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届毕业生办理户口、档案托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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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就业政策(经典)

2012就业政策(经典)

就业协议
1、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就业协议专指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 就业工作协议 ,其主要意义在于将毕业生与用人单位
双方互相选择的关系确定下来。而劳动合同则指用人
单位在与劳动者确定工作关系之后签订的关于双方权 利与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具体包括: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 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 动合同的责任等。
就业协议
《协议书》一式三份,另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专学校二 年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由自治区人事厅授教育部委托印刷。 11月份,塔里木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专 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发给毕业生,毕业生填写《推荐表》、 制作个人推荐材料,各院对毕业生《推荐表》进行审核,签署意 见、盖公章后,统一交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公章。 各学院应对本学院毕业生《推荐表》及《协议书》内容进行审核,
书》)
就业期间毕业生主要职责
1、认真填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向用人单位 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需求意向,表明自 己的就业意向。 2、认真学习国家、自治区、兵团及学校关于毕业 生就业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服从学校的合理安排。 3、接受学校和学院开展的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课 程。
4、认真、严肃填写和核对就业材料中个人姓名、 专业、生源地(户口所在地)、就业报到单位等各项 要素,务必做到准确无误。
协议书案例
协议书案例
协议书案例
4、以各种名义欺骗学校手中持有两套(含两套)以上 《就业协议书》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 担。
就业协议书管理规定
5、毕业生如果不慎将《就业协议书》丢失,学校原则上不再补 发,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补发时毕业生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由所在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学生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核实后按有 关规定办理。 6、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意见,用人单位在《就业协 议书》上签字盖章,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生效,毕业生即 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原则上不得违约, 如有特殊情况,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 续(原签约单位的书面函,然后将原《就业协议书》交还学校学 生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并按第5条办法换取新的《就业协议

2012年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

2012年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O12届学生毕业离校工作安排所属各单位:今年我院共有3650名毕业生。

为保证毕业生顺利离校,根据学院总体部署,现将我院毕业生离校日程安排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2012届学生毕业离校工作以“安全、和谐、节约、服务”为指导思想,全院上下要充分认识到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早准备,合理安排,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简便高效、安全有序地进行,使毕业生顺利走向社会,走上工作岗位。

二、工作要求1、各系部、各职能部门要树立“一切为了学生、一切服务学生”的宗旨,切实落实好所负责的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2、全院学生管理部门、各职能处室要为毕业生做一件实事,通过为学生做好服务,让学生心怀感激离校,同时注意人性化安排毕业生离校办理手续,简化学生离校手续。

3、团委、各系部要指导学生会等学生组织,收集好毕业生的联系方式,做好欢送毕业生的活动安排。

4、全院召开毕业典礼会议。

5、财务处要落实毕业生学费催缴工作,资助中心要做好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同时注意问题学生的处理方式。

三、毕业生日常教育管理1、毕业生的教育和管理要做到准备充分,耐心细致,正面引导,有的放矢,学工部门的老师和毕业班班主任要深入到学生中去,积极主动地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

要把思想教育与严格管理结合起来,本着对学生既满腔热忱又严格要求的原则开展工作。

2、学生离校手续,由各班集体办理(6月13日-6月19日),毕业生离校时间为6月21日。

毕业生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5月19日开始进行,如因毕业补考不及格而不能按时领取毕业证的,再次补考将安排在下一年度进行。

对已返校的学生各系要认真组织好系部活动、各班级联欢晚会和毕业生代表座谈会等。

3、未进行毕业证图像信息采集的同学,需查阅学院网站学工保卫处网页中《2012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安排》,按照有关事项进行补照。

其它毕业信息需随时关注学院网站公布的离校信息()。

人事代理、户档托管的区别

人事代理、户档托管的区别

毕业生人事代理、户档托管宣传手册(仅供2012届重庆市内高校毕业生使用)制作单位: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一、人事代理基本概念1、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户口托管、职称评定、转正定级、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2、人事代理与档案托管的区别(1)档案托管是只对档案进行物理性的管理,防止遗失,不能开具除档案存放证明外的其它证明。

(2)人事代理不仅进行物理性的管理,还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相关服务(转正定级、合同鉴证、连续计算工龄、申报职称、关系转接等)。

(3)都是针对档案提供服务,二者只能办理一项。

3、人事代理的方式可由单位委托,也可由个人委托。

4、人事代理的服务对象(1)应聘到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国商社、外国企业派出机构)、集体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及无人事主管部门或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实行聘(任)用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股份制单位及社会团体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2)毕业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自谋职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的大中专毕业生;(3)其他政策规定应实行人事代理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5、人事代理的具体内容由代理方和委托方协议确定,代理方可以提供如下服务:(1)接收、保管、转递人事档案,接转人事关系;(2)按有关政策规定连续计算工龄;(3)为见习期满的统招大中专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4)出具因公或因私出国(出境)政审;(5)按党章的有关规定结转管理党组织关系;(6)按有关规定查阅人事档案;(7)以档案为依据出具相关人事证明;(8)办理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的聘用合同鉴证(限重庆市内单位);(9)办理社会人才集体户口;(10)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二、毕业生为什么要办理人事代理在现今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减少的就业形势下,到非全民所有制单位去就业,已成为越来越多毕业生选择的一个重要就业途径。

关于毕业生申请留档的通知

关于毕业生申请留档的通知

关于毕业生申请保留档案和户籍的通知
因特殊原因,要求保留档案、户籍的毕业生,经个人书面申请,辅导员、班主任签字,学院盖章后,统一于6月14日之前以班为单位报至档案室和保卫处,其中申请保留户籍的毕业生需注明本人身份证号码。

毕业后需转移档案或户籍的,请持单位工作证明和身份证由本人到档案室或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可免费保管档案两年),并事先联系。

档案和户籍书面申请(模板见附件1、2)一式两份交给我,6月14日务必带来。

同时班长做个汇总表(见附件3、4).汇总表6月12日发到我邮箱。

所以申请留档案和户籍的学生要在12日之前将你的名字和学号一并发给班长,过期不受理。

注:1要统计好汇总表。

2 学生档案可无偿托管2年,2年后,持本人身份证、调档函领取,不可代
领。

2012届数学与统计学院毕业生留档申请书
尊敬的校领导:
我是数学与统计学院09级数学教育班的学生,学号为。

现提出保留档案申请。

学生姓名:
辅导员签名:
年月日
2012届数学与统计学院毕业生保留户籍申请书
尊敬的校领导:
我是数学与统计学院 09数学教育班的学生,学号为,身份证号为。

现提出保留档案申请。

学生姓名:
辅导员签名:
年月日
数学与统计学院2012届毕业生申请留档汇总表
数学与统计学院2012届毕业生申请保留户籍汇总表。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1.11.10•【文号】教学[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1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务员局,部属各高等学校: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80万人。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仍然十分复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还不少;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就业形势严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任务更为艰巨繁重。

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省级主管部门)及各高等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服务,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现就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一、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1.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各省级主管部门、各高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以下简称国发16号文件)精神,把2012年作为“落实年”,切实加大政策和工作落实力度,加快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继续大力推进就业优质服务,全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确保2012年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就业人数持续增加;毕业生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困难帮扶、指导服务等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高校的“一把手”要切实加强领导,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2012年各省(市、自治区)接收高校毕业生部门、档案转寄单位及地址一览表 (1)

2012年各省(市、自治区)接收高校毕业生部门、档案转寄单位及地址一览表 (1)
档案转递:生源地(市、州)教育局
地 址:吉林省XX地(市、州)
派遣单位:生源地(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档案转递:生源地(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吉林省XX地(市、州)
8.黑龙江省
派遣单位:生源地(市、州)教育局
档案转递:生源地(市、州)教育局
地 址:黑龙江省XX地(市、州)
派遣单位:生源地(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档案转递:生源地(市、州)教育局
地 址:浙江省XX地(市、州)
派遣单位:生源地(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档案转递:生源地(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浙江省XX地(市、州)
12.安徽省
派遣单位: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档案转递: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
13.福建省
档案转递:生源地(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陕西省XX地(市、州)
28.甘肃省
派遣单位:生源地(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档案转递:生源地(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甘肃省XX地(市、州)
29.青海省
派遣单位:生源地(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档案转递:生源地(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地 址:XX市(州)
派遣单位: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档案转递:××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 XX市(州)
24.贵州省
派遣单位:生源地(市、州)教育局
档案转递:生源地(市、州)教育局
地 址:贵州省XX地(市、州)
25.云南省
派遣单位: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关于上报毕业生2012届毕业生电子档案的通知

关于上报毕业生2012届毕业生电子档案的通知

关于上报毕业生2012届毕业生电子档案的通知各学院:接教育厅通知,为进一步做好 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请于10月30日前组织毕业生上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电子档案系统()填写毕业生信息。

具体上报方法见附件。

附:《云南省教育厅就业服务网高校毕业生电子档案上报系统使用说明》、学院管理员及帐号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2011年10月9日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就业服务网高校毕业生电子档案上报系统使用说明1.由就业服务网向各学校提供一个校级管理员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云南省教育厅就业服务网首页http://)。

2.点击首页右上方:“毕业生电子档案上报系统”图标,输入校级管理员用户名及密码,登陆各学校管理页面。

3.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管理页面上,录入学校院系名称,创建院系管理员用户名及密码后保存。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工作完成)4.各院系管理员点击院系名称后,输入院系管理员用户名及密码,进入院系管理页面,录入院系、班级,创建院系、班级用户名和密码后保存。

(院系管理员工作完成)5.班级管理员点击班级名称后,输入班级管理员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班级管理页面,创建学生用户名,把用户名交给学生,由学生来录入推荐表、基本情况和深入了解的信息,信息填写完之后保存并上报,班主任审核学生推荐表内容是否完整,信息完整后班主任审核(打勾)并上报到院系。

(班级管理员工作完成)6.填报完成并经班主任审核(打勾)后报到院系审核页面。

院系审核(打勾)后把数据传送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中心可点击院系、班级页面,查看院系及班级上报审核情况,审核(打勾)后上报就业服务网。

7.各级使用自己的用户名进入到自己的管理页面后对各自内容进行修改。

8.学生使用自己的用户名进入后,能修改自己的资料及密码。

(学生用户名及初始密码均为学生本人的学号)咨询电话:王超许玥5121759附件2 班级管理员及帐号(初始密码为123456,请登陆后立即修改)。

2012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2012-5-7

2012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2012-5-7

邵阳学院2012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一、毕业生个人基本信息姓名系专业名称协议书编号112105470__________ 班级本人现手机电话E-mailQQ号码家庭固定电话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 市邮政编码二、毕业生就业情况基本信息请毕业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下列表中选择相应类别表格填写完整(有且仅选填其中一项)A项、已与用人单位签约,且可直接将档案、户口派至用人单位的单位名称单位隶属部门档案邮寄地址单位联系电话单位所在地省市邮编单位联系人签约形式(选择其中一个打“√”)1、就业协议书()2、劳动合同()3、就业证明函()4、接收函或调档函()B项、已与用人单位签约,但单位不直接接收档案、户口的单位名称单位联系电话单位所在地省市单位性质单位联系人档案托管机构托管机构所在地档案邮寄地址托管机构联系电话签约形式(选择其中一个打“√”)1、就业协议书()2、劳动合同()3、就业证明函()4、接收函或调档函()档案、户口处理方式选择(有且仅选其中一个,并在括号内签名)1、转至单位指定托管机构()2、转回生源所在地()3、转至湖南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4、是人事代理,且代理机构名称()5、转至其它机构托管()6、湖南籍择业期申请保留在学校(暂不办报到证)﹝﹞C项、(预)征兵入伍部队名称部队联系电话毕业生联系电话学院武装部签字盖章D项、升学升学类别升学学校名称升学学校联系电话升学学校联系人考研()E项、出国国家名称出国途径(深造、就业或其它)备注F项、基层就业项目(含选调生、考取公务员、特岗教师、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名称联系人基层就业地点联系电话项目档案转寄地址邮政编码档案、户口处理方式选择(有且仅选其中一个,并在括号内签名)1、转至项目指定单位()2、转回生源所在地()3、转至湖南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4、是人事代理,且填写代理机构名称()5、转至其它机构托管()G类、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创业或自由职业名称工商营业执照编号单位地点单位联系电话创业单位名称自由职业名称H项、意向签约或未就业的意向单位名称单位联系电话单位所在地省市单位性质单位联系人家庭详细地址档案、户口处理方式选择(有且仅选其中一个,并在括号内签名)1、暂缓就业,且未办理报到证()2、暂缓就业且转回生源所在地,申请办理报到证()3、转至湖南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4、是人事代理,且代理机构名称()▲档案邮寄档案邮寄详址接收单位全称邮编接收单位详细地址填表须知:1、本表正反两面复印,由各系组织毕业生本人认真填写,所有毕业生均需填写。

关于办理2012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的通知

关于办理2012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的通知

关于办理2012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的通知毕业班同学:根据省就业指导中心的要求,为按时、高效做好2012届毕业生暂缓就业工作,我院开始办理2012届毕业生暂缓就业工作。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办理对象及条件对象:我校本、专科层次的应届毕业生。

条件:1、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或有意向单位仍等待办理相关接收手续的毕业生;2、计划2013年报考研究生、公务员的毕业生。

外籍生源学生、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学生、毕业前申请出国(含出境)和升学的学生不能办理申请暂缓就业。

二、办理时间及程序时间:即日至2012年5月18日,逾期一律不接受办理。

程序:毕业生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后交辅导员审批,并进行登记;三、档案、户口托管时间毕业生档案、户口托管的时间为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四、其它相关的规定1、办理档案托管的毕业生必须办理离校手续,暂不发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入学时户口迁至学校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由学院组织部保留。

2、暂缓就业期内,如果要取消暂缓就业,可持《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有关接收证明,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之一3楼大厅)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入学时户口迁至学校的毕业生)回学院保卫处办理户口转出手续,如是党员则还需回学院组织部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3、暂缓就业两年期限内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省就业指导中心将取消其暂缓就业,报到证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统一领回,档案由省就业指导中心邮寄回其生源地所在的人事局(教育局)。

学生本人持有效证到院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入学时户口迁至学校的毕业生)回学院保卫处办理户口转出手续,如是党员则还需回学院组织部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4、暂缓就业期间不计工龄,会导致职称评定时间的推迟。

附表: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doc(可复印、下载)文件下载:关于办理2012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的通知.doc政治法律系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附件: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

2012就业须知

2012就业须知

2012届毕业生就业须知一、就业程序(一)毕业生如实填写《就业推荐表》,制作个人推荐材料(个人简历、推荐信、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

各系、班主任对本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填写部分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以班为单位交学院招生就业办审核,盖章后将《就业推荐表》返还给毕业生。

学习成绩单由班长统一到教务处打印加盖公章后发给毕业生。

(二)未填写和盖章的《就业推荐表》不能复印,复印件学院招生就业办一律不盖章。

盖好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由本人保管好,应聘时应使用复印件,若用人单位要求看原件的才出示。

(三)毕业生了解国家、省、市和学校的就业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转变观念,做好求职前的思想、心理、材料、技巧准备。

(四)收集需求信息。

收集的主要渠道: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在线()江门人才网()、南方人才网(/)、信息公告栏、各地市人才网、各种招聘会、各类媒体、网络信息(各高校就业网)、实践实习单位、人际关系(亲朋好友、老师、校友)等。

(五)毕业生双向选择、自主择业阶段。

毕业生根据收集的就业信息,进行有效的筛选,在知己知彼的前提下确定应聘单位。

向有意应聘的单位投递个人应聘资料。

投递应聘资料的方式可以选择:邮寄、电子邮件、参加校园招聘或各地市人才供需见面会直接投递等。

如果参加多家单位的招聘面试都被录用,则须细心选择适合自己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温馨提示:请全体毕业生参加11月19日由我学院举行的《2012届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会》,及经常关注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的宣传橱窗,了解最新的就业信息,为自己就业增加更多的机会。

二、签定《就业协议书》程序(一)《就业协议书》由学院招生就业办负责管理并发放。

发放对象为计划内招收的应届毕业生以及教务部门同意延长学籍且当年获毕业资格的学生,每位毕业生只有一份《就业协议书》。

(二)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最终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尤其是有就业计划指标的单位,且跨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试用期、待遇、劳动保障等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上签署应聘意见,将有应聘意见的《就业协议书》交接收单位。

托管流程图

托管流程图
2.《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申请表》一式二份。
第二步提交表格审核
第三步缴费
第四步已经在学校申请户口托管的同学,请将以下材料备齐后,尽快交到教育厅就业服务中心,托管手续才能申请成功。
1、“登记证”(省内生源)或“报到证”(省外生源)、“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明身高、血型、婚姻状况)。
云南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未就业毕业生办理户口、档案托管流程图
办理户口、档案托管
办理档案托管
第一步领取并填写申请表:
1.《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协议书》一式二份。
2.《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申请表》一式二份。
3.《常住人口登记表》一份。
第一步领取并填写申请表:1.《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协议书》一份。
3、二张半寸彩色免冠近照件两份;《申请表》一份;《常住人口登记表》一份
档案托管办理完成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陕人社发[2012]73号【发布部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2.07.23【实施日期】2012.07.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人社发〔2012〕73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现将《2012年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2012年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205号)要求,定于8月在全省开展2012年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主题实名登记服务到人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二、时间2012年8月1日至8月31日三、服务对象(一)2012届以及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各类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

四、活动目标(一)登记管理到位。

对辖区内2012届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制登记,摸清人员底数、所学专业、求职意愿、服务需求等情况。

(二)跟踪服务到位。

为每一位有就业愿望和服务需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并对他们接受服务的情况和效果进行跟踪。

(三)政策落实到位。

为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好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

重点抓好“四个落实”:对自主创业的,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规费减免、税收优惠等政策;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对参加就业见习的,落实基本生活补助;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困难人员,落实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2.07.25•【文号】人社厅发[2012]69号•【施行日期】2012.07.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实名制为基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制度,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

目前,2012届高校毕业生已陆续离校,其中尚有一部分高校毕业生仍在寻找工作。

各地要将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重点,开展实名登记,提供就业服务,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是准确掌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各地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摸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底数,认真做好登记,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一)摸清底数。

各地可以通过办理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档案托管、人事代理、求职登记、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扶持政策落实、高校提供、与教育部门加强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信息衔接、依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工作人员入户走访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全面摸清辖区内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数和基本情况。

(二)信息登记。

各地在摸清情况的同时,要认真填写《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登记表》),建立实名制信息数据库。

《登记表》中的信息要确保完整、真实、准确,不漏项、不缺项。

毕业生档案、户口信息登记及审核操作流程

毕业生档案、户口信息登记及审核操作流程

附件1毕业生档案、户口信息登记及审核操作流程一、档案信息登记“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中点击“档案信息登记”进入主界面。

(一)登记档案信息1.毕业生登记档案信息毕业生在主界面点击档案信息栏的“档案信息登记”,选择档案转递类型,填写档案转递信息,上传图像证明材料,提交院系及学校审核。

毕业生可在主界面申请记录栏查看审核状态。

图1 档案信息登记主界面档案转递类型分为单位接收档案(具体包括签约单位接收、上级主管单位接收、托管单位接收)和转回生源地。

温馨提示: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基本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档案多数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若个别有需要转递至就业创业地,需提供相关就业创业信息;未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一般会将档案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若单位接收档案,则档案转递信息由毕业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若转回生源地,则档案转递信息根据毕业生生源所在地反显,毕业生可结合反显信息进行修改或补充。

注意:若档案转递类型为转回生源地,但档案转递信息并未反显,毕业生需自行填写准确信息。

档案转递信息包括档案转递单位名称、档案转递单位地址、档案转递单位邮编、档案转递联系人、档案转递联系电话。

若档案转递类型为转回生源地,且档案转递单位地址反显,毕业生修改信息时不可修改省级地址。

若生源地有误,院系可联系学生处就业指导科更正;若需跨省转递档案,请选择其他档案转递类型。

图2 填写档案信息如果毕业生提交后发现档案信息有误,在院系及学校审核之前,毕业生可在申请记录详情页点击“撤回修改”,撤回后修改档案信息再重新提交审核。

若毕业生在“毕业去向填报”模块登记了档案信息,并经院系及学校审核通过,或者院系、学校直接登记了毕业生的档案信息,则档案信息将在档案信息栏显示,此时毕业生无需再登记本人的档案信息。

毕业生档案、报到证、户口等问题说明(重要)

毕业生档案、报到证、户口等问题说明(重要)

关于大学生档案、报到证、户口等若干问题说明(对于大学生来说非常重要,望认真阅读)当前,大部分高校毕业生对档案问题了解甚少,导致毕业时“弃档”现象频繁出现,这对今后的工作调动、大学生干部身份的认可、单位保险金的缴纳以及结婚等事情都造成了或大或小的影响。

因此,我们特别提醒广大毕业生能够从自身利益出发,关注自己的档案和户口。

一、高校毕业生的档案介绍(一)高校毕业生档案内容按照规定,个人是不能接触自己的档案的,档案的发送必须使用国家“机要”文件发送方式,属于国家秘密。

它是一个人生平的写照,读书的情况,工作的情况,党组织关系的一些情况都会在档案里以文件的形式保存,直到去世。

而毕业生档案袋里主要有以下资料:个人各时期的学籍卡、成绩单、省级优秀毕业生证明、报到证存根(派遣证存根)以及党团材料等。

这些材料都是原始材料,不可复制。

(二)高校毕业生档案的作用:1、评定干部身份。

虽然国家的发展趋势是取消干部与工人的身份区别,国家的相关政府部门:劳动部(管工人的)和人事部(管干部的)也已经合并,但目前大学毕业就有的干部身份还是会在当公务员、进事业单位、国企及户口迁入北京、上海等大中型城市时,起到作用。

而且拥有干部身份养老保险拿的钱数多 (干部100%,工人60%-80%)。

2、转正定级和计算工龄、养老金的依据有很多毕业生找到工作后,没有及时办理参加工作的有关手续,几年后仍是学生身份,从而影响转正定级和工龄及退休金的计算。

3、影响职称评审和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后,学生档案需要经过转正定级后,才能成为干部档案,才能正常调动,才能在未来领取养老金,等等,未办这个手续,无法评职称,无法调动,这时,既使有了当公务员或进入事业单位、国企的机会,也无法办理相关手续。

4、考研、考公务员、出国、升学、结婚、生育等相关证明的办理考研、考公务员、出国、升学、结婚、生育等,这些事情都需要政府所属人才市场开具相关证明,没有档案无法办理这些证明。

(三)高校毕业生档案去向个人档案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现阶段,大学毕业生的档案通常有三个去向:1、网签协议就业,档案和户口都转到工作单位。

2012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

2012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

2012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及规定(一)签署《就业协议书》的程序凡签署协议书的毕业生,请务必将协议书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以便学校统一办理派遣手续。

具体程序如下:1.毕业生本人首先如实填写基本情况;2.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没有人事接收权的用人单位还需当地人事主管部门盖章;3.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备注栏中签署其他约定条款;4.签署的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纳入当年就业计划,其余两份由用人单位和本人留存。

(二)办理和领取《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必须使用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接收毕业生,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办理和领取《就业报到证》的程序如下:1.《就业报到证》一般由学校到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采取集中办理和分期分批办理相结合的方式。

毕业生在毕业前联系到用人单位的,签署《就业协议书》后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由学校集中到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前由学校分期分批办理;9月1日以后由学生自行办理)。

学校于5月中旬前,将签署就业协议书、办理人事代理和申请回原籍的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统一发放。

2.毕业生根据规定时间到学校领取《就业报到证》。

3.毕业生遗失《就业报到证》者,到学校就业信息网下载、打印《就业报到证遗失申请表》,本人持申请表和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上报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批准后补发《就业报到证》,注明“遗失补证”。

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毕业超过两年择业期(毕业两年后的6月30日)不予以补办就业报到证,对于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补办就业报到证明。

(三)关于报考研究生、专升本毕业生的就业1.对于报考研究生、专升本的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时应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并在协议“备注”栏中注明处理意见,否则由此引发的协议纠纷责任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关于办理人事档案托管、成都户口的相关政策

关于办理人事档案托管、成都户口的相关政策
3、子女入学,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成都市户籍的学生可根据划片入学到 指定学校入学,如果是外地户籍则不能办理,需要有工作单位并缴纳相关 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且需要缴纳高昂的择校费。
4、结婚及计生,成都市户籍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及街道计生办理 结婚证和准生证等相关证明,外地户口则需要回户籍地办理准生证等。
关于办理人事档案托管、成都户 口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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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具有以下特点:
▪ 全面性 人事档案收存员工的履历、自传、鉴定(考评)、政治历史、入党入
团、奖励、处分、任免、工资等方面的有关文件材料,因此,它能记录员 工个人成长、思想发展的历史,能展现员工家庭情况、专业情况、个人自 然情况等各个方面的内容,总之,人事档案是员工个人信息的储存库,它 概括地反映员工个人全貌。 ▪ 现实性
2、问:学校发给我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组织关系介绍信)写的截止 日期已过期了,可是我一直还没去办理相关手续,我该怎么办?
答:一般情况下要求在有效期内办理相应手续,若超过有效期有些接收 单位会要求办理延期手续。中雇所针对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间,一般可放宽 到当年内有效!
Page ▪ 7
办理成都户口主要有哪些好处:
答:如果档案已经从学校寄往中雇所,学生可 持报到单位和迁往地址都为成都工作单位的报到证 以及户口迁移证到中雇所办理报到手续,不用办理 改派手续!前提条件必须是:报到证的报到地址是 成都市,户口迁移证上的工作单位必须是在成都市 主Pag城e ▪ 区11 内注册。
关于应届毕业生户口常见问题解答:
3、我是乐山市生源,上大学时将户口迁到了学校,大学期间在成都市主城 区够买了一套69平米住房,公安局说我是学生户口不能直接把户口落户到 我的住房上,我能通过中雇所把户口办理到这个房子上吗? 答:可以,根据成都市目前户籍管理政策,你可以通过应届毕业生入户 把户口办理到你的住房上!您的《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均需签至成 都市,如已签至乐山,请先回学校改派至四川省成都市。并带上您的《报 到证》、《户口迁移证》等相关材料到中雇所办理报到入户手续,然后持 中雇所发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的入户联系函”到房子所在地公 安局办理上户事宜。

3.广西大学毕业生离校教育系列活动日程安排表

3.广西大学毕业生离校教育系列活动日程安排表
全体毕业生
观看保密教育影视片
党校办、学工部(处)
大礼堂
6月24日
(星期日)
全天
全体毕业生
“回首峥嵘岁月、共述惜别情怀”,
组织毕业生特别是毕业生党员、
学生干部与老师、学弟、学妹
座谈交流,总结大学四年的学习
生活情况,增强走向社会的信心。
各学院、各毕业班
自定
6月26日
(星期二)
上午
7:40—12:00
本科毕业生
附件3
广西大学2012届毕业生离校教育系列活动日程安排表
日期
时间
参加人员
活动内容
主持单位
地点
6月9-10日
全天
全体毕业生
毕业生闲置物品调剂会
校团委、学生经济学社
大榕树下
全天
全体毕业生
“书香寄深情”毕业生捐书活动
学工部(处)、学生资助中心
办公南楼2楼
6月11日
(星期一)
晚上
毕业生
毕业晚会
校团委、艺术学院
以班为单位进行鉴定
各学院、各班级
自定
6月18-29日
下午
自愿参加
毕业生就业咨询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君武楼就业服务大厅
6月18日
(星期一)
全天
毕业生党员
毕业生党员旗帜计划(二)
毕业生党员党性教育
各学院党委
各学院
下午
3:00-5:00
部分毕业生
《劳动合同法与大学生就业维权》
讲座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君武楼
第二会议室
各部门、学院
毕业廉政廉洁主题教育活动
各学院
自定
优秀毕业生
优秀毕业生事迹宣传展示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2012届毕业生离校通知单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2012届毕业生离校通知单

5、各院(系) ⑴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⑵领取《报到证》 ⑶领取《户口迁移证》(迁回原 籍)⑷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 (托管)⑸学生党员领取《组织关 系介绍信》
6、已办理户、档托管手续毕业生材 料移交事宜(就业指导中心) ⑴湖北省劳动就业管理局于27、28 日09∶30—16∶00在行政楼就业指 导中心收取户口底页、报到证等户 口迁移材料; ⑵省毕办于27日9∶30—16∶00在行 政楼就业指导中心收取户口底页、 报到证、三张一寸照片。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2012届毕业生离校通知单
院(系): 学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所在宿舍 档案托管单位
1、财务处(行政楼大厅) ⑴未缴清学费的学生到行政楼321办 公室缴费。 ⑵退还教材费余额(现金退费必须 由毕业生持身份证办理,不得委托 他人代办)。 2、就业指导中心(行政楼大厅) ⑴交回就业协议书第三联(绿色 联)。 ⑵审核户档迁移手续办理情况。 3、图书馆(图书馆一楼流通部) ⑴携带一卡通归还在图书馆借阅的 图书。 ⑵借阅的图书如有丢失或损坏按学 校有关规定赔偿。
逾期不交的由毕业生自行移交到 托管单位,此栏不盖章。
(盖章)
备注: 1、请毕业生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后首先办理第1项财务手续并盖章,第5项手续最后办理。 2、毕业生一卡通中若有余额,请前往卡务中心办理退卡退款业务。 3、如需办理团组织关系转迁的毕业生到学工处(行政楼207)办理。 4、学生党员咨询“组织关系”事宜请到党委组织部(行政楼402)。
专业: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照片
(盖章)
(盖章)
(盖章)

4、宿管中心(住宿楼栋) ⑴学生到所住宿楼栋找管理员检查 本寝室设施情况。 ⑵携管理员开具的“检查表”办理 相关手续: ①办理地点: 男生:东区A2大厅。 女生(含西区6号公寓男生):西区 2栋(医务室旁)大厅。 ②相关事项: 交还大门钥匙。 寝室财产有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缴清水电费。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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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届毕业生办理户口、档案托管的通知
各位毕业生:
云南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将于2012年6月12日到我校为2012届毕业生办理档案、户口托管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6月12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
00
二、地点
莲华校区至真楼三阶梯教室
三、托管对象
1、托管对象为我校列入国家计划招生并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

(专科生不能办理户口托管,档案可以托管)。

2、昆明生源(含1市、5区、8县)、已签订就业协议以及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不办理户口、档案托管。

3、准备明年考研究生或回生源地报考公务员的毕业生以及省外毕业生,建议将户口、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

四、相关要求
1、办理户口、档案托管的毕业生需准备数张半寸免冠近照。

2、办理户口、档案托管的毕业生,需与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签署《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申请
表》、《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协议书》一式二份(现场签署);
3、毕业生离校后如果要迁转户口、档案,则直接到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五、托管费用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每人每年收取100元左右的服务费,费用由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收取并开具发票。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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