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工作方案
耕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耕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1. 背景与意义1.1 背景耕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资源。
然而,在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的过程中,耕地资源受到严重的较少和破坏,耕地质量也日益下降。
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中国国土资源状况公报(2019年)》,2019年中国耕地面积为1.812亿公顷,较上年减少50.5万公顷。
1.2 意义•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是实现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
•耕地资源是每个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保护耕地资源也是每个国家必须面对的问题。
•耕地保护工作的落实也是中国在绿色发展上的重要一步。
2. 目标与任务2.1 目标通过制定和执行耕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达到以下目标:•保持和巩固中国耕地资源总量,在区域间和农业生产系统内实现合理分布;•提高中国耕地资源利用效益,减少耕地荒漠化、污染和生产能力下降等现象;•提高保护耕地资源的质量,推动形成耕地生态系统。
2.2 任务•加强耕地资源总量保护,加强土地减量调整管理,确保耕地“减少一块、补种一块”;•加强耕地资源利用效益保护,推行高效节水农业,提高粮食产量,推广经济作物、深加工等产业发展,提高农业生产价值;•加强耕地生态系统建设,保护水源、生物多样性和耕地生境等,提高耕地生态系统性能,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 实施方案3.1 耕地资源总量保护•加强耕地调查,完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建设用地储量核实工作,建立土地动态管理机制,确保耕地“减少一块、补种一块”;•推行耕地保存利用制度,禁止非农业用地占用耕地,加强违规用地的查处和保护性耕地的保护;•加强城镇化和工业化的规划控制,合理划定城市发展区域和产业发展区域,保持土地农业生产功能;•建立健全耕地退出制度,推行“有补有偿”原则,加强耕地改良与土地修复,缓解城市快速发展对耕地资源的压力。
3.2 耕地资源利用效益保护•推广高效节水农业技术,加强灌溉设施建设,控制农田化肥、农药和兽药的使用量;•加强耕地保护与产业生产的有机结合,加大农业产业化支持力度,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推广优质优价农产品,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打造现代农业基地,实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国士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
国士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农业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要求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城镇化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就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实行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并重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了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管理,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以下简称“两部”)研究决定,在已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的基础上,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进一步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现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基本要求。
当前,我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耕地保护工作绝不能有丝毫的放松。
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要切实夯实粮食生产的物质基础,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基本农田是耕地的精华,是粮食生产的核心产能。
各地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精神,切实提高对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抓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切实将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特殊保护,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把13亿中国人的饭碗牢牢地端在自己手上。
(二)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重要举措。
中央明确要求,城镇发展“要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在城乡建设上要节约集约用地,尽量少占或不占良田”。
各地必须处理好城镇化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证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
目前,各级地方国土资源部门正在组织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在修编中要根据耕地后备资源状况,立足于区域内补充耕地自求平衡,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认真编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明确重点区域,统筹安排好规划期内补充补后占
各级地方国土资源部门都要建立健全补充耕地储备库,先行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实现耕地先补后占。要按照资金性质核定纳入储备的补充耕地面积。使用耕地开垦费、建设单位或市、县、乡(镇)政府自筹资金补充的耕地,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凡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补充的耕地,按规定不得用于占补平衡;资金打捆使用的,按比例确定可用于占补平衡的补充耕地面积。对于已完成的按规定可用于占补平衡的补充耕地,尚未用于占补平衡的,在按耕地如实进行土地变更调查、登记后,纳入耕地储备库,用于今后的占补平衡。凡纳入耕地储备库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都应按照部《关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88号)规定要求,及时报部备案,统一配号。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3号)规定,每年及时组织开展耕地占补平衡考核,认真总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改进管理工作。部将对各省(区、市)占补平衡情况进行全面汇总分析,并通过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或考核,集中检查各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对于问题突出的地区,将责令限期整改。检查、考核和整改等有关情况予以通报。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要根据检查和考核情况,督促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市场化运作方式的统一管理,建立相关制度,规范运作行为。对于市场化补充耕地的,国土资源部门要着重做好项目立项、验收和补充耕地指标确认等工作,通过统一的指标转让市场,规范指标登记、转让、挂钩、注销等程序,严格管理,防止弄虚作假。市场化方式补充耕地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在验收合格和补充耕地指标确认后,也必须按国土资发〔2008〕288号文件规定要求,及时报部备案。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工作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工作方案篇一: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县红山窑乡黑土洼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方案**县红山窑乡黑土洼村土地整理开发项目于20XX年7月19日《**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批准(: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工作方案)20XX年第一批省级留成两费投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立项的通知》(甘国土资耕发[20XX]47号)批准立项,根据《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厅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为了认真落实项目计划、执行项目预算、切实做好项目的建设实施,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县国土资源局经多次现场踏勘,并在与红山窑乡黑土洼村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建设情况该项目建设总规模为256.83公顷,总投资661.85万元,其中省级投资470万元。
项目区位于**市**县红山窑乡黑土洼村。
项目区东、西、南均以农村道路为界,北以田埂为界。
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12808~1013000,北纬381614~381653之间。
项目区内光、热、水等自然条件都比较丰富,通过配套农田基础设施,可将荒草地开发整理为耕地,通过对项目区合理布局,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净26.04公顷,新增耕地率10.14%。
项目设计工期1年,20XX年4月-20XX年4月。
通过项目区的建设,将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明显改善和优化区域内的生态环境。
项目的静态回收期9.31年,投资收益率29.02%,项目的实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我经济效益是巨大的,生态效益也是显著的。
二、组织实施机构本项目管理实施法人制,由**县国土资源局为项目法人,领导和监督项目实施,指派专人具体负责实施,项目所在的农场积极配合。
为确保项目有计划、有步骤的顺利实施,按期完成各项规划建设任务区,成立土地整理项目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主管土地的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县国土资源局和财政局局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
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作者:暂无来源:《资源导刊》 2014年第4期国土资发〔2014〕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城镇化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就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实行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并重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了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现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毫不动摇地坚持耕地保护红线(一)充分认识保护耕地的极端重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体现了对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的战略定力,体现了深化改革创新和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鲜明态度。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决策精神,切实提高对保护耕地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的认识,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必须充分认识到,尽管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显示耕地面积有所增加,但粮食生产的实有耕地面积并未增长,人口多、耕地少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耕地保护工作绝不能放松;我国经济已经到了必须在发展中加快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时期,粗放扩张、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老路不能再走,严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和紧迫;经过30多年持续快速发展,我国土地开发强度总体偏高,建设用地存量大、利用效率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控建设占用耕地不仅十分必要,也已具备条件。
(二)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将保护耕地作为土地管理的首要任务,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持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全面强化规划统筹、用途管制、用地节约和执法监管,加快建立共同责任、经济激励和社会监督机制,严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实有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3.04•【文号】国土资发[2004]32号•【施行日期】2004.03.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2004年3月4日国土资发[2004]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农业(农牧、农林)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现将《全国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全国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方案(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基本农田保护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近几年来一些地方存在忽视基本农田保护的倾向,擅自调整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面积减少;违法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土地用途变化较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没有得到足够重视,耕地质量下降,影响了粮食生产和农业发展,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国务院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领导的指示,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土资源部与农业部联合开展全国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
一、检查目的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基本掌握当前基本农田利用状况和变化情况,促进基本农田保护基础性工作的落实;发现和督促地方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薄弱环节,依法查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行为;进一步强化基本农田保护意识,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推动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检查重点和内容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检查《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88号)提出的基本农田“五不准”的执行情况,检查各地基本农田的数量和区位落实情况、实际利用状况和质量水平,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国土资源部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障,是优化利用土地资源、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有效途径,也是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重要职责和任务。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的方针政策,综合采取行政、工程、技术等措施,在稳定耕地数量的同时,注重质量管护,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国粮食生产实现“八连增”提供了有力保障。
但一些地方对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提升耕地持续增产保障能力的综合措施还需进一步加强,管护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数量管控、质量管理和生态管护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丰富耕地保护内涵,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管控优质耕地(一)将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后三个月内,要按照《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和有关要求,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要综合运用土地变更调查、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落到实地,划定边界,设立标志,统一编号,落实到户。
编制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图件和表册,逐片(块)落实数量、质量等级和保护责任信息,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及时完善和更新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土地变更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
要确保划定后的基本农田,原有高等级和集中连片的耕地得到有效保留,坡耕地的比重有所降低,平均质量等级和集中连片程度有所提高。
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实行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二)严控建设用地占用优质耕地。
耕地保护与耕地保护与实施方案
耕地保护与耕地保护与实施方案随着人口增加、城市扩张和工业化的加速,我国的耕地保护工作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
保护耕地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也是维护生态平衡、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了有效保护我国的耕地资源,实施一系列的耕地保护与实施方案显得十分必要。
一、我国耕地资源状况我国是世界上耕地面积最大的国家之一,耕地面积约为1.71亿公顷。
但是,由于人口过多、国土面积相对较小,加之不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我国的耕地资源面临着严重的矛盾。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计数据,从20世纪50年代至今,全国的耕地总面积减少了约1/3,平均每年减少近4000万亩。
二、我国耕地保护的现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如《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
但是实际情况却并不理想。
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为了发展经济而滥用土地,过度开发和破坏耕地资源,导致耕地的丧失和荒漠化现象的加剧。
三、我国耕地保护与实施方案为了解决我国耕地保护问题,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的保护与实施方案:1. 加强土地管理加强土地管理是保护耕地的根本,政府应该通过完善土地法律法规和管理措施,严格强制实施用地审批制度,防止滥用耕地。
加大对违法占用耕地的处罚力度,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严厉的惩处。
2. 优化土地利用在优化土地利用方面,政府应着力推进节约集约型土地利用方式,加大土地边角化的整治力度,制定合理的土地利用政策和规划。
同时,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和技术培训力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与品质。
3. 实行耕地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在耕地征用方面,政府应实行耕地保护“一票否决制度”。
即在任何情况下,当地政府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征用耕地,减少对地方政府的干预,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4. 推广生态农业推广生态农业是保护耕地的另一个重要手段,政府应加大对生态农业的扶持力度,提高农民的生态保护意识。
同时,政府也应加强生态农业示范基地的建设,推广科学种植技术和农业经营方式,提高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6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监督管理的通知正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依法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以来,各地不断加强补充耕地管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但从近年来检查和考核情况看,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补充耕地不实、占补平衡不到位、监管薄弱等不容忽视的问题。
为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现通知如下:一、建立耕地占补平衡全面全程监管制度按照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和“先补后占”的要求,从补充耕地项目入手,在项目实施、备案、核实和补充耕地占补挂钩使用、占补考核(以下简称“补、备、核、用、考”)等环节上强化监督管理,做到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利用土地利用“一张图”和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实时监控,形成有力的监管机制。
(一)补充耕地项目实施。
监督承担补充耕地任务的单位,严格按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立项、设计、实施和验收的有关规定要求,完成补充耕地项目,落实补充耕地。
(二)补充耕地项目备案。
监督补充耕地项目验收单位,按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备案要求,及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报部备案。
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同时掌握市县验收的项目报备情况。
(三)补充耕地项目核实。
市县验收的项目,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核实项目立项、验收和补充耕地等报备信息;部对省级核实的报备项目和省级直接报备的项目进行复核。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农业(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立二十年来,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一直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为科学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落实中央要求、实行永久保护,开创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新局面(一)坚决落实中央提出的新要求,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水平。
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高度,对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提出的更新更高要求。
各地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按照“依法依规、确保数量、提升质量、落地到户”的要求,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水平,努力实现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重、生产功能与生态功能并重。
(二)紧紧抓住有利时机,切实落实永久保护措施。
当前,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即将完成,全国农用地分等定级、全国耕地地力调查基本完成,基本摸清了现有基本农田的位置、数量、等级及变化情况;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全面展开,为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撑。
各地要抓住有利时机,将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一些地区基本农田零碎分散、规划调整频繁、建设占用多、补划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基本农田的区位稳定程度、集中连片程度、落地到户程度和信息化程度,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提升到全新水平。
二、合理调整、科学划定,确保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三)严格规划编制的各项要求,切实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方案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土地复垦与耕地保护【发文字号】国土资厅发[2012]60号【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发布日期】2012.12.07【实施日期】2012.12.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进一步加强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逐步建立土地数量、质量、权属统一登记制度,满足土地资源数量质量并重管理的需要,部研究制定了《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方案》(见附件),现予印发。
请根据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方案2012年12月7日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工作方案按照2011年部第97次专题会议精神,以及2012年研究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工作会议和第20次部长办公会议的要求,为确保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更新全国范围内的耕地质量等别状况,掌握年度耕地质量等别与产能变化情况,保持全国耕地质量等别数据的现势性,逐步建立土地数量、质量、权属统一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数量质量并重管理的需要。
二、工作任务(一)定期全面评价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关于“土地等级每6年调整1次”的要求,依据最新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采用《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的技术方法,每6~10年为周期,对所有现状耕地的质量等别进行全面调查评价,建立县级、省级、国家级耕地质量等别数据库,并纳入国土资源“一张图”及综合监管平台,建立耕地数量质量一体化的土地调查数据库。
(二)年度更新评价和监测评价更新评价:为实现耕地质量等别动态更新,保持成果现势性,依据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每年对耕地现状变化(建设占用、灾害损毁、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补充开发)及耕地质量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等突变性因素引起的耕地质量等别变化,按《规程》的技术方法,开展更新评价,并及时更新县级、省级、国家级耕地质量别数据库。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农业(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农业局: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认真执行《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9]167号)规定,各地要充分应用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以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为契机,全面把握并衔接好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成果验收和报备等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任务(一)落实基本农田地块。
基本农田划定应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基础上,编制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将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逐图斑落实基本农田地块,明确基本农田的地块边界、地类、面积、质量等级信息、以及片(块)编号。
(二)健全相关图表册。
落实到地块的基本农田,应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底图为基础,编制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分析图,填写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现状登记表、保护责任一览表并形成相应统计汇总表(见附件)。
基本农田保护图、分布图的编制应在全要素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线划图上,以相应的图例图示,反映基本农田地块和保护片(块)的空间位置和编号,加注界桩和保护牌设立等信息。
(三)设立统一标识。
基本农田划定后,各地应按《基本农田与土地整理标识使用和有关标志牌设立规定》(国土资发[2007]304号)的要求,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牌和标识。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农业(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立二十年来,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一直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为科学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落实中央要求、实行永久保护,开创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新局面(一)坚决落实中央提出的新要求,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水平。
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高度,对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提出的更新更高要求。
各地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按照“依法依规、确保数量、提升质量、落地到户”的要求,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水平,努力实现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重、生产功能与生态功能并重。
(二)紧紧抓住有利时机,切实落实永久保护措施。
当前,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即将完成,全国农用地分等定级、全国耕地地力调查基本完成,基本摸清了现有基本农田的位置、数量、等级及变化情况;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全面展开,为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撑。
各地要抓住有利时机,将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一些地区基本农田零碎分散、规划调整频繁、建设占用多、补划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基本农田的区位稳定程度、集中连片程度、落地到户程度和信息化程度,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提升到全新水平。
二、合理调整、科学划定,确保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三)严格规划编制的各项要求,切实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推进全市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一)保护目标到2020年,全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724.05万亩。
做好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二)保护措施1.对永久基本农田实施特殊保护。
制定下发我市《关于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和引导;加强用途管制,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的,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加大执法监察力度,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对符合条件的重大建设项目、生态退耕、灾毁等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论证等有关补划工作;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优先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优先用于改变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补划,确保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足、质量好。
2.严格执行耕地保护考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0号),完善我市《聊城市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县、乡、村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严格对各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并落实奖惩。
3.实施耕地保护补偿奖励。
按照省级资金补偿激励办法,市县两级在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时,依据耕地保护责任落实、耕地地力保护等情况,对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奖补,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后期管护与修缮、地力培育和耕地保护管理等。
根据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对认真履行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成效突出的县级政府给予表扬,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耕地占补平衡调剂指标、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时,对于耕地保护工作到位的县(市区)予以倾斜。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9.05.14•【文号】国土资发[1999]122号•【施行日期】1999.05.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1999年5月14日国土资发[1999]1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 (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农业(农牧渔业、农林、农牧)厅(局):国家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政策以来,各地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相应作了修订和修编,对基本农田保护提出了新的目标,作出了新的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及《纲要》的规定,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特别是今年要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调整划定和建章立制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护基本农田是贯彻土地基本国策,切实保护耕地而采取的一项特殊措施,对于确保一个时期内一定的耕地面积和质量,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地方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都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进一步深刻认识保护基本农田的重要性和新时期面临的任务,密切配合,做好工作。
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贯彻《土地管理法》和《农业法》的重要内容,纳入“三五”普法范围。
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增强全民耕地保护意识的同时,增强基本农田保护意识。
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切实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一、工作目的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切实提高基本农田的区位稳定程度、集中连片程度、落地到户程度和信息化程度,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的管理水平,做到基本农田划定依法依规、确保数量、提升质量、落地到户。
二、工作任务(一)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在全镇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的基础上,将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逐图斑落实到地块,明确基本农田地块边界、地类、面积、质量等级及编号等基本信息。
(二)健全图表册基础资料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形成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基础,分级填写好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现状登记表、保护责任一览表,并形成相应统计汇总表,建立相应的账册。
在基本农田保护图上加注保护牌、界桩设立位置、影像、土地等级等信息。
(三)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逐户发放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卡,把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承包农户,并以村为单位按农户逐一登记。
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逐步将基本农田标注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
按照相关规定,由镇与村签订或更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明确基本农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块、质量等级、保护措施、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奖励与处罚等内容。
(四)规范保护标识及责任卡根据《基本农田与土地整理标识使用和有关标识牌设立规定》(国土资发〔20XX〕304号)的要求,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牌和标识,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联合下发的《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XX〕11号)的有关要求,统一规范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卡式样,并向农户发放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卡。
三、工作原则(一)实事求是原则在进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根据调查的实际现状,认真全面地采集数据,真实反映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地力等级、保护责任、数量、分布及其利用水平等情况,做到实地、图件和调查数据三者一致,为三堂街镇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提供有效的服务和保障。
2024年耕地保护检查方案
2024年耕地保护检查方案____年耕地保护检查方案一、背景和目标耕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支撑。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农地被大量转为建设用地或者工业用地,严重威胁到了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为了保护耕地资源,确保粮食安全,____年的耕地保护检查将聚焦于以下目标:1. 提高耕地保护意识:通过检查,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农民对耕地保护的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耕地保护的氛围。
2. 确保耕地质量:通过检查,确保耕地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质量,提高土壤肥力,落实科学耕作措施,减少土壤退化。
3. 防止农地非农化:加强对农地转为非农用地的监督和整治,确保农业用地与保护和建设的协调发展。
4. 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通过检查,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检查内容和范围1. 基本农田保护情况检查:对全国范围内的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现状、土壤质量等指标的评估。
2. 耕地占用审批和规划实施情况检查:对各地耕地占用审批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土地利用规划与实际执行相符,有效防止非法占用农地。
3. 土壤污染和治理情况检查:对农田土壤的污染状况进行检查,重点关注重金属、农药残留等环境污染物的监测和治理情况。
4. 农地非农化整治情况检查:对农地转为非农用地的情况进行检查,依法惩处违法非农化行为,保障农业用地安全。
5. 农业可持续发展情况检查:对各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推动农业的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和实施1. 组织机构:成立由农业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检查组,负责组织和实施检查工作。
2. 检查方式:采取地方执法部门与中央部门联合检查的形式,开展实地考察、数据分析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情况。
3. 检查时机和周期:选择农作物种植旺季进行检查,确保检查数据真实准确。
检查周期为一年一次,持续监督和推动耕地保护工作。
耕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耕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积极落实耕地保护目标。
通过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35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727公顷。
(二)有序推进耕地占补平衡。
全面完成X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和土地开发项目的验收任务,落实先补后占制度和占补平衡各项要求。
(三)节约集约用地。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相关产业和供地政策,依法依规处置闲置土地,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项目用地定额标准,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净地”出让制度。
(四)促进耕地保护管理。
加强耕地保护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保护监管网络,夯实耕地保护基础。
同时加强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切实提高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水平。
(五)全面实施土地整治工程。
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耕地面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促进城乡统筹和美丽乡村建设。
(六)提高执法检查力度。
加强土地执法监察,严格执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第15号令)等规定。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成立X区X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X副组长:X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本方案的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局,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管副局长任副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制订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加强宣传、检查和指导,调整和完善相关制度等。
三、工作内容(一)认真履行耕地保护职责。
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对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等主要目标,分解落实保护责任,形成区、镇(办)、村、农户四级耕地保护责任体系,达到责任体系完善、保护责任明确、保护措施到位、保护成效明显的目标。
国土资源部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
QINGHAIGUOTUJINGLUE
青海国土经略・政策关注
要充分利用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剥离土壤,改良新开垦耕地,提高耕地质量。 (六)严格项目验收、提质改造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时,负责验收的地方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 项目管理、土地变更调查、农用地分等定级等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明确新增耕地面积、水田或旱地等耕 地类型,统一使用利用等标准评定耕地质量提升程度,确保项目真实性、准确性,并及时通过监管平台上 图入库。实施旱地改造并经过验收的新增水田,应及时纳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在今后年度变更调查中不 得擅自变更为旱地或其他地类。 四、规范补改结合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七)明确补改结合适用范围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涉及占用耕地,受资源条件限制,难以做到占优补优、 占水田补水田的,可通过补改结合方式,在确保补足耕地数量基础上,结合实施现有耕地提质改造,落实 耕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按照部有关规定,铁路、高速公路和大中型水利水电等稳增长重点建设项目, 可对补充耕地和提质改造进行承诺;其他建设项目在完成补充耕地数量的前提下,可对通过提质改造落实 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进行承诺。鼓励各地采取措施,先行实施提质改造,实现“失改后占”。 各类城市建设涉及占用耕地的,必须落实先补后占和直接补充优质耕地或水田要求,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国土资源部关于 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 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
国土资规[201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好今年中央《关于
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号)“落实和完善耕地占 补平衡制度,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规定要求,规范开展提升现有耕地质量、将 旱地改造为水田(简称“提质改造”),以补充耕地和提质改造耕地相结合方式(简称“补改结合”)落实占 补平衡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耕地占补平衡对工 业化、城镇化建设占用耕地的补救作用,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实施耕地提质改造,通过耕地补改结合,既 实现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又确保工业化、 城镇化用地需要,支持稳增长重点建设项目及时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服务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在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挥国土、农业、水利、林业、财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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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工作方案篇一: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县红山窑乡黑土洼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方案**县红山窑乡黑土洼村土地整理开发项目于20XX年7月19日《**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批准(: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工作方案)20XX年第一批省级留成两费投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立项的通知》(甘国土资耕发[20XX]47号)批准立项,根据《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厅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为了认真落实项目计划、执行项目预算、切实做好项目的建设实施,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县国土资源局经多次现场踏勘,并在与红山窑乡黑土洼村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建设情况该项目建设总规模为256.83公顷,总投资661.85万元,其中省级投资470万元。
项目区位于**市**县红山窑乡黑土洼村。
项目区东、西、南均以农村道路为界,北以田埂为界。
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12808~1013000,北纬381614~381653之间。
项目区内光、热、水等自然条件都比较丰富,通过配套农田基础设施,可将荒草地开发整理为耕地,通过对项目区合理布局,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净26.04公顷,新增耕地率10.14%。
项目设计工期1年,20XX年4月-20XX年4月。
通过项目区的建设,将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明显改善和优化区域内的生态环境。
项目的静态回收期9.31年,投资收益率29.02%,项目的实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我经济效益是巨大的,生态效益也是显著的。
二、组织实施机构本项目管理实施法人制,由**县国土资源局为项目法人,领导和监督项目实施,指派专人具体负责实施,项目所在的农场积极配合。
为确保项目有计划、有步骤的顺利实施,按期完成各项规划建设任务区,成立土地整理项目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主管土地的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县国土资源局和财政局局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申报、组织实施、成果管理及部门之间的协调等工作。
由项目所在单位黑土洼农场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提出工作及实施进度计划,组现场施工组织,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工程施工单位资金申请审核,项目初步验收以及项目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
项目实施管理实行工程建设“五项”制度,即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公告制。
施工过程中,由项目领导小组领导下的质量检验监督机构要对工程进行全民质量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工程监理规章制度。
要实行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对工程建设分阶段检查、验收,共同把好工程质量关。
三、规划建设任务及投资规模项目建设任务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防护林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为平整面积252.46hm2;整修斗渠1119.94m,配套新建渠系建筑物7座;建设膜下滴灌256.83hm2,配套建设6万m3蓄水池1座和系统首部1套,铺设地埋upVc管道17828.39m,配套各类地埋管件585个,铺设地面pe管道2122200m,配套各类地面管件42959个;新建泄水井54座,阀门井53座,镇墩和支墩521座,管理房1座;配套水泵1台,配套低压配电线路83.30m,变压器和配电箱各1台。
新建生产路5482.50m,修建交叉建筑物涵洞3座。
栽植杨树668株。
项目总投资为661.85万元。
包括工程施工费566.07万元,占总投资的85.53%(其中土地平整工程213.80万元,农田水利工程为330.46万元,田间道路工程为20.64万元;其他工程为1.17万元);设备费14.32万元,占总投资的2.16%;其他费用为68.48万元,占总投资的10.35%(其中前期工作费为30.57万元;工程监理费为8.49万元,竣工验收费为16.98万元,业主管理费为12.44万元);不可预见费为12.98万元,占总投资的1.96%。
单位面积投资25770.02元/hm2(1718.00元/亩)。
其中470.00万元由省级投资,其余191.85万元由社会自筹。
四、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颁发《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资金足额到位,是保证项目如期完成的先决条件。
在资金的使用上,一要加强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与监督,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年度支出决算和项目竣工决算,合理调配使用,项目资金足额用于项目建设。
二要明确资金开支范围,优先用于整地、农田水利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效益。
三要自觉接受省、市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严格财经纪律。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实行封闭运行。
专户储存、专帐记载、专款专用,强化工程预、决算制,资金使用与工程进度相一致,项目工程质量监测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合格后下拨经费。
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跟踪检查和运行审计,严格财务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坚决做到不挤占、不挪用。
五、项目实施的步骤依据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以及项目区的实际情况,将项目区划分三个施工标段建设实施。
(一)项目实施前准备阶段1、完成**县红山窑乡黑土洼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
2、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完成施工设计。
3、完成项目区四至范围的定桩放线、土地权属的确认。
4、完成项目招投标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项目实施阶段1、组织招投标。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招投标法》和《**省土地整理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在**县国土资源局的监督指导和委托下,由**农垦黑土洼农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标底,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后签订施工合同,考察确定工程监理单位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
2、工程实施。
项目工程全面开工建设,完成施工设计的各项建设任务,提交工程竣工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申请并通过竣工验收。
3、组织验收。
提交并通过竣工验收。
六、项目工程后期管理项目成果管理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项目区耕地保护和配套设施的运营和维护。
项目实施后由当地政府负责项目区内耕地的保护和配套设施的运营和管护,**县国土资源局派专人定时负责监督工作,以免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和项目效益的降低。
七、项目实施采取的措施项目实施中必须严格遵守工程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制、法人责任制和公示制五基本制度。
1、招投标制度实施方案。
为节约资金,保证工程质量,农场项目办分标段对工程内容逐一分解,严格按《招标投标法》和《**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项目实施单位,以便实现公平竞争,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降低建设项目成本。
2、工程监理制度实施方案。
工程监理单位由**县国土资源局委托黑土洼农场考察确定后委托监理。
工程监理以自身的专业技术、管理技术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投资,公正的管理合同,使工程项目的总目标得以最优实现。
监理单位代表建设方对工程进行监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协调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使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对所有分项工程的建设内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理。
3、合同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项目建设涉及招标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多项合同,农场项目办通过招投标,将项目工程承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建设,按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施工、监理合同。
明确相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出现纠纷按《合同法》有关规定解决。
4、项目法人责任制实施方案。
**县国土资源局对项目规划、建设、实施全过程负责。
5、公告制实施方案。
对项目建设内容、投资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以增强投资和资金的使用透明度,密切联系群众,加强社会监督,提高资金利用效益,为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篇二:国土资源部60号文件国土资发【20XX】60号国土资发【20XX】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务局、农业局: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1号,以下简称中央1号文件)有关要求,切实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意义《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各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土地登记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对推进土地市场建设,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受当时条件的限制,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总体滞后,有的地区登记发证率还很低,已颁证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大部分只确权登记到行政村农民集体一级,没有确认到每一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这与中央的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不相适应。
明晰集体土地财产权,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十分紧迫繁重。
(一)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
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二)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客观需要。
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过程,是进一步查清宗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建立土地登记簿的过程,也是摸清土地利用情况的过程,从而改变农村土地管理基础薄弱的状况,夯实管理和改革的基础,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
(三)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
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进而通过深化改革,还权赋能,最终形成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是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的前提,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城乡统筹的动力源泉。
二、切实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强化成果应用各地要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力争到20XX年底把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做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
要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集中人员、时间和地点开展工作,坚持依法依规、便民高效、因地制宜、急需优先和全面覆盖的原则,注重解决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