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司法考试:刑法每日一题(4月26日)
2008年全国司法考试每日一题(2008-06-18)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未成年⼈刑事案件时,应当进⾏下列哪些活动?
A.应当听取辩护⼈的意见
B.应当听取未成年被害⼈的意见
C.应当听取未成年被害⼈的法定代理⼈的意见
D.在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有认罪、悔罪表现的,检察⼈员可以安排其与法定代理⼈、近亲属等会见、通话
[答案] ABCD
[考点] 未成年⼈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程序
[解析] 根据《⼈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刑事案件的规定》第16条第4款:“⼈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应当听取其⽗母或者其他法定代理⼈、辩护⼈、未成年被害⼈及其法定代理⼈的意见……”可知,选项A、B、C均正确。
⼜根据该“规定”第18条:“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具备以下条件的,检察⼈员可以安排在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与其法定代理⼈、近亲属等进⾏会见、通话:……(⼆)未成年犯罪嫌疑⼈有认罪、悔罪表现,或者虽尚未认罪、悔罪,但通过会见、通话有可能促使其转化,或者通过会见、通话有利于社会、家庭稳定……”可知,选项D正确。
2008年司法考试卷二(附答案)
2008年司法考试卷二(附答案)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 题,每题 分,共 分。
关于危害结果的相关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甲男( 岁)明知孙某(女)只有 岁而追求她,在征得孙某同意后,与其发生性行为。
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警察乙丢失枪支后未及时报告,清洁工王某捡拾该枪支后立即上交。
乙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丙诱骗 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后,将其作为养子,使之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
丙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丁恶意透支 万元,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立即归还。
丁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答案:✌解析:危害结果是危害行为对法益所造成的实际侵害,它具有因果性、侵害性、现实性、多样性和规范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 条第 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所以✌项所述的甲的行为是侵害了孙某的合法权益,已经造成了实际损害,所以✌是错误的。
应选。
《刑法》第 条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 项中警察乙虽然在其枪支丢失后没有及时报告,但是清洁工捡到枪支后立即上交,没有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后果,没有对法益造成实际侵害,所以 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刑法》第 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项中丙诱拐 岁孤儿离开其监护场所(孤儿院),尽管该孤儿在丙的养育下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但丙的行为仍然触犯了《刑法》第 条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 项的说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2008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
2008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三、不定项选择题:(2008年)91.四位学生在课堂上讨论共同犯罪时先后发表了以下观点,其中正确的选项是:A.甲: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应当对集团成员所实施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B.乙: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从犯的处罚应当轻于主犯,所以,对于从犯不得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C.丙: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都是主犯,但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不一定是主犯,因为聚众犯罪不一定成立共同犯罪D.丁:一开始被犯罪集团胁迫参加犯罪,但在着手实行后,非常积极,成为主要的实行人之一,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应认定为主犯答案:CD解析:《刑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注意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对“集团”本身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责任,而非是对“全体成员”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因此,A的说法错误。
《刑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第4款规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对于从犯,虽然在处罚的时候轻于主犯,但是也应该以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定罪处罚,B的说法错误,不当选。
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一定是主犯,但是主犯不一定是首要分子,犯罪集团中的主犯除了首要分子,还包括其他起主要作用的非首要分子的主犯。
主犯一定是存在于共同犯罪中的,对于聚众犯罪,有时法律只是处罚首要分子(例如:刑法第291条规定的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对于其他参加人员不进行定罪处罚,因此不成立共同犯罪,也无所谓主从犯的区分,所以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不一定是主犯。
C的说法正确,当选。
第26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2008年全国司法考试每日一题(2008-04-15)
关于敲诈勒索罪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将王某杀害后,⼜以王某被绑架为由,向其亲属索要钱财。
甲除构成故意杀⼈罪外,还构成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想象竞合犯 B.饭店⽼板⼄以可乐兑⽔冒充洋酒销售,向实际消费数⼗元的李某索要数千元。
李某不从,⼄召集店员对其进⾏殴打,致其被迫将钱交给⼄。
⼄的⾏为构成抢劫罪⽽⾮敲诈勒索罪 C.职员丙被公司辞退,要求公司⽀付10万元补偿费,否则会将所掌握的公司商业秘密出卖给其他公司使⽤。
丙的⾏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D.丁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国家⼯作⼈员刘某10万元。
获取不正当利益后,丁以告发相要挟,要求刘某返还10万元。
刘某担⼼被告发,便还给丁10万元。
对丁的⾏为应以⾏贿罪与敲诈勒索罪实⾏并罚[答案] ABCD[考点] 敲诈勒索罪的构成特征[解析] 在选项A中,甲杀害王某后,⼜以王某被绑架为由向王某的亲属勒索财物。
这⼀勒索财物的⾏为,⼀⽅⾯具有使王某亲属产⽣恐惧⽽迫不得已地交付财物的性质,构成敲诈勒索罪。
另⼀⽅⾯⼜具有隐瞒王某已经被杀的事后使王某亲属交付财物的性质,构成诈骗罪。
在上述两种犯罪⾏为之间存在想象竞合关系。
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
在选项B中,⼄以可乐兑⽔冒充洋酒销售,并索要数千元,在他⼈不从的情况下进⾏殴打,致使被害⼈被迫交付财物。
在这种情况下,财物是通过使⽤暴⼒获取的,符合抢劫罪的特征,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对此,2005年6⽉8⽇⼈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意见》第9条第2款规定:“以⾮法占有为⽬的,以买卖、交易、服务为幌⼦采取暴⼒、胁迫⼿段迫使他⼈交出与合理价钱、费⽤相差悬殊的钱物的,以抢劫罪定罪处刑。
”选项B属于这种情形,因⽽是正确的。
在选项C中,丙以出卖公司商业秘密相威胁,要求公司交付10万元补偿费的⾏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特征。
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
在选项D中,丁先对刘某⾏贿,构成⾏贿罪⽆疑。
后⼜以告发相要挟要求返还⾏贿款,这⼀⾏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可能会存在争议。
【最新】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刑法(2008年)
/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刑法(2008年)单项选择题1. 关于危害结果的相关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甲男(25岁)明知孙某(女)只有13岁而追求她,在征得孙某同意后,与其发生性行为。
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B. 警察乙丢失枪支后未及时报告,清洁工王某捡拾该枪支后立即上交。
乙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C. 丙诱骗5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后,将其作为养子,使之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
丙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D. 丁恶意透支3万元,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立即归还。
丁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危害结果。
危害结果是危害行为对法益所造成的实际侵害,它具有因果性、侵害性、现实性、多样性和规范性。
选项A表述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据此可知,甲明知孙某未满14周岁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对刑法保护的法益已经造成了实际损害,应按强奸罪处罚。
选项B表述正确。
《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据此可知,警察乙虽然在其枪支丢失后没有及时报告,但是清洁工捡到枪支后立即上交,没有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后果,没有对法益造成实际侵害。
选项C表述正确。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据此可知,丙诱拐5岁孤儿离开其监护场所(孤儿院),侵害了合法的监护关系,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造成危害后果。
选项D表述正确。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2008年司法考试卷二附答案
2008年司法考试卷二(附答案)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危害结果的相关说法,下列哪一选项就是错误的?A、甲男(25岁)明知孙某(女)只有13岁而追求她,在征得孙某同意后,与其发生性行为。
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B、警察乙丢失枪支后未及时报告,清洁工王某捡拾该枪支后立即上交。
乙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C、丙诱骗5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后,将其作为养子,使之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
丙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D、丁恶意透支3万元,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立即归还。
丁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答案:A解析:危害结果就是危害行为对法益所造成的实际侵害,它具有因果性、侵害性、现实性、多样性与规范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就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就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明知就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就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236条第2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所以A项所述的甲的行为就是侵害了孙某的合法权益,已经造成了实际损害,所以A就是错误的。
应选。
《刑法》第129条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B项中警察乙虽然在其枪支丢失后没有及时报告,但就是清洁工捡到枪支后立即上交,没有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后果,没有对法益造成实际侵害,所以B的说法就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刑法》第262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C项中丙诱拐5岁孤儿离开其监护场所(孤儿院),尽管该孤儿在丙的养育下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但丙的行为仍然触犯了《刑法》第262条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C项的说就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司考真题及答案08年卷2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试卷二第一部分真题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构成犯罪。
司法解释将其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
这一解释属于下列何种解释?A.补正解释B.当然解释C.反对解释D.缩小解释2.甲因为盗窃乙的自行车(价值460元)被抓获,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在被行政拘留期间,甲主动交代了盗窃丙的摩托车(价值2万元)的犯罪事实,该事实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
对甲主动交代盗窃摩托车一事的行为应如何定性?A.自首B.坦白C.立功D.重大立功3.①特殊身份是指行为人在身份上的特殊资格,以及其他与一定的犯罪行为有关的、行为人在社会关系上的特殊地位或者状态。
②由于特殊身份必须与一定的犯罪行为有关,所以,性别、国籍等不可能成为特殊身份,首要分子则属于特殊身份。
③挪用公款罪是真正身份犯,只有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但非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成为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④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从重处罚。
这种情形称为不真正身份犯。
关于上段话正误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第①句错误,其他正确B.第②句错误,其他正确C.第③句错误,其他正确D.第④句错误,其他正确4.甲意图勒死乙,将乙勒昏后,误以为乙已经死亡。
为毁灭证据,又用利刃将所谓的"尸体"分尸。
事实上,乙并非死于甲的勒杀行为,而是死于甲的分尸行为。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B.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和侮辱尸体罪C.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既遂)罪和侮辱尸体罪D.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既遂)罪5.关于期待可能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行为人是否具有故意、过失,与是否具有期待可能性,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二d
31.法庭在审理被告⼈某甲⼊室盗窃案的过程中发现,某甲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为逃避抓捕曾以暴⼒伤害被害⼈。
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A.建议检察机关补充侦查 B.建议检察机关变更起诉 C.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D.应当⾃⾏补充侦查 答案:B 解析:《⼈民法院关于执⾏若⼲问题的解释》第178条规定,⼈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应当建议⼈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民检察院不同意的,⼈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176条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裁判。
由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 32.下列案件能够作出有罪认定的是哪⼀选项? A.甲供认⾃⼰强*了⼄,⼄否认,该案没有其他证据 B.甲指认⼄强*了⾃⼰,⼄坚决否认,该案没有其他证据 C.某单位资⾦30万元去向不明,会计说局长⽤了,局长说会计⽤了,该案没有其他证据 D.甲⼄⼆⼈没有通谋,各⾃埋伏,⼏乎同时向丙开枪,后查明丙⾝中⼀弹,甲⼄对各⾃犯罪⾏为供认不讳,但收集到的证据⽆法查明这⼀枪到底是谁打中的 答案: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供。
只有被告⼈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有罪和处以刑罚。
因此本题中A、B、C三个选项的说法都是错误的, D项中,甲⼄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也查明丙⾝中⼀弹的事实,因此,甲⼄的⾏为可以认定为构成犯罪,⽽“收集到的证据⽆法查明这⼀枪到底是谁打中的”情况属于关于犯罪是否构成既遂问题的认定,⽽不再是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的认定了,因此D项符合题意,应该选。
33.甲将潜艇的部署情况⾮法提供给⼀外国军事杂志。
在审判过程中,法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关于对甲取保候审的执⾏机关,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 B.公安机关 C.军队保卫部门 D.国家安全机关 答案: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4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200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法学试题和答案
200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法学试题和答案(课程代码0245)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我们可以将刑法的任务概括为()A.打击敌人B.惩罚犯罪C.保护法益D.保护人民2.我国刑法的体系是指刑法典的()A.组成 B.结构C.内容 D.组成和结构3.在刑法溯及力问题上,从刑法理论上看比较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是()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C.从新兼从轻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4.在犯罪的理论分类中,与法定犯相对应的是()A.自然犯B.行政犯C.基本犯D.国事犯5.认定犯罪的具体法律标准是()A.犯罪概念B.犯罪构成C.犯罪的主观要件D.犯罪的客观要件6.作为犯罪主体要件的特殊身份,只是针对该犯罪的()A.实行犯而言的 B.教唆犯而言的C.帮助犯而言的 D.胁从犯而言的7.下列关于紧急避险问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避险行为损害的利益可以大于所避免的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B.实行避险行为对行为主体没有任何限制C.危险的来源中不包括人的不法侵害D.避险必须是出于不得已而采取的行为8.我国刑罚的目的是()A.惩罚犯罪B.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民C.预防犯罪D.打击敌人与保护人民9.以刑法有无明文规定为标准,可以将量刑情节分为()A.应当情节与可以情节 B.法定情节与酌定情节C.从宽情节与从严情节 D.案中情节与案外情节10.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可以适用假释的是()A.被判处管制的B.被判处罚金的C.被判处拘役的D.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11.参加恐怖组织后又杀人的,应定()A.参加恐怖组织罪B.故意杀人罪C.参加恐怖组织罪与故意杀人罪中的重罪D.参加恐怖组织罪和故意杀人罪12.丢失枪支不报罪的主观方面()A.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B.只能是直接故意C.是过于自信的过失D.是疏忽大意的过失13.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假药”不包括()A.超过有效期的药 B.变质的药C.被污染的药D.未取得批准文号的药14.金融凭证诈骗罪中的“金融凭证”不包括()A.支票 B.银行存单C.委托收款凭证D.汇款凭证15.行为人为索取赌债而扣押、拘禁他人的,构成()A.绑架罪B.敲诈勒索罪C.非法拘禁罪 D.赌博罪16.关于侮辱罪和诽谤罪,正确的说法是()A.都可以采用暴力手段B.都必须捏造事实C.都要求情节特别严重D.都是针对特定的人17.关于遗弃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遗弃的对象必须是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B.遗弃行为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C.遗弃罪的主观方面可以是过失D.遗弃罪的行为人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扶养义务的人18.关于伪证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中B.可以由证人构成C.作伪证的目的是干挠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D.可以由鉴定人构成19.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属于()A.危害国家安全罪B.军人违反职责罪C.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D.危害国防利益罪20.招摇撞骗罪中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包括冒充()A.警察B.军人C.税务机关工作人员D.法官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08年司法考试卷四(附答案)
08年司法考试卷四(附答案)08年司法考试卷四(附答案).txt曾经拥有的不要忘记;不能得到的更要珍惜;属于自己的不要放弃;已经失去的留作回忆。
2008年司法考试卷四(附答案)试卷四提示:本试卷为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
请按题序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上书写答案,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本题20分)材料:据新华社4月13日电:2006年4月,中共中央提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
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
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
《法制日报》2008年2月1日报道:2007年岁末,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指出,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这“三个至上”所蕴含的精神,不仅体现了执政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理念,也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体现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
问题:请根据以上材料,从法与政治和法的作用的角度简答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
答题要求: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2.不少于400字。
二、(本题20分)案情:徐某系某市国有黄河商贸公司的经理,顾某系该公司的副经理。
2005年,黄河商贸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国有公司改制为管理层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徐某、顾某及其他15名干部职工分别占40%、30%、30%股份。
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某资产评估所对黄河商贸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给丙建筑公司施工,该公司由张、李、王三人合伙出资组成。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试题分析与答案解析
1.解析:危害结果是危害行为对法益所造成的实际侵害,它具有因果性、侵害性、现实性、多样性和规范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236条第2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所以A项所述的甲的行为是侵害了孙某的合法权益,已经造成了实际损害,所以A是错误的。
应选。
《刑法》第129条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B项中警察乙虽然在其枪支丢失后没有及时报告,但是清洁工捡到枪支后立即上交,没有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后果,没有对法益造成实际侵害,所以B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刑法》第262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C项中丙诱拐5岁孤儿离开其监护场所(孤儿院),尽管该孤儿在丙的养育下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但丙的行为仍然触犯了《刑法》第262条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C项的说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根据上述法条可知,D项中丁某的行为并没有构成对法益的实际侵害,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所以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试卷二及参考答案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1.A.甲男(25岁)明知孙某(女)只有13岁而追求她,在征得孙某同意后,与其发生性行为。
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B.警察乙丢失枪支后未及时报告,清洁工王某捡拾该枪支后立即上交。
乙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C.丙诱骗5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后,将其作为养子,使之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
丙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D.丁恶意透支3万元,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立即归还。
丁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2.A.甲明知自己的财物处于国家机关管理之中,但不知此时的个人财物应以公共财产论而窃回。
甲缺乏成立盗窃罪所必须的对客观事实的认识,故不成立盗窃罪B.乙以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窃取军人的手提包时,明知手提包内可能有枪支仍然窃取,该手提包中果然有一支手枪。
乙没有非法占有枪支的目的,故不成立盗窃枪支罪C.成立猥亵儿童罪,要求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D.成立贩卖毒品罪,不仅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贩卖的是毒品,而且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所贩卖的毒品种类3.A.甲的预备行为导致了乙死亡,仅成立故意杀人预备B.甲虽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但所预定的实行行为(勒乙的脖子)并未实施完毕,故只能认定为未实行终了的未遂C.甲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D.甲的行为是故意杀人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论处4.A.由于违法性认识不是故意的认识内容,所以,甲仍然构成故意犯罪B.甲没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所以不成立犯罪C.甲虽然不成立故意犯罪,但成立过失犯罪D.甲既可能成立故意犯罪,也可能成立过失犯罪5.A.儿童赵某生活在贫困家庭,甲征得赵某父母的同意,将赵某卖至富贵人家。
甲的行为得到了赵某父母的有效承诺,并有利于儿童的成长,故不构成拐卖儿童罪B.在钱某家发生火灾之际,乙独自闯入钱某的住宅搬出贵重物品。
由于乙的行为事后并未得到钱某的认可,故应当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C.孙某为戒掉网瘾,让其妻子丙将其反锁在没有电脑的房间一星期。
2008年司考卷二答案
专业课原理概述部分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5分)1. 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是为了()。
A. 提高司法人员素质B. 规范司法行为C. 确保司法公正D. ABC都是A. 刑法B. 民法C. 行政法D. 程序法A. 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B. 公民承担平等的义务C. 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D. 公民在立法上一律平等A.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B.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C.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D.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A. 无罪推定原则B. 有罪推定原则C. 证据裁判原则D. B和C都是二、判断题(每题1分,共5分)1. 我国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2. 司法解释是司法审判活动的依据。
()3.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 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
()5.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填空题(每题1分,共5分)1.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______。
2. 刑法规定,犯罪分子具有______情节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 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其中______原则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
4. 行政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______申请行政复议。
5. 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______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四、简答题(每题2分,共10分)1. 简述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2. 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3. 简述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4. 简述刑事诉讼法中的辩护制度。
5. 简述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
2008-司法考试刑诉多项选择题真题
2008-司法考试刑诉多项选择题真题64. 关于"宪法是静态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动态的宪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有关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构成各国宪法中关于****保障条款的核心B. 刑事诉讼法关于强制措施的适用权限、条件、程序与辩护等规定,都直接体现了宪法关于公民人身、住宅、财产不受非法逮捕、搜查、扣押以及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等规定的精神C. 刑事诉讼法规范和限制了国家权力,保障了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和自由D. 宪法关于****保障的条款,都要通过刑事诉讼法保证刑法的实施来实现【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刑事诉讼法在实现法治国家方面的作用,集中体现在与宪法的关系之中,有关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在宪法条文中的重要地位。
这些体现法治主义的有关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构成了各国宪法或宪法性文件中关于****保障条款的核心。
选项B正确。
刑事诉讼法在维护宪法制度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各国刑事诉讼法律规范中有关强制措施的适用权限、条件、程序、羁押期限、辩护、侦查、审判的原则与程序等规定,都直接体现了宪法或宪法性文件关于公民人身、住宅、财产不受非法搜查、逮捕、扣押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等规定的精神。
选项C正确。
国家要确保宪法所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非依法律规定不得侵犯。
刑事诉讼直接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利特别是人身自由,所以必须对国家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力予以限制。
刑事诉讼法就是调整和平衡国家打击犯罪和保障公民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相互关系的法律,从而承担防止司法权滥用而保障公民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的任务。
选项D错误。
在《刑事诉讼法》第二条重申和强调了宪法规定的"尊重和保障****"原则,是宪法尊重和保障****原则的具体化。
宪法的许多规定,一方面,要通过刑事诉讼法保证刑法的实施来实现;另一方面,要通过刑事诉讼法本身的实施来实现。
另外,宪法关于****保障的条款,还需要通过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来保障实现。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一)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一)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内日,提出书面答复,并依法提交有关材料。
A.5日B.7日C.10日D.15日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的除外。
A.30日B.60日C.一年D.两年3、熊某与李某同为某乡农民,2004年12月6日,两人因宅基地的事发生争执,李某乘熊某不备向其腰间踢了一脚,熊某被送往医院,经诊断后认定肋骨骨折,但后果并非特别严重,未构成犯罪,乡派出所对此事进行调查后对李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李某不服,委托其兄长向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
市公安局认为行政复议不能由他人代为提起,告知不予受理。
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李某未经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否受理?( ) A.不予受理,应先提起行政复议B.应予受理,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在法定期间不作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C.不应受理,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D.以上理由都不对4、不属于《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所称的不可抗力的是()A.地震B.水灾C.重病D.战争5、行政复议机关负责()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
A.机关内部管理工作B.法制工作C.监察工作D.人事工作6、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区建材工业局管理的国有小砖厂出售,小砖厂的承包人以侵犯其经营自主权为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
A.市国有资产管理局B.市经济贸易局C.市人民政府D.区人民政府7、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区建材工业局管理的国有小砖厂出售,小砖厂的承包人以侵犯其经营自主权为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
A.市国有资产管理局B.市经济贸易局C.市人民政府D.区人民政府8、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内日,提出书面答复,并依法提交有关材料。
08年司考真题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一、参考答案:1.法和政治之间具有非常密切的关系。
法离不开政治,政治也离不开法。
这就是为什么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一方面要强调党的领导,执法为民,强调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强调服务大局,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又必须包含依法治国、公平正义的涵义和价值,必须强调宪法法律至上。
这体现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从法和政治的角度看,实际上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统一。
2.法的作用泛指法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法不仅具有规范作用也具有社会作用,其社会作用是由法的本质和目的所决定,社会主义法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具有维护社会秩序、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
这种作用的实现,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个方面,即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
进一步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社会主义法的作用的发挥与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二、参考答案:1.徐某与顾某构成贪污罪,而不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本案不符合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特征,而是采取隐瞒的方式将公款予以非法占有,符合贪污罪的特征。
2.徐某与顾某应对100万元的贪污总数额负责,而不是只对个人所得部分负责;此外,用于行贿的1万元也应计入贪污数额。
3.徐某与顾某贪污100万元属于未遂,因为公司产权尚未过户,但贪污1万元属于既遂。
4.给周某送的1万元属于个人行贿,因为不是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5.周某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不应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实行并罚。
6.周某构成徐某与顾某犯罪的共犯,属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与贪污共犯的想象竞合。
三、参考答案:1.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二审判决中一并改判。
2.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民事部分按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3.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不定项选择
三、不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少有⼀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91-100题,每题2分,共20分。
91.四位学⽣在课堂上讨论共同犯罪时先后发表了以下观点,其中正确的选项是: A.甲:对于犯罪集团的⾸要分⼦,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处罚,即应当对集团成员所实施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B.⼄: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的是主犯,对于犯罪集团⾸要分⼦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从犯的处罚应当轻于主犯,所以,对于从犯不得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C.丙:犯罪集团的⾸要分⼦都是主犯,但聚众犯罪的⾸要分⼦不⼀定是主犯,因为聚众犯罪不⼀定成⽴共同犯罪 D.丁:⼀开始被犯罪集团胁迫参加犯罪,但在着⼿实⾏后,⾮常积极,成为主要的实⾏⼈之⼀,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的,应认定为主犯 92.国有公司财务⼈员甲于2007年6⽉挪⽤单位救灾款100万元,供⾃⼰购买股票,后股价⼤跌,甲⽆⼒归还该款项。
2008年1⽉,甲挪⽤单位办公经费70万元为⾃⼰购买商品房。
两周后,甲采取销毁账⽬的⼿段,使挪⽤的办公经费70万元中的50万元难以在单位财务账上反映出来。
甲⼀直未归还上述所有款项。
关于甲的⾏为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挪⽤救灾款的⾏为,不构成挪⽤特定款物罪 B.甲挪⽤办公经费的⾏为构成挪⽤公款罪,挪⽤数额为70万元 C.甲挪⽤办公经费后销毁账⽬且未归还的⾏为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50万元 D.对于甲应当以挪⽤公款罪、贪污罪实⾏并罚(⼀) 甲⼿持⼔⾸寻找抢劫⽬标时,突遇精神病⼈丙持⼑袭击。
丙追赶甲⾄⼀死胡同,甲迫于⽆奈,与丙搏⽃,将其打成重伤。
此后,甲继续寻找⽬标,见到丁后便实施暴⼒,⽤⼔⾸将其刺成重伤,使之丧失反抗能⼒,此时甲的朋友⼄驾车正好经过此地,见状后下车和甲⼀起取⾛丁的财物(约2万元),然后逃跑,丁因伤势过重不治⾝亡。
请回答93-94题。
93.关于甲将精神病⼈丙打成重伤的⾏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的⾏为属于正当防卫,因为对精神病⼈的不法侵害也可以进⾏正当防卫 B.甲的⾏为属于紧急避险,因为“不法”必须是主客观相统⼀的⾏为,⽽精神病⼈没有责任能⼒,其客观侵害⾏为不属于“不法”侵害,故只能进⾏紧急避险。
08司法考试每日一题(2008-02-15)
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在国外教唆陈某到中国境内实施绑架⾏为,中国司法机关对甲的教唆犯罪有刑事管辖权 B.⾪属于中国某边境城市旅游公司的长途汽车在从中国进⼊E国境内之后,因争抢座位,F国的汤姆⼀怒之下杀死了G国的杰瑞。
对汤姆的杀⼈⾏为不适⽤中国刑法 C.中国法院适⽤普遍管辖原则对劫持航空器的丙⾏使管辖权时,定罪量刑的依据是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D.外国⼈丁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即使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能不适⽤中国刑法[答案] ABD[考点] 刑事管辖权[解析] 选项AB涉及的是属地管辖。
在选项 A中,甲的教唆⾏为虽然是在国外实施的,但其教唆的内容是先使陈某到中国境内实施绑架⾏为。
因此,中国司法机关对甲的教唆犯罪有刑事管辖权,正如预备与实⾏只要其中之⼀项发⽣在中国境内,中国司法机关就有管辖权。
教唆、帮助、组织与实⾏只要其中之⼀项发⽣在中国境内,中国司法机关就有管辖权。
在选项B中,长途汽车这⼀交通⼯具是中国某旅游公司的,但被告⼈、被害⼈及犯罪⾏为均发⽣在我国领域外,因此中国司法机关对发⽣在中国旅游公司的长途汽车上的杀⼈案件没有刑事管辖权。
根据《刑法》第6条第2款的规定:“凡在中华⼈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本法。
”只有船舶或者航空器才能视为浮动领⼟即使在境外,只要发⽣在船舶或者航空器上的案件,中国司法机关就有刑事管辖权。
但选项B中主观上是汽车,汽车上的案件应当按照⼀般的属地管辖原则处理。
因此,选项A、B都是正确的。
选项C涉及根据普遍管辖原则⾏使管辖权案件的定罪量刑的依据。
中国适⽤普遍管辖的依据是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但定罪量刑的依据是中国刑法。
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
选项D涉及保护管辖。
对外国⼈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的犯罪进⾏管辖的,除要求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还有双重犯罪的要求,即该⾏为不仅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按照犯罪地的法律规定也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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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题目甲某是某医院麻醉药品的管理人员。
起先,出于交情,给一些有毒瘾的朋友提供一些麻醉药品吸食注射。
时间长了以后,甲某就拒绝提供了。
一些有毒瘾的朋友开始给他送钱送物,求其搞点毒品。
甲某则视所送钱物的价值大小,相应提供一定数量的麻醉品。
经查证,甲某因此而收受的钱财价值达到30余万元。
甲某的行为构成:() A.贩卖毒品罪 B.受贿罪 C.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D.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答案:AD 解析:参见第355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与贩卖毒品罪的重要区别之一是,没有牟利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