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厂煤气管理组织机构
炼铁厂煤气管理岗位责任制
炼铁厂煤气管理岗位责任制
炼铁厂煤气管理岗位的责任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职责:
1. 煤气安全管理:负责煤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维护,包括煤气管道、阀门、压力计等设备的巡检、维修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制定并执行煤气使用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手册,确保煤气使用的安全性。
2. 煤气供应管理:负责煤气的供应和分配,包括监督煤气的采购、储存和输送,确保煤气供应的稳定性和质量;制定煤气的使用计划和调度方案,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煤气的使用。
3. 煤气消耗监控:负责监控煤气的消耗量和使用情况,定期进行煤气的计量和统计,分析煤气的使用效率和节能效果;制定并执行煤气的节能措施,提高煤气的利用效率。
4. 煤气事故应急处理:负责煤气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包括事故的预防和应对措施的制定、煤气事故的调查和报告,以及事故后的整改和改进措施;参与煤气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5. 煤气管理文件管理:负责煤气管理文件的编制、审查和归档,包括煤气设备的资料、操作规程和安全手册等,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及时更新。
6. 煤气管理培训:负责煤气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包括煤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煤气操作技术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煤气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以上是炼铁厂煤气管理岗位的主要责任制,不同厂家和职位可能还有一些具体的职责细节有所差异,需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炼铁厂煤气报警管理规定
炼铁厂煤气报警装置管理规定为保证煤气区域员工安全,实现对煤气区域煤气含量的有效监测,杜绝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炼铁厂给部分工作人员配备了便携式煤气报警器,在部分煤气区域安装了固定式煤气报警器。
为确保报警器的有效使用,特作如下管理规定:一.煤气报警装置的维护和管理:1.各作业区负责所属区域内煤气报警器的日常管理,做好日检查、定期清灰等工作,保持主机、探头外表整洁。
发现问题或故障,及时与安环科、计控中心联系修复或校验,联系电话:5182330。
不允许非专业人员维修。
探头、主机安装固定后,未经安环科同意,不得随意移动。
2.煤气报警器主机和探头所安装岗位的员工,应随时注意煤气含量变化情况,听到报警应及时向相关区域员工或部门进行提醒,并应迅速检查,查明煤气超标原因,及时采取得力措施予以处理。
二级报警出现后,立即向炉长、作业长和安环科汇报,在故障未得到处理前,禁止在超标区域作业。
同时应认真填写《煤气报警器报警检测记录》。
3.固定式煤气报警器主机和探头,所安装岗位员工,应爱护和保管好报警装置,不得随意损坏和嬉戏,确保报警装置随时处于完好监测状态。
4.固定式煤气报警器电源必须相对独立,保证报警器持续供电。
严禁在此电源上接入其他带电体,严禁随意断开报警器电源,岗位工应时刻关注报警器运行情况,发现主机断电停机,应立即联系电工予以修复。
二.对相关责任人的考核:1.各责任人未按要求履行对报警器的日常检查和维护职责,每次处罚30元。
2.发现报警,未对所涉及区域员工进行提醒,每次处罚50元,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3.未认真填写《煤气报警器报警检测记录》,每次处罚20元。
4.凡随意断开报警器电源,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报警器电源故障未及时通知修复的,每次处罚50元,维修工未及时处理,每次处罚50元。
5.故意损坏报警装置,照价赔偿,并对相关单位处罚500元。
6.报警器出现故障,未及时上报或处理,每次处罚100元。
7.所配便携式报警器使用不规范或公物私用的、不能及时送交效验的,每次处罚200元。
炼铁厂煤气区域安全作业的规定
炼铁厂煤气区域安全作业的规定前言煤气区域是炼铁厂主要生产场所,也是一处危险环境。
为了保证员工的安全与设备的稳定运行,需要制定一系列安全作业规定。
安全作业规定1.安全装备的使用进入煤气区域前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防毒面具、安全鞋、手套、护目镜等个人防护装备,遵循厂区的统一着装规定。
2.作业前的准备在进入煤气区域前,必须先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接受安全培训,了解煤气的特殊性质和处理方式。
•了解煤气区域的结构和环境,熟悉应急出口和安全区域的位置。
•了解设备运行状态和作业需求,制定合理的作业计划。
•确认作业人员名单,协调好各岗位之间的配合。
3.作业期间的注意事项在进行作业期间,除了遵守工作计划,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遵循安全作业流程和要求,确保实施方案的正确性。
•打开、关闭管线和阀门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范,防止发生泄漏、事故等情况。
•作业人员不得使用带有火花、静电、热量等可能会引起煤气爆炸的工具。
•不得在煤气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等火源。
•要注意听从现场的操作指令,遵从工作流程,确保在煤气区域内的安全。
4.作业后的处理作业完成后,需要进行必要的清理工作,需要注意以下内容:•检查作业区域是否存在未处理好的问题,可能存在的问题可通过现场交接班的方式解决。
•清理作业区域的杂物和工器具,确保清理干净卫生。
•将使用过的安全装备进行清洗、消毒等处理,确保干净无菌。
结语为了确保煤气区域内的安全,需要对作业人员进行系统的安全培训,监督管理人员要严格管理,遇到安全问题及时化解。
只有全公司员工一起参与和努力,才能做到安全生产和环保生产。
煤气站的管理制度
煤气站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煤气站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用户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煤气站的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煤气供应、煤气质量检测、设备维护保养、员工培训、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
三、组织架构1. 煤气站设立总经理一人,负责煤气站的日常管理,决策和监督工作。
2. 煤气站设立运营部、财务部、安全生产部、技术质量部等部门,分工明确,协同合作。
3. 煤气站员工需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四、煤气供应管理1. 煤气站需配备足够的储气罐和煤气加气设备,确保满足用户的需求。
2. 煤气罐需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安全使用。
3. 煤气的加气设备需定期校准,确保加气质量符合标准。
五、煤气质量检测管理1. 煤气站需配备专业的煤气质量检测设备,对供应的煤气进行定期抽样检测。
2. 检测结果需存档备查,确保煤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六、设备维护保养1. 煤气站的设备需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2. 设备维护记录需详实,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七、员工培训1. 煤气站需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服务技能等培训。
2. 新员工需进行岗前培训,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工作。
八、安全生产1. 煤气站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
2. 煤气站需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3. 安全事故发生后,需及时报告,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确保事故不扩大和不重复发生。
九、其它1. 煤气站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煤气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经营合法。
2. 煤气站要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合作,确保煤气的供应和质量。
3. 煤气站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升用户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满意度。
十、违反处理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本管理制度由煤气站总经理负责解释,并不时修订。
以上为煤气站的管理制度,若有需要,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炼铁厂煤气区域安全作业的规定范文
炼铁厂煤气区域安全作业的规定范文一、目的与适用范围炼铁厂煤气区域是一个潜在的危险区域,为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炼铁厂内的煤气区域。
二、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1. 所有煤气区域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 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装备,包括防爆服装、防滑鞋、防护手套等。
3. 作业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4. 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所需使用的工具、设备进行检查,并确保无异常情况。
三、煤气区域的安全管理1. 煤气区域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煤气区域的安全监控和事故应急处理。
2. 煤气区域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包括气体检测仪、防爆设备等。
3. 煤气区域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4. 煤气区域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演练,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
四、煤气区域的入口管理1. 煤气区域的入口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配备专门人员进行监控和管理。
2. 任何非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申请和审批程序,方可进入煤气区域。
3. 进入煤气区域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身份证明,并接受安全检查。
五、煤气区域的作业规范1. 作业人员在进入煤气区域前,必须了解相关的安全规程和操作流程,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作业。
2. 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气体检测,确保煤气区域内没有可燃、有毒气体等危险物质存在。
3.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工具和设备,不能随意更换或擅自修改。
4. 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饮酒、吸烟等影响工作安全的行为。
六、煤气区域的应急措施1. 煤气区域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应急救援设备,如呼吸器、消防器材等。
2. 煤气区域必须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疏散路线和应急联络人员,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3. 煤气区域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应急演练,掌握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法和技能。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1.04.07•【文号】安监总厅管四[2011]70号•【施行日期】2011.04.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2011〕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各地区、各冶金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0〕63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煤气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
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进行了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19个省(区、市)进行了调研督导,召开15个座谈会予以推动,对63家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
开展专项检查的8个月期间,全国共发生冶金煤气中毒较大以上事故2起、死亡7人,比开展专项检查前8个月减少了5起、40人,分别下降71.4%和85.1%,促进了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冶金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得到了一定提升。
现将专项检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一、2010年专项检查工作情况(一)认真部署,核实数据。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及时转发文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和业务培训,积极推进专项检查工作。
除宁夏、海南、西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没有专项检查任务及2个未提供完整数据的省份以外,全国26个省(区、市),共有750家冶金企业纳入了本次专项检查,共有高炉1056座、转炉689座、焦炉354、各类煤气柜462个,从业人员172.52万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43万人,2009年产铁53841.2万吨、产钢54858.3万吨。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甘肃、青海等省(市)报送了全部专项检查材料。
炼铁厂煤气区域安全作业的规定
炼铁厂煤气区域安全作业的规定炼铁厂在冶炼过程中,对于煤气的处理和利用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煤气作为炼铁厂中的一种重要能源,广泛应用于钢铁加热、发电等方面。
但同时煤气也是一种危险物质,容易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
因此,在进行炼铁厂煤气区域安全作业时,需要制定相关的规定。
安全作业的范围炼铁厂煤气区域安全作业的范围包括煤气的生产、输送、贮存、利用等环节。
其中,各个环节的作业人员都需要在煤气区域内进行作业,因此需要对这些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同时,为了确保安全,煤气区域内需要设置专人负责监控和管理。
安全作业的原则在进行炼铁厂煤气区域安全作业时,需要遵守以下原则:1.安全第一: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是最重要的原则;2.确保设备安全: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规范和标准进行作业;3.作业规范:确保作业人员在煤气区域内严格遵守作业规范;4.设备检查: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5.回收利用:对于煤气的回收和再利用,也需要保证安全。
安全作业的管理为了确保炼铁厂煤气区域安全作业的有序进行,需要进行管理。
具体而言,需要考虑以下几方面:管理机构煤气区域安全作业的管理者是煤气区域的业务负责人,此外还需要设立安全监督员。
业务负责人主要负责指挥和协调煤气区域内的各项工作;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管安全操作流程、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检查等。
人员管理1.培训教育:对煤气区域内的每一位作业人员都要进行安全教育,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作业知识和技能;2.管理规范:通过制定作业规范等方式,确保每一个作业人员都遵守规范;3.值班制度:煤气区域内需要设立24小时的值班制度,随时进行煤气区域的监管。
安全设施煤气区域内需要设立相应的安全设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安全设施主要包括:1.煤气检测器:对煤气区域内煤气浓度进行检测,确保不超标;2.防爆设施:防止煤气在煤气区域内发生爆炸;3.消防设施:防止煤气区域内发生火灾。
安全作业规定为了规范炼铁厂煤气区域作业,保障安全,制定如下规定:1.严禁携带具有火源的物品进入煤气区域;2.在进行煤气区域内的高温作业时,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且在高温作业前进行安全检查;3.煤气区域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安全;4.煤气区域内必须保持干燥、清洁,并定期除尘。
(冶金行业)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冶金行业)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1986)焦作市汇力机械制造有限X公司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节录)(GB6222--86)为了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防止煤气中毒、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企业厂区内的发生炉、水煤气炉、半水煤气炉、高炉、焦炉、直立连续式炭化炉、转炉等煤气及压力小于或等于12×106Pa(12.24kgf/cm2)的天然气(不包括开采和厂外输配)的生产、回收、输配、贮存和使用设施的设计、制造、施工、运行、管理和维修等,凡涉及安全方面必须执行本规程,仍应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程、规范。
本规程不适用于城市煤气市区干管、支管和庭院管网及调压设施、液化石油气等。
因采用新技术、引进技术和引进工程而不能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时,需提出相应的安全规定(附科学依据),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批准且报劳动人事部备案后,才能使用和运行。
1.各企业应依据本规程制订实施细则。
1.1.煤气设施的设计应做到安全可靠,对于笨重体力劳动及危险作业,应优先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措施。
1.2.重大的煤气设施设计,应由持有主管工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颁发的设计许可证的设计单位设计。
设计审查应有煤气设施使用单位的安全部门参加。
设计和制造应有完整的技术文件。
煤气设施的设计人员。
必须经有关部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独立进行设计工作。
1.3.煤气设施的焊接工作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焊工担任。
1.4.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工程的隐蔽部分应经煤气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封闭。
施工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用单位存档。
1.5.新建、改建和大修后的煤气设施必须经过检查验收,证明符合安全要求且有安全规程后,才能投入运行。
煤气设施的验收应有煤气使用单位的安全部门参加。
1.6.现有企业的煤气设施达不到本规程要求者,应在改建、扩建、大修或技术改造中解决,未解决前,应采取安全措施,且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备案。
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为加强煤气生产、回收、储存、输配、使用和防护及煤气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煤气系统安全运行,实现供用协调平衡,杜绝煤气泄漏、中毒、着火、爆炸等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程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术语定义2.1 可靠隔断装置:系指安装了此类装置隔断煤气后,装置前的煤气不会漏向装置后的安全装置。
这类装置有眼镜阀(与密封蝶阀或闸阀并用)、盲板、叶形插板阀、一道开闭器加一道安全水封等。
2.2 煤气事故的“四防”:即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
2.3 煤气指在炼焦、炼铁、炼钢等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CO等多种气体成分组成的可燃性混合气体的总称。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焦炉煤气、高炉煤气、转炉煤气的生产、回收、储存、输配和使用及设施的设计、制造、施工、运行、管理和维修等,在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程、规范的基础上,也应执行本制度。
4 煤气安全管理职责4.1 企管部负责专职煤气操作工、管理人员的培训、取证。
4.2 生产部是公司能源介质运行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煤气系统的管理及平衡协调工作,负责煤气管网的运行和煤气供用的日常调度。
4.3 各分厂负责各自煤气管道区域的设备、设日常巡检、维护保养工作;并对煤气成分、含尘量和热值等进行分析检测,负责提供流量、压力、质量稳定的煤气;负责各自煤气区域的设备、设施检修工作。
4.4 公司各煤气用户应严格执行生产部下达的用量定额,稳定使用煤气,并设置专职或兼职煤气管理员,建立健全本单位煤气管理制度,完善煤气设施的有关资料。
5 煤气安全管理要求5.1 煤气设备、设施的设计必须优先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措施。
5.2 煤气生产、输配、储存、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煤气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
包括:煤气生产、使用安全规程,检修规程,煤气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5.3 建立健全煤气设备“点检制”,除当班应进行常规性重点部位检查外,还应进行月、季、年度大检查。
对设备的严密性、管道的壁厚、支架的标高、腐蚀老化、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防护仪器的反应灵敏性、准确性、可靠性及煤气设施的接地避雷装置等情况的检查,并按《煤气专业安全检查表》(见附1)检查、记录。
钢铁公司能源动力介质使用管理制度
钢铁公司能源动力介质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能源动力介质的正常、安全使用,确保公司生产的稳定、顺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之目的,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各种能源动力介质的使用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涉及到本公司的能源介质包括:电力、煤气(高、焦、转炉煤气,发生炉煤气)、水(生产新水、软水、环水)、氧气、氮气、氩气、蒸汽、压缩空气等。
第四条能源中心是公司能源介质使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能源介质的供给、平衡、调度等工作。
第五条能源中心负责高炉煤气、转炉煤气、焦炉煤气、发生炉煤气、氧气、氮气、氩气、水、电、蒸汽、压缩空气及以外能源介质的供应、输送、维护和有价统计与结算。
第六条能源中心负责公司能源介质使用情况的检查,能源管理室牵头,协同有关处室定期对公司能源介质跑、冒、滴、漏现象进行检查,并责令相关单位定期整改达标,对拒不执行整改的单位将依照有关条款,予以重罚。
第七条生产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需要新增能源介质使用点时,必须先到能源中心进行申请、登记,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所有能源介质设备改造检修,必须以书面形式报设备处、安全生产处和能源中心,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各种二次能源介质的供应范围均以主管道到各生产厂入口第一个阀门(或盲板阀或闸板阀)为准。
第十条由能源中心每月做出能源平衡使用计划,总调度室安排生产单位均衡使用,避免浪费。
第十一条为使生产稳定、安全,未经能源中心批准,任何单位、部门不得在各种二次能源介质输送主管道上私接滥用。
因生产急需办理的也必须提前征得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由工程设备处执行,能源中心能源管理室备案。
一旦发现私接滥用者将根据本要点严肃处理。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一节用电管理第十二条我公司现有110KV变电站和35KV变电站两座,由能源中心供电作业区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交纳电费实行峰、平、谷差价电费,电单价比为3:2:1,峰、平、谷三段时间分别为:峰段:8点—11点;19点—23点夏季;18点—22点冬季,平段:6点—7点;11点—19点夏季;11点—18点,22点—23点冬季;谷段:23点—次日6点。
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煤气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煤气生产、输配、使用、防护及设备维护检修的安全管理,杜绝煤气泄漏、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
2.适用范围公司区域内所有煤气安全管理。
3.定义3.1 煤气:本程序中煤气是指高炉煤气、转炉煤气、高炉与转炉混合煤气。
3.2 切断装置:凡在系统无异常状况下,处于关闭、封止状态,其承受介质压力在设计允许范围,具有煤气不泄漏到被隔断区域功能的装置。
4.职责4.1.安环部4.1.1负责日常公司一类\二类动火作业的审批和过程监控,并对动火作业进行安全检查。
4.1.2负责煤气中毒、着火、爆炸等事故的现场协调指挥和处置工作。
4.1.3参与煤气设施的设计审查和新建、改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及投产工作。
4.1.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分厂的煤气设施和日常运行状况进行专业检查或抽查,发现隐患则签发整改通知单,并对情节严重的单位或个人直接行使管理处罚权。
4.1.5主持煤气事故分析,对煤气各种事故进行调查。
4.1.6督导、检查煤气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4.1.7统一审核制煤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培训及演练计划。
4.1.9归口管理煤气设施技术档案。
4.2 能源动力厂4.2.1是公司的煤气管理部门和使用煤气监察机构。
承担煤气系统整体规划,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以及各分厂煤气平衡、调整及实际考核,新增用户或用量的审核。
主管网的维护与安全运行等工作。
4.2.2各分厂新增煤气设施(包括新、改、扩建工程),应向能源动力厂提出申请并附设计说明,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4.2.3负责组织、制定煤气的企业(内控)标准及适时修订工作。
4.2.4负责煤气的日常分配、平衡、调整和煤气停送许可证的审核及现场指导。
4.3设备部4.3.1负责煤气管网与设施分区管理的责任划分。
4.3.2负责煤气计量器具的检查、校验等工作。
4.3.4组织安排煤气设施大修、中修、重大故障检修。
审核各单位提交的煤气系统检修方案。
炼铁厂煤气管理岗位责任制范本
炼铁厂煤气管理岗位责任制范本一、岗位背景与职责概述本岗位是炼铁厂煤气管理岗位,主要负责管理炼铁过程中产生的煤气的生产、运行和安全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煤气生产设备的检修、维护、调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2. 负责煤气生产过程的监控和调控,确保煤气的合理利用;3. 负责煤气的收集、储存和输送工作,确保煤气安全;4. 负责煤气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确保煤气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5. 负责煤气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保障煤气管理的安全性与稳定性;6. 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配合项目的开展,保证设备正常运行;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具体职责描述1. 负责煤气生产设备的检修、维护、调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1.1 定期检查煤气生产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1.2 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维修,确保设备安全运行;1.3 指导操作人员正确操作设备,提高设备使用寿命和工作效率;1.4 参与煤气生产设备的调试工作,确保设备达到设计要求。
2. 负责煤气生产过程的监控和调控,确保煤气的合理利用。
2.1 监控煤气的产量和成分,确保煤气的生产达到计划要求;2.2 熟悉煤气生产过程,并根据煤气需求进行合理调整;2.3 按照工艺要求对煤气进行处理,确保煤气质量达到标准。
3. 负责煤气的收集、储存和输送工作,确保煤气安全。
3.1 设计煤气收集系统,并确保煤气能够完全收集到指定设备;3.2 制定煤气储存和输送方案,确保煤气安全处理和输送;3.3 监督煤气收集、储存和输送过程中的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泄漏和事故。
4. 负责煤气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确保煤气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1 制定煤气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操作规范;4.2 定期组织对煤气管理规章制度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遵守意识;4.3 监督煤气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负责煤气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保障煤气管理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煤气存储管理制度
煤气存储管理制度一、总则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煤气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在我国得到了广泛应用。
然而,煤气的安全存储和管理已成为当前能源行业面临的重要问题。
为了加强煤气存储管理,保障能源安全,提高燃气行业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生产、采购、储存、销售和使用煤气时的管理和监督。
三、机构设置1. 煤气存储管理委员会:负责煤气存储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对重大煤气存储事故和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2. 煤气存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煤气存储管理工作,包括煤气库的监督、检查和维护,制定煤气存储管理规定和标准。
3. 相关部门:负责协助煤气存储管理委员会和煤气存储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四、煤气存储设施1. 煤气库: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设施完好,保障煤气的安全储存。
2. 煤气储罐: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罐体的完好无损,防止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
3. 煤气输送管道:应设置检测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隐患。
五、煤气存储管理1. 煤气库管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验收和备案,不得私自扩大存储规模。
煤气库应有专人值守,定期进行巡检,确保安全运行。
2. 罐区管理:应建立罐区清单,进行定期检查和整修,防止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
3. 管道管理:应定期进行管道巡检,清理管道周围杂物,确保通畅和安全。
六、煤气存储安全1. 煤气存储安全教育和培训:煤气存储企业应定期开展煤气存储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煤气存储安全设施:煤气存储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购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确保安全生产。
3. 煤气存储安全标识:煤气存储企业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便于员工和外来人员识别和应急处理。
七、煤气存储监督检查1. 定期检查:煤气存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煤气存储设施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向煤气存储企业提出整改意见。
2. 不定期检查:煤气存储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煤气存储设施进行不定期检查和抽查。
煤气安全管理规定
煤气安全管理规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XX煤气系统的安全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XX所属各生产单位、处(室)和各相关部门。
2、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总则3.1 本制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有关规定》安监总管四〔2010〕125号和吉林省安监局下发的《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重点内容》、《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
3.2 公司厂区范围内的煤气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操作、检修、事故处理等所有单位和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3.3 煤气生产和使用的单位,日常煤气安全管理由各单位有安全职责的工程师或职能科室负责4、煤气安全管理4.1设计、施工、验收4.1.1 煤气设施的设计应符合《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设计审查必须有设备使用单位人员参加。
4.1.2 煤气设施的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工程的隐蔽部位,应经使用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封闭。
施工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用单位存档。
4.1.3 新建、改建的煤气设施在投运前,必须将设备图纸、技术文件、设备验收报告、竣工说明书、竣工图等资料完整地归档保存。
应由有关单位组成验收小组,按照(GB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规定的标准进行认真、严格的严密性试验或强度试验以及试车运行等验收程序,未经验收签字,不得擅自竣工投产。
验收小组中必须有使用单位的安全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必须提前制定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1.4 在改扩建工程范围内的施工作业内容未全部结束,人员未全部撤离的情况下,应杜绝一切涉及煤气系统的试车和调试,不得组织与生产系统对接联网。
炼铁厂煤气区域安全作业的规定
炼铁厂煤气区域安全作业的规定炼铁厂煤气区域是一个存在很高危险性和风险的地方,因此,为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和煤气区域的正常运行,煤气区域的安全作业必须要有一系列严格的规定和标准。
以下是炼铁厂煤气区域安全作业的规定:一、煤气区域的划分和标识1. 煤气区域应根据煤气的特性和风险程度进行划分,清晰标识。
2. 在煤气区域进入口、出口和周围设立标明“煤气区域”字样的标牌。
3. 禁止在未设防的煤气区域内进行非必要作业。
二、煤气区域的通风措施1. 煤气区域应保持良好的通风。
安装必要的通风设备,确保煤气区域内空气的流通。
2. 定期检查通风设备的工作状态,并进行维护和清洁。
3. 出现通风设备故障时,应立即报修并在修复前暂停煤气区域的作业。
三、工作人员的防护措施1. 进入煤气区域的工作人员应佩戴防毒面具和防护服,确保人身安全。
2. 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防气体中毒的培训,并掌握正确使用防护设备的方法。
3. 工作人员进入煤气区域前,必须检查并确保防护设备的正常工作。
四、火源和静电的防控措施1. 煤气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作业,并对可能产生火花的设备进行限制和控制。
2. 煤气区域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并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
3. 制定静电防控措施,定期检测相关设备和管道的接地情况。
五、煤气泄漏的处理1. 煤气区域内发生煤气泄漏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切断煤气源,并迅速排除煤气。
2. 煤气泄漏后,煤气区域内严禁吸烟、用明火点燃或使用电气设备。
3. 煤气泄漏后,煤气区域内的工作人员应撤离到安全区域,并立即向相关责任部门报告。
六、应急预案和演练1. 煤气区域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向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2. 定期组织煤气区域的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工作人员的应急能力。
3. 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更新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响应水平。
总结:炼铁厂煤气区域安全作业的规定是保证工作人员在高风险环境中的安全,维持煤气区域的正常运行的重要措施。
煤气区域划分及煤气设施动火批准程序
煤气区域划分及煤气设施动火批准程序为保证公司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作业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依据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和GB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的。
本制度的内容适用于各厂煤气区域动火管理。
凡是从事电焊、气焊、气割、砂轮打磨、电钻打眼、喷灯作业、冲击作业等能够产生火花的工作都属于动火作业。
按动火作业的危险程度,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动火作业分为三个级别:Ⅰ级危险动火作业区、Ⅱ级动火作业区、III级危险动火作业区。
在此区域内从事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票。
煤气危险区域划分:一、是根据危险程度划分为三类。
1、一类危险区域:A、停产后未经用蒸汽、氮气吹扫的煤气设备内部。
B、带煤气接管、抽堵盲板、检修更换阀门。
C、煤气主管道及设备周围2.5米内。
D、煤气柜及加压机站区域。
E、转炉一次除尘。
F、高炉BPRT、干法除尘、热风炉。
2、二类危险性区域A、使用蒸汽、氮气吹扫后的煤气管道及设备。
B、停送煤气、开关眼睛阀操作。
3、三、类危险性区域A、煤气设施周围15米以内的范围。
B、煤气污染区域,但不严重超过国家标准。
二、1、凡在一类、二类煤气危险区域作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A 必须有安环部、煤气防护人员在场B 所有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配备报警仪、空气呼吸器,并能熟练使用。
C 参加该项作业的人员必须有批准的《煤气设备检修动火证》、《煤气设备检修作业证》其内容是:作业名称、时间、地点、作业方案、准备工作、指示图表、安全措施和负责人等。
三、煤气设备动火作业规程1.凡在煤气设备停煤气后动火,均应有煤气危险作业计划,经安环部、煤气防护站人员现场审查确认。
2.凡停煤气动火,均应堵盲板,用蒸汽或氮气吹扫处理干净残余煤气。
3.经设备内部取样检测氧气及一氧化碳含量,已做爆发试验合格与防爆检测仪化验合格后签发动火许可证,含氧量大于19.5%、一氧化碳含量根据安全规程规定工作时间4.监测取样地点,必须是管道所有末端放散处。
煤气间管理制度
煤气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煤气间管理,保障使用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煤气间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煤气间管理组织机构1. 煤气间管理应当在公司领导下负责,成立煤气间管理小组,统一负责煤气间的管理工作。
2. 煤气间管理小组应当由公司领导、项目经理、煤气间管理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第三章煤气间管理职责1. 煤气间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煤气间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
2. 煤气间管理员负责每日检查煤气间设备和工作环境,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协助解决。
3.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并检查煤气间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定期组织煤气间安全培训。
4. 项目经理负责煤气间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并配合煤气间管理小组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章煤气间设备管理1. 煤气间管理员应当每日对煤气间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或通知专业维修人员。
2. 煤气间设备维修记录应当详细、准确,并建立设备维修档案,以备查阅。
3. 煤气间设备使用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禁止私自改动设备结构,否则后果自负。
第五章煤气间工作环境管理1. 煤气间工作环境必须保持清洁、整洁,禁止在煤气间内乱堆放杂物,以免引起安全事故。
2. 煤气间内禁止吸烟、玩耍,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方可进入。
3. 煤气间内必须定期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第六章煤气间安全管理1. 煤气间管理员要定期组织煤气间安全培训,并确保所有人员掌握并执行相关安全规定。
2. 煤气间内禁止使用明火,必须关闭一切可燃气体气源,确保煤气间安全。
3. 煤气间内应当放置紧急应变设备,及时处理突发事故。
第七章煤气间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煤气间管理规定的行为,煤气间管理员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报告煤气间管理小组。
2. 对于严重违反煤气间管理规定的行为,煤气间管理小组应当按煤气间管理制度和相关法规予以处理。
第八章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并不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领导组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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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铁厂煤气管理组织机构
一、总则
为更好的建立和完善煤气安全管理的保障措施,加强煤气系统的安全管理,防范生产与施工或检修交叉作业时发生煤气中毒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6号)和《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特制定炼铁厂煤气管理组织机构:
二、工作要求及职责
(一)各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冶金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并有序开展好煤气管理工作。
(二)各管理人员要对所涉及煤气生产、使用的每一个环节逐一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处理或上报。
(三)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自查与整改工作记录,建立和完善煤气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台账,健全交叉作业情况下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职责及开展好班前班后会。
(四)凡发现未按要求建立制度和排查治理隐患的,一律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及时向上级汇报。
(五)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职责及责任。
(六)严格按照《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规定做好煤气系统的管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分工
炼铁厂成立煤气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江海燕(炼铁厂厂长),对煤气系统安全全面负责。
副组长:速亮(炼铁厂生产副厂长),对煤气系统的生产组织及日常安全管理负责。
组员:王聪勤、王珏(炼铁厂安全员),对煤气系统的日常安全管理、培训全面负责。
1#炉煤气管理人员:李华、王勇(1#炉工段炉长、安全员),对煤气系统的日常安全管理、培训全面负责。
2#炉煤气管理人员:陶明华、李正明(2#炉工段炉长、安全员),对煤气系统的日常安全管理、培训全面负责。
3#炉煤气管理人员:许保金、李思平(3#炉工段炉长、安全员),对煤气系统的日常安全管理、培训全面负责。
喷吹煤气管理人员:赵兴林、杨西煊(喷吹工段工段长、安全员),对煤气系统的日常安全管理、培训全面负责。
炼铁厂
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