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乾元-天天盈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建行龙宝(按日)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建行龙宝”(按日)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尊敬的客户:理财产品管理运用过程,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
因此,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管理人)郑重提示: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本产品任何业绩比较基准、七日年化收益率、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中国建设银行对本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请您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本产品无固定期限(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封闭期内,客户可以在产品开放时间进行申购,封闭期不开放赎回。
封闭期结束,客户可在开放时间内进行申购、赎回。
本产品内部风险评级级别为2盏警示灯,风险程度属于较低风险。
产品适合于收益型、稳健型、进取型及积极进取型客户。
最不利情况下,资产组合无法回收任何本金和收益,客户将损失全部本金。
客户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产品。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级说明如下:注:本风险评级为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评级结果,该评级仅供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力。
在您选择购买理财产品前,请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
您应在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评级等基本情况后,自主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中国建设银行提醒您应本着“充分了解风险,自主选择购买”的原则,谨慎决策,自主决定将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购买本产品。
在购买本产品后,您应随时关注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中国建设银行不承担下述风险:1. 政策风险:本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
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并导致本产品收益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甚至本金损失,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恒赢按日开放式净值型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恒赢”(按日)开放式净值型
人民币理财产品月度投资管理报告
报告日:2018年10月31日
“乾元-恒赢”(按日)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于2018年8月15日正式成立,投资运作正常。
截至报告日,本产品资产总规模为22,119,542,393.77元。
产品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产品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一、报告期投资者实际收益情况
2018年10月31日,产品单位净值为1.008603。
相关计算方法,请具体查阅产品说明书。
二、产品投资组合详细情况
(一)投资组合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31日,本产品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类资产以及其他债权类资产。
(二)投资组合的基本结构
截至2018年10月31日,本产品投资组合基本结构如下:
三、产品整体运作情况
(1)自本产品成立起至本报告日,产品管理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报告日,所有投资资产正常运营,未发现有异常情况或者不利情况。
(3)本产品自成立至本报告日,没有发生涉诉及诉讼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1日。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月月盈'现金账户自动增值计划理财产品说明.
2. 内部风险评级说明编号风险标识风险评级无风险或风险极低评级说明提供本金及收益保障,或者提供本金保护且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概率极低。
提供本金保障,但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概率较低。
不提供本金保护,但本金亏损 3 中等风险的概率较低,预期收益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不提供本金保护,且本金亏损 4 较高风险概率较高,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较大。
不提供本金保护,且本金亏损 5 高风险概率很高,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很大。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年月日积极进取型投资者进取型投资者稳健型投资者收益型投资者保守型投资者适用投资者 1 2 较低风险签字与盖章法人客户请在下面签字并盖章:投资者声明:投资决策完全是由投资者独立、自主、谨慎做出的。
投资者已经阅读客户协议所有条款(包括背面)及本产品说明书,充分理解并自愿承担本产品相关风险。
法人客户名称: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为确保客户充分理解本产品的风险,请在确认栏抄录以下语句并签名:本单位已经阅读上述风险提示,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产品的风险,愿意承担相关风险。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抄录: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加盖销售网点公章)年(产品说明书需要与客户协议书一起加盖骑缝章)月日 6。
关于调整乾元周周盈开放型资产组合人民币理财产品
关于调整“乾元-周周盈”开放型资产组合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最大规模及对公客户申购上限的公告尊敬的客户: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自2009年10月29日起,将“乾元-周周盈”产品的最大规模调整为50亿元,并将“乾元-周周盈”开放型资产组合人民币理财产品(适用于公司与机构客户)(编号:QYZZY2009002)中设置的“单个投资者累计最高投资限额”由3亿元调整为30亿元。
特此通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2009年10月29日关于调整“乾元-日日盈”、“乾元-周周盈”、“乾元-双周盈”、“乾元-月月盈”、“乾元-双月盈”、“乾元-季季盈”开放型资产组合人民币理财产品申购赎回时间的通告尊敬的客户: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自2009年10月19日起,将“乾元-日日盈”、“乾元-周周盈”、“乾元-双周盈”、“乾元-月月盈”、“乾元-双月盈”、“乾元-季季盈”开放型资产组合人民币理财产品开放日申购赎回截止时间统一调整为:“乾元-日日盈”:每日11:30“乾元-周周盈”:每周四11:30“乾元-双周盈”:每双周周二11:30“乾元-月月盈”:每月25日的11:30“乾元-双月盈”:每双月25日的11:30“乾元-季季盈”:每季25日的11:30特此通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2009年10月14日关于调整“乾元-周周盈”开放型资产组合人民币理财产品申购赎回时间的通告尊敬的客户: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自2009年9月22日起,将“乾元-周周盈”开放型资产组合人民币理财产品(适用于个人客户)(编号:QYZZY2009001及QYZZY200901)及“乾元-周周盈”开放型资产组合人民币理财产品(适用于公司与机构客户)(编号:QYZZY2009002)的申购时间调整为;每周四下午14:00点前;赎回时间调整为:每周四上午11:00点前。
特此通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2009年09月22日关于国庆期间调整“乾元-周周盈”开放型资产组合人民币理财产品开放日的公告尊敬的客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42号)的安排,2009年10月1日(星期四)至2009年10月8日(星期四)为法定假日。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乾元系列固定期限理财产品终止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乾元”系列固定期限理财
产品终止及清算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与投资者的约定,中国建设银行发行的下列理财产品已经到期并完成资金兑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注:上述产品按照说明书中关于资产的投资类型和比例的约定进行投资,所投资非标准化资产已进行披露,产品运作收益超出客户实际年化收益率、托管费率及销售费率的部分将作为产品的浮动管理费用。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
2018年12月4日。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稳赢陕西分行2018年第1期封闭式固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稳赢”陕西分行2018年第1期封闭式固定收益类私募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终止及清算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与投资者的约定,中国建设银行发行的下列理财产品已经到期并完成资金兑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理财产品相关信息
2.理财产品兑付信息
本产品已按照说明书中关于资产的投资类型和比例的约定进行了投资。
本产品设立业绩比较基准,理财产品整个封闭期内年化收益率超过了业绩比较基准。
根据说明书约定,产品
管理人将收取超出部分100%作为超额业绩报酬。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4日。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日日鑫高按日开放式资产组合型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日日鑫高”(按日)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尊敬的客户:理财产品管理运用过程,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
因此,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管理人)郑重提示: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请您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产品期限为8年(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或展期产品),产品存续期内任一产品工作日的指定时段均可接受申购/追加投资/赎回申请(超过单个客户累计赎回限额的赎回申请除外、巨额赎回时请以公告为准)。
产品内部风险评级级别为二盏警示灯,风险程度属于较低风险。
最不利情况下,基础资产无法回收任何本金和收益,客户将损失全部本金。
产品适合于收益型、稳健型、进取型及积极进取型客户。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级说明如下:风险标识风险水平评级说明适用群体较低风险不提供本金保护,但客户本金亏损和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概率较低收益型稳健型进取型积极进取型注:本风险评级为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评级结果,该评级仅供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力。
在您选择购买理财产品前,请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
您应在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评级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后,自主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中国建设银行提醒您应本着“充分了解风险,自主选择购买”的原则,谨慎决策,自主决定将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购买本产品。
在购买本产品后,您应随时关注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中国建设银行不承担下述风险:1.政策风险:本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
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并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介绍
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介绍如果手中有100万元的炒股资金,每天股市休市后这笔钱可以做什么?大部分股民的答案都是让这些钱在账户上睡大觉,但有个做法可以改变这种情况:用它来购买建设银行理财产品“乾元-天天盈”。
根据流动性不同,“乾元”系列产品包括天天盈、周周盈和双周盈等不同投资周期的产品,充分满足客户对高流动性产品的需求。
各款产品特点如下:天天盈:以每1天为一个周期滚动投资。
产品首次购买起点金额为5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1.55%。
每个工作日的8:30-15:30可办理产品申购赎回手续,申购资金实时扣款参与投资,赎回资金实时到账立等可取。
如部分赎回或未赎回投资本金,则剩余本金和全部收益自动计入下一周期本金滚动投资,坐享复利收益。
周周盈:以每7天为一个投资周期,首次购买起点金额为5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1.7%。
每天都可办理产品申购赎回手续,每周三(遇节假日顺延至下周三)申购资金扣款参与投资,赎回资金到账。
如部分赎回或未赎回本金,则剩余本金和全部收益自动计入下一周期本金滚动投资,享受复利收益。
双周盈:首次购买起点金额为5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按持有产品天数不同而不同,其中不到14天为0.72%,达到或超过14天为2.0%。
每个工作日8:30至15:30可办理产品申购赎回手续,申购资金实时扣款参与投资并开始计算投资收益。
产品每月提供5号和20号两个开放日,赎回本金和收益将于赎回申请后的最近一个开放日返还至签约账户。
流动性方面,“乾元”系列产品包括分别以1天、7天和14天等为一个投资周期的不同流动性产品,满足客户对高流动性产品需求的同时,提供丰富的流动性选择。
安全性方面,“乾元”产品采用组合投资的模式,将募集资金投资于信托受益凭证、债券市场、银行票据资产、货币市场基金、同业存款等金融工具,抗风险能力更强。
同时,为配合“乾元”产品的高流动性特点,建行便捷的网上银行让投资者可以随时通过网络操作,足不出户就完成投资,简单便捷。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乾元聚盈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乾元—聚盈”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月度投资管理报告
报告日:2019年1月9日
“乾元—聚盈”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于2016年9月9日正式成立。
截至12月31日,本产品规模为 671,344.51万元。
一、报告期投资者实际收益率
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投资者实际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注: T为投资期
相关收益及计算方法,请具体查阅对应的收益率调整公告及产品说明书。
二、产品投资组合详细情况
理财产品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
理财产品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
本产品所募集的全部资金归集一并运用,投资于股权类资产、债权类资产、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组合。
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股权类资产0%—70%、债权类资产0%—70%、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30%—100%、其他符合监管要求
的资产组合0%—70%。
(一)投资组合的基本情况
(二)融资类资产的行内评级构成
(三)融资类资产的行业占比构成及变化
三、产品整体运作情况
(1)自本产品成立起至本报告日,产品管理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报告日,所有投资资产正常运营,未发现有异常情况或者不利情况。
(3)本产品自成立至本报告日,没有发生涉诉及诉讼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
2019年1月9日。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私享按日开放式私人银行人民币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私享”(按日)开放式私人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
月度投资管理报告
报告日:2018年12月31日
“乾元-私享”(按日)开放式私人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于2018年1月11日正式成立。
截至报告日,本产品规模为29,962,905,837.86元。
一、报告期投资者实际收益率
二、产品投资组合详细情况
(一)投资组合的基本情况
(二)融资类资产的行内评级构成
(三)融资类资产的行业占比构成
(四) 投资类资产的行内评级构成
(五)投资类资产的行业占比构成
(六)投资资产的期限结构
三、产品整体运作情况
(一)自本产品成立起至本报告日,产品管理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本产品自成立至本报告日,没有发生涉诉及诉讼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中国建设银行
2019年1月7日。
建行-“乾元—日鑫月溢”(按日)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和产品说明书
稳健型 进 型 目标客户群
极进 型高资产净值 户
以及机构 户
预期收益
2.25%2.25%-4.41%/ 4.41%/年 %/年 1. 信用风险:本产品的基础资产项下义 面临收益损失 本金部分损失 甚 2. 流动性风险:产品 续期内, 人可能出现违 情形,则 户可能
本金全部损失的风险 户可在任一产品工作日的指定时段提出赎 户需要资金时 值 未来 能按需 现, 并可能使 户
按日 开 式资产组合型人民 理 产品 式资产组合型非保本浮 收益型人民
按日 开
产品的 1 个运作周期 产品工作日 非中国大 法定节假
续期内每一银行法定工作日
投资/赎回,申请仅在网点营业时间内 投资/赎回期内, 投资/赎回
2.产品申购/追 手机银行申请申购/追
户可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
3.如 3.如 户首次购买理 产品, 产品,需在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网点进行风险承 能力评估 方可在网 银行和手机银行购买 1.若某一产品工作日发生巨额赎回 发生巨额赎回, 发生巨额赎回,中国建设银行 权拒绝触发巨额赎 回条款的赎回申请, 回条款的赎回申请,并于 产品工作日进行公告, 产品工作日进行公告, 户可于 一产品工作日 申请赎回 2.若某一产品工作日发生巨额赎回 发生巨额赎回, 发生巨额赎回,中国建设银行 权暂停接 巨额赎回和单个 赎回限额 申请赎回 3.在每一产品工作日内,单个高资产净值 户和单个机构 户累 累 赎回 户累 的赎回申请, 的赎回申请,并于 产品工作日进行公告, 产品工作日进行公告, 户可于公告披露的产品工作日 户新
高资产净值 追 投资金额单 机构 销售区域 产品用途 本产品满足 1天 陆天 14 天 3政 天 际政 天 户预期 收益率 12政 天 2陆政 天 投资期 投资期 投资期 3际附 天, 2陆政 天, 3际附 天, 户预期 投资期 投资期 户流 性 户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恒赢(按日)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恒赢”(按日)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尊敬的客户:理财产品管理运用过程,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
因此,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管理人)郑重提示: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本产品任何业绩比较基准、七日年化收益率、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中国建设银行对本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请您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本产品无固定期限(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
产品存续期内任一产品工作日的指定时段,客户可提出申购/追加申购/赎回申请。
本产品内部风险评级级别为2盏警示灯(),风险程度属于较低风险。
产品适合收益型、稳健型、进取型及积极进取型客户。
最不利情况下资产组合无法回收任何本金和收益,客户将损失全部本金。
客户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产品。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注:本风险评级为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评级结果,该评级仅供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力。
在您选择购买理财产品前,请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
客户应在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评级等基本情况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管理人提醒客户应本着“充分了解风险,自主选择购买”的原则,谨慎决策,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购买本产品,在购买本产品后,客户应随时关注本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中国建设银行不承担下述风险:1. 政策风险:本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
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并导致本产品收益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甚至本金损失,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日日鑫高” 理财产品说明书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日日鑫高”理财产品说明书“乾元-日日鑫高”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系列理财产品说明书[本产品说明书限于建设银行地区销售使用]2011年7月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日日鑫高”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系列理财产品风险提示书尊敬的客户:由于理财产品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因此,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在您选择购买本产品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
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具有一定的风险,与存款存在明显区别。
中国建设银行(理财计划管理人)郑重提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评级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审慎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理财计划管理人提醒客户应本着“充分了解风险,自主选择购买”的原则,谨慎决策,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购买本产品,在购买理财产品后,投资者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理财计划管理人不承担下述风险:1. 政策风险:本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
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并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2. 信用风险:如基础资产中债券发行人到期未能偿付债券本息、委托贷款或信托计划资产的借款人(如有)到期未能及时足额还本付息、所受让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在到期后若出现承兑人未按时足额兑付票款或标的票据受益权转让方未按约定履行标的票据受益权的转让义务、其他资产的付款人(如有)或回购方(如有)等未能及时偿付款项、或所投资的其它资产未达到预期收益,则客户可能面临收益损失、本金部分损失、甚至本金全部损失的风险。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稳赢2018年第2期净值型人民币理财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稳赢”2018年第2期
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投资管理报告
尊敬的客户: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稳赢”(上海地区)2018年第2期封闭式固定收益类公募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编号SH072018823035D01) 2019年1月投资管理报告公布如下:
融资客户: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目前已投中交三航局资产收益权2018年第二期
剩余融资期限:69天(截止2019年1月31日)
到期收益分配:预计正常
交易结构:本笔理财业务以中交三航局合法享有的应收账款资产的收益权作为投资标的,还款来源主要为应收账款回款,实现理财产品退出。
风险状况:正常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
2018年2月3日。
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ZH070412001121D11)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私享型”2012年第7期理财产品产品说明书一、产品要素(三盏警示灯)二、投资管理(一)投资范围中国建设银行作为理财产品的受托人,代表理财产品客户的集合体将本期理财产品所有募集资金与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日鑫月溢”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一同投资于股权类资产、债权类资产、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以及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或资产组合。
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股权类资产0-70%、债权类资产0-70%、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0-50%,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或资产组合0-70%。
(二)投资团队中国建设银行是国内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之一,拥有专业化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投资经验。
中国建设银行秉承稳健经营的传统,发挥自身优势,为产品运作管理提供专业的投资管理服务,力争帮助客户实现收益。
(三)参与主体本期理财产品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本期理财产品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三、产品运作说明(一)产品规模1.本期理财产品规模上限:10亿元。
如本期理财产品在产品认购时间内认购金额达到本理财产品规模上限,则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停止本产品的认购,已经认购成功的客户投资权益不受影响。
2.本期理财产品规模不设下限。
(二)认购/申购/追加投资/赎回客户认购本理财产品,应提前将理财资金存入客户指定账户。
本期产品运行期间,不开放申购、追加投资和赎回。
四、理财收益说明(一)本金及收益风险1.本期理财产品不保障投资本金及收益安全,中国建设银行发行本期理财产品不代表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保本或收益承诺。
2.风险示例在投资于基础资产的本金及收益未按时足额回收的情况下,根据投资收益实际回收情况计算客户应得本金及理财收益。
如到期只能回收本金及部分收益,则客户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如到期未能回收任何收益,只能回收部分本金,则客户实际收益将可能为零,甚至将损失部分本金;如发生基础资产无法回收全部本金的最不利情况下,客户将损失全部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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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乾元-天天盈”开放型资产组合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重要须知●本产品说明书为编号为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本产品管理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网址:/nb/●客户应根据自身判断审慎做出投资决定,不受任何诱导、误导。
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客户应确保自己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投资所涉及的风险以及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情况做出投资决策。
●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本产品的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建设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请客户仔细阅读“风险提示”并谨慎参考本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充分理解本产品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
●本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仅是中国建设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客户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客户若对本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各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咨询;如对该产品和服务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95533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反映,我们将按照相关流程予以受理。
风险提示投资本理财产品有风险,中国建行银行宁波市分行不承担下述风险,客户应充分认识以下风险并自愿承担,谨慎投资。
1、信用风险:若基础资产中的债券发行人或信托贷款项下借款人未及时兑付本息,客户面临收益损失、本金部分损失、甚至本金全部损失的风险。
2、市场风险:本产品客户收益率取决于资产运作的实际收益率,如逢央行降息或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建设银行可能调低产品的预期最高收益率,可能导致客户预期收益减少。
如建设银行调整预期最高收益率,将提前2个工作日在宁波站点进行公布。
3、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客户只能在约定时间内进行产品兑付,可能导致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按需变现,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或因物价指数的抬升导致预期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4、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事项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率降低或本金损失。
5、管理风险:本产品部分资金将通过设立信托计划的方式进行,信托公司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其对信托资金的管理,导致受托资金遭受损失。
6、提前终止风险:在投资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或其他中国建设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情形时,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客户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投资期限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7、延期风险:如因基础资产中债券发行人、信托计划中的信托贷款借款人迟延付款等原因造成基础资产无法及时变现,进而造成理财产品不能按时兑付本金和收益,中国建设银行将根据实际情况延长理财产品期限或分次向客户进行兑付。
客户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投资期限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8、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中国建设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宣布理财产品不成立。
9、信息传递风险:客户应根据本说明书的“信息披露”的约定及时进行查询产品相关信息。
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申购、赎回本产品等),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另外,客户预留在建设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建设银行。
如客户未及时告知建设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建设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客户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10、其他风险:如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相关风险,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电脑系统故障等可能造成本金及收益延迟等。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上述风险提示)一、产品要素二、投资管理(一)理财产品基础资产构成中国建设银行作为理财产品的受托人,代表理财产品投资者的集合体将理财产品所有募集资金,通过信托计划等方式投资于债券市场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等)、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货币市场基金、现金或较低风险银行理财计划等金融工具。
(二)基础资产运作建设银行对本产品所投资金融工具设置相应的投资组合,通过管理投资组合,以获取预期收益。
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投资的金融资产到期收回了现金,客户授权中国建设银行对该回收资金进行再投资。
(三)本产品参与者按其投资资金占本产品的全部资金的比例,享有相应比例的收益,承担相应比例的风险。
三、理财收益说明(一)本金及收益风险1、本理财产品不保障本金及理财收益,中国建设银行发行本理财产品不代表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保本或收益承诺。
2、风险示例在投资于基础资产的本金及收益未按时足额回收的情况下,根据投资收益实际回收情况计算客户应得本金及理财收益。
如到期只能回收本金及部分收益,则客户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如到期未能回收任何收益,只能回收部分本金,则客户实际收益将可能为负,甚至将损失部分本金;如发生基础资产无法回收全部本金的最不利情况下,客户将损失全部本金。
(二)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1、收益测算依据:中国建设银行借助国债、央行票据、信托受益权、同业存款等投资方式,设置了相应的投资组合,通过管理该投资组合实现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平衡,测算出客户预期最高年收益率。
测算公式:理财产品收益率={(债券资产收益率×债券投资额+信托受益权收益率×信托受益权投资额+票据资产收益率×票据资产投资额+其他资产收益率×其他资产投资额)-相关费用}/产品总投资额*100%2、测试示例根据上述测算依据,在投资于基础资产的本金和获得收益按时足额回收的情况下,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1.65%,客户根据每笔投资本金实际理财天数不同计取收益。
注:建设银行保留对产品预期收益率调整的权利。
(三)客户所得收益1、客户收益的计算公式:客户的理财收益=实际理财金额×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不超过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投资收益在客户申请赎回生效后实时返回到客户账户,产品赎回当日不计入实际理财天数。
2、计算示例情景1:假设理财本金为1000万元,实际理财天数5天●如理财产品本期实际年收益率为1.65%,则客户理财收益=10,000,000.00×1.65%×5天/365≈2260.27元(四舍五入)。
情景2:假设理财本金为2000万元,实际理财天数10天●如理财产品本期实际年收益率为1.65%,则客户理财收益=20,000,000.00×1.65%×10天/365≈9041.10元(四舍五入)。
(上述示例采用假设数据计算,并不代表客户实际可获得的理财收益。
)四、费用说明与收取方式客户购买本产品不另收取认购费用、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若基础资产运作的实际年化收益率超过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超过的部分作为建行弥补产品管理的费用及收益;若基础资产运作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不超过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建行将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及收益。
产品运行期间,产品托管费率为0.1%/年;产品运作同时包含同业存款投资部分信托费、非同业存款投资部分信托费等相关费用(如有)。
五、本金及收益兑付1、正常兑付在产品存续期内,客户可申请全额或部分赎回投资本金,申请赎回的资金在申请赎回生效后实时返回到客户账户(详见第六条第2款)。
产品到期或遇建设银行提前终止,客户的投资本金和收益在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兑付,在途资金不另计投资收益和利息。
2、非正常情况如果发生信托计划迟延兑付,或者信托贷款借款人、债券发行人等未按时足额支付本息等情形,造成本产品的基础资产无法及时、足额变现,建设银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客户延迟兑付或者分次兑付,并于发生上述情形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通知或公告形式告知客户相应兑付方案。
3、展期条款建设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根据产品实际情况及市场情况,对本产品期限进行展期,如发生上述情形,建设银行将于产品到期前5个工作日内以通知或公告形式告知客户相应展期方案。
六、产品申购与赎回(一)产品申购1、产品开放日的8:30-15:30(如遇调整以建设银行通知或公告为准),客户可提交申购申请,申购资金实时扣划,投资金额以实际成功扣划的金额为准。
个人、单位和机构投资者以1000万元为投资起点,递增金额以1万元为单位。
2、本产品规模实行总额控制,建设银行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产品规模。
在产品规模以内客户可以申请投资,超过产品总规模时,建设银行有权暂停产品申购。
3、客户须向建设银行递交相关申请并获准后方可申购本产品。
建设银行根据客户申请确定单个投资者的最高投资限额,且不低于投资起点金额。
(二)产品赎回产品开放日的8:30-15:30(如遇调整以建设银行通知或公告为准),客户可申请全部或部分赎回资金,赎回资金实时兑付至签约账户,赎回资金当日不计投资收益。
若客户有多笔投资资金的,赎回顺序可以选择先进先出或后进先出。
赎回申请分两种情况:①全部赎回的,建设银行兑付投资者所有产品份额和收益。
②部分赎回的,建设银行兑付申请赎回本金份额和相应收益。
如遇特殊情况,建设银行保留延期兑付的权力。
(三)巨额赎回单一工作日产品当日累计赎回净额(当日累计赎回额-当日累计申购额)超过建设银行当日流动性备付承受能力,即可视作发生巨额赎回。
巨额赎回时,中国建设银行有暂停当日产品赎回的权利,并保留择机恢复产品赎回的权利。
中国建设银行将在发生上述情形后的2个工作日内以通知或公告形式告知投资者产品开放等事宜。
七、产品提前终止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1、当本理财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低于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天通知存款利率时;2、监管机构要求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导致本理财产品终止的;3、银行根据市场情况认为需要终止本理财产品的。
若产品终止,建设银行将提前7个工作日以通知或公告形式告知投资者。
八、信息披露1、本理财产品以通知或中国建设银行网站()宁波分行站点、网点公告等形式向本理财产品参与者提供开放日时间调整、每个周期投资者收益率、收益分配情况、资产结构报告等信息。
中国建设银行将按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定期公布项目运行的相关情况。
2、投资者同意,中国建设银行通过上述方式进行信息披露。
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的机会等),由投资者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