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和安装技术规范(试行)-上海环
上海市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验收程序doc
附件四
上海市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验收程序
1 申请
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安装、调试、检测完成后,并经过试运行,由污水处理厂向上海市环保局提出申请,由市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监测中心)组织对其进行初步验收。
1.1 通讯系统申请条件
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所采用基础通信网络和基础通信协议必须得到监测中心的认可,获得由监测中心出具的确认报告书,见附表一;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必须符合《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程通信(试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水务局2007年4月20日)的要求,污水处理厂提供相关的自检报告(报告格式自定),内容至少涵盖附表二中的检测项目,报告必须对通信规范的各项内容作出响应。
1。2 在线监测仪器申请条件
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符合《上海市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技术规程验收(试行)》(2008年修订)4。1验收条件所述内容,污水处理厂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报告格式自定),且获得由监测中心出具的确认报告书,见附表三。
2 通讯系统验收内容
2.1 通讯稳定性
数据采集传输仪和上位机之间的通信稳定,不出现经常性的通信连接中断、报文丢失、报文不完整等通信问题。
2.2 数据传输安全性
为了保证监测数据在公共数据网上传输的安全性,所采用的数据采集传输仪,在需要时可以按照HJ/T 212-2005中规定的加密方法进行加密处理传输,保证数据传输的安全性.一端请求连接另一端应进行身份验证。
2。3 通讯协议正确性
采用的通信协议应完全符合HJ/T 212-2005 的相关要求。
2.4 数据传输正确性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上海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的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上海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的规定》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公布日期】2013.12.31
•【字号】沪环保法〔2013〕533号
•【施行日期】2014.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污染防治
正文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上海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的规定》的通知
沪环保法〔2013〕533号各区县环保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上海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的规定》,经市环保局2013年第8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原《上海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的试行规定》同时失效。
附件:上海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的通知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12月31日附件
上海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的规定
Ⅰ目的
1.1 为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的监管,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执法应用,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Ⅱ定义
2.1 本规定所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在线监测仪、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传感器等设施,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
Ⅲ适用范围
3.1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设施运行及其自动监测数据应用于环境执法的管理。
上海市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指导意见(试行)doc
其中,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处必测项目为流量、CODCr、pH值、温度;出水口处必测项目为流量、CODCr、pH值、温度、氨氮、总磷,出水口必须安装自动采样器(超标留样专用)。已安装的TOC、UV设备,若要利用,其监测数据应转化为CODCr且精度必须满足验收要求;新安装的有机物指标监测设备必须为CODCr。
5.4.1
5.4.
5.4.
5.4.
5.4.
5.4.
5.4.
5.4.
5.4.
5.5
Fra Baidu bibliotek5.5
5.5
5.5
5.5
5.5
5.5
5.5
5.5
5.5
5.5
GB 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2006-07-20发布,国家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GB/T 17214.1-1998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工作条件第1部分:气候条件(1998-01-02,国家技术监督局)
3
本次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监测项目包括流量、CODCr、pH值、温度、氨氮、总氮、总磷。
附件三
上海市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
安装指导意见(试行)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目 次
上海市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
安装指导意见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4・2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4. 2.1方法原理
在酸性条件下,将水样中有机物和无机还原性物质用重铅酸钾氧化的方法,检测方法有光度法.
化学滴定法.库仑滴定法等。如果使用其他方法原理的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其各项性能指标应满足本标准第4. 1条与4. 2条的相关要求。
4. 2.2测定范围
20〜2000mg/L,可扩充。
4. 2. 3性能要求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80%相对误差值应满足表1的要求,其它各项性能指标应满足HBC6-2001 要求。
表1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实际水样比对试验
4.3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
43.1方法原理
干式氧化原理:填充钳系、钻系等催化剂的燃烧管保持在680〜1000e C,将由载气导入的试样中
的TOC燃烧氧化。干式氧化反应器常采用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将载气连续通入燃烧管,另一种是将
'燃诊管关闭一定时间,在停止通入载气的状态下,将试样中的TOC燃烧氧化。
湿式氧化原理:指向试样中加入过硫酸钾等氧化剂,采用紫外线照射等方式施加外部能啟将试样
中的TOC氧化。
4.3.2检测方法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4.3.3测定范围
2〜1000mg/L,可扩充。
4.3.4性能要求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按HBC6-2001第&4.5条试验方法,以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与GB11914方法(高氯废水采用HJ/T 70方法)作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测定结果换算得到的CODCr浓度值与GB 11914 (或HJ/T 70 )方法测得的CODCr浓度值间的80%相对误差值应满足表1的要求。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theoperationandassessmentofwastewater
onlinemonitoringsystem(ontrial)
20070712发布20070801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HJ/T355—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行业标准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HJ/T355—2007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100062北京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
网址:http://wwwcespcn
电子信箱:bianji4@cespcn
电话:010-67112738
印刷厂印刷
版权专有违者必究
2007年10月第1版开本880×12301/16
2007年10月第1次印刷印张1
字数40千字
统一书号:1380209·123
定价:1200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公告
2007年第49号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提高污
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水平,现批准《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等七项标
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HJ/T352—2007)
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
三、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76—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HJ 353-2019)
来自百度文库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 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实施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监测,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技术 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组成部分,水污染源排放口、流量监测单元、监 测站房、水质自动采样单元及数据控制单元的建设要求,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及水质自 动分析仪的安装要求,以及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调试、试运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所规范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适用于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 总磷(TP)、总氮(TN)、pH、温度及流量监测因子的在线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
GB 15562.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17214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工作条件 第 1 部分:气候条件 HJ 15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91.1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101 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212 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 354-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验收技术规范 HJ 355-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 HJ 377 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477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 HJ 828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T 70 高氯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氯气校正法 HJ/T 96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2 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4 总有机碳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36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磁管道流量计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规范-国家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验收——验收条件
3. 验收时必须提供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选型、工程 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及性能等相关技术资料。
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所采用的基础通信网络和基础 通信协议应符合HJ/T 212-2005的相关要求,对通信规 范的各项内容作出响应,并提供相关的自检报告 。
5. 数据采集传输仪已稳定运行一个月,向上位机发送数 据准确及时。
仪器设备主要技术指标—— pH水质自动分析仪
1.测定原理:玻璃电极法。 2.测量范围:pH 2~12 (0~40℃)。 3.性能要求: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80%绝对误差值应不大 于 ±0.5pH,其它各项性能指标应满足 HJ/T 96 要求。
pH 在线监测仪比对误差分布图
差值
0.60
0.50
0.40
技术要求比对实验规定监测分析方法序号项目测定方法方法来源ph值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6920水温水质水温的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法gb13195codcr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11914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hjt70tp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11893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gb7479水质铵的测定水扬酸分光光度法gb7481技术要求?监测值的数量要求连续排放在连续排放情况下化学需氧量codcr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和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等至少每小时获得一个监测值每天保证有24个测试数据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规范-国家
仪器设备主要技术指标——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
CODCr值 CODCr<30 mg/L 30 mg/L≤CODCr<60 mg/L
相对误差 ±10% ±30% ±20% ±15%
60 mg/L≤CODCr<100 mg/L
CODCr≥100 mg/L
仪器设备主要技术指标——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
监测站房与仪器设备安装技术要求
排污口设置
巴歇尔槽和超声波液位计
监测站房与仪器设备安装技术要求
监测站房建设
建设工程: 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站建设
监测站房建造
电气安装
仪表设备安装与调试
彩 钢 夹 芯 板 房 安 装
金 属 门 窗 安 装
饰 面 砖 粘 贴
分 体 式 空 调 安 装
提供校准报告。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验收——验收条件
3. 验收时必须提供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选型、工程
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及性能等相关技术资料。
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所采用的基础通信网络和基础
通信协议应符合HJ/T 212-2005的相关要求,对通信规 范的各项内容作出响应,并提供相关的自检报告 。
一般采用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或管
道式电磁流量计。使用其他测量方式的流 量计,其各项性能指标应满足本标准的相 关要求。
上海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的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的监管,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执法应用,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定义
本规定所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在线监测仪、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传感器等设施,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
三、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设施运行及其自动监测数据应用于环境执法的管理。重金属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和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数据暂不纳入适用范围,各区可根据监管需求,自行制定本辖区的执法应用规定。
四、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和执法
(一)排污单位应当保证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确需拆除或闲置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拆除或闲置三十日前向有管辖权的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故障发生后12小时内向有管辖权的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及时检修,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恢复正常运行;因特殊情况无法在5个工作日内恢复正常使用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停运期间,排污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应当采用手工监测方式,对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并向有管辖权的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监测数据。具体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检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重点检查以下内容,并制作现场检查记录,保存现场检查证据材料:
1.排污口规范化情况;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系统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系统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
•【公布日期】2024.03.26
•【字号】沪水务〔2024〕131号
•【施行日期】2024.03.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
正文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系
统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沪水务〔2024〕131号
各有关单位: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系统技术导则(试行)》已经2024年3月12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批准为上海市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统一编号为DB31 SW/Z 044-2024。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4年3月26日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theoperationandassessmentofwastewater
onlinemonitoringsystem(ontrial)
20070712发布20070801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HJ/T355—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行业标准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HJ/T355—2007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100062北京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
网址:http://wwwcespcn
电子信箱:bianji4@cespcn
电话:010-67112738
印刷厂印刷
版权专有违者必究
2007年10月第1版开本880×12301/16
2007年10月第1次印刷印张1
字数40千字
统一书号:1380209·123
定价:1200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5
9监督核查…………………………………………………………………………………………………5
10技术档案…………………………………………………………………………………………………6
11技术考核…………………………………………………………………………………………………6
ⅲ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污染源污染物
排放总量监测,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日常运行的技术要求,制定本标准。
上海市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及联网技术要求(试行)
4 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 CEMS ..................................................................................................... 2 4.1 非甲烷总烃监测子系统 ............................................................................................................ 2 4.2 烟气排放参数监测子系统 ........................................................................................................ 3 4.3 数据采集、传输与处理子系统 ................................................................................................ 3 5 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 CEMS 监测站房要求 ............................................................................. 3 6 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 CEMS 安装要求..................................................................................... 4 6.1 仪器要求 .................................................................................................................................... 4 6.2 安装位置要求 ............................................................................................................................ 4 6.3 安装施工要求 ............................................................................................................................ 4 6.4 安装管理要求 ............................................................................................................................ 6 7 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 CEMS 联网要求..................................................................................... 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 7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 12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 13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现场监测移动端使用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现场监测移动端使用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境监测
【发文字号】沪环保总[2018]160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8.05.16
【实施日期】2018.05.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现场监测移动端使用技术要求(试
行)》的通知
(沪环保总〔2018〕160号)
各区环保局,市环境监测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固定污染源现场监测流程,加强固定污染源现场监测质量保证及控制,我局制定了《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现场监测移动端使用技术要求(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现场监测移动端使用技术要求(试行)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16日
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现场监测移动端使用技术要求(试行)
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固定污染源现场监测流程,加强固定污染源现场监测质量保证及控制,明确固定污染源现场监测移动端(以下简称移动端)的使用步骤和流程,特制订本技术要求。
2.适用范围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本市辖区范围内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活动。
3.编制依据
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19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T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494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4.工作流程及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监测人员在固定污染源现场采样及分析时,应遵循相应技术规范、排放标准以及监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安装技
术要求,监测站房建设的技术要求,仪器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技术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安装于水污染源的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运行和监测站房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HJ/T 15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
HJ/T 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91-2005 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
HJ/T 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JB/T 9248 电磁流量计
ZBY 120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联网、运维和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联网、运维和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公布日期】2022.07.20
•【字号】沪环规〔2022〕4号
•【施行日期】2022.08.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
正文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联网、运维和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区生态环境局,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市环境监测中心、市环境执法总队、市固化管理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上海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上海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联网、运维和管理有关规定》,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20日上海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联网、运维和管理有
关规定
一、实施范围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包括用于监测污染物排放的自动监测设备和工况参数、用水用电用能、视频探头监控等间接反映水或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自动监控设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本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实施范围包括: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安装技术规范详解
二、安装技术规范-术语和定义
本规范涉及的专业名词,包括各控制单元、水样概念以及控制系统进行说明。
6
二、安装技术规范-检测系统组成
在线监测系统包含了监测仪器以及相应的控制逻辑。
7
二、安装技术规范-建设要求
在线监测建设部分对水质自动采样单元、水污染排放口、数据控制单元、流量监测单元、监测站房的规 格、材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要求。
8
二、安装技术规范-安装要求
安装要求包括2方面,包括技术仪器应达到的设计技术要求、计量设施选型和安装位置。
9
二、安装技术规范-调试流程
调试流程分为3部分,包括24h漂移测试、重复性验证以及示值误差调试。
10
二、安装技术规范-试运行要求
试运行方面的内容包括色设备运行、方案报告编制、数据发送及有效性等方面的要求。
2
二、废水监测-监测项目来源
按照企业的排污许可证要求监测项目,对废水在线监测的设备安装及调试、试运行进行规范要求。
3
二、安装技术规范-规范内容
安装技术规范包括8个部分,包含与本规范相关联法规以及设备安装的全流程要求。
4
二、安装技术规范-适用范围
包括本规范涉及的在线监测仪器、监测因子、监测范围、以及设备安全流程。
目录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CODCr、NH3-N 等) 安装技术规范》详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和安装技术规范(试行)-上海环
上海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
设备和安装技术规范(试行)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wastewater on-line monitoring equipments and installation in Shanghai
(发布稿)
2006-11-22发布2006-11-22试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检测项目和设备主要技术指标 (4)
5安装技术要求 (19)
前言
为了加强对上海市水污染源排放的监督管理,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许可证制度,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和安装,特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检测项目、相关检测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设备安装的条件和技术要求。
安装在固定污染源上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技术性能须达到或高于本规范要求。所有设备须技术先进,稳定可靠,具有相应的产品认可证书,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发展,以及对水污染源排放监督管理要求的深入,本规范将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本规范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由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起草。
本规范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自2006年11月22日起试行。
当本规范与国家新颁布的相关标准或规范有冲突时,以国家颁布的标准或规范为准。
上海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和安装技术规范(试行)
1 范围
1.1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检测项目、设备主要技术指标、设备安装条件和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监测固定污染源排水中的化学需氧量(COD)、总有机碳(TOC)、pH值、氨氮、温度、流量等参数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HBC6-2001 化学需氧量(COD Cr)在线监测仪器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
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91-2005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
HJ/T 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5-1996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JB/T 9248-1999 电磁流量计
ZBY 120-83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
当上述规范性引用文件被修订或重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术语和定义
3.1
化学需氧量(COD)测量的重铬酸钾法
在强酸并加热条件下,用重铬酸钾作为氧化剂处理水样时,还原性物质所消耗的氧化剂的量,以氧的mg/L来表示。
3.2
总有机碳(TOC)燃烧法
利用催化燃烧方法将污水中的有机成分转化成CO2并进行检测,用以确定污水的TOC浓度。
3.3
紫外(UV)吸收分光光度法
利用紫外吸收光谱对水中有机污染物浓度进行测定,在一定条件下,水中有机物的浓度与紫外吸光度有很好的相关性,根据光吸收系数(SAC),得到水中有机物浓度。在水质监测中光吸收系数与COD Cr或高锰酸盐指数具有相关性时,可将光吸收系数折算成COD Cr或高锰酸盐指数。
3.4
pH值测量的玻璃电极法
污水pH测定的一种方法,该方法采用玻璃电极作为指示电极,甘汞电极或银电极作为参比电极,测量以获得污水的pH值。
3.5
氨氮气敏电极法和比色法
采用氨气敏复合电极,在碱性条件下,水中氨气通过电极膜后对电极内液体pH值的变化进行测量,以标准电流信号输出。
比色法是在污水水样中加入能与氨离子产生显色反应的化学试剂利用分光光度计分析得出氨氮浓度的方法。
3.6
数据采集传输仪
采集各种类型监控仪器仪表的数据、完成数据存储及与上位机数据通讯传输功能的单片机、工控机、嵌入式计算机或可编程控制器等。
3.7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用于测量明渠出流及不充满管道的各类污水流量的设备,采用超声波发射波和反射波的时间差测量标
准化计量堰、槽内的水位,通过变送器用ISO流量标准计算法换算成流量。
3.8
电磁流量计
利用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制成的一种测量导电液体体积流量的仪表。
3.9
水质自动采样器
一种污水取样装置,具有智能控制器、采样泵、采样瓶和分样转臂,可以设定程序按照时间、流量或外部触发命令采集单独或复合样品。
3.10
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
指自动分析仪在校验期间的总运行时间(h)与发生故障次数(次)的比值,以“MTBF”表示,单位为:h/次。
4 检测项目和设备主要技术指标
4.1 化学需氧量(COD Cr)在线监测仪
4.1.1 方法原理
在酸性条件下,将水样中有机物和无机还原性物质被重铬酸钾氧化的方法,检测方法有光度法、化学滴定法、库仑滴定法等。
4.1.2 工作电压和频率
工作电压为单相(220±20)V,频率为(50±0.5)Hz。
4.1.3 测定范围
20~2000mg/L,可扩充。
4.1.4 性能要求
4.1.4.1 当采用HBC6-2001第8条试验时,化学需氧量在线自动分析仪器的性能必须满足表1的技术要求。
表1 化学需氧量(COD Cr)在线监测
仪的性能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