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收入税金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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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税金计算方法

代理人税金计算方法

二、代理人计税方法
例:如北京代理人赵某2009年1月应付手续费为50000元, ,费用扣除率 为40%,营业税起征点为5000元,那么李某2009年1月应缴纳多少营业税 及附加税加 营业税=50000*5%=2500元 城建税=2500*7%=175元 教育费附加=2500*3%=75元 2)再计算个人所得税 因50000 *(1-40%) -2500-175-75≥4000元 故个人所得税= [50000 *(1-40%) -2500-175-75]*80%*30%-2000=4540元 3)实付手续费=50000-2500-175-75-4540=42710元
三、特别提示
一小部分地区的代理人计税方法 可能与上述不同,具体参照当地税务 可能与上述不同, 局要求。 局要求。
代扣代缴代理人税金
1、税金每月计算一次,在次月产生的代理人 手续费中扣除。 2、标准手续费与标准手续费之外的税金分开 计算。 3、标准手续费按照当地税务局要求缴纳。 标准手续费之外的税金按照北京地区标准 缴纳。
二、代理人计税方法
例:如北京代理人李某2009年1月应付手续费为7000元, ,费用扣除率为 40%,营业税起征点为5000元,那么李某2009年1月应缴纳多少营业税及 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实付手续费是多少?
1)先计算营业税及附加 营业税=7000*5%=350元 =7000*5%=350 城建税=350*7%=24.5元 教育费附加=350*3%=10.5元 2)再计算个人所得税 因7000 *(1-40%) -350-24.5-10.5<4000元 故个人所得税= [7000 *(1-40%) -350-24.5-10.5-800]*20%=603元 3)实付手续费=7000-350-24.5-10.5-603=6012元

个人保险代理人佣金收入如何缴税?(老会计人的经验)

个人保险代理人佣金收入如何缴税?(老会计人的经验)

个人保险代理人佣金收入如何缴税?(老会计人的经验)近日,纳税人网上咨询保险代理人如何缴税的问题较多,营改增后,个人保险代理人的税务处理主要有两大变化,一是保险代理人的佣金收入由原来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二是保险代理人按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口径发生了变化,具体规定如下:个人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企业的委托,在保险企业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自然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一、增值税政策规定(一)纳税与开票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有偿提供的服务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的经纪代理服务,对其取得的佣金收入应按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文件规定,在保险企业提供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和代征税款详细清单的前提下,可以代个人保险代理人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

(二)优惠政策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和2016年第23号文件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或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根据财税〔2016〕12号文件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对个人保险代理人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例1:张某为A保险企业的保险代理人,2017年9月份取得A企业佣金收入4.12万元(含税)。

计算张某2017年9月应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

解析:张某2017年9月份取得A企业佣金收入4.12万元,换算成不含税收入=4万元,大于3万元,小于10万元。

因此,按规定张某不能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应纳增值税=40000×3%=1200元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200×7%=84元。

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一、政策依据1.根据财政部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年164号文第三条,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2.对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佣金收入的劳务报酬所得,采取累计预扣方法预扣预缴税款,而不适用劳务报酬所得的比例加成预扣法。

按照累计预扣法的规定,在预扣的过程中,可以扣除“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并以扣除后的余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二、个税计算公式展业成本=不含增值税收入*(1-20%)*25%应纳个税所得额=不含增值税收入*(1-20%)-展业成本-附加税费预扣预缴个税=(累计应纳个税所得额-累计社保-累计专项扣除-自然月份数*5000)*相应个人所得税率三、个税税率表级数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30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2520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16920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31920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52920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859207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181920四、案例讲解小李是某保险公司营销员,2019年1月-3月,分别取得保险营销佣金收入20000元,30000元,206,000元,该保险公司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个人保险代理人佣金收入如何缴税

个人保险代理人佣金收入如何缴税

个人保险代理人佣金收入如何缴税
1.个体户纳税
核定制是根据代理人的收入情况,通过核定比例计算纳税。

核定比例
通常由税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确定。

个人保险代理人
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核定比例进行纳税申报。

查账征收是通过银行账户和购销合同等实际收支记录来确认代理人的
实际收入,然后按照税率进行纳税。

查账征收需要代理人保持良好的账务
记录,并按时向税务部门提交相关报表。

2.税率和税收优惠
3.纳税申报和缴纳
4.税务合规和税收筹划
为了减少个人保险代理人的税务负担,代理人可以进行一定的税收筹划。

例如,合理利用税收扣除项目、合理分配收入和费用等。

但代理人需
要牢记遵守税法和税务规定,避免逾越界限。

总结:
个人保险代理人的佣金收入需要按国家税收法规进行申报,并缴纳相
应的个体纳税。

个人保险代理人可以选择核定制或查账征收方式进行纳税,需按时申报和缴纳纳税款项。

为减少税务负担,代理人可以进行合规的税
收筹划。

同时,代理人应遵守税法和税务规定,避免违规行为导致法律风险。

保险代理人的税收政策

保险代理人的税收政策

保险代理人的税收政策保险代理人的税收政策是指针对从事保险销售代理的个人或企业,在纳税期间需要遵守的税收规定和政策。

以下是一些关于保险代理人税收政策的参考内容:1. 所得税:保险代理人的所得主要来自于销售保险产品的佣金收入。

根据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税收法规,保险代理人需要将其所得报税,缴纳所得税。

所得税的税率根据收入额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为渐进税率,即所得越高,税率越高。

2. 业务费用:保险代理人从事保险销售代理工作可能会产生一些业务费用,例如市场推广费用、办公费用等。

根据税法规定,保险代理人可以在申报所得税时扣除这些合理的业务费用,以减少应缴纳的税款。

3. 社会保险费:有些国家或地区规定,保险代理人需缴纳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费,以享受社会保险制度所提供的各项保障。

这些社会保险费通常由保险代理人本人和雇主(如果有)共同承担,具体比例和计算方式根据当地社保政策而定。

4. 增值税:在一些国家或地区,保险产品销售可能要缴纳增值税或类似税费。

保险代理人在销售保险产品时,可能需要计算并收取增值税,并在纳税期限内向税务部门申报并缴纳。

5. 其他税收政策:除了前述税种外,不同国家或地区还可能存在其他形式的税收政策,比如消费税、地方税等。

保险代理人需要根据自身所处的管辖范围和税法规定,遵守并按时缴纳相应的税费。

需要注意的是,保险代理人税收政策的具体内容和规定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异。

因此,为了确保遵守税法规定,保险代理人应该咨询专业税务顾问或向当地税务部门咨询,以确保自己了解并遵守相关税收政策。

此外,税收政策随时会发生变化,保险代理人需要及时了解并适应这些变化,确保自己的纳税行为合规。

最好建立良好的财务记录和报税习惯,确保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这样可以避免税务风险,确保保险代理人的财务安全。

保险代理人个人所得税算法

保险代理人个人所得税算法

保险代理人个人所得税算法
保险代理人个人所得税算法
一、确定收入
保险代理人的收入主要包括销售保险产品的佣金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需要先确定保险代理人的总收入。

二、个税起征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5000元/月。

也就是说,如果保险代理人的月收入低于5000元,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扣除项目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需要对一些特定项目进行扣除,以减轻税负。

这些扣除项目包括:
1.国家规定的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即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

2.与工作相关的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

3.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年终奖金、绩效奖金等。

4.其他符合规定的扣除项目。

四、计算税额
在确定了保险代理人的总收入和扣除项目后,就可以计算个人所得税了。

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 总收入 - 扣除项目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其中,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根据应纳税额和起征点,可以判断保险代理人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应纳税额低于起征点,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保险代理人的税收政策

保险代理人的税收政策

保险代理人的税收政策保险代理人是负责销售保险产品的专业人士,他们的主要职责是为客户提供保险咨询、推销保险产品和处理理赔事务。

然而,就像其他行业一样,保险代理人也需要遵守税收政策,并按照税法规定纳税。

本文将介绍保险代理人的税收政策,让大家对这一领域有更深入的了解。

首先,保险代理人的收入主要来自于销售保险产品时的佣金和提成。

作为个人所得的一部分,这些佣金和提成需要按照相关税法纳税。

大多数国家将佣金收入视为个人所得,并将其纳入个人所得税的范畴。

所以,保险代理人需要根据自身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税收政策向税务部门申报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除了个人所得税,保险代理人还需要关注销售保险产品时的消费税或增值税。

不同国家的税收制度不同,销售保险产品是否需要纳税以及如何纳税也各有不同。

在某些国家,销售保险产品将被视为提供服务,需要纳税。

而在其他国家,销售保险产品可能被视为商品交易,需要纳税。

对于保险代理人而言,了解自己所在地的消费税或增值税政策是非常重要的,这将直接影响到他们的税收义务。

此外,保险代理人在销售保险产品时可能会获得一些额外的奖励或津贴,如销售奖金、提供的福利等。

这些额外收入也需要按照相关税法纳税。

有些国家会对这些额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其他国家可能将其视为纳税人的基本工资,根据其个人所得税税率进行征税。

因此,保险代理人需要根据自己所得到的奖励或津贴类型,向税务部门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对于保险代理人来说,了解税收政策并正确地缴纳税款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不合规缴税可能导致税务部门的处罚,包括罚款和处罚。

其次,正确缴纳税款能帮助保险代理人建立诚信的形象,提高与税务部门的合作关系。

此外,及时缴纳税款还有助于避免税务纠纷和不必要的麻烦。

总之,保险代理人作为销售保险产品的专业人员,需要遵守税收政策并按照相关税法纳税。

个人所得税、消费税或增值税以及奖金或津贴的纳税义务都是保险代理人需要注意的方面。

了解和遵守税收政策不仅有助于保险代理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麻烦,同时也能够维护他们的形象,并与税务部门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保险代理人增值税规则

保险代理人增值税规则

保险代理人增值税规则保险代理人增值税规则是指在保险代理人提供保险服务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缴纳增值税的规定。

下面是保险代理人增值税的相关参考内容:一、税率:根据我国《增值税法》规定,保险代理人提供的增值税应纳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适用税率为3%。

二、纳税对象:保险代理人是纳税人,其承担增值税的义务。

三、计算方式:保险代理人的增值税纳税基数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算:1.主体责任保险费用的发票金额:保险代理人通过代理保险公司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时,可以按照销售合同的金额开具发票。

纳税人通过销售合同金额计算纳税额,不再核定成本费用。

2.销售保险公司折扣后的保险费用:保险公司为了激励保险代理人增加保险销售,通常会给予折扣。

保险代理人通过对折扣后的保险费用开具发票,纳税人通过折扣后的金额计算纳税额,不再核定成本费用。

四、税款申报和缴纳:保险代理人应按月或季度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增值税。

申报纳税时,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将收入、费用、纳税基数等信息进行申报,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缴纳税款。

五、减免政策:根据我国的税收政策,保险代理人在缴纳增值税时可以享受一定的减免政策,具体包括: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按:保险代理人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方式进行增值税的减按,适用税率为3%,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销售额进行纳税。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保险代理人如果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可以享受起征点政策,即纳税额不超过起征点的,可以免征增值税。

以上是保险代理人增值税规则的相关参考内容。

保险代理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遵守相关税法和规定,按时申报纳税,缴纳应纳税款,并可以合理利用减免政策,降低税负,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保险代理人税金计算标准

保险代理人税金计算标准

保险代理人佣金计税标准:
1、根据《京财税[2011]2601号》文件规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按期征收营业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20000元;
2、根据《保监发[2006]48号》文件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
3、根据《国税函[2006]454号》文件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
4、劳务报酬相关税率表,如下:
注:
1、本表所称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
上的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

2、应交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应交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保险代理人的税收政策

保险代理人的税收政策

保险代理人的税收政策保险代理人是专门从事保险销售和推广的人员,他们在保险行业中具有重要的职责。

在履行工作职责的同时,他们还需要了解和遵守相关的税收政策。

保险代理人在从事保险业务时,通常会有一定的收入,这些收入在税收政策中是如何规定的呢?首先,保险代理人的收入主要来自于销售保险产品所获得的佣金。

在税收政策中,保险代理人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动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进行纳税。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收入额按照不同的税率进行逐级累进计算,并进行相应的扣除。

保险代理人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

其次,保险代理人还可以享受一些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比如,根据税收政策规定,保险代理人可以将一部分的费用作为业务推广费用进行扣除。

这些费用可以包括出差费用、招待费用等。

保险代理人需要保存好相关发票和凭证,以备税务部门的核查和审查。

此外,保险代理人在从事保险业务时,如果需要购买一些必要的工具和设备,比如电脑、手机等,也可以将这些费用作为公益事业捐赠进行扣除。

这样不仅可以帮助保险代理人降低纳税负担,还可以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

另外,保险代理人在一定的条件下还可以选择按照综合征税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合征税方式是指将个人的各类收入合并计算,然后按照一定的税率进行综合征税。

这样可以避免在部分收入过高的情况下,出现较高的税负。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选择综合征税方式需要经过相应的申报和审批程序,且一旦选择后需要连续三年保持。

最后,保险代理人在纳税过程中还应当注意遵守相关的纳税义务和纳税规定。

比如,及时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保留好相关的凭证和发票,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信息报送等。

总之,保险代理人的税收政策主要涉及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以及一些相关的优惠政策。

保险代理人需要了解和遵守相关的税收法规,合理申报个人所得税,并利用相关的优惠政策降低纳税负担。

在纳税过程中,保险代理人应当保留好相关的凭证和发票,并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信息报送。

保险代理人综合税计算表 (2020版)-9.22

保险代理人综合税计算表 (2020版)-9.22

28,000.00
83,748.00
10% 2,520.00
5,354.80 9,806.80 ###########
38,834.95 116,155.34
10% 2,520.00
8,595.53 14,770.29 ###########
58,252.43 174,233.01
20% 16,920.00 16,926.60 26,188.74 ###########
三、本期累计数据
(一)
(二)
本期累计预扣 预缴应纳税所
得额
本期累计已 预扣预缴税额
1,000.00 7,000.00 13,000.00 19,000.00 25,000.00 31,000.00 37,000.00 43,000.00 49,000.00 55,000.00 60,802.00 66,784.00 72,766.00 78,748.00 111,155.34 169,233.01 285,388.35
97,087.38 290,388.35
20% 16,920.00 40,157.67 55,594.56 ###########
税占%
0.29% 1.02% 1.26% 1.38% 1.46% 1.50% 1.64% 2.16% 2.57% 2.89% 6.23% 6.45% 6.64% 6.80% 7.39% 8.73% 11.12%
16,000.00
48,000.00
10% 2,520.00
1,780.00 1,780.00 80,620.00
18,000.00
54,000.00
10% 2,520.00
2,380.00 2,380.00 90,320.00

保险代理人个人所得税新政

保险代理人个人所得税新政
保险代理人 个人所得税新政
2019年2月
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8月31日,全国人大第七次 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8年12月18日,国务院 国令第707号)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2018年12月13日,国务院国发 〔2018〕41号)
60000-30000= -48058.25元 年度应计个税=0元
特点:分月计税,扣除项目少
特点:年度计税,专项附加扣除,年度综合 所得费用扣除
举例(2)
• 假设:B代理人月佣金收入10000元,年佣金收入120000元,专项附加
扣除每月2500元。
原税法(2018年之前)
新税法(2019年)
月度个税: 不含税收入=10000/(1+3%)=9708.74元 展业成本=9708.74×40%=3883.50元 劳务报酬费用扣除=(9708.743883.50)×20%=1165.05元 个税计税收入=9708.74-3883.491165.05=4660.19元 月应计个税=4660.19×20%=932.04元
年度个税简易汇总=932.04×12=11184.48 元
年度个税: 不含税收入=120000/(1+3%)=116504.85元 劳务报酬费用扣除 =116504.85×20%=23300.97元 展业成本=116504.85×(1-20%) ×25%=23300.97元 年度综合费用扣除=60000元 年度专项附加扣除=2500元×12=30000元 个税计税收入=116504.85-23300.97-23300.9760000-30000=-20097.09元 年度应计个税=0元

保险公司雇员的展业佣金并入工资薪金缴个人所得税问题

保险公司雇员的展业佣金并入工资薪金缴个人所得税问题

保险公司雇员的展业佣金并入工资薪金缴个人所得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0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规定,保险营销员分为两类,一类是本企业雇员从事保险推销业务、代理服务等活动。

这里包括两种行为,一是职业行为,即其推销、代理业务是本职业规定要做的。

二是职业外的推销、代理行为。

他们是非独立的个人劳务。

另一类是非本公司雇员(即非雇员)从事营销、代理活动,被认定为属于个人独立劳务行为。

(一)收入属性:对内部员工从事推销保险、代理服务取得的收入,不管是职业行为还是职业外行为的收入,都应当作为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并入当期(月)的工资薪金收入中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而对非雇员从事保险营销、代理活动取得的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收入结构:税收管理上营销员的收入名称为“佣金收入”,该佣金性质上由展业成本(开展营销业务的成本支出)和劳务报酬构成,收入结构上分别是佣金提成、津贴和奖励。

需要注意的政策规定'1.佣金收入中,展业成本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2006年6月1日起,展业成本按佣金收入的40%计算。

展业成本的减除适用于人寿保险系统和财产保险系统的所有保险营销员,包括雇员的营销员和非雇员的营销员(但不适用于非保险系统的营销员如推销产品性质的企业产品营销员)。

将保险营销员的佣金收入分为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两个部分,允许扣除的展业成本,主要包括交通费用支出如联系业务乘车费或购买车辆费用及使用中的油料费用等,通信费用如购买手机、安装电话及每月通话费,社会活动费用如宣传费用支出、给客户送花送礼品等感情联络费用等。

确认征税的所得严格限制在劳务报酬收入部分,实际上明确了税收是对营销员的净所得征税。

而以前对营销员的个人所得税规定只说允许扣除某比例费用,这个费用是什么性质的没有明确规定。

保险代理人扣税标准2023

保险代理人扣税标准2023

保险代理人的扣税标准通常受到国家和地区的税法规定,因此具体的扣税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一些涉及保险代理人税务方面的注意事项:
1. 个人所得税:保险代理人通常根据其从保险销售获得的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计算方式根据国家和地区而异。

在一些地区,个人所得税可能是逐渐递进的,即随着收入增加,税率也逐步增加。

2. 社会保险和福利金:一些国家要求自由职业者,包括保险代理人,缴纳社会保险和福利金。

这些缴费可能涉及养老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具体规定因国家而异。

3. 业务费用抵扣:保险代理人通常可以将一些业务相关的费用(例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用等)纳入扣税范围。

这些费用可以用来减少代理人的应纳税收入。

4. 税务申报:保险代理人可能需要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交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申报其所得收入、相关费用和应纳税额。

5. 专业建议:由于税法涉及复杂的法规和规定,保险代理人可能受益于咨询专业税务顾问或会计师,以确保他们合法合规地管理他们的税务事务。

请注意,上述信息是一般性的,并且具体的税务规定可能会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异。

保险代理人在面临税务问题时,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以获取最准确和适用的信息。

保险代理人收入税金计算方法

保险代理人收入税金计算方法

保险营销员取得的劳务费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国税函[2006]454号文件的规定: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

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

(一)对收入额在1000元以下的(含1000元),按照《关于对个人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方法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发[1998]42号)规定执行,即按照收入全额预扣3%的个人所得税。

(二)对收入额在1000元以上的,以每次收入扣减已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后,余额不超过4000元的,再扣减800元费用,该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20%,计算应缴个人所得税。

(三)对收入额在1000元以上的,以每次收入扣减已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后,余额超过4000元的,扣减20%的费用,该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应缴个人所得税。

问题:保险代理人的收入(主要是佣金收入)按什么项目计算个人所得
税?怎样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复: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保险代理机构的保险工作人员取得的佣金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具体为:佣金收入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余额在
4000元以下的,扣除800元;余额在4000元以上的,扣除20%的费用,税率为20%,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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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人收入税金计算方法
保险代理人的收入,需要交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营业税起征点50000元.。

工资总和大于1333.37就要开始交税。

收入为1333.37元以下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均为0.
收入大于等于1333.38元小于5000元的,没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收入乘以60%减800,然后乘以20%.
收入大于等于5000元小于7347.54元的,营业税=收入乘5%,个人所得税=收入乘60%,然后减去营业税,然后减去800元,然后乘以20%.
收入大于等于7343.54元的,营业税=收入乘5%,个人所得税=收入乘60%,然后减去营业税,然后乘80%,然后乘20%.
计税详细说明:
一、收入5000元以下的,不交营业税。

二、40%的收入不交个人所得税,做展业成本。

三、收入乘以60%,减去营业税后,金额如果小于4000元,那么先减800元,然后乘20%,就是个人所得税的金额。

金额如果大于等于4000元,那么先乘以80%,然后再乘以20%,就是个人所得税的金额。

四、营业税的税率在北京地区目前是5%.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营业税=个人收入*5%---5000以下不交
保代个税=(个人收入*60%-营业税-800)*20%
保代个税=(个人收入*60%-营业税)*80%*20%
举例说明1、先生1月取得佣金和奖励等各项收入2000元:
(一)计算营业税金及附加:收入小于5000元,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二)计算个人所得税:
(1)劳务报酬=2000×60%=1200元
(2)劳务报酬减去营业税及附加=1200-0=1200元
(3)应纳税所得额=1200-800=400元
(4)应交纳个人所得税=400×20%=80元
举例说明二:
先生2月取得佣金和奖励等各项收入10000元:
(一)计算营业税金及附加:10000×5.55%=555元。

(二)计算个人所得税:
(1)劳务报酬=10000×60%=6000元
(2)劳务报酬减去营业税及附加=6000-555=5445元
(3)应纳税所得额=5445×(1-20%)=4356元
(4)应交纳个人所得税=4356×20%=871.2元
算了下,同样是10万元的收入,普通人要交28725元的税,而保险代理人只要交13800元的税。

而如果收入低,2000元以下普通人是不需要交税的,保险代理人只有2000元的收入却要交80元的税。

什么都不说了,提高收入是王道。

保代交税背景:
按目前税法规定,保险代理人属非雇员,按劳务报酬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号)规定,保险业营销员每月取得佣金收入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可按其余额扣除不超过25%的营销费用,再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确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服务活动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03号)
按照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对于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应纳税所得额超出20000元的),个人所得税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通常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20%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20%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十成。

实行“佣金制”的个人保险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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