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工服务章程
义工组织章程
义工组织章程一、组织名称本组织名称为“乐善义工团队”。
二、宗旨和目标本义工组织的宗旨是通过组织和培养志愿者,开展各种社区服务和慈善活动,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传递爱与关怀。
我们的目标是建立一个积极向上、充满爱心和责任感的义工团队,为社区和弱势群体提供支持和帮助。
三、组织结构1.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组织和协调义工团队的日常工作。
2. 部门负责人:包括志愿者招募与培训部、项目策划与执行部、宣传与推广部、财务与资源管理部等,负责各自部门的运营和管理。
3. 志愿者队伍:由志愿者组成,根据个人兴趣和技能参与不同的项目和活动。
四、会员资格1. 任何年满18周岁的公民都可以申请加入乐善义工团队。
2. 申请人需填写入会申请表,并提交个人简历和推荐信。
3. 入会申请需经过主席团审核通过后方可加入。
五、义工服务1. 义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教育支持、文化活动、慈善募捐等。
2. 义工服务项目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策划和组织。
3. 志愿者可根据个人兴趣和时间自愿选择参与不同的义工服务项目。
六、义工培训1. 义工培训是提高志愿者服务能力和素质的重要环节。
2. 义工培训包括入会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心理辅导等。
3. 入会培训由志愿者招募与培训部负责组织,专业技能培训由项目策划与执行部负责组织。
七、财务管理1. 乐善义工团队的经费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和赞助,以及义工活动所产生的收入。
2. 财务与资源管理部负责募捐、申请资金和物资,以及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查。
3. 组织成员应保证经费使用的透明和合理性,严禁挪用或滥用经费。
八、章程修改1. 对本章程的修改需经主席团的提议,并经全体组织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 对章程的修改应在组织成员大会上进行讨论和表决。
九、组织解散1. 组织解散需经全体组织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2. 组织解散后,剩余财产将用于慈善事业或捐赠给其他有需要的组织。
义工组织章程范文
义工组织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引导和组织广大群众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提高社会公益事业的扩展影响力和组织能力,根据法律法规和社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义工组织的宗旨是:以提供各种公益服务为主要目标,通过组织和引导志愿者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三条义工组织的名称为___________(组织名称),以本章程为准则,遵守宪法、法律和其他相关法规。
第四条义工组织的工作地点设在___________(工作地点)。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义工组织由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专业委员会组成。
第六条义工组织的会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会员组成。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议题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以及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等。
第七条理事会是义工组织日常管理的执行机构,由常务理事和理事组成。
理事会负责制定组织的工作计划、决策重大事项、组织义工活动等。
第八条监事会是负责对义工组织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监察的机构。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负责监督义工组织的财务收支情况、组织运行状况等。
第九条义工组织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设立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依据各自的专业领域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指导。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条任何具备法定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成为义工组织会员。
第十一条申请成为义工组织会员的个人应填写入会申请表,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填写入会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入会申请须向义工组织秘书处提交,并经组织审查批准方可成为义工组织的会员。
第十三条义工组织会员权利和义务:1.会员有参与组织活动和享受组织资源的权利;2.会员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3.会员应承担自己的义务,履行参与义工活动的责任。
第十四条义工组织会员有权自愿退出组织,但需向组织递交书面申请,并经组织批准方可生效。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五条义工组织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十七条义工组织必须依法办理相关注册和报备手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各项活动。
义工组织章程
义工组织章程一、组织名称本组织名称为“爱心义工团队”。
二、宗旨和目标1. 宗旨:本团队的宗旨是通过组织和培养义工,积极参预社会公益活动,传递爱心,匡助有需要的人群,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2. 目标:本团队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有活力、有责任感、有合作精神的义工组织,通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提高义工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三、组织架构1.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财务主管组成,负责组织的整体规划和决策。
2. 部门设置:设立招募部、培训部、活动策划部、宣传部、志愿者服务部等,各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和管理。
四、会员资格1. 会员资格:任何年满18周岁,热心公益事业,愿意自愿参预义工活动的个人均可申请成为本组织会员。
2. 入会程序:申请人需填写入会申请表,经主席团审批通过后,即可成为本组织会员。
3.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参预组织活动、参预决策、获得培训和提升机会的权益。
五、义工活动1. 活动类型:本组织将定期组织各类公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义务劳动、环保行动、扶贫帮困、关爱老人儿童等。
2. 活动安排:活动由活动策划部负责安排,会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时间选择参预。
3. 活动记录:每次活动结束后,活动策划部将记录活动情况,包括活动内容、参预人数、成果等,并及时向全体味员进行通报。
六、义工培训1. 培训内容:本组织将定期组织义工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公益知识、沟通技巧、团队合作等方面的培训。
2. 培训方式:培训可以通过线上课程、线下讲座、实践活动等多种方式进行。
3. 培训记录:培训部将记录每位会员的培训情况,并对参预培训的会员进行评估和奖励。
七、会费管理1. 会费缴纳:本组织不收取会费,所有活动费用由组织自行筹集。
2. 资金管理:财务主管负责组织的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透明。
八、组织宣传1. 宣传渠道:本组织将通过社交媒体、官方网站、线下宣传等多种渠道宣传组织的宗旨、活动和成果。
2. 宣传内容:宣传部负责撰写宣传材料,包括新闻稿、宣传海报等,宣传内容应真实、客观、积极向上。
义工组织章程
义工组织章程一、组织名称本组织的名称为“爱心义工团队”。
二、宗旨和目标本组织的宗旨是通过组织和协调义工活动,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提高社区居民的福利和生活质量。
本组织的目标是建立一个积极向上、团结友爱、乐于助人的义工团队,通过志愿服务,关爱弱势群体,推动社会和谐进步。
三、组织原则1. 公益性原则:本组织的活动均以公益为目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
2. 自愿参与原则:本组织的成员均为自愿参加,无论年龄、性别、职业、宗教信仰等都欢迎加入。
3. 平等原则:本组织内部成员之间应平等相待,不论职务高低,一视同仁。
4. 透明原则:本组织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5. 安全保障原则:本组织组织活动时,应确保成员的人身安全,活动场地和设备要符合安全标准。
四、组织架构1. 组织领导机构:本组织设立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组成,负责制定组织发展策略、决策重要事项。
2. 分支机构:本组织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分支机构,负责具体的义工活动组织和管理。
3. 义工队长:本组织设立义工队长,负责协调义工队伍的日常工作,组织义工活动。
4. 义工队员:本组织的成员均为义工队员,参与组织的义工活动。
五、会员资格与权益1. 会员资格:任何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年满18周岁,愿意为公益事业做贡献的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本组织。
2.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参与组织活动的权利,享有组织提供的相关培训和学习资源,享有表决权和选举权。
六、义工活动1. 活动内容:本组织的义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老年人陪伴、儿童教育支持、残障人士辅助等。
2. 活动安排:义工活动由义工队长负责安排,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活动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
3. 活动宣传:组织应积极宣传义工活动,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加入。
七、财务管理1. 资金来源:本组织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企业赞助和志愿者个人捐款。
2. 资金使用:组织应根据活动需求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义工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义工服务行为,提高义工服务质量,保障义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单位从事义工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义工”)。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旨在明确义工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义工行为,促进义工队伍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义工资格第四条成为义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志愿服务精神;3. 热爱公益事业,愿意为社会贡献力量;4. 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能够胜任志愿服务工作;5. 经审核批准,取得义工资格。
第五条申请成为义工,需提交以下材料:1. 身份证明;2. 个人简历;3. 证明材料(如专业技能证书、志愿服务经历等);4. 《义工申请表》。
第三章义工权利第六条义工享有以下权利:1. 了解义工服务内容和要求;2. 参加义工培训和活动;3. 享有参与决策的权利;4. 享有获得志愿服务证书的权利;5. 享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6. 享有获得必要的劳动保护和个人隐私保护的权利。
第四章义工义务第七条义工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2. 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3. 认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完成工作任务;4. 保守工作秘密,维护单位形象;5. 尊重服务对象,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6. 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服务质量。
第五章义工培训与考核第八条本单位定期对义工进行培训,内容包括:1. 志愿服务理念;2. 志愿服务技能;3. 志愿服务安全知识;4. 相关法律法规。
第九条对义工的考核包括:1. 服务态度;2. 服务质量;3. 服务效率;4. 服务效果;5. 自我提升。
第六章权益保障第十条本单位保障义工在志愿服务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包括:1. 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 保障义工的人身安全;3. 对义工的劳动成果给予认可;4. 对表现突出的义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义工服务管理制度
义工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开展义工服务活动,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提高义工服务管理水平,保障义工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义工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个人爱心义工等。
第三条凡参与义工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义工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无偿、义务的原则,发挥爱心和责任心,服务社会,帮助他人。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由义工服务组织或者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和监督。
第六条义工服务组织负责人应当对义工服务管理制度进行宣传教育,确保所有从事义工服务活动的人员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义工服务组织或者相关管理部门。
第二章义工服务项目管理第八条义工服务项目应当合理安排,明确任务目标,确定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
第九条义工服务项目应当与社会公益事业紧密结合,服务内容应当能够给予受益者实际帮助和支持。
第十条义工服务项目的组织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全评估,确保义工服务活动的安全性。
第十一条义工服务项目的组织方应当为义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义工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参与服务活动。
第十二条义工服务项目的组织方应当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定期评估义工的服务表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
第三章义工服务管理第十三条参与义工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文明参与义工服务活动。
第十四条参与义工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应当严格遵守义工服务项目的安排和指导,不得擅自变更服务内容和任务目标。
第十五条参与义工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应当保障义工服务活动的安全和秩序,做好风险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
第十六条参与义工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应当遵守义工服务项目的纪律要求,服从组织安排和指挥,不得违反规定行为。
第十七条参与义工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应当对义工服务活动的成果和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促进义工服务的不断改进和提升。
义工组织章程
义工组织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义工活动的组织管理,规范义工组织的行为,提高义工服务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合于本组织的所有义工活动。
第三条义工组织的名称为XX义工组织(以下简称“本组织”),是一家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本组织的宗旨是: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提倡志愿服务精神,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第五条本组织的任务是:组织和管理义工活动,提供志愿者服务,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六条本组织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教育、环境保护、扶贫帮困、健康医疗等领域。
第七条本组织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捐款、社会捐助、项目资助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八条本组织设立理事会,由理事会负责决策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理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秘书长、财务主管等组成,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并决定本组织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本组织设立义工服务部、宣传部、项目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具体的活动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义工服务部负责义工招募、培训、安排和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宣传部负责宣传本组织的活动和宗旨,提高社会对义工活动的认知度。
第十四条项目部负责策划和实施具体的公益项目,监督项目的发展和效果。
第三章义工招募与管理第十五条本组织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进行义工招募,招募对象为年满18周岁的公民。
第十六条义工招募时,应征者需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并参加义工培训。
第十七条义工招募后,本组织将根据义工的兴趣和技能进行合理的岗位安排。
第十八条义工应遵守本组织的章程和规章制度,服从组织的安排和指挥。
第十九条本组织将建立义工档案,记录义工的参预情况和表现,并定期评估义工的工作质量。
第四章绩效评估与奖励第二十条本组织将定期对义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
第二十一条绩效评估结果将作为义工的评价依据,对表现优秀的义工进行奖励和表彰。
第二十二条本组织将设立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和激励优秀的义工。
义工章程“郡长义工”工作章程
义工章程“郡长义工”工作章程郡长义工工作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是为了规范郡长义工的工作行为,调动义工的积极性,促进义工与社区居民的互动和沟通,共同营造和谐社区而制定的。
第二章定义第二条郡长义工是指自愿参加社区公益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服务并促进社区共建共享的无偿志愿者。
第三章职责第三条郡长义工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参与社区活动策划组织工作;(二)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公益服务,如咨询、指导、陪伴等;(三)宣传社区政策及项目,提供社区教育;(四)帮助居民解决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增进社区居民之间的互助和团结;(五)组织开展社区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六)其他社区工作需要的协助和支持。
第四章权益和义务第四条郡长义工享有以下权益:(一)享受社区提供的必要培训和指导;(二)获得社区居民的尊重和感谢;(三)积累社区服务经验,完善个人能力;(四)参与社区优先活动,并有机会获得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郡长义工应遵守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管理制度;(二)积极参与义工活动,保证服务质量;(三)保护居民隐私,尊重居民意愿;(四)遵守组织的纪律,服从义工工作安排;(五)尊重和保护社区公共设施和财产;(六)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不参与有损社区形象的活动。
第六章义工管理第六条郡长义工由社区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设立义工工作站,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义工的培训、指导和日常管理。
第七条社区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包括但不限于:(一)志愿者服务技能培训;(二)社区政策和项目介绍;(三)沟通和协调技巧培训;(四)应急救援知识培训等。
第八章表彰和奖励第八条社区应设置表彰和奖励制度,对优秀的郡长义工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九条奖励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一)荣誉证书;(二)物质奖励,如纪念品、礼品等;(三)优先参与社区活动的机会;(四)志愿服务经验加分等。
第十章违规处理第十条郡长义工如有违反本章程或其他规定,社区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口头警告;(二)限制义工活动时间或范围;(三)取消荣誉称号或奖励;(四)暂停或终止义工资格;(五)追究法律责任等。
志愿服务类活动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开展和管理,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所有志愿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公益活动、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敬老爱幼、文化传承等领域。
第三条志愿服务活动应遵循自愿、平等、互助、奉献的原则,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
第四条志愿服务活动应尊重志愿服务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志愿服务者的身心健康。
第二章活动组织第五条志愿服务活动由志愿服务组织或志愿者协会负责策划、组织和实施。
第六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拥有稳定的组织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3. 具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条件和能力;4. 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影响力。
第七条志愿服务活动应提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目的、内容、时间、地点、人员安排、物资准备等。
第八条志愿服务活动应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公众对活动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九条志愿者是指自愿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为他人提供帮助的个人。
第十条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热爱志愿服务事业,有奉献精神;3. 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或技能;4. 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十一条志愿者加入志愿服务组织,应填写志愿者注册表,并接受志愿服务组织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二条志愿者有权了解志愿服务活动的相关信息,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第十三条志愿者有权获得志愿服务组织提供的保障和服务,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培训机会等。
第四章活动实施第十四条志愿服务活动应严格按照活动方案执行,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志愿服务组织应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物资,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第十六条志愿者应按照活动安排,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认真履行志愿服务职责。
第十七条志愿服务活动应注重实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第五章活动评估与反馈第十八条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志愿服务组织应及时进行活动评估,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家长义工队章程
家长义工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家校合作,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沟通与互动,提升学校教育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家长义工队(以下简称“义工队”)是由学校家委会组织的家长自愿参预的志愿者团队,旨在为学校提供各类志愿服务,共同推动学校发展。
第三条义工队的宗旨是:团结家长,服务学校,关爱学生,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四条义工队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预、无偿奉献、互助互爱、和谐共处。
第五条义工队的活动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学校活动支持:协助学校组织各类活动,如开展主题讲座、举办文艺演出等。
2. 学生关心服务:关注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开展心理辅导、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
3. 学校环境建设:参预学校环境整治、美化校园、维护设施设备等工作。
4. 教育教学支持:协助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辅导学生学习、组织学习小组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义工队设立领导机构,由家委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七条义工队领导机构由队长、副队长和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职责如下:1. 队长:负责组织协调义工队的各项工作,代表义工队向学校及家委会汇报工作情况。
2. 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负责队内纪律管理和队员培训等事务。
3. 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不同的部门,如活动部、关心部、环境部、教学支持部等,负责各自部门的组织与管理。
第八条义工队成员由家长自愿报名参加,经过审核后,由队长予以录用,并签订义工承诺书。
第九条义工队成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预学校各类活动的机会。
2. 参预义工队培训的机会,提升个人技能和专业素质。
3. 获得学校和家委会的关心和支持。
第十条义工队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学校和义工队的章程和规定,服从义工队领导的工作安排。
2. 积极参预义工队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义工职责。
3. 维护义工队的形象,保持良好的品格和行为举止。
第三章工作机制第十一条义工队设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义工队会议,讨论重要事项并做出决策。
志愿者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者服务活动,提高志愿者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所有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志愿者组织、志愿者服务项目及相关单位。
第三条志愿者服务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益性原则:以服务社会、服务他人为宗旨,不追求经济利益;2. 自愿性原则:志愿者参与服务活动应基于自愿,不得强迫;3. 立德树人原则:通过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志愿者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4. 安全第一原则:确保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志愿者组织第四条志愿者组织是负责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考核、表彰和奖励的机构。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1. 有明确的组织机构;2. 有完善的志愿者管理制度;3. 有稳定的经费来源;4. 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六条志愿者组织的主要职责:1. 制定志愿者服务计划,组织实施志愿者服务活动;2. 招募、选拔、培训志愿者;3. 对志愿者进行考核、表彰和奖励;4. 协调志愿者与其他相关单位的关系;5. 保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志愿者第七条志愿者是指自愿、无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的公民。
第八条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3.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会公德;4. 具备一定的服务技能和专业知识;5. 自愿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第九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志愿者培训;2. 获得志愿者服务证书;3. 在服务过程中受到尊重和保护;4. 对志愿者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5. 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志愿服务机会。
第十条志愿者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者组织规章制度;2. 按时参加志愿者培训和服务活动;3. 积极宣传志愿服务理念,树立良好的志愿者形象;4. 保守服务过程中的秘密;5. 为服务对象提供真诚、热情、周到的服务。
第四章志愿者服务项目第十一条志愿者服务项目是指志愿者组织根据社会需求,组织志愿者开展的服务活动。
景区志愿者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景区志愿者服务活动,提高景区服务质量,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景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景区范围内所有志愿者服务活动。
第三条本章程的宗旨是:倡导志愿服务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促进景区和谐发展。
第二章志愿者定义及条件第四条志愿者是指在景区自愿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为游客提供帮助和服务的人员。
第五条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3. 热心公益事业,有志愿服务意愿;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志愿服务工作;5. 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6. 接受景区志愿者管理。
第三章志愿者招募与选拔第六条景区志愿者招募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的方式。
第七条招募对象:1. 高校学生;2. 社区居民;3. 企事业单位员工;4. 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个人。
第八条志愿者选拔标准:1. 个人品德;2. 服务意识;3. 专业技能;4. 语言表达;5. 团队协作。
第四章志愿者培训与考核第九条景区将对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包括景区概况、服务规范、应急处理等内容。
第十条志愿者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服务。
第十一条景区将对志愿者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服务态度;2. 服务质量;3. 工作纪律;4. 团队协作;5. 综合素质。
第五章志愿者服务与管理第十二条志愿者服务内容:1. 导游讲解;2. 咨询解答;3. 安全巡逻;4. 环保宣传;5. 帮助游客;6. 其他景区工作。
第十三条志愿者服务时间:1. 每周服务时间不少于4小时;2. 每月服务时间不少于16小时;3. 根据景区需要,可适当调整服务时间。
第十四条志愿者服务管理:1. 景区设立志愿者管理部门,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培训、考核、服务等工作;2. 志愿者应遵守景区规章制度,服从管理;3. 志愿者服务期间,应佩戴志愿者标识,维护景区形象;4. 景区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志愿者权益。
义工组织章程
义工组织章程一、组织名称本组织名称为“爱心义工组织”。
二、宗旨和目标1. 宗旨:本组织的宗旨是通过组织和培训志愿者,开展各类公益活动,传递爱心,关心弱势群体,推动社会公平和谐发展。
2. 目标:本组织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团结友爱、高效协作的义工团队,为社会提供各类志愿服务,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三、组织类型本组织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四、组织结构1. 理事会:由五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是本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组织的发展战略和重要决策。
2. 执行团队:由一位执行主任和若干名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项目策划、组织和实施。
五、会员资格和权益1. 会员资格:任何年满18周岁,热心公益事业的个人均可申请成为本组织会员。
2.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参预组织活动、参预决策、享受组织资源和培训等权益。
六、义工招募和管理1. 招募方式:本组织将通过线上线下宣传、招募会等方式吸引志愿者加入。
2. 志愿者管理:本组织将建立志愿者档案,记录志愿者的个人信息、参预项目和服务时长等,并定期进行志愿者培训和交流活动。
七、项目策划和实施1. 项目策划:本组织将根据社会需求和资源情况,制定各类公益项目计划,并进行评估和监测。
2. 项目实施:本组织将组织志愿者参预项目实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达到预期效果。
八、财务管理1. 资金来源:本组织的资金来源包括会员捐款、企业赞助、政府津贴等。
2. 财务管理:本组织将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账目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合法性。
九、章程修改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过理事会的讨论和表决,并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理事会成员的允许。
十、解散与清算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解散本组织,需经过理事会的决定,并按照像关法律法规进行清算。
以上为“爱心义工组织”章程的基本内容,详细条款和规定将在后续工作中逐步完善和制定。
本组织将秉承公正、透明、务实的原则,为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义工组织章程
义工组织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义工组织的管理,规范义工活动,提升义工服务质量,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组织的所有义工成员,并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义工组织的名称为XX义工组织(以下简称“本组织”)。
第四条本组织的宗旨是通过组织和培养义工,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传递爱心和温暖。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本组织设立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组成。
第六条理事会是本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组织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并监督组织运行。
第七条理事会成员由本组织的核心义工推选产生,任期为两年,可连任一次。
第八条理事长是本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组织的整体工作,代表本组织与外界进行沟通和合作。
第九条理事会设立秘书处,由秘书长负责具体事务的协调和执行。
第十条本组织设立义工小组,负责具体的公益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第三章义工招募和管理第十一条义工招募通过本组织的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进行,招募条件包括年龄、能力、兴趣等。
第十二条义工报名后,需进行面试和培训,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能力和责任心。
第十三条义工需签订义工服务协议,明确义工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义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本组织将定期组织义工培训,提升义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五条义工需按照组织的安排参与公益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组织报备。
第十六条义工的表现将被记录并评估,优秀的义工将获得相应的荣誉和奖励。
第四章组织活动和项目第十七条本组织将定期组织各类公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义工、环境保护、教育支持等。
第十八条组织活动需提前制定详细的计划和预算,并报备理事会审批。
第十九条组织活动需确保活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保障义工和受益人的利益。
第二十条组织活动的执行由义工小组负责,需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效果。
第二十一条组织活动的资金来源包括捐款、赞助和募捐等,资金使用需公开透明,并做好相应的财务管理。
第五章组织发展和合作第二十二条本组织将积极开展宣传和推广工作,扩大组织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志愿者服务章程范文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者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促进志愿者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所有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志愿者组织及服务单位。
第三条志愿者服务活动遵循自愿、无偿、奉献、互助、进步的原则。
第四条志愿者服务活动以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服务国家为宗旨,致力于推动社会和谐、促进文明进步。
第二章志愿者第五条志愿者是指不计报酬、自愿参加社会服务活动的人员。
第六条参加志愿者服务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志愿服务精神;3. 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4. 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5. 愿意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七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权利;2. 获得志愿服务培训、交流、表彰的权利;3. 获得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物资、设备、交通、住宿等支持的权利;4. 对志愿服务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5.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第八条志愿者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者服务章程;2.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履行服务承诺;3. 保守志愿服务活动中的秘密,维护志愿服务组织的声誉;4. 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5. 发扬志愿服务精神,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三章志愿者组织第九条志愿者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目的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十条志愿者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2. 有明确的宗旨和业务范围;3.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稳定的经费来源;4.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5. 有一定数量的志愿者。
第十一条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1. 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权利;2. 获得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的权力;3. 参与志愿服务标准的制定和实施;4. 依法维护志愿者合法权益的权利。
义工组织章程
义工组织章程一、组织名称本组织名称为“爱心义工团队”。
二、宗旨和目标1. 宗旨:本组织的宗旨是积极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倡导爱心、互助和奉献精神,通过组织义工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匡助和支持,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2. 目标:a. 组织和培养一支积极、乐于奉献的义工队伍,为社会公益事业提供可持续的支持;b. 开展各类义工活动,关注弱势群体的需求,提供志愿服务,匡助他们改善生活;c. 倡导社会公益意识,提高社会公众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支持。
三、组织结构1.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财务主管组成,负责组织和协调义工活动,制定决策和管理组织事务。
2. 部门设置:a. 志愿服务部:负责组织和策划各类义工活动,招募和培训义工,与相关机构合作,提供志愿服务。
b. 公关部:负责宣传和推广组织的活动和事业,与社会媒体和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提高组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c. 资源部:负责募集和管理组织的资金和物资,与赞助商和捐助者保持联系,确保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d. 培训部:负责义工队伍的培训和发展,提供相关的培训课程和活动,提高义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e. 监督部:负责监督和评估义工活动的质量和效果,确保义工活动的顺利进行和达到预期目标。
四、义工招募和管理1. 招募条件:任何年满18岁,具备一定爱心和奉献精神的人士都可以申请加入本组织。
2. 招募程序:a. 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简要介绍个人情况、动机和能力等。
b. 面试:组织成员对申请人进行面试,了解其动机和能力,评估其适合度。
c. 培训:通过培训课程提升义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d. 录用:经过面试和培训后,组织成员决定是否录用申请人。
3. 义工权益与义务:a. 权益:义工享有参预义工活动的权益,获得相应的培训和支持,获得组织成员的关心和匡助。
b. 义务:义工需按照组织的安排和要求参预义工活动,遵守组织的规章制度和义工准则,履行义务。
五、财务管理1. 资金来源:本组织的资金来源包括捐款、赞助和募款等。
义工组织章程
义工组织章程一、总则1.1 组织名称:本义工组织的名称为“爱心义工团队”(以下简称“团队”)。
1.2 组织宗旨:团队旨在通过组织和协调志愿者的力量,开展社区服务和公益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3 法律依据:本团队依法在国家相关部门注册,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组织结构2.1 组织形式:本团队为非营利性组织,由志愿者自愿组成。
2.2 组织架构:团队设主席团、秘书处、财务部、项目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成员由志愿者自愿担任。
2.3 主席团: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负责团队的整体管理和决策。
2.4 秘书处:秘书处负责协调团队各部门的工作,记录会议记要和决策事项。
2.5 财务部:财务部负责团队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编制、经费使用和财务报告等。
2.6 项目部:项目部负责策划和组织各类社区服务和公益活动。
三、成员管理3.1 入会条件:任何具有公民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本团队。
3.2 入会程序:申请人需填写入会申请表,并经主席团审核通过后,成为正式成员。
3.3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参预组织活动、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并有机会参预团队的决策和管理。
3.4 会员义务:会员需遵守团队章程,积极参预组织活动,保持团队形象,维护团队的利益和声誉。
四、活动管理4.1 活动策划:项目部根据团队宗旨和社区需求,策划和组织各类社区服务和公益活动。
4.2 活动实施:团队成员按照项目部的安排和要求,积极参预活动的准备、实施和总结。
4.3 活动宣传:团队成员可通过社交媒体、宣传册等方式,宣传和推广团队的活动和成果。
4.4 活动评估:项目部负责对活动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改进活动策划和执行方式。
五、财务管理5.1 资金来源:团队的经费来源包括捐赠、赞助和自筹等。
5.2 资金使用:财务部根据团队的需求和预算,合理使用和管理团队的经费。
5.3 财务报告:财务部定期向主席团和全体味员报告团队的财务状况和经费使用情况。
六、章程修改6.1 修改程序:对本章程的修改需由主席团提出,并经全体味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允许通过。
家长义工队章程
家长义工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家长义工队(以下简称“义工队”)是指由学校家长组成的志愿者团队,旨在为学校提供各种形式的支持和帮助。
第三条义工队的宗旨是:服务学校、服务学生、服务社会,倡导家校合作,共同促进学生的成长与发展。
第四条义工队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学校组织各类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开展家长讲座和培训等。
第五条义工队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与、无偿服务、互助合作、积极进取。
第六条义工队的管理机构为学校家委会,负责义工队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义工队设立队长一名,由学校家委会选聘,任期两年。
第八条义工队队长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召集义工队成员开展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代表义工队与学校进行沟通和协商等。
第九条义工队成员由学校家委会和义工队队长共同选拔,任期一年,可以连任。
第十条义工队成员的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备学生家长身份、关心学生教育、有一定社会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等。
第十一条义工队成员有权利和义务参与义工队的工作,享有平等的发言权和表达权,应当遵守义工队的章程和工作规定。
第十二条义工队成员应当积极参与义工队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三条义工队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协助学校组织各类活动,如开展文化艺术节、运动会、校庆活动等,提供志愿服务和协助活动的筹备和执行工作。
2. 参与学校家委会的工作,为家委会提供支持和帮助,共同推动家校合作的深入发展。
3. 组织开展家长讲座和培训,邀请专家学者为家长提供教育指导和咨询,增强家长的教育意识和能力。
4. 协助学校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如参与社区义务劳动、组织社区公益活动等,为社会做出贡献。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四条义工队的工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工作计划制定:义工队队长负责制定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包括活动安排、志愿服务项目、培训计划等,并报学校家委会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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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义工协会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义工服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鼓励和规范了慈善义务工作者(以下简称义工)的服务工作活动,推动义工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会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协会内的义工、义工服务组织及其活动适用本章程。
第三条本章程所称的义工,是指出于奉献、友爱、互助和社会责任,经过登记,自愿、无偿地以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开展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的人员。
本章程所称的义工服务组织是指依法登记注册、专门从事义工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以及从事义工服务活动的机关、非营利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团体义工。
第四条义工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合法、诚信、节俭和非营利性的原则。
第五条义工服务范围包括助老扶弱、扶贫济困、支教助学、环境保护、社区服务以及其他社会公益性活动。
第六条本会义工服务活动接受共青团组织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义工服务组织
第七条本会义工服务组织委员会:
(一)建立义工服务活动的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义工和义工服务活动的档案制度;
(三)义工的招募、培训、指导、管理、监督和表彰;
(四)组织开展义工服务活动;
(五)义工服务工作的宣传与交流;
(六)对义工服务提供必要保障。
第八条本会义工服务相关人员开展义工服务活动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义工服
务组织章程的规定,不从事营利性活动。
第九条本会义工服务组织可以自行或者联合招募义工。
招募时,以适当的方式公告义工服务计划。
义工服务组织应当依照义工服务计划开展义工服务活动。
义工服务计划应当包括义工招募、培训、使用、考核及服务项目等事项。
第十条团体义工以集体形式开展义工服务活动的,应当将义工服务计划及义工服务活动情况向其加入的义工联备案。
第十一条义工服务组织的经费包括政府扶持、社会捐赠和资助及其他合法收入,专款专用。
义工服务组织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捐赠、资助者及义工的监督。
经费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义工
第十二条本会义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义工服务章程
(二)自愿从事义工服务;
(三)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四)符合义工服务活动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第十三条义工服务组织建立义工登记制度。
从事义工服务的人员应当向义工服务组织申请登记。
自愿从事义务服务的人员持申请书、身份证和职业证明及复印件向本会义工组织提出申请,提供自己的姓名、年龄、特长、职业、住址、联系方式及可参加活动的内容、时间等基本情况;对符合义工条件的个人或团体,填写《贵州省青年创业协会义务工作者(团体)登记表》,并建立档案。
本会组织在确认申请人具备义工条件后,将通知申请人,并颁发本会义工证书、标志和义工序列号。
本会义工服务组织可以根据义工服务活动的需要,招募临时义工,但需在本会义工委员会备案。
第十四条本会义工享有如下权利:
(一)自愿加入或者退出义工服务组织;
(二)参加义工服务组织开展的服务活动;
(三)要求获得义工服务必需的条件和必要的保障;
(四)请求义工服务组织帮助解决在义工服务期间遇到的实际困难;
(五)对义工服务组织提出建议、批评与监督;
(六)有困难时优先得到义工服务。
第十五条义工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义工服务组织的章程;
(二)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报酬或者借钱、借物、谋取其他利益;
(三)在服务期间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的捐赠;
(四)对服务对象的隐私予以保密;
(五)不得以义工或者义工服务组织的名义组织或者参与违反义工服务原则的活动。
第十六条本会义工应当在义工服务组织的安排下开展义工服务,完成服务工作。
未经本会义工服务组织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义工服务组织名义开展活动。
第十七条本会义工服务组织保障义工在服务期间的合法权益。
义工服务组织可以根据义工服务的需要,为参加义工服务活动的义工办理相应的人身保险。
第十八条义工在从事义工服务期间应当佩戴统一的义工服务标志。
义工服务证件、标志的使用及管理办法由本会统一规定。
第四章义工服务
第十九条需要义工服务的个人或者单位,可以向义工服务组织提出服务申请。
第二十条申请义工服务,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义工服务书面申请;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单位证明;
(三)申请服务的项目说明及其它有关材料。
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第二十一条本会义工服务组织在受理服务申请后,可以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和实际情况,经确认后提供力所能及的义工服务;不能提供义工服务的,应当答复申请人。
提供义工服务时,应当有两名以上义工参加。
但服务项目有特别要求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义工服务组织可以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服务过程中,义工服务组织和服务对象应当履行服务协议;一方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协议的,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二十三条服务对象应当根据服务协议的约定,按照服务的内容和特点,保障义工在安全的环境下开展服务。
服务对象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为参加服务的义工提供必要的专门培训和相应的物质保障。
第五章表彰和鼓励
第二十四条义工服务组织建立义工考核和表彰制度。
第二十五条义工服务组织对符合表彰规定的义工颁发义工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