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采取最严格耕地保护措施
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就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访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
记者 : 问为什 么要建 立 目标责任 请
考 核 这 项 制 度 , 和 当前 耕 地 保 护 形 势 这 之 间有 什 么关 系?
难 以为继。三是落 实基本农 田保护任务
还很艰 巨。 目前 , 各地正在 开展永久基 本农 田调整划定 工作 , 但要 真正实现落 地到户 、 上图入库的难度还很大 。全 面 开展高标准基本农 田建设 , 现耕 地面 实 积有增长 、 质量有提高 、 产能有增加 、 生 态 有改善 的 目标 还需要 做大 量艰苦 努 力 的工作。 正是 由于这样 的形 势 .党 中央 、 国
容。
规模 的耕地后备 资源 已由2 0 年 的11 02 .
亿 亩 减 至 2 1年 的 80 万 亩 , 东 北 和 00 00 除
5
特
稿
就认定为不合格 。同时 , 要考 核地方政
2 1年 中央 1 00 号文件提 出 “ 落实政
土地例行督察 、 耕地 占补 平衡 考核等专
署、 国家统计局 等五部 门组织 、 中组 部 参与 , 次共 同对 省级 政府 耕地保护责 首 任 目标进行 考核 。 从这一制度确立的过程可 以看 出 , 各级政府履行耕地保护责任是党中央、 国 务院的一贯要求 ,已经把耕地保 护责任
保 护责任 目标纳入 地方人 民政府 年度 考核评价体 系” “ 、土地违法责任追究制
责, 省、 各 自治 区 、 辖 市 的省 长 、 直 主 席 、 长是 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 。从 市 2 0 年起 , 五年为一 个规 划期 , 06 每 在每
家 宝总 理近期就 加强 土地 管理工作 发 表 重要讲话 时 ,对此都有 明确 的要 求。
我们一定要按照 中央 的决策部署 , 通过
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就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访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
取 的组织程序 、方式方法 为开展此 次 考 核工作奠 定了 良好 的基 础 。相 比而
言 , 今 年 的省 级 政 府 耕 地 保 护 目标 责 任 考 核 工 作 , 增 加 了审 计 署 、 监 察 部 和 中 央 组 织 部 三 个 部 门 ,将 有 利 于 扩 大 考 核 成 果 的 应 用 ,有 利 于 提 高 考 核 的权 威 性 。 同 时 , 国 土 资 源 部 依 托 土
数 量 、 质 量 相 当 的 基 本 农 田 , 相 应 扣 减 下一年度新增 建设用地计 划指标 ,
核 结果将作为 政府领导班 子和领 导十 部政 绩考核 以及换届考察 实绩分析 的
参 考 依据 。 20 、 20 、 2 1年 三 年 检 查 采 0 8 09 0 0
综合 评价 、考核结果认 定、共 同上报 国务院 、通报 考核结 果、兑现奖惩措
“ 级 政 府 组 织 自查 、 五 部 门核 查 、 省
“ 政府领导干 部耕地和基 本农 田保护 离任审计制度 ”、 “ 地保护补偿机 耕 制”四项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 这些考核 指标 的设 定,体现 了耕 地 数量、质量 并重管理 的要求 ;体现 “ 主体 明确 、责任 明晰 、经济激励 、 监 督制约 ”共 同责任机制 的要求 ;体 现 了构建保 障和促进科 学发展 的国土 资源新机制 的努力方 向。 对于耕地 保护责任 目标履行措施 得 力、成效突 出的给予表扬 ,在安排 年 度土地利用 计划指标等方 面给 予奖 励 。考核不合格 的 ,将 责令 整改 ,限 期补 充数量 、质 量相 当的耕 地和补划
资 源 鞣 毽 辍 嗍 职 静童 静 霉 城
牢筑节约集约“高压线”严守国土资源“生命线”——玉环县成功创
牢筑节约集约“高压线”严守国土资源“生命线”——玉环县成功创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作者:方烨来源:《浙江国土资源》 2016年第7期玉环县国土资源局方烨近日,玉环县被评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荣获表彰。
玉环县以深入开展“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工作为总抓手,注重挖潜节约,努力盘活存量,向节约集约要空间、要效率。
大力倡导“以亩产、税收论英雄”,通过开展农房“立改套”“优二进三”、企业腾笼换鸟等措施探索土地节约集约新机制,坚持以集中推进集约,以集聚促进节约,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在全县树立了共同珍惜、保护土地资源的责任意识和依法依规合理开发利用土地的科学理念。
全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2011年-2015年,消化批而未供土地近10000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近4200亩,闲置土地处置率达100%;拆除违法建筑近900万平方米,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从最高的34.7%降至最低0.92%。
一、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坚持不碰红线把耕地红线理念深入到每一个层面,同时施之最严格有效的保护措施,以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
一是实行网格化巡查。
依托“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按照“划短距离、划清底数、划全功能、划明责任”要求,根据地理位置、实有人口和管辖土地面积,把全县11个乡镇(街道)、316个村(社区)划分为995个网格,每一个网格都有乡镇(街道)的联村领导、驻村干部、村干部包干负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的巡查体系,确保实现违法建设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制止。
二是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势头。
按照“违必拆、七先拆、党员干部带头拆”的要求,选取最典型违建,集中力量拆除了一大批干部违建、富人违建、企业违建、大型违建和顶风违建。
特别是在关键节点上,坚持“杀猴给鸡看”“柿子挑硬的捏”,选取最典型的违建厂房和住房,实行定向爆破,既彰显了敢于碰硬、一拆到底的决心,也有力打开了工作局面。
落实共同责任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
》》》》》》》》》解读落实共同责任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角张奏之三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是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现实选择。
长期以来,国家对耕地保护采取的政策可谓越来越严格,实行的措施越来越有力,在“守红线”、“建红线”两方面都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
但伴随着我国“四化”同步推进,耕地保护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机制不灵、制度效果不明显的问题还很突出,甚至存在严重的困局。
保护好、利用好、建设好、管理好宝贵的耕地资源,给农业、给子孙后代留下更多的沃土良田,核心点在于地方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地者等耕地的管理者、使用者能够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从而构建一个“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真正扭转国土资源“一家管、大家用”局面,形成各部门密切合作、通力配合、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强化行政措施。
让耕地保护成为各级政府必须担当的硬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反复强调各级政府保护耕地的重要职责,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要求越来越明确,提出的措施越来越严格。
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明确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负总责。
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规定省长、主席、市长是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第一责任人。
长期以来的管理经验告诉我们,在当前的情况下,单纯依靠市场手段解决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问题还不够,必须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必须加强政府调控,必须强化地方政府的管理责任。
我们多次开展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检查也充分表明,强化政府责任并加以严格的考核,有利于地方各级政府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构建科学发展新机制;有利于健全和完善耕地保护制度,促进耕地保护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国土厅200952号文件
豫国土资发【2009】52号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严格管理和高效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解决用地制度的重要内容,是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的有效途径,对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促进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7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科学发展实现土地高效利用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44号)精神,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及本农田,基本保障工业化、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建设用地需求,努力实现土地高效利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提出如下暂行意见。
一、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一)加紧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抓紧编制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要求和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在进一步摸清农村土地现状的基础上,从严控制集体建设用地总量,合理确定小城镇和农村村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对村庄土地利用总体布局作出统筹安排,着力安排好新农村建设用地。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配合建设、规划等有关部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做好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以下简称乡(镇)、村规划),加强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二)严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途管制和规划管理。
利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村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并依法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土地,确需改变土地原批准用途的,应当经土地所有者和国土资源、规划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10.31•【文号】国土资发[2004]229号•【施行日期】2004.10.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部各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近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10月28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
《决定》和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一贯方针,是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土地管理事业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是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体现;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做好《决定》和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决定》和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头等大事,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迅速掀起学习高潮。
要通过学习,增强对严格土地管理和切实保护耕地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要认识到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是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直接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决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项长期任务、根本大计。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21.11.27•【文号】自然资发[2021]166号•【施行日期】2021.11.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去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作出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决策部署,但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督察执法情况看,一些地方违规占用耕地植树造绿、挖湖造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一些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耕地改变用途造成耕作层破坏,违法违规建设占用耕地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严重冲击耕地保护红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
各地要结合遥感监测和国土变更调查,全面掌握本区域内永久基本农田利用状况。
1.永久基本农田现状种植粮食作物的,继续保持不变;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明确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现状种植棉、油、糖、蔬菜等非粮食作物的,可以维持不变,也可以结合国家和地方种粮补贴有关政策引导向种植粮食作物调整。
种植粮食作物的情形包括在耕地上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和符合国土调查的耕地认定标准,采取粮食与非粮食作物间作、轮作、套种的土地利用方式。
2.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我国对耕地的保护措施
我国对耕地的保护措施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耕地的保护工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保护和提高耕地质量。
以下是些主要的保护措施:
1. “红线”保护:国家对耕地实行划定“红线”,禁止将耕地用于非农业建设,严禁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
2. 耕地质量监测:建立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定期对耕地进行质量评估、监测和分类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耕地质量问题。
3. 耕地保护补偿:对因公共建设等原因占用耕地的,要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补偿,并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
4. 耕地整治和提质增效:通过耕地整治和农田水利建设,提高耕地利用率和农田灌溉设施水平,改善土壤质量,增加农作物产量。
5. 种植结构调整:通过优化农作物种植结构,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和耕作方式,减少农业对土壤资源的压力,提高土地的持续利用能力。
6. 禁止放任耕地闲置:对闲置耕地要进行有效管理和利用,禁止放任和荒芜耕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
2020·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耕地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基础,解决好14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必须守住耕地这个根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提出明确要求。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严格耕地保护的政策措施,但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违规占用耕地开展非农建设的行为,有的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绿化造林,有的在高速铁路、国道省道(含高速公路)、河渠两侧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有的大规模挖湖造景,对国家粮食安全构成威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
平原地区要根据资源禀赋,合理制定绿化造林等生态建设目标。
退耕还林还草要严格控制在国家批准的规模和范围内,涉及地块全部实现上图入库管理。
正在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的要立即停止。
二、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要严格控制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用地审批,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408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正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4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土地管理局(城乡规划土地局、规划国土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正确处理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客观要求。
为适应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妥善解决当前土地供需矛盾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促进经济发展,现将有关政策措施通知如下:一、坚持土地管理严而又严的原则,加强和规范各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
这是妥善处理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的重要前提。
当前,要抓紧完成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工作,进一步加快审批工作进度,特别要做好县、乡两级规划的完善工作,把规划落到实处;要强化规划意识,建设用地开发要严格按照规划选址,建设项目用地要加强预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和监督,确保各级规划的全面实施。
二、实行建设用地指标置换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的相对集中。
农民居住向中心村和小城镇集中,工业向工业园区集中,是正确处理耕地保护和经济发展关系,解决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的有效途径。
为鼓励挖掘农村建设用地潜力,对将原有农村宅基地或村、乡(镇)集体建设用地复垦成耕地的,经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复核认定后,可以向国家申请增加建设占用耕地指标。
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作者:暂无来源:《资源导刊》 2014年第4期国土资发〔2014〕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城镇化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就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实行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并重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了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现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毫不动摇地坚持耕地保护红线(一)充分认识保护耕地的极端重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体现了对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的战略定力,体现了深化改革创新和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鲜明态度。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决策精神,切实提高对保护耕地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的认识,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必须充分认识到,尽管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显示耕地面积有所增加,但粮食生产的实有耕地面积并未增长,人口多、耕地少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耕地保护工作绝不能放松;我国经济已经到了必须在发展中加快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时期,粗放扩张、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老路不能再走,严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和紧迫;经过30多年持续快速发展,我国土地开发强度总体偏高,建设用地存量大、利用效率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控建设占用耕地不仅十分必要,也已具备条件。
(二)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将保护耕地作为土地管理的首要任务,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持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全面强化规划统筹、用途管制、用地节约和执法监管,加快建立共同责任、经济激励和社会监督机制,严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实有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
耕地保护的措施(一)
耕地保护的措施(一)耕地保护措施一:合理规划农田利用•制定农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农田使用类型和面积。
•合理划分耕地种植区域,确保不同农作物合理布局。
•严格控制非农业配置用地占用农田范围。
•提倡精细化管理,减少浪费和低效耕地使用。
措施二:加强土壤保护与管理•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加强有机肥利用和推广,提高土壤肥力。
•鼓励农户使用土壤改良剂,改善土壤质量。
•遵循耕作制度,轮作休耕,保持土壤养分平衡。
措施三:加强耕作措施管理•推广合理种植方式,如水稻田种稻田组合种植。
•推广水培技术,改变传统耕地利用方式。
•加强灌溉管理,合理利用水资源。
•加强农业机械化管理,提高耕地利用效率。
措施四: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知晓度。
•组织耕地保护培训,提升农民的意识和技能。
•开展农业示范推广活动,宣传科学的耕地保护方法。
•引导媒体关注耕地保护问题,扩大社会的关注度。
措施五:建立健全监测与评估机制•建立耕地资源监测系统,定期对耕地利用情况进行评估。
•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的监测与评估,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完善农田环境监测网,确保耕地生态环境安全。
•对耕地保护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以上是针对“耕地保护”的一些措施,通过合理规划农田利用、加强土壤保护与管理、加强耕作措施管理、加大宣传力度以及建立健全监测与评估机制等方面的努力,可以更好地保护农田资源,提高耕地利用效益,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措施一:合理规划农田利用•制定农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农田使用类型和面积。
合理规划农田利用是保护耕地的基础。
通过制定总体规划,可以明确农田的功能定位和利用方式,合理分配不同作物的种植面积,避免过度占用耕地资源。
•合理划分耕地种植区域,确保不同农作物合理布局。
科学合理地划分不同作物的种植区域,可以提高农田利用效益,防止种植同一作物过多导致病虫害的暴发,同时也有利于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措施
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推深做实田长制,有力支撑服务〃两强一增〃〃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制定如下措施。
一、坚决落实耕地保护一岗双责。
各地要牢固树立耕地保护的意识,坚决落实一岗双责,扛稳扛牢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的责任。
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把耕地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推深做实田长制,压实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职责。
强化各部门责任,协同推进耕地保护工作。
二、严控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生态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
建设项目选址时,项目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对依法可以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多方案比选,做到不占、少占耕地。
严格临时用地审批、使用和复垦监管,临时用地期满后,必须恢复原耕种条件。
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和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三、强化耕地农业用途管制。
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坚决制止破坏耕地耕作条件的行为,及时调整不符合严格管控"非粮化”要求的农业扶持政策,重点向粮食种植主体倾斜。
对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植树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
加强耕地樗荒监测,乡镇政府要采取流转、代耕代种及托管等措施恢复耕种。
强化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耕地租赁监管,监督经营主体严格履行合同(协议)。
坚决制止借土地流转之名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防止擅自改变用途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保护耕地的措施
保护耕地的措施
一、保护耕地的措施
1、加强耕地保护意识:开展耕地保护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耕地保护意识,积极营造保护耕地的社会氛围。
2、坚持“三权分置”:落实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和私人土地的“三权分置”,坚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把耕地纳入国家和地方政府各级依法享有所有权的管理范围。
3、完善行政管理制度:实行耕地管理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加强耕地权属确认,建立耕地权属登记制度,科学管理耕地,杜绝非法侵占和滥用。
4、减少耕地开发:限制农用地的开发、转移和流转,严格审批绿化用地、建设用地的减少利用,把耕地纳入国家保护管理范围,把耕地纳入国家重大项目规划中,统筹规划,加大耕地保护力度,规范耕地开发行为。
5、加强法律实施:加强对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的监督,推行“统一申报、统一审批、统一监督”的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保护耕地面积,切实把耕地的数量稳定在一定的数量之中。
贯彻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接受中国政府网专
《纲 要 》 压 缩 到
55 8 万亩 。原来确 定
国土 资 源部 副部 长 鹿 心 社 座 客 中 国政 府 网直播 室 ( 龙 摄 ) 张
吗 ?我 可 以肯 定 地 告诉 大 家 ,只 要措 施 到 位 ,完全 可 以实现 保 住 1 亿亩 耕 8
《 纲要 》相 比,突 出了对 耕 地 的严 格 保 护和 对 土 地 的节 约集 约 利用 。主 要 有 四个 方 面 的变 化 :第 一 ,调 高 了耕
全 、经 济 安 全 、生 态 安 全和 社 会稳 定
这 个 大 的角 度来 考 虑 决 定 的 。大 家知 道 , 我们 国家人 口多 , 人均 耕 地 少 , 人 口在 高 峰 期 的 时 候 要 达 到 1 亿 左 5
就 占了7% 1。
右 , 中 国人 的 吃饭 问题 是头 等 大 事 。
地 这个 目标 。
每 年 建 设 占用 耕 地 30 1 万亩 ,现在压缩
N3 o o 万亩 以下 。第
2 o 0 8  ̄ y
总体 规划 纲 要 (0 6 2 2 年) , i 月 20—00 》 0 2 日, 《 要 》正 式 公 布 实施 。作 为 3 纲 落 实土 地宏 观 调 控和 土 地 用途 管 制规 划城 乡 建 设 的重 要 依据 , 《 要 》 关 纲 系 社会 各 业 ,关 系 千家 万 户 ,其 发 布
调 整 。 原来 种 的 是庄 稼 ,现 在 种果 树 或 者 挖鱼 塘 。第 四 ,灾 害损 毁 。像 汶 川 大 地震 ,导 致很 多耕 地被 损 坏 。前 些 年 我们 做 过 统 计 ,每 年减 少 耕地 中 生 态 退 耕 占了很 大 的 比重 ,2 0 年 到 01 2 0 年耕 地减 少 1 2 亿 亩 , 生态 退 耕 05 .4
国土资源部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6.29•【文号】国土资发[2012]108号•【施行日期】2012.06.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障,是优化利用土地资源、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有效途径,也是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重要职责和任务。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的方针政策,综合采取行政、工程、技术等措施,在稳定耕地数量的同时,注重质量管护,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国粮食生产实现“八连增”提供了有力保障。
但一些地方对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提升耕地持续增产保障能力的综合措施还需进一步加强,管护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数量管控、质量管理和生态管护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丰富耕地保护内涵,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管控优质耕地(一)将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后三个月内,要按照《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和有关要求,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要综合运用土地变更调查、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落到实地,划定边界,设立标志,统一编号,落实到户。
编制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图件和表册,逐片(块)落实数量、质量等级和保护责任信息,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及时完善和更新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土地变更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
保护耕地的具体措施
保护耕地的具体措施
保护耕地的具体措施有:
1. 加强土地管理:建立健全土地调查监测体系,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土地审批和监管,减少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2. 实施土地保护政策:加大对耕地的保护力度,加强耕地基本农田和重点农产品生产保护,禁止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限制土地承包转让和流转。
3. 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修建水利灌溉设施,提高耕地的灌溉利用率,增强农作物的抗旱能力。
4. 推广高效农业技术:积极推广种植技术、肥料施用技术和农药使用技术,提高农作物单产,减少农业面积对耕地的需求,有效保护耕地资源。
5. 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如秸秆还田、生物质燃料利用等,减少对耕地的二次占用。
6. 强化环境监管和执法: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占用耕地的查处和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增强耕地保护的法律威慑力。
7. 推进农村土地整治与规划:对农村的土地进行规划和整治,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布局耕地和非耕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8. 加强农民教育和意识提升:加强对耕地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农民对耕地保护的自觉性。
概括近代中国共产党进行土地政策调整的主要特点
概括近代中国共产党进行土地政策调整的主要特点当前我国土地新政策主要特点一、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国务院多次强调,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
基本农田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
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二、进一步明确土地管理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严格实行问责制,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土地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应当追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三、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法由国务院分批次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调整为每年由省级人民政府汇总后一次申报,经国土资源部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后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城市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四、采取多种措施,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一)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不得违反规划、超计划用地。
(二)严格执行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标准,不得超标准用地。
(三)大力推进标准厂房建设,最大限度发挥土地效益。
市区各工业园区建设的标准厂房,层级要达到平均五层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投资强度不能低于150万/亩,其他工业园区投资强度不能低于120万/亩。
(四)严禁闲置土地。
用地单位闲置土地满一年的,由政府征收土地闲置费,闲置土地满两年的,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五)提高建设用地有关规费缴纳标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提高一倍,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两倍,耕地开恳费、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也将有所提高。
五、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一)调整征地补偿费标准,市级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征地补偿费不低于3万元/亩,县、乡级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征地补偿费不低于2万元/亩。
支付给被征地农户的土地补偿费分配比例一般不得低于80%。
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的解读
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的解读佚名【期刊名称】《国土资源》【年(卷),期】2014(000)004【总页数】2页(P34-35)【正文语种】中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土资源部在深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新形势下进一步严格耕地保护的新目标、新要求和新举措,这是指导未来一个时期耕地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充分认识保护耕地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站在改革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客观分析了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揭示了土地管理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强调要毫不动摇地坚守耕地保护红线,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进一步严格耕地保护的战略目标和总体要求。
这充分体现了对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的战略定力,体现了深化改革创新和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鲜明态度。
坚守耕地保护红线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需要。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
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我国的头等大事。
我国粮食安全并非高枕无忧,尽管粮食总产量实现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十连增”,但粮食与其他重要农产品的进口数量也在持续攀升,产需缺口不断加大,2012年贸易依存度已上升到21%。
未来随着人口增加和城镇化发展,粮食需求还将刚性增长,粮食供求紧平衡很可能是一个长期态势。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最根本的是保护耕地。
要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耕地保护就丝毫放松不得。
坚守耕地保护红线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根本要求。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刻不容缓。
经过多年以大量消耗资源环境为代价的高速发展,许多城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明显减弱,水土资源和能源不足、环境污染等问题凸显,财政和金融风险不断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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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硼 快
国土部 : 采取 最严 格 耕 地 保 护 措 施
日前 ,国务院 印发第三版 《 全国土地 利用总体规 划纲要 ( 0 6 2 2 年 )》,对未来1 年土地利用的 20 — 0 0 5 目标和任务提 出6 项约束性指标g9 U 大预期性指标。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 ,中国耕地保护 和土地规 划
等业务的证券公司 ,应 当在取得换发的经
加大对 边境 贸易发展 的财政 支持 力 知》,规定保险公司 “ 以公司总资产为基
票( 股权) 、证券投资基金 、间接基础设施
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后 ,采取有效描施 ,开 度 ;提 高边境地 区边 民互市 进 口免税 额 础 ,在计算金融债 、企 业( 公司) 债券、股
种类距前 次申请问隔 时间由1 年缩短 至6 试 点;支持边境口岸建设。
个月。 点评 :推 动人 民 币国 际化 的主 要 动 力
险产品 ,应 以扣除证券回购融入资金金额 后的产品账户资产金额作 为其资金运用比
点评 :保监会通过对最低 资本的详细
点评 :此 规 定 为 市场 所期 待 的 融资 融 之一是边境 贸易。以边贸结算推动下的人 例 的计算基础。”
展与该业务有关的法制宣传、知识普及和 度 ;支持边境特殊经济区的建设与发展 ; 风险提示等投资者教 育活动。
进一步减轻边贸企业负担,对涉及边境贸 项 目投资以及境外投资等法律法规规定范 入资金金额后的公司总资产金额作为资金
业务范围放宽后,证券公司可增加和 易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 目进行清理和 围内的投 资比例时 ,应以扣除证券 回购融
政策走向是 ,以构 建保 障和促进科学发展 的新机制 为 主线 ,更加妥善地 处理保 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关系 , 走 出一条规划统筹、市 场配置 、依法行政 、维护权 益 的科学管理之路。 6 项约 束性指标 :集 中在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 田 保护面积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新增建设 占用耕
6 中国经济信息 2 /0 8 220
式 ,借款 人可遵 循 “ 自愿 组合 、诚 实守
信、风险共担 ”的原则 ,组成联保小组申 请贷款。 点评 :小康社会的标准是 以农 民人均
模、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等。
点评 :在保障经济持 续快速发展 的同时,中国采取 了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 护措施 ,1亿亩耕地红线,是我们赖 以生存 的底线。压力和挑战 同在 ,但我们绝 8
不 能吃 祖 宗饭 ,砸 子 孙 的饭 碗 。
收入 为基数,培养农村信用环境 ,有利于 发展农村经济。农户小额贷款事关三农问
题 ,农民的问题解决了,中国的最核心问
题就 好 办 了。
证监会 :
财政部 :
规 定证 券公 司业 务 范 围
证监会近 日正式发布 了 《 证券公司业
六项措施 支持边 贸发展
为促进边境地 区经济贸易发展 ,国家
保监会 :
保险资金 比例计算有新规
保 监会近 日发 布 《关于实施 < 保险 公 司偿付 能力管理规 定 )有 关事项 的通
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 《 规定 》被获准 将采取财税 、投资等多项优惠措施加大对
提供证券经纪、证券 资产管理 、融资融券 边境贸易的支持力度。具体 内容是 :
减少业务种类 ,但业务范围的变更应经证 规范,取消不合法、不合理 的收费项 目;
监会批准。另外 ,证券公司一次申请增加 抓紧研究一般贸易以人民币结算办理出口 运用 比例 的计算基础。对万能保险 、投资 的业务不得超过2 ,再次 申请增加业务 退税 的问题 ,并优先考虑在边境地区扩大 连结保险等资金运用比例有特别规定的保 种
券推 出明确了程序,表明管理层有 意通过 民 币区域化 ,本身不仅是人 民币国际化 的
忽略 了对 业务 风 险 的控 制 。
此 目的来限制防止券 商盲 目扩大业务 ,而 起 步,同时也为中国边贸和 国际贸易的发 界定 ,进一步加强了对保险公 司偿付能力
展 提 供 了更 大 的便 利
农行 :
推 出农 户小额贷款 管理 办法
日前 ,农行 发布 了 《 农户 小额贷款 管理办 法 》。农 行 明确 了农 户小额贷款
以 “ 金穗惠农卡 ”为载体 ,单户额 度为 3 0 元至3 0 0 ,采 用 自助可循环 方 00 0 0元 式 ,在核定的最高额度和期限 内,借款人 可随借随还 ,自助放款还款。在具体贷款 方式 上 ,可采取信 用贷款 或担保贷款 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