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渣场管理规定
水电站环保监理细则
甘肃************************************水电站
环境监理实施细则
甘肃************************************水电站
环境监理实施细则
1。工程特点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要求
1。1工程概况******************流域位于甘肃河西走廊腹地,河流发源于祁连山苏赖川北山坡、班塞尔山和野牛沟黑山南坡,沿河有朱龙关河、洪水河等较大支流汇入,经过嘉峪关火车站南、酒泉城北及金塔灌区等地,消失于戈壁,潜入黑河.流域内地势南高北低,上游山区为径流形成区,下游为径流消耗区。******************河流全长约370km,流域总面积14540km2,冰沟水文站以上流域面积6883km2。据冰沟水文站资料统计,******************多年平均流量为20.2m3/s,多年平均年径流量6。37亿立方米.******************水电站工程位于甘肃省******************地区***
***************干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文村至新村河段上,上游为已建成的镜
铁山三级水电站,下游与规划的矿区水电站相接,为******************干流上
规划的第八、第九级电站。河段左岸有S215省道通过,电站距酒泉市公路里程约176km,
电站下游约6km酒泉钢铁公司镜铁山矿内有铁路,铁路里程约78km,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一级、二级电站开发河段长度约6km,拟采用明渠引水开发式,地质条件满足主要建筑物要
河床式水电站土建工程土石方明挖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河床式水电站土建工程土石方明挖施工方案及技术
措施
1.1工程概况
1.1.1 工程范围
重庆XXXX水电站工程土石方明挖主要包括左岸厂房(进水渠、尾水渠、拦沙坎等)、泄洪冲沙闸、溢流坝、重力坝、进厂公路、左右岸边坡土石方开挖及导流明渠土石方开挖。
1.1.2 地质条件
(1)大坝
左坝肩无滑坡、崩塌存在,但第四系人工堆积层有轻微蠕变现象,且不排除因开挖基坑导致临时土质边坡局部失稳的可能性。岩体强风化带分布于坝肩中上部,厚度2~3m,弱风化带厚度30~55m°左坝肩岩体以软岩为主(长石石英砂岩属较软岩),工程地质分类为CIV,岩体抗压、抗滑及抗变形性能差。
河床地形相对较平坦,XX靠近左岸发育,并形成深约9m的冲刷槽(含覆盖层),宽度约35m;漫滩靠近右岸发育,宽度约75m;地面标高224.0~230.5m,相对高差约5~6.5m°表层冲积卵砾石与砂土厚度0~6m;基岩亦为寒武系中统茅坪组次生灰岩夹泥质灰岩、泥质白云岩及薄层长石石英砂岩,次生灰岩约占65%;基岩相变明显,同一岩层厚度有较大变化,在漫滩有零星小面积露头。岩体以软岩为主,工程地质分类为CIV,岩体抗压、抗滑及抗变形性能差。
右坝肩坡面较平顺,地形坡度约35~45°,标高263m以下为残坡崩积含块碎石土与少量冲积砂土,铅直厚度3.5~6.76m;基岩为寒武系中统茅坪组次生灰岩、泥质灰岩、泥质白云岩不等厚互组,偶夹薄层长石石英砂岩,岩层相变明显,同一岩层厚度有较大变化,在右坝肩标高275m以上出露。坝肩无滑坡、崩塌存在,但不排除因开挖基坑导致临时土质边坡局部失稳的可能性。坝肩上部岩体强风化带厚度2~4m,弱风化带厚度45~50m.右坝肩岩体以软岩为主,工程地质分类为CIV,岩体抗压、抗滑及抗变形性能差。
公路工程弃土、弃渣场方案
目录
一、编制说明 (2)
二、编制依据: (2)
三、工程概况 (3)
四、弃土(渣)场设计 (3)
五、弃土(渣)场防治措施 (5)
六、附图 (6)
七、工程量 (6)
八、弃土场安全要求 (7)
九、原设计与修改后渣场对比 (7)
一、编制说明
为了保证在施工过程中的经济、环保、可行的原则,本标段原设计规划的弃土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重新选址、规划,特编制本弃土场规划方案。
二、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4、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半角至新村公路第二标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5、《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J/T006-98)。
(二)、合同段环保水保工作宗旨:
1、环保水保方针:遵守环保水保法规,强化保护意识;
2、环保水保目标:做好环保水保,避免负面影响;
(三)、采用技术标准:
1、《乌东德水电站渣料管理办法(试行)》;
2、《乌东德工程施工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试行)》
3、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业主、总监办相关文件精神。
4、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业主、总监办相关文件精神。
三、工程概况
新建公路半角至新村公路工程二标段起于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皎西乡半角村,起点里程为K10+429,本标段起点经大母楚、打基沟、邝家凹子、顾家凹子、汤德村等终于K20+800,标段长10.371km。
本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本工程总施工工期为28个月,施工期间预计运输弃土总方量为:134.15万m3。
从水土保持角度优化水电站弃渣场设计初探
水土流失类 型以水力侵蚀 为主 , 兼有 滑坡、 泥石 流等重力侵 蚀 。 滑坡 和泥 石 流 是 当 地 最 严重 的水 土 流失 类 型 , 是 造 成 也
地 质 灾 害 的 主要 原 因 。 3 主体 工 程弃 渣 场 设 计 分 析
万 m 。另据调查 , 目区现有 国道 2 2线部分路基较低 , 项 1 易 于集水且不便通行 , 水库 蓄水会被淹没 。 因此 , 可考虑利用弃 渣进行垫高 , 初步分析可利用弃渣 8 0 m 。因此 , . 万 ’ 4 按此控
制弃 渣 方 案 可 将 弃 渣 减 至 17 0万 m 。 2. 5 ’ 42 弃 渣 场 选 址 .
2 项 目区水 土 流 失特 点
开挖 、 引水隧洞及施工支洞开挖 、 施工道路修筑等 , 对弃渣的控 制除了优化工程布局 , 减少开挖外 , 主要应提高弃渣利用率。
该工程建筑物基础 回填量 为 5 。 94 4万 I , 工营地基础 T施 I 。 垫方 7 . 51 0万 ms回填料质 地要求较 低 , , 经分析 引水 隧洞部
分 开 挖 料 可 满 足 要 求 ,仅 此 两 项 可 利 用 工 程 开 挖 量 l45 3. 4
项 目区地 处 长 江 流域 嘉 陵江 水 系 白龙 江 上 中游 , 西 南 属
土石山区 , 地貌类型为高山狭谷地貌 。 根据甘肃省水土保持 区
水电站运行管理制度
水电站运行管理制度
是指对水电站运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管理事项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套制度体系。其主要目的是确保水电站运行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
水电站运行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运行组织管理:包括运行组织机构和运行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划分,保证运行管理工作有效进行。
2. 运行安全管理:包括水电站运行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与防范措施、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等,确保水电站运行安全。
3. 运行设备管理:包括设备管理规范、设备维护保养、设备运行监测与故障处理等,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 运行水能管理:包括水位管理、流量管理、水文信息采集与分析等,合理利用水能资源。
5. 运行质量管理:包括运行数据采集与分析、运行质量控制、运行绩效评估等,提高水电站运行质量和效益。
6. 运行环境管理:包括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评价、废水废气治理等,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7. 运行信息管理:包括信息采集与传输、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与应用等,提高运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8. 运行监管与考核:包括监督检查制度、考核评价制度、风险评估与管理等,对水电站运行进行监管与考核。
以上是水电站运行管理制度的一些常见内容,具体制度的设置和完善应根据不同水电站的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设计。水电站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求,制定适用于自身的运行管理制度,以确保水电站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
水电站工程施工管理规定.doc
大岗山水电站工程施工管理规定
(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和规范大岗山水电站工程建设施工管理,保证大岗山水电站工程建设顺利、有序进行,根据合同文件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特制订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大岗山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
第二章一般规定
1.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保障人员、机具、设备、交通安全,当对工程实行限时封闭施工的管理期间,未经有关方面许可,任何无关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施工作业区,承包人有责任协助业主做好交通管理工作。
2.在施工作业区内,禁止任何人摆摊设点或进行其他商业经营活动,各施工单位对其施工区域有义务和责任进行管理。
3.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业主、监理对工程施工做出的一切规定和发布的指令。在与其他标段发生施工干扰时,各承包商必须服从监理或业主为工程总体利益而进行的工作协调,并由监理工程师编写纪要,有关各方必须严格遵守。
4.承包人必须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交通安全。严格按要求对所辖责任区道路进行维护和实施排障,使分管路段处于良好的
使用状态,应符合以下要求:
4.1 承包人应在施工重要部位和危险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因施工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时,必须派专人警戒。
4.2 施工区内道路被破坏或形成障碍,该责任区承包人必须及时向监理汇报破坏和影响情况,并积极联系、协助责任人进行修复和排障处理;或按监理、业主要求,直接进行清理。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清障费用由引起路障的责任人承担。
4.3 对因自然灾害原因,如滑坡、泥石流等引起道路堵塞或交通阻断时,承包人有义务按业主、监理要求积极组织抢险和救助。
水电站环保规章制度
水电站环保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电站环保工作,促使水电站建设和运行的环境影响最小化、减轻污染、
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大自然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水电站的建设、运行、改建、扩建等过程中的环保工作。
第三条水电站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承担对环境的责任,积极
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促进绿色发展。
第二章水电站建设环保规定
第四条水电站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到合法合规,确
保环保设施的齐全、安全、效用。
第五条水电站的选址应当遵守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选择特别重要生态功能区、水源涵养
保护区、生态敏感区等受保护区域。
第六条水电站建设应当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审批。
第七条水电站建设过程中要采取噪声、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周边环境的安
全和整洁。
第八条水电站建设过程中要加强生态补偿和保护,对所破坏的生态环境要进行恢复和修复。
第九条水电站建设工程完工前,应当进行环保验收,确保符合环保规定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水电站运行环保规定
第十条水电站的运行应当遥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环保水平达到
国家要求。
第十一条水电站的运行人员必须加强环保培训,熟悉环保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环保措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环境问题。
第十二条水电站运行过程中应当定期进行污染物排放监测,确保符合排放标准。
第十三条水电站要加强河道清理、植被修复等工作,保护周边水域生态环境。
第十四条水电站在运行中应当加强废弃物管理,做到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
水库大坝建设工程弃渣处理方案设计
( T o t a l N o . 4 1 )
2 . 1 渣 脚 防护设 计要 求
水 。弃渣 场表 面 和边坡 采 用 清 淤 弃 土或 清 除 地 表 种
本 工程 预计 在 电站 施 工 初 期 就 开 始 堆 渣 , 根 据 植 土 、 表 土等 覆盖 , 覆 土厚 度 i >0 . 5 m, 复耕 或 撒 播 草 这 一情 况 , 为 了方便 渣 土 车运 输 , 弃 渣 场 选择 该 水 利 籽、 乔灌结合绿化 。 建 设 工程 的河 道两 岸地 势 低 矮 和地 形 平 缓 处 , 因此 ,
在该项水利工程附近 5 0 0 n l 左右修建弃渣场处理水 利建设 中的弃渣 , 并 明确工程 主要 特征及技术指标 2 弃渣场 工程设计
有如 下 几类 : 弃 渣 区 边 坡 土方 整 理 6 7 0 I l l , C 1 5混 凝
弃渣场工程设计包括 3个部分 :
[ 收稿 日期 ] 2 0 1 3— 0 1 — 3 0
2 0 1 3年 第 8期 ( 第4 l 卷)
黑
龙
江
水
利
科
技
No . 8 . 2 0 1 3
H e i l o n g i i a n g S c i e n c e a n d T e c h n o l o g y o f Wa t e r C o n s e r v a n c y
水电工程弃渣场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探讨
水电工程弃渣场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探讨
作者:杨霖
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4年第07期
【摘要】本文以毛滩河三层岩水电站工程的弃渣场情况为例,针对性的分析了弃渣场的水土保持工作,结合当地堆渣体稳定性的现场情况,提出了相应的堆渣体边坡设计以及弃渣场植被恢复措施,具有一定的理论参考意义。
【关键词】水电站;弃渣场;水土保持;措施;边坡设计
中图分类号:TM622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在水电工程施工建设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大量的弃渣,如果对弃渣处理不妥当,就会对工程区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问题,因此,做好弃渣场水土保持工作是极为重要的,能有效的预防项目区水土流失的发生和防止各种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的发展。
二、石柱县毛滩河三层岩水电站工程情况
石柱县毛滩河三层岩水电站工程位于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毛滩河流域石柱河段中下游,拟建坝址位于重庆市石柱县新乐乡九莽村附近的滴水潭峡谷。本项目区属以水力侵蚀为主的西南土石山区,土壤侵蚀形态以面蚀为主,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项目所在的石柱县属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其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为2790t/(km2·a)。根据工程土石方平衡及施工组织设计,本工程共产生弃渣30.32万m3,规划布设弃渣场2座,总占地面积4.27hm2。
三、堆渣体稳定性分析
1.弃渣场堆积方式及计算模型
弃渣场堆渣坡面设计坡比为1:2.2,为便于渣体坡面削坡施工,渣体坡面高程每上升10m设2m宽马道,马道级数设置不同会对堆渣体本身稳定性带来影响,现提出三种马道设置的堆积方案:第一种,一坡到顶的堆积方式;第二种,设置三级马道,相邻马道的高差为10m;第三种,设置五级马道,相邻马道的高差为20m。以上设置的马道宽度均为2.0m。
水电站基本管理制度
水电站基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1.水电站应设立规范的组织机构,包括总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部、
安全环保部、财务部等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力范围。
二、岗位职责和权责划分
1.水电站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责,确保各个岗位的职责清晰明确,避免责任模糊。
2.岗位职责划分应根据岗位的性质、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划分,
并明确职责到人。
三、运营安全管理
1.水电站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2.对水电站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3.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
有效地应对。
四、财务管理
1.水电站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财务资金的管理、核算和报表编制。
2.建立财务与经济核算制度,准确记录和报告企业的财务活动。
五、成本控制
1.水电站应建立成本核算制度,明确各项成本的分类和核算方法,确
保成本合理、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通过制定费用预算、成本绩效考核等措施,提高成本控制的效果。
3.加强成本监督和考核,对超出预算或高于同行业水平的成本进行分
析和解释。
六、劳动人事管理
1.水电站应建立健全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包括招聘、用工、薪酬、
培训、考核、福利等方面的规定。
2.实行岗位竞争上岗制度,通过公平、公正的选拔方式进行岗位任职。
3.水电站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
七、考勤管理
1.建立科学的考勤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考勤行为,确保工作时间和
工作内容的合理安排。
2.对迟到、早退、旷工等考勤异常情况进行处理,严格执行考勤纪律。
水电站施工渣场方管理方案
水电站施工渣场方管理方案
水电站施工渣场管理方案
引言:
水电站的建设是一项庞大的工程,必然会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和废弃物。如何妥善处理和管理这些渣土,不仅关系到工程本身的顺利推进,更事关当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渣场管理方案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渣场选址及布置
1.1 选址原则
渣场选址应该遵循"就近、就便、就安全"的原则,尽量靠近施工现场,减少运输半径;地质条件良好,不存在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远离居民区和水体,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1.2 渣场布置
渣场应分为若干区域,包括堆渣区、压实区、排水区等。堆渣区用于临时存放新运来的渣土;压实区对堆渣进行压实处理;排水区则引导雨水和渗滤液排出渣场。各区域之间应有明确的界限和通道。
二、渣场运营管理
2.1 入场检查
严格检查进场渣土的来源和成分,禁止携带有毒有害物质、生活垃圾等进入渣场。可设立临时检查棚,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
2.2 分区堆放
根据渣土的性质,对其进行分类堆放。如碎石、混凝土块等无机渣土可堆放在一起,而含有机质的土方则应单独存放。
2.3 压实作业
每隔一定时间,对堆渣区的渣土进行压实,提高渣场的容量利用率,并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压实作业可采用人工碾压或机械压实两种方式。
2.4 水土保持
在渣场周边修建挡土墙、排水沟等防护设施,并采取植被恢复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对易扬尘的地面,可定期洒水压尘。
2.5 渗滤液处理
渗滤液主要来源于渣土本身含有的水分和降雨入渗。应设置渗滤液收集池,并定期将收集的渗滤液运往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三、渣场复垦与生态修复
水电站工程施工管理规定
大岗山水电站工程施工理规定
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总那么
1.为加强和大岗山水电站工程建立施工理保证大岗山水电站工程建立顺利、有序进展根据合同及有关规章制度特制订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大岗山水电站工程各参建。
第二章一般规定
1.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展保障人员、机具、设备、交通平安当对工程实行限时封闭施工的理间未经有关方面答应任何无关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施工作业区承包人有责任协助业主做好交通理工作。
2.在施工作业区内制止任何人摆摊设点或进展其他商业经营活动各施工对其施工区域有义务和责任进展理。
3.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业主、监理对工程施工做出的一切规定和发布的指。在与其他标段发生施工干扰时各承包商必须服从监理或业主为工程总体利益而进展的工作协调并由监理工程师编写纪要有关各方必须严格遵守。
4.承包人必须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交通平安。严格按要求对所辖责任区道路进展维护和施行排障使分路段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应符合以下要求:
4.1 承包人应在施工重要部位和危险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因施工影响道路通行和平安时必须派专人戒备。
4.2 施工区内道路被破坏或形成障碍该责任区承包人必须及时向监理汇报破坏和影响情况并积极联络、协助责任人进展修复和排障处理;或按监理、业主要求直接进展清理。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清障费用由引起路障的责任人承当。
4.3 对因自然灾害原因如滑坡、泥石流等引起道路堵塞或交通阻断时承包人有义务按业主、监理要求积极组织抢险和救助。
4.4 承包人必须按时参加由地方主部门或业主、监理组织的有关方面会议并严格落实会议要求。在施工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承包人必须服从业主、监理及地方主的协调。
临时弃渣场施工方案
临时弃渣场施⼯⽅案
云南澜沧江
⼤华桥⽔电站
项⽬名称:导流隧洞⼟建及⾦属结构安装⼯程
合同编号:DHQ/C1
导流隧洞⼟建及⾦属结构安装⼯程临时弃渣场施⼯⽅案
批准:
审核:
编制:
中国⽔利⽔电第⼀⼯程局⼤华桥项⽬部
2010年9⽉11⽇
导流隧洞⼟建及⾦属结构安装⼯程
临时弃渣场施⼯⽅案
⼀、概述
⼤华桥⽔电站右岸导流隧洞合同弃渣场为⼲笔河弃渣场,但因征地等原因永久渣场不能使⽤。⽬前导流隧洞施⼯⽀洞等部位开挖即将开始,急需临时渣场,因此对沿江滩地进⾏改造做为临时渣场。
⼆、施⼯⽅案
2.1临时弃渣场施⼯范围,长度⽅向上沿六兰公路⾥程K91+629.152m~K91+829.152m,共200m;宽度⽅向从公路边缘处延⾄江边,宽度范围为14.0m~20.86m;公路⾯⾄挡墙基底⾼差范围在13m~17m。弃渣场计算容量为10665.4m3。弃渣场平⾯布置⽰意图见附图1。
2.2 为增⼤弃渣场容量并对弃渣坡脚进⾏防护,需在坡脚沿江⼀侧做挡渣墙,挡渣墙⽅案最终定为钢筋⽯笼⽹挡渣墙。为防⽌设计弃渣场下游原有边坡⽯渣下江,在弃渣场下游坡脚处沿河道⼀侧安置单排单层钢筋⽯笼⽹挡墙,具体范围由现场情况⽽定,并对沿岸坡⾯做清理处理。
2.3 在沿江滩地临江侧做钢筋⽯笼墙对弃渣⼟⽯坡进⾏防护。钢筋⽯笼尺⼨2m×1m×1m(长×宽×⾼),⽯笼挡渣墙共7层,底层宽6m。钢筋⽯笼主筋采⽤φ16螺纹钢,分布筋采⽤φ6.5@20cm×20cm,具体结构及尺⼨见附图2。
2.4 钢筋⽯笼制作完成后由⾃卸车运⾄现场进⾏⽯料填筑。⽯笼填充料为⼈⼯选取完整性较好的岩⽯,块径范围在25cm~
水电站运行管理制度范文
水电站运行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水电站的运行管理,保障水电站的安全运行,提高经济效益并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水电站运行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水电站工作人员。
第三条水电站的运行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效益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水电站应建立完善的水电站运行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水电站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六条水电站应设立运行值班、生产管理、设备维护等岗位,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任务。
第七条运行值班员应负责对水电站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运行问题。
第八条生产管理人员应组织管理水电站的生产活动,合理安排生产计划,提高生产效率。
第九条设备维护人员应定期检修和维护水电站的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安全生态
第十条水电站应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一条水电站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水电站应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和节能减排技术。
第十三条水电站应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上级机关、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水电站的运行情况。
第四章经济效益
第十四条水电站应制定合理的经济目标,提高发电效率,降低发电成本。
第十五条水电站应加强经济管理,在合理范围内降低能耗和费用。
第十六条水电站应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根据经济效益和发电情况评估岗位绩效。
第十七条水电站应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运用和风险控制。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八条水电站应建立健全的工作纪律,严禁违规操作和违法行为。
渣场安全管理规定
渣场安全管理规定
指的是对渣场进行安全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渣场安全管理规定:
1. 渣场应具备围栏或其他明显隔离设施,用于限制人员和车辆进入。
2. 渣场应设有专门的入口和出口通道,并进行标识,方便人员和车辆进出。
3. 渣场应定期清理和平整,避免渣土过高或垮塌的情况发生。
4. 渣场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监督,保证渣场的秩序和安全。
5. 渣场应具备防止火灾和爆炸等事故的设施和措施,包括防火墙、灭火器等。
6. 渣场应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7. 渣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8. 渣场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9. 渣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如消防法、建筑安全规范等。
10. 渣场应与相关部门、单位建立联络机制,及时报告和处理事故和紧急情况。
这些规定和措施旨在保障渣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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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工程渣场排水措施设计
水电站工程渣场排水措施设计
在水电站工程渣场排水措施设计中,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工程渣场的设计、排水系统的设计、排水设施的布置和排水管理。
首先,对于工程渣场的设计,需要选择合适的位置和规模。工程渣场应尽量远离水源地和居民区,以避免污水对周边环境和人群造成污染。同时,根据工程渣场的容量和渣土类型,设计合理的渣土场地的面积和高低差,以方便控制排水。
其次,在排水系统的设计中,应综合考虑工程渣场的地势、降雨量和渣土的含水量等因素,确定适当的排水方式。常用的排水方式包括自然排水和人工排水。自然排水即利用渣土场地本身的地势和渣土的渗透性实现排水,适合于渣土场地较大的情况。人工排水则采用管道系统将积水排出渣场,适合于渣土场地较小或地势较平坦的情况。
对于自然排水系统的设计,需要合理设置渠道和渠槽,以收集和引导降雨水流。渠道和渠槽应具有合适的坡度和横截面积,确保水流顺畅。为了防止渣土的淤积和堵塞,可以在渠道和渠槽内设置合适的过滤层或过滤设施,以过滤泥沙和固体颗粒。
对于人工排水系统的设计,需要合理选择排水管材料和管径,确保排水的顺畅和稳定。排水管道应按照适当的坡度布置,并添加必要的管道连接件,以便排水管道的延伸和维修。此外,为了防止渣土的进入和堵塞排水管道,可以在渣场周围设置合适的网格或围栏,以防止渣土外溢。
最后,在排水设施的布置上,应根据渣场的大小和形状,合理设置排水口和排水井,以便收集和清理渣场内的积水。排水口应设置在渣场边缘
或低洼地,将积水引导到排水管道或排水井中。排水井应具有一定的尺寸和深度,以容纳积水并方便清理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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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渣场管理规定
(试行)
左下沟渣场为×××水电站前期工程建设的主要弃渣场,弃渣单位较多,弃渣强度高。为进一步强化左下沟渣场管理,保证弃渣车辆的畅通进出,促使渣场堆筑安全有序,便于后期骨料回采,特制订左下沟渣场管理办法。
一、总则
1、本规定依据施工承建合同文件、“×××工程[2008]257号”编制。
2、本规定适用于向左下沟渣场弃渣的所有承建单位和工程项目。
二、渣场的划分
1、按×××水电站施工布置和统筹规划,左下沟渣场设置弃渣区和回采区,具体位置由渣场管理单位依照设计图纸并结合实际情况,按本渣场规划进行现场标识。
2、根据施工承建合同,本渣场由多家承建单位同时使用。必要时,由渣场管理单位现场划分区域供不同单位使用。
三、渣场的使用
1、承建单位如需使用本渣场,须提前7天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渣场使用申请,内容包括料渣来源、去向、数量、渣场使用时段、堆取方式和保护方案。
2、根据合同文件有关规定,所有弃往渣场的有用料归业主所有,由中水五局负责管理和使用。如其他单位因需取用,须书面申请并经工程师批准。
3、所有弃往渣场的开挖有用料,必须按要求堆存在回采区或管理人员指定的地点。有用料应以分层堆筑的方式堆存,保证能顺利回采。
4、承建单位在存料或取料过程中,严禁将有用料与废渣混杂,严禁在运输过程中丢弃、污染有用料。
四、渣场管理
1、中水×局为左下沟渣场的管理单位,进出本渣场的所有弃渣车辆、场
平机械必要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接受工程师的监督。
2、渣场管理单位应根据左下沟渣场的总体规划,对渣场内道路和弃渣区域进行合理规划布置,报经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根据渣场管理工作需要,由渣场管理单位在左下沟渣场弃渣区入口设置值班室,建立24小时现场值班制度,填写值班日志和交班记录,并接受业主、监理的监督和检查。渣场管理单位在现场应配备通讯工具和数码相机,以保证信息的及时传达与反馈,及时记录渣场管理事件。
4、由渣场管理单位负责渣场内公用道路的修建与维护(为弃渣单位的责任所致维护者除外),并在渣场内道路口设置醒目的指示路标,标明渣场进、出场线路及弃渣位置。
5、所有弃渣车辆必须标明施工单位、车辆内部编号,和本车所装载的渣料类型(有用料插绿旗,无用料插红旗),无标识弃渣车辆禁止入内。各弃渣单位车辆应按指示路标要求进入弃渣区弃渣。
6、承建单位在使用渣场时,应派专人负责现场指挥和协调工作。弃渣过程中和弃碴后的场地整平工作由各弃渣单位自行负责,场平机械须提前到位。
7、严禁承建单位沿途乱弃渣料,或将渣料运往管理人员(或工程师)指定的弃渣地点以外堆放。严禁丢弃、污染有用料。
8、各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弃渣车辆司机的管理和教育,自觉遵守左下沟渣场管理和左下沟索桥运行管理有关规定,控制行车速度,严禁超载、抢行,做到安全、文明行车。进入渣场的车辆限速为15公里/小时。
9、要求各单位弃渣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对于进出渣场区域的事故车辆应靠边停放并及时修理退出场地,确保道路畅通以减少对渣场正常弃渣的干扰。
10、对于渣场内发生的违规弃渣事件,现场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本标段现场监理工程师,并如实记录取证,及时上报监理部,工程师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五、罚则
1、所有碴料必须按规定弃往指定地点,严禁乱弃乱倒。未按合同规定或
未经批准违规弃渣者,对责任单位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并责令限期转运。
2、有用料和无用料错弃地点的,对责任单位处以500元/车罚款。
3、如渣料场平工作不及时影响后续弃渣,或所弃渣料积存一天以上未予平整的,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元/次罚款,并责令限期平整弃渣。
4、对不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和管理造成较严重的后果,或恶意扰乱渣场秩序的弃渣车辆,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元~5000元/次的罚款。
5、如发现违规弃渣现象,虽经渣场管理人员或工程师指出,但责任单位仍拒不或消极消除其违规弃渣后果的,工程师可指定其他承建单位帮其实施完成,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并处于加倍罚款。
6、对渣场内违规弃渣现象视而不管或不能指出直接责任单位的,对管理单位处以100元/车的罚款。对未认真履行其职责、管理不到位导致渣场秩序混乱的,对渣场管理单位处于1000元/次的罚款。
7、如同类违规事件发生两次以上,第三次加倍处罚。
六、其他
1、本渣场管理办法自二〇〇八年十月一日起试行。
2、×××咨询有限公司×××前期项目监理部负责本规定的解释。
××××××咨询有限公司
×××前期项目监理部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