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分级管理规定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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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第三人民医院

手术分级管理规定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要求,为了加强医院安全管理,按照医院功能执业要求,特制定。

一、分类原则

1、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根据科室专业特点,界定手术类型。

(1)甲类:疑难复杂手术类。

(2)乙类:大手术类。

(3)丙类:中手术类。

(4)丁类:小手术类。

2、根据科室专业人员的职称高低和技术水平要求,界定手术范围。

(1)主(副)任医师:可完成甲、乙、丙、丁类手术。

(2)主治医师:可完成乙、丙、丁类手术。

(3)医师:可完成丙、丁类手术。

(4)助理医师(医士):手术助手,可在上级医师参与指导下,完成丁类手术。

二、基本要求

1、原则上甲类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核准以外的乙、丙、丁类手术,转上级医院诊治。

2、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超出核准相应范围的手术治疗活动。

3、若遇特殊(急诊)情况,超范围进行手术,必须及时报请上级医师会诊,给予指导协助完成。

三、手术分类

宁乡县第三人民医院 20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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