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重考申请表
西安理工大学调课申请表
调整后课程信息
现任课教师签名
上课地点
上课时间
起止周次
注意:此表一式3—4份,请调课教师分别送交教研科、教务科、教师所在学院、曲江教学科(上课地点在曲江校区),并将调课信息通知到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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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调课申请表
调课办理日期:年月日
开课学院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调课情况
简述
□上课时间调整□上课地点调整□上课教师调整□其他
属临时调课请划此项○
原课程信息
课程名称
选课课号
原任课教师
签名
上课时间
上课地点教学系主任
意见
签名:年月日
教学院长
意见
签名:年月日
教研科意见
签名:年月日
教务科意见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进行重考(补考、同卷)申请和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进行重考(补考、同卷)申请及审核的工作安排质监发[2016]131号各学院:为提高学生学习自觉性,督促学生及时关心和掌握自身的学业状况,按照《西安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校教2015(141)号)文件精神,自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开始2015级学生重考(补考、同卷考试)实行网上申请制度,其它年级沿用以往方式和要求进行。
现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重考申请及相关审核工作安排如下:一、2015级重考(补考、同卷)1、方式:学生网上申请—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2、申请条件:(1)补考:学生申请补考课程仅限于2015-2016(2)学期的主修不及格课程,公共选修课不进行补考,必须重选。
网上无法直接申请或有特殊情况的学生需向学院反应,学院审核汇总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进行复核并处理。
(2)同卷:同卷考试针对参加补考后仍不及格学生,且要求必须在主修不及格后一年内申请同卷考试,过期不补。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同卷考试:(1)申请课程已经考试及格;(2)已经申请注册过同卷考试;(3)在毕业学期(第八或者第十学期);(4)申请学期没有申请课程的主修教学任务。
4. 重考(补考、同卷)名单审核上报要求学院上报申请名单采用教学网导出的报表格式,对2015级未申请重考(补考、同卷)、需要添加、去除和特殊情况学生的名单另附,并做好备注说明,便于教务处了解情况进行核查。
最终上报的名单要求审核人签字,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4. 教学网申请流程重考申请流程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2013-2014级重考(补考、同卷)1. 方式:以往方式不变。
2. 时间安排:3. 重考(补考、同卷)名单审核上报要求学院上报申请名单对需要添加、去除和特殊情况学生要做好备注说明,便于教务处核查。
最终上报的名单要求审核人签字,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三、说明1、学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考试申请,过期不补。
成绩复核申请表
成绩复核申请表
尊敬的教务处:
我是贵校一名关心学业的学生,特此向您提交成绩复核申请。
我发现在最近一次考试中我获得的成绩与我的预期相差较大,因此希望能够对我在以下科目的成绩进行复核:
1. 课程名称:
原成绩:
申请复核原因:
2. 课程名称:
原成绩:
申请复核原因:
3. 课程名称:
原成绩:
申请复核原因:
请针对上述科目逐一对我的成绩进行复核。
以下是我对成绩复核的理由:
1. 目前我对自己的学术能力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并且对于这些科目的考试内容和标准有着深入的了解。
因此,我认为原成绩与我的实际水平和努力程度不符。
2. 在复查时,请您特别关注我答题卷上的记分情况。
我注意到在某
些题目上,我的答案与标准答案是一致的,但得分却低于我预期的分数。
3. 我也希望能够查看我的答卷,以便对比我的答案和评分标准,并
理解得分情况。
我相信通过查看我的答卷,我可以更好地了解我的不
足之处,并找到改进的方法。
为此,我请求您:
1. 重新评阅我的答卷,特别关注我的答案和标准答案一致却得分较
低的题目;
2. 如果可能,请给予我查看我的答卷的机会,以便我能更好地理解
评分过程。
我真诚地希望您能审核我的申请,并给予我一个公正且详细的回复。
如果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请告知我具体的付款方式和金额。
我理解复核过程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但我希望能够在最短的时间
内收到您的答复。
谢谢您对我的理解和支持。
此致
敬礼
学生姓名:
学生学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西电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表
3、每学期重修课程不得超过3门。
4、重修课程成绩以本次重修考试结果为准,以前的成绩无效。
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表
学 号
姓 名
导师
专业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学院
申请重修的课程名称1
课程编号1
原成绩
原上课学期
申请重修的课程名称2
课程编号2
原成绩
原上课学期
申请重修的课程名称3
课程编号3
原成绩
原上课学期
导师意见: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重修课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课程成绩不及格;
(2)课程成绩在75分以下,且学位平均分在75分以下。
常用表格:研究生课程重修、重考申请表
研究生课程重修、重考申请表
学年季学期
姓名
学号
所在学院
专业
重修或重考课程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原成绩
重修/重考
考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学生,按照研究生管理办法需参加重来自或重修,重考重修办理办法如下:
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培养管理中,考试申请管理→按增加按钮→在申请类型中选重修重考申请→保存后提交。未在管理信息系统中申请的学生,考试成绩无效。
提交后再把此表交到研究生处培养科办公楼209室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任课教师:
同学(学号:)在年季学期,现已办理课程的重修/重考手续,
请准许该同学参加学习及考试。
研究生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