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4年度省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2024年行风评议实施方案

2024年行风评议实施方案

2024年行风评议实施方案____年行风评议实施方案第一章概述本方案为了进一步提高全体公务员的廉政意识和行为规范,促进政府机构的廉洁自律,保障政务工作的公平公正,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评议内容1. 行风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1)公务员廉政意识和行为规范方面的评议:主要包括廉政教育培训情况、违规违纪行为情况等。

(2)政务工作廉洁自律方面的评议:主要包括工作纪律、用人公正、公共资源利用情况等。

2. 评议对象本评议方案适用于全体公务员,包括中央、地方以及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参公单位等。

3. 评议方法(1)线上评议:通过互联网平台,以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评议,评议对象为全体公务员。

(2)线下评议:通过组织开展评议会议、座谈会等形式,邀请公民代表,专家学者等参与评议,评议对象为中高级公务员。

4. 评议周期本评议方案每年进行一次,评议周期为一个月。

第三章评议流程1. 流程安排本评议方案的流程包括评议准备、评议实施、评议结果公布与反馈、评议总结与整改四个阶段。

2. 评议准备阶段(1)明确评议目标和内容:制定评议指标体系,明确各项评议内容和权重。

(2)宣传动员:通过宣传媒体、公告栏、内部通知等方式,向全体公务员宣传调查的目的、意义和方法。

(3)制定评议问卷:根据评议内容和指标体系,制定相应的线上问卷,确保评议问题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 评议实施阶段(1)线上评议: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全体公务员发送评议问卷链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议。

(2)线下评议:组织评议会议、座谈会等形式,邀请公民代表、专家学者等参与评议。

4. 评议结果公布与反馈阶段(1)评议结果统计:对线上评议问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对线下评议意见进行整理归纳。

(2)评议结果公布:将评议结果以透明公开的方式进行公布,并向全体公务员进行通报。

(3)评议结果反馈:将评议结果及意见反馈给参评者,鼓励公务员以评议结果为依据,改进工作和行为。

5. 评议总结与整改阶段(1)评议总结:对评议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总结,形成评议报告。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为党旗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为党旗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为党旗添光彩、为崛起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奖惩【发文字号】皖办发[2005]7号【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发布日期】2005.03.20【实施日期】2005.03.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为党旗添光彩、为崛起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05]7号)各市、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关于开展“为党旗添光彩、为崛起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五年三月二十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中发〔2004〕20号)精神,省委决定在第一批开展先进性教育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中开展“为党旗添光彩、为崛起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

为切实搞好这项主题实践活动,推动我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为目标,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紧紧围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个主题,充分发挥主题实践活动的载体功能作用,为广大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条件,积极探索广大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为我省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活动内容(一)开展“提高效能树新风”活动(牵头省领导:任海深、张学平,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1.开展“加强政府效能建设,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活动(1)研究制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决定》,进一步优化政府工作流程,强化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加强部门分工协作,杜绝推诿扯皮,确保政令畅通。

2024行风评议实施方案

2024行风评议实施方案

2024行风评议实施方案
2024年行风评议实施方案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干部作风和廉政建设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和评议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首先,全面推行干部评议制度,建立干部自评、互评、群评机制,全面了解干部在工作中的表现和作风。

其次,强化考核机制,对干部的工作实绩、廉政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确保干部廉洁从政。

另外,建立问责机制,对违反廉政纪律、工作不力等问题严肃处理,形成严明的纪律和规矩。

总之,通过不懈努力,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最终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目标。

方案实施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1. 提高干部风气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工作,不怠慢、无为、敷衍塞责,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

2. 强化干部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时刻警醒自己,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敏锐度,增强抵制腐败的能力。

3. 加强廉政建设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打造廉洁从政的浓厚氛围。

4. 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行风廉政纪律得到有效执行。

5. 加大问责力度,对违反纪律、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形成震慑,推动整改,坚决维护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通过以上措施的切实执行,必将有效提升政府行风评议工作的水平,为党风廉政建设贡献力量。

第 1 页共 1 页。

政风行风评议实施方案

政风行风评议实施方案

政风行风评议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政风行风评议是指通过全民参与式评议活动,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纪律和工作作风进行监督和评价,为维护公共利益、促进政府机关的热情和责任感,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制度保障。

政风行风评议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加强政府机关工作的规范化、规范化和透明化,进一步推动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评议内容及对象政风行风评议的具体内容主要针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作风、行为举止等方面。

评议对象涉及国家机关、政府部门、地方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公共机构等政府机关工作人员。

三、评议参与和程序政风行风评议按照民主、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为宣传、征求意见、组织评议、公布结果等四个阶段进行。

具体流程如下:1. 宣传阶段:政府官网、报纸、电视、微信等媒体进行宣传,发布评议公告,宣传评议活动的重要性和程序。

2. 征求意见阶段:建立网络平台,公开政府工作人员的基本信息及工作情况,为评议提供材料。

开放公众留言板,接受民众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建议、批评等意见。

3. 组织评议阶段:设立评议小组,由组织部门、纪检部门、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等组成。

评议小组根据收集的材料、留言板上的意见和专家评议意见,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评议。

4. 公布结果阶段:公开评议结果,向评议对象通报,充分发扬表扬的精神,对“差”的行为给予批评,并督促整改。

四、工作职责和督导机制政府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等职责,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好评议结果的公布。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监督作用,加强对评议结果的监督和落实。

同时,相关部门需提供必要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持等保障,实现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顺利开展。

五、宣传和教育政府机关需要加强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宣传和教育,通过政府官网、媒体等渠道向公众传递评议活动的信息,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评议。

同时,政府机关还需将政风行风评议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干部的政治水平和工作能力,推进政府机关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透明化建设。

公文写作应用写作模拟试题与答案

公文写作应用写作模拟试题与答案

(公文写作)应用写作模拟试题与答案应用写作模拟试题参考答案(壹)壹、名词解释题(每小题4分,共20分)1、个人主体是相对于群体主体而言的,指为解决私人事务而进行应用文写作的主体。

个人主体又分为第壹类主体和第二类主体。

2、上行文,即公文的传递是由下到上,这是下级机关报送给上级机关的公文,如请示、方案等。

3、批复,是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时使用的公文。

4、民事诉状,也叫民事起诉状,是民事案件的原告人,于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和他人发生争议时,依据事实和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裁判所提出的书面请求。

5、调查方案是根据壹定的目的,对客观事务或社会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后写成的书面方案。

也称为“调查”或“考察方案”,是机关工作和其它社会工作中常用的壹种应用文体。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1、应用文写作主体要具备哪些修养?㈠辞章文体修养㈡专业知识修养㈢理论修养2、方案和请示有哪些不同?㈠行文的目的不同:方案的主要目的是下情上达,是壹种呈报性公文,请示的主要目的是请上级批准、指示或答复,是呈请性公文;㈡行文的时间不同:方案是汇报工作和反映情况,能够事前、事中、事后行文,请示是请上级批准、指示或答复,必须事前行文;㈢收文处理不同:上级收到方案,只须了解情况以作决策参考,不需要答复,收到请示,则要认真研究,尽快给予答复。

3、起诉状的正文部分主要写哪些内容?答:起诉状由首部、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结尾和附项五部分组成。

㈠首部:(1)文书名称,即标题。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㈡请求事项:这部分写明原告人到法院起诉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㈢事实和理由。

㈣结尾结尾要写明“此致×××人民法院。

”“此致”占壹行,“×××人民法院”另起壹行。

最后由具状人于右下角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

㈤附项:(1)诉状及副本份数;(2)物证件数;(3)书证件数;三、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10分)1、关于转发省分行川工行办发[1999]92号文件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纠风办2011年全省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2011]21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纠风办2011年全省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2011]21号
障和维护农 民土地权益 ,坚 决纠正农 村土 地征 占用 、土地整治 、土地 流转及耕 地 占 补 平 衡 等 环节 中损 害农 民利 益 的突 出 问
收人群体 和困难群众 的住房 问题 。严格落
实政府责任 ,进一 步健 全管理机构和工作 机制 。加强对保 障性安 居工程建设用地和
资金落实 、工程进展 、政 策支持等情况 的 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 约谈 问责机制。
皖政办  ̄O 1 2 l]2 号 1 各市、县人 民政府 ,省政府 各部 门、各 直
属机构 : 省政 府 纠 风 办 ( 0 1 全 省 纠 正 不 ( 1年 2 正之风工作要点》 已经省政府 同意 ,现转 安徽 省人 民政府办公厅
二 。一一 年四月一 日
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保 持减轻农 民负担 的高压态势 ,加强 涉农
收费监 管 ,严 格 规 范 “ 事 一 议 ” 筹 资 一
筹 劳行为 ,严厉查处对农 民建房 、计 划生 育 、农村义务教育等方面 以及 面 向村 级组 织 的乱收费 、乱罚款和搭 车收 费行 为 。继
的 ,要 从 严 规 范 ,确 保 活动 数 量 大 幅减 少 、举办活动逐步规 范、基层 负担 明显减 轻 。未经批准 ,领导干部不 得参与 ,不得 在活动 中挂名任 职、发 贺信贺 电、题词剪
( 四) 认 真 清理 规 范庆 典 、研 讨会 、
论坛活动。坚持清理 与规范相结合 ,对拟
题 ,严格落实被征地农 民补偿 措施 和社会
举 办的庆典 、研讨会 、论 坛活动开展 自查 自纠和登记 审 核 ,按规 定履 行 审批 程序 , 不符合规定 的坚决予 以撤销 。经批准开展
保 障基金 ,完善相关 社会保 障机 制 。继续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皖政[1993]49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皖政[1993]49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1993年7月19日皖政〔1993〕4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暂行规定》已经一九九三年六月一日省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省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省人民政府规章,是指省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在本省范围内实行的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规章的范围主要包括:(一)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二)省人民政府根据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规定、办法等;(三)省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可以制定的其他规定、办法。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规章必须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规划和起划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法制局(以下简称省法制局)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参照国务院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组织编制本省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

编制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由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分别提出建议,经省法制局综合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条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由省法制局负责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七条列入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的规章草案,由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起草。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全省政务信息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全省政务信息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全省政务信息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3.06•【字号】皖政办秘〔2017〕49号•【施行日期】2017.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全省政务信息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皖政办秘〔2017〕4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6年,各信息报送单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密切跟踪经济社会运行的突出问题、全面深化改革的难点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热点问题,报送了大量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高质量信息,为领导同志科学判断形势、把握工作全局、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有关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对各单位2016年度政务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决定对合肥市政府办公厅等57个先进集体、朱治政等66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各单位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机制,围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的信息收集和报送,不断推动政务信息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6年度全省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6日附件2016年度全省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集体(共57个)合肥市政府办公厅芜湖市政府办公室滁州市政府办公室淮南市政府办公室安庆市政府办公室六安市政府办公室马鞍山市政府办公室黄山市政府办公厅蚌埠市政府办公室亳州市政府办公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政策研究室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省商务厅综合调研宣传处省统计局综合处省财政厅办公室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省民政厅办公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省国税局办公室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综合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省农委办公室省国资委办公室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办公室合肥海关办公室安徽银监局办公室省物价局综合法规处省教育厅办公室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省地税局办公室省公安厅情报指挥中心省粮食局办公室省水利厅办公室省审计厅办公室省科技厅办公室省法制办秘书行政处省政府金融办综合处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省政府驻厦门办事处金寨县政府办公室岳西县政府办公室宁国市政府办公室天长市政府办公室歙县政府办公室舒城县政府办公室巢湖市政府办公室明光市政府办公室临泉县政府办公室定远县政府办公室广德县政府办公室涡阳县政府办公室当涂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太和县政府办公室二、先进个人(共66名)朱治政合肥市政府办公厅姬广杰淮北市政府办公室王弢亳州市政府办公室吴婉君宿州市萧县政府办公室张学年蚌埠市政府办公室陈进阜阳市政府办公室刘灵君淮南市政府办公室鲍炎莉滁州市政府办公室张成伟六安市政府办公室何京军马鞍山市政府办公室范玉龙芜湖市政府办公室李浩宣城市政府办公室张弓大铜陵市政府办公室詹丛辉池州市政府办公室刘伟安庆市政府办公室黄治军黄山市政府办公厅孟一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政策研究室徐进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处杨万兵省商务厅综合调研宣传处赵德军省统计局综合处孟千里省财政厅办公室赵剑涛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徐晔省民政厅办公室张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杨枫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许蒙亚省国税局办公室郭玲玲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综合处祝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陈旭辉省农委办公室李越省国资委办公室王谊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办公室汤琪合肥海关办公室周萌萌安徽银监局办公室柳军省物价局综合法规处胡艳群省教育厅办公室胡锋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王林省地税局办公室李世洋省公安厅情报指挥中心胡水舟省粮食局办公室张晶省水利厅办公室张劲东省审计厅办公室周军捷省科技厅办公室徐春节省法制办秘书行政处谷家东省政府金融办银行处邢俊荣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舒笑笑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张建成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杨荞熙省政府驻天津办事处皮长海省政府驻厦门办事处张畅省政府驻海南办事处袁昕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余涛金寨县政府办公室余明高岳西县政府办公室丁泉宁国市政府办公室许春萍天长市政府办公室张潮勇歙县政府办公室张卫舒城县政府办公室刘睿巢湖市政府办公室查寿宇明光市政府办公室马同付临泉县政府办公室王利民定远县政府办公室吴宗芳广德县政府办公室杨文正涡阳县政府办公室强胜当涂县政府办公室陈晨和县政府办公室潘如年太和县政府办公室。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政秘〔2017〕15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政秘〔2017〕15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政秘〔2017〕154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省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2017年8月17日省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为促进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提升行政效能,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包括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以下简称省政府部门),共49家。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由重点工作、基础工作、工作落实、工作评价和创先争优5个部分构成。

(一)重点工作(50分)。

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

重点工作少于5项的部门,根据其“三定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由省政府办公厅提出并报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同意后,增加考核内容。

(二)基础工作(20分)。

包括公文运转、会议办理、信息报送、应急管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网络社情民意回应办理、定点帮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

(三)工作落实(20分)。

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组织的各类综合性督查、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省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落实情况,省政府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等。

(四)工作评价(10分)。

包括省政府领导评价(5分)、群众满意度调查(5分)。

(五)创先争优(20分)。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6〕2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6〕2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6〕2号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通知如下:一、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一)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

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信息共享,简化流程、精准服务;全面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等审批的改革创新,做到一份清单管边界、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个部门管市场。

(牵头单位: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工商局、省编办;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二)执行受理单制度。

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予以受理,并出具统一格式、加盖本部门专用印章、注明承诺办理时限的审批受理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日内应当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要出具加盖本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依法应当先经下级部门审查后报部门决定的行政审批,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

严禁部门“两头受理”。

(牵头单位:省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三)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

各部门要依法依规明确办理时限,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事项作出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延长审批时限;依法可延长审批时限的,要按程序办理;明确承诺时限的,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7.30•【字号】皖政办[2004]62号•【施行日期】2004.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04]6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各级政务(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中心)以规范行政审批、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率为宗旨,大胆探索,开拓创新,热忱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服务,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但是,政务中心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政务中心自身的体制和运行机制也需进一步理顺和健全。

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政府行为,巩固“一站式”服务成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中心工作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政务中心是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方便群众办事的平台。

各级各部门要把政务中心作为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重要载体,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廉政建设、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进一步转变观念,统一思想,从讲政治、讲大局、促发展的高度,认真做好政务中心工作,努力把政务中心建设成为密切联系群众和为基层办实事的窗口。

二、公开运作,规范行为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便民的原则。

各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收费,除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外,一律进入政务中心,并公示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对已进入政务中心的行政许可事项,各部门不得在原单位受理。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直接缴入设在政务中心的结算窗口,做到一门受理,一口收费,使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收费成龙配套,真正体现“一站式”服务的优势。

2024年评议政风行风管理方案

2024年评议政风行风管理方案

2024年评议政风行风管理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民对政府的管理要求也日益提高。

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应秉承务实、高效和廉洁的行风,以增强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和满意度。

为此,我们制定了2024年评议政风行风管理方案,旨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为人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治理。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旨在建立廉明高效的政风行风,构建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2. 原则:(1)依法行政:政府部门必须依法行政,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确保行政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廉洁从政:政府工作人员必须持有高尚的道德品质,严禁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杜绝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

(3)公正公平:政府工作要公正公平,不搞特权、不搞招权纳贿,保证每一个公民的平等权利。

(4)服务为先:政府要将人民利益摆在首位,始终为人民服务,倾听群众需求,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三、具体措施1. 加强廉政建设(1)加强廉政教育培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和道德修养,建立廉洁从政的理念。

(2)完善廉政监督体系,建立健全政府工作人员廉政档案,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件。

(3)建立严格的激励和惩处机制,实行绩效考核与廉政建设相结合,对廉洁从政的人员给予激励,对违纪违法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2. 推进政务公开(1)推动政务信息公开,提供便捷的信息渠道,使政府活动和决策公开透明,方便人民监督和参与。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鼓励人民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

3. 完善人民信访制度(1)加强对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专业能力提升,提高信访接待质量和效率。

(2)建立健全信访矛盾化解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快速解决人民的合理诉求。

(3)加大对信访问题的调研和分析力度,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的信访问题,防止其扩大化和反复化。

4. 加强政府服务能力(1)建立便捷高效的政府服务平台,提供全天候的在线咨询和办事服务,方便人民群众办理政务事项。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4年度省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4]53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4年度省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4]53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4年度省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工作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4年度省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4]5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政风建设,根据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2004年继续开展省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工作。

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议对象省政府组成部门(省安全厅、省监察厅不参加评议)、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

二、评议内容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办法》,围绕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目标,确定今年政风评议的内容为5项:(1)依法行政。

主要是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等方面的情况。

(2)工作作风。

主要是减少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减少办事环节,简政放权,政务公开,民主决策,执政为民,精简会议、文件,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以及加强信用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3)工作效率。

主要是推行“一站式”服务、抓落实机制等高效行政办公方式等方面的情况。

⑷机关、行业管理。

主要是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廉洁从政、厉行节约、遵守行政和财经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及行政执法行为的管理、监督等方面的情况。

三、评议方法为使评议工作和评议结果更加科学、合理,客观地反映被评议单位情况,今年政风评议方式在继续采取民主测评组测评、投诉受理机构测评、群众和有关方面测评的同时,新增了被评议单位自我测评的内容,并对问卷对象的发放和评议内容的单项分值作适当调整,评议工作于9—10月份集中进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工作任务的通知-皖政办秘[2010]42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工作任务的通知-皖政办秘[2010]42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工作任务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工作任务的通知(皖政办秘〔2010〕42号)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省直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意见》(皖发〔2009〕31号)要求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对切实加强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加大省直部门招投标改革力度、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工作提出了明确任务。

为确保完成上述任务,经省政府同意,现对相关工作任务予以分解(附后),请各相关单位明确责任,主动参与,密切配合,抓好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附件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工作任务分解表主要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人协办单位时间进度一、切实加强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中心职能。

按照“进中心是原则、不进中心是例外”的总体要求,省直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除经省政府批准外,一律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支持和鼓励省直部门政策咨询和公共服务有关事项进入服务中心办理。

省政务服务中心1.按照皖政办〔2009〕126号文件部署,抓紧全面清理省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经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审核后汇总报省政府审定公布。

省监察厅张胜利省直相关部门2010年上半年2.按照“进中心是原则、不进中心是例外”的总体要求,开展审批项目进中心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省政务服务中心省监察厅章石生张胜利省直相关部门下半年3.组织政策咨询和公共服务有关事项进中心工作。

省政务服务中心章石生省直相关部门2010年全年二、加强省政务服务中心与省直部门信息化建设,实现省政务服务中心与省直部门窗口办事业务系统在省政务服务中心网络平台上信息共享、协同办公、并联审批和电子监察,打造政府面向社会公众的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电子政务的整体应用水平。

202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总结

202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总结

202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总结一、工作概述____年,我国在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本文将对____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以期进一步完善该项工作。

二、问题分析1. 民主评议不够深入细致在____年的民主评议过程中,有些单位和地区虽然积极组织了评议活动,但评议的内容和方式较为简单,没有深入细致地了解和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这导致评议结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不够,评议反映的问题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

2. 落实整改不到位尽管在____年的民主评议过程中,通过评议收集到了一些问题和建议,但在整改阶段,有些单位和地区并没有真正将这些问题和建议转化为具体的行动和改进措施。

落实整改不到位,导致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无法取得实质性的改革和进步。

3. 重点工作疏于关注在____年的民主评议工作中,一些重点工作存在着关注不足的问题。

这些重点工作包括环境保护、扶贫工作、教育医疗等领域,民众对于这些领域的关切和意见被忽视或未能充分反映,造成舆情不稳定和社会不满情绪的蔓延。

4. 行政部门主导性过强在____年的民主评议工作中,行政部门的主导作用较为突出,导致民主评议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有所缺失。

在一些地方,行政干部对于评议结果的解释和处理权力过重,影响到评议结果的客观性和可信度,也不利于有关问题的有效整改。

三、整改措施1. 深化评议工作加强对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确保评议工作的深入细致。

要求各单位和地区在评议过程中充分听取群众的声音,主动了解和收集问题的具体细节,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提高评议的真实性和辨识度。

同时,对评议结果进行科学分析和总结,推动问题的解决和改进。

2. 加强整改责任制明确整改责任,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要求单位和地区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认真核实和分析,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表。

同时,加大对整改过程的监督和督促力度,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的通知-皖政办[2012]23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的通知-皖政办[2012]23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的通知(皖政办〔2012〕23号)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更好地发挥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服务中心)在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满足市场主体和群众对政务服务的需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1〕3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实施行政审批流程再造通知如下:一、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的重要性和总体要求1.实施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的重要性。

实施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对于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省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在效能建设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创新审批服务运行机制和方式方法,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

但是,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单位行政审批的具体条件和申报材料尚欠明确,有些互为前置;程序不尽合理,环节设置随意,个别审批增加审查或论证,甚至需层层审查;窗口授权不到位,在省服务中心的即办项目及全部环节在窗口办理的事项仅为总数的18%等。

各窗口单位要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高度重视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需求,更好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实施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的总体要求。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0]62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0]62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0〕62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就2010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内容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各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0年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皖政秘〔2010〕178号)下达的目标任务和有关文件规定,予以考核。

二、考核办法(一)对各市政府的考核。

1. 自查。

各市政府按照皖政秘〔2010〕178号等文件规定,对完成2010年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自查,并于2011年1月底之前向省政府提交自查报告(文字报告并附表格,一式20份)。

2. 复核。

省政府有关部门于2011年2月底之前向省政府提供下列情况:(1)省统计局依据省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采用功效系数法据实计算,得出各市政府2010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得分情况。

省政府有关部门于2011年1月底之前向省政府督查室、省统计局提供各市政府完成23项工作任务的有关数据或评分情况(具体考核指标和提供部门见附件)。

(2)省政府督查室提供各市政府的省政府领导评议、推进工作落实情况得分。

(3)省政府纠风办提供各市政府政风评议得分。

(4)省政府法制办提供各市政府依法行政得分和扣分情况说明。

(5)省文化厅提供各市政府文化建设得分和扣分情况说明。

(6)省编办提供2010年各市政府违反编制管理规定扣分情况及说明。

(7)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口计生委、省环保厅、省安全监管局、省综治办分别提供各市政府节能目标、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计划生育、污染减排目标、特大事故和危害社会稳定并造成恶劣影响事件方面需实行“一票否决”的意见。

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49号

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49号

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49号)《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已经2002年10月8日省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王金山二00二年十二月四日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保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质量,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上位法的规定,在其法定权限内制定,规范行政管理事务,公开发布并反复适用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

规范性文件分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适用本规定。

制定规章按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执行。

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和呈批,参照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政府立法程序执行。

第四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循立法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其他上位法的规定。

第五条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应当符合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体现改革精神,促进政府职能向调节经济、管理社会和服务公众转变。

第六条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细则”等。

第二章立项和起草第七条政府所属部门认为需要由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报请立项。

报送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立项申请,应当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以及依据的上位法等作出说明。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的规定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的规定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的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4.05.23•【字号】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施行日期】2014.07.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七号)《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的规定》已经2014年5月21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5月23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的规定(2014年5月21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规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人大常委会)对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的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的对象为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省人民政府秘书长以及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以及派出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第三条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机构(以下简称任免工作机构)承担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省人大常委会对提请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的任前审查,按照初步审查、法律知识考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以下简称主任会议)听取汇报、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等程序进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政府重大事项合法
性审查办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皖政办秘[2017]205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08.02
【实施日期】2017.08.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办理工作的通知
(皖政办秘〔2017〕205号)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流程,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保障依法决策的重要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省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查范围。

严格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皖政〔2015〕125号,以下简称《程序规定》)确定的事项范围进行审查。

以下事项不进行合法性审查:
1.向上级机关报送的各类工作报告;
2.向不相隶属机关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的函件; 3.提请省政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4年度省政府机关政风评
议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皖政办[2004]53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4.07.09
【实施日期】2004.07.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
2004年度省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工作的通知
(皖政办[2004]5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政风建设,根据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2004年继续开展省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工作。

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省政府组成部门(省安全厅、省监察厅不参加评议)、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

二、评议内容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办法》,围绕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目标,确定今年政风评议的内容为5项:(1)依法行政。

主要是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等方面的情况。

(2)工作作风。

主要是减少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减少办事环节,简政放权,政务公开,民主决策,执政为民,精简会议、文件,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以及加强信用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3)工作效率。

主要是推行“一站式”服务、抓落实机制等高效行政办公方式等方面的情况。

⑷机关、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