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概念、理论基础和价值目标
第一章:刑法概说
第三,当然解释,又称自然解释,指刑法虽未明文规 定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推理或事物本身属性的当然道 理,作出将该事项包括在该规定适用范围之内的解释。 第四,历史解释,又称沿革解释,指根据刑法制定或 修订的时代背景与同类规定历史因袭演变的沿革,阐明刑 法规定真实含义的解释。
第二节:刑法的基本原则概述
4、禁止绝对的不确定刑。绝对的不确定刑,指法律 未明文规定确定的刑罚,由于这种情况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而被禁止。 5、明确性原则。这一原则早在启蒙思想家的著作中 就已论及。 6、实体的适当原则。指刑法规定的犯罪和刑罚都应 认为适当的原则。
(二)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立法上的体现
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 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 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它从两个方面提出要求: (1)刑法规定为犯罪的,依照刑法的规定定罪量刑; (2)刑法未规定为犯罪的,不得判定有罪和判处刑罚。
2、根据解释效力强弱区别的解释 (1)立法解释,指由立法机关所作的解释。通常认为 立法解释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在刑法立法中所作的解释性 规定;二是法律的起草说明中所作的解释;三是在刑法施 行的过程中,立法机关对发生歧义的规定所作的解释。 (2)司法解释,指由国家司法机关所作的解释。有权 对刑法进行司法解释的机关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 察院。近几年来,“两高”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刑法具 体应用的问题作了大量的司法解释,对刑法的正确施行起 了积极作用;但在解释的准确性、科学性等方面也还存在 某些问题,有待不断地改进。 (3)学理解释,指由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 科研单位或者专家学者从学理上对刑法规定的含义所作的 解释。学理解释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正确的学理解释有助 于理解刑法规定的含义,对司法机关正确执行刑法有重大 的帮助,对我国刑法理论的发展起着推动作用。
刑法学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了解和熟悉刑法的概念与性质、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范围、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的特殊形态、刑罚体系和种类、刑罚裁量与执行,以及刑法分则规定的部分章节的重点罪名,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侵犯财产权利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交通肇事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
技能目标:掌握《刑法》的相关条文规定和刑法学的基础理论,具备分析案件的基本能力,并能够运用刑法学的基础理论和“三段论”的逻辑推演分析刑事案件,尤其是对刑事案件中的行为定性和量刑做出较为准确的判断。
素养目标:充分认识刑法的本质和刑法在社会治理中扮演的角色,培养学员的系统思维和辩证思维,强化学员在分析处理刑事案件时实事求是、谨慎适用刑罚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升学员的责任心和公平正义感。
刑法相关基础知识
再次犯罪是否就是累犯
【案情介绍】张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在执行4年后被假释。假释考验期满后5年内张某又犯抢劫罪。张某行为是否构成累犯?
【以案释法】张某的行为构成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2.犯罪客观要件
犯罪客观要件,是指某种犯罪是通过什么样的行为、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进行侵犯,以及这种侵犯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事实特征。
3.犯罪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并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人。确定犯罪主体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犯罪主体分为两类:
(1)自然人犯罪主体。只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才能成为犯罪主体,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是构成犯罪主体的必要条件。
3.刑法对人的效力
刑法对人的效力,是指刑法在确定的空间和时间范围内适用于哪些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也包括中国人和外国人。
二、犯罪
(一)概念及特征
犯罪是指触犯法律、具有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其特征如下:
1.社会危害性
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指犯罪对国家和人民利益所造成的危害。
1.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和人的效力,它是解决一个国家的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属地管辖原则。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刑法基本概念整理
刑法基本概念整理刑法基本概念整理第一章:刑法的绪论1.刑法:即一个国家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具体些说,刑法是掌握政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
2.广义刑法: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总称,包括刑法典、单行刑事法律和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附属刑法规范)。
3.狭义刑法:系统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法典。
4.刑法的渊源: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5.刑法典:是以国家名义颁布的、系统规定犯罪及刑法的法律,是刑法的最主要存在形式。
6.单行刑法:国家以决定、规定、补充说明、条例等名称颁布的,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刑罚或者刑法的某一事项的法律。
7.刑法的性质:内容上——(1)调整范围的广泛性,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秩序到公民个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都有所涉及(2)调整对象的特定性:针对最严重的违法行为(3)调整手段的严厉性:刑罚是国家最严厉的强制方法形式上——(1)刑法是基本法(2)刑法是实体法(3)刑法是公法8.刑法的目的:就在于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保护法益9.刑法的任务:就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人民,打击敌人,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10.刑法的机能:就是刑法在社会生活中应当具备的作用,它是实现刑法目的和任务的手段。
(1)保护法益机能(2)保障人权机能(3)规制行为机能11.谦抑思想:就是不应当将所有的违法行为都作为刑法的处罚对象,作为刑法处罚对象的只能是那些不得不予以刑罚处罚的行为。
12.刑法规范:是以禁止、处罚犯罪行为为内容的罪刑规范。
(包括行为规范和裁判规范)如刑法规定有盗窃罪、遗弃罪,其中所蕴含的规范就是:不得盗窃、义务者必须抚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13.刑法的体系:是指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
我国刑法是采用编、章、节、条、款、项的结构来编排的。
刑法重点理论总结
刑法重点理论总结一、刑法的基本概念和特征刑法是一门研究犯罪行为的社会行为规范的法律学科,它规范了人们在社会中的行为准则,并以国家的强制力来进行约束和惩罚。
刑法的基本概念包括犯罪、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等。
刑法具有以下特征:1.社会规范性:刑法规范了人们在社会中的行为准则,促使人们遵守法律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2.罪责有明确的界限:刑法对犯罪行为进行界定,明确了犯罪行为的界限,使犯罪与非犯罪有明确的区分。
3.国家强制力:刑法是国家利用其强制机关进行实施的法律,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
4.个人自由的限制:刑法通过对犯罪行为的惩罚来限制个人的自由,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1.刑法非罪刑不责原则:刑法规定了定罪刑责的必要条件,要求犯罪行为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只有犯罪行为达到法定的标准,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否则不能被定罪和判刑。
2.法无规定不罚原则:刑法的适用应当以法律明文规定为依据,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不得追究刑事责任。
3.依法犯罪和依法办事原则:刑法规定了犯罪的构成要件和刑罚的种类,对犯罪行为进行了限制和约束,在刑事处理过程中,要依法查明事实,依法适用法律,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4.有罪推定和疑罪从无原则:刑法规定了一些犯罪行为的有罪推定规则,一旦被定罪,被告人需要证明自己的无罪,疑罪从无。
三、刑法的犯罪构成要件刑法对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对于普通犯罪行为,一般构成要件包括违法性、过错性、结果性和本质要件。
具体而言:1.违法性:犯罪行为应当违反社会规范和法律规定,具有犯罪性质。
2.过错性:犯罪行为应当是有过错的行为,即具有故意或过失。
3.结果性:犯罪行为应当具有一定的结果,如杀人案件中的死亡结果。
4.本质要件:某些特定犯罪行为,如盗窃罪、抢劫罪等,还需要满足额外的构成要件,如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等。
四、刑法的刑罚种类和刑罚执行方式刑法对不同犯罪行为规定了不同的刑罚种类,主要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刑法学(一)
三、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全部刑法规范、
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意 义,并体现我国刑事法制基本精神的准则。 对于确定犯罪与刑罚及其相互关系具有指导 意义。
我国第3、4、5条规定了三大基本原则: 罪
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和罪责 刑相适应原则
的
一
般
理 论
论
一
论
二
第一专题:刑法的一般理论
学习内容:第一、二、三章
学习重点:刑法的概念、特点、基本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的效力(刑法的 溯及既往的效力)
一、刑法的概念和性质
(一)刑法的概念
刑法就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具体地说,刑法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
为了维护其政治上、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
己的意志,以国家的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
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应给犯罪人以何种刑
罚处罚的法律
概念揭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刑法的制定者:统治阶级 2.刑法制定目的:阶级统治的工具 3.刑法制定过程:统治阶级意志上升为国家
意志 4.刑法的基本内容:罪、责、罚 规定一个国家中有哪些行为构成犯罪 规定犯罪以后行为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规定刑事责任的承担方法(主要是刑罚方法)
刑 法
狭 义 刑 法
刑法典 刑法典
广 义 刑 法
单行刑事法规 附属刑法 刑法修正案
在中国具有效力国 际刑事司法准则
狭义刑法是广 义刑法的主体 和基础,单行 刑法和刑法修 正案以及散见 于其他法律中 的附属刑法规 范是刑法典的 补充与修正
(二)刑法的性质
刑法的性质有两层含义:一是刑法的阶级性质;二
《刑法总论》课程简介
《刑法总论》课程简介《刑法总论》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基础课程,主要介绍刑法的基本概念、原则、构成要件及适用等内容。
刑法是一门研究犯罪、刑罚和刑事司法活动的法律学科,是国家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
本课程旨在使学生掌握刑法的基本知识,为今后从事法律职业或相关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课程的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刑法的基本概念和特征、刑法的历史演变、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构成要件、刑法的适用等。
首先,学生将了解刑法的定义、性质和功能,明确刑法与其他法律学科的区别与联系。
其次,学生将学习刑法的历史演变过程,了解刑法的发展脉络以及对社会的影响。
同时,学生还将深入研究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确定性原则、法律公正原则、法律人权保护原则等,这些原则是刑法适用和司法实践的基础。
刑法的构成要件是学习《刑法总论》课程的重要内容。
学生将学习刑法犯罪构成要件的基本概念和分类,如主观方面的故意、过失,客观方面的行为、结果等。
此外,学生还将学习刑法中的特殊构成要件,如共同犯罪、未遂犯罪、累犯等。
通过对构成要件的学习,学生将了解犯罪的要件以及犯罪的成立与否。
刑法的适用是《刑法总论》课程的重要内容之一。
学生将学习刑法的适用条件和适用方式,包括刑法的适用对象、适用范围、适用程序等。
此外,学生还将学习刑法中的特殊适用问题,如刑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刑法与国际法的关系等。
通过对刑法适用的学习,学生将了解刑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
《刑法总论》课程的学习方法主要包括课堂讲授、案例分析、课外阅读等。
在课堂讲授中,教师将通过讲解、示范、互动等形式,使学生掌握刑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知识。
在案例分析中,学生将通过分析实际案例,理解刑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在课外阅读中,学生将通过阅读相关的法律文献和刑事案例,拓宽对刑法的理解和认识。
《刑法总论》是一门重要的法学基础课程,通过学习本课程,学生将掌握刑法的基本概念、原则、构成要件及适用等内容。
这将为学生今后从事法律职业或相关工作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
法律基础知识刑法
法律基础知识刑法刑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以及惩罚犯罪行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了解一些刑法的基础知识是非常有必要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简单来说,就是告诉我们哪些行为是犯罪,犯罪了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以及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那么,什么样的行为会被认定为犯罪呢?一般来说,犯罪需要具备三个基本特征。
第一是社会危害性,就是说这个行为对社会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利益。
第二是刑事违法性,也就是说这个行为是违反刑法规定的。
第三是应受刑罚处罚性,即这个行为需要接受刑罚的制裁。
比如说,故意杀人就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杀人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利,对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
同时,刑法中明确规定了故意杀人罪,这就体现了刑事违法性。
而对于故意杀人的犯罪分子,会根据法律规定判处相应的刑罚,比如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这就是应受刑罚处罚性。
在刑法中,刑罚是对犯罪行为的制裁手段。
刑罚主要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则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以及驱逐出境。
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的自由,由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有期徒刑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
无期徒刑则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
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附加刑通常是补充主刑适用的。
比如,对于一些经济犯罪,除了判处主刑外,还可能会判处罚金,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受到惩罚。
剥夺政治权利则是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利。
在认定犯罪和适用刑罚时,刑法还有一些重要的原则。
其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就是罪刑法定原则。
刑法学的概念和分类
刑法学的概念和分类
刑法学是研究刑法的学科,主要涉及刑法的概念、原则、理论、制度、方法等方面的内容。
刑法学的概念:刑法学是研究刑法的基本原理、规范和制度的学问。
它旨在研究刑法的目的、功能、构成要件、刑法责任、刑罚等方面的理论问题,同时也包括对刑事诉讼制度、刑事执行制度等方面的研究。
刑法学的分类:刑法学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类。
1. 从研究内容来分:
- 刑法理论学:研究刑法的基本原则、目的、构成要件、责
任等理论问题。
- 刑法制度学:研究刑法的体系、分类、组织结构、法律规
范等相关制度问题。
- 刑法应用学:研究刑法的具体适用、解释、解决实际问题
的方法和技巧等。
2. 从研究方法来分:
- 比较刑法学:比较研究不同国家或地区刑法制度的异同、
发展趋势等。
- 历史刑法学:研究刑法制度的历史背景、演变过程和发展
轨迹等。
- 法哲学刑法学:研究刑法背后的哲学基础和思想原理等。
3. 从适用范围来分:
- 国内刑法学:主要研究本国刑法制度。
- 国际刑法学:研究国际刑法和国际刑事司法体系,涉及国家间刑事法律合作、国际刑事法律规范等。
需要注意的是,刑法学的分类并不是互相独立的,各个分类之间常常相互交叉、融合。
刑法总论知识点整理
刑法总论知识点整理刑法总论是刑法的基础和核心,它规定了刑法的基本原则、法律关系和法律制度。
下面是对刑法总论的相关知识点进行整理。
一、刑法总论的基本概念1.刑法总论的概念和目的-刑法总论是研究罪和刑的一般理论,是刑法学的基础。
-刑法总论的目的是论述罪刑法律的一般原理和普遍规范,为刑法的具体规定提供理论基础。
2.刑法学的定义和特征-刑法学是研究罪和刑的法学科目,主要包括刑法总论和刑法特论。
-刑法学的特征是科学性、实践性和正义性。
3.犯罪的定义和特征-犯罪是指危害社会利益的行为,具备法律规定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犯罪的特征是社会危害性、非法性和有罪性。
4.刑罚的定义和特征-刑罚是国家为了惩罚犯罪行为而对犯罪分子实施的法律制裁。
-刑罚的特征是国家权力的行使、有罪的个别化反应和双重性(包括矛盾性和积极性)。
二、刑法总论的基本原则1.法定原则-法定原则是刑法中的最基本的原则,包括犯罪与刑罚的法定原则和犯罪与刑罚的合法性原则。
-犯罪与刑罚的法定原则要求犯罪与刑罚必须有法律规定,禁止非法犯罪行为和非法刑罚。
-犯罪与刑罚的合法性原则要求犯罪与刑罚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禁止违法犯罪行为和违法刑罚。
2.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规定了犯罪与刑罚必须有法律规定和法律特定。
-罪刑法定原则的要素包括罪名、刑罚和法定刑三个方面。
3.禁止反复追究原则-禁止反复追究原则规定了犯罪人在同一犯罪行为上不能被重复追究责任。
-禁止反复追究原则确保了犯罪人的合法权益和刑罚的公正公平性。
4.犯罪人的基本权利原则-犯罪人的基本权利原则规定了犯罪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权利,包括人格尊严权、自由权、隐私权等。
-犯罪人的基本权利原则保障了犯罪人的合法权益和刑事诉讼的公正公平性。
三、犯罪的构成和责任1.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客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两个方面,主观要件是指犯罪人的犯罪意图。
2.犯罪的责任-犯罪的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两个方面。
刑法的概念及基本原则
刑法的概念及基本原则刑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它规定了各种行为的刑事责任和刑罚,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益的重要工具。
下面将从概念和基本原则两个方面来详细介绍刑法。
一、刑法的概念刑法是一门法律科学,它是国家权力的一种表现,通过刑事法律制度来调整和限制个人行为。
它是国家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法律工具。
1.刑法的目的刑法的目的是保护社会秩序、维护国家权威、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制止犯罪行为。
2.刑法的内容刑法的内容包括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的处罚种类和程度等。
3.刑法的特点刑法有以下几个特点:(1)法律强制性。
刑法规定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应当遵守的法律底线,必须严格遵守。
(2)法益保护性。
刑法的目的是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护个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
(3)违背刑法受到惩罚。
刑法规定了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和刑罚,对违背刑法的个人进行处罚。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是刑法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指导原则,体现了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价值观念和原则性要求。
1.非罪推定原则非罪推定原则是《刑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即未经法院判决,任何人都不得视为有罪。
这一原则以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要求国家依法进行司法审判,任何人只能在法院判决后才能受到处罚。
2.有罪推定原则有罪推定原则是指一旦被法院判决有罪,被告人自己负有反证责任。
这一原则是刑事法律制度中的一个普遍原则,对于确定犯罪事实具有重要意义。
3.法律禁止原则法律禁止原则是指法律禁止任何违背行为的发生。
依法严惩犯罪行为是刑法的基本使命,法律禁止原则保证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和公共秩序的稳定。
4.法律确定原则法律确定原则是指对于刑法的内容和适用原则要有明确的规定。
法律确定原则保证了司法的公正性和司法制度的稳定性。
5.法定主义原则法定主义原则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和刑罚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而非通过行政机关或其他方式确定。
这一原则体现了法律权威的重要性,保护公民的权利。
刑法学笔记刑法总则(1)
刑法学笔记刑法总则(1)
第一章、刑法概述犯罪概念一、刑法概念和分类: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典、单行刑事法律、附属刑法规范(①第一条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②第二条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二、刑法的基本原则(Basic Principles):①罪刑法定原则(法定化、实定化、明确化)②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③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总则、分则、附则
以效力分: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无权解释)(最高法院、检察院、人大及常委会有权解释) 2.以解释方法分:文理解释、论理解释(扩张解释、限制解释)四、刑法的空间效力(Scope of Application of the Criminal Law)(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为补充)
地域上的效力(属地原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1)领域的含义:领陆、领空、领水;船舶、航空器2)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含义:①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②港澳台地区刑法不适用③民族自治地方由自治区人大制定变通规定,报人大常委会批准。
3)对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认定: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在中国领域内的,就认为在中国领域犯罪。
2.对人的效力(属人原则)1)我国公民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按最高。
《刑法分论》电子教案
犯罪构成与犯罪形
03
态
犯罪构成概述
01 02
犯罪构成的概念
是指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 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 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
犯罪构成的特征
法定性、客观性、主观性、统一性。
03
犯罪构成的分类
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标准的犯罪构成与派生的犯罪构成
主要罪名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走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等。
各类具体罪名解析
06
(二)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指故意或过失地侵犯他人生命、健康、自由、名誉等人身 权利的行为。
侵犯民主权利罪
指侵犯公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 社、游行、示威等民主权利的行为。
假释
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 刑期之后,因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 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 的制度。
THANKS.
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 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 方法。
没收财产
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 的一部分或全部强制无偿 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数罪并罚制度
数罪并罚的概念
01
对一行为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的制度。
数罪并罚的原则
02
吸收原则、限制加重原则、并科原则。
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特点
03
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衷原
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 ,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应当减刑。
中国刑法总论之刑法的概念
研究刑法学,必须了解作为刑 法学研究对象的刑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刑法的概念 刑法的概念主要回答什么是刑 法及其本质属性。 刑法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法律, 在我国将其称为基本法律之一。
刑法的概念
• 从一般意义上讲,刑法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 为了维护其政治上、经济上的统治,以国家的名义 规定什么行为时犯罪并给以什么样的刑罚惩罚的法 律规范的总和。我国刑法是社会主义刑法,体现以 工人阶级位领导的广大人民的意志,是以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根本,依照惩办与宽 大相结合的政策,总结我国的具体经验和实际情况, 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刑法的概念
• 所谓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即国家最 高立法机关颁布的完整、系统的有关犯罪、 刑事责任与刑法的规定,即包括犯罪与刑 罚的一般原理、原则,又包括各种具体犯 罪及其刑罚。
刑法的概念
• • 刑法有广义刑法和狭义刑法之分。所谓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义刑 法是指犯罪与刑罚的一切形式的法律规定。 其中包括①刑法典,即全面系统规定犯罪
与刑罚的法律,有的国家明确称“刑法典”, 有的国家不加“典”,也与刑法典性质相同。 如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②单行 刑事法规,即对某种或某几种犯罪和刑罚单 独制定刑事法律。
刑法的概念和特征
刑法的概念和特征
1、刑法的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及其罪行关系的法律。
那么从刑法的这个概念当中可以看出来,刑法有两个最基本的范畴,这就是犯罪和刑罚。
整个刑法就是围绕着犯罪和刑罚而展开的。
在刑法总则里面规定的是一般意义上的犯罪和刑罚,而在刑法分则当中规定的是具体的犯罪和刑罚。
2、刑法的特征:
1)刑罚是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内容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
方法;
2)它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犯罪人;
3)它适用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审判机关;
4)它的种类及适用标准必须以刑法明文规定为依据;
5)它适用必须依照刑事诉讼程序;
6)刑法适用以国家强制力作保障。
刑法的量刑标准:
1、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一般来说,犯罪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危害后果严重的犯罪,其刑罚应当相应加重;
2、犯罪主体的主观恶性:犯罪人在作案时是否具有明显的恶意、犯罪动机是否卑劣等因素都会影响刑罚的轻重;
3、犯罪人的前科情况和悔罪表现:已有前科的犯罪人和表现不诚恳的犯罪人,刑罚应当相应加重;而有悔罪表现和积极赔偿的犯罪人,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刑罚;
4、社会危害程度:如果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了较大的危害,刑罚应当相应加重;反之,如果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较小,刑罚可以适当减轻;
5、其他因素:如是否主动投案自首、是否给予协助等因素也会影响刑罚的轻重。
刑法概论了解刑法的基本概念与原则
刑法概论了解刑法的基本概念与原则刑法概论:了解刑法的基本概念与原则刑法作为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
了解刑法的基本概念与原则,对于我们正确理解法律、遵纪守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刑法的基本概念入手,介绍刑法的原则,并探讨其应用和影响。
一、刑法的基本概念刑法是国家进行社会治安课题时采取的一种特殊手段,它关注的是犯罪行为的法律规范,明确刑事责任与刑罚的界限。
刑法的主要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规范性。
刑法是国家制定的正式法律,对于犯罪行为进行明确规定和划定,确立了犯罪与非法行为的法律标准。
2. 强制性。
刑法对于犯罪行为实施强制约束,迫使犯罪行为者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 独立性。
刑法相对于其他法律部门而言具有独立性,它有自己的法律原则、规则和程序。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1. 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最基本的原则,它规定了刑罚的制定与适用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进行,不能凭借个人意志或裁量进行随意操作。
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1)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事犯罪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范,才能形成刑事犯罪。
也就是说,人们只有在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上才能负刑事责任。
(2)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罚的种类、幅度和适用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只有依法规定的刑罚才能合法有效,法官不能随意自定刑罚。
2. 最大化原则最大化原则是指刑法在保护社会利益和公民权益方面,追求刑事制裁的最大化效果。
它的核心理念是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严厉地对犯罪行为进行惩处,形成有效的震慑机制。
3. 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刑法要求在法律适用和司法判决上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具体来说,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等罪等罚:同样的犯罪行为,应当受到同样的法律惩处。
(2) 独立公正:刑罚需要由独立的法官进行,以确保司法公正性。
(3) 公开透明:刑事诉讼应当在公开场合进行,确保公众监督和透明度。
三、刑法的应用和影响刑法概念和原则的应用对于法治社会的建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柏浪涛刑法精讲学习计划
柏浪涛刑法精讲学习计划一、概述柏浪涛刑法是中国刑法学者柏浪涛教授编写的一部综合性刑法教材。
该教材系统地介绍了刑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结合了国内外最新的刑事司法实践和学术研究成果,对刑法理论和实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阐述。
柏浪涛刑法以其独特的视角和深刻的思考,成为了刑法学研究和教学中的一部重要权威教材。
二、学习目标通过学习柏浪涛刑法,旨在深入理解和掌握刑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提高对刑法的认识和理解能力,增强对刑事司法实践的把握能力,培养对刑法学学科的兴趣和热爱,为日后从事与刑法相关的专业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具体学习目标:1. 理解和掌握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2. 熟悉和掌握刑法的基本知识及相关法律规定;3. 发展自己的刑法思维,增强分析和解决刑法问题的能力;4. 对刑法学学科具有浓厚的兴趣和热爱。
三、学习内容1. 刑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1)刑法的概念和内容2)刑法的历史渊源和发展脉络3)刑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2. 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1)刑法的基本原则:法律性、平等性、公正性、人权保障等2)刑法的基本制度:罪刑法定、罪刑相适、综合预防等3. 刑法的基本知识及相关法律规定1)刑法的基本概念2)刑法的基本构成要件3)刑法的基本罪和基本刑种4)刑法的特别规定和特别适用4. 刑法的基本适用和实践应用1)刑法的基本适用原则2)刑法的基本审理程序3)刑法的基本司法解释和理论研究四、学习方法1. 课内学习:认真听讲,做到课前预习、课堂互动和课后复习。
2. 课外学习:阅读课外资料,进行专题研究和课外讨论。
3. 案例分析:通过案例分析,深入理解和应用刑法理论。
4. 论文撰写:撰写刑法相关的学术论文,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写作能力。
5. 小组讨论:组织小组讨论,加深对刑法理论和实务的理解和交流。
五、学习步骤1. 剖析刑法概念和基本理论1)深刻理解刑法的概念和内容2)了解刑法的历史渊源和发展脉络3)探索刑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2. 探究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1)深入掌握刑法的基本原则2)理解刑法的基本制度3. 学习探究刑法的基本知识及相关法律规定1)深入研究刑法的基本概念2)探究刑法的基本构成要件3)深刻理解刑法的基本罪和基本刑种4)理解刑法的特别规定和特别适用4. 实践运用刑法的基本适用和实践应用1)学习刑法的基本适用原则2)理解刑法的基本审理程序3)探索刑法的基本司法解释和理论研究六、学习成果1. 理论水平:深刻理解和掌握刑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增强刑法的理论分析和应用能力。
刑法学 研究生课程
刑法学研究生课程
以下是一些可能在刑法学研究生课程中涵盖的主题:
1. 刑法理论与原则:研究刑法的基本理论和原则,包括刑法的目的、原则和价值观。
2. 刑法的基本概念与构造:研究刑法的基本概念,例如犯罪、刑罚、犯罪构成要件等,并探讨刑法的构造与分类。
3. 刑法解释与适用:研究刑法解释的原则和方法,包括法律解释学、刑法解释学等,并探讨刑法适用的问题。
4. 刑法的国际比较:比较不同国家的刑法制度和刑法政策,分析其异同、优劣和发展趋势。
5. 刑事司法制度:研究刑事司法制度的组成和运作,包括刑事诉讼、取证、辩护等程序问题。
6. 刑事政策与犯罪预防:研究刑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包括犯罪预防、刑罚的目的与功能等问题。
7. 刑法与人权:探讨刑法与人权的关系,研究如何保护被告人的权利、防止滥用刑罚等问题。
8. 特殊领域刑法研究:研究刑法在特定领域的应用,例如经济犯罪、环境犯罪、恐怖主义犯罪等。
9. 刑法改革与发展:分析刑法改革的动态和趋势,探讨如何推动刑法的发展和完善。
10. 刑法研究方法论:介绍刑法研究的方法和技巧,包括案例分析、比较法研究、统计分析等研究方法。
这只是一些可能的课程主题,具体的课程设置可能因学校和教师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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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刑法概说第一节刑法的概念、理论基础和价值目标法律调整的对象是社会关系,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社会冲突。
刑法调整的是最严重的社会冲突。
马克思的观点,犯罪是孤立的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冲突。
《马克思恩格思全集》第3卷,第379这种冲突就是刑法所调整的社会冲突。
所以,犯罪本身就意味着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由于其危害社会的行为,与社会的代表者——国家处于尖锐的对立之中,就产生了犯罪者个人与国家冲突的关系。
这个冲突关系就用刑法来调整。
犯罪行为是个人对社会关系的统治秩序的侵害行为,归根到底是对社会的侵害。
所以恢复得破坏的状况,追捕犯罪分子,预防将来再出现类似的侵害行为,这是公共的事情,所以,国家履行这一社会功能。
国家为了履行这一社会功能就建立了同犯罪作斗争的机关,公、检、法。
同时也建立了特殊的社会制度——刑罚,作为保护社会秩序免受侵害的一种手段。
从这个意义上说,犯罪是个人对社会的一种侵害,而刑罚是社会为防卫自身生存条件而对犯罪人的一种制裁。
因此,个人与社会的这样的一种冲突关系,表现在刑法中,就是犯罪与刑罚之间的关系,所以,犯罪与刑罚构成了刑法的基本内容,而犯罪与刑罚之间的关系的理论应当是刑法的基础理论。
那么,怎样界定刑法的概念呢?一、刑法的概念从不同的观察的视角刑法有不同的定义。
对同一问题从不同的视角去界定,目的是拓展大家的思路。
从不同的视角解决同一个问题,目的是拓展大家的思路。
什么是刑法?这个同学是从“内容”的角度去定义的。
概念是通过反映对象的特有属性来指称对象的思维形式,其表现形式就是语言中的词或词组。
谈概念就不能离开反映对象的特有属性,谈反映对象的特有属性,就不能离开比较,没有同类的比较,也就没有特有属性。
这是从法的本质来定义法都是行为规X,法这种行为规X与其他行为规X之间的本质区别是什么呢?作为刑法这种行为规X又与其他(法律规X)行为规X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呢?从这个特有属性的角度来定义刑法就是:刑法是掌握政权的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根据本阶级的意志,以国家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X的总和。
《刑法学》X明揩法律。
这个角度,刑法是统治者的工具,是统治者运用权力的一种表现。
这是偏重阶层之间社会冲突的一种界定,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对法的本质的界定。
当然,剥削阶级的思想家和法学家对法的本质不会这样认定。
贝卡里亚的《论犯罪与刑罚》一书,奠定了刑法学的基础。
他是从偏重社会合作的角度来界定刑法的。
社会分工的结果是使每个人都不能“不求人”而生活,社会分工对每个人都是有利的,如果有人不遵守这种社会分工带来的合作怎么办?通过社会契约来形成国家权力,来保障这种社会分工。
当然这是资产阶级法学家对法的本质的认识。
本质和现象是一对X畴,也可以从法的现象的视角来定义。
通过刑法的外部显现通过经验和感性的认识来把握其特有属性。
2、从形式上界定,刑法这种法律规X与其他法律规X在形式上的特有属性刑法是关于规定犯罪、刑事责任的法律规X的总和。
苏蕙渔主编《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1994年这主要是重视刑法的渊源。
刑法的渊源主要有: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等。
3、内容上看,刑法和其他法律的内容方面的特有属性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
孙国祥主编《新刑法学教程》XX大学,1998年版,也就是说刑法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哪些行为是犯罪,另一是犯罪后应受何种刑罚处罚。
这个概念是在对刑事责任理论展开研究之前是这样界定的。
所谓刑事责任是指刑事责任可以说就是犯罪的法律后果,犯罪有几种法律后果,刑事责任就有几种实现方式。
看我国刑法,犯罪的法律后果有三种,则有三种实现方式。
刑事责的实现方式有三种:一种是刑罚,在我国,刑罚具体种类有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与死刑;附加刑有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以及对外国人适用的驱逐出境。
其二是非刑法处罚方法;如我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另外,保安处分也可以归入此类方法。
保安处分这种刑事责任实现方式没有纳入我国的刑法典;保安处分是一种预防性措施,当今世界刑法典中大多有关于报案处分的规定。
有的学者称为保安刑。
以人为对象的保安处分,可以指对具有一定人身危险性,可能危害社会的人实施的一种具有刑法强制力的预防性措施。
例如,对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是刑罚适用对象,但对其可以适用保安处分。
间歇性精神病人,需要采取保护、治疗等监护措施,以保障社会安全。
比如命令收容于精神病疗养院。
未成年人,收容于司法感化院。
有类似的规定“收容教养、强制医疗”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其三是定罪免刑;通过宣告其行为构成犯罪,但免除刑罚处罚。
通过,对刑罚与刑事责任关系的研究,认为刑事责任是犯罪的法律后果,刑罚只是刑事责任的实现方法之一,故刑法并不是规定犯罪与刑罚,刑罚也不能与刑事责任相并列。
所以一般认为,刑法的概念是: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X的忠称。
这是从法的现象来下的定义。
如果从本质和现象相结合定义为:我们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
何秉松《刑法教程》中国法制刑事责任是犯罪的法律后果所以,一般规定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X的总称。
第一节刑法概念和性质一、概念(一)观察的视角1、本质一切法律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都具有阶级性;2、内容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3、形式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X的总和。
二、理论基础我们在上面提到过,个人与社会的这样的一种冲突关系,表现在刑法中,就是犯罪与刑罚之间的关系,那么犯罪与刑罚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呢?三、刑法的价值目标法律有本土资源也有其体现的普世价值,如果只有本土资源,没有普世价值,则不同法律文化之间就无法交流。
刑法上体现的普世价值就是衡量一部刑法好坏的标准。
符合这个标准,我们就说是一部好的法律,否则就是不好的法律。
这个标准就是刑法的价值目标。
那么刑法的价值目标是什么呢?一部刑法这门科学是建立在罪刑关系这个理论基础之上的。
(一)也即罪与刑之间的关系需要一定的指导原则,罪刑关系需要公正、需要谦抑需要人道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问学生:你们认为刑法的首要价值目标是什么?答出很好是公正,答不出我们看:第四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我们再看: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有什么感觉,钱能决定是否坐牢。
公正的概念,公正具有正直、正当、公平、不偏不倚的含义,公正是法的本性,法是公正的象征,刑法涉及对公民的生杀予夺,因而公平性更是他的生命。
因而公正是刑法的首要价值。
从罪刑关系上讲已然之罪对应报应之刑,社会危害性大则刑重,这是一种公正,报应上个人的公正性;未然之罪和预防之刑根据人身危险性分配,人身危险性大则刑重,预防是社会的公正性;当然,公正的标准及其判断是一个与社会密切相关的问题;刑法的公正性本身也不是绝对的,抽象的,而是相对的,具体的,受制于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古巴比伦王国,《汉谟拉比法典》“倘自由民损毁任何自由民之子之眼,则应毁其眼。
”“倘折断自由民(之子)之骨,则应折其骨。
”这就是质和量的对等的公平标准,到了现代社会,量的等改为质的等了,多少年监禁。
这也认为是公正。
犯罪了究竟是杀头还是监禁,这是刑法的立法公正的问题。
我们看报道。
刑法公正有立法公正,就要解决那些行为是犯罪的问题,犯罪应当受到什么刑罚处罚的问题。
这影响到刑事责任的社会公正。
这也要求要求刑事立法及时废、改、立,以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
此外,刑法公正还包括审判公正即是保障公正处刑,马克思也说过,“公正是判决的形式,但不是它的内容,内容早被法律所规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178页,可见,立法公正是核心。
此外,刑法公正还包括行刑公正行刑处遇上的公正。
这涉及到行刑的个别化、开放化和社会化的问题。
(二)谦抑我们看一篇报道:为什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这里面是体现了刑法的什么价值。
德国的耶林,写《为权利而斗争》的,开篇第一句很震撼人心“法的目标和和平,而实现和平的手段是斗争。
”说,刑罚如两刃之剑,用之不得其当,则国家与个人两受其害。
”举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岁小孩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因为其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性质。
谦抑,谦抑性又称经济性、节俭性,是指立法者应当力求以最小的支出——少用甚至不用刑罚(而用其他刑罚替代措施),以获取最大的社会效益——有效的预防和抗制犯罪。
刑法的谦抑性可以说是法律经济学研究的课题。
是用经济学的方法和理论研究、考察法律和法律制度的形成、效果、效率和未来发展方向的学科。
刑法的谦抑性表现在,对于某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国家只有在运用民事、行政的法律手段和措施,仍不足以抗制时,才能运用刑法的方法,亦即通过刑事立法将其规定为犯罪,处以一定的刑罚。
如:交通事故对生命、身体的侵害,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适用刑罚也会产生某种抑制的效果,但是,通过提高驾驶员与行人的伦理与技术水平,改善道路与照明设备等所收到的防止交通事故的效果会更大。
所以,运用刑法手段解决社会冲突,应当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危害行为必须具有相当严重程序的社会危害性;其二,作为对危害行为反应,刑罚应当具有无可避免性。
刑罚无可避免性是指,立法者对于一定的危害行为,如果不以国家最严厉的反应手段——刑罚予以制裁,就不足以有效地维持社会秩序。
也就是说刑罚有下列情形时,就应该不适用:1、无效果;就是指对某一危害社会行为来说,即使规定为犯罪,并且处以刑罚,也不能达到预防与抗制的效果。
如精神病人、一些未成年人等。
2、可替代;就是对于某一种危害社会行为来说,即使不运用刑罚手段,而运用其他社会的或者法律的手段,例如,教育、民事、行政手段也足以预防和抗制这一危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