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探析
浅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机 制。
5 . 加大农村劳动力 “ 走出去” 和资本 、 技术 、 农业 龙头企 业“ 引进来 ” 的 良性互动机制 。 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 , 一个地 区经济发展取决于土地 、 资本和劳动力等要素的投入 , 各要素并 非孤立 的发挥作用 , 它们通过耦 合 、 补偿和替代 , 促进各要素彼此间的吸纳和辐 射, 增 强要素各 自组织能力 , 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
6 .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要制定鼓励土地流转 的相关优惠政策 ,为土地合理流
转 提供法律保 障和政策支持 ,对土地流出方和受让方给予
一
金、 技术等限制影响规模 经营的发展 。
2 、 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公布不及 时。 有 的村级土地愿意流转而找不 到承租方 ,有 的承租人 不知道 到什 么地方承租土地 ;建议政府应及 时建立土地流 转信息 平台 , 以行 政村为单位 , 公布土地 流转的面积 , 土地 所属位 置 , 土地质 量的等级 , 土地流转 的时限等信息 , 让人 们及时 了解准备流转土地的实际情况 。
理位置 , 特别是专业蔬 菜地 、 公路 沿线的好土 良田, 农 民不
愿 流转 。三是 由于国家征地等原因 , 人均耕地普遍偏少 , 农 民恋土情结较 为严重 ,认为只要有了土地 ,生活 就有 了保 障, 宁可粗放经营 , 甚至撂荒 , 也不愿将土地流转 出去 。 四是 种养大户偏 少。 农村缺少具有 现代经 营理念 的致 富带头人 ,
由于农村普法 的大力宣传 ,广大农民对我国的土地政
策和法律法规有 了充分 了解 , 懂得 了 自身 的权利和义务 , 懂
得如何维护 自 身 的合法权益。基层干部就更应 当提 高法 律 意识 ,因此应 当组织基层干部认真学习土地管理的相关法 律 法规 , 提升他们 的法律意识 , 做 到依法执政 , 确保相关 政 策、 路线以及方针的落实 到位 。在土地承包期间 , 村干部不 得 干预或强制农 民进行土地的流转 ,不能损害农 民承包 土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浅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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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企 业如 何运 用税 收 筹划 进行理财
口 彭 焕 欣 青 海 国瑞 税 务 师 事 务 所 摘 要 : 文 对 企 业 如 何利 用税 收 筹 划 进 行 理 财进 行 了探 讨 。 该
关 键 词 : 业 ; 收 筹 划 ; 财 企 税 理
企 业 的 税 金 支 出是 一 项 重 要 的成 本 费 用 和 现 金 流 出 ,税 金 支 出 直 接 关 系 到企 业 税 后 利 润 和 现金 流量 。 收 成 本 大 , 业 税 税 企 后 利 润 就 小 , 金 流 出企 业 就 多 。企 业 为 了利 润 最 大 化 的 目的 , 现
一
个 咨 询 的平 台 。 ( ) 三 土地 流转 市场 化 程 度低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流 转 是 以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为 交 易 对 象
的一 种 交 易 。 有 农 村 土 地 承 包经 营权 的农 户 是 供 给 方 , 他 想 拥 其 要 进 行 规 模 经 营 的农 户 或 企 业 是 需 方 。供 需 双 方 要 顺 利 地 达成 交易 , 先 要 信 息 畅 通 , 以就 要 有 一 个 完 善 的 市 场 机制 作 为 沟 首 所
( ) 四 土地 流转 动 力 不 足
宝 《 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与《 罢 纠纷调解仲裁法》 两法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法可依, 为
璺 加快 其进 程保 驾 护 航 。
剩 余 劳 动 力 的 出 现 是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流 转 的 决 定 动 因 , 部 分 剩 余 劳 动 力 主要 是 到 城 镇 或 城 市 二 、 产 业 就 业 , 这 三 从 而 形 成 了 我 国 目前 比较 庞 大 、 殊 的 群 体 一 农 民工 。 他 们 的 工 特 但 作 大 多 是 临 时 性 的 ,这 种 临 时 性 不 能 给 他 们 安 全 感 和 必 要 的保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法律问题分析
民而言, 他们 主要 有三 大社会 保 障 , 女 , 和 储 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 ,增强 这部法律 的可 操作性 同时 , 即子 土地 蓄。 而土地作为农民的“ 活命 田”“ 田”是他们根本 要适 应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和 社会主义 市场经 济的要求 , 、保险 ,
保 障 。当非农产业无法保 障基本生活时 , 土地就是农民 对 土地 法 、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 有关 法律进行修订 。
定 和安排都 一一顺 应 , 在合法权 益遭 到侵 害时 , 不能及 柱 , 即所谓 “ 房东 经济 ”有 的城 郊几 乎每个家 庭都会 以 , 时寻求行政或司法救助 , 。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 问题 的主要原 因 .
出租房屋补贴 基本生活。集 中居住后 , 这些农民 的房 租 收益可能落空 ;五是这 些土地 用于 工业和商业用地 , 必
护 能力 , 不能很好地适应作 为法律主体和 市场主体 的要 迁农民房屋 的补偿标准都低于 安置房 的价格 , 民购 买 农
求, 也不利于村民 自治制 度的落实 。不 少农 民把 土地集 相 同面 积住房 资金大大增加 ; 四是减少 了农民 收入 。对
体所 有 当成村委会所有 , 委会未按法定程 序作 的决 于城 郊农 民 ,房租 收入 曾经 是农民 家庭收入 的主要 支 对村
2 . 2对政 府部 门、集体 经济组织的权 力缺 乏有效的 组织 , 用于发展和壮 大村组 经济。 建立各种物业设施 , 并
制 约机 制 在我 国农村 土地仍 属于集体所 有 ,土地 承包 以股份 的形式把 资产量化给 集体经 济组织和农民 , 使被 经营权 的处分在 一定程 度上受村 集体 的限制 。同时 , 由 征地较多 的村和失地农 民获得 长期得益的保障机制 。 于政府部 门在其 中又起 指导作 用 , 土地承包经 营权 流转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力 转 移 、农 地 利 用效 益 提 高 和 改 革 发 展 政 策 驱 动 的 产 物 ;是 新 时期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权 制 度 改 革 成 果 在 农
2、不 得 改 变 土 地 所 有权 的性 质 和 土 地 的农 业 用 途 ;3、
民身 上 的 又 一 体 现 。从 生 产 力 层 面 看 ,土 地 承包 经 营
进 方 )的 行 为 。
体 、流 转 客 体 、流 转 方 式 、流 转 合 同 、流转 期 限 、流 转 价 格 、流 转 管 理 、流 转 纠 纷 解 决 等 具 体 制 度 安 排 及
其相互关系。
( 一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流 转 原 则 。
土 地 承包 经 营 权 流 转 原 则 是 指 土 地 承 包 经 营权 流 转 应 当遵 循 的 基 本 规 则 。按 照 《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法 》第
改 变 农 村 土 地 所 有 权 权 属 性 质 、主 体 种 类 和 农 业 用 途 的基 础 上 ,土 地 承 包 经 营权 人 ( 即 流 出方 )依 法将 该 物 权 性 质 的 土 地 承 包 经 营权 或 者 从 该 物 权 性 质 的 土 地 承包 经 营 权 中分 离 出来 的 部 分 权 能 转 移 给他 人 (即流
权 流 转 本 质 上 是 农 业 生 产 力 的 基 本 构 成 要 素— — 土 地
流 转 的 期 限 不 得 超 过 承 包 期 的 剩 余 期 限 ;4、受 让 方 须 有 农 业 经 营 能 力 ;5 、在 同等 条 件 下 ,本 集 体 经 济
收稿日期 : 2 0 1 3 — 0 3 — 2 1 作者简介 : 杨 勇( 1 9 8 2 一 ) ,男,陕西大荔人,供职于 中国人 民银行 张掖 市中心支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问题及建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问题及建议
问题:
1. 司法效力不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依据不清晰,司法
效力不足,容易引发土地纠纷和产权不稳定的问题。
2. 规模不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模相对较小,流转面积有限,无法形成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模效益。
3. 流转价格不合理:由于缺乏市场竞价、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农村土
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价格常常偏低或偏高,不利于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4. 农民权益保护不够: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农民的权益保
护措施不完善,容易导致农民利益被侵害。
5. 交易流程繁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交易流程繁琐,手续复杂,增加了交易成本,限制了流转的自由性和效率。
建议:
1. 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法规体系,明
确权益归属,加强司法保护,确保流转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2. 鼓励土地规模经营:通过引导,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模化
经营,培育大农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产业化
水平。
3. 建立市场化流转机制:引入市场竞价机制,促进土地流转价格的合
理形成,提高土地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性。
4. 加强农民权益保护:建立完善的农民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农民合法
权益的宣传、教育和维权,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利益不受侵害。
5. 简化流转手续:简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手续,提高流转的
自由性和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增加流转的可行性和便利性。
《2024年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范文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成为了重要的议题。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实施,对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效率以及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系列的法律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探讨和解决。
二、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背景及意义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其他个人或组织的行为。
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同时,这也是实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重要步骤。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法律问题(一)流转程序不规范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尚未完善,一些地区在流转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的现象,如未按规定进行流转登记、合同内容不完整等。
这不仅可能导致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可能引发土地资源的浪费和低效使用。
(二)农民权益保护不足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农民的权益往往容易被忽视。
如一些地方在流转过程中,未对农民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征询意见,导致农民在不知情或被迫的情况下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
此外,对于流转后的土地使用情况,也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来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不完善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法律空白和模糊地带。
例如,对于流转期限、流转价格、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的规定还不够明确,这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带来了法律风险。
四、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的对策建议(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应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流转程序、合同内容、流转期限、流转价格、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的规定。
同时,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xx年xx月xx日•引言•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现状及问题•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对策与建议•结论与展望目•参考文献录01引言1研究背景及意义23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逐渐凸显,成为制约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因素。
研究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有助于解决农业现代化发展中的瓶颈问题,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分析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探讨其产生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政策制定和实践提供参考。
研究目的采用文献综述、实证分析和政策分析等方法,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研究方法研究目的和方法02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现状及问题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基本情况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含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保持不变,土地使用权、承包权和经营权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由其他主体继受或行使的行为。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形式目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形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
其中,转包和出租是最为常见的形式。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体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体可以是农户、农民集体、农业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等。
流转程序不规范许多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缺乏规范的合同或协议,流转程序不严谨,容易引发纠纷。
流转期限不统一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期限不统一,有些地方流转期限过长,导致土地利用效率低下;有些地方流转期限过短,不利于长期投资和规划。
流转用途不明确一些地方在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未明确规定流转后的用途,导致一些企业或个人将流转后的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破坏了耕地资源。
流转主体不明确在一些地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体不明确,导致责任方难以确定,影响了流转的正常进行。
存在的问题制度不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导致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法律思考
法律思考》2023-10-30•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概述•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的法律问题•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法律建议•案例分析目•研究结论与展望录01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概述定义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将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收益权等通过出租、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给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使用的行为。
分类根据流转主体的不同,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可分为集体经济组织流转和农户流转两种形式;根据流转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出租、转让、入股等几种形式。
定义与分类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经历了从禁止流转到允许流转、从自发流转到规范化流转的演变过程。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规模逐渐扩大,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历史发展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市场活跃,流转主体多元化,流转形式多样化,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土地利用效率不高、流转程序不规范、权益保障难等。
现状历史发展与现状集体土地流转的意义通过集体土地流转,可以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村产业集聚和经济发展。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城乡一体化保障农民权益集体土地流转可以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集体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动城市资本和技术向农村转移,优化城乡资源配置。
通过规范的集体土地流转程序,可以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02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法律规定相关法律法规概述《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做出了规定。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是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由其他主体享有或行使的行为。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有偿的原则。
流转程序与形式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包括转让、出租、抵押和入股等。
在流转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合理的流转形式,确保流转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浅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浅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浅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摘要:确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城乡一体化进程协调发展的理念,确保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加强农民土地权利保护是今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创新的路径选择。
但从目前情况看,土地流转市场化程度低,流转程序不够规范,配套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健全,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本文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与研究并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制度一、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产生的必然性:”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只有通过完善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制度,才能使土地可以适度集中用以达到适度规模经营,才能更有效地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同时,只有通过土地流转,才能使土地资源得到更行之有效的配置。
如果不进行土地流转,那么土地还将继续集中在多数,零散的人手中,无法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效益。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流转形式多以转租、包出租为主,农民采取多种形式流转承包地是法律允许的。
近些年流转的种类多:转包、转让、互换、租赁、入股等多种流转形式均有。
流转对象应该呈多元化趋势,一些工商企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作为受让方参与流转。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1、流转市场化程度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育滞后,严重影响土地流转的效率。
很多地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没有形成,即使有,也未形成统一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交易市场。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育缓慢,缺乏相应的市场规则。
价格的形成随意性很大,廉价流转较为普遍。
这种自发性和分散性流转方式决定了流转的规模较小,制约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模和速度,影响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延缓了土地集约化经营的进程。
另外,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相当匮乏。
2、流转程序不够规范: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程序很不规范,由此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关系混乱,制约土地流转的发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探究
我 国农 村 现 在 的 土 地 制 度 主 要 是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制 度 , 土 地 流 转 关 键 就 是 要 使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而
权 流 转 起 来 。 国 家 在 完 善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流 转 方 面
流转 中介 服务 组 织 不齐 全 , 约 着 土地 承 包 经 营权 制 流 转 。 没 有 中介 服 务 组 织 在 供 求 主 体 之 间架 起 桥
这一 情 况 就 造 成 了农 村 集 体 所 有 土 地 的 所 有 权 主 体 的缺 位 。
( )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流 转 机 制 不 健 全 二 土
益 性 的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流 转 中介 机 构 几 乎 不 存 在 。
( ) 地 流 转 的 市 场 需 求 不 足 三 土
土地 流 转 的市 场 需求 不 足 , 得 土 地 承包 经 营 使 权 流 转 的 发 展 程 度 受 到 限 制 。 目前 制 约 土 地 流 转 市 场 需求 的因素 很多 , 要 有 以下几 种 : 主 第 一 ,农 业 尤 其 是 种 植 业 的 整 体 收 益 水 平 低 , 由 于 农 产 品 的 特 殊 性 和 国 家 相 关 政 策 , 得 农 产 品 使
价 格 一直 偏 低 , 要用 于 种 植业 的农 村 土 地 的产 值 主
就 相 对 较 低 。过 低 的农 业 收 入 使 农 户 缺 乏 多 经 营 土
地 的利 益驱 动 。 第 二 ,土地 承 包 经 营 权 流 转 所 取 得 白 收益 较 j 、 低 。据 国务 院发 展研 究 中心 20 0 7年 的 调 查 显 示 , 土 地 流 转 租 金 全 国 平 均 只 有 2 3元 / , 、 、 三 大 9 亩 东 中 两 区 域 平 均 分 别 为 4 7元 / 、 8 1 亩 1 5元 / 、 7 亩 1 1元 / , 亩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逐渐推进,这一改革在解决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改革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困难。
本文将对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存在问题1.权利明晰度不高目前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中存在的一个问题是权利明晰度不高。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之间可能出现权利不明晰的情况,导致矛盾和纠纷。
2.农民收益不稳定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和经营权流转方之间的协议可能存在不公平性,导致农民收益不稳定。
一些地区出现了“一方面地”的情况,即土地承包农民收入下降,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收入增加的现象。
3.政策落实不到位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在一些地方由于政策不到位,执行力度不够,导致改革效果不明显。
“三权”分置后的土地资源利用权还不能自由流转,使得改革不能真正起到解决农村土地资源闲置问题的作用。
4.监管不到位在一些地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相关部门在对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监管上存在一些漏洞,导致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损害了农民和乡村稳定。
以上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推进效果,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对策分析1.加强权利明晰度对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相关政策进行进一步完善,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制定相关法规,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经营权流转方之间的合同签订和执行,提高权利明晰度。
2.确保农民收益政府和社会各界要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与农民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时加强监管,确保协议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保障农民的利益,避免收益不稳定。
3.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政府部门要督促各地区加大对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政策落实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在确保农民利益和乡村稳定的前提下,推动改革取得实效。
《2024年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范文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大意义。
然而,随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深入推进,相关法律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以期为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背景及意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民将其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同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也是实现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重要途径,对于促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1. 法律法规不完善当前,我国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导致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法律漏洞和矛盾。
例如,关于土地流转的程序、方式、价格等方面的规定不够明确,导致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纠纷时,难以依法解决。
2. 农民权益保护不足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农民的权益保护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以及部分地区执行力度不够,导致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权益受到侵害。
例如,部分地区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未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
3. 土地流转市场不健全目前,我国土地流转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市场机制不够健全。
主要表现为土地流转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较高、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等问题。
这些问题影响了土地流转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制约了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的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应加快制定和完善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明确土地流转的程序、方式、价格等方面的规定,为土地流转提供法律保障。
同时,应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确保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农村土地流转法律问题探析
Legal S ys t em A n d So c i e t y农村土地流转法律问题探析张涵摘要现阶段,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农村土地流转在这种形势下变得活跃起来,但与此相关的法律问题也日渐突出。
本文指出探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有助于我们更好的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完善土地流转法律制度规范。
关键词土地流转法律问趔承包经营权中图分类号:D92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9-083-O l《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在当前中国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
“三农”问题依然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在这种形势下,农村土地流转势不可挡。
一、农村±地流转的内涵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
详细来说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以转包、转让、出租、入股、互换等方式将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转移给第三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经济现象。
农村土地流转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进行,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可用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但须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
流转后的土地只能用于发展农业,农民依法享有土地流转租金、股份分红等权益。
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以使农户安心外出经商务工,增加农民收入,防止承包土地粗放经营甚至抛荒,减少土地资源闲置浪费,科学配置和合理利用农地资源,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优化。
二、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土地流转以促进经济效益的诉求越来越高涨,土地流转中的法律问题日渐突出。
我国目前的集体土地流转法律制度具有规定的不完备性及滞后性,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出和家庭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不完整,导致我国农村土地的流转不规范,出现了诸多法律隐忧。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思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思考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产生的问题农用土地的现状从实践的情况看,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1.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要是依靠行政方式推动。
推动土地流转,有一个基本前提——坚持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更需要提醒的是,允许土地流转并非允许农村土地私有化。
靖安县农业局负责人说,各级政府应在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用好权。
重要的是,促进土地流转,要尊重农民的意愿,而不是地方政府的意愿,有些地区不尊重农民意愿随意收回农民承包土地,搞重新发包、出租和集体统一经营,这种行政命令的流转方式造成农村土地承包期不稳定,承包关系频繁变动以及农民土地利用短期行为等问题,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2.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机制不健全。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受到种种因素的制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还不完善。
目前,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以及转包为主,形式比较单一,流转主要在邻里和亲戚之间进行,而且流转的内容简单。
由此可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处于自发阶段,既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又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难以通过有效的流转实现农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3.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操作程序不规范。
由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多自发形式,土地流转双方往往贪图方便而不遵循一定的程序以及履行必要的手续,也没有通过流转合同或者契约来规范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通常采取“口头协议”的方式进行私下流转,造成土地承包关系的混乱,土地流转无序进行,导致纠纷越来越多。
二、我国土地经营权流转方面存在的不足1.政策局限:首先,农用土地的产权体系不完整,土地产权主体不清。
由于土地承包引起的“两权分离”,从土地产权角度看并不完整,也不清晰。
土地分别包含哪些产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权能,承包经营权如何界定,以及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应划分为几个不同的产权层次都未明确,甚至在这种土地制度中产权主体也是不清的,不仅有关产权分别属于什么主体无明确说法,就连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乡、村还是组一直存在着争议,其所有权权益如何分配更无法论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探讨
样, 农民与集 体原承 包经营 关系已是十 足的土地用益物权关系 。
另一方面 , 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基于农 民集体对土地的所 有权 而产生, 为所 有权单位 的社 区成 员平等 享有的法定权利 。 非经农 民集 体同意 , 区以外成 员不享 有农村 土地承 包经 营权。 社 例如 ,土地承包 《
没 有 法 律 人 格 意 义 的 集 合 群 体 。它 是 传 统 公 有 制 理 论 在 政 治 经 济 上 的表述, 是法律关系的主体。 不
为 了解 决这 一 问 题 , 济理 论 界 和 有 关 的行 政 管 理 部 门 都力 图 明 经
组织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村委会 可以行使对集体土地 的经营管理权 , 但也不能就此否定
关法律 问题 值 得探 讨 。
关键 词 流转 “ 民集体” 经营 管理 权 农 中图分类号: 9 23 D 2. 文献标识码: A
一
文章编号:0909 (0 90・9 -1 10 —5 2 0 )32 50 2
了对农 民集体意愿 的尊重 。我们认为法律虽然规 定了农村集体经济
、
农村集体组织是否 是集体 土地所有权人
我 国宪法 、 民法通则 、 土地 管理法 和农业法都有 关于农村集体土 地所有权 的规定 。 这些法律 , 将农村集 体土地所有权规定为三级制 的 “ 民集体所有” 这就是“ 镇 ) 民集体所 有” “ 农 。 乡( 农 、村农 民集体所有” 和“ 内两个 以上的集体经济组织 中的农 民集体所有” 也就是说 , 村 。 农 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定主体是三个级类 的“ 民集体” 农 。但是 ,农 “ 民集体” 不是法律上 的“ 组织” 而是全体农 民的集合 , , 是一个抽象的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分析
质 的土地承包经 营权有效 存在的前提条 件下 ,在不 改变农村 产业领域发 展 ,从 而降低农业人 口比例 ,为城镇化 建设奠定 土地 所有权权属 性质和主体种 类以及农村 土地农业用途 的基 基础 。随着 土地经营 流转 的不断完 善 ,农村渗透于城 市 ,城 础 上 ,原承包 方 ( 即流 出方)依法将该 物权性质 的土 地承包 市辐射于农 村 ,打破城 乡格局 ,逐步缩 小城乡差别 ,使农村 经营权 ,或者从 该物权性 质的土地承包 经营权 中分 离出来的 与城市共享现代文明 。 部分权 能等具体 民事权 利转 移给他 人 ( 即流进 方) 的行为 。
一
3 一 0
农业经济
2 1 /0 0 11
现 行的土地承包 经营权流转制度 存在一定 的局 限 ,相关 的法 租 、互换 、转让 或者其他符合有 关法律和国家政 策规定的流
律法规相互 间不 协调 ,使得农村 土地承包 经营权在现实 流转 转方式。 ”至于其他方式的标准以及何种方式符合有 关法律和
农 村土 地作为一 种重 要的生 产资料 ,是农 民生 存的命 根子 , (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有利于增 加农 民收入 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 ,其中伴随着土地抛荒现象 ,
但其所有 权不属 于农 民 ,不 允许流 转 于市场作 为交易 对象 , 这 不仅 造成了土地 资源的闲置浪费 ,而且使农 民工 失去 了土
正在逐渐 得以发展。
一
在城镇安 家落户 ,避免农 村土地的抛荒 ,从而也有利 于加快 中国城镇化 的进程 。农村 土地大规模 的产业化经营 ,使 农村
、
农 村 土地 承包 经 营权 流转 的意 义
农村土地承 包经营权流转 是指在农村 土地承包 中物 权性 产生了大量 的剩余劳动力 ,就业 目光 因此转至城市 ,向非农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探讨
二 、我 国现 行农 村 土地 承 包 经 营权 流 转制 度存
(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当事人部分权利的缺失
土地承包经营权 人可以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以法定 的
பைடு நூலகம்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的流转 ,是指在不改变农村土 在 的 问题
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或 者从 其中分离出来的部分权能等具体 方式流转 ,但关于流 转双 方所享有的具体的权利和承担 的义 民事权利通过转包 、出租 、互换 、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让渡给 务却无明确规定 。 他人的行为 。其实质就是农村土 地的 占有 、使用 、收益 、部 l 承 包人承包经营权权能的缺失 。虽然 缳 包 渤 及相
地 ,因此 无论是理 论推演还是实证研究 ,都无法 回避这样一 射 ,农村 向城 市渗 透 ,这就为统一城镇规划 ,打破 城镇分割 个事实 :土地制度 的合理设计和健康运行是解决 “ 三农 问题” 的体制和政策 ,促 进城镇间生产要素流动 ,逐 步缩 小城镇差
的根本 。更有学者 断言 : “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创新是化解 别 ,使农村 与城市共享现代文明提供了条件 。 ‘ 三农 ’难题的关键环节 。 ” 地所有权权属和农业用途基 础上 ,在用益物权性质的承包经 营权有效存在 的前提条 件下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将该农
分处分权权能 的流转 。
关法律 中均 已明确规定 “ 承包 方有权依法 自主决定承包土地 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杈的有序流转 ,对于调动农 民积极- 是否流转 、流转 的对象和 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 陛, 促进农业经济发展 ,维护农村社 会稳 定 ,具有十分重要} 现 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 土地” 向 。但在现 实流 转过程 中 ,
I 资源配置 】
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问题探析
一
、
土地 制度 作 为 一 种经 济 制 度 , 农 村 经济 发 展 对 起 基 础性作 用 , 中 , 其 农村 土地 使用 权 的合 理有 效流
流转 。2 0 0 6年 中共 中央“ 一号 文 件 ” 关 于 推 进社 会 《 主义 新农 村建 设 的若 干 意 见 》 出 , 全 在 依 法 、 指 健 自
包法 》 的上述 规定 以基本 法律 的形 式作 了确认 。《 物 权 法 》 6 条 规定 : 第 1 城镇 集体 所有 的不动 产和动产 , 依 照法 律 、 政 法 规 的规 定 由本 集 体享 有 占有 、 行 使 用 、 益和处 分 的权利 。第 1 8条 则规定 : 收 2 土地 承包 经营权 人依 照农 村 土地 承 包 法 的规 定 , 权将 土 地 有 承包经 营权 采取转 包 、 换 、 互 转让 等方式流 转 。流转
愿 、 偿基 础上 的土地 承包 经营权 流 转机制 , 条件 有 有
转 将 大大促 进社 会 主义新 农村 建设 。所 谓 土地使 用
权流转, 就是 指拥 有 土 地 承 包 经 营权 的农 户 将 土 地
经 营权 ( 使用 权 ) 转让 给其 他 农 户 或 经 济 组 织 , 即 也
保 留承包权 、 转让 使用 权 。] _ 1 土 地 流转 是 农 村生 产 力 发 展 的必 然 结 果 , 映 反
[ 中图分类 号] D 1 . 92 3
农 村 土 地 流 转 的 内涵
[ 献标识 码 ] A 文
[ 文章 编 号] 1 0 - 3 4 (0 9 0 - 0 4 - 0 08 6 22 0 )4 03 4
期开始 , 国家就 开始 积极 探 索土地 的流转 , 特别 是最
试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问题
f ) 三 流转 中介服 务组 织 的缺位
土 地 流 转 的运 作 程 序 比较 复 杂 . 及 到 多 个 产 权 主体 的 涉
经 济 利 益 . 就要 求有 完善 的 中 介 服 务 组 织 为 之 服 务 。尽 管 这
我 国立 法 确 认 了土 地 承 包 经 营权 的流 转 . 事 实 上 流 转 服 务 但 的 中介 组 织 却 严 重 缺 位 。 即使 有 些 地 方设 立 了 该类 组 织 . 但
二
展 代 业, 一 统 程, 土 就 现 农 是 个系 工 其中 地
盏
喜
性 地 使 用 土 地 其 二 . 地 流转 缺 乏 合 理 运 作 的规 范 程 序 . 土 在 实 际 操 作 中 无 章 可循 如 有 的 地 方 土 地转 包仅 以 口头 方 式 达 成 协议 : 的 即便 签订 书 面 合 同 也 手 续 不 全 、 容不 详 , 响 有 内 影 法 律 效 力 . 生 纠 纷 和 难 于 处 理 有 的地 方 甚 至 还 借 土 地 承 易 包 经 营 权 流 转 之 名 . 变 土 地 用 途 , 成 耕 地 减少 , 改 造 土地 资 源 破 坏 其 三 . 记 公 示 制 度 不 完 善 我 国虽 然 在 《 村 土地 承 登 农 包 法 》 法 律 法规 中 规 定 了 实 行 土 地 所 有 权 和 使 用 权 登 记 制 等 度 . 由 于缺 乏 明 确 的规 定 而 不 能 落 到 实 处 , 使 农 村 土 地 但 致
由于 行 政 权 力 的限 制 、 组织 结 构 的 残 缺 、 务 规 范 的模 糊 、 业 网
、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流 转 中存 在 的 问
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摘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是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实践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清晰、流转规模小、农民参与度不高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建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制度,鼓励规范土地流转市场发展,加强农民培训,推动土地规模经营。
只有通过这些措施,才能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未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前景是乐观的,只要政策能够引导,土地流转市场将得到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参与度, 规模经营, 承包经营意识, 政策引导, 土地流转市场, 农业效益, 确权登记制度, 培训, 前景。
1. 引言1.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背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承包的土地流转给农户或农村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的行为。
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确立和土地流转市场的兴起,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背景是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农民耕地占有面积相对较小,土地碎片化严重,农业生产方式落后,农民收入水平较低。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政府逐步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并鼓励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土地流转也成为了农民就业和增收的重要途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发展,不仅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增长,也为农民增加了就业机会,提高了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土地流转还促进了农村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推动了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
1.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重要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是当前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意义。
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通过流转,农民可以将零散的小块土地整合起来,实行规模经营,提高农业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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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1 5 年第5 期( 下半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的法律 问题探析
魏 建军
( 广 河县 农 业技 术 推 广 中 心 。 甘 肃广 河 7 3 1 3 0 0)
【 摘 要】 在我 国城镇化改革的大背景之 下, 需要我们对农村土地承 包经营权流转问题进行全 面的分析和研究 , 从 而促进农村 经济 的发展和进步 , 3前我 - " 国土地承 包经营权 流转的法律 问题建设还存在很 多继续 完善 的问题 , 其已经严重制约 了我 国城镇化进程的发展 和农村土地承 包经 营权流转健康的发展 。 在 土地承 包经营权流转过程 中, 为 了有效对 土地承 包经营权流转进行规范 , 明确土地承 包经营 权流转方式, 建立土地承 包经营权流转登记制度 , 切 解决好农村土地经营权 流转的法律 问题 。 本文主要就农村土地承 包经营权 流转过 程 中几个法律 问题进行 了分析 , 希望通过本次研 究对有效 的促进相关立法的进行 有一定的帮助 。 【 关 键词】 农村 土地 承 包经营权 流转 法律 问题
种理解 就是村集体某些干部 , 在不经过全体村 民同意之后 , 以 谋 取利益 为主要 目的的行为 ,这种行为的发生会导致承 包经营 权 流转 率持续降低 ,同时该种规定还导致了在土地 流转 过程 中 实 际的操作难度不断加大 , 在客观 上限制承包经营权的转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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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流转过程 中应该将抵押作为家庭承包取得土地 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
2 法律 中的有偿原则并没有 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流转 我 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明确规定 了对 于国家保护承包 方 依法 、 自愿 、 有偿 的进 行土地承 包经营权 的流转 , 从这 条规定 中 我们可 以看 出 , 我 国农村土地承包经 营权 流转采取的是有偿 流 转的原则 , 但是并没有就无偿流转 的问题进行明确的说明。 所谓 有偿就是指在土地 流转过程 中农 民依法享有流转的效益 。但 是 在实际 的操作 过程 中 ,却存在着土地流转收益是应并没 有流向 农 民,或者说在土地承包经 营权 流转过 程跟中并没有任何 的收 益, 这种情 况的存在并 不时地违背了我国的法律和相关的制 度 , 因为在法律 中对有偿 原则 的规定不是 强制性的 ,不排除 当事人 经过协商之后 , 无 条件 的进行流转 , 主要土地的当事人和流转 一 方进行协商之后 , 无偿流转是允许 的。
5 家庭 承包取得 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的互换主体 范围
应 该 适 当放 宽 在 我国的家庭土地承包法 中明确规定了家庭承 包取得土地 承包 经营权之后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主体必须 是同一个集
体 经济组织 内部 的农户 , 这样才能实现土地 经营权 的互换 。 从发 展 形势上来看 ,法律条款 中不允许非 同一个集体经 济的组织农 户进行 土地承 包经营权的互换 , 但是在实际农业生产过 程中 , 并 非是同一个集 体经济的农户为 了农业生产 的方便 , 可 以通过多 次 的转 让实现 自己想要的互换效果 , 因此 , 这条法律规 定在实际 的执行过程 中并非切实可行的。
首先 , 对于家庭承包不 能取得 的土地不能抵押 的原 因在于 这些土地具有 社会 保障性 质 , 如果 这时农民已经有了 比较稳 定 的还 非农业职 业或 者有 着较为稳定的经济来源 ,那么他就有能 力按时偿还债 务而不 会失去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 其次 , 家庭承包 取得 的土地承 包经 营权既然可以实现转让 ,就应该可 以拿来抵 押 ,也许抵押 的后果 可能 会因为不能按时还贷而导致 的土地 承 包经营权丧 失 , 但是我们 应该 清楚的认 识到转 让的后果必然 是 土地经 营权的丧失 ; 最后, 对于 农村的农 民群众来说 , 农 民由于 自身经济条件 的限制 , 如果需要担保贷款时 , 没有其他的财产作 为担保 的依据 , 如果 这时不 允许 农民群 众使用土地的承包经 营 权作为抵押 , 必然会导致农 民群众 无法进行农业生产和农业投 资, 最终就会严重阻碍农业的发展 。
[ 中图分类号】 D9 1 2 . 3 [ 文献标 识码】 A [ 文章 编号】 1 0 0 3 — 1 6 5 0( 2 0 1 5 ) 0 5 - 0 0 0 2 -0 1
的 方式 并 不 合 适 。
土地 问题是解决 三农 问题 关键 点 ,而解决 好三农 问题又 是 保证 中国全 面建成 小康社会 的重点和 难点 ,从上个世纪八十 年 代开始 , 我 国的农村 地区就开始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的流 转, 但是在立方 方面的建设却还 是比较少 , 其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 转过程 中 , 由于相应配 套法规建设存在很多不到位现象 , 导致 土 地在流转过程 中出现 了很 多问题 ,而加 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 转 的法律 问题 的研 究对于更好促进立法有着十分重要 的作 用和 意义 。
6 家庭 常保取得的土地经营权流转与依法收 回承包 地 不应 该产 生冲 突 在这 里作 者认为 ,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 营权流转与
依 法收回承包 地不会也不应该产生冲突 。根据我 国农村 土地承 包 法中的相关规 定 , 承包期 内 , 承包方全 家迁入社 区的市 , 转为 非农业 户口的 , 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交回发包方 。 承包方不 交 回的, 发包方可 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 该条款仅仅是规定 发包 方可以收回承包耕地和草地 ,并没有强制性规 定发 包方必 须 收回 , 因此 , 如果在承包方全家迁入设 区的市并转 为非农业户 1 3 : 前, 已将承包 的土地进行 流转的 , 发包 方则不 能收 回承包 地 , 并 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 亦无冲突产生的可能 。
4 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经营权进行转让需要经过发 包 方 同 意 的操 作 比较 简 单 在法律规定 中 , 经过 发包方同意的规定定义太模糊 , 对这个 概 念有两种理解 , 一种是经过村集体 、 村委会或者居 民委员会 以 及 村集体经济组 织或者村集 体代表 等形式上发包 人的统一 , 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