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读”新政——罗云波老师谈《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陈君石罗云波谈新食品安全法
陈君石罗云波谈新《食品安全法》:“最严”说法不妥编者按:新《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吸取了近年来的经验教训,采纳被广泛认可的国际理念和专家观点,体现出“与时俱进”。
但法律的修订,必须要保证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在这点上新法缺憾明显,其背后原因在于“长官意志”主导,同时过于在乎舆论声音,迁就眼前的民意而忽略长远调整的空间,某些地方“讲科学”让位于“政治正确”。
文/记者洪广玉摄影/张星海观点提要:新法最重要之处在于确立了“两段监管”体制;最大的进步是强调了风险评估的作用。
最大的遗憾是没有全文都没有提及“风险交流”,同时有些条款规定太细,直接干涉企业生产经营方式,属于“因噎废食”,也堵死了法律后续调整的空间。
新法最大的变化在哪?●陈君石:首先是解决了过去分段监管的问题,这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了,从监管体制上来说是进步。
其次是处罚力度加大,过去常有人抱怨食品安全违法成本太低,这次加大处罚力度不仅表现在罚款的数额,还在于将处罚延伸到了《刑法》。
另一个重要的变化是风险交流的条款明显多了,有若干条款都涉及到了风险交流的内容,包括政府该干什么,企业该干什么,信息的发布,都做了规定。
○罗云波:增加条款最多的地方,一是对企业责任的要求,这部分占了三分之一,强调得非常具体,还有一些对新的业态的规定,比如网购。
二是处罚,体现了所谓的社会共治,监管者、生产商、广告主都要负责任,并且提高了处罚力度。
当然,最为重要的是把过去以文件出现的新的监管体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由过去的多部门监管变成了两段式监管,即由食药总局和农业部监管,但是新的监管体制原来是文件,如果不写入法律,就是合理不合法。
按照新法,监管主体进一步集中,避免段与段之间衔接不好的问题。
因为第一版《食品安全法》存在先天不足,虽然有综合协调的职能,但是一直协调不好。
此外,进一步强调了风险评估,提出建立在以科学的风险评估基础上的防御体系,根据风险的大小决定监管力量的分配,决定工作的规划和计划。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强调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强调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佚名【摘要】6月2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强调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指出要坚持公开透明、科学严谨、广泛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程序。
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尽快完成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标准的清理整合工作,【期刊名称】《中国卫生标准管理》【年(卷),期】2012(000)005【总页数】1页(P71-71)【关键词】食品安全工作;标准体系;国务院;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质量标准;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相关产品【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R155.5大力支持和对授课专家对此次会议的精心准备表示了感谢。
卫生部消毒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张流波、副主任委员姚楚水、副秘书长李新武先后主持了两天的培训。
包括姚楚水、李新武在内的22项标准主要起草人对参会代表进行了系统培训。
来自全国31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消毒相关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近200人参加培训。
(文 / 蔡增誉)6月2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强调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指出要坚持公开透明、科学严谨、广泛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程序。
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尽快完成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标准的清理整合工作,加快重点品种、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工作,充实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各地区要根据监管需要,及时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和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切实做好标准的执行工作。
解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基 本形 成 ,食 品安 全 整体 水 平 得 到较 大 幅 度 提 高 。
下去 。只有 将食 品安全 治理 整顿机 制化 ,并长 期坚持 深入 开展 下去 ,才能切 实有效 解决 当前 人民群 众反映
强 烈的突 出问题 ,才能 向人 民群众 昭示政 府坚 定不移
( 定 明确 指 出 ,做 好 食 品安 全工 作 ,必 须 既要 ( 决
题 的实际需 要 ,顺应 了社会各 方的呼 声 。
决 定 把 破 解 食 品 安 全 重 点 难 点 问题 与 构 建 食 品安 全 保 障 的长 效 机 制 有机 结 合 起 来 ,实 事 求 是 地提 出 了今后 一段 时 期 我 国 食 品安 全 的 阶段 性 目 标 ,即通 过 不懈 努 力 ,用 3 左右 的 时 间 ,使 食 品安 年
决定》的出台充分说明党和 国家对
食品安全工作 的高度重视和常抓不懈的决心
食 品 安 全 是 重大 的 民生 问题 ,关 系 人 民群 众 身 体 健 康 和 生命 安 全 ,关 系社 会 和 谐 稳 定 。 党和 国家 对 解 决 食 品安 全 问题 高 度重 视 ,先 后 制 定 了 关 于 加 强 食 品 等产 品安 全 监督 管 理 的 特 别规 定 、食 品 安 全 法 及 其 实施 条 例 ,设立 了 国务 院 食 品安 全 委 员 会 ,开 展 了一 系列 食 品安 全 专 项 治 理 和 整顿 ,保 持
了我 国食品安 全形 势 的总体 稳定 。 但 必须 清 醒 地 看 到 ,制 约 食 品 安 全 的深 层 次 问
性 、科学 性和 针对性 ,促 进全 国食 品安 全形 势持续 稳
定好转 必将起 到十 分重要 的作用 。
二 、 《 定》 是指 导 当前 和今 后 一个时 决 期我 国食 品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法规类别】食品卫生【发文字号】国发[2012]20号【法宝提示】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发布部门】国务院【发布日期】2012.06.23【实施日期】2012.06.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近年来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食品安全形势总体上是稳定的。
但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的基础仍然薄弱,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制约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更为关注,食以安为先的要求更为迫切,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明确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强化监管手段,提高执法能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诚信守法水平,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促进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要求。
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全程监管合力。
坚持集中治理整顿与严格日常监管相结合,严厉惩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强化执法力量和技术支撑,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坚持加强政府监管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强化激励约束,治理道德失范,培育诚信守法环境,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夯实食品安全基础。
坚持执法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的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罗云波:“食品安全”是世界性话题
【优恪原创】4月7日是世界卫生日,2015年的主题是食品安全。
就此,优恪网专访了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教授。
罗云波表示,食品安全从来都是世界性话题,对此问题,一方面政府要建立好法律保障,做好科学普及、宣传、教育工作,另一方面消费者也要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达到真正的“社会共治”。
致病因社会发展阶段+国民素质不高优恪网:目前,中国的食品安全还存在哪些问题,这些问题是怎么造成的?罗云波:实际上,食品安全是系统性的,界定食品安全的主要问题是哪一个很难。
它涉及到方方面面,比如法律方面、监管方面、生产方面、流通消费方面等。
现在我们国家目前最大的问题,是由国家发展阶段制约的:一个是经济发展水平,另外一个是人文素质,还有就是社会发展程度所特有的一种形态。
比如我国的农业集约化程度和规模化程度都很低,“小农户”情况可能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还不能彻底转变。
要把科学技术、食品安全标准、农产品标准落实到每一家农户非常困难。
另外,中国农业的组织化程度低。
韩国、以色列、日本、台湾等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农业规模也很小,但他们的组织化程度很高。
农民的文化素质高,也能在种子、化肥、农药、市场信息等方面获得非常好的社会服务,主动学习科学技术、参加各种培训班,农产品质量也相对会有保证。
但我们国家就不一样,农村人口虽然只占40%多,但是这个基数仍然非常庞大。
农民文化素质低,相应对科学技术的接受能力、道德观念水平也会处在一个较低的状态。
第二,整个社会群体经济水平和受教育水平不高,进而影响到整个诚信体系以及道德水平的缺失。
这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除此以外,就是一些技术性的问题,比如说我们对监管食品缺乏经验,需要逐渐总结积累;还有过去《食品安全法》没有纳入的一些新的业态的出现,比如说电子商务、物流等。
破解术建立法律保障+培养专业人才优恪网:你觉得从政府和企业这些方面来说,应该怎么应对和破解食品安全问题呢?罗云波:第一不能操之过急。
政府部门食品安全监管新政策解读
政府部门食品安全监管新政策解读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日益增加,政府部门推出了一系列新的食品安全监管政策,旨在确保公民的食品安全和健康。
本文将对这些新政策进行解读,并分析其对食品行业和消费者的影响。
一、全面加强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政府部门在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加强监管,旨在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的规范和产品的质量安全。
新政策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持有合法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并且要加强对原料采购、生产工艺、加工设备以及生产环境的监控。
此外,政府还将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加强对食品供应链的追溯管理,确保食品的来源可追溯,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二、强化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为提前发现和应对食品安全风险,政府部门加强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的建设。
新政策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政府将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系统,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引导消费者做出明智的选择。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和执法力度为保障新政策的有效实施,政府部门将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和执法力度。
新政策明确规定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频次和要求,对违法企业将给予惩罚,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政府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为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政府部门将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
新政策要求食品行业必须加强内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专业素质。
政府将加大对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力度,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公众正确对待食品安全问题。
五、促进食品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政府部门通过新政策的实施,促进食品产业的升级和创新发展。
新政策支持食品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创新活动,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
政府将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政策倾斜,培育优质食品品牌,推动食品行业向高质量发展。
食品安全专家一席谈
食品安全专家一席谈作者:来源:《浙江人大》2012年第09期安全的食品首先是生产出来的罗云波(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院长)安全的食品首先是生产出来的,这个观念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生产者自己没有生产出合格的食品和生产出不安全的食品,即便监管的时候把它查出来了,损失也已经无法挽回。
现在我们国家有一个情况,食品产业链非常长,涉及的企业也非常多。
以加工企业为例,我们国家有章有照的加工企业有45万多家左右,其中80%以上是10人以下的小企业、小作坊,这就为我们的监管造成很大的困难,因为相对来说规模小、经营分散,完全靠管是管不住的,必须要从生产的源头加以控制,让生产者切实履行起责任。
首先,企业要守法,在法律框架内活动。
其次,提高企业经营者的素质,打造诚信企业和诚信社会。
在标准方面,现在我们标准是多头管理,有些标准是合理的,也有一些标准是相互矛盾的。
今年,国家决定由卫生部门负责,统一颁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对已有标准开展清理工作。
国家标准是个“门槛”标准,生产经营者必须要达到这个最低标准。
当然,企业和行业根据自己的情况可以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标准,这样有助于品牌竞争力的形成。
随着认识水平、科技水平的提高,可能有些标准也要进行调整。
比如说金黄色葡萄球菌在饺子里的标准,过去规定为“不得检出”,是定性标准;现在修改为可以检出一定的量,设定了限量值。
有人说,这不是标准退步了?其实不然。
过去的标准下,检测不出来当然没有问题,一旦检测出来,菌量就非常非常大,是一种不黑即白的检测。
现在,人们认识到,金黄色葡萄球菌是可以存在的,只要不超过一定值就没有问题。
此外,针对一些行业缺乏标准的现状,要研究制定新标准;要研究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的衔接问题;通过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等方式,推动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程序更加合理、科学、公开、透明。
食品添加剂,我们躲不开孙宝国(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人们听到添加剂,总觉得是不好的。
我国对食品添加剂的定义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解读《新食品安全法》
解读《新食品安全法》作者:罗云波来源:《兽医导刊》 2016年第1期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在《食品安全法》颁布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采取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分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方式。
2009 年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与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质检总局、环保部、工信部、国家食药局综合协调管理。
但随着公众对安全和健康需求的不断提升,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另外,从食品产业(企业)本身来说,近年的增速出现收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势在必行,但安全性是基础。
包括2009 年《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监管体制、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多方面的变化,需要在法制建设中应对这些变化,在这些因素和大背景下,我国2015年10 月开始实施《新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新法),新法有以下一些亮点: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的监管制度;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各个方面;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加强了对农药的管理;加强对食品农产品的管理;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
监管方面,监管主体进一步集中,形成以农业、食药监管部门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主体,以卫计委为科技支撑,国家食安委为综合协调的两段式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格局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新的监管体制有法可依。
大大减少了食品安全监管链条中的空白盲点、重复交叉,使监管资源得以整合,势必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
其改革的力度之大是空前的。
新法中,把风险管理的科学方法写进了总则(第三条),为建立在风险评估科学基础上的防御性食品安全体奠定了法律基础。
风险评估及标准制定职能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分开,避免过去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不合理的尴尬局面。
新法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杜绝玩忽职守,强化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的监管,明确责任,防止地方保护主义,提出对监管者的素质要求和业务要求,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对下级地方政府追责及对执法人员的考核。
转基因食品安全 有科学证据
罗云波:转基因食品安全有科学证据罗云波: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持人:我们之前做过一个网络调查,现在网友对食品安全担心的问题,关于转基因网友说他特别担心的占比例达13%,其实我们总体来看相对其他几项是挺低的,您对这个怎么看?罗云波:我觉得转基因有一部分人担心完全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转基因技术毕竟问世只有十多年的时间,就是转基因的食品有十多年的时间,对于大家来说还是一种新的东西,我觉得最主要的还是要让大家多了解什么是转基因的食品。
就我个人来说,对转基因食品并不担心,因为转基因食品是安全的,不比普通食品的风险高,只能是它的风险比普通食品更低。
因为转基因食品上市之前都要经过非常严格的科学评估,而这个评估是食用安全性的评估,包括对环境的安全,都要做评估,而这种评估是最苛刻的,没有哪一种食品在上市之前受到如此苛刻的严格的挑剔性的评估,所以大家完全可以放心。
主持人:就是说它在科学证据上是证明肯定没有问题的,这是有科学证据的,是吗?罗云波:这是有科学证据的,有大量的研究,可以说这些研究大家能够在媒体上看到一些负面的信息,实际这些负面的信息一旦出来就会被广为的传播,是凤毛麟角,而浩如烟海的正面的研究性的评价只是大家不知道罢了,如果总体上从学界对转基因食品的研究和研究所产生的报告,转基因食品是安全的这种结论应该说是浩如烟海、数不胜数。
主持人:但是现在它在科学界中也是存在争议的,可以这么理解吗?罗云波:不能这么讲,应该说在科学界、在学界,在转基因这个问题上来说学界认识是比较统一的,只是有个别的所谓的科学界的科学家被其他利益集团所绑架的,他可能出现的一些东西,那就是另当别论了,我们应该讲主流科学界对这个的认识是完全一致的,是没有问题的,包括一些重要的国际机构,比如说国家食品法典委员会,比如说世界卫生组织,比如说世界国际粮农组织,还有像一些主要的国家,像美国的FDA,像欧盟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像日本的厚生省的食品安全委员会,等等,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都是非常肯定的。
“保障食品安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保障食品安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作者:袁端端来源:《农产品市场周刊》2016年第25期谈乳制品新政策、谈风险交流、谈科学家参与科普工作的挑战……2016年6月14日,新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后的首个全国食品安全周在京开幕。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China Food Safety Publicity Week),是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从2011年起,每年六月举办的年度风险交流和科普活动。
“今年的形式很新颖”。
第一排坐着的分管食品安全的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现场看完主场活动和会场发言后,微笑地称赞道。
和其他政府的重大会议不同,食品安全宣传不单是政府领导讲话的独角戏,随着社会共治理念的深入,启动仪式上分为政府篇、企业篇、媒体篇和消费者篇,并由生动的视频动画引入。
在媒体篇环节,也首次出现了科学家和记者自由对话的新颖模式。
记者代表媒体与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工程学院罗云波教授仿照TED演讲,进行了一场关于面对食品安全谣言问题,如何消除信息不对称的演讲。
针对记者经常找不到专家采访的疑问,罗云波说,一是科学家们没有把科普当成自己的本职工作,科普工作也与自己的学术和个人发展没有关系,二是一些媒体根据自己的需要或预设的观点断章取义进而伤害到科学家的名誉,这都影响到了科学家科普的积极性。
他积极鼓励科学工作者参与科普工作,并提醒学者们,一不能跨领域发表意见,二是凡事需要先做好调查研究,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的科学态度。
“TED演讲是今年的亮点,我们希望会议不那么枯燥,让大家尽量放松地去观看和了解食品安全知识。
”导演组说。
主会场上,来自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的官员还分别通报了农产品质量总体合格率和进口食品抽检情况。
随后,国家食药总局食品监管三司司长王红公布了近半年内连续两批次以上样品抽检不合格的16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并一一点名。
继2015年首度公开“点名”后,这样的公开变得越来越常见。
“保障食品安全要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和发布制度,及时发布产品抽检、监管执法、消费警示、案件查处信息。
罗云波: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演进与分析
导公众对新体制的合理预期 • 有计划开展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要积极与主流媒体和严肃 媒体积极配合,并建立相关原则机制,规范新闻报道,多做正面宣传、 理性宣传,杜绝非理性,非事实没有根据的演绎炒作。
谢谢!
联系方式:lyb@ 13301272890
中国食品安全体系的演进与分析
罗云波 中国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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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 不断调整的中国食品安全体系 � 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亮点 � 新体制下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 应对食品安全挑战的建议
一、不断调整的中国食品安全体系
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食品安全法前)
管理体制: 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监管为辅。 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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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对食品安全挑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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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解决好的若干问题
�
一些法律法规已经与今天新的管理体制不相适应,需要及时的修订, 否则会影响到新体制的运行。
� 农业与食药两个部门在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划分与协调机制的建立。 � 抓紧食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 尽快建立起有效的风险沟通机制,
改变信息不对称的局面。要及时引
粮食!粮食!
将粮食供给安全和品质安全监管职 责统一到农业部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世 界上没有哪个国家在农业部之外单独设 立粮食管理部门 ,因此改革没有涉及 到国家粮食局是一个遗憾。
内部司局设置讨论
新组建的食药总局内设三个食品安全监管司,这种 内部分段的做法是否合理可行,尚待实践去检验。 考虑到这种机构合并的“史无前例”,只能摸着 石头过河,当前的方案也未尝不可。其中,食品安全监 管三司的职责描述不够准确。 “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该计划开 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事实上,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 测是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职责,而不应该是行 政管理部门的职责。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法规类别】绿色食品工商管理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工商食字[2012]137号【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日期】2012.08.07【实施日期】2012.08.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工商食字[2012]137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36号,以下简称《规划》)的印发,是国务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决定》和《规划》精神,进一步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努力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现提出如下意见:一、认真学习贯彻《决定》和《规划》,更加高度重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
这次《决定》和《规划》的出台,提出了新的要求,是做好今后一个时期食品安全工作的行动指南,意义十分重大。
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职责。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当地政府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按照《决定》和《规划》的要求,不断深化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律的认识,切实增强大局观念、责任观念、法制观念和服务观念,正确处理好食品安全监管与促进食品产业、食品科学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好食品安全监管与保障市场消费安全和群众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好食品安全监管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系,切实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要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坚持集中治理整顿与严格日常监管相结合,切实规范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坚持加强市场监管与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相结合,推进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夯实食品安全基础;坚持行政执法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的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检测出“有毒”并非都是食品安全问题
检测出“有毒”并非都是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不仅涵盖了食品卫生所涉及的内容,同时还包括了食品营养等方面内容食品安全究竟涵盖哪些内容?在当今几乎人人因为吃的问题惶恐的时候,部分专家日前明确给出了食品安全的真正定义,以期人们正确认识食品的安全问题。
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有什么区别?《食品安全法》更符合当前情况罗云波,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用《食品安全法》取代食品卫生法,是食品安全管理理念的一个重大改变,也是一个重大进步。
食品安全从概念上讲更加全面,它不仅涵盖了食品卫生所涉及的内容,同时还包括了食品营养等方面的内容,例如婴幼儿奶粉如若营养达不到要求也是不安全食品。
另外,食品安全还包括了食品潜在风险以及食品加工中的欺诈行为等方面的问题。
《食品安全法》区分了食品和农产品,该第二条第五款,明确界定了可食用初级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
《食品安全法》引入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更加强调预防为主,以及科学管理和决策。
例如:风险评估机构建设、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都有体现。
还有就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等都有具体规定,因此《食品安全法》更加符合当前情况。
究竟什么是食品安全问题?什么是不安全的食品?有毒且危害人体健康缺一不可陈君石,中国工程院院士、食品安全专家:传统意义上的食品安全事件,是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指食物中含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公共卫生问题。
这里有两个关键词,一是有毒有害物质,一是对人体健康的不良影响。
这两个关键词必须同时存在,才构成一个食品安全问题或者说才叫做“不安全的食品”。
假如只有前面一个关键词,即食品中只有有毒有害物质,不一定构成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当中的危害,无论是生物性,如沙门氏菌、李斯特杆菌、致病性大肠杆菌等微生物污染;还是化学性,如农药、铅残留等;或者物理性,如放射性核素等,凡是可能影响健康的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的因素,我们就称之为有毒有害物质。
体制法律标准个个落后于实际要求——中国农大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谈访录
体制法律标准个个落后于实际要求——中国农大食品科学与
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谈访录
李家杰
【期刊名称】《科学决策》
【年(卷),期】2007(000)012
【摘要】今年4月23日,胡锦涛同志主持中央政治局成员第41次集体学习。
中同农大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岁云波作为特邀的两位专家之一,在这次学习会上作了《农业标准化与食品安全问题研究》的专题发言。
【总页数】2页(P31-32)
【作者】李家杰
【作者单位】《科学决策》特约记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13
【相关文献】
1.一个专家眼里的食品安全现状——访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罗云波
2.揭开转基因食品的面纱——访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
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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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契合国际预防性原则体现社会共治精神
新食品安全法契合国际预防性原则体现社会共治精神中国食品报【期刊名称】《食品安全导刊》【年(卷),期】2015(000)018【总页数】2页(P18-19)【作者】中国食品报【作者单位】中国食品报【正文语种】中文新法的修法精神与国际预防性原则、风险分析原则相契合,更具有执行力,体现了社会共治的精神。
”近日,参与食品安全法起草相关工作的中国农业大学食品营养与工程学院罗云波教授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
罗云波介绍,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新法”)中增加了诸多的新元素,是借鉴了国际上发达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先进经验以及针对我国出现的网络食品经营等新业态、新情况审慎修订的。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遵循了预防性原则、风险分析原则,与国际接轨。
立法大原则是建立在科学的风险管理基础之上的防御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由此打破了以往监管部门被问题“牵着鼻子走”的被动局面,使得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不发生或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借鉴了国外有经验国家先进的理念。
“今后,判断一个食品安全热点是否是真正的食品安全事件,风险评估说了算。
”罗云波表示。
罗云波介绍,目前,国际上对食品安全监管通行的做法是:通过风险监测与评估后,确定食品安全危害的大小,再对不同程度的危害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即对危害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可加强管理;对危害小的食品安全问题,可弱化管理。
新法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中增加了具体的可操作内容:如第十四条中明确规定“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并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的要求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食品安全监测工作人员有权进入相关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采集样品、收集相关数据。
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
”“第十七条中何种情况下应当对食品安全进行风险评估进行了详细界定。
”罗云波表示,风险交流是风险管理的重要一环。
讨论食品安全之前先补上科学认知这堂课
讨论食品安全之前先补上科学认知这堂课作者:暂无来源:《中国食品》 2019年第10期文张盖伦前段时间,注册地在香港的“反食品添加剂联盟”在北京举行活动。
该联盟提出,为了国人健康,食品行业应杜绝食品添加剂。
“这样的组织能堂而皇之地在北京国际展览中心开论坛和展会,还有人给它站台,确实匪夷所思。
这是一场闹剧,值得反思。
”在中国农业大学组织召开的科学认知食品安全和食品添加剂研讨会上,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罗云波说起前段时间成立的“反食品添加剂联盟”,有颇多感慨,“我们对食品安全的敏感度远高于国外,但一般公众的认知水平又没有跟上,于是错误的认知就有了市场。
”众所周知,在现代食品工业中,食品添加剂功不可没。
只是在很多时候,公众将“添加剂”和“食品添加剂”混为一谈,打错了板子,弄错了对象,才让消费者有一段时间谈“添”色变。
比如,2011年有学者做的一项调查表明,分别有近6成和超过7成的人认为,苏丹红和三聚氰胺属于食品添加剂。
但实际上,三聚氰胺和苏丹红是添加剂而非食品添加剂,如果将它们添入食品,那其实是“非法添加物”。
所以,我们可以反对食品添加剂滥用,但不应反对食品添加剂本身。
多位专家指出,“反食品添加剂联盟”能有人叫好,既说明提高公众科学素养任重道远,也说明风险沟通、科学传播必须被摆在重要位置,“要充分利用自媒体争夺话语权”。
食品安全水平在提高,但公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却没有得到相应提升。
“这说明我们的科学普及做得还是不够。
”罗云波说,我们要利用自媒体争夺“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培养能做出正确引导的食品安全意见领袖。
“我们在传播方式上也要学习民间,不是台上一坐,一杯茶,吹一吹,来讲讲科普的知识就好,还是要去和公众对话、互动。
”。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问题浅析
【论文提要】:食品安全是全社会广为关注的问题,面对近年来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应运而生,这充分显示出党和政府治理食品市场、惩治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信心和决心。
为了做好法律规范之间的衔接,充分利用刑事审判职能,预防和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本文首先分析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司法现状,通过几个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差异,提出司法实践中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存在的突出问题,然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四点建议。
笔者认为,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是预防和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基础。
当前,首先要做好刑事司法与《食品安全法》实施的衔接,修改和完善犯罪要件,加大犯罪的打击力度。
然后结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健全完善食品监管、预警、风险检测等各项机制,努力做好各部门间的工作协调配合,共同构建食品安全防控体系。
【关键词】:食品安全犯罪问题理性之策一、司法现状:在罪与非罪和宽严量刑间徘徊《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和实施,预示着应该尽快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作为一个新课题,展开讨论和研究。
笔者认为,食品安全犯罪就是指在食品生产、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犯罪活动,它直接危害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
从犯罪构成上看,该类犯罪的犯罪主体既可是自然人,也可是单位;主观方面为故意,并有非法牟利的目的;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有关食品质量、工商行政管理等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包括社会公共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的行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非法经营行为等,并应达到一定的危害后果。
由于目前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基本属性和特征,理论界没有统一认识,因此,在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过程中,往往难以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造成一些不法行为逍遥法外。
同时,司法实践中,往往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归属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之中,而忽视了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危害,以至于造成不同地方的案件,处理结果大相径庭的情况。
食品安全,赢回信任有多难
饮品行业风波不断:绿茶、白酒添加塑化剂、可乐里喝出死鱼等杂物;肉制品也不安宁,肯德基的速成鸡、烧烤店里的掺假羊肉,很多人谈肉色变;瓜果摊频频"摊上事儿",带蛆樱桃、石灰芒果、打蜡苹果,买水果也要战战兢兢……
细数前几年被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一些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也有一些是夸大其辞或没有事实依据的,如圣元奶粉、牛肉膏等问题的报道。尽管最后经核查属夸大或不实,但对人们对于食品安全的信任也会产生影响。
"还有一点非常关键,那就是食品安全信任摧毁容易重建难。"赵立新说。
以婴幼儿乳粉为例。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后,对婴幼儿乳粉企业的监管不断加力,国内婴幼儿乳粉大型生产企业也在提升管理水平,加快奶源基地建设。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今年4月发布的"国产与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状况调查报告"显示,随机抽样的25个品牌中,16个国产品牌(包括国内品牌和国外品牌)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实际检测数值都非常好。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提出,要"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对食品安全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
"食品安全,重在监管。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可谓抓住了'牛鼻子'。"赵立新说。他认为,重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信心,关键是要让人们对监管体制有信心。监管要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让企业不愿犯法、不敢犯法、不能犯法、犯不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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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大事情 是要分清楚责任 , 但 这样 才会 是正向的。 否则 . 现
在要 处理 、 要纳入考核 了, 如果多出两件 事情就被一票否决 ,
罚 款 罚 的 很 重 , 本 上 是 倾 家 荡 产 . 额 的违 法 成 本 让 人 们 基 高 觉 得 违 法 的 事 情是 永 远 不 能做 的 。 样 法律 才 能 有 正 向 的激 这 励作 用。 记者 :《 定 》 事 求 是 地 提 出 了今后 一 段 时 期 我 国 食 品 决 实 安 全 的 阶段 性 目标 : 3 左 右 的 时 使食 品安 全 治 理 整 顿 用 年 取 得 明 显 成 效 , 认 为 这 个 阶 段 性 的 目标 应 从 哪 些 方 面开 始 您 实 施 . 施 起 来 是 否 有难 度 7 实
限责任 。
现 在 食 品 安 全 成 了高 危 岗位 做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工 作 的 人 都 胆 战心 惊 。 们 的 政 策 是 要 鼓 励 官员 们 敢 于 管 , 我 即便 是 捅
罗云波 : 我认 为, 在未来的3 年政府 要加大力度并把食品 安全 做为重点事情 来做 . 这当中也要加强基 层建 设如要组织
部 门也 得 到 了改 进 。
记 者 : 《 定 》出末 后 , 府 又将 食 品 安 全工作 纳 入 地 此 决 政
就 是罚款教育 . 实际上我们国家很早就 明确 了食品领域的违
法犯 罪 是要 入 刑 的 , 执行 得 不 好 。 可 能 跟 法不 责众 、 谐 但 这 和 社 会 的 保 障 制 度 基 本 面等 有 关 。 近 的刑 法 修 正 案 进 一 步 加 最
品安 全 将 是 永 远 的 噩 梦。 要长 治久 安就 必须 从 基 层 的 工作 抓
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 , 守法的企业就处于不利的地位, 这造成 了利弊驱良的现象。
我 们 国 家很 长 一 段 时 间把 食 品违 法犯 罪 当成 民事 问 题 ,
起 必须 加强基 础的建 设和基层 的建 设 。 责, 中央各个部门只是引导 , 以现 所 在也陆陆续续 的出台了一些决定 多地方上的政府垂直管理 很
什 么7
记 者 : 《 定 》提 出 严 惩 重 处食 品 安 全 违 法犯 罪行 为 . 本 决 对 此 . 的 观点 是 什 么7 您 或者 您认 为有 没有 更好 的 解 决 方案 ?
罗云波 : 我觉得一个 国家要依法办事, 有法必依 、 违法必
究 、 法 必严 这 是 基 本 面 如 果 现 在 仅 仅 是 片 面的 提 出 要 严 执
是 做 不 好 的 生 产 大 部 分 是 在 基 层 进 行 产 品 更 是 以 乡镇 农
法, 不能长治久安 。目前 我们 国家在食品安全违 法的成 本偏
低, 守法 成 本 偏 高 , 样 就 造 成 了违 法 的企 业 在 整个 市 场 的竞 这
为基 础 , 些基础 不夯 实或 是处于 失控 、 这 不严密 的状态 , 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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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循序渐进 的过程 包括清理不合理的标准、 完善缺 失的标 准、 健全风险评估的体系等 这些都需要时间不断完善改进。 记者 : 决定 》突出强调健 全基层食 品安全工作体 系是
做 好 食 品 安 全工作 的关 键 您 认 为基 层 体 系建 设 的关 键 点 是
罗云波 将食品安全 纳入政 绩的考核 , 对提高食品安全
监 管 人 员 的 责 任 心 、 免 食 品 安 全 事 件 的发 生 , 着 积 极 的 避 有
意义。 但如 果 因为要 问责 , 出了事情 . 就 大事化 小 小 事化
害程度和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可罚款结 合教育。 在国外. 一旦
方 考 核 的 政 绩 , 是 目前 全 民 比 较 关 注 的 . 认 为政 绩 考 核 这 您 的 纳 入 对 食 品安 全工作 有 哪 些 推 动作 用和 实 质 意 义 7
大了食品领域犯罪的惩治力度, 可以判死刑 希望能够落到实
处。 另外 , 律 当 中有 一 些配 套 法 规 , 《 品安 全 法 》. 面 法 如 食 里 的惩 罚 力度 显 然 不够 . 假一 罚 十对 商 家 来说 起 不 到任 何 作 用。 我 个人觉 得 于 蓄意 犯 罪 的一定 要 判 刑 j 失 犯 罪 的 视 其 危 对 过
了. 瞒问题 否则考核 提 升、 级都 受限 制, 样的话就 隐 晋 这
适 得 其 反 了。 以在 真 正 执 行 的 时 候 , 创 造 敢 于 监 管 的 环 所 要
境条件 府官员不仅要敢于管, 政 还要敢作为 但不能乱作为
和 不 作 为 。 且 , 鼓 励 敢 于 作 为 的 人 挖 出了大 的 隐患 . 而 要 该 是 谁 负 责 任 就 由谁 来 负 , 府 应 该 是 负 有 限 责 任 , 不 是 无 政 而
打, 我本人不主张这种说法。 我们的法律法规是不是有足够的
能 力来 震 慑 违 法 犯 罪 的人 , 立 法 上我 们 就 要 先 弄 清 楚 而 在 不 是 从 重 、 严 从快 。 重 、 严 从快 、 从 从 从 只是 ~ 种 应 急 的做
罗云波: 立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仅仅依靠国家层面. 建
这样 大家 就 开 始 藏 了。 最 后 对 于此 《 定 》, 觉 得 我 们 国 家 对 食 品 安 全 已 经 决 我 上升 为 一种 很 重 要 的任 务在 抓 , 对 此 持积 极 的评 价 我 而且 觉
验 . 加大 力度和加强对食品安全方面的重视 当中不段 完善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