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溪湿地外来植物及其风险管理
杭州西溪湿地保护利用之管见一
城 市 的 空 气 净 化作 用 保 持 生 物 多
生 活 污 水在 横 流
,
,
湿 地 和 柿 子树 被
,
性的 循 环 状 态
、
,
持续 追 求 生 态 经
”
、
样性
”
、
社会效应
“
向公 众开 放 可
,
” 、
蚕 食 绿地 与 绿 地 之 间似 曾相似 那 些几 千 几 百 年 以 来 存 在 的 特 征 逐 渐
,
产 业 向 旅 游 开 发 的 积 极 性 切 实加
强 商旅联 合 提高旅游购物力
,
资 主 体 多元 化 的 发 展 道 路 吸 引 实
,
。
力 雄 厚 的 民 营 资 本参 与 文 化 建 设
兴办文化产业
。
,
政 策 和 经 济 杠杆 手 段 鼓 励 旅 游 企
业 加 大 科研投 入 并 使 其 成 为 研 发
。
游 业 多元 化 投 融 资 体 系 远 期 逐 步
,
建 立 以 企 业 为 主 政府 为 辅 风 险
,
,
投资 为 特 征 的 多 元 化 投 融 资体 系
积 极 探 索国 有 文 化 企 业 投
。
支 持会 展 旅 游
,
刺 激相 关
,
政 府 在 加 大 湿 地 保护 与 研 究 的 科 研 开 发 投入 的 同 时 要 利 用
,
于 西湖 称 它 为 仙 境 天 开
,
”
之域
。
座 名泉
,
处 还有
,
多处名 人
。
它始 于 唐 兴 盛 于 南 宋 其 名 御 封
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
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2011年6月30日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2011年9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2011年10月17日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4号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周边景观控制区内从事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第三条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以下简称湿地公园是经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以永续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生态资源和人文历史风貌资源为目的,可供开展湿地保护、恢复、宣传、教育、科研、监测、生态旅游等活动,集城市湿地、农耕湿地、文化湿地于一体的国家级湿地公园.第四条湿地公园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周边景观控制区以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划定的范围为准,并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人民政府依法向社会公示,标界立碑.第五条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管理,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湿地公园内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区域,应当按照湿地公约的要求,严格进行保护.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及西湖区人民政府、余杭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湿地公园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将湿地公园保护和管理纳入到市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第七条市人民政府依据本条例设立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公园保护和管理的有关工作;二根据湿地公园永续保护与合理利用的需要,参与湿地公园相关规划的编制和修改工作;三其他依法应当由管委会行使的职权.第八条管委会设立湿地公园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湿地公园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二依照本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湿地资源实施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三行使市人民政府依法授予或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职权;四行使西湖区、余杭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职权.管理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本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开展保护和管理工作.第九条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西湖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余杭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派驻湿地公园的派出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第十条湿地公园的外围保护地带和周边景观控制区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会同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管理机构应当参与外围保护地带和周边景观控制区的保护、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第十一条湿地公园保护所需要的资金应当列入杭州市人民政府和有关区人民政府财政专项预算.鼓励境内外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资金支持湿地公园的保护.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湿地公园自然生态环境、人文历史风貌和湿地公园设施的义务,并有权举报、制止破坏行为.鼓励单位和个人为湿地公园保护工作提供志愿服务.对在湿地公园保护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第十三条建立湿地公园保护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对湿地公园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检查,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资料,不得隐瞒或拒绝.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十四条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是湿地公园保护、建设、管理和利用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当严格遵守.第十五条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确因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而对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第十六条湿地公园外围保护地带和周边景观控制区所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与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相衔接.管委会应当参与湿地公园外围保护地带和周边景观控制区所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涉及湿地公园的各项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第十七条湿地公园内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遵守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按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等方面的法定程序报批后进行,其选址、布局、高度、体量、造型、风格和色调等,应当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其中,建设项目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超过三千平方米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禁止在湿地公园内新建、改建、扩建与湿地公园保护无关的建构筑物.第十八条湿地公园外围保护地带和周边景观控制区内建设项目的高度、体量等,应当符合本条例的规定以及湿地公园的各项规划,与湿地公园景观和环境相协调.对已有的破坏景观的建设项目和设施,应当逐步依法改正.第十九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加强湿地公园内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监管.确需在湿地公园内进行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十条在湿地公园内从事下列建设活动的,应当经管理机构同意后,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一设置游船码头、观景台等旅游、休闲设施;二恢复或新增石刻、碑碣;三设置雕塑或塑造塑像;四建设围墙、护栏、桥梁、铁塔等构筑物及工棚等临时建筑物;五设置广告、宣传牌栏、指示标牌等户外设施;六其他建设活动.第二十一条经批准在湿地公园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湿地风景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建设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原貌.第二十二条湿地公园以及外围保护地带、周边景观控制区内的违法建构筑物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置.第三章保护第二十三条湿地公园内的水体、野生动物、植物植被、地形地貌等生态环境,均属湿地公园的生态资源,应当严加保护.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湿地公园生态容量和生态平衡的需要,对湿地公园的重要区域实行定期封闭轮休,并可以划定一定的范围,禁止或限制人员进入.第二十四条湿地公园内河、塘、池、潭等水体的水流、水源,应当保持生态原状.除进行整修或利用外,不得擅自占用、围圈、填埋、堵截、遮掩水体、水面等.确需对水体、水面进行整修或利用的,应当经管理机构同意.市人民政府和有关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湿地公园外围保护地带城市污水排放的管理,外围保护地带内所有单位和居民的生产、生活污水,应当限期纳入城市污水排放系统.禁止将城市污水直接或者利用渗坑、渗井等方式间接排入湿地公园.第二十五条禁止引进任何可能造成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破坏的外来物种.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外来物种信息系统,并建立和及时更新最危险的入侵物种名录,防止其扩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湿地公园物种种源的培育研究和可持续利用工作.第二十六条禁止在湿地公园内捕捉陆生野生动物.严格控制在湿地公园内捕捞水生动物,确需捕捞的,应当经管理机构同意,在指定的范围、地点限量捕捞.有关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湿地公园外围保护地带野生动物的保护.除在规定的区域和时间外,禁止在湿地公园外围保护地带垂钓或者以其他方式捕捞鱼、虾等水生动物.第二十七条未经管理机构同意,禁止在湿地公园内放生动物.第二十八条严格控制在湿地公园内采集植物资源.确需在湿地公园内采集植物物种、标本、药材、植物繁殖材料和其他林副产品的,应当经管理机构同意后,在指定的范围、地点限量采集.第二十九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湿地公园的植树绿化和病虫害防治工作,保护好植被和动植物物种的生长、栖息条件.市林业、绿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湿地公园外围保护地带的植树绿化和病虫害防治工作,保护好植被和动植物物种的生长、栖息条件.湿地公园外围保护地带和周边景观控制区的绿化应当与湿地公园景观相协调.第三十条管理机构应当对湿地公园内的古树名木进行登记造册,并予以妥善保护.禁止擅自砍伐、移植、损毁湿地公园内的树木.确需砍伐或移植树木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管理机构的意见.第三十一条湿地公园内的桑基鱼塘、柿基鱼塘、竹基鱼塘等地形地貌应当予以保护.除湿地公园道路建设、设施维护外,不得在湿地公园内从事砌石、填土、挖掘、硬化土地、倾倒废土等改变地形地貌的行为.确需实施的,应当经管理机构同意.第三十二条在湿地公园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周边景观控制区内,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的生产设施、设置废弃物倾倒或填埋场地.现有的污染源,应当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第三十三条管理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湿地公园的生态监测,对湿地公园的水环境、湿地生态特征、湿地植被演替、湿地保护类群的动态变化及时进行调查和监测,评价其生境适宜性变化及其后果,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保护和修复措施,实行动态管理.第三十四条湿地公园内的宗教寺庙、历史遗址、特色建筑、石雕石刻等人文历史风貌及其所处的环境,均属湿地公园的人文历史风貌资源,应当严加保护.第三十五条禁止改变湿地公园内的人文历史风貌,禁止增设与其无关的设施.人文历史风貌需要修缮的,应当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凡列入湿地公园保护范围内的各种建构筑物、遗迹址等,所有权人应当履行保护义务,不得对其损毁、擅自迁移和拆除.第三十六条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扶持具有西溪传统特色的农耕渔事的发展.在开展农耕渔事活动时,应当使用高效、低毒的药剂,采取自然生态的综合防治措施,以减少对水体、土壤和空气的污染.第三十七条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湿地公园生态资源和人文历史风貌资源保护的应急预案,在发生危害湿地公园生态资源和人文历史风貌资源的事件时,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第三十八条湿地公园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攀折、刻划、钉拴、摇晃竹木,损坏绿地草坪,擅自采摘花草、竹笋、果实等;二在景物上涂写、刻划、张贴等;三损坏游览、服务等公共设施和其他设施;四野炊、超过规定范围烧香点烛等;五未经管理机构批准擅自进行种植和养殖的;六游泳、洗澡、洗涤污物、清洗机动车辆和船舶的;七其他破坏湿地公园生态资源和人文历史风貌资源的行为.第四章利用第三十九条利用湿地资源必须符合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维护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第四十条管理机构应当充分发挥湿地公园在科普宣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对于依托湿地公园开展的宣传活动,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提供便利条件.第四十一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湿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研究,建立和完善湿地保护及利用技术推广体系,推动湿地保护和利用工作的开展.第四十二条利用湿地公园的生态资源,不得改变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不得超出资源的再生能力或者给野生植物物种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第四十三条利用湿地公园的人文历史风貌资源应当以参观、游览和科学考察等为主,限制将其用作商业活动.第四十四条在湿地公园内进行科学调查、研究观测、科普教育等教学科研活动的,应当经管理机构批准.第五章管理第四十五条进入湿地公园的人员,应当服从管理机构的管理,自觉遵守湿地公园的各项规定,爱护各项公共设施,保护湿地资源.第四十六条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火灾、溺水、极端天气等应急预案,设置各种必要的安全设施.发生安全事故时,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救援措施.第四十七条管理机构应当科学合理地确定湿地公园的环境容量、游览接待容量、年可游天数和游览线路,根据保护的实际需要,可以对湿地公园部分地段的游览线路实行限制.禁止开设与湿地公园保护目的不一致的旅游项目.进入湿地公园参观、旅游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游览管理制度,按照指定路线参观、游览.第四十八条严格控制湿地公园内商业服务网点的数量.商业服务网点的设置由管理机构组织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并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管理机构可以根据保护湿地公园生态资源、人文历史风貌以及公共安全、环境卫生的需要,对湿地公园内的经营性活动作出限制性规定.第四十九条在湿地公园内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其经营场所和经营范围应当符合湿地公园商业服务网点布局的规定.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营业执照时,应当征求管理机构的意见.经营者应当在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场所和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禁止擅自搭棚、设摊、设点、扩大经营面积等行为.禁止在经营场所外揽客、兜售商品等行为.第五十条管理机构应加强湿地公园内交通安全的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给予指导和配合.任何车辆和船舶未经管理机构同意不得进入湿地公园.经同意进入的车辆和船舶,应当保持车体和船体清洁,按规定路线行驶和停放,不得影响他人游览和安全.第五十一条除治安、海事、抢险、工程等工作船外,经同意进入湿地公园的机动船应当采用电力等无污染的动力.湿地公园内水上运输经营、船舶和船员的管理以及水上交通安全监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第五十二条限制在湿地公园内举办群众性活动.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依法应当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管理机构的意见;举办其他群众性活动的,应当经管理机构批准.第五十三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湿地公园内的环境卫生管理,配置符合要求的环境卫生设施和设备,建立环境卫生责任制.经营者应当及时清运各种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垃圾,做好经营范围内的清扫和保洁工作,实施垃圾分类处理.第五十四条湿地公园内建构筑物的外观应当保持与景观相协调.建构筑物的外墙、屋顶、平台、阳台、窗栏等处不得设置、堆放、吊挂破坏景观、有碍观瞻的物品.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六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实施的,从其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发生在湿地公园外围保护地带的,由所在地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从事建设活动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湿地风景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破坏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设单位在建设活动结束后,未及时清理场地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围圈、填埋、堵截、遮掩水体、水面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不能恢复原状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引进可能造成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破坏的外来物种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造成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破坏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同意擅自在湿地公园捕捞水生动物或者未按规定捕捞水生动物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没收捕捞工具.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在湿地公园外围保护地带未按规定垂钓或者以其他方式捕捞鱼、虾等水生动物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没收捕捞工具.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未经同意擅自在湿地公园放生动物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二条违法本条例第二十八规定,未经同意擅自或者超出指定范围、地点采集植物的物种、标本、药材、植物繁殖材料和其他林副产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采集物,处实际损失价值二倍以上至五倍以下的罚款并依法赔偿经济损失.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同意擅自从事砌石、填土、挖掘、硬化土地、倾倒废土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不能恢复原状的,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所有权人损毁或者擅自迁移、拆除非文物保护单位或文物保护点的建构筑物、遗迹址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一有第一、二、三、四、七项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二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二有第五项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三有第六项行为之一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二十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搭棚、设摊、设点、扩大经营面积等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在规定的经营场所外揽客、兜售商品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车辆、船舶未经同意擅自进入湿地公园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驶离湿地公园,不听劝阻的,可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车辆、船舶未保持车体和船体清洁的,或者未按指定路线行驶、未在规定地点停放的,责令改正,并可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举办群众性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湿地公园生态环境或人文历史风貌破坏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九条妨碍、抗拒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七十条因管理不善、违规审批、违规建设等造成湿地公园生态环境或人文历史风貌破坏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管理机构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有关工作人员在湿地公园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七十一条本条例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西溪湿地底泥质量现状与生态风险初步评价
网络出版时间:2013-08-30 15:49网络出版地址:/kcms/detail/12.1233.S.20130830.1549.001.html《农业环境与发展》西溪湿地底泥质量现状与生态风险初步评价1申秀英1,潘腊青2,许惠英3*,童国璋4(1.浙江科技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浙江杭州310023;2.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浙江杭州310007;3.浙江树人大学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浙江杭州310015;4.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杭州310015)摘要:为了解西溪湿地底泥质量现状,2012年9月采集保护区内不同干扰类型的底泥样本,测试了底泥中重金属和POPs中PCBs 、OCPs和PAHs的含量,并对湿地底泥污染进行了生态风险初步评价。
结果表明,底泥中未检出PCBs和OCPs,但检测出14种EPA优控PAHs,总PAHs的浓度范围为115.9~217.8 ng/g,低于潜在生态风险的效应区间低值ERL,其中列入中国“水中优先控制污染黑名单”的7种PAHs均有检出并且其总量占∑PAHs一半左右(平均为50.08%);底泥中8种重金属含量平均值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的二级标准,但Hg、Zn、Pb、Ni含量在多个位点已超过一级标准;分别采用土壤背景值和国家一级标准为参比值对湿地底泥中重金属进行单因子污染风险指数评价,发现分别有7种和4种元素的污染指数大于1;综合分析不同干扰类型的底泥质量,发现底泥疏浚能有效降低有机质含量、全氮和PAHs含量,但对全磷、重金属含量则无明显效果,封闭水体的干塘措施能显著减少污泥量和有机物含量。
研究结果表明,西溪湿地底泥中高环PAHs 和重金属污染水平可能对西溪湿地生物具有潜在的生物毒性作用及不利的生态影响效应,其疏浚底泥农用则无生态风险。
关键词:西溪湿地;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风险评价The Quality Status and Preliminary Ecological RiskAssessment of Xixi Wetland’s SedimentsSHEN Xiu-ying 1,PAN La-qing 2,XU Hui-Ying 3*,TONG Guo-zhang 41收稿日期:2013-07-12基金项目:浙江省环保科研计划项目(2011A23);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分析测试)计划项目(2013C37098)作者简介:申秀英(1965-),女,浙江金华人,硕士,教授,研究方向:污染生态学研究,E-mail:sxying01@*通讯作者:许惠英,E-mail: xuhy65@(1. School of Biological and Chemical, Zhejia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Hangzhou 310023, China;2. Suchow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uchow 215011, China;3. College of Biology & Environment Engineering, Zhejiang Shuren University, Hangzhou 310015, China;4. Zhejiang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Center, Hangzhou 310012, China)Abstract:To understand the quality status of Xixi wetland sediments, sediment samples of different interference type were collected in protection zones in September 2012, the contents of heavy metals, PCBs, PAHs and OCPs in sediment were tested, and the ecological risk of wetland’s sediments was preliminarily assessed.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PCBs and OCPs were not detected in sediments, but 14 priority PAHs from US EPA were detected. Total PAHs concentration was in the range of 115.9 ~ 217.8 ng/g, which was under the effects range low (ERL) of potential ecological risk. Among them, total concentration of 7 PAHs blacklisted priority pollutants in China’s water was half of the total amount for 14 PAHs (average 50.08%). Although the average content of 8 heavy metals in sediments was lower than the secondary standard of Soil Environment Quality Standard (GB15618-1995), the Hg, Zn, Pb, and Ni contents have been exceeded primary standard in more than one sampling site. Using soil background values and national primary standards as reference values, respectively, ecological risk of heavy metals in wetland sediments was preliminarily assessed by single factor pollution index method. It was found that pollution index of seven and four heavy metals were greater than 1, respectively. By comprehensive analysis to qualities of various interference type sediments, it has been showed that sediment dredging can effectively reduce the contents of organic matter, total nitrogen and PAHs, but the contents of total phosphorus and heavy metals have no obvious effect. The dry pond measures of the closed aquifer can significantly reduce the amount of sludge and contents of organic compound in sediments. The results also showed that the pollution levels of high ring PAHs and heavy metals in the Xixi wetland’s sediments may have potential biological toxicity and adverse ecological effect to wetland’s living things, but there was no ecological risk by using the dredged sediment as farming.Keywords: Xixi wetland; heavy metal; POPs; risk assessment沉积物是底栖生物的栖息地和水生植物生长的重要场所,也是水体中营养物、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 PS) 的汇和源,在外源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滞留在沉积物中的污染物随水流、生物扰动等生物或物理因子作用可重新进入上覆水中,仍有可能导致水体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维持水体质量的不良状态[1]。
城市湿地可持续发展研究-以杭州西溪湿地为案例
城市湿地可持续发展研究以杭州西溪湿地为案例谢理挺浙江工商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摘要]湿地是具有生物多样性的生态系统,是人类最重要的环境之一。
城市湿地面临着面积锐减和环境污染等威胁,无法发挥其功能和作用。
本文以杭州西溪湿地为例,分析西溪湿地现状,结合其优势资源,解决目前所处矛盾,实施西溪湿地可持续发展战略。
在城市湿地建设中进行合理规划,保留其文化和物种的特色性,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城市湿地建设,为城市湿地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湿地城市湿地可持续发展西溪湿地一、前言湿地是地球上主要的地球资源,国际上通常把湿地、森林和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
它与人类的生存繁衍发展息息相关,有着自然界最富有生物多样性的生态景观,是人类最重要的生存环境之一。
城市湿地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可持续生存的一部分,同时是推动区域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催化剂”。
城市湿地可以丰富物种多样性,增加生态景观异质性,完善湿地生态结构的完整性,可以维持城市生态安全。
城市湿地可以为城市居民提供生态休闲、科研教育、环保教育的场所。
发展城市湿地建设不仅可以恢复人类生存环境的完整性,还可以为城市发展带来经济效益。
适度开发旅游湿地能够为周边土地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由于城市迅速发展使得城市湿地面积锐减,环境污染严重使得城市湿地内的水污染严重,环境破坏。
因此城市湿地的恢复与重建是目前所需要实施的,而城市湿地的可持续发展对城市发展来说有重要意义。
西溪湿地被誉为杭州的“城市之肾”,其独特的次生湿地景观格局对杭州城市发展起促进作用和制约作用。
对杭州生态环境正面影响较大,但如今受到严重破坏。
因此通过对西溪湿地的研究,解决西溪湿地现有矛盾,并提出相应的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二、城市湿地与可持续发展根据《拉姆萨尔公约》中提出的定义,城市湿地包含的范围很广,具体规定为:“湿地系指不问其为天然或人工、长久或暂时性之沼泽地、湿原、泥炭地或水域地带,带有或静止或流动,或为淡水、半咸水、咸水水体者,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m的海域”。
西溪湿地浮游动物资源与管理对策
西溪湿地浮游动物资源与管理对策王莹莹;金之;储忝江【摘要】An investigation was conducted on the zooplankton resources at 3 sampling sections in XiXi Wetland in May and November 2017, and the zooplankton species composition, temporal and spatial distribution, dominant species and biological diversity were analyzed. A total of 17 species or genera were collected, belonging to 9 families and 14 genera, and the Rotifera had the largest number of species, accounting for 47.06% of the total species number, followed by Cladocera accounting for 41.18%, there was only 1 species of Copepoda. The density and biomass of Zooplankton were generally low in spring. The most dominant species were Rotifera, biological diversity was low, and the structure of zooplankton community was not complex. The change of wetland habitat may be the main reason for the decline of zooplankton species. Measures were proposed to overcome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wetland management.%2017年5月和11月调查了西溪湿地的浮游动物资源,对湿地内浮游动物种类组成、时空分布、优势种和生物多样性进行了分析.共采集浮游动物17种(属),隶属于9科14属,其中轮虫类4科8种,占总种类数的47.06%,枝角类4科7种(占41.18%),桡足类1科1种(占5.88%),无节幼体(占5.88%).春季浮游动物的密度与生物量普遍偏低;浮游动物多以轮虫类为优势种;浮游动物种类与生物多样性均偏低,群落结构不复杂.湿地生境的改变可能是造成浮游动物种类下降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湿地管理建议.【期刊名称】《湿地科学与管理》【年(卷),期】2018(014)002【总页数】4页(P23-26)【关键词】西溪湿地;浮游动物;轮虫类;枝角类;桡足类【作者】王莹莹;金之;储忝江【作者单位】中国湿地博物馆,浙江杭州 310013;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杭州311231;杭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浙江杭州 310024【正文语种】中文西溪湿地位于杭州城西,区内河、塘、港、漾、湖水网交错,狭窄的塘基和宽阔的洲渚相间排列,构成次生湿地地貌景观,其中水域面积占70%左右(余海霞等,2011),总湿地面积缩小至10.08 km2(高乙梁,2006)。
西溪湿地的考察报告
西溪湿地的考察报告从西溪湿地东大门入口,沿着湿地小道前行,周边都是绿色的草,碧玉的水潭,红红黄黄的小花,在湛蓝天空的映衬下,显得特别可爱,心也似乎飞了起来,直通向河渚街。
小街两旁开着酒肆、茶馆、染坊、龙舟馆、丝绣馆、竹编馆,都是些民间的“土特产”。
来到小街的广场上,一座河渚塔高高耸立,沿着只容一个人通过的木楼梯登上塔顶,俯瞰西溪湿地美景,俨然江南水乡的又一典型代表。
我通过这次西溪湿地的实地考察,从以下五方面对其进行分析。
一、影响西溪湿地旅游知觉的因素1.刺激物的新奇独特性。
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是罕见的城中次生湿地。
这里生态资源丰富、自然景观质朴、文化积淀深厚,曾与西湖、西泠并称杭州“三西”,是目前国内第一个也是唯一的集城市湿地、农耕湿地、文化湿地于一体的国家湿地公园。
它这独特的地位吸引着相关专家和普通游客前来一睹它独特的风采。
2.他人的提示。
我们在考察过程中,恰巧听到一位导游在讲解蒋相祠、古戏台和壁画。
听完后感受到西溪丰厚的文化底蕴,感受到的不是沉默的西溪。
3.旅游者的生理条件。
我们组成员正值年轻,血气方刚的时候,什么都会去尝试一下,如爬河渚塔,感觉很惬意!来回都没坐电瓶车也不觉得疲惫。
在途中发现老人团就明显不同,他们体力有限,有些活动就没有积极参加。
4.刺激物的反复出现。
一部《非诚勿扰》电影,电影大力宣传的同时也使得西溪湿地红遍大江南北,它成为许多情侣向往的地方。
5.兴趣。
对于我这个土生土长的浙江人,并且家乡也是山水风景区的我来说,山山水水对我来说真没太大吸引力。
说实话,我反而更向往北方广阔的草原和一望无垠的平原。
我想北方人和我的想法会恰恰相反吧,尤其看了电影后,我猜测原本有打算来南方的北方朋友就会更有兴趣了。
6.知识与经验。
初来来到西溪湿地,我们毫无经验可言,去的比较仓促,之前也没做什么深入了解,想必下次带亲朋好友过去时就会有另一番状况了。
这次从周围的导游的讲解词中就学到了不少知识,下次我就可以班门弄斧了。
杭州西溪湿地外来入侵植物现状与防治对策
摘要: 浙江杭州西溪湿地外来植物计有 20 科 45 种, 优势科现象明显, 其中菊科 Compositae 14 种(31.1%), 豆科 Legu-
minosae 和 旋 花 科 Convolvulaceae 各 4 种 (8.9%), 十 字 花 科 Cruciferae 和 苋 科 Amaranthaceae 各 3 种 (6.7%), 玄 参 科
结合 李 振 宇 等 [2]提 供 的 中 国 外 来 入 侵 种 名 单 , 同 时 参 考 徐 海 根 等 [8]最 新 外 来 植 物 补 充 名 录 , 在 2005 - 2008 年期间, 作者多次对西溪湿地采用标准样地和游线 (游步道)相结合的调查方法调查了西 溪湿地不同生境下的外来入侵植物。 调查生境主要包括游步道边、 农田、 水塘和村舍旁田地等, 研究 西溪湿地外来入侵植物区系组成、 地理成分以及干扰生境下外来入侵植物的植物学特点。 1.2 外来入侵植物组成分析
Scrophulariaceae 和伞形科 Umbelliferae 各 2 种(4.4%), 其余 13 科各 1 种(2.2%)。 外来 入 侵 植 物 都 是 草 本 植 物 , 以 1 年
生或 2 年生为主, 有 36 种(占 80.0%), 多年生只有 9 种(占 20.0%)。 这些外来入侵植物严重 地 威 胁 西 溪 湿 地 的 生 态 系
收稿日期: 2008-10-27; 修回日期: 2008-12-19 基金项目: 浙江省科学技术攻关项目(2005C32031) 作者简介: 舒美英, 讲师, 硕士, 从事园林管理研究。 E-mail: shumei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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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林学院学报
2009 年 10 月
高度关注, 国际上已把外来入侵物种列为除栖息地破坏以外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的第二大因素并进行 深入研究。 自 1980 年以来, 由于外来入侵动植物危害日益扩大, 中国各地加紧了对外来入侵植物的 物种资源调查、 入侵机制和有效防治的研究工作 。 [2-13] 西溪湿地植 物比较丰富 , 近年来, 有不 少外来 植物进入该地区, 部分种类表现出极强的入侵能力, 对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和发展带来了诸多负 面影响。 为此, 在对西溪湿地外来植物的入侵现状多次实地调查的基础上, 对外来入侵植物危害、 传 入途径和防治措施进行了初步研究, 以期为西溪湿地外来入侵植物综合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杭州西溪湿地对杭州生态建设的作用及面临问题
杭州西溪湿地对杭州生态建设的作用及面临问题摘要:该文针对杭州西溪湿地,探究其对杭州生态系统建设的作用,以及目前人类活动对杭州西溪湿地的影响。
关键词:西溪湿地;生态系统;生态问题水是生命之源。
自古以来,人类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一直与水生生相息。
人类的生活、生产等等都离不开水。
城市的建设往往也选择临江靠海,例如上海、杭州、伦敦、纽约,水为城市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息的生机和活力。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湿地是自然界最富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最高的生态系统之一,它仅占地球陆地表面的6%,却为地球20%的物种提供了栖息繁殖地。
杭州西溪湿地历史悠久,其形成可以追溯到四五千年前的良渚文化,是杭州最早的文明发源地。
对杭州的发展一直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湿地的定义《湿地公约》中给湿地的定义是:不论其为自然或人工、长久或暂时性的沼泽地,泥炭地,或水域地带,静止或流动的淡水、半咸水、咸水水体,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 m的水域;同时,还包括邻接湿地的河湖沿岸、沿海区域以及位于湿地范围内的岛屿或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 m的海水水体[1]。
依据此定义,可以发现大多数城市中的河流、湖泊等等均可划分为湿地,而且从定义中还可显示出,湿地与城市或其他生态系统的交叉、联系更加频繁和普遍。
由此,也可体现出湿地对城市生态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杭州西溪湿地的基本信息2.1 地理位置西溪湿地占地面积约11.5平方公里,位于杭州市西部,坐落在西湖区的西部,主要属于西湖区的蒋村乡,小部分属于余杭区的五常乡,距市中心武林门约16公里。
地理坐标位置介于东经120°02'至120°16',北纬30°15'至30°17'。
天目山路延伸段从其南边经过,北边为文新路延伸段,东临蒋村商住区和古荡小区,西接五常。
2.2 物种分布西溪国家湿地公园内已鉴定的昆虫标本有480种,分属于15目、133科、417属。
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3)
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3)第三十三条管理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湿地公园的生态监测,对湿地公园的水环境、湿地生态特征、湿地植被演替、湿地保护类群的动态变化及时进行调查和监测,评价其生境适宜性变化及其后果,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保护和修复措施,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十四条湿地公园内的宗教寺庙、历史遗址、特色建筑、石雕石刻等人文历史风貌及其所处的环境,均属湿地公园的人文历史风貌资源,应当严加保护。
第三十五条禁止改变湿地公园内的人文历史风貌,禁止增设与其无关的设施。
人文历史风貌需要修缮的,应当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
凡列入湿地公园保护范围内的各种建(构)筑物、遗迹(址)等,所有权人应当履行保护义务,不得对其损毁、擅自迁移和拆除。
第三十六条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扶持具有西溪传统特色的农耕渔事的发展。
在开展农耕渔事活动时,应当使用高效、低毒的药剂,采取自然生态的综合防治措施,以减少对水体、土壤和空气的污染。
第三十七条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湿地公园生态资源和人文历史风貌资源保护的应急预案,在发生危害湿地公园生态资源和人文历史风貌资源的事件时,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
第三十八条湿地公园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攀折、刻划、钉拴、摇晃竹木,损坏绿地草坪,擅自采摘花草、竹笋、果实等;(二)在景物上涂写、刻划、张贴等;(三)损坏游览、服务等公共设施和其他设施;(四)野炊、超过规定范围烧香点烛等;(五)未经管理机构批准擅自进行种植和养殖的;(六)游泳、洗澡、洗涤污物、清洗机动车辆和船舶的;(七)其他破坏湿地公园生态资源和人文历史风貌资源的行为。
第四章利用第三十九条利用湿地资源必须符合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维护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四十条管理机构应当充分发挥湿地公园在科普宣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
对于依托湿地公园开展的宣传活动,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提供便利条件。
第四十一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湿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研究,建立和完善湿地保护及利用技术推广体系,推动湿地保护和利用工作的开展。
西湖:“三生融合”,西溪湿地绘就诗意栖居画卷
“三生融合”,西溪湿地绘就诗意栖居画卷文| 桂彭根 洪烨丹“一曲溪流一曲烟”,历史上的西溪曾以其独特的江南水乡风光,营造出令人沉醉的世外梦境,成为杭州最为优美的风景画卷。
20世纪90年代末,不断加速的城市化进程让西溪湿地一度遭遇无序开发,村民们为了赚快钱纷纷“圈地养殖”,产生的污水直排河道。
短短几年,昔日清澈的溪水变成了污水横流的“臭水沟”。
2003年7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提出,要进一步发挥浙江生态优势,创建生态省,打造“绿色浙江”,并将其纳入“八八战略”。
同年9月,在习近平同志的倡导和支持下,杭州启动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
20年过去,西溪湿地已形成了湿地保护与利用的“西溪模式”,在生态、文旅和产业等方面成效显著,正逐渐成为世界湿地保护与利用的典范。
西湖65HANGZHOU 2023.7Copyright ©博看网. All Rights Reserved.66向绿而行,铺就生态底色2005年5月1日,累计投入资金约150亿元的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正式开园。
开园前夕,习近平同志发来贺信,希望杭州市再接再厉,乘势而上,进一步做好西溪湿地保护、管理、经营、研究工作,把西溪变得更美,把杭州扮得更靓。
杭州拥有1343平方公里的湿地水域,西溪湿地无疑是其中最“特殊”的一个——它是中国首个集城市湿地、农耕湿地、文化湿地于一体的国家湿地公园,也是世界上第一个以国家湿地公园名义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西溪湿地先后实施了综合保护一、二、三期工程。
20年来,西溪湿地统筹考虑了水质、土壤、大气、生物多样性自然生态各要素,进行整体性保护、系统化治理,通过清淤疏浚、截污纳管、科学配水、生物治理等“四管齐下”,逐步改善水环境。
同时,将“代入式”的思考融入生态保护中。
2018年之前,莲花滩只是一片杂草丛生的滩涂。
为了给鸟儿打造一个觅食嬉戏的空间,西溪湿地扩大了浅滩面积,清除外来物种,种植上茂密的水生植物,将观鸟楼隐蔽在竹林之后——让鸟不见人迹,留足“安全距离”。
西溪湿地保护区水环境质量现状分析及生态防治对策
西溪湿地保护区水环境质量现状分析及生态防治对策西溪位于西湖北山之阴,是杭州著名的“三西”(西湖、西溪、西泠)之一。
西溪以溪、芦、柳、鱼、柿、笋、菱构成江南水乡特色,成为名符其实南宋皇朝的后花园和供品基地。
西溪内主要有泉井、溪流、河荡、潭池、沼泽、滩涂、水堤、岛屿等水域景观,池塘遍布、湖岸曲折、两岸树木苍翠、芦荡飘曳是西溪特有的生态环境,“一曲溪流、一曲烟”是西溪湿地的特色写照。
目前,西溪是杭州市城郊仅存的一块湿地。
然而,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西溪湿地面积锐减,生态功能急剧退化,西溪湿地正面临被蚕食的命运。
过去,西溪之胜,独在于水。
但是,由于人类生产、生活活动的影响,目前区域内水环境质量总体上超V类。
西溪湿地的水质好坏,直接关系到西溪湿地能否恢复或接近于原来的景观,直接决定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成败。
因此,保护和适度开发西溪,第一要务当推治水,尽快改善西溪的水环境质量。
1、西溪湿地保护区水环境质量现状2003年11月,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西溪风景区水质状况进行调查,监测结果表明:西溪风景区各采样点水较清,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三个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但部分点位的总磷和氨氮超Ⅴ类标准(见附表1)。
去年年底,浙江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受西湖区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指挥部的委托,承担西溪湿地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浙江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为彻底调查西溪湿地保护区范围内的水环境质量,对沿山河等8条河道布置了12个测点(见附表2),水质的监测项目为水温、透明度、PH、DO、COD、BOD5、NH3-N、TP、TN、CN-、S2-、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六价铬、镉、铅、汞;监测频率为连续2天,每天上下午各1次,其中BOD5、CN-、S2-、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六价铬、镉、铅、汞频率减半,并采用单因子法对监测断面水质现状进行评价。
监测结果和评价结果分别见附表3和附表4。
西溪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景观形成
摘要:本文综述了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的动植物资源现状,以及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在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和构建生态景观中的积极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保护和修复的措施。
关键词:西溪;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生态景观2005年5月1日,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正式对外开放。
该公园是目前国内第一个也是唯一的集城市湿地、文化湿地于一体的国家湿地公园。
遵循“生态优先、最小干预、修旧如旧、注重文化、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通过农居搬迁、河道清淤、植物复种、生态驳坎、房屋整修等各种措施,使西溪湿地的水体、地貌、动植物资源、民俗风物、历史文化等得到了初步的保护和恢复。
在此基础上,如何更好地保护西溪湿地的生物多样性,形成稳定的生态系统,以及如何更好地利用湿地公园的特有条件,形成有特色的湿地生态景观,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1 概况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东起紫金港路西侧,西至绕城公路东侧,南起沿山河,北至文二路延伸段,总面积约为10.08平方公里。
现在向游客开放的一期保护工程约3.46平方公里,主要包括生态保护区1.71平方公里,生态恢复区1.54平方公里,历史遗存保护区0.074平方公里,服务设施区0.136平方公里。
“西溪之胜,独在于水”。
湿地内河港、池塘、湖漾、沼泽等水域面积约占70%左右,其中大小滩地20处;河流总长110多公里,其中一期范围内约38公里;大小鱼塘2773多个,其中一期工程内就有383个。
湿地内主要有6条纵横交错的河流围合汇聚,其间水道如巷、河汊如网、鱼塘鳞次、诸岛棋布,形成了“柿林夕阳”、“蒹葭泛月”、“西溪探梅”等一批情趣各异的水乡景观,历史上曾与西湖、西冷并称杭州“三西”的名胜之地。
2 生物资源现状2.1 植物资源西溪湿地位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北缘,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植物资源丰富。
有诗赞曰:“千顷蒹葭十里洲,溪居宜月更宜秋……黄橙红柿紫菱角,不羡人间万户侯”,便是描绘了西溪湿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奇妙美景。
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植物配置
摘要:西溪,曾经是一幅美丽的画卷,然而,历史误把它引向求救的边缘。
本文以丰厚的历史资料和调研为基础,运用生态学、生物学、地质学、气候学等边缘学科理论详尽地分析了西溪湿地公园的历史文化、自然风貌、水乡特征,进而全息地图解了西溪公园作为湿地保护区的植物构造,并就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和可持续发展进行了窥探。
关键词:西溪湿地;植物配置;生态保护一启开历史长卷,纵览西溪丰厚历史文化积淀和独特城市湿地风貌湿地,是地球上重要的生态系统,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蓄洪水、美化环境、调节气候等生态功能,但同时它又是全世界范围内一种亟待保护的自然资源,因人类的活动而日益减少。
《湿地公约》将湿地定义为:“不问其为天然或人工、长久或暂时之沼泽地、泥炭地或水域地带,带有或静止、或流动、或为淡水、半咸水或为咸水体者,包括低潮时水深时不超过6米的水域。
”同时又规定,“可包括邻接湿地的河湖沿岸、沿海区域以及湿地范围的岛屿或低潮时水深超过6米的区域”。
西溪湿地位于杭州城西西部。
主要属于西湖区的蒋村乡,小部分属于余杭区的五常乡,距市中心武林门约6公里。
西溪湿地公园坐落在西湖区的西部,天目山路延伸段从其南边经过,北边为文新路延伸段,东临蒋村商住区和古荡小区,西接五常。
历史上的西溪湿地,指西溪河流经留下——古荡段两岸的宽阔地带。
其南岸包括今日老和山——灵峰山——北高峰——龙门山——小和山山脊线北侧的丘陵坡麓地带;北岸包括余杭塘河以南——五常——蒋村乡一带的水网平原,面积约60平方公里。
目前的西溪湿地,东起紫金港绿带西侧,西至绕城公路绿带东侧,南接沿山河,北界文新路延伸段的一片鱼塘水网平原。
一期面积3.2平方公里,总面积10.08平方公里。
西溪和西泠、西湖并称“三西”,历史上有“副西湖”的美誉。
西溪历史悠久,它发现于东晋,发展于唐宋,兴盛于明清,衰落于民国。
1600多年来,西溪湿地农事活动和人文活动频繁,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留下了众多的历史遗存和人文积淀,形成了丰富的景观文化、名人文化、民俗文化。
杭州西溪湿地公园四季植物
杭州西溪湿地公园四季植物杭州西溪简介西溪国家湿地公园范围:东起紫金港绿带西侧,西至绕城公路绿带东侧,南起沿山河,北至文新路延伸段,一期面积3.2平方公里,总面积10.08平方公里。
素有“杭州三西”(即西湖、西泠印社、西溪)之一的西溪终于开始着手打造了。
从东晋被发现,唐宋发展,到明清全盛,及至民国衰落,解放后废弃,有关西溪湿地,已经成为近期的热门话题。
据有关部门透露,从去年年初开始进行的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一期工程,并于今年5月开放——新西溪湿地,已初露峥嵘!而另据透露,西溪湿地公园除了以“野”取胜的农耕文化、湿地文化以及民俗文化之外,还将力邀知名公司来打造其他休闲项目,毫不讳言,西溪湿地,将成为今年的休闲新去处。
行——打“船的”西溪湿地公园将设多个船埠头,坐船上下各个景点就像“打的”一样方便。
不论你以什么交通工具到达西溪,进入景区后一律改为舟楫,让你领略“以船为车,以楫为马”的从容。
你可以赤足走在田埂上,那些枯黄的野草踩上去松松软软的,也褪去了你在都市整日打拼的疲惫。
也可以走在铺着卵石、石板的园路上,去一路感受“疏可走马,密不透风”的景致。
当然,你更多地会置身于“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桥上看你”的境地,你成了画,画也自然成了你。
特别是两船交会之时,激荡的水流和着劲风,吹落了不少漫天飞絮般的芦花,真是入了“一叶扁舟,闲看芦花”的山水画意境了。
而树上松鼠精灵般的转身跳跃,岸边水獭神出鬼没般地出入,滩涂上水鸟仪态万方地疏理着自己的羽毛,鸟巢中依稀传来小雀的呢喃。
你怎会不停下你漫游的脚步,不在这里迷失了方向呢?游——旧时风景登上颇有绍兴风情的乌篷船,一路驶去,只见农妇们围坐在地上用草绳包裹着桑苗。
成片成片初生的芦苇几乎到了满目皆是的地步,《诗经》“秦风·蒹葭”所述的“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佳人,在水一方”的情致想来也会在这里实现。
柿子树虽已脱落叶子,全是黝黑虬枝的样儿,倒有大功告成、洗尽铅华的静穆端方。
杭州西溪湿地资源现状与保护对策
第15卷 第3期 湿 地 科 学 与 管 理 Vol.15 No.3 2019年9月 WETLAND SCIENCE & MANAGEMENT S ept.2019杭州西溪湿地是在古河滩遗存的基础上,经千余年人类农渔耕活动影响下形成的城市边缘次生湿地(李玉凤, 2015)。
2005年由国家林业局批准建立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2009年湿地公园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2012年杭州西溪湿地旅游区被正式授予“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称号(张伟等, 2017)。
作为国际重要湿地、首个国家湿地公园、典型城市次生湿地,在动植物群落(曹利仙等, 2010; 陆强等, 2013; 季梦成等, 2015)、景观规划(关海莉等, 2017)、生态服务价值(刘刚等, 2016; 张伟等, 2017)、水质评价(余海霞等, 2013; 李波等, 2016)、环境容量(潘丽丽等, 2015)、旅游开发(敬峰瑞等, 2017)等方面集中了较多研究,而有关西溪湿地资源现状的系统评价尚未见报道。
我国湿地公园研究起步于2003年(吴后建等, 2016),截至2017年底,已建成国家湿地公园898处(郭子良等, 2019)。
经过多年的保护与生态修复,西溪湿地公园的面貌和资源状况均发生较大的变化,有必要对湿地资源进行调查摸底,发现目前湿地保护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杭州西溪湿地资源现状与保护对策孙永涛(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设计院,浙江 杭州 310019)摘 要 杭州西溪湿地是平原水网地区自然—人工复合湿地生态系统的典型代表。
在对西溪湿地野外调查的基础上,阐述湿地类型与分布、动植物资源、旅游资源、水资源等特征,分析西溪湿地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湿地资源保护和修复对策。
结果表明:西溪湿地面积546.45 hm2,植物696种、植物群落87个;脊椎动物257种,其中鸟类181种、兽类6种、爬行类7种、两栖类7种、鱼类56种;无脊椎动物172种,其中原生动物28种、原腔动物55种、环节动物32种、水生软体动物25种、陆生软体动物29种、节肢动物3种;代表性旅游资源和景点127个。
杭州西溪湿地存在的生态问题及对策建议
!"K>):?@-A!-4::提要:作为生态名片的杭州西溪湿地公园,实际上却潜伏着严重的生态危机,J1w'U$-V'$o;@-_”p识不足。
本文提出了对策建议:杭州西溪湿地公园应该肩负起真正恢复原生湿地生态系统,成为原生湿地濒危物种的挪亚方舟的使命,同时也应避免误导伪生态,真正肩负起普及有深度的生态科学知识的职责%关键词:生态学与伪生态外来入侵物种生态修复杭州西溪作者施于文,杭州于文建筑景观设计事务所高级工程师;黄天钺,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生命学院研究生;黄炳元,民革杭州市委会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杭州 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邮政编码310003)。
西溪湿地是杭州的一张生态名片,现在却面临一场被忽视的生态危机,这场危机不但体现在西溪湿地生态失衡、原生湿地植物群落面临几乎完全被外来入侵物种所替代的威胁,还体现在对生态认识不足的意识危机,亟须引起有关方面高度关注i*1!1!4!"#$%&!2020yd1_!7mb.:;*?+Q J1w V'湿地植物群落是湿地的主要特征,然而,西溪湿地的标志性植物群落一湿地植物群落已大部分被外来入侵物种所占据,大部分本地原生湿地植物绝迹*1.t X[,西溪湿地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对生态认识不足和吸引游客的需要,种植了大量外来,西外来I Sk,97234328,cu度上丰富了景观,但西溪湿地本地原生态景观特色消失,部分外来植物泛滥成灾,严重影响了本地原生湿地植物的生存,使西溪湿地原生湿地植物物种多样性迅速减U*西的?的外来*2771*j为美洲的48种,占总种数的67.61J;原产地为欧洲的9种,占12.68%*特别是西溪湿地的湿地植物群落,夕卜来入侵湿生植物几乎完全替代了原生植物群*在水陆交汇处,来自南美洲的喜旱莲子草、粉绿狐尾藻、南美天湖荽群落已经成落为拥有绝对优势的沼生、中生植物群落,来自北美洲的再力花、梭鱼草已成了拥有绝对优势的挺水植物群落*在水下,来自北美洲的水盾草已成了拥有绝对优势的沉水植群落*生$],来自洲的水成为拥势的n群落,“:外来植物覆盖了近岸水面,遮挡了日光,使水底的原生水生植物缺乏光照而消亡*外来入侵动物如南美洲的福寿螺、北美洲的克氏原螯虾对西溪湿地生态的危害也日趋严重,密度高时几乎会把水域中的沉水植物一扫而光*近几年大量引钱塘江水流入西溪湿地,使西溪湿地水域盐度升高,部分生活在钱塘江的无齿相手蟹也入侵西溪湿地,对水生植物有较大破坏作用。
西溪湿地生态现状简述
西溪湿地生态现状简述摘要:本文综述了西溪湿地的现状及特点。
引用了其他学者对西溪湿地的现有物种种类统计数据,对西溪湿地的植被分布特点按照强光高基、弱光(有树遮光)高基、强光低基、强光高渚和强光低渚等5种类型进行了描述。
同时又简述了西溪湿地外来植物的种类统计和外来入侵植物的危害,呼吁在引入外来植物时要全方面调查,以免造成生态灾难。
最后对西溪湿地的现状表达了担忧,保护西溪湿地还是需要一定的人类活动干预。
关键词:西溪湿地;物种种类统计;植被分布特点;外来入侵植物西溪湿地位于杭州市城区西部,120°02′一120°16′E,30°15′一30°17′N,总面积约10.08 km2,东起紫金港路西侧,西至绕城公路东侧,南起沿山河,北至文二路延伸段,距离西湖不到5公里,是罕见的城中次生湿地[1]。
这里生态资源丰富、自然景观质朴、文化积淀深厚,曾与西湖、西泠并称杭州“三西”,并建立了目前国内第一个也是唯一的集城市湿地、农耕湿地、文化湿地于一体的国家湿地公园。
早在1600年前,杭州西溪湿地就被人类打上了渔耕活动的烙印,形成了以鱼塘为主,大面积河港、湖漾、水网以及狭窄的塘基和面积较大的洲渚相间的地貌景观。
湿地内水网密布、曲水回环,大小河溪总长30千米,洲岛800多个,总面积约为20平方公里。
西溪湿地属亚热带北缘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6.2℃;年平均降雨量约1400mm,降水量月份主要集中在3~9月份;无霜期>~240d。
西溪湿地下伏白垩系砂岩,上覆40~50 m厚的第四系亚砂土、亚粘土层,现多改良为水稻土。
西溪湿地广阔的面积和适宜的气候条件为众多植物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2]。
整个西溪湿地植被以草本为主,也有一些乔木和灌丛,常见有垂柳(Salix babylonica)、柿(Diospyros kaki )、桑(Morus alba)、苦楝(Melia azedarach)、构树(Broussonetia papyrifera)等乔木,海州常山(Clerodendrum trichotomum)、忍冬(Lonicera japonica)、野蔷薇(Rosa multiflora)等灌丛,还有早园竹(Phyllostachys propinqua)生长;水边常有喜旱莲子草(Alternanthera philoxeroides)、菰(Zizania caduciflora)、荻(Miscanthus sacchariflorus)、芦苇(Phragmites australis)、水蓼(Polygonum hydrop~er)、白茅(1mperata koenigii)等分布。
西溪湿地保护措施(2)
西溪湿地保护措施(2)“虽然水质有所改善,但是西溪湿地大部分区域,如严家港、沿山河、五常港、蒋村港,水质仍劣于Ⅴ类。
整体水质仍远低于上世纪70年代的Ⅱ类标准,这与西溪湿地作为杭州市应急备用水源的生态功能定位还有很大的差距。
”王慧中认为,必须实施西溪湿地整体保护战略,尽快停止新建房地产项目,并结合湿地整体保护战略进行重新论证,实现西溪湿地与南面的北高峰、老和山以及西面的五常湿地、和睦湿地永久性连接。
全封闭保护不现实西溪已成为次生湿地,同时也是杭州著名的风景名胜。
此外,西溪湿地内原有10个行政村,有5.3万人居住。
全封闭式保护也不利于原住民的生存发展作为浙江省人大代表,王慧中教授关注西溪湿地已有多年。
据了解,近年来,社会上对西溪湿地实行全封闭、整体性保护的呼声一直未平息过。
“鉴于西溪湿地的生态环境趋于恶化,有专家学者认为,湿地应该实行全封闭保护,禁止进入,绝对封育。
这种观点忽视了西溪已经演变成为次生湿地的历史现实,忽视了西溪作为杭州著名风景名胜的历史现实,忽视了原住民的生存发展要求。
这种单纯保护而不加以利用的观点,显然只是一种理想化,同样不利于西溪湿地的可持续发展。
”西溪湿地生态研究中心主任刘想说。
他告诉记者,西溪兴起于汉代,经过唐、宋发展,到明、清时达到全盛,文化积淀深厚,历史上曾与西湖、西泠并称杭州“三西”。
在如何对待西溪湿地上,单纯开发利用和全封闭式保护两种思路都曾考虑过,但最后都被否定了。
刘想说,最初的设想是将西溪湿地作为一个“以水网沼泽为特征的湿地型风景区”来发展,着重于风景的开发利用。
后来发现随着大量游人的涌入和景点建筑的建造,景区生态承载量加重,西溪湿地的生态环境反而会进一步恶化。
“这种设想显然不利于西溪湿地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恢复。
”于是,又考虑实行全封闭式的湿地保护区模式。
经研究,发现全封闭式的湿地保护区模式也行不通。
“西溪湿地内原有10个行政村,有5.3万人居住。
如果实行全封闭式保护,原住民的生存发展就成了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