磁流量计( 1999-08-06 发布,国家机械工业局)HJ/T 96-2003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2003-03-28 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化学需氧量(COD )在线自动监测仪(2007-12-03发布,国家环 总有机碳(TOC 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2003-03-28发布,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2003-03-28 发布,国家环境保护 总氮水质自动分析 仪技术要求( 2003-03-28 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2003-03-28 发布,国家环境保护 总局)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技术规程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技术规程环境保护局、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技术规程布,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技术规程环境保护局、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技术规程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水务局) 设备和安装(试行)( 2007-4-20 发布, 通信(试行)( 2007-4-20 发布,上海市 数据有效性判别(试行)( 2007-4-20 发 验收(试行)( 2007-4-20 发布,上海市 运行与考核(试行)( 2007-4-20 发布, 局) HJ/T 377-2007境保护总局) HJ/T 104-200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HJ/T 101-2003总局) HJ/T 102-2003HJ/T 372-2007 水质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2007-11-12 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GB50093-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03-01-10 发布,国家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 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2006-07-20 发布,国家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T 17214.1-1998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工作条件第1部分: 气候条件(1998-01-02 ,国家技术监督局)3 监测项目本次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监测项目包括流量、COD、pH值、温度、氨氮、总氮、总磷。
上海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上海环境保护局
上海市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技术规程运行与考核(试行)Technical guidelines of the on-line monitoring operation and assessment for Shanghai municipal wastewatertreatment plant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精品文档。
I 欢迎下载目 次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运行与日常维护 ............................................................ 2 5 校验 ...................................................................... 3 6 仪器的检修 ................................................................ 3 7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 4 8 技术要求 .................................................................. 5 9 监督核查 .................................................................. 5 10 技术档案 ................................................................. 5 11 技术考核 .. (6)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规范上海市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日常运行的技术要求,对本规程进行修订。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联网、运维和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联网、运维和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日期】2022.07.20•【字号】沪环规〔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联网、运维和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局,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市环境监测中心、市环境执法总队、市固化管理中心,各相关单位:为提高上海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上海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联网、运维和管理有关规定》,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7月20日上海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联网、运维和管理有关规定一、实施范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包括用于监测污染物排放的自动监测设备和工况参数、用水用电用能、视频探头监控等间接反映水或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自动监控设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本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实施范围包括:(一)纳入水、气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污单位;(二)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排污单位。
按照本市固定污染源监管职责分工,经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现场核实,上述排污单位确不具备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安装使用技术条件的,应当针对相应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安装自动监控设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和安装技术规范(试行)-上海环上海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和安装技术规范(试行)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wastewater on-line monitoring equipments and installation in Shanghai(发布稿)2006-11-22发布2006-11-22试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检测项目和设备主要技术指标 (4)5安装技术要求 (19)前言为了加强对上海市水污染源排放的监督管理,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许可证制度,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和安装,特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检测项目、相关检测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设备安装的条件和技术要求。
安装在固定污染源上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技术性能须达到或高于本规范要求。
所有设备须技术先进,稳定可靠,具有相应的产品认可证书,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发展,以及对水污染源排放监督管理要求的深入,本规范将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本规范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由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起草。
本规范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自2006年11月22日起试行。
当本规范与国家新颁布的相关标准或规范有冲突时,以国家颁布的标准或规范为准。
上海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和安装技术规范(试行)1 范围1.1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检测项目、设备主要技术指标、设备安装条件和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监测固定污染源排水中的化学需氧量(COD)、总有机碳(TOC)、pH值、氨氮、温度、流量等参数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HBC6-2001 化学需氧量(COD Cr)在线监测仪器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91-2005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HJ/T 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5-1996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JB/T 9248-1999 电磁流量计ZBY 120-83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当上述规范性引用文件被修订或重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术语和定义3.1化学需氧量(COD)测量的重铬酸钾法在强酸并加热条件下,用重铬酸钾作为氧化剂处理水样时,还原性物质所消耗的氧化剂的量,以氧的mg/L来表示。
3.2总有机碳(TOC)燃烧法利用催化燃烧方法将污水中的有机成分转化成CO2并进行检测,用以确定污水的TOC浓度。
3.3紫外(UV)吸收分光光度法利用紫外吸收光谱对水中有机污染物浓度进行测定,在一定条件下,水中有机物的浓度与紫外吸光度有很好的相关性,根据光吸收系数(SAC),得到水中有机物浓度。
在水质监测中光吸收系数与COD Cr或高锰酸盐指数具有相关性时,可将光吸收系数折算成COD Cr或高锰酸盐指数。
3.4pH值测量的玻璃电极法污水pH测定的一种方法,该方法采用玻璃电极作为指示电极,甘汞电极或银电极作为参比电极,测量以获得污水的pH值。
3.5氨氮气敏电极法和比色法采用氨气敏复合电极,在碱性条件下,水中氨气通过电极膜后对电极内液体pH值的变化进行测量,以标准电流信号输出。
比色法是在污水水样中加入能与氨离子产生显色反应的化学试剂利用分光光度计分析得出氨氮浓度的方法。
3.6数据采集传输仪采集各种类型监控仪器仪表的数据、完成数据存储及与上位机数据通讯传输功能的单片机、工控机、嵌入式计算机或可编程控制器等。
3.7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用于测量明渠出流及不充满管道的各类污水流量的设备,采用超声波发射波和反射波的时间差测量标准化计量堰、槽内的水位,通过变送器用ISO流量标准计算法换算成流量。
3.8电磁流量计利用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制成的一种测量导电液体体积流量的仪表。
3.9水质自动采样器一种污水取样装置,具有智能控制器、采样泵、采样瓶和分样转臂,可以设定程序按照时间、流量或外部触发命令采集单独或复合样品。
3.10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指自动分析仪在校验期间的总运行时间(h)与发生故障次数(次)的比值,以“MTBF”表示,单位为:h/次。
4 检测项目和设备主要技术指标4.1 化学需氧量(COD Cr)在线监测仪4.1.1 方法原理在酸性条件下,将水样中有机物和无机还原性物质被重铬酸钾氧化的方法,检测方法有光度法、化学滴定法、库仑滴定法等。
4.1.2 工作电压和频率工作电压为单相(220±20)V,频率为(50±0.5)Hz。
4.1.3 测定范围20~2000mg/L,可扩充。
4.1.4 性能要求4.1.4.1 当采用HBC6-2001第8条试验时,化学需氧量在线自动分析仪器的性能必须满足表1的技术要求。
表1 化学需氧量(COD Cr)在线监测仪的性能指标4.1.4.2 其他功能要求具有时间设定、校对、显示功能。
具有自动零点、量程校正功能。
具有测试数据显示、存储和输出功能。
意外断电且再度上电时,能自动排出系统内残存的试样、试剂等,并自动清洗,自动复位到重新开始测定的状态。
具有故障报警、显示和诊断功能,并具有自动保护功能,并且能够将故障报警信号输出到远程控制网。
具有限值报警和报警信号输出功能。
具有接收远程控制网的外部触发命令,启动分析等操作的功能。
4.1.5 仪器构造有关仪器构造的要求见HBC6-2001 第7条。
4.1.6 通讯协议支持RS-232、RS-485协议,具体要求按照《上海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通信规范》规定。
4.1.7 相关的认证要求4.1.7.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通过环境监测专用仪器适用性检测。
4.1.7.2 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保护产品认定证书。
4.2 总有机碳(TOC)在线监测仪4.2.1 方法原理见 HJ/T 104-2003 第4条。
4.2.2 检测方法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4.2.3 工作电压和频率工作电压为单相(220±20)V,频率为(50±0.5)Hz。
4.2.4 测定范围2~1000mg/L,可扩充。
4.2.5 性能要求4.2.5.1 当采用HJ/T 104-2003第9条试验,总有机碳(TOC)在线监测仪的性能必须满足表2的技术要求。
表2 总有机碳(TOC)在线监测仪的性能指标4.2.5.2 其他功能要求具有将TOC数据自动换算成COD Cr,并显示和输出数据的功能。
其他功能要求同本规范4.1.4.2。
4.2.6 仪器构造有关仪器构造的要求见HJ/T 104-2003 第8条。
4.2.7 通讯协议同本规范4.1.6。
4.2.8 相关的认证要求同本规范4.1.7。
4.3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4.3.1 方法原理见HJ/T 191-2005 第3.2条。
若将紫外(UV)吸收分光光度法的监测结果转换为COD/TOC时,其转换结果只能作为参考依据。
4.3.2 工作电压和频率工作电压为单相(220±20)V,频率为(50±0.5)Hz。
4.3.3 测定范围标准溶液浓度与换算成1m光程的吸光度呈线性的范围。
最小测定范围为0~20m-1,最高测定范围可达0~250m-1或更高。
4.3.4 性能要求4.3.4.1 当采用HJ/T 191-2005 第7条试验,UV仪的性能必须满足表3的技术要求。
表3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的性能指标4.3.4.2 其他功能要求同本规范4.1.4.2。
4.3.5 仪器构造有关仪器构造的要求见HJ/T 191-2005 第6条。
4.3.6 通讯协议同本规范4.1.6。
4.3.7 相关的认证要求同本规范4.1.7。
4.4 pH在线监测仪4.4.1 方法原理玻璃电极法:以玻璃电极为测量电极,银电极或饱和甘汞电极为参比电极,组成复合电极,样品在复合电极上所产生的电位差。
变送器将测量的电位差值转换并经过温度补偿,转为pH值显示并进行标准输出。
4.4.2 工作电压和频率工作电压为单相(220±20)V,频率为(50±0.5)Hz。
4.4.3 测量范围测量最小范围:pH 2~12 (0~40℃)。
安装方式插入式。
4.4.4 性能要求4.4.4.1 当采用HJ/T 96-2003 第8条试验,pH自动分析仪的性能必须满足表4的技术要求。
表4 pH自动分析仪的性能指标4.4.4.2 其他功能要求同本规范4.1.4.2。
4.4.5 仪器构造有关仪器构造的要求见HJ/T 96-2003 第7条。
4.4.6 通讯协议同本规范4.1.6。
4.4.7 相关的认证要求同本规范4.1.7。
4.5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4.5.1 方法原理(气敏电极法、比色法)气敏电极法:采用氨气敏复合电极,在碱性条件下,水中氨气通过电极膜后对电极内液体PH值的变化进行测量,以标准电流信号输出。
比色法:在水样中加入能与氨离子产生显色反应的化学试剂,利用分光光度计分析得出氨氮浓度。
4.5.2 工作电压和频率工作电压为单相(220±20)V,频率为(50±0.5)Hz。
4.5.3 测定范围测量最小范围:(1)电极法为0.05~100 mg/L;(2)光度法为0.05~50mg/L。
4.5.4 性能要求4.5.4.1 当采用HJ/T 101-2003 第8项试验,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的性能必须满足表5的技术要求。
表5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的性能指标4.5.4.2 其他功能要求同本规范4.1.4.2。
4.5.5 通讯协议同本规范4.1.6。
4.5.6 相关的认证要求同本规范4.1.7。
4.6 温度在线监测仪4.6.1 方法原理铂电阻或热电偶测量法。
4.6.2 工作电压和频率工作电压为单相(220±20)V,频率为(50±0.5)Hz。
4.6.3 测量范围0-100℃,精度0.1℃。
4.6.4 安装方式插入式。
4.6.5 基本功能要求具有时间设定、校对、显示功能。
具有断电保护和来电自动恢复功能。
具有故障报警、显示和诊断功能,并具有自动保护功能,并且能够将故障报警信号输出到远程控制网。
具有限值报警和报警信号输出功能。
4.6.6 通讯协议同本规范4.1.6。
4.6.7 相关的认证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4.7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4.7.1 方法原理用超声波发射波和反射波的时间差测量标准化计量堰、槽内的水位,通过变送器用ISO流量标准计算法换算成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