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交通局对市政协四届七次会议第160号提案的答复
政协提案答复的格式
政协提案答复的格式政协提案答复如何写?有什么格式吗?下面请看我给大家介绍的政协提案答复的格式,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政协提案答复的格式:关于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号提案的答复×××委员(仅写领衔委员姓名):您提出的关于"......"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厅印)xxx年月日政协提案答复范文关于对区政协委员第XX号提案的答复XXX委员:十分感谢您对XXX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
您在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XXX号提案,经研究,现答复如下: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和城镇失业不断增加,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出了新的挑战,正如您提案中指出的那样,一些地方违法生育开始出反弹的趋势,个别住宅小区甚至成为超生、躲生的"避风港"。
区计划生育局深刻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为解决这一问题,近年来从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计生网络入手,不断加大对流动人口和城市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力度,努力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重点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一、加强队伍建设,健全计生网络。
XXX是市委、市政府所在地,目前城区有县级以上单位XXX个,城区科级以上独立单位867个,城市常住人口共有XXX万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XXX人,流动人口及特殊人群近X万人,非在职已婚育龄妇女XXX人,管理与服务的任务比其他县市都要多。
这么庞大的一个人口基数,而一个社区从事计划生育的专职人员只有XX名,管理服务的难度可想而知。
为此,区计划生育局积极建议,并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XXX年上半年,将城区XXX个社区划分为XXX个责任小区,按照"区级聘用、办事处管理、社区使用"的原则,选聘了XXX名城市计划生育专管员,来加大城区计划生育的管理与服务。
漯河市交通局对市政协四届七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的答复
漯河市交通局对市政协四届七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的答复【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漯交[2007]100号【发布部门】漯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日期】2006.07.05【实施日期】2006.07.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漯河市交通局对市政协四届七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的答复(漯交[2007]100号漯河市交通局)李兴华等委员:你们提出的“关于漯河汽车站改为市内公交总站的建议”已收悉,对此,我局非常重视,迅速组织运管处有关人员对提案反映情况进行了认真、客观地分析和调查,现答复如下:一、调查情况(一)关于漯河汽车站的位置是否合理问题,我们经过调研后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看法:1、该站在地理位置方面:漯河汽车站是五十年代国家大建设时期投资建设的,九十年代由省交通厅勘探规划和施工,在原老站基础上扩建成目前的新站。
该站选址尊重历史,规划科学,布局合理,位置优越,与火车站遥相呼应,与铁路运输实行“无缝” 衔接,极大方便旅客集散和换乘。
该站站前是人民路主干道,为保证主干道的畅通,进、出站车辆均实行“西进东出”,车辆流向合理,出入方便。
该站符合城市规划和布局的总体要求。
就目前看,也符合交通部关于汽车客运站的选址及规划要求。
2、该站功能设计和发挥方面:该站设计为国家一级客运站,设计日发送班次1000个、日旅客发送量18000人次。
该站功能齐全,各项设施、设备完备,年均旅客发送量近200万人次,春运期间日发送量最高达12000人次,班次线路辐射13个省、市,150多个地市、县。
多年来一直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提供极大方便,为漯河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成为豫南公路旅客运输的主枢纽站。
充分发挥了客运站的运输服务、运输组织、中转换乘、多式联运实效功能。
3、该站经济和社会效益方面:近年来,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和企业的不懈努力下,漯河汽车站先后获得“部级文明站”、“省级文明示范窗口”、“省、市级文明、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是我市城市文明建设的窗口,也是我市公路旅客运输的排头兵。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公交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公交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06•【字号】漯政[2012]115号•【施行日期】2012.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公交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2012]1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现将《漯河市公交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十二月六日漯河市公交改革实施方案为理顺我市公交运营体制,提升公交行业整体形象,解决当前公交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实现营运资源归位、公益性事业定位、行业监管到位,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建设厅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7〕87号)和2012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公交改革的工作部署,对全市现有公交公司的经营性资产进行整合,组建资源富集、运行规范、规划合理、管理科学的漯河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交有限责任公司),建成与我市城市功能和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城市公交运营体系,努力实现经营规模化、运营规范化、车辆舒适化、线路科学化、服务标准化的公交运行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舒适、安全、便利的公交服务。
二、整合范围整合对象为市区现有6家公交公司,50条公交营运线路,941台公交车辆。
三、工作原则我市公交改革的目的是实现公交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出行需求,激发出行业发展活力,提升公交行业整体形象。
为此,公交改革应坚持以下四项原则:(一)政府主导原则。
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明确公交行业公益性定位,依法履行对公交事业的监管和服务职责,发挥城市公交改革主导作用。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2•【字号】漯政办[2012]61号•【施行日期】2012.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大机关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漯政办[2012]6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2012年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交政府系统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以及政协提案(以下简称提案)共706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310件,市政协提案396件)。
为认真做好2012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代表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
政协提案是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也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渠道。
认真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基本要求,是坚持和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客观需要,是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责。
各承办单位要从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漯河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高度,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位副市长将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专题研究分管部门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各位副秘书长随时召开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并确定一位领导同志分管办理工作,指定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
所有建议提案的复文要由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发。
要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制度,明确办理工作责任,实行单位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员分级责任制。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漯政办[2014]38号【发布部门】漯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4.14【实施日期】2014.04.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办[2014]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漯河市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4月14日漯河市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全市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以下简称运管体制改革),保证运管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11〕140号)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省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按照“摸清底数、吃透政策、扎实细致、稳妥有序、保持稳定、促进发展”的总体要求,以转变管理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优化队伍结构为目标,认真落实改革的各项措施,全面推进全市运管体制改革,确保全市运管体制改革圆满完成。
(二)改革目标建立职能明确、运转高效、统一规范、监管有力的道路运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统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设置,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提高道路运输管理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市场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和应急运输,实现道路运输管理与现代道路运输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
(三)基本原则--精简高效、积极稳妥的原则。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合理设置运管机构,明确职责,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按照运管体制改革要求,制定切合实际的改革方案和推进措施,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推进,确保稳定。
最新关于政协提案答复函的格式及范文
类别:A
xx市xx区人民政府大坪街道办事处文件
大坪街函[xxx]13号
xx市xx区大坪街道办事处
关于区政协**届**次会议第***号提案的复函
2、在标题中,不要把提案意见混淆。
3、称谓不要搞错。是个人提案写委员名字,如***委员。是集体提案要写单位名称,如**区委、区政协**委、区***,不要写成集体提案负责人、执笔人或联系人的名字。
政协提案复函(范文)
在提案、意见的复函中要注意以下三点:
1、在公文的右上角标明办理结果ABC类。
2、在标题中,不要把提案意见混淆。
尊敬的委员:Βιβλιοθήκη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大坪三五火锅支路口乱停乱搭现象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大坪地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对您所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该提案反映的大坪三五火锅旁确实占道经营十分严重,特别是巷道左侧的水果摊和餐饮摊占去了半边公路,造成人车争道,险象环生。每次整治,经营户便以其租赁门面的产权属于部队为借口(因这些占道摊位均属门面内延伸出来的),每次执法人员对这些占道摊点进行纠处时,他们均扬言是部队同意他们摆在这里的,地方职能部门无权干涉。对此问题大坪街道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执法大队上门与部队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沟通。部队的说法是:他们租给经营户的只是门面,并不包括店外的道路,并表示支持街道办事处的整治工作。经与部队沟通后,我街执法大队再次向占道经营户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印发《致辖区居民的一封信》,要求其限期内自行整改,限期内未自行整改的,大坪街道执法大队将依法对其进行取缔。xxx年4月15日上午,大坪街道执法大队在区市政管理局直属大队、大坪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对其限期内未自行整改的摊位进行了强制取缔,拆除了其违章占道的亭棚。
漯河市交通局对市政协四届七次会议第156号提案的答复
漯河市交通局对市政协四届七次会议第156号提案的答复
【法规类别】公路运输
【发文字号】漯交[2007]92号
【发布部门】漯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06.07.04
【实施日期】2006.07.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漯河市交通局对市政协四届七次会议第156号提案的答复
(漯交[2007]92号漯河市交通局)
李平升委员:
您提出的“弹丸之地舞阳境内怎么竟设三个收费站的提案”已收悉。
现答复如下: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心、支持我市公路事业的发展,关心、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
收费站是按照政策、法律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
经省政府批准,根据豫政文[2003]174号、19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S330线漯河境舞阳吴城等12个收费路段设置及迁移收费站的批复》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S220线漯河境郾城三丁等12个收费路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分别设立了吴城收费站及三丁收费站北收费点,根据豫政文
[2005]15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G106线濮阳境等10个收费路段设置和迁移收费站(点)的批复》设立了临颍三家店收费站和三丁收费站南收费点。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是我国发展公路建设、筹措公路建设资金的政策,自2001年省政府对公路建设资金实行“统贷统还”政策以来,全省已累计贷款将近400亿元,我市也是其中的受益者。
近年来,漯河市公路局按照省交通厅、公路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交通的“十六字”方针,多方筹措资金,举债发展,先后完成了107国道的改建。
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座谈会上的讲话
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座谈会上的讲话尊敬的各位委员:感谢各位在百忙之中参加我局召开的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座谈会。
交通运输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非常高,历年来政协委员关于交通运输方面的提案一直很多,反映了政协委员关注社会、关注民生的强烈社会责任感。
今年我局承办的委员提案涉及到交通运输发展的方方面面,充分体现了各位委员对交通工作的关注、关心、期望和支持。
今天,我局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座谈会,就是将各位委员邀请到我局,与各位委员面对面的近距离交流沟通。
一是向各位委员汇报提案的办理答复情况。
二是认真听取委员的意见,以使我们的工作更加符合实际贴近民生。
借此机会,我首先就全市交通运输现状、今年我局工作目标任务以及今年我局办理政协委员提案情况向各位委员做一介绍:一、交通运输发展现状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截止目前,我市境内公路总里程已达1154.6公里。
按行政等级分:国道80.4公里,省道87公里,基本上形成了以国省道为主的“三纵二横”的网络状格局;县道11条,共计200.7公里;乡道58条,共计345.3公里;村道379条,共计441.2公里。
按技术等级分:高速公路50公里,二级公路164.4公里,三级公路293.9公里,四级公路646.3公里,全市公路密度达到122公里/百平方公里,在##市处于领先水平。
农村公路实现了全硬化的目标,在此基础上基本实现了户通水泥路“全覆盖”。
目前,我市公路交通呈现出“路网主构架基本形成、公路网络化基本建立、农村公路建设成效显著、管理机制逐步规范”的良好局面。
在公路交通建设日臻完善的情况下,公路运输随之蓬勃发展:一是加强客运管理。
我局以强化安全生产制度、严格车辆安全管理和提高站内服务质量三大方面为抓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确保了道路旅客运输的安全。
目前我市共有省际线1条,营运车辆4辆;市际线4条,营运车辆17辆;县际线9条,营运车辆34辆。
【最新】政协提案回复
XX林业局[XXX]林字第X号对XX第XX届政协X次会议第XX号提案的答复尊敬的XX委员: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如何提高树木成活率的建议,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一、您的这一议案提的很好,对改进政府林业工作、保护农户植树造林积极性,提高我县树木成活率,建设宜商宜居的绿色XX等方面都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二、关于如何提高树木成活率的建议需给您说明的是:1、在明确树木管护责任方面,我们明确树权,对绿化工程用地实行反租倒包,由政府财政出资给予占地农户土地补偿费,而且实行树随地走,树木的所有权归农户,通过大力宣传植树造林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使农户认识到植树造林可以带来的效益,自觉对树木进行管护。
2、对于每年的树木采伐,上级林业部门都有定额,由林业部门根据农户提出的采伐申请,实地勘测后进行采伐设计,上级批复设计、农户缴纳育林基金和采伐保证金后进行采伐,采伐后进行更新。
重新栽植苗木。
3、对于您提出的关于适当放宽采伐许可的问题,根据国家林业局《林木采伐管理规定》,国家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
集体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个人所有的林木以县为单位,制定年采伐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汇总,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作为林业主管部门,我们只能是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向上级积极争取提高采伐限额,对于积极造林的大户和集体在采伐限额分配上予以适当倾斜,以鼓励群众的造林积极性。
三、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如何提高树木成活率的建议,我们将作进一步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关键落实以下工作:1、对林业重点工程占地,继续采取返租倒包、树随地走、发放林权证,明确树木权属,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建设的热情,使林木管护责任得到了强化和落实。
2、在造林过程中,调运、栽植、管护环节,必须做到“六个不”即:苗木不达标准的坚决不能起,苗木不覆盖不保湿的坚决不能运,苗木没有工程技术人员签字的坚决不能收,苗木不浸泡的坚决不能栽,树木不浇水的坚决不过关,树木没有管护措施的坚决不验收以此确实提高树木的成活率。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2007)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2007)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14•【字号】漯政办[2007]59号•【施行日期】2007.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漯政办[2007]5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今年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交政府系统办理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以下简称建议)195件,政协提案(以下简称提案)411件。
为认真做好今年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律职责。
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对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政府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自觉性,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
各位副市长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专题研究分管部门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各位副秘书长每2个月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一次分管部门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每3个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一次政府系统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
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对重要建议和提案亲自负责研究办理,并确定1位领导同志具体负责办理工作,指定机构和人员专门办理。
所有建议和提案的复文要由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发。
二、求真务实,注重质量各承办单位要把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体现在办理工作中,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和代表、委员的满意率。
凡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应该解决而又有条件解决的,要认真解决,抓紧落实;凡应该解决但由于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制定方案,逐步加以解决,要让代表和委员不断看到阶段性的办理成果;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或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的,要向代表、委员实事求是地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争取代表和委员的理解和认可。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交通局等部门关于联合开展干线公路收费站收费环境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交通局等部门关于联合开展干线公路收费站收费环境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7.10•【字号】漯政办[2007]94号•【施行日期】2007.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交通局等部门关于联合开展干线公路收费站收费环境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办[2007]9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市交通局、市公安局、漯河军分区后勤部、市政府纠风办联合制定的《关于联合开展干线公路收费站收费环境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七月十日关于联合开展干线公路收费站收费环境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军分区后勤部市政府纠风办二○○七年七月六日)为加强我市干线公路通行费收费管理,全面优化收费站收费环境,提高收费还贷能力,确保我市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公路收费站收费环境的通告》和《省交通厅等部门关于联合开展干线公路收费站收费环境治理活动实施方案》(豫政办〔2007〕4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我市范围内开展干线公路收费站收费环境治理活动,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时间治理活动从2007年7月1日开始,到2007年9月30日结束。
其中7月1日至7月1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7月11日至8月31日为全面治理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为巩固提高阶段。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查处拒交、逃交、少交通行费、假冒军队、武警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打击打砸收费站、暴力袭击收费人员或故意堵塞车道造成交通中断等扰乱收费秩序的违法行为,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长效机制,维护正常收费秩序,确保我市干线公路通行费应收尽收,把我市干线公路收费站漏征率降到2%以下,提高干线公路还贷能力。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2011)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2011)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23•【字号】漯政办[2011]30号•【施行日期】2011.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大机关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漯政办[2011]3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一、充分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建议、提案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具体形式,也是畅通民主渠道、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手段。
认真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的重要内容;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提高政府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是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
各承办单位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推动漯河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位副市长将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专题研究分管部门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市政府各位副秘书长随时召开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并确定一位领导同志分管办理工作,指定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
对重要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研究办理。
所有建议提案的复文要由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发。
对市人大、市政协确定的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承办单位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之前须报分管副市长审定。
二、完善办理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法,注重求实求效,保证办理工作质量各承办单位要增强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责任制度、目标考核制度等,健全承办工作网络,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促进办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07•【字号】漯政办[2006]12号•【施行日期】2006.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大机关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漯政办[2006]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在最近召开的市四届人大八次会议和市政协四届七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含各民主党派和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并交市政府系统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总计48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60件,政协提案325件。
为切实做好2006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制度载体,依法治国的制度保障,人大代表受人民委托行使国家权力,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形式。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和途径。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过提交建议、提案的形式监督政府工作和参政议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及其部门法律职责。
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对于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政府工作水平,加快我市全面小康社会步伐,构建和谐漯河,具有重要意义。
各承办单位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和完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高度,把办理工作作为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方式,作为推动政府工作、转变工作作风的有效途径切实抓紧抓好,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自觉性。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2005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2005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2.17•【字号】漯政办[2006]8号•【施行日期】2006.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2005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漯政办[2006]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对于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作用,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的意义。
2005年,市政府系统各单位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办理事项。
全年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意见369件,政协提案及社情民意调查收集问题371件,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群众关注的一批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经研究,拟对我市2005年度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2005年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及市政协委员社情民意调查收集问题的单位。
二、推荐条件(一)先进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严格遵循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关规定,将办理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重要工作日程,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有效促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落实。
2.坚持办理工作标准,遵循办理工作范围,履行办理工作程序,保证办理工作质量。
3.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办理工作规章制度。
基础建设扎实,保障措施有力,办理方法创新,加强同代表、提案者联系,特色突出,效果明显。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城市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城市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1.06•【字号】漯政办〔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城市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漯政办[2018] 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漯河市城市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6日漯河市城市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加强城市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交专用车道是指在城市道路上使用交通标志、标线注明或使用其他设施隔离的专供公共汽车通行的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置公交专用道应当科学、合理,并分别对全天公交专用车道和分时段公交专用车道设置明显标志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市区范围内城市公交专用车道的通行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的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双向六车道及六车道以上的城市道路上设置公交专用车道,施划、设置相应的标志标线和提示牌,保证城市公共汽车(以下简称公共汽车)优先通行。
第六条公交专用时间段是指每日的7:00—8:30、17:00—19:00两个时间段;在已设置了公交专用车道的城市道路上,限行时间内,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辆(以下简称社会车辆)禁止通行,但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校车、工程救险车以及九座以上的单位通勤车除外;限行时间外,社会车辆可以通行。
漯河市交通局对市政协四届七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的答复
漯河市交通局对市政协四届七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的答复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漯交[2007]87号
【发布部门】漯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06.06.28
【实施日期】2006.06.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漯河市交通局对市政协四届七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的答复
(漯交[2007]87号漯河市交通局)
程丽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沙颍河复航的准备工作的建议”已收悉。
感谢您对水上交通运输、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沙颍河漯河港自古就是通航港口,为地区经济、文化发展,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自宋朝起,漯河航运就以其兴货运、兴商贾推动了腹地社会文明发展。
解放战争时期为支援大军南下和解放初期社会主义建设,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由于七十年代沙颍河下游建设碍航闸坝等原因,致使沙颍河航道断航,漯河港废弃。
水路不仅能运输如煤
碳、矿石等大宗货物,且与公路、铁路相比,成本低、运价低、污染少,水资源综合利用率高和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前景优势,适应于现代社会发展要求。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水路运输被国家所重视。
在这种大的社会背景下,内河水运被提上交通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
交通部、省、市各级对如沙颍河等重点航道作出了规划,逐级分期建设和恢复通航,不久的将来,漯河港复航将得以实现。
漯河港紧接豫西矿区,运往华东各地大量煤炭、矿石可直接上船直达目的地,从而减少了陆地运输环节,彻底缓解铁路、。
漯河市交通局对市政协四届七次会议第164号提案的答复
漯河市交通局对市政协四届七次会议第164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6.06.28•【字号】漯交[2007]97号•【施行日期】2006.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漯河市交通局对市政协四届七次会议第164号提案的答复(漯交[2007]97号)刘新生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客运市场管理”的提案已收悉。
对此,我局非常重视,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对提案反映情况进行了认真、客观地调查和分析,现答复如下:提案所反映问题属实,针对您所反映问题,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经营业户法律素质2006年元月份,我局以春运安全运输工作为契机,对我市上述地区客运经营秩序进行了专项治理整顿,并进行了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在这次宣传活动中共印制相关法规法律常识手册2000余本,免费发到客运经营业户手中,以增强广大客运经营业户遵纪守法意识。
二、加强监管,重点打击经过宣传,大部分经营业户比较遵纪守法,但是还有部分经营业户受利益驱动,仍然违规违法经营,为规范客运市场,我局下发专门文件决定今年开展客运市场专项整顿,公布了举报电话(************),并在整顿过程中实行了客运违章扣分制度,捆绑车企利益,对旅客运输服务质量差的企业和长期违规违法的经营业户坚决清出客运市场,保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仅5月份,就检查客车771辆次,处罚违规客车35辆次。
接受乘客举报28起,处理28起,乘客满意率达到100%。
三、核定市内运行线路,规范客车运营为克服市区内营运客车乱停乱靠、随意兜圈问题,我们认真调研,核定出了营运客车进、出市区的运行线路走向图,对市内主要干道和重点部位(如蓝天宾馆、人民会堂)等经过的长途客车实施分流和改道,目前已报市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待市政府批准后全面执行新的进、出市区的营运客车线路走向,上述问题将会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2011)【法规类别】人大议事【发文字号】漯政办[2011]30号【发布部门】漯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3.23【实施日期】2011.03.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漯政办[2011]3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一、充分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建议、提案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具体形式,也是畅通民主渠道、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手段。
认真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的重要内容;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提高政府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是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
各承办单位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推动漯河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位副市长将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专题研究分管部门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市政府各位副秘书长随时召开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并确定一位领导同志分管办理工作,指定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
对重要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研究办理。
所有建议提案的复文要由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发。
对市人大、市政协确定的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承办单位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之前须报分管副市长审定。
二、完善办理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法,注重求实求效,保证办理工作质量各承办单位要增强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责任制度、目标考核制度等,健全承办工作网络,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促进办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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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交通局对市政协四届七次会议第160号提案的答复
【法规类别】公路运输
【发文字号】漯交[2007]96号
【发布部门】漯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06.07.04
【实施日期】2006.07.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漯河市交通局对市政协四届七次会议第160号提案的答复
(漯交[2007]96号漯河市交通局)
李素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入市口道路收费站过多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心、支持我市公路事业的发展,关心、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
收费站是按照政策、法律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
经省政府批准,根据豫政文[2003]174号、19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S330线漯河境舞阳吴城等12个收费路段设置及迁移收费站的批复》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S220线漯河境郾城三丁等12个收费路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分别设立了吴城收费站及三丁收费站北收费点,根据豫政文[2005]15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G106线濮阳境等10个收费路段设置和迁移收费站
(点)的批复》设立了临颍三家店收费站和三丁收费站南收费点。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是我国发展公路建设、筹措公路建设资金的政策,自2001年省政府对公路建设资金实行“统贷统还”政策以来,全省已累计贷款将近400亿元,我市也是其中的受益者。
近年来,漯河市公路局按照省交通厅、公路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交通的“十六字”方针,多方筹措资金,举债发展,先后完成了107国道的改建工程;漯舞路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