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公司招商引资奖励制度模板
公司招商引资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公司的吸引力和竞争力,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公司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奖励原则: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第四条奖励标准:根据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税收贡献、就业岗位、技术含量等因素,设定不同的奖励标准。
第二章招商引资奖励范围与标准第五条成功引进投资项目的员工,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获得相应的奖励。
第六条奖励形式:现金奖励、股权激励、升职晋升等。
第七条奖励比例:根据项目投资金额的一定比例设定奖励金额,具体比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重要性确定。
第八条奖励的发放:奖励金额在项目正式投产并开始产生税收后一次性发放。
第三章招商引资奖励的申请与审核第九条申请条件:成功引进投资项目的员工需向公司提交招商引资项目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审核流程:公司招商引资奖励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奖励金额。
第十一条审核时间:每月进行一次审核,审核通过后及时发放奖励。
第四章招商引资奖励的监督与管理第十二条公司设立招商引资奖励审核小组,负责奖励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第十三条公司每年对招商引资奖励制度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员工对奖励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奖励决定后一个月内向公司招商引资奖励审核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第十五条公司对涉及招商引资奖励的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的招商引资能力。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附则第十六条员工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如有违法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公司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公司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招商引资能力,实现公司的快速发展。
同时,也希望大家共同努力,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5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
5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
合理,至少包括:
一、定义
1、招商引资:指为实现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落地,有效解决企业和社会融资实施缺口,采取政策激励、引导资本市场参与,以及其他措施,加大投资力度,利用政府投资、社会融资、市场机制等多种方式引进资金实现社会财富的增量、质量和效率提升的综合推进活动。
2、考核奖励:指根据企业、社会和政府的实际情况,专门设立考核奖励政策,以激励企业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并给予具体的政策上的支持。
二、考核标准
1、项目质量考核:企业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商引资项目,该项目必须达到政府定下的评价标准,达到规定的投资标准,并保证项目的实施质量,才能获得考核奖励
2、社会效益考核:企业要求能够提供优质的社会效益,在投资期间能给本地社会带来实质性的发展,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如果社会效益较大,则可以获得相对较高的考核奖励。
3、缴纳税收考核:企业要求在完成项目建设后,尽量少的去支出税收,可以给企业减轻财务负担,如果企业的税收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缴纳,则可以获得部分的考核奖励。
三、考核奖励。
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为进一步加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开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本办法适用于成功引进符合开发区产业发展导向项目的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以下统称“引资者”)。
二、奖励条件(一)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开发区的产业发展规划和环保要求,且在开发区内注册、纳税。
(二)项目投资资金必须为非财政性资金,且实际到位资金达到一定规模。
(三)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建设,并按计划完成投资和建设任务。
三、奖励标准(一)对于引进固定资产投资达到_____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_____%给予奖励。
(二)对于引进现代服务业项目,当年纳税额达到_____万元以上的,按照当年纳税额的_____%给予奖励。
(三)对于引进世界 500 强、国内 500 强、行业龙头企业等重大项目的,在上述奖励标准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额外奖励_____万元。
(四)对于引进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等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发展潜力的项目,按照项目投产后前三年新增税收地方留存部分的_____%给予奖励。
四、奖励申报及审核(一)引资者在项目达到奖励条件后,向开发区招商部门提出奖励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项目投资协议、资金到位证明、纳税证明等。
(二)开发区招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开发区管委会审批。
(三)开发区管委会审批通过后,在开发区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_____个工作日。
五、奖励兑现(一)公示无异议的,由开发区财政部门按照审批结果在_____个工作日内兑现奖励资金。
(二)奖励资金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依法缴纳。
六、其他事项(一)对同一项目,若有多个引资者,奖励资金由各引资者协商分配。
(二)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依法追回已发放的奖励资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招商引资考评奖惩方案(二篇)
招商引资考评奖惩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奖惩办法,切实调动全市各方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性,实现招商引资新突破,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一)工业项目。
新办独资、合资企业,在考核期内固定资产(包括出让土地、厂房、设备及配套设施,下同)投入达到___万元以上的;以增资扩股、股份转让或以兼并收购方式盘活现有企业,且在考核期内新增固定资产投入达到___万元以上的。
(二)农业项目。
引进从事农业种植和养殖业的,在考核期内固定资产投入达到___万元以上的(各级政府投入除外)。
(三)第三产业项目。
引进旅游、商贸、服务等第三产业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在考核期内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入达到___万元以上的(各级政府投入除外)。
(四)金融部门。
发放半年期以上的贷款,当年贷款增量达到___万元以上的。
二、奖励标准(一)招商引资中介人的奖励标准。
工业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___‰给予奖励,其它项目按___‰给予奖励。
(二)乡镇办区和市直部门招商引资的奖励标准。
对招商引资计划目标在___万元以上并完成计划的,给予招商引资额___‰的奖励;对招商引资计划目标在___万元以下并完成计划的,给予招商引资额___‰的奖励;超额完成任务的,对超额部分给予___‰的奖励;未下达招商引资计划目标但有招商引资额的单位,给予招商引资额___‰的奖励。
(三)引进贸易企业和争取国家无偿项目资金的奖励办法另行确定。
(四)金融部门新增贷款的奖励标准。
按当年贷款增量的___‰予以奖励。
三、约束措施(一)对未完成招商引资计划目标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其单位“___”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连续三年未完成计划目标的,调整主要负责人工作岗位。
(二)对本级财政预算单位未完成招商引资计划目标的,调减其下年度预算经费___%;完成数未过半的,调减其下年度预算经费___%;完成数为零的,调减其下年度预算经费___%。
(三)垂管单位招商引资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一、奖励的对象1.参与该地区招商引资项目的地方政府部门;2.参与该地区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3.投资该地区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者。
二、奖励内容1.地方政府部门(1)完成招商引资项目的数量,根据项目的规模进行奖励。
例如,完成10个以上的大型项目奖励10万元,完成20个以上的中型项目奖励5万元。
(2)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额度,根据实际投资额度分段奖励。
例如,完成总投资额度达到1亿以上的项目奖励50万元,完成总投资额度达到5000万以上的项目奖励20万元。
2.参与该地区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和投资者(1)项目投资额度的奖励。
根据实际投资额度,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例如,投资额度达到1000万的项目奖励5%的投资额度。
(2)项目创造的经济效益的奖励。
根据项目的实际经济效益,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例如,项目利润达到1000万元的,奖励利润的10%。
三、奖励的条件和考核标准1.地方政府部门的奖励(1)按时完成项目的计划和目标;(2)项目的投资额度达到招商引资项目的要求;(3)项目的经济效益达到预期目标。
2.参与该地区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和投资者的奖励(1)按时完成项目的计划和目标;(2)项目的投资额度达到招商引资项目的要求;(3)项目的经济效益达到预期目标;(4)项目在当地区域内创造的就业机会。
四、奖励的发放方式1.地方政府部门的奖励,以奖金形式发放;2.参与该地区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和投资者的奖励,以奖金、贷款优惠、税收优惠等多种形式发放。
五、奖励的监督和管理1.成立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领导小组,负责奖励的审核和发放;2.严格按照奖励办法的规定,确保奖励的公平、公正和及时;3.定期对奖励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及时调整奖励政策和办法。
六、奖励办法的宣传和推广1.通过宣传和推广活动,提高招商引资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组织招商引资项目的交流和推广会议,分享成功经验和案例。
以上是一个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的例子,旨在通过奖励措施,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招商引资项目,推动地方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3篇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3篇招商引资是指地方政府以说服投资者受让土地或租赁厂房为主要表现形式的,针对一个地区的投资环境的销售行为。
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招商引资奖励办法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投资者在我县投资创业,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
第二条本政策及办法适用于在汤原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纳税、投资建设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库房仓储、种植养殖业、矿产资源开发、特许经营性公共事业项目)。
文化、体育、商贸、旅游、养老等产业项目可参照本办法。
国家、省、市、县政策性资金投入部分,不计入投资方固定资产投入,考核以纯社会资本为主。
第三条本政策及办法所称引荐人不含本县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第四条本政策及办法如遇国家和省、市对有关政策予以调整的,按国家和省、市新出台的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章土地政策第五条对列入《黑龙江省优先发展产业目录》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第六条对列入《黑龙江省农林牧渔初加工目录》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第七条已出让的工业用地,在符合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城市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增加建筑容积率或利用地下空间的,不增收土地价款。
第八条新工业项目用地中,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5%的,经国土部门会同规划部门论证后,可仍按工业用地管理。
第三章行政收费第九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由企业先向收费部门缴纳,县财政参照缴纳额度给予奖励;办理相关手续和各种证照时,除收取工本费和向省、市交纳的费用外,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由企业先向收费部门缴纳,县财政参照缴纳额度给予奖励。
5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
5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招商引资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吸引外来投资者来到本地区进行投资,从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一种行为。
为了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很多地方政府都会制定相关的考核奖励办法,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些常见的5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
一、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奖励对于一个地方而言,有明确的招商引资目标是非常重要的。
因此,很多地方政府都会制定一个年度的招商引资目标,并将之作为考核的依据。
当地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考核指标,如引进外资额、招商项目数、招商合同签约额等,根据完成情况进行奖励。
对于超额完成考核目标的地方,还可以给予额外的奖金或奖励。
二、招商引资政策支持奖励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所提供的政策支持对于投资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
因此,地方政府可以设立招商引资政策支持奖励,对于能够吸引外来投资者、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招商项目,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和优惠措施。
这种奖励方式可以促进地方政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招商引资服务质量考核奖励招商引资工作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服务质量。
因此,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考核招商引资服务的质量,对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奖惩。
对于能够积极投身招商引资工作、服务热情周到、解决问题及时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这样可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加强工作团队的凝聚力,提升招商引资工作的效果。
四、招商引资影响力考核奖励招商引资工作的影响力往往是看得见的。
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招商引资工作的影响力和工作成果,给予相应的奖励。
例如,通过评比招商引资典型案例、发布招商引资优秀项目榜单等方式,对于取得显著成效的招商引资工作给予表彰和奖励。
这样不仅可以激励地方政府更加注重招商引资工作的质量,也可以树立地方政府良好的形象。
五、招商引资经验交流奖励地方政府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时,可以鼓励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参加各类招商引资的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
对于能够取得好的成绩、形成宝贵经验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资助。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引进外部资本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一方面可以增加当地的投资、就业和税收收入,提升地方经济的发展水平;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引进新的技术、管理经验和市场渠道,推动当地产业结构升级和创新能力增强。
因此,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企业来到本地投资,必须要制定一系列的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下面,我将对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奖励资金的设置二、奖励条件的确定为了确保奖励资金的有效使用,必须对奖励条件进行明确规定。
首先,必须限定投资行业和项目类型,重点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投资。
其次,要求投资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能力,并且在一定期限内达到一定的产值、销售额和利润等经济指标。
此外,还可以设置一些特殊的奖励条件,例如,对于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给予额外的奖励;对于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起到重要带动作用的项目,还可以提供各种政策支持和便利条件。
三、奖励管理的完善为了确保奖励体系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必须建立健全的奖励管理机制。
首先,要设立专门的奖励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奖励政策、审核奖励申请、发放奖励资金等工作。
同时,要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奖励评价体系,通过对投资项目的综合评估来确定是否符合奖励条件。
最后,要加强对奖励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奖励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并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四、奖励效果的监测为了评估奖励政策的有效性,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奖励效果监测机制。
可以通过定期对受奖励企业的经济指标、税收贡献、技术创新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同时,还可以开展调研和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受奖励企业的满意度和奖励政策的改进空间,进一步优化奖励办法,提高奖励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总之,针对招商引资的奖励办法必须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进行具体设计,确保奖励政策具有吸引力、激励力和有效性。
通过科学的奖励机制和完善的管理体系,可以更好地吸引外部资本和人才,推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2024年某市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实施细则(2篇)
2024年某市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提高招商引资的成效,激励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某市对招商引资考核奖励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三条招商引资考核奖励以奖代补的原则,依据招商引资项目的综合情况,对招商引资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部分进行奖励。
第四条招商引资考核奖励的对象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招商引资工作人员等。
第五条招商引资考核奖励的资金来源由市财政按照招商引资项目预算安排,并纳入年度财政拨款执行。
第二章考核范围与指标第六条考核的范围主要包括招商引资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效益和创新能力等方面。
第七条考核指标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一)项目数量:对各级各部门在一定时期内成功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数量予以考核。
主要考察招商引资部门的招商能力和签约效率。
(二)项目规模:对成功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考核。
主要考察招商引资部门的招商能力和项目规模。
(三)项目质量:对招商引资项目的质量进行考核。
主要考察项目的技术含量、创新能力和效益水平。
(四)项目效益:对招商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考核,包括项目的税收贡献、就业创造、产业链带动等方面。
(五)创新能力:对招商引资部门的创新能力进行考核。
主要考察招商引资部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方法。
第八条考核指标的权重根据不同的招商引资阶段和项目类型进行调整,并经过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第三章奖励办法第九条考核奖励将根据各个指标的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对表现较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第十条奖励的形式主要包括资金奖励、荣誉奖励、政策优惠等。
(一)资金奖励: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金,资金奖励的具体数额根据考核结果确定。
(二)荣誉奖励: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荣誉称号,通过宣传树立榜样,激励其他单位和个人。
(三)政策优惠:对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和优惠条件,在资金、土地、税收等方面予以倾斜。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招商引资奖励是指政府为了吸引投资者来到该地区进行投资,并为他们提供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的一种行为。
通过招商引资,政府可以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吸引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投入,带动就业增长,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以下是一份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示例,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招商引资政策和地方实际情况,制定本奖励办法,为招商引资者提供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吸引更多投资者到本地区进行投资。
第二条此办法适用于该地区所有经济性组织、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进行投资的项目。
第三条招商引资奖励资金应当由财政予以保证,相关部门要及时拨付到位,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管和使用。
第二章投资项目奖励第四条对于投资额超过一定限额的项目,一次性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资金。
具体的奖励金额由项目投资额和实施地区的不同决定。
第五条对于符合国家鼓励政策的项目,一次性给予一定比例的税收返还。
返还的税收比例由实施地区确定。
第六条对于实施较大型项目的投资者,政府给予土地使用权的优先批准,并给予一定数量的廉租房使用权。
第七条注册资本超过一定金额的项目,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产权登记和保险代理服务,减少企业的经营风险。
第三章人才引进奖励第八条对于投资额超过一定限额的项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产,为当地创造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的,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人才引进奖励。
第九条对于在项目中引进的高级技术人才,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金额根据所引进人才的职称和技术水平而定。
第十条对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培养的本地人才,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培养奖励,并提供相关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第四章经济效益奖励第十一条对于年利润超过一定金额的企业,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利润分成奖励。
第十二条对于成功上市的企业,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股权奖励,并提供相关的扶持政策。
第五章奖励申请和管理第十三条申请人需填写《招商引资奖励申请表》,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申请人应当真实提供申请材料,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撤销相关奖励资格。
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招商引资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来吸引资金投资到一些地区或企业的经济活动。
为了鼓励和奖励各地区和企业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特制定了以下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指标1.招商引资项目数量:根据各地区或企业实际情况,在一定时间内招商引资项目数量的多少来评估其工作成效。
2.招商引资投资额:考核各地区或企业在一定时间内成功引进的资金投资额,投资额越大,评分越高。
3.招商引资项目质量:考核各地区或企业引进的招商项目的质量,包括项目的可持续性、带动产业发展能力等。
4.招商引资项目效益:考核各地区或企业引进的招商项目对经济发展、就业增加、税收增加等方面的贡献。
二、考核办法1.每年按照上述考核指标对各地区或企业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考核的依据。
2.评估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分。
定量方面,可以采用指标权重乘积法,对各项指标进行加权计算,得出最终得分。
定性方面,可以根据各地区或企业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创新能力、监管能力、服务能力等进行评估。
3.评估时要充分考虑各地区或企业的实际情况,如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政策环境等因素对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4.评估结果公开透明,对每一项指标的得分和排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奖励政策1.对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或企业给予表彰,通过发放奖金、向其颁发荣誉证书等形式进行奖励。
2.对在项考核指标上表现优异的地区或企业给予奖励,如对招商引资项目数量排名前三的地区或企业给予奖励;对招商引资投资额排名前三的地区或企业给予奖励。
3.对在招商引资项目质量或效益方面表现出色的地区或企业给予奖励,如对引进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给予奖励;对招商引资项目带动就业增加或税收增加显著的地区或企业给予奖励。
4.对连续多年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保持较好表现的地区或企业,可以给予特别奖励或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以鼓励其持续发展招商引资工作。
四、监督与评估1.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各地区或企业招商引资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完整版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完整版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招商引资是指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各级经济管理部门通过制定有利条件和政策,吸引国内外的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投入到特定地域或行业的目的地。
为了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许多地方政府都制定了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企业。
本文将详细介绍完整版的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并且探讨其影响和作用。
一、奖励对象和条件招商引资奖励的对象通常是对当地经济具有重要贡献的投资者和企业,包括国内外投资者、大型企业、新型企业等。
为了获得奖励,这些对象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1. 投资额达到一定标准:投资者或企业的投资额需达到一定金额,以保证其对当地经济的有效推动。
2. 创造经济效益:投资者或企业需要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如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地方税收等。
3. 遵守法律法规:投资者或企业需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注重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
二、奖励内容和方式招商引资奖励的内容通常包括财政奖励、优惠政策和荣誉称号等。
具体来说,奖励方式可以有以下几种:1. 现金奖励:投资者或企业在满足条件后,可获得一定比例的投资额度的现金奖励,以鼓励更多的投资。
2. 免税减免:对于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或企业,可以享受一定期限内的免税或减税政策,降低其负担,提高投资回报率。
3. 用地优惠:对于需要土地的投资项目,可以给予一定的用地优惠,包括土地价格优惠、土地使用权优先等。
4. 人才引进:为了吸引优秀人才,可以给予投资者或企业人才引进的支持,包括人才奖励、子女入学优先等。
5. 荣誉称号:对于在当地做出杰出贡献的投资者或企业,可以授予一些荣誉称号,如“优秀投资企业”、“招商引资模范投资者”等。
三、奖励效果和影响招商引资奖励的实施对当地经济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吸引更多投资:奖励政策能够增加投资者和企业的投资意愿,提供了更好的投资环境,从而吸引更多资金流入。
2. 优化产业结构:通过奖励政策,可以引导投资者和企业将资源注入到当地优势产业,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完整版)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为鼓励招商引资积极性,提升招商引资工作水平,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的奖励对象为成功引进投资项目落户我市的单位或个人。
第二条鼓励引进的项目。
国家重点培养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及研发项目;(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的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项目;(二)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和矿产资源项目除外)、商贸物流、旅游开发及农副产品种养及精深加工等项目;(三)引进以独立法人形式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包括研发中心(机构)和投资性公司(地区总部)以及服务外包企业。
第三条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招商引资活动。
(一)专业招商。
市政府设立2个专业招商小分队:一是由市招商局组建;二是由工业园管委会组建。
市财政每年给予2个小分队各预算安排5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其中,年初预拨30万元,年终完成了当年的基本招商任务的(具体任务另外下达),再核拨20万元工作经费;未完成任务的,所余20万元不再拨付。
专业招商队队员工作两年后成绩突出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推荐给予提拔重用。
(二)自主招商。
鼓励单位和个人自主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引荐人通过提供投资信息、协助联系投资商、实质性促成了项目落户或直接引荐项目落户后,按规定给予奖励。
第四条鼓励县区和市直单位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一)实行“谁引进、谁收益”的考核原则,鼓励各镇、各单位引进工业项目进入不成工业园。
对引进入园的项目所产生的工业总产值、税收总收入、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外商进出口总额、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新引进外来投资项目个数等7项指标的计分归入引进单位得分。
(二)凡成功引进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项目进入XX市,在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并形成税收后,市财政将对该项目前五年税收本级财政分成部分进行三七分成(即70%归市财政,30%归引进该项目的县区),项目投入运营第六年起,该项目的税收(地方财政分成部分)实施八二分成(即80%归市财政,20%归引进该项目的县区);在异县区落户的县区级引进项目,在该项目投入运营并形成税收后,市财政将对该项目税收的本级财政分成部分(市70%,县区30%)返还给县区,由该项目的引进县区与落户县区五五分成。
2024年度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一、总则
为了更好的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鼓励招商引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奖励对象
本办法针对本市招商引资项目单位,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对达到本办法规定的完成指标的单位,给予奖励。
三、完成指标
根据本市2023年度招商引资规划,确定以下完成指标:
1、招商引资项目数量,要求达到规划的50家以上;
2、招商引资总投资额,要求达到规划的30亿元以上;
3、创造就业岗位,要求达到6万以上;
4、完成税收贡献,要求达到1.5亿元以上。
四、奖励政策
1、招商引资项目数量达到50家以上的,奖励总投资50%;
2、招商引资总投资额超过30亿元以上的,奖励总投资50%;
3、创造就业岗位达到6万以上的,奖励总投资50%;
4、完成税收贡献达到1.5亿元以上的,奖励总投资50%。
六、有关问题的处理
1、有关奖励实施申报及结算、资金使用情况,由市财政和市招商引资公司负责检查。
2、奖励活动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组。
2024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实施办法
2024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实施办法一、总则为了引导和激励中介机构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推动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奖励对象本办法中奖励对象为注册并在所在地合法经营的中介机构。
三、奖励范围1.奖励对象成功引进的投资金额。
2.奖励对象成功引进的招才引智项目数量。
3.奖励对象成功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
四、奖励标准1.投资金额奖励:按照引进的投资金额的一定百分比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比例由招商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2.招才引智项目数量奖励:按照引进的招才引智项目数量的一定金额进行奖励,具体奖励金额由招商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3.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奖励:按照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的一定金额进行奖励,具体奖励金额由招商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五、奖励申请流程1.中介机构填写《招商引资中介奖励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提交申请表及材料给招商部门。
3.招商部门组织对申请表及材料进行审查。
4.审查通过后,招商部门将资金划拨至中介机构指定的账户。
六、奖励使用规定1.中介机构获得奖励后,需按照招商部门的要求将奖励资金用于业务发展和人才培养等方面。
2.中介机构需按照招商部门的要求报告奖励资金的使用情况。
3.中介机构需保证奖励资金的合法使用,不得挪用或私分。
七、奖励评定标准1.投资金额奖励评定:按照中介机构提供的引进投资项目的相关材料进行评定,经招商部门核实后进行奖励。
2.招才引智项目数量奖励评定:按照中介机构提供的引进招才引智项目的相关材料进行评定,经招商部门核实后进行奖励。
3.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奖励评定:按照中介机构提供的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材料进行评定,经招商部门核实后进行奖励。
八、奖励效果评估1.招商部门将定期对中介机构的奖励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对当地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
2.根据评估结果,招商部门将进行奖励结果的调整和优化。
九、奖励有效期中介机构获得的奖励在发放后一年内有效,逾期未使用将自动失效。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范文(精选13篇)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范文(精选13篇)1. 范文1:城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为了加快推进城市经济发展和吸引更多的投资,提供了一个招商引资奖励的机制。
1. 项目引入奖励:为招商引资成功的项目提供一次性引入奖励,奖励金额是该项目投资额的2%。
2. 投资返还奖励:针对招商引资成功并良好运营的投资项目,每年按照利润的10%返还其投资额的20%。
3. 人才引进奖励: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一次性30万人民币的奖励。
4. 用地奖励:对于招商引资的企业,在符合规划和环保要求的情况下,用地将提供5%的价值折价。
5. 产权奖励:对于招商引资成功的企业,提供3年内缴纳房产税和不动产税的产权奖励。
2. 范文2: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为了加快本市经济的发展,吸引更多的投资,上市区政府提出了招商引资奖励办法:1. 引资奖励:招商引资的项目成功后,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将被用作奖励。
2. 产业扶持奖励:对于已在该区工业园区投资的企业,在项目运营期间,项目实现的增加值每年度的5%可享受相应产业扶持。
3. 对某些举措的奖励:对于积极开展重点事项如转化科技成果、发展环保产业、稳定就业等举措的企业,可享受相应的奖励和扶持。
4. 人才奖励:新引进的重要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团队,每人可享受30万元人民币的人才奖励。
5. 税收奖励:企业在投资项目或者经营业务中缴纳的税款,按照一定比例(年缴纳税额的5%)奖励相应的政策利好。
3. 范文3: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为加快城市经济发展,吸引更多的投资,我们制定了招商引资奖励办法:1. 引资奖励:招商引资项目成功后,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将作为奖励给项目方。
2. 明星企业奖励:对在我市投资、带来一定贡献的“明星企业”,在年底或节假日给予一定奖励和礼品。
3. 应税额度奖励:缴纳属地税款的企业,按年度总缴纳税额度的3%奖励相应的政策。
4. 人才奖励:引进高水平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才,人才奖励按每名人才20万元计算。
5. 部门高层奖励:对在引资方面表现优异的政府部门高层,给予一定的奖励,激励官员们努力为城市发展创建条件。
招商单位奖励制度范本
招商单位奖励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充分调动招商单位积极性,提高招商引资工作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奖励制度。
第二条本奖励制度适用于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招商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第三条奖励原则:公平竞争、效益优先、激励约束、持续发展。
第四条奖励对象:符合本奖励制度规定的单位。
第五条奖励方式:采取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的方式。
第六条奖励资金来源:设立专门的招商引资奖励基金,来源包括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赠等。
二、奖励条件与标准第七条奖励条件:(一)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二)引进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地域发展方向和环保要求;(三)引进的项目投资额度、产出效益、税收贡献等指标达到一定标准;(四)在招商过程中积极宣传推介本地区,提升地区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八条奖励标准:(一)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给予一定的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二)超额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按照超额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三)引进的项目投资额度、产出效益、税收贡献等指标达到优秀水平的,给予一定的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四)在招商过程中积极宣传推介本地区的单位,给予一定的精神激励。
三、奖励程序第九条单位按照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并向上级招商部门提交申请;第十条上级招商部门对单位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奖励建议;第十一条奖励建议报请相关部门审批;第十二条审批通过后,对获奖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第十三条公示无异议后,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四、奖励使用的管理第十五条奖励资金的使用要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
第十六条获奖单位应按照奖励资金的使用要求,合理规划、科学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第十七条获奖单位应定期向上级招商部门报告奖励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审计和监督。
五、附则第十八条本奖励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本奖励制度的解释权归上级招商部门所有。
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办法一、考核指标1.投资额度:考核工作人员在一年内引进的投资项目的总额,包括外商直接投资和内资投资。
2.就业人数:考核工作人员在一年内为本地区创造的就业机会数量。
3.税收贡献:考核工作人员在一年内为本地区带来的税收增长。
4.项目质量:考核工作人员在一年内引进的优质项目数量。
5.工作态度:考核工作人员对待工作的积极性、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考核办法1.投资额度考核:根据实际引进的投资额度,给予不同级别的评分,评分标准由招商引资部门制定,按照投资额度的高低进行相应奖励。
最高得分为5分,最低得分为1分。
2.就业人数考核:根据实际创造的就业机会数量,给予不同级别的评分,评分标准由招商引资部门制定,按照就业人数的多少进行相应奖励。
最高得分为5分,最低得分为1分。
3.税收贡献考核:根据实际带来的税收增长,给予不同级别的评分,评分标准由招商引资部门制定,按照税收额度的高低进行相应奖励。
最高得分为5分,最低得分为1分。
4.项目质量考核:根据引进的优质项目数量,给予不同级别的评分,评分标准由招商引资部门制定,按照项目质量的好坏进行相应奖励。
最高得分为5分,最低得分为1分。
5.工作态度考核:通过工作记录、上级评价、同事评价等方式,评估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协作精神。
最高得分为5分,最低得分为1分。
三、奖励办法1.年度优秀招商引资员:对年度评分在90分以上的工作人员,授予“年度优秀招商引资员”称号,并给予相应奖金和荣誉证书。
2.季度优秀招商引资员:对季度评分在90分以上的工作人员,授予“季度优秀招商引资员”称号,并给予相应奖金和荣誉证书。
3.优秀项目奖金:对于引进的优质项目,给予相应奖金奖励,奖金数额根据项目投资额度而定。
四、惩罚办法1.考核不合格:对评分在60分以下的工作人员,进行纪律警告并制定改进措施。
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取消招商引资工作岗位。
2.违纪行为:对违纪行为严重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扣除工资、调整岗位等。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在各国之间进行跨国投资和招商引资已经成为了常态。
招商引资对于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就业增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项目,我市决定制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二、奖励类别1.初次投资奖励:对于第一次在我市投资的企业,按照其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具体奖励比例为:-1000万人民币及以上,奖励比例为10%-5000万人民币及以上,奖励比例为20%-1亿人民币及以上,奖励比例为30%-2亿人民币及以上,奖励比例为40%-5亿人民币及以上,奖励比例为50%2.增资奖励:对于在我市已有投资项目的企业,如果其增资金额达到一定比例,将按照增资金额给予奖励。
具体奖励比例为:-增资金额占项目总投资的10%以上,奖励比例为5%-增资金额占项目总投资的20%以上,奖励比例为10%-增资金额占项目总投资的30%以上,奖励比例为15%三、奖励申请和审批程序1.企业在符合投资条件后,可以向市招商引资办公室提出奖励申请。
2.市招商引资办公室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核实企业的投资信息。
3.审批通过后,市招商引资办公室将发放奖励资金给企业。
1.奖励资金主要来自于市政府的专项拨款。
2.若资金不足,可以通过招商引资专项基金、外来投资者捐赠和其他合法途径筹集。
五、奖励使用限制1.奖励资金仅限于用于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和科研开发,不得用于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费用。
2.若企业在接受奖励后,未能按照承诺的投资额和项目进度完成投资,将要求企业返还相应的奖励资金。
六、奖励绩效考核1.对于获得奖励资金的企业,市招商引资办公室将对其进行跟踪监督,并定期进行绩效考核。
2.若企业在考核中出现不达标的情况,市招商引资办公室将收回相应的奖励资金。
七、奖励宣传1.对于获得奖励资金的企业,市招商引资办公室将予以宣传,并发布相关报道。
2.通过宣传活动,提高我市的招商引资声誉和吸引力,增加更多的投资者和项目。
2024年招商引资考评奖惩方案
2024年招商引资考评奖惩方案招商引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为吸引和促进外部投资而开展的一系列政策和行动的总称。
为了更好地推动招商引资,各地政府通常会制定相应的考评奖惩方案来激励和约束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行为。
以下是一个招商引资考评奖惩方案的样例,供参考。
一、考核目标和指标1. 招商引资总额2. 招商引资项目数量3. 招商引资项目所涉及的行业和领域4. 招商引资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5. 招商引资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二、考核对象1. 各级政府2. 招商引资部门和相关机构3. 招商引资项目单位和个人三、考核奖励1. 招商引资总额奖励根据招商引资总额的大小,设立不同等级的奖金或奖励。
总额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额外的奖励或嘉奖。
2. 招商引资项目数量奖励根据招商引资项目的数量,设立不同等级的奖励。
数量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额外的奖励或嘉奖。
3. 招商引资项目所涉及的行业和领域奖励对于招商引资项目涉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环保产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给予额外的奖励或优惠政策。
4. 招商引资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奖励对于招商引资项目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的,给予额外的奖励或嘉奖。
5. 招商引资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奖励对于招商引资项目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额外的奖励或优惠政策。
四、考核惩罚1. 招商引资总额未达标罚款根据招商引资总额的实际完成情况,对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进行罚款。
罚款金额根据总额的差距和比例确定。
2. 招商引资项目数量未达标罚款根据招商引资项目数量的实际完成情况,对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进行罚款。
罚款金额根据数量的差距和比例确定。
3. 招商引资项目涉及行业和领域未达标罚款根据招商引资项目所涉及的行业和领域的实际完成情况,对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进行罚款。
罚款金额根据行业和领域的差距和比例确定。
4. 招商引资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未达标罚款根据招商引资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的实际完成情况,对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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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为鼓励招商引资积极性,提升招商引资工作水平,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的奖励对象为成功引进投资项目落户我市的单位或个人。
第二条鼓励引进的项目。
国家重点培养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及研发项目;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的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项目;
(二)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和矿产资源项目除外)、商贸物流、旅游开发及农副产品种养及精深加工等项目;
(三)引进以独立法人形式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包括研发中心(机构)和投资性公司(地区总部)以及服务外包企业。
第三条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招商引资活动。
(一)专业招商。
市政府设立2个专业招商小分队:一是由市招商局组建;二是由工业园管委会组建。
市财政每年给予2个小分队各预算安排5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其中,年初预拨30万元,年终完成了当年的基本招商任务的(具
体任务另外下达),再核拨20万元工作经费;未完成任务的,所余20万元不再拨付。
专业招商队队员工作两年后成绩突出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推荐给予提拔重用。
(二)自主招商。
鼓励单位和个人自主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引荐人通过提供投资信息、协助联系投资商、实质性促成了项目落户或直接引荐项目落户后,按规定给予奖励。
第四条鼓励县区和市直单位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一)实行“谁引进、谁收益”的考核原则,鼓励各镇、各单位引进工业项目进入不成工业园。
对引进入园的项目所产生的工业总产值、税收总收入、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外商进出口总额、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新引进外来投资项目个数等7项指标的计分归入引进单位得分。
(二)凡成功引进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项目进入XX市,在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并形
成税收后,市财政将对该项目前五年税收本级财政分成部分进行三七分成(即70%归市财政,30%归引进该项目的县区),项目投入运营第六年起,该项目的税收(地方财政分成部分)实施八二分成(即80%归市财政,20%归引进该项目的县区);在异县区落户的县区级引进项目,在该项目投入运营并形成税收后,市财政将对该项目税收的本级财政分成部分(市70%,
县区30%)返还给县区,由该项目的引进县区与落户县区五五分成。
(三)对成功引进项目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项目的单位,在项目正式投产后,依照下列标准给予奖励,奖励金作为单位专项工作经费。
1、对成功引进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
2、对成功引进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项目,若投资额1亿元人民币以下,按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2.5‰给予奖励;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人民币)的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
3、对成功引进本办法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的项目,在项目正式营业或竣工后按第二年缴纳税款地方留成部分
的10%予以一次性奖励。
4、对招商引资有功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推荐予以提拔重用。
第五条鼓励个人参与招商引资工作。
凡成功引进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项目落户XXX的引资人,按引入项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至5‰给予一次性奖励:
1、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含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下的,按1‰奖励;
2、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00万元至3000万元(含3000
万元)的,按2‰奖励;
3、固定资产投资超过3000万元至6000万元(含6000
万元)的,按3‰奖励;
4、固定资产投资超过6000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的,按4‰奖励;
5、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亿元以上的,按5‰奖励。
第六条奖励审核。
(一)成立市招商引资奖励评审工作小组,由市分管招商办工作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等单位负责人为评审工作小组成员。
评审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市招商局牵头负责。
(二)项目引荐人向市招商引资奖励评审工作小组提出奖励申请后,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评审认定,评审确定结果报市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七条奖励确认办法。
(一)申请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的,须经项目投资方和提供经营场地方确认,并在实际引进的资金、实物到位后,方可向市招商引资奖励评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请。
(二)按引进项目的实际投入资金额(不含流动资金、增资扩产资金)计算奖金。
(三)外资项目的实际到位资金以提供验资报告的有效
凭证为准;内联项目的实际到位资金以提供固定资产投资的
有效凭证为准。
第八条项目引荐人开展招商引资的费用,自行负责解
决。
第九条本规定由市引进办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市政府以
前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