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急诊)首诊负责制
医疗机构首诊责任制
医疗机构首诊责任制医疗机构首诊责任制是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制度。
以下是该制度的基本内容:一、首诊负责制定义首诊负责制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时,由首诊医生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制定治疗方案、协调转诊等医疗服务,并对患者在整个就诊过程中的医疗服务质量负责。
二、首诊负责制实施原则1. 患者为中心:以患者需求为导向,为患者提供全面、连续、个性化的医疗服务。
2. 全程管理:首诊医生负责患者从就诊到治疗结束的全过程,确保患者得到合理、有效的治疗。
3. 协同医疗:首诊医生应与其他医务人员、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4. 质量安全:首诊医生应遵循医疗规范,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三、首诊负责制实施内容1. 首诊评估:首诊医生应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病情、病史、检查结果等,确保诊断准确。
2. 治疗方案:首诊医生根据患者情况制定合理、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并与患者充分沟通。
3. 转诊协调:如需转诊,首诊医生应负责协调,确保患者顺利转诊至相关专业科室。
4. 随访管理:首诊医生应对患者进行定期随访,了解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
5. 医疗纠纷处理:如发生医疗纠纷,首诊医生应积极配合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和处理。
四、首诊负责制管理与考核1. 医疗机构应设立首诊负责制管理小组,负责首诊负责制的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估。
2. 医疗机构应制定首诊负责制考核标准,对医生执行首诊负责制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3. 医疗机构应对首诊负责制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五、法律责任1. 医务人员违反首诊负责制规定的,由医疗机构依法予以处理。
2. 医疗机构未落实首诊负责制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请各医疗机构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患者得到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医院门诊、急诊首诊负责制
医院门诊、急诊首诊负责制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推委病人,当通过检查确定病人确患其他科室诊治的疾病时,也必须写好病历,写出初步诊断,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再把病人转到有关科室。
当病人患有介于本科与其他科室之间的疾病时,则必须负责到底,不得推委到其他科室。
当门诊中发现病人需要住院时,应及时联系床位,开出住院证。
二、急诊首诊负责制
1.一般急诊病人,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执行,由急诊室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
2.重危病人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病人进行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
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的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3.如遇复杂病例,需两科或更多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并通知医疗护理部或总值班,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
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
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
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急诊科作为医院中处理急危重症患者的重要部门,其负责制度对于提高患者就诊效率、减少医疗事故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围绕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展开论述,探讨其内容、实施方式以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一、首诊负责制度概述首诊负责制度是指在急诊科就诊时,由一名医生全程负责患者的就诊工作,从诊断到治疗,直至病情稳定或转入其他科室。
该制度旨在加强患者与医生之间的连续性,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高效的诊疗服务。
二、首诊医生的角色与职责1. 提供初步诊断与治疗:首诊医生需要根据患者病情进行初步判断,并提供紧急救治和治疗措施,确保患者的生命体征稳定。
2. 搜集病史与体征:首诊医生应详细询问患者病史,了解就诊目的,并进行身体检查,收集必要的病历资料。
3. 协调其他科室资源:若患者需要进一步诊疗或转科时,首诊医生应与其他科室医生进行沟通,确保患者获得及时、顺畅的转诊和治疗服务。
4. 提供健康教育与预防指导:首诊医生应向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相关疾病预防、保健和治疗方面的指导,提高患者自我管理的能力。
三、首诊负责制度的实施方式1. 责任医生服务制度:急诊科设立专职责任医生,负责患者的诊断和处理,确保患者得到连续的医疗服务。
2. 强化协作机制:急诊科首诊医生应与其他相关科室建立紧密的协作机制,加强沟通与合作,提高患者的就诊效率。
3. 知识储备与技能培训:首诊医生应具备广泛的医学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并定期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四、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案1. 人员匮乏:急诊科医生数量有限,导致首诊医生负担过大。
解决方案是加大对急诊科的人员投入,招聘和培养更多具备丰富经验的医生。
2. 信息共享不畅:不同科室之间的信息共享不够顺畅,影响了患者的诊疗效果。
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建立电子病历系统,实现医疗信息的共享和互通。
3. 医疗资源不足:部分医院急诊科医疗资源紧缺,无法满足患者的需求。
此时可以采取加强医疗资源调配、提高医疗器械设备的更新换代等措施,提升急诊科的诊疗能力。
首诊负责制定义
首诊负责制定义首诊负责制是指医疗机构在一线门诊、急诊中,由具备相应医师资质的医生担当患者的首诊责任,并负责协调、引导、监督患者的整个就医过程。
该制度的目的是提高就医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医患沟通和保障患者权益。
一、首诊负责制的背景和意义首诊负责制的出现是因为我国医疗资源不平衡、分级诊疗制推行不力等问题,导致患者就医难、就医贵的现象普遍存在。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开始推行首诊负责制,以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合理引导患者就医,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首诊负责制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通过首诊负责制,可以将患者就医途径引导到合适的医疗机构,避免盲目就医和不必要的医疗消耗,达到合理利用医疗资源的目的。
2. 提高就医效率:在首诊负责制下,医生负责协调患者的整个就医过程,可以避免患者反复奔波、多次就医的情况发生,提高就医效率,减轻患者的负担。
3. 优化诊疗流程:首诊负责制要求医生需要全面了解患者的病情和就医需求,能够提供更加个性化的诊疗方案,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减少了患者的等待时间和经济负担。
4. 保障患者权益:首诊负责制强调医生对患者的责任,要求医生提供全程的医疗服务和咨询,并及时解答患者的疑问,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首诊负责制的实施方式和要求首诊负责制的实施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首诊负责制是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分级转诊机制,将患者有序引导到适合的医疗机构就诊。
2. 规范医生行为和责任:首诊医生要具备相应的医师资质和专业知识,能够进行初步病情判断和诊断,并提供合理的治疗方案和建议。
同时,医生还要负责协调患者的整个就医过程,与其他专科医生进行沟通和转诊。
3. 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各级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实现电子病历共享和医疗信息互通,方便医生及时获取患者的病史和检查结果,提高诊疗效果和减少患者的重复检查。
医院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
医院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急诊科作为医院的重要部门之一,在医疗服务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为了保证急诊患者能够及时得到适当的治疗和咨询,医院普遍采取了首诊负责制度。
本文将介绍医院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的定义、实施方式以及优势与挑战。
一、医院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的定义医院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是指在急诊科门诊就诊时,由医生进行首次诊断和治疗,并负责对患者的整个就医过程进行管理和协调。
医生在急诊科进行病情评估、诊断和治疗,确保患者在急诊科得到及时、科学的医疗服务。
二、医院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的实施方式1. 医生评估:当患者来到急诊科门诊时,医生会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患者的病情评估。
医生会采集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和必要的检验和影像学检查,以更好地了解患者的病情。
2. 首诊诊断和治疗:在评估完患者病情后,医生会进行首次诊断和治疗。
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病情,给予相应的药物治疗或建议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方案。
3. 管理和协调:医生会协调患者进一步就诊的需要,包括转诊至其他科室或安排住院治疗。
医生还会与其他科室医生进行沟通和协作,确保患者能够获得全面的医疗服务。
三、医院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的优势1. 提高就诊效率:采用首诊负责制度,可以有效减少患者来回就医的次数。
患者只需要在急诊科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得到及时的诊断和治疗,提高了就诊效率。
2. 专业就诊意见:由急诊科医生进行首诊,可以保证患者得到专业的就诊意见。
急诊医生经过专业培训,具备较强的急诊医学知识和技能,能够及时判断病情并给出恰当的治疗方案。
3. 整合医疗资源: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促进了医疗资源的整合。
医生可以根据患者的病情选择合适的检查和治疗手段,避免资源的浪费。
四、医院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的挑战1. 诊断难度:急诊科患者的病情通常较为复杂,需要医生具备较高的临床经验和诊断能力。
一些病情较为罕见或复杂的疾病可能需要转诊至其他专科进行进一步的诊治。
2. 时间压力:急诊科的工作环境通常较为紧张,医生需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对患者进行评估和处理。
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
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
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是指在急诊科门诊就诊时,首次接诊医师将负责接诊、诊断和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后续的病情监测和处理。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急诊科的工作效率和患者就诊满意度,减少医患沟通不畅和信息传递错误等问题。
首诊医师熟悉患者病情:急诊科首诊医师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患者的病情,不再依赖于患者的自述和医生之间的信息传递,从而更准确地进行诊断和治疗。
减少病情漏诊和延误:由于首诊医师负责全程诊疗,可以避免由于医患沟通不畅或信息传递错误导致的病情漏诊和延误,保证患者能够及时获得正确的治疗。
提高医患沟通效率:急诊科首诊医师可以直接与患者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及时了解患者的症状和问题,有效提高医患沟通的效率。
细化责任分工:急诊科首诊医师负责门诊首次接诊,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这样可以使整个急诊科的工作流程更加清晰,并且方便监测病情的动态变化。
加强医师培训:急诊科首诊医师需要全面掌握各类急诊疾病的诊治方法和技能,以及相关的医疗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
建立完善的协作机制:急诊科首诊医师需要与其他相关的医疗人员密切配合,例如门诊护士、化验科技师等,以确保医疗信息的快速准确传递和处理。
加强信息技术支持:利用信息技术,加强急诊科与其他科室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传递,提高医患之间的沟通效果,降低错诊和漏诊的风险。
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急诊科的工作质量和效果。
门诊首诊负责制制度
门诊首诊负责制制度一、首诊科室是指患者来院就诊的第一个科室,该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
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而应热情接待,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和各种检查申请单,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
二、门诊患者经分诊台分诊、挂号后到相关科室就诊,首诊医师应以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详细询问病史,精心进行诊治。
如首诊医师经诊查患者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他科疾患,应给予认真处理,耐心解释,介绍患者到他科就诊。
三、如遇到诊疗有困难或涉及多科学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及时请上级医师连行指导,必要时邀请他科会诊或报告门诊办公室进行疑难病会诊。
四、首诊医师邀请其他科室会诊时,被邀请科室应安排高年资医师及时参加会诊,将会诊意见当面向首诊科室医师交待,并做病历记录,必要时协助首诊科室进行诊治。
五、病情涉及到两科以上的患者,如需住院治疗,应按照“专病专治”原则根据患者的主要病情收住院,如有争议由门诊办公室主任根据病情决定,科室不得拒收患者。
在未确定接受科室前,首诊科室医师要对患者全面负责。
六、各科首诊医师均应以患者为中心,将患者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以医院整体利益为重,通力协作。
严禁在患者及家属面前争执、推诿。
食贵快迎三第三节急诊首诊负责制制度一、首诊科室是指患者就诊的第一个科室,该科室医师为首诊医师。
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而应及时到岗、热情接待、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
二、急诊患者经分诊台分诊、挂号后,到相关诊室就诊(危重或特殊患者,应先入抢救室救室救后挂号)。
分诊护士有绝对分诊权力,各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尤其在对分诊有疑议时)。
护士分诊时应对患者基本情况和生命体征进行检查,对于危重患者应在医师到来之前给予基本抢救处理(如吸氧、开放静脉、吸痰、监护等)。
三、首诊医师到岗时限要求:急诊室有固定医师的科室立即接诊患者,其他科室医师在规定时限内必须到达急诊室(门诊楼内5min,病房10min)。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之首诊负责制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之首诊负责制引言医疗质量安全是现代医疗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个方面,首诊负责制是医疗质量安全的核心制度之一。
首诊负责制强调的是医务人员对患者的全过程负责,从患者就诊到治疗结束都要负责任。
本文将详细介绍首诊负责制的概念、特点以及实施过程。
概念首诊负责制是指患者首次就诊时,由一名医务人员负责该患者全程的诊疗工作,并与其他医务人员协同合作,确保患者的疾病得到正确治疗和管理。
这里的首诊指的是患者第一次就诊,包括门诊、急诊和住院等情况。
特点首诊负责制有几个特点:1.一人连贯:一名医务人员负责患者的全程诊疗工作,包括诊断、治疗方案制定和康复管理等。
这样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和治疗,提高工作效率。
2.多人协同:尽管有一名医务人员负责患者全程工作,但是在实践过程中,需要与其他科室、其他医务人员进行协同合作。
比如,如果患者需要其他科室的专门治疗,首诊医生应及时转诊,并与其他医生进行沟通。
3.责任明确:首诊负责制强调医务人员对患者负责的责任感。
这意味着医务人员需要对自己的诊断和治疗方案负责,保证患者的疾病能够得到有效治疗和管理。
实施过程实施首诊负责制需要几个步骤:1.建立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首诊负责制的具体内容和流程。
这些规定应包括医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相关的培训和考核要求。
2.培训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应组织相关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能力和沟通技巧。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疾病诊断和治疗准则、团队协作和患者管理等方面。
3.患者信息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有效的患者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例记录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给相关医务人员。
这有助于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的了解程度,避免信息传递错误。
4.评估和改进:医疗机构应定期评估首诊负责制的实施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改进。
这可以通过患者满意度调查、医务人员自评等方法来进行评估。
结论首诊负责制是医疗质量安全的核心制度之一,强调医务人员对患者的全程负责。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首诊医师负责制是医疗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具体内容包括:1、门诊首诊医师负责制度:(1)各科室派往门诊值班的医师必须是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门诊值班医师接诊患者后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仔细询问病史,详细查体,按规定书写门诊病历,待检验结果归档后做出初步诊断,制定治疗方案,并告知患者注意事项、随诊时间及随诊方式,必要时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2)对急危重症患者应亲自陪同或安排专人负责将患者送往病房或急诊室,并与接诊医师交接班,写好交接班记录。
如需转诊立即联系上级医院及转诊车辆给予转诊。
(3)对需住院患者要核对其姓名,问清参加何种形式的保险,并在入院证上注明。
向患者及家属讲明住院的必要性,如患者拒绝住院治疗应在病历中注明。
需要住院患者,门诊首诊医师应联系住院床位,并告知患者办理住院手续的步骤。
(4)首诊医师询问病史、查体、完善门诊病历后,若发现需要会诊,应联系相关专业医师会诊,如果会诊医师写明处理意见后,仍有不能解决的问题,与门诊部联系,由多学科综合门诊医师处理。
2、住院首诊医师负责制度:(1)首次接诊患者的医师为首诊医师。
如为夜间值班,值班医师必须于次日向其主管医师交班,并写好交接班记录,主管医师为今后患者的首诊医师。
(2)首诊医师应对患者病情作出初步评估,向患者及家属交代病情、初步诊断、初步诊疗计划,签署入院知情同意书。
向患者介绍治疗组其他医师,由治疗组共同负责患者住院期间的诊疗工作。
3、急诊首诊医师负责制度:(1)急诊护士分诊后,接诊医师即为首诊医师。
(2)首诊医师应按急诊诊疗常规积极救治患者,并及时书写急诊病历。
(3)对危重症或病情复杂患者,在积极抢救的同时,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若涉及多学科疾病,应立即请相关专业医师会诊。
(4)患者病情稳定后,首诊医师根据患者病情确定进一步的治疗方案。
对需要住院的患者应负责联系床位,亲自或委托其他医师、护理人员送往病房;如患者拒绝住院,应在病历中注明,并要求患者或家属签字。
门(急)诊首诊负责制
5、需要留观病人,首诊医师应进行床边交班,每个班次应有病情记录。
四、首诊护士职责
门(急)诊首诊负责制
一、患者从挂号开始即与医院建立了医患关系,医院全体医务人员都有为该病人服、首先接诊病人的医师为首诊医师,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必须按医疗常规完成对病人的病史询问、体格检查、诊断并处理,同时书写门诊病历、完善门诊医师工作站相关内容,确保门诊日志内容完整。
2、若属危重抢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患者,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重危患者病情属他科疾患,首诊医师应首先对患者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协助救治。不得无故提前离开,如在此期间发生的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3、复杂病例,需两科或多科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并通知医务处,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进行全院会诊。
五、首诊医师、护士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六、凡在接诊、诊治、抢救患者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护士和科室的责任。
5、病情涉及到两科以上的患者,如需住院治疗,应按照“专病专治”原则根据患者的主要病情收住院,如有争议由医务处根据病情决定。在未确定接受科室前,首诊科室医师要对患者全面负责,直到病人完成整个就诊过程或移交给下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的职责才可解除。
三、急诊首诊医师职责
1、一般急诊患者,参照门诊首诊医师职责执行。
医院首诊负责制度
医院首诊负责制度首诊医师是指患者在我院就医期间第一位接诊的医师。
首诊负责制度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做到热情接待、仔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
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度1.首诊医师接诊后详细询问病史,完成病历记录、体格检查和诊治。
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如经检查后判断患者属他科疾病,医师应向患者提出下一步就诊建议并在病历中记录。
2.如遇到诊疗有困难或涉及多学科的患者,首诊医师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检,及时请上级医师指导,必要时可收治住院进一步诊治或转诊至其他科室。
3.对于需要检查但本次门诊时间难以获得检查结果需下午继续诊疗时,普通门诊由本科医师处理,患者不再挂号;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完成检查后的复诊,首诊医师可推荐本科同级别及以上的医师负责复诊。
4.在门诊期间,如遇危重病例需现场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并与急诊科联系,急诊科立即准备抢救设备并组织急诊医师到门诊现场救治,急诊科医师作为第一负责人。
5.如遇危重病例需转送至急诊科抢救时,首诊医师应立即通知门诊护士台准备轮椅、同时通知急诊科准备抢救设备,负责护送患者至急诊抢救室,向急诊抢救医师介绍病史和诊疗经过,并写好门诊病历,注明转科申请和时间,交接完成后急诊科医师作为第一负责人。
6.所有检查或治疗应得到患者或家属的理解和同意,必要时完成书面知情告知和诊疗选择并签字。
二、急诊首诊负责制度1.患者经分诊到相关科室就诊(危重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各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病人诊治。
2.首诊医师检查患者后,若判定为他科疾病时也应书写病历,并作必要的检查处理,尤其对危重抢救患者,首诊医师应及时实施抢救,同时提请有关科室会诊。
做好当面交接方能离开,在尚未交接前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3.凡遇诊断治疗有困难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首诊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1、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热情接诊患者,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耐心解答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
2、首诊医师诊查患者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他科疾患,应认真完成病历书写,耐心解释,并介绍患者到相关科室就诊。
3、二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首诊医师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复诊或请相关科室会诊。
4、如遇诊疗有困难或涉及多学科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先完成体检和病历记录,及时请上级医师指导,必要时请其他科室会诊;被邀请科室应安排高年资医师及时参加会诊,做好病历记录,协助首诊科室进行诊治。
5、凡急诊抢救患者,急诊科分诊护士应根据病情分诊,分诊给那个科室,该科室就是首诊,任何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
同时急诊科分诊护士应对患者基本情况和生命体征进行检查,对于危重患者应在首诊医师到来之前给予基本抢救处理。
6、对需要紧急抢救的危重患者,如首诊医师经诊查患者后,判断患者病情确属他科疾患,首诊医师亦须按第一条要求及时实施抢救措施、完成病历书写,同时提请有关科室会诊或申请转诊,在与有关科室当面交接患者后方可离开。
7、如不同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应分别请本科上级医师直至主任会诊。
如意见仍不一致时,由急诊科主任决定该患者由哪科负责。
急诊科主任决定有困难时,班内时间报医务部决定,班外时间报总值班决定,仍有困难时及时请示值班领导。
协调期间由首诊科室和危及生命的相关科室负责诊治,不得延误和推诿。
8、凡属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抢救患者,相关科室必须“以病人为中心”,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开,各科室所做的相应检查和处理应及时记录。
责任科室在抢救过程中起组织协调作用。
9、各科医师应“以病人为中心”,将抢救患者的生命放在第一位,通力协作,严禁在患者及家属面前争执、推诿。
首诊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一)目的:规范医疗责任主体,控制与减少不必要的的医疗转诊,特别是不发生影响患者生命的医疗转诊,保障患者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医院。
(三)参考文件《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医疗质量与安全核心制度要点释义》。
(四)定义:1.首诊负责制: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2.首诊科室:指患者来院完成门急诊挂号后到相应诊室就诊(门急诊)的初诊科室。
3.首诊医师:指患者来院完成门急诊挂号后到相应诊室就诊(门急诊)的首次接诊医师。
首诊医师负责在这次诊疗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对患者的诊疗、抢救、转运(转科、转院)等工作。
(1)不包括接诊未挂号患者、所挂就诊号与所接触医师不符或与科室不符的情况(急危重症需抢救除外)。
(2)复合伤或涉及多科的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在未明确由哪科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主持诊治外,所有相关科室需执行急、重症患者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
(五)基本要求:1.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书写医疗记录。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必要时应请有关科室会诊。
2.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它科室会诊。
若属危重抢救患者,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患者,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患者。
3.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书写会诊意见。
4.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患者并同意,除急会诊外被邀科室须有主治医师或以上人员参加会诊。
5.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务部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6.首诊医师有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门急诊首诊负责制
门(急)诊首诊负责制1、首诊医师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同情接诊首诊病人,做到问诊仔细,检查认真,诊断治疗精心,解答问题耐心,接收病人虚心,让病人及家属放心。
2、按要求书写病历,开标准处方,严禁人情方和人情证明。
3、对明显入错科室的非急诊病员,接诊医师应有礼貌地向患者解释清楚,并请到相应科室去就诊。
4、经检查排除本科疾病后或诊断不清的疑难病例,首诊医师应积极提出会诊或转诊,不得敷掩了事或延误时间。
应邀科室则应积极派人会诊或接受病员,由首诊科室和被邀科室共同商量处置。
5、经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请上级医师会诊,提高门诊就诊确诊率。
6、对急、危重病员要做到以下点:(1)及时检查、尽快处理、准确记录,说明病情,负责到底。
(2)特别注意医疗保护制度,以高度责任心诊治病员,首诊医师及被邀医师或科室均不得借故推诿,尤其对延误病情,造成不良后果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3)对危重病员在病情不允许搬动转送急诊科时,要分秒必争就地处理,积极组织抢救。
(4)对抢救有困难者,可向有关科室提出急诊会诊。
或按程序请本科上级医师、主任会诊。
由护士直接或电话通知被邀科室或医师,并记录时间,要求被邀医师接到急诊会诊通知后,在5分钟内赶到抢救地点。
(5)会诊医师未到达之前,首诊科室必须积极抢救治疗,详细记录,抢救重点在维持循环呼吸功能。
(6)会诊确诊后,属于哪一科室即以该科为主,组织抢救。
首诊科室则应向接受科室办好移交手续,书写好病历及病程记录,并注明科室,签全名以示负责。
(7)有关医技科室、检验科要全力配合,简明手续,迅速检查,不得延误,更不能借故推托。
(8)病情允许时,可考虑进一步检查,转科或住院治疗,对此有关医师要妥善安排,负责到底,尤其对于危重病、外伤或其它在搬运途中有可能发生意外的患者,要安排担架,合理运送,并且一定要有医师或护士陪送。
医院首诊负责制
医院首诊负责制1.目的规范医疗中心各门诊、急诊、病房医疗安全管理,使就诊者得到有效的就医指导和诊治。
2.标准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的就诊者,特别是对急、危重就诊者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就诊者。
2.1 工作规范。
2.1.1门、急诊医师。
2.1.1.1 凡来本院就诊的就诊者,首诊的科室和医师对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与抢救均负有责任,做到“谁首诊,谁负责”。
2.1.1.2 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予以体格检查,作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认真进行门诊病历记录。
经检查后,如认为属本科疾病,首诊医师应负责病人处理。
对诊断已明确的就诊者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
2.1.1.3 如就诊者病情复杂,诊断处理有困难时,首诊医师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2.1.1.4 对于普通就诊者,首诊医师若经检诊后不属本科疾病,在病历中简要记录、提出初步诊断,向就诊者做好解释,并指引其至相应专业就诊,或向上级医生汇报,以决定是否转相应专业就诊;就诊者所患疾病具有多科情况或病情较为复杂需要多科会诊时,首诊医师要对就诊者进行必要的检查,提出初步诊断、处理意见,做好病历记录,建议就诊者转相关科室诊治,或者向上级医生汇报,以决定是否请相关科室会诊。
禁止首诊医师不经检诊擅自将病人推诿到他科,否则,造成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首诊医师承担全部责任。
2.1.1.5 对于危、重症就诊者,首诊医师应尽快了解病情、作出初步诊断,如就诊者所患疾病不属本专业范畴,亦应立即组织抢救,同时通知相关科室二线值班医师或住院总前来协助诊治,待病情稳定后再收入病房或急诊观察室。
2.1.1.6 对于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就诊者,首诊医师应向相关科室二线值班医师或住院总交班、协助做好术前准备,并书写好有关记录。
2.1.1.7 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急诊首诊负责制
急诊首诊负责制
一、首诊科室是指病人就诊的第一个接诊科室,该诊室的当班接诊医师即为首诊医师。
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病人,而应热情接待,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并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并对病人进行施救。
二、首诊医师诊察病人后,认为确系他科疾病,仍应按第一条要求进行必要的紧急处理后,方可提请有关科室会诊或提出转科申请,不得擅自更改分诊科别。
若病情复杂、涉及多种疾病,须报告上级医师或科室负责人协助处理或组织会诊。
三、凡遇到多发性外伤或诊断不明的病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先承担诊治责任,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在未确定接收科室之前,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要对病人全面负责。
四、经会诊确定为他科病人后,首诊科室医师应及时完成所在科室的病情记录和交接注意事项的记录,向接受科室医师于床旁交接病人。
五、病人如确需住院,须待病情稳定、允许转送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由首诊医师负责安排并与有关科室联系,落实好接收科室。
六、若病人因特殊情况需转外院治疗,首诊医师需先征得上级医师或本科室负责医师同意,同时报告医务科和医院行政值班室。
门诊首诊负责制
门诊首诊负责制
1、首诊负责制是指凡到医院门诊挂号的患者,首次接诊的科室和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应热情接待,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和各种检查申请单,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并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和抢救均负有直接责任的制度。
2、门诊患者经分诊台分诊、挂号后到相关科室就诊,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认真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并及时规范书写病历。
3、首诊医师检诊患者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于本专业疾病的,首诊医师应对患者进行处理。
4、如首诊医师经检诊患者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于他科疾患的,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给予认真处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情及应去就诊的科室。
5、如遇到边缘性疾病患者或遇到诊疗有困难、涉及多学科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及时请上级医师进行指导,必要时邀请其他科室会诊或报医务部和门诊部办公室进行疑难病会诊。
6、当首诊医师邀请其他科室会诊时,被邀请科室应当派出高年资医师及时参加会诊,将会诊意见当面向首诊科室医师交代清楚,必要时协助首诊科室进行诊治。
7、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给接班医师,并当面交接清楚病情,做好交班记录后方可离去。
8、对来院的急、危、重症患者,首诊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
如不属本专业疾病,应先行抢救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专科医师,在接诊医师赶到现场后,向其介绍患者病情和所采用的抢救措施并做好记录后,方可移交至接诊医师。
9、经检诊或抢救后,需住院治疗的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向病区联系,病区不得拒收。
病情涉及两科以上的患者,住院治疗时应按照“专病专治”原则,依据患者的主要病情安排住院。
门诊首诊医师负责制
门诊首诊医师负责制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医师1.门诊各学科医师(含专家门诊医师);
2.白班及急诊班(含中午、晚上、节假日)的门诊医师;
二、相关规定及要求
1.门诊部各科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的规定,认真执行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要求,熟练掌握诊断标准。
2.接诊期间,对以发热为首发症状的病人必须询问流行病学史,记录在病历上,并及时地分诊到发热门诊。
3.门诊部的值班医师如发现有疑似病例,应立刻与发热门诊联系,送交发热门诊进一步诊断或隔离观察。
4.门诊各科的值班医师对可疑的发热病例,可经门办组织院内会诊后,确定转发热门诊或相关科室诊治。
5.必须作好对发热门诊病人及疑似病人的登记工作,并按疫情报告规定及时上报门办和医疗部。
6.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和拒诊病人,如因工作懈怠和疏忽,导致误诊和漏诊,将追究科室负责人及首诊医师的责任,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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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首诊负责制
1.各科室医务人员对门诊(急诊)病人必须实行首诊负责制,凡病人来院就诊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负责病人的病史采集、检查、诊断和治疗。
2.担负急诊任务的科室必须保证24小时开诊,急诊医务人员应坚守岗位。
3.遇到病情复杂,诊断处理有难度有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4.首诊医师不得已任何借口推诿病人就诊,不得不经检查、处理就转院。
危急重病人就诊,未带钱者应先抢救、用药,后补交费,须入院抢救者先入院后补办入院手续。
5.如遇到危急重病人需入院抢救,应及时与医院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病房医生、护士不得借故拒绝或推诿。
6.危、急、重病人各种辅助检查尽量在床边进行,如必须移动病人时,应有医务人员护送。
7.抢救时,被叫者不得无理拒绝,如无理拒绝则要承担责任。
8.门诊(急诊)接诊护士为首诊护士,应参照上述规定负责配合医生做好处理和抢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