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分包供应商管理办法
供应商管理办法
供应商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天公司物资供应及专业分包工作的管理,建立有效地市场准入管理机制,规范参与公司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以下统称供应商)的行为,实现公司对供应商的统一协调管理,保证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及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经公司物资部审查认定,具备向各分公司及各项目提供材料供应、工程和服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根据其所提供产品类别划分为两类,即材料供应商和专业分包商。
(一)材料供应商:指向各分公司及各项目提供生产类材料、临建类材料的生产商、制造商及经销商。
(二)专业分包商:指为各分公司及各项目提供专业工程施工、生产和技术服务,以及提供其他各种服务、咨询的公司和机构。
第三条凡进入公司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均适用本办法。
二供应商管理原则第四条公司物资部对供应商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按照统一筛选、综合评审、集中入库、规范使用的原则,以综合价格、质量、服务保障、诚信程度等条件,在同类产品、服务中选择一定数量的优秀供应商。
第五条公司对供应商实行统一的信息管理,由物资部建立供应商数据库,对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名单及相关信息及时登载入库,定期向各分公司发布,供各分公司及项目查询并选择使用。
第六条对合格供应商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对合格供应商定期再评价的准则,不合格者将从《合格供应商库》中剔除。
对核心供应商与之形成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三管理体制与职责第七条公司对合格供应商的管理实行二级集中管理体制。
公司物资部负责牵头供应商集中评审及供应商数据库的建设与管理;各分公司遵循本办法的规定,定期将本单位供应商开发计划及拟开发供应商名录报送公司物资部,并参与物资部牵头的供应商集中评审,同时分公司应建立零星物资供应商数据库,并定期报送公司物资部,以实现全公司合格供应商资源共享。
第八条公司物资部是供应商管理的职能部门。
1.负责牵头供应商的评审、监督和管理工作;2.负责对各分公司的供应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与业主指定分包方的管理协调
与业主指定分包方的管理协调一、对分包管理的总体措施1.对业主指定的分包单位,总包监督其进度、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情况,使其进度计划达到总进度计划要求,质量符合有关验收标准要求,安全和文明施工应绝对服从总包的管理要求,总包方每月对分包方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查评比。
2.以总工期为依据,编制工程进度分阶段实施计划(即施工准备计划、劳动力进场计划、施工材料、设备、机具进场计划、各分包工程分包队伍进场计划等)。
3.总承包现场管理人员与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在施工高峰时每天施工结束前召开一次碰头会,协商解决当天及第二天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应由总承包负责解决的问题决不拖延到明天。
4.各分包单位与总承包业务交往过程中,以业务联系单、备忘录等书面形式与总包进行联系,由总承包解决的事应立即处理。
5.总包项目部与分包人关系的协调应按分包合同执行,正确处理技术关系、经济关系、正确处理项目进度控制、项目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成本控制、生产管理要素管理和现场管理中的协作关系。
对分包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支持,加强与分包人的沟通,及时了解分包人的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大监管力度,避免问题复杂化和扩大化。
6.任何分包单位均须执行本公司项目经理部编制的项目质量计划及安全保证计划,落实到责任人,对任何违背项目质量计划及安全保证计划的行为或疏漏,违背工地管理制度的,将采取严厉的经济处罚措施,并在分包合同中明确。
7.要求各分包商在施工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用于指导施工。
施工方案对所承包分项工程的施工进度安排、对相关专业的要求等内容作为重点,详细论述。
8.总包方根据各分包方的确保施工进度安排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总体进度要求的提出由分包方重新安排;对于分包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满足,为分包商完成任务创造条件。
9.在总包合同中明确规定总分包方的职责范围,以及违反时的惩罚,使双方均能按合同办事,受合同法律效力的约束。
10.要求各分包商在遵守有关专业规范的同时,能按照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各项技术质量要求来组织施工。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管理制度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对承包商和供应商安全管理,防止承包商与供应商因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而影响本公司的声誉和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在公司内进行设备安装维护等外包项目的承包商和为公司提供各种物资的供应商的安全管理。
3.职责3.1生产部负责有关设备的改造和检修、建筑项目的承包商选择和安全管理。
3.2. 采购部负责物资供应的供应商选择和安全管理。
3.3.安全环保部负责承包商及供应商的的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4.承包商、供应商的选定4.1承包商选定4.1.1公司所属各部门对外发包项目时必须认真查验承包单位是否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安全资质、安全资格证书,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
严禁将各种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4.1.2保留承包方的各种证照等相关资质复印件,以及其为其员工办理的工伤保险或其他人身保险复印件,建立承包商档案。
4.1.3 高危行业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资质及年检资料。
4.1.4发包单位对外发包前,同时与承包方或租赁单位到安全环保部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安全环保部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2供应商的选定4.2.1供应商的选择应针对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重点提出要求,如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运输车辆、运输人员、押运员等资质。
4.2.2对于每一个供应商选择前应先对其进行业务考察,考察合格之后,要取得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4.2.3采购部建立每一个供应商档案,每一项信息都应准确详实。
5. 承包商、供应商的评估5.1 生产部、采购部、安全环保部每年年终要对承包商、供应商进行评估,依据监督考核情况对承包商、供应商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
5.2 对承包商、供应商的评估内容包括等资格评审、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安全管理、续用等方面,建立承包商、供应商的名录和档案。
供应商和分包商管理办法
供应商和分包商管理办法27.1建立并维持供应商/分包商,私营职业介绍所和下级供应商书面管理程序,对供应商/分包商,私营职业介绍所和下级供应商尽职调查与评估,确保供应商/分包商,私营职业介绍所和下级供应商明确社会责任标准的要求,并逐步改善其行为,达到符合社会责任标准要求。
27.2采购负责供应商/分包商、下级供应商就公司SA8000等社会责任标准、政策、管理方案要求进行有效的沟通(行政部负责职业介绍所的沟通与管理,下同),保留适当的记录,并采取措施要求或协助其进行社会责任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对其进行实地审核评估或书面文件审核评估,对其不符合项可能带来的风险程度进行识别,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承诺,合理努力确保风险按严重度顺序限时解决:a) 承诺遵守社会责任标准及对下级供应商有同样的要求;b)按本公司要求参与社会责任符合性的监督审查活动;c)识别根本原因并限时执行纠正与预防行动,解决与本标准规定不符之处;d)及时、完整地通报供应商/分包商,下级供应商所发生重大事项。
27.3建立审核活动规则,追踪供应商/分包商、私营职业介绍所、下级供应商对标准要求的实施情况,以及对存在的重大风险的有效解决效果。
27.4当公司接收、处理或经营任何可归类为家庭工人的供应商、分包商或下级供应商的货物或服务,应采取措施保证这些家庭工人享有依照社会责任标准规定其它工人同等且充分的保护。
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a)订立具法律效力的书面购买合同载明符合社会责任标准要求的最低准则;b)确保家庭工人及所有与该书面购买合同有关人员理解并能贯彻合同内有关社会责任的要求;c)在公司场地内保留详细载明有关每个家庭工人身份、其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工作时数等全部详细资料;d)频繁地进行告知或不告知(突击)的审核,以确保书面合同内的相关要求得以贯彻。
27.5控制要求:27.5.1采购部门建立供应商、分包商社会责任体系档案,保持供应商、分包商及下级供应商评估结果和改善措施的证据与记录。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范本(3篇)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范本1.目的为了加强对本工程专业、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分承包方能满足我项目部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并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范、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范行动,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阳光青城二期项目部。
任何按合同及协议进入现场的专业、劳务分包队伍均必须遵照执行。
____项目部职能部门职责3.1质检部: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质量管理、成品保护管理、资料管理、环境体系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3.2技术部:负责对分包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计划管理、技术管理、计量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3.3安全部: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进场管理、牵头负责对分包方的教育培训管理和质量、环境、职业安卫体系运行管理、消防管理、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____分包单位管理____组织管理各分包单位各自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并在开工前报我项目部,要求至少必须有负责人一名、技术、质量、安全、资料各一人并保证常驻工地,资格证书报项目部备案。
4.2技术质量管理4.2.1施工技术管理必须建立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因分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施工错误的一切后果自负。
各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本专业各类施工方案,负责方案的落实工作。
施工前,首先由项目部技术人员对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给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指导施工,安全技术交底须明确交至每位作业人员并签字确认,并需将交底书面上报项目部技术管理部,由技术部门审核,项目总工审批后方可依照施工。
4.2.2设计变更、洽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图纸、设计问题,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时向项目部技术主管反映,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与设计、甲方、监理联系,并办理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图纸更改、洽商等,均由项目部资料室按照资料管理程序,统一发给各相关分包单位施工技术负责人;4.2.3材料管理及施工试验各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的材料计划及施工试验计划,并报项目技术管理部备案,材料的规格、品种、生产厂家等必须经我项目部确认后方可进场,进场后必须认真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试验,验收合格后方可报我项目部,确认后方可使用。
分包商、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
分包商、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1 总则1.1 对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生产、服务过程需要的分包商、供应商进行管理控制,明确各部门、单位在分包商、供应商管理中的职责,确保分包、供应过程所产生的结果符合公司的相关要求。
1.2 本标准规定了对分包商、供应商的评价与选择、合同签订、过程控制及履约评价的管理要求,遵循“严格合格、量化评价、过失退出、动态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
1.3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项目部、工作站(以下简称“各单位”)对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分包商、供应商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引用、应用文件如经修订,以最新版本为准。
2.1 引用《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2008)第7.6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8001-2011)第4.4.6条《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第4.4.6条《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第9条《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2012年版)》第5.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第19条、20条、21条、23条《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第5.6.2.4条、第5.7.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第29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24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25条、27条、78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28号令)第四、六、七、二十八条《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办法》16-1(Q/CSG213005-2012)第3.2条、3.3条、5.2条《云南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Q/CSG-YNPG-2-19-046-2013)第5条《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第5条《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商管理办法》第5条《云南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细则》第5条2.2 应用《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工程分包商资信管理规定》《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分包管理规定》《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物资管理工作标准》(Q/CSG-YNPG-SBD214044-2015)《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施工、生产设备及工器具管理工作标准》(Q/CSG-YNPG-SBD214030-2015)《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安全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工作标准》(Q/CSG-YNPG-SBD214029-2015)《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作业过程危害辨识、风险评估和运行控制管理工作标准》(Q/CSG-YNPG-SBD214019-2015)《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招标管理实施细则》《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非招标采购实施细则》《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合同管理操作指南》(Q/CSG-YNPG-SBD21400546-2013)3 术语与定义3.1 分包商:是指在公司、分子公司承建工程过程中提供专业工程施工或劳务作业服务的企业,包括云南电力物资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负责的业务中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分包商。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分包质量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分包工程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分包工程的项目,对分包供应商和相关责任方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
2. 质量管理原则分包质量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合规性原则:分包工程必须符合相关法规、法律和政策的要求。
- 标准化原则:分包工程的执行必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
- 预防性原则:通过预防控制和风险管理,避免分包工程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
- 持续改进原则:针对分包工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纠正措施并进行持续改进。
3. 质量管理体系为确保分包质量管理的有效实施,建立以下质量管理体系:3.1 质量管理责任- 分包供应商应明确分包质量管理的责任,并指定专门的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质量控制和协调工作。
- 主要责任方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促进分包质量管理的顺利进行。
3.2 质量计划- 在项目实施之前,制定详细的分包质量计划,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控制点和关键工序等内容。
- 质量计划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进行调整,并获得主要责任方的批准。
3.3 质量控制- 分包供应商应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程序,包括质量检查、测试和评估等环节。
- 在关键工序和质量控制点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抽样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 发现问题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分包工程的质量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4 质量培训- 分包供应商应定期开展相关质量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工程技能。
- 培训内容应涵盖质量管理要求、工作流程和质量控制方法等内容。
3.5 质量评估- 分包工程完成后,进行质量评估,包括对工程质量、质量管理体系的评估。
- 根据评估结果,采取适当的措施,以改进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水平。
4. 质量管理记录和报告为了确保分包质量管理过程的可追溯性和透明性,进行相关的记录和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分包质量检查记录- 分包质量培训记录- 分包工程质量问题整改记录- 分包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结论分包质量管理制度是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
对分包单位、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
对分包单位、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分包单位和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合作选择:建立合作供应商或分包商名录,经过综合评估选择合适的单位合作,包括考察单位的资质、信誉度、生产能力、技术实力等。
2. 合同签订:与分包单位或供应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产品质量标准、交付时间、价格等,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3. 质量管理: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对供应商或分包商进行质量管理评估,包括质量控制、不合格品管理、投诉处理等,确保供应的产品或服务符合要求。
4. 交付管理:界定分包单位或供应单位的交付时间和方式,建立交付验收制度,对交付的产品或服务进行验收,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5. 成本管理:建立成本管理制度,对分包单位或供应单位的价格进行评估,确保价格合理合法,同时加强成本控制,降低企业的采购和分包成本。
6. 绩效评价:对分包单位或供应单位的绩效进行评价,包括交付质量、交付时效、合作配合等方面,对绩效不达标的单位进行处罚或调整合作关系。
7. 供应链管理:对整个供应链进行管理,包括与供应商或分包商的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确保整个供应链的稳定和高效运作。
8. 风险管理:建立供应商或分包商风险管理制度,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减少合作风险对企业造成的影响。
以上是对分包单位和供应单位管理制度的一般性介绍,实际情况还需根据具体企业的需求和特点进行具体制定。
管理供应商的规章制度
管理供应商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供应商的行为,确保供应链的顺畅运作,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供应商有合作关系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供应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积极履行合同义务,保证供应品质,确保交货准时。
第四条公司将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信誉、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供应商的等级,并在采购中做出相应决策。
第五条公司将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以确保供应链的高效运作。
第二章供应商的评估第六条公司将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能力、产品质量、服务态度、价格竞争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第七条评估结果将作为公司与供应商合作的重要依据,供应商的评级将直接影响到公司对其的采购决策。
第八条供应商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诉,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或修正。
第三章供应商的管理第九条供应商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要求。
第十条供应商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保证交货准时,不得因故延迟交货。
第十一条供应商应当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业务信息。
第十二条供应商应当遵守市场规则,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三条供应商应当积极配合公司的监督检查工作,接受公司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四条供应商应当保持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得因经营不善或其他行为损害公司利益。
第十五条对于屡次违反规定的供应商,公司有权中止或终止与其的合作关系。
第四章供应商的权利第十六条供应商享有合法权益保护,公司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内容或恶意拖延付款。
第十七条供应商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合理的采购需求和信息,确保双方合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供应商有权在合作过程中参与价格谈判和合同条款的讨论,双方应当平等协商解决问题。
第十九条供应商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公司应当认真听取并加以考虑。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之前的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供应商及分包商管理程序
1 概述目标供应商管理流程目标:确保服务供应商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对服务供应商的服务提供过程进行监控管理;供应商管理流程主要步骤包括:供应商合同签订;供应商服务提供的监测与控制;供应商服务成果评审;范围流程适用范围本流程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各部门;流程管理范围供应商;分包商;3 角色和职责供应商管理流程涉及的角色包括:供应商管理流程负责人、供应商经理、供应商管理员等;供应商管理流程负责人和供应商经理可以由同一人担任;各角色职责如下:供应商管理流程负责人供应商管理流程负责人从宏观上对流程运行情况进行监控,确保供应商管理流程在各部门间被正确的执行;当流程不能够适应公司实际情况时,流程负责人必须启动分析研究,找到解决方案并进行改进,实现流程的稳定运行和可持续提高;具体职责包括:1)确定供应商管理流程的衡量指标;2)确保供应商管理流程能够取得管理层的参与和支持;3)确保供应商管理流程符合公司实际状况和公司发展战略;4)总体上管理和监控流程,建立供应商管理流程实施、评估和持续优化机制;5)确保供应商管理流程有效、正确地执行,当流程不能够适应公司的情况时,必须及时进行分析、找出缺陷、进行改进,从而实现可持续提高;6)保持与其他流程负责人的定期沟通;供应商经理1)负责选择合适的供应商;2)签订供应商合同;3)对分包进行控制;4)进行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评审;5)进行合同争议处理;6)负责流程运行质量的监控管理,向公司负责7)合同终结;供应商管理员1)提出需求;2)参与合同谈判;3)进行供应商的服务定义;4)对供应商提供服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考核;5)参与对供应商的评审;输入输出表单和模板4 供应商业绩评定表供应商业绩的评定包括以下内容:以上三个评定项目分数相加,如果总分高于60分判定为合格供应商,可以继续供货;如果总分低于60分,判定为不合格供应商,要暂停供货;如果不合格供应商要继续供货需得到管理者代表和总经理的签字批准方可供货;5 流程质量控制6 附则本管理办法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解释和修改,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相关文件:信息技术服务管理手册服务报告流程管理办法记录控制管理规定附件供方业绩评定表记录编号: QR-026。
对分包单位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
对分包单位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分包单位和供应单位是施工项目管理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分包单位承接施工项目的一部分工程任务,供应单位为施工项目提供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为了保证整个项目的顺利进行,需要对分包单位和供应单位进行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的选择和评价在选择分包单位时,应根据其专业能力、经验、信誉等方面进行评估。
同时,还需要充分考虑分包单位的管理水平、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素质等方面的因素,确保分包单位具备完成工程任务的能力。
2.合同管理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并约定合同的履行方式、工期、质量要求、付款方式等具体事项。
同时,还应对违约责任、索赔等进行明确规定,以确保分包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职责。
3.监管和考核对施工过程中的分包单位进行监管,确保其按照规定完成施工任务。
同时,还应定期对分包单位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其工程质量、工期控制、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表现,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4.人员培训和管理1.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价在选择供应商时,应综合考虑其产品质量、供货能力、服务水平、信誉度等因素。
同时,还需要对供应商的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估,确保供应商具备可靠的供货能力和稳定的质量保证。
2.供货合同管理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时,应明确供货的时间、地点、数量、质量要求等具体事项,并制定供货的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
同时,还应规定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和索赔方式,以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供货义务。
3.供应质量管理建立供应质量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质量把关,确保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符合要求。
通过开展质量检验、抽查和验收等,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质量控制,并及时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和追责。
4.供应商的审计和评估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审计和评估,评估其供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服务水平等方面的表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奖惩或调整合作关系。
通过对供应商的评估,保证供应商持续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综上所述,对分包单位和供应单位进行有效的管理制度,能够提高施工项目的管理水平和施工质量,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以及最终的成功交付。
专业工程分包商管理制度
专业工程分包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分包商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工期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分包商管理部门负责分包商的招标、评审、签约、监督等工作,确保分包商的合同执行和施工质量。
2.分包商考核组负责对分包商的续约、逾期未完成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等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和评定。
三、分包商的选择1.招标分包商的招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将招标公告发布在公司指定的网站或公告栏上,做到公开透明。
2.评审对符合要求的分包商进行评审,主要考察分包商的资质、工程质量、施工技术水平、安全管理能力等方面。
3.签约评审合格的分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四、分包商的管理1.监督分包商的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巡视和检查,确保分包商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2.验收分包商完成工程后,应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不合格的工程要及时整改。
3.考核每年对分包商进行一次综合考核,主要考核分包商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经济效益等方面。
五、分包商的奖惩1.奖励对表现突出的分包商进行奖励,例如发放奖金、先进称号等。
同时也可以提高合同量,给予更多订单。
2.处罚对违反合同的分包商进行处罚,如降低合同量、终止合同等。
同时将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影响其今后的合作机会。
六、附则1.本管理制度经公司相关部门审定通过后执行,如有需要修改,需报公司领导批准。
2.本管理制度中所涉及的相关制度和规定,需与公司其他制度相配套,确保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就是本公司的分包商管理制度,希望各部门严格执行,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不受影响。
ZH-GC-WI006对指定分包商、供应商的协调、管理操作指导书
1.职责1.1.总承包商根据合同负责对指定分包商、供应商的日常联络、管理。
1.2.项目公司通过监理和总承包商对指定分包商、供应商进行管理。
项目公司应支持监理和总承包商对指定分包商、供应商的正确管理。
原则上,项目公司不应越过监理或总承包商直接向指定分包商、供应商发出指示。
1.3.监理通过总承包商对指定分包商、供应商进行管理。
监理应支持总承包商对指定分包商、供应商的正确管理。
1.4.总部工程管理中心负责检查各方对指定分包商、供应商的管理情况。
2.工作程序2.1.施工组织设计2.1.1.项目公司工程部负责通过监理和总承包商督促指定分包商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指定分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首先通过总承包商的审批,并经由总承包商提交给监理和项目公司工程部。
2.1.2.监理和项目公司工程部负责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公司工程部负责将指定分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抄送给总部工程管理中心。
总部工程管理中心将审核某些重要分包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将审核意见书面告知项目公司工程部。
2.1.3.项目公司工程部负责将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抄送给总部工程管理中心。
2.1.4.监理和项目公工程部监督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
总部工程管理中心应检查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
2.2.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2.2.1.项目公司工程部负责通过监理和总承包商督促指定分包商提交重要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
指定分包商的重要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必须首先通过总承包商的审批,并经由总承包商提交给监理和项目公司工程部。
2.2.2.监理和项目公司工程部负责审批重要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
2.2.3.项目公司工程部负责将批准后的重要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抄送给总部工程管理中心。
2.2.4.监理和项目公司工程部监督批准后的重要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的执行。
总部工程管理中心应检查经批准的重要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
3.支持文件3.1.《项目施工过程管理规程》3.2.《对监理的协调、管理操作指导书》3.3.《对总承包商的协调、管理操作指导书》4.相关记录4.1.《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内部审批表》。
供应商与承包管理制度5篇
供应商与承包管理制度供应商与承包管理制度5篇在现实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应商与承包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供应商与承包管理制度11、目的为加强对承包商与供应商安全管理,防止承包商与供应商因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而影响本公司的声誉和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本公司承包商与供应商。
3、职责1)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承包商的选择。
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的准备的审查,作业过程监督,施工完后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进行评价,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2)综合管理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供应商的选择,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企业相关负责人负责对承包商和供应商进行选择。
4、承包商管理制度4.1资格预审1)安全生产管理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发布招标通知书,提出安全管理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投标承包商进行预审,审查内容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2)对没有相应资质证书、没有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高、业绩不佳、人员持证不齐全的承包商,坚决不录用。
3)审查完毕,选取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上报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
4.2选择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对承包商的投标书中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部分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并对负责人对承包商进行选择作出建议。
2)选择好承包商后,应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有安全管理要求及约定双方的安全职责范围。
4.3开工前的准备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中标后的承包商在开工前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1)安全生产计划是否符合实际要求;(2)是否对所有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3)是否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4)是否对作业相关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检查;(5)是否为施工项目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承包商进行相应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为承包商办理入厂证。
3.4、供应商(分包)管理细则
XX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供应商(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院)供应商(分包)管理,优化供应商(分包)资源,根据《XX 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及集团对总院采购工作有关管理要求,结合总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总院制度体系的第三层级,其上一级为《XX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规定》、《XX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规定》、《XX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采购质量管理办法》,适用于总院及所属委托法人单位、全资子公司及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承担的重大项目劳务分包的管理。
重大项目包括:(一)院投资和开发的项目;- 1 -(二)合同额大于5000万的总承包项目;(三)向总院申请贷款垫资的项目;(四)对总院市场开拓有影响且被总院认定的项目。
第三条在集团统一建立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实现供应商(分包)寻源、准入、考评、退出等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管理。
第六条有关供应商(分包)管理内容的定义参见《供应商(设备物资)管理实施细则》相关定义。
第二章职责第七条采购部负责协调并指导各单位在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对供应商(分包)进行准入和考核;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供应商(分包)进行现场考察。
第八条各单位和项目经理部负责对供应商(分包)进行现场考察,配合总院对供应商(分包)的现场考察,各单位为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对供应商进行准入和考核的责任主- 2 -体。
第九条准入和考核时对与转包的认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转包:(一)将其承包的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二)分包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三)分包单位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
第十条准入和考核时对违法分包的认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一)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二)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3 -(三)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
供应商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供应商分包安全管理,确保分包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供应商分包的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维修、材料供应等。
三、职责1. 供应商:负责分包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分包单位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2. 分包单位:负责分包作业过程中的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遵守操作规程,按照规定进行作业。
3.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供应商及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4.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管理制度1. 供应商资质审查(1)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供应商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业绩和信誉,无重大安全事故记录。
2.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1)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2)分包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3)分包单位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1)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3)作业现场应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4. 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供应商和分包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2)事故发生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3)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追责,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监督检查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供应商及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供应商及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供应商合作评价的重要依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种类:
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中央空调等电气设备、各类门窗工程(进户门、单元门、防火门等、车库门、塑钢门窗、铝合金门窗、幕墙)、外墙保温材料及施工工程、防水材料及施工工程、涂料、真石漆、面砖工程。
二、供应商信息:
应收集信息:
(1)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进入项目所在地的许可证、政府有关部门的推广证明,其他优秀小区的使用证明和用户意见,和科技先进性说明;
(2)产品质量的检测方式(公司内部拥有检测设备,具备自主检测资质,检测结果政府相关部门认可;送交政府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规定周期内出具检测报告);
(3)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和检验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当产品有质量保证要求时的适用质量保证模式及版本编号;
(5)产品的报价单(市场价和初步谈判价),产品组成的材料(包括零部件)及其价格清单,付款方式等;
(6)产品售后服务内容及方式(承诺书)。
选定决策信息:
(1)一般经营状况:公司成立的历史,负责人资历,登记资本额,员工人数,主要业绩,主要客户,财务状况。
(2)制造能力:生产设备是否新颖,生产能量是否已充分利用,厂房空间是否够,厂房距离,作业员的人力是否充足。
(3)技术能力:是否自行开发或依赖外界,是否有与国际知名机构技术合作,现有产品或试制样品的技术评估,技术人员人数及受教育程度。
(4)管理制度:生产管制流程是否顺畅合理,产出效率如何,流程是否电脑化,是否能确实掌握材料来源及进度,会计制度是否对成本计算提供良好的基础。
(5)品质能力:品质管理制度推行是否落实、是否可靠,有无品质管理手册,是否有品质保证的作业方案,有无政府机构的评鉴等级。
(6)客户与业绩:主要客户是否为国内知名的地产集团公司,与上述公司是否存在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主要业绩是否与我方拟建项目同类。
分包供应商管理数据库实施办法
一、总则
1、为建立健全分包供应商数据库,加强对指定分包合作供应商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建立分包供应商数据库的目的和意义:
①通过建立供应商数据库,实现分包供应商的优胜劣汰;
②利用供应商数据库信息,提高招标工作效率;
③保证工程质量,促进CDP楼盘品牌建设。
二、职责划分
3、CDP总部负责制定供应商管理数据的相关政策和制度,指导并监督相关单位开展工作。
4、各城市公司负责推荐优秀的分包合作单位、提供指定分包项目招投标计划,组织具体招标询标工作并对供应商数据库内的合作单位进行年度后评估。
5、CDP品控部根据城市公司招标计划同步进行招标询标工作,对招标的公平、公正,是否有利于集团进行监督,并对城市公司的招标结果进行审核把关。
6、CDP供应商管理小组负责数据库内供应商的筛选、增补及剔除工作。
CDP招标小组由CDP总部工程部、研发部、审计部、城市公司总经理、工程管理部相关人员组成,由CDP总部相关负责人担任组长。
三、供应商数据库管理模式
7、指定分包工程和具体品种由城市公司在项目开工前确定,并排定招标工作计划;
8、供应商数据库内必须包含3-5家指定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材料设备、施工供应商名录。
具体工程招投标时,各城市公司有权推荐优秀的单位,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相应的商务考察记录。
9、供应商数据库内的供应商分为:优秀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及供应
商黑名单。
数据库内的优秀供应商享有以下权利:
①享有直接入围城市公司项目招标竞争的权利;
②同等条件下,享有各项优先权;
③可获取我集团相关工程及招标信息。
数据库内的优秀供应商应承担以下义务:
①承诺提供市场最低的价格及最优惠的付款方式;
②指定专人负责为CDP各项目提供专项服务,确保生产、送货、施工质量和及时性;
③提供相关培训,提供行业发展动态和新产品信息;
④配合进行相关研究并提出专业建议。
分包供应商有下列情况的,加入供应商黑名单库,不得入围各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①未按市场最低的价格及最优惠的付款方式给予合作的;
②相关资质到期未进行年检、升级、续办的;
③材料质量和工程质量经检查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施工质量差,经证实的;
④包工包料的工程,施工部分转包的;
○5集团范围内,有两家(包含两家)以上城市公司反映,现场材料供货不及时,施工配合不到位的;
⑥存在对供应商管理小组及城市公司人员行贿的;
10、战略合作单位选定后,各项目具体中标单位由采购中心组织房
产公司通过询价比价确定。
各项目中标价格及付款方式必须等同或优于战略合作条件,中标单位原则上在战略合作单位范围内竞争产生。
特殊情况由责任单位上报集团审批。
11、战略合作单位每年进行年度评估,评估优秀的合作单位进入下年度入围名单,优先考虑与该单位合作;评估合格的单位可入围下年度入围名单;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淘汰出战略合作范围。
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战略招标办法
11、由各房产公司、集团工程技术部对集团内已经合作或正在合作的总承包单位进行综合打分(参考:现场标化、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相互配合、工程保修、资金实力)。
得分前三名的,进行战略合作谈判,根据谈判的结果确定战略合作总承包单位;
12、以具体项目为依据,由房产公司提供相关项目信息。
项目信息的内容包括:自然条件、市场状况、工程概况(工程地点、工程规模、结构型式、层数、建筑面积、工期、基础、主体、屋面、装饰、水电安装等分部情况)、投标条件(企业资质、项目经理资质、业绩要求、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预付款、进度付款、结算方式及付款)、建设单位信息、地方政策等。
由集团经管部、采购中心、工程技术部、房产公司联合对新的投标单位进行资金能力、管理能力和工程业绩等进行审查,审查后综合打分,对综合分前三名进行战略合作谈判,根据谈判的结果确定战略合作总承包单位;
13、战略合作总承包单位在集团内享有优先承包的权力。
在项目开
发过程中,房产公司作为承包单位的管理方,全面负责总承建单位的管理工作,并在年终组织集团经管部、采购中心、工程技术部对战略合作总承包单位进行打分,打分优秀者作为第二年的战略合作单位继续有权力优先承包其他工程(包括配套工程)。
五、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14、年度战略供应商管理流程:
①战略合作单位考察与评估(确定入围单位)②年度战略合作招标竞争(推荐多家年度战略合作单位)③集团审核并签订年度战略合作协议④各项目比价确定具体合作单位⑤年度合作评估⑥下一年度战略合作评选。
15、战略合作供应商入围:各单位、部门均可推荐优秀合作单位作为入围候选单位,入围单位由采购中心组织考察,最终入围名单由集团审核确定。
16、招标组织及谈判:集团战略合作招标小组负责每年战略合作招标评标及评估工作,采购中心负责招标组织和具体实施。
17、战略合作单位的确定:采购中心上报拟定战略供应商名单,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由集团总裁审定。
18、战略合作单位后评估:每年11月,各单位对该年度战略供应商进行评估,填写《供应商年度评估表》,由集团经管部进行汇总并建立供应商信息库。
六:其他要求与说明
19、战略采购范围内材料设备原则上按上述规定执行,特殊情况由责任部门上报,集团总裁审核确认后个别处理。
20、本暂行办法由集团经营管理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21、本暂行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七:2009年集团参与招投标的工程清单
22、电梯、中央空调等电气设备、各类门窗(进户门、单元门、防火门等、车库门、塑钢门窗、铝合金门窗、幕墙)、涂料、真石漆、面砖(手工拉毛砖除外)、外墙保温材料。
其中电梯、涂料、外墙保温、进户门防火门为集团战略合作工程。
附:1、工作流程图
2、战略合作单位考察评审表
3、战略供应单位年度后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